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汉林与政治_直学士论文

金代汉林与政治_直学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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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官制,“大率皆循辽宋之旧”①,中央设有翰林学士院。学士院正式设置大约在天会十三年(1135年)熙宗初改官制时②,其官有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翰林待制、翰林修撰和应奉翰林文字③。承旨俗称“翰长”④,为学士院长官,通常以学士资深者充任,品秩较高,初为正三品,贞佑三年(1215年)后升为从二品。其余自学士至应奉文字,分别为正、从三品,迄从七品。入学士院者不分民族,一般要求进士出身。金制,汉人进士第一名,例授应奉翰林文字⑤;其他初入院者,需先考试,“试制诏诰等文字三道,取文理优者充应奉”⑥。

翰林学士院的职掌,《金史·百官志》称为“掌制诰词命”,“掌词命文字”。金制无中书舍人,制诰词命不分“内制”、“外制”,无论诏令敕制、批答表启,或官员任免、君臣碑铭,皆由学士院掌管。院在宫禁之外,院官草词或“入直禁中”,或受命于中书、尚书省⑦。

金国是以女真族为主体的政权,立国百余年间又始终处于战争环境中,先是与辽、宋作战,后是与蒙古争夺中原,女真统治者尽管汉化程度较深,但在用人行政上仍然摆脱不了亲本族、讲武功、重吏才的倾向。因此,以汉人文士为主体的金代翰林学士院的政治功能受到限制,不可与唐末两宋时相提并论。不过,女真贵族既要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推行封建化,标榜文治,就必需借重于网罗了各族知识分子精英、封建文化积累丰富的翰林学士院。因此,金代的翰林学士院仍然是文人儒士在政治上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舞台,金代翰林对当代政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起草诏诰制敕,是金代翰林参与政治的第一条途径。

诏诰制敕种类繁多,其中,一般诰命文字“多以职事铺叙,皆有定式”⑧,起草比较容易,草词者能够发挥作用的余地也很有限。诏书、敕文之类,则因时因事而颁,所涉多为朝廷大政、军国要务,草词翰林在布达君主旨意的同时,可以铺陈自己的政治主张。熙宗时翰林学士韩昉的草诏就是如此。天眷二年(1139年),金廷内部对宋关系上的和战两派斗争激烈,翰林学士韩昉站在主战派宗干等人一边,力劝熙宗以谋反的罪名处死了主和派宗磐等人,事后发布的《诛宗兖诸王诏》,正是韩昉所作。诏书历数宗磐罪行:“煽为奸党,坐图问鼎,行将弄兵……擅公之财,市恩而惑众,力摈勋旧,欲孤朝廷。”⑨实际上就是韩昉日前主张诛宗磐的理由。同年,熙宗颁行新官制,改定官制的诏书也是韩昉撰写的。在诏书中,韩昉阐明了改制的意义,所谓“变则通”,“通则久”;表明了熙宗的决心,“庶将一变而至道,……用创新规”;要求“尚书省就便从宜施行”⑩,从而奠定了天眷新制的基础。哀宗后期,内政颓坏,民怨沸腾,外部蒙古的侵略日益加剧,正大九年(1232年)正月,汴京戒严,哀宗召翰林学士赵秉文为赦文,“以布宣悔悟哀痛之意”。赵秉文在赦文中,“指事陈义,辞情具尽”(11),借哀宗之口批评朝政。

在政见不同的时候,翰林官可以拒不草词,以表明其不合作的政治态度。正大九年,枢密副使赤盏合喜自以为守京城有功,命翰林官为文入贺,“会学士赵秉文不肯撰表,议遂寝”(12)。天兴二年(1233年),崔立兵变,“国柄入手,生杀在一言,……诸在位者畏之,于是乎有立碑颂功德议”(13),尚书省召翰林直学士王若虚起草功德碑,若虚不肯曲笔,借口“学士代王言,功德碑谓之王言可乎”(14)?一推了之。

至于说翰林草词,言为心声,使诏敕文书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也是大有人在。最有代表性的当数赵秉文。正大九年三月,秉文受命草《开兴改元诏》,诏下之日“闾巷间皆能传诵,洛阳人拜诏毕,举城痛哭”(15),可见其感人至深。

顾问谋议是金代翰林参与政治的第二条途径。

女真君主简选文士入居翰林,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备咨访”(16),充当自己的政治顾问。其方式主要有3种:应召问对、上疏论奏和进读文字。

1.应召问对,或入禁中,或在朝上,被召翰林得以借此出谋献策,褒贬朝政,臧否人物,对君主施加多方面的影响。

前面提到的韩昉力劝熙宗诛杀宗磐一事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最初,熙宗是同意宗磐等人的意见的,准备把河南、陕西等地归还宋朝,让宋向金称臣。后来,正是在韩昉等人的影响下,熙宗才改变观点,决心诛叛。《金史·熙宗纪》详细记载了韩昉的劝说:熙宗与韩昉谈论唐太宗时君臣议论,可以规法,韩昉认为是因唐太宗“温颜访问”,所以房玄龄、杜如晦等敢于直言议政,熙宗问:“太宗固一代贤君,明皇如何?”韩昉答曰:“明皇所谓有始而无终者”,即位之初任用贤臣姚崇、宋璟,成就了开元之治;晚年“怠于万机,委政李林甫,奸谀是用”,酿成天宝之乱。熙宗又问周成王是何样的君主。韩昉认为是“古之贤君”。熙宗认识到成王得力于周公的辅佐,后世批评周公杀其兄,但他是“为社稷大计,亦不当非也”。韩昉有关君主昏明、黜奸用贤的道理,打动了熙宗,事后不久,熙宗便下决心诛杀皇伯宗磐、皇叔宗隽等人。

君主召翰林问对,内容往往涉及军政、人事机密。正隆三年(1158年)海陵欲南下侵宋,为试探大臣的态度,先召直学士萧廉等二人入薰风殿。海陵大讲所谓上天命他代取江南的“异梦”,萧廉等人称贺,海陵大喜,嘱咐他们“无泄于外”(17)。不久后,海陵又召承旨翟永固、直学士韩汝嘉等4人至内殿,“问以将亲伐宋事”(18),遭到翟、韩二人的反对。贞佑年间,平章政事术虎高琪权倾朝野,应奉翰林文字完颜素兰至便殿面奏宣宗,指斥高琪“妒贤能,树党羽,窃弄威权,自作威福”,请求“陛下断然行之”。宣宗昏弱,不能决断,只是再三告诫素兰“慎无泄也”(19)。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大定年间世宗求言心切,嫌宰臣“偷安苟禄”,“殊不用心”,因而十分看重翰林的咨访作用,经常召对察问,事无巨细。如张汝弼为应奉翰林文字,世宗召至翠峦阁,问曰:“近日除授,外议如何?宜以实奏,勿少隐也,有不可用者当改之。”(20)移剌子敬为待制,“常召入讲论古今及时政利害,或至夜半”(21)。刘仲诲为待制,“上御便殿”,被召“访问古今事”(22)。张酢、吴与权等为侍读,“入对于便殿,因言及边防事”,上言军政不修,士卒不堪阵战,建议世宗“与诸大臣讲明军政,以为自立之计”(23)。

正大初年,哀宗新立,逐奸臣,任将帅,颇有振兴之意。与此同时,翰林的顾问功能也发挥得相当充分。正大三年设益政院“于内廷,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24),其成员就是翰林院官,“如杨学士云翼、史修撰公燮、吕待制造兼之。每日朝罢,侍上讲《尚书》、《贞观政要》数篇,问亦及民间事,颇有补益”(25)。史称益政院“名则经筵,实内相也”(26)。不过,此举仅施行一年多,不久,哀宗便“暗于用人”,近侍局重新用事,益政院有名无实。

其他诸帝也都以翰林为谋臣,如大安初年,元兵南侵,卫王召待制赵资道等“论备边策”(28)。宣宗兴定年间欲与宋朝媾和,召学士赵秉文等“于内殿,皆赐坐,问以讲和之策”(29)。

金代议事,除天子亲自召问外,还常由君主下诏,交尚书省主持,议于尚书省,翰林也常参与这类议事。如金国后期,力图援引汉儒“五德终始”说,将金国纳入中原“正统”王朝,为此展开了规模大、时间长、影响深远的“德运”讨论。翰林苑官当仁不让地参加了讨论,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根据《大金德运图说》的记载,参加尚书省议德运的翰林,在章宗朝有承旨党怀英、侍读张行简、学士温迪罕天兴,在宣宗朝有直学士赵秉文、待制完颜讹出、修撰石抹世勣、应奉文字黄裳和抹捻兀典等人,他们皆引经据典,慷慨陈词,是集议诸家主张的代表。又如宣宗“诏集百官议于尚书省”(30),讨论榷油之事,侍读赵秉文等人以为不可,事遂不行。

2.上疏论奏,更是翰林参政的常见方式。比较重要的如熙宗翰林待制程寀上疏言事,内容包括天子出入清道,追尊太祖谥号,省察风俗,审理冤狱,问民疾苦,告诫后宫戒妒,严宫禁之制等诸多方面,为严密礼仪制度、廓清政治法律出谋画策(31)。当此时期,翰林韩昉、宇文虚中以及胡砺、王竞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官制、礼制的改革,史称“典章法度,皆出于书生”(32)。其中,韩昉与宇文虚中用力尤多,以至于宋人认为:“(金)官制、禄格、封荫、讳谥,皆出宇文虚中,参照国朝及唐法制,而增损之。”(33)

又如正隆五年,翰林学士祁宣上封事,论百姓“久苦转输,不胜疲弊”,主张减免劳役,且论“不利行师”(34),反对伐宋。

世宗时修撰萧贡上书论用人,主张“擢真才以振浇俗,核功能以理职业,慎名器以抑侥幸,重守令以厚邦本”;又“论时政五弊,言路四难,词意切至”(35)。

章宗时侍讲李宴“画十事以上”(36);应奉文字陈载建言边民苦于寇掠、农民困于军需、审决冤滞过滥、边地恩赏太薄等四事(37)。

宣宗时应奉文字完颜素兰“上书言事”,提出远小人,节用度(38)。待制李英献十策,主张“居中土以镇四方,委亲贤以守中都”(39)。

3.以翰林进读陈言文字的作法,始于世宗大定年间。大定七年(1167年),张景仁以直学士迁侍讲,又迁学士,“久之,上召景仁读陈言文字”(40)。章宗时,以翰林进(看)读陈言文字几乎成为惯例,侍读阎公贞、待制党怀英、修撰张行简、路伯达、路铎等皆是如此(41)。至哀宗末年,因迫于国势而下诏求言,特在东华门接受陈言文字,“日令一侍从官居门侍”,翰林又受命值于东华门。修撰李大节就曾“直于门”,刘祁以上书付之,“且与论时事”(42)。

君主以翰林进读文字,目的在于“以广视听”(43),因此在进读之际,君臣间经常议政,象章宗召路铎“问赵宴所言十事,因问张万公、董师中优劣”(44)之类。

总的来说,金代翰林多是通经熟史、谙于治国安邦之策的人才,理所当然成为君主的政治顾问。他们中的一些人,如张行简、赵秉文、杨云翼之辈,历仕四朝,在翰院累计数十年,与君主关系密切,言谈议论之间对朝政的影响并非无足轻重。金代翰林以顾问谋议的途径献纳对策,匡救时弊,在政治上发挥了一定作用。

奉命出使,是金代翰林参与政治的第三条途径。

出使属于临时差遣,其性质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朝廷,出使外邦;一类是代表君主,派往地方。前者如翟永固、移剌熙载、赵可、安延珍等奉使南宋、西夏、高丽、蒙古等国(45),其间或有特殊使命。如海陵遣翟永固等赴南宋报谕登位,“且令永固伺察宋人动静”(46),但基本上只是例行公事,作用不大。代表君主出使地方,政治上的影响则比较重要,它既反映出君主对翰林的信任程度,又为翰林直接处理军政事务提供了用武之地。

世宗为推行女真封建化,于大定九年遣修撰蒲察兀虎等“分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东等路劝猛安谋克农”(47)。在平定移剌窝斡之乱后,将“窝斡余党散居诸猛安谋克中”,为安定人心,“诏(待制移剌)子敬往抚之,仍宣谕猛安谋克及州县汉人,无以前时用兵相杀伤,挟怨辄害契丹人”(48);又遣应奉文字讹里也“招降叛奚”;派修撰阿不罕讹里也等“往德州鞫问”宗室胡剌谋反的案件(49);差待制刘仲诲“廉问(秋猎)所过州县”(50)。再如章宗,诏应奉文字纳兰胡鲁剌括牛于临潢、上京等路(51),宣宗以应奉文字完颜素兰赴中都议军事(52)……所涉皆是当时军政要务。

哀宗末年走归德,奉命“如邓州招武仙入援”的,是翰林修撰魏璠;哀宗再从归德逃往蔡地,事先派去蔡地“告蔡人以临幸以意”的,也是翰林院官直学士乌古论蒲鲜(53)。其他象以翰林权参知政事、行三司事、兼台谏官、知审官院等等(54),都使以有机会施展政治才能。

如上所述,金代翰林通过起草诏敕、谋议顾问和奉命出使三条途径参与当代政治,发挥了一定的政治作用。但是,与前代相比,金代翰林在政治上的作用始终是比较有限的。

翰林学士院始建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自产生之日起,学士院官就兼有文学侍从与策士谋臣的双重身份,即具有文学与政治的双重功能。这双重功能孰大孰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变化。如果说在唐代是以政治功能为主,宋时是二者并重的话(55),那么金代则是文学功能超过了政治功能。

金人对于翰林学士院更多地是强调它的“清要”一面。世宗在谈到翰林直学士移剌道时就明确说过:“道清廉有干局,翰林文雅之职,不足以尽其才。”(56)宣宗时重用近侍,擢拔胥吏,“抑士大夫之气不得伸”(57),学士院被称为“冷局”,入院被视作“投闲置散”(58)。李献能号称“天生今世翰苑材”,其特点不过是:第一,“善谈论”;第二,“作诗有志于风雅,又刻意于乐章”(59)。在政治上,女真君主主要是利用翰林,而非倚靠。这一点,从翰林的出路来看,就足以证明。据笔者初步统计,金代任翰林学士院官的共约170多人,其中升至宰执的仅仅16人,不到总数的1/10,而且,这16人中的多数还是女真族的宗室、贵族(60)。许多翰林在院长达数十年,直至老死也未被大用。上文提到的四朝翰林张行简、赵秉文和杨云翼,没有一人做到宰辅,最高官不过是六部尚书。尽管他们都是“金士巨擘,其文墨议论以及政事皆有足传”(61)。再如党怀英,大定十九年任应奉翰林文字,历经待制、修撰、直学士、学士等职,承安二年(1197年)出知兖州,三年再次入院,后以学士承旨致仕(62)。党怀英在院20多年,年逾花甲,仍然是一介翰林。这种状况与唐宋时翰林学士“非徒翰墨之选,乃是将相之地”相比(63),差距甚远。

唐宋翰林学士院号称“储才之地”,金朝君主也用它来安置各族知识分子,但止储于院中,并不重用。

金代翰林的主要用途,更多地转向文字撰述方面。除了各类诏诰文书外,翰林是修史的主要承担者。金制,多以翰林兼修国史或同修国史,或兼国史院编修官,负责撰修国史的实际工作。如世宗时翰林张景仁、高霖、移剌履、徒单子温、移剌熙载等等分别兼修史、同修或编修官,其中张景仁先以翰林学士兼同修,迁为承旨后,仍兼修史。再如张行简、杨云翼、赵秉文、蒲察思忠等,都先后在章宗、宣宗朝以翰林兼修史或同修史(64)。国史以外的其他史书,也常以翰林著述,如郑子聃为直学士,海陵“以史事专责之”(65);章宗时直学士陈大任“妨本职专修《辽史》”(66)。

此外,职在“掌校勘在监之籍”的秘书监校书郎,常以翰林兼任,“掌修日历”的著作局著作郎、佐郎,也“以学士院兼领之”(67)。

元、明、清三代,学士院与翰林院、国史院机构合一,翰林的用途重文词,远政治,这种格局的奠定,正是金代。在翰林学士院制度发展史上,金朝是重要的转折时期。

注释:

①⑨洪皓:《松漠纪闻》卷下。

②参见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9。据《金史》卷125《韩昉传》,昉在天会十二年前已官翰林待制。大约金之翰林官职因袭辽旧,早于机构的正式设置。

③《大金国志》卷17、卷24有权直学士院和直院,《金史》无,当考。

④元好问:《中州集》卷10“李讲议汾”。

⑤⑥⑧参见《金史》卷51《选举一》。

⑦限于篇幅,有关金翰林学士院的建置、院址、入直、迁改诸制度,及其与诸司的关系,拟另文专述,此处从略。

⑩(16)(65)《金史》卷125《韩昉传》、《萧永琪传》、《郑子聘传》。

(11)(15)(28)(29)《金史》卷110《赵秉文传》、《杨云翼传》。

(12)《金史》卷113《赤盏合喜传》。

(13)(27)(32)(57)刘祁:《归潜志》卷12。

(14)(58)(59)《金史》卷126《王若虚传》、《李献能传》。

(17)(43)《大金国志》卷14。

(18)(21)(22)(46)(48)《金史》卷89《翟永固传》、《移剌子敬传》、《梁肃传》。

(19)《金史》卷106《术虎高琪传》。

(20)《金史》卷83《张汝弼传》。

(23)《大金国志》卷17。

(24)(26)(27)《金史》卷56《百官二》。

(25)《归潜志》卷7

(30)《金史》卷107《高汝砺传》。

(31)(35)《金史》卷105《程寀传》、《萧贡传》。

(33)洪浩:《鄱阳集》卷4。

(36)(43)《金史》卷96《李宴传》。

(37)参见《金见》卷11《章宗纪三》。

(38)(52)《金史》卷106《完颜素兰传》。

(39)《金史》卷101《李英传》。

(40)《金史》卷84《张景仁传》。

(41)(46)参见《金史》各本传。

(42)《归潜志》卷11。

(44)《金史》卷100《路铎传》。

(45)参见《金史·交聘表》及卷124《乌古孙仲端传》。

(47)《金史》卷6《世宗纪上》。

(49)《金史》卷90《移剌道传》、卷74《胡剌传》。

(50)《金史》卷78《刘仲诲传》。

(51)《金史》卷103《纳兰胡鲁剌传》。

(53)《金史》卷18《哀宗纪》、卷119《乌古论镐传》。

(54)参见《金史》各本传。

(55)关于唐、宋的翰林学士,拙文《简论唐代的翰林学士》(载《争鸣》1985年第2期)、《翰林学士与宋代政治初探》(载《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出版)、《宋翰林学士人员结构考述》(载《武汉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等,做过探讨,此处从略。

(56)《金史》卷88《移剌道传》。

(60)有关金代翰林的统计,来源于《金史》、《大金国志》、《三朝北盟会编》、《归潜志》、《中州集》等。

(61)参见《金史》各本传及卷110赞语。

(62)参见赵秉文:《滏水集》卷11“翰林学士承旨文献党公碑”。

(63)《锦绣万花谷》别集卷7“翰苑门”,引苏轼语。

(66)《金史》卷12《章宗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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