实现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政治核心作用的形式和基本途径--对江苏部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调查与思考_国企论文

实现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政治核心作用的形式和基本途径--对江苏部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调查与思考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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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1494(2000)05-0029-04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党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我们通过对江苏南京、泰州、常州等地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状况的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就此作一初步探索。

一、在结构大调整、机制大转换、资产大重组过程中,国有企业党的工作面临着新的课题

在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从总体上,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大都能自觉按《公司法》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既同现代企业制度接轨的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够衔接历史和现实,充分体现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领导体制,初步形成了组织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其做法主要有:

一是“两层分离”。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逐步实现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党组织作为企业的政治核心,按照精简、效能和便于工作的原则来考虑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党组织在企业中起保证监督作用,即所谓“三权分立”。二是“双向进入”。党委成员与行政领导交叉任职。部分国有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进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把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吸取到党委会中来。有些国有企业在处理董事会和党委会在企业重大决策相互关系时,实行“四个转向”,即参与决策的载体从党政联席会转向董事会;参与决策的方式从直接参与转向间接参与,参与决策的运作从横向分权参与转向纵向分权参与,参与决策的责任以集体负责转向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相结合。三是“两担齐挑”。党委书记与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一人担任。如春兰集团、常柴股份公司、陵光集团。总之,江苏各地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国有改制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创造了不少新经验和成功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认识上的问题。有人提出,《企业法》明确规定企业作为经济组织,企业自负盈亏,企业法人对生产经营的过程和结果负全责,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多此一举,因此,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有些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怕越权、越位的思想。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保证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企业党组织处于应付、顺其自然的状态。

其二,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主体的素质,有待提高。由于部分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身政治素质不高,理论功底不深,致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和把握不够,分析和观察问题的角度有偏颇,衡量问题的标准把握不准。有的党组织负责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专业知识缺乏,长期处于“外行”的状况,驾驭市场的能力较差,在工作上满足于开几次会,搞几次活动,找不准党的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因而参与决策的点子不多、方法不活,直接影响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水平和效果。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不强,党员的模范作用不明显。

其三,参与方式不规范,参与决策的责任不明确。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看作个人行为,在作出某项重大决策时,只让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讨论一下就算是党组织参与了决策、决策前党委会没有进行讨论,更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因而大大减少了参与的有效性。此外,由于党组织参与决策缺乏法律的保障,参与决策的方法难掌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董事会成员在决策中要表决签字,表决了就要负责任。如果党员董事按党组织的意图表决,决策失误了,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责任由谁来负?因此,一些国有企业党委成员的董事反映,在决策中左右为难。

其四,对参与决策督促考核不力。有的上一级组织在检查考核工作时,只注重下级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办法,对参与过程中的质量和效果的考核重视不够。对参与决策者的素质不适应要求的,实际工作中参与不到位的,参与效果差的,不接受参与的以及在参与过程中意见不一致的,检查督促、考核协调得不够,使一些企业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甚至认为,现在不少企业效益不佳,党员“下岗”,饭碗是第一位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无从谈起。

总之,在深化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实践中怎样体现政治核心作用,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受到冲击,产生了不少令人困惑的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相当部分国有企业的党组织能够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参与决策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党政主要领导的自身素质,这是党组织参与决策能否到位的关键所在。调查表明,党委书记如果是从行政岗位尤其是从行政一把手岗位上转过来的,往往比较容易赢得行政领导的信赖和支持,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和威信,能够较好地履行党组织的职责,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行政一把手的党性观念比较强,思想认识到位,也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约束机制不到位,导致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难以落实。

近年来,江苏各地实行企业财务主管委派制和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制度,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作为重要一环的党组织的监督保证却难以落实。主要原因是党组织难以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销售、供应、财务等关键部门的工作;如果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行为过问过多,容易引起党政不和,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往往只有委曲求全,采取不闻不问,任其自然的态度。

3.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企业党委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尚未理顺。目前,在相当一部分改组改制企业中,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决策层与执行层分离的改革初衷难以落实,因而,党委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并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对企业投资、重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一些企业则采用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党委会“三会”合一的形式,不少同志认为,企业党委与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不清晰,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如何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如何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认识并不十分清楚,因此,难以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企业党建工作方式的转变,明显滞后于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迫切需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新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和活动方法。而江苏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仍存在着诸多不适应,表现为党委书记队伍素质不相适应。如果按照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的要求,目前,相当一部分党委书记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两手抓,两手硬”的本领。

二、应从保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权的战略高度,科学界定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

首先需要解决依靠谁的问题,应科学界定党在国有企业的阶级基础。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经济在经济增长中仍起主要作用,传统工人阶级作为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主体,还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国有企业里工人仍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要创造者。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分子占主体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据统计,现代工业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西方传统工人阶级在日益减少,掌握知识的“白领工人”,成为工人阶级的主体。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白领工人已占90%以上。我国改革开放后,随着高科技行业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白领工人大量增加,传统工人阶级日渐减少的趋势,这在高科技行业尤其明显。我们认为,进入21世纪后,党的阶级基础包括知识阶层和传统工人阶级。知识阶层不仅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组成部分,而且知识阶层是工人阶级队伍中最先进的部分,这是因为知识阶层对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大,已成为人类进步的主导力量。他们伴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掌握世界的能力日渐增强,是工人阶级队伍中最有前途的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陈旧的思维方式,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同时,要把知识分子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中知识分子的中坚作用。

如何认识国有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党组织的职能?这是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到位的前提。我们认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中,除了保证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这一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外,主要应发挥四个作用。

其一是推进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性要求所赋予的使命。党组织应该是国有企业管理机制运行的推进器,这种推进,首先是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推进。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的推进作用表现在增强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国有企业的管理说到底还是人的管理。为此,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应由包揽一切切实转到主要搞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上来,不断增强党员在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工作上的原则性和作风上的纯洁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专职党务干部和兼职党务干部的骨干作用,从事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和指导,从多方面提高理论素质和对实践的洞察能力,努力改进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建立起法人代表负责的、以专职党务干部为核心,以行政干部为主体、以群众组织为助手、以党团员和积极分子为骨干的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其二是导向作用。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应该是管理机制的导向器,党组织的监督应当是积极的监督,保证应当是主动的保证,保证和监督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保证不是服从,监督不是监视,失去了保证的监督,监督没有力量,失去监督的保证,保证没有方向,保证和监督,应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党组织就要积极保证国有企业职代会及董事会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值得提出的是,监督是党组织对法人代表经济性的重大问题的监督,是对党员个人行为的监督,而不是负责事务性的监督,也不是党组织负责人对行政领导人的监督,更不是个人之间的制衡,这种监督应是组织上的监督。总之,保证和监督应该是一致的,党组织监督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保证法人代表充分行使职权应该统一起来。实行股份制后,善于监督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党员和干部的监督也是党组织实行监督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要坚持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清除腐败分子,强化党内自我制约机制,做到为政清廉,使党内监督切实有效真正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过程中,党组织要保证监督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这就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所允许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只靠书本,也不能只凭经验,而只能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用生产力标准来检验。

其三是协调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有带领工、青、妇组织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好导向作用、推进作用和协调作用,才能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企业各项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从企业体制改革的客观进程来讲,党组织应当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以企业改革的配套、完善、深化和发展为契机,探索发挥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的作用、途径和方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增强国有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真正建立起企业法人代表的管理权威和职工主人翁地位相统一的新机制。为此,要着重解决好这方面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行政干部经常处于大量的矛盾纠葛中,上下左右,里里外外,都得处理得当,一旦处理不当,管理机制之间的磨擦会增大,这里协调工作就显得很重要,党组织应在管理机制中起润滑剂的作用。此外,坚持企业党、政、工碰头会,领导班子谈心,互相通报情况,这都是保证各方面工作同步运行的有效方法。总之,国有企业必须根据党政有分有合的原则,工作有序,检查有度,考查有据,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其四是参谋作用。从一定角度上讲,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对企业法人代表应以参谋为主,带有咨询、智囊的色彩,在企业法人代表作出决策前,为其提供信息,掌握情况;在法人代表决策中,党组织应主动帮助其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保证法人代表决策正确;在法人代表决策后,党组织当好后盾,大力支持其行使职权,密切配合细致地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企业思想稳定,生产正常,决策实施顺利。为此,党组织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把保证监督工作看成是艰苦的服务工作,为保证法人代表权力的行使,党组织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但不决策;对生产工作主动了解动态,提供信息,但不干预;对干部的任免,认真考核,积极提出建议,但不决定。此外,要加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与他们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坦诚地交流思想,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在改革中产生的思想问题,以满腔热情和平等态度同知识分子和职工群众交心交朋友,克服宣传工作中的党八股习气,采取各种办法解决问题,从而使思想政治工作之花结出丰硕的精神文明之果。

我们认为,如果上述四个作用在国有企业党组织身上,能充分发挥得出来,在外部环境上,能调整规范好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适时确立适应国有企业运作的党政领导任职模式,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将会落到实处。

三、从实际出发,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新途径

今年五月,江泽民同志在考察江苏、浙江、上海党建工作时强调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又说: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表现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现在近300 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所以,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学习别国的先进经验,更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企业党组织,既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更不是群众组织。在企业中,它是一个享有特殊地位和身份的政治组织。无论公司法和党的有关文件、政府的有关条例都是这样表述的。但从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地位来看,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的全部活动应起到实际的领导作用。这不是一个一般性的理论问题,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地位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它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党要领导经济工作,要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以制度作保证,明确企业重大问题的界限,规范决策程序,做到有章可循,克服盲目性、随意性。

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基本途径又有哪些?通过广泛的调查,我们认为:

首先,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参与意识。《公司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当前,必须切实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认真解决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上认识不到位,思想不一致的问题,增强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其次,明确参与方向,规范参与内容,根据《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但不是参与所有问题的决策,要按照参与的方向,确定参与的内容。一是在企业的经营方向和发展战略上,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二是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三是在企业的选人用人上,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确保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行政首长用人权的统一;四是在企业职工利益的大事上,党组织必须参与决策,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上,有以下几类:一是生产经营类,包括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改方案;二是职工福利类:包括工资调整和红利分配、利润分配、住房分配等;三是干部人事类:包括人员编制的制定和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增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干部)的培养、考察、奖惩、任免等;四是应提请职代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以上这些重大问题,都会涉及到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企业党组织理应积极参与审议和把关。

再次,强化参与主体,拓宽参与途径。要通过抓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组织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党组织参与决策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这方面要狠抓三条:一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狠抓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二是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在拓展市场的能力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在拓宽参与途径上,做到五点:一是集体参与。就是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对重大问题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例会参与。首先,党委会每半年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对行政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次,通过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党政相互通报情况,对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再次,党群部门的负责人要经常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的思想状况,为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提供条件。三是列席参与。就是通过参加企业行政领导(厂长、经理)办公会议和各种专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思想引导作用。四是情感参与。把党政间思想能否沟通,感情是否融洽,作为党政密切合作的基础,在各级班子成员中努力培养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工作关系,把党政之间的意见和主张通过日常的交往,随时随地、自然而然地相互传递,融入决策的思维中。

又次,建立参与制度,加强考核监督。为了保证党组织有效地参与决策,必须建立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包括:经理(厂长)定期向董事会、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政负责人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磋商制度、党委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等等。与此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党政组织在落实党组织参与决策上的责任,明确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党委、纪委有关部门在监督考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使监督考核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制定严肃处理的硬性规定,从而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强制性。

最后,明确参与方式,把握参与环节,注意充分发挥党政正职的作用。为增强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效性,要注意把握好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三个环节的参与。根据现代企业的领导体制特点,为了从组织上保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让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要占有半数以上的比例,同时还要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其中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是党委成员,这样做有利于将党组织的决策意图融入最终决策之中。在程序上,可采取直接参与手段。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长、总经理必须主动提请党组织研究,党组织在董事会讨论之前形成一个供董事会决策的参与意见,在董事会正式讨论过程中,董事会成员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发表与党组织研究决策一致的意见,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党组织的意见采纳。决策形成后,党组织要主动与行政领导一道制定实施办法,同时要发动全体党员切实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这就保证了党组织从决策到实施的全程参与。

综上所述,在探索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这一课题上,我们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开拓适应新机制、新结构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努力做到在转变中求适应,在适应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倘如此,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就一定会在新世纪登上新台阶。

收稿日期:200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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