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作为想象的话语实践——对一种思路的清理[1],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史论文,话语论文,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9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406(2003)05-0010-04
文学史是否可能?如何可能?这似乎是个突兀而且让人费解的问题。但事实上,韦勒克 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严肃地提出来了:“写一部文学史,即写一部既是文学的又是 历史的书,是可能的吗?”他不能容忍把文学史写成“文明史”或者“批评文章的汇集 ”,他渴望的是“一个作为艺术史的内在的文学史”。[2]但在当代的理论语境下,韦 勒克的这一理想同样已经变得可疑了。我的问题是:如果“文学史”在语义上可以理解 为“文学”和“历史”的结合,那么“文学”是什么?“历史”又是什么?两者的“结合 ”到底是什么意义上的“结合”呢?
一
在我看来,“历史”一词可以在两个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一是作为过去确确实实发 生过的“历史”,一是作为想象或者言说的“历史”。前者的“历史”是一次性的、不 可重复的,因而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都无法完整地重新体验和还原;后者则是一种说法, 是一种人为的建构,或者说是一种虚构和叙事。我们应该明确:所谓“真实”的历史因 其不可感知和无法验证,是我们无法真正谈论的,也是不必去谈论的。这并不是要否定 其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实在性,而只是表明,它的存在对我们研究的意义有限。通常人们 愿意把“真实”的历史当作衡量一项研究的“客观”标准,但事实上却似是而非,因为 就像是在一场足球比赛中,有一个裁判,但我们谁都看不见,那我们又怎么知道孰对孰 错呢?这个裁判对我们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其实,我们真正可以把捉的只能是关于历史的 说法,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界限,也是思考“历史”问题时一个应然的论域。在这 个意义上,所谓“客观的历史”只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虚饰。海登·怀特在讨论他的“历 史编纂学”时,就曾经雄辩地指出了历史文本的虚构性质:“如何组合一个历史境遇取 决于历史学家如何把具体的情节结构和他所希望赋予某种意义的历史事件相结合。这个 作法从根本上说是文学操作,也就是说,是小说创造的运作。”[3]或许我们愿意相信 或者证明某些事件确曾发生过,但事件本身并不能构成历史,真正的历史应该指向事件 之间的意义或者说“关系网”。“关系网并不直接存在于事件之中,它存在于历史学家 反思事件的脑海里。”[4]“历史事实不是‘真实’,事实漂流在历史中并可以与任何 观念结合,因而历史‘真实’只能出现在追求真实的话语阐释和观念构造中。”[5]怀 特也意识到有人会依据似是而非的“客观性”对他发难,他反驳说:“虽然历史学家坚 持认为自己是在事件本身中‘找到’自己的叙事模式,而不是像诗人那样把自己的叙事 模式强加到事件身上,但是这种自信其实是缺乏语言自我意识,没有认识到事件的描写 就已经构成对事件本质的解释。”[6]可作为参照的是,韦勒克曾经发现历史研究中存 在一个“不可避免”的“循环”:“发展的系列可以依据价值或标准来判断,但是,这 些价值本身只能产生于对这一发展过程的关照之中”,“历史的过程得由价值来判断, 而价值本身却又是从历史中取得的”。[7]海德格尔曾经启示人们,面对解释学的循环 重要的不是逃避而是“正确地进入”。在这里,韦勒克的眼光无疑要比许多“客观论” 史学家敏锐得多,但他对“历史”概念的错置使他最终没能像海登·怀特那样“正确地 进入”循环。
尽管如此,文学史不应该被看作是文学史家依个人兴趣的随意创作,事实上,历史建 构的真正力量来自社会中复杂的话语实践网络。这里首先涉及到当代理论对“文学”观 念的重大修正。在传统文学理论中,“文学”往往拥有一个稳定的区别性的本质。乔纳 森·卡勒在他的《文学理论》一书中列出了五种有代表性的看法:文学是语言的“突出 ”;文学是语言的综合;文学是虚构;文学是美学对象;文学是文本交织的或者叫自我 折射的建构。但逐一分析之后,他却发现它们都不能提出一种“检验标准”,“凭着这 个标准,就能使哪怕火星人也能把文学与其他种类的文字区别开来。”“同大多数关于 文学的性质的说明一样,这些解释也只能把注意力引向文学的某个方面,引向他们认为 是文学的核心的那个方面。”[8]也就是说,“文学”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所谓“本质” 。在某种意义上,“文学”类似于“杂草”这个概念。什么是“杂草”?凡是没用的草 都是杂草,它包括各种各样的草,它们之间并没有共同的本质,相同的只是它们对人的 意向来说都是“没用”的。相似的,“文学”其实也是从功能上定义的,而不是基于什 么固定不变的内在性质。特里·伊格尔顿进一步指出:“如果不能把文学视为一种‘客 观的’、描述性的范畴,那么也不能把文学只说成是人们随意想要称为文学的东西。因 为这类价值判断完全没有任何随意之处:它们植根于更深的信念结构之中,这些结构就 像帝国大厦一样巍然不可撼动。”[9]这里所谓的“观念结构”,就是他说的“意识形 态”。
这样的“文学”观念对包括文学史在内的文学研究有何意义呢?伊格尔顿的观点是:
最好把“文学”视为一个名称,人们在不同时间出于不同理由把这个名称赋予某些种 类的作品,这些作品则出在一个米歇尔·福柯称之为“话语实践”的完整领域之内;如 果有什么应该成为研究对象的话,那就是这一完整的实践领域,而不仅是那些有时被颇 为晦涩地称为“文学”的东西。[10]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新历史主义与伊格尔顿达成了默契。斯蒂芬·格林布拉特提出了 一种“文化诗学”的研究策略。他认为:“文学以三种互相联锁的方式在此文化系统中 发挥自己的功能:其一是作为特定作者的具体行为的体现,其二是作为文学自身对于构 成行为规范的密码的表现,其三是作为对这些密码的反省自照。”但只关注其中任何一 种功能都是残缺和危险的。所谓“文化诗学”的中心考虑是,“阻止自己永久地封闭话 语之间的来往,或者是防止自己断然隔绝艺术作品、作家与读者之间的联系”。[11]在 我看来,“文化诗学”实质上是提示我们要大胆突破“话语栅栏”(福柯语),以期在一 个更加广阔的话语实践的领域中来细致地考察文学与文化。如果这样,作为“文学”与 “历史”的“结合”的“文学史”也就不应该再仅仅被理解为是对“文学发展的历史” 的书写,而应该更主要地被视为是对“文学”与“历史”关系的重构。
二
“文学与历史”其实是个异常复杂的问题,新历史主义看中的是两者的“互文性”, 或者用蒙特洛斯的话讲,就是“文本的历史性”与“历史的文本性”的综合。鉴于在我 们传统的观念里文学往往只被看作是历史的记录或者摹仿,这里我们尤其应该关注文学 话语是如何作为一种现实力量参与历史语境的建构的。美国学者吉恩·霍华德指出:
文学是历史的一部分,文学文本也同样是文化物质生活的其他方面的语境,正如它们 是文学的语境一样。……文学并不是被动地反映外在现实,它本身就是一个建构文化的 现实感的动因。……我们所看到的并不只是一个等级关系,文学寄生其中,被动地反映 历史事实,而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文本化的世界,文学参与其中的历史过程,参与对现实 的政治管理。[12]
在这个问题上,虽然伊格尔顿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把文学生产解析为“物质 生产”和“意识形态生产”两个维度,[13]但他所谓的“完整的实践领域”主要还是指 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在他看来,“意识形态”是指“我们所说的和所信的东西与我们 居于其中的社会的权力结构(power-structure)和权力关系(power-relation)相联系的 那些方面”,它“并非简单地指人们所持有的那些深固的、经常是无意识的信念”,“ 主要指的是那些感觉、评价、认识和信仰模式,它们与社会权力的维持和再生产有某种 关系”。而“文学,就我们所继承的这一词的含义来说,就是一种意识形态。”[14]不 过,在实际论述中伊格尔顿似乎过于强调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宰制,又未免把问题简单化 了。相对而言,多利莫尔的看法可能更有利于再现问题的复杂性。他认为文学对意识形 态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既有“巩固”也有“颠覆”和“遏制”。[15]一方 面,文学在社会权力网络中被生产出来,发挥播撒意识形态,为现实秩序制造合法性的 功能;但另一方面,文学又往往以各种隐晦的方式质疑、挑战甚至颠覆意识形态的霸权 。用卡勒的话说,“文学是意识形态的手段,同时文学又是使其崩溃的工具”。[16]不 管具体观点如何分歧,对文学史研究而言,承认以下前提看来是适当的,而且某种意义 上也是必需的,“所有文学和批评都已丧失了独立于社会之外,可以超然地对社会进行 批评的有利位置,所以也就如同其它社会实践一样,注定要陷入那个产生它们的权力关 系的领域之中。简而言之,文学与批评并不占据一个脱离政治压力的超然空间,而是不 可避免地从属于政治压力。所有文学史的构成皆是政治性的。”[17]
在传统的文学史中,文学史于某种程度上就是“文学经典”的历史,或者叫文学“经 典化”的历史。我的问题是:文学作品是如何成为“经典”的?经典化是韦勒克所谓的 作品内在的“决定性结构”使然,还是某些另外的力量的人为塑造?我在这里将以对两 个实例的分析来印证上文提出的文学史是一种想象性的话语实践的产物的看法。
一个例子是格林布拉特在《通向一种文化诗学》中讲述过的。1976年一个叫吉尔摩的 杀人犯主动要求对自己处以死刑,轰动一时。著名作家诺曼·梅勒雇佣助手以正当或不 正当的手段弄到了法庭审判的文件、记录,以及罪犯与女友间的情书等私人文件。这些 材料经梅勒再加工后成了《行刑者之歌》一书,并在批评界和市场上大受欢迎;另一个 叫爱彼特的罪犯听说此事之后开始和梅勒通信,向他提供监狱生活的第一手资料。后来 这些信件经过剪裁编成《野兽的肺腑之言》一书,也广受好评。爱彼特在梅勒的帮助下 假释出狱,但不久就因杀人再次入狱,这一事件本身又被人写成一个剧本,也叫《野兽 的肺腑之言》,同样得到称赞。在这里,传统的关于文学与历史事件之间的关系的种种 术语——不论是隐喻、象征、再现还是摹仿——都无法有效解释上面出现的几部作品及 其相关的文化现象。格林布拉特想告诉我们的是:
艺术作品本身并不是位于我们所猜想的源头的清纯火焰。相反,艺术作品本身是一系 列人为操纵的产物,其中有一些是我们自己的操纵(……),许多则是原作形成过程中受 到的操纵。这就是说,艺术作品是一番谈判(negotiation)以后的产物,谈判的一方是 一个或一群创作者,他们掌握了一套复杂的、人所公认的创作成规,另一方则是社会机 制和实践。[18]
如果说上面的例子说明了一个“文本”是如何被塑造成“文学”的话,那下面这个个 案则告诉我们一个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如何被制造出来并使它成为“经典”的。萧红的小 说《生死场》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历来都主要被看作是一部“抗战文学作品 ”,它表现的是中国人民面对日本侵略者时的坚韧与力量。但是刘禾在《语际书写》中 通过文本细读发现,萧红在小说中真正处理的其实是生/死、男/女这样一些主题,它们 非但不能被所谓的“抗日”主题统摄,而且相反地,还对“抗日”神话构成了种种隐晦 的挑战,使其龟裂甚至瓦解。刘禾指出,把《生死场》判定为“抗战文学”其实是一种 现代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的宰制结果,而且这一观念由被意识形态控制的批评活动、学 术研究、学校教育、教材编写等一整套文化机制传播开来,最终被接受为一种“真理” 或者“常识”。《生死场》就这样成为了一部“抗战文学”的经典之作。[19]这些分析 很大程度上可以作为伊格尔顿下面这些论断的注脚:“与其说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和教 授是学说供应者,不如说他们是话语监督人。他们的任务是保存这种话语,必要时扩展 和完善它,保护它不受其他话语的侵犯,引导初学者入门,以及确定其是否成功地掌握 了这种话语。”“某些作品作为更经得起这一话语检验的东西被精选出来,于是这些就 以文学或‘文学经典’为人所知。”“这一话语的保持和有控制地扩展将服务于这一统 治机构的意识形态的需要并使它的成员得到再生产。”[20]在我看来尤其重要的是,这 些文学——学术机制的“意识形态效果不仅在于它们传播特定价值标准,而且还在于它 们实际上使‘文学’与其他文化和社会实践脱节”。[21]也就是说,一套国家的文化机 构(阿尔都塞把它叫做“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不仅可以大规模复制和灌输意识形态 理念,而且还会建构一系列“遗忘机制”,抹掉话语实践和流通的痕迹,使我们在不知 不觉中相信所谓的“文学经典”都是作品本身魅力的优胜者,都具有更强的文学竞争力 。在这个意义上,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的方法彰显被掩盖的知识生产过程,以求完 成“对知识的清洗和质疑”,[22]唤醒历史中被压抑的沉默的声音,也是文学史研究的 题中应有之义。
三
到此为止,对“客观性”仍抱幻想的人或许还把希望寄托在历史文献上。在他们看来 ,史料无疑是历史的“真实”记录,通过“真实”的记录当然多少可以返回“真实”的 历史。但是历史文献果真就那么“客观”吗?关于这个问题,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下 面的这段话虽然不甚贴切,但也颇有启发。利科在谈论20世纪兴起的价格史、经济史作 为一种“问题史学”对传统史学构成的冲击时,说:
通过把价格演变过程作为一种选择标准,经济史显然强调了一个重要概念,即不是由 文献提供事实,而是要根据问题来选择文献。……但当时显而易见的是,文献本身并不 会出现在历史学家面前,因为国家档案馆和所有档案机构都遵循着一种固有的、未经明 确宣布的规范,即偏重于事件史和国家编年史。由于这种偏向从未公诸于众,因此从表 面上看似乎是文献统治着史实,而历史学家似乎是从这些文献中得出了要研究的问题, 但价格史却强调了传统史学缺乏具体问题的研究,因为价值史是由问题来决定所需材料 ,用所需材料来确定文献的。[23]
因此我们可以怀疑:历史文献是透明的吗?它真的能呈现出一段“真实”的历史吗?当 我们面对历史文献就是在面对历史本身吗?保罗·利科给我们的启示是:历史文献并不 会以一种“自然”因而是最真实的方式呈现历史,相反,文献本身就已经内含着一种意 向性的结构。这种结构是在文献被书写、选择、整理、保存、使用等过程中被各种历史 实践力量逐渐塑造起来的。它往往与过去及当下的研究形成互动,并因此在意向性结构 上与当下的主导话语和范式结成共谋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史料同样是不可靠的,也是 一种想象性的话语实践。而要想开启一种新的历史图景,史家就必须有强烈的问题意识 ,以问题照亮那些被遮蔽的史料,小心翼翼地绕过叙事性的陷阱,让沉默的历史重新说 话。
最后我想补充的是,把历史看作是想象性的话语实践除了上述知识上的合理性之外, 还有一层策略上的意义。它可以提出一种自觉意识。格林布拉特说:“新历史主义的文 化研究与建立在笃信符号和阐释过程的透明性的基础上的历史主义,其区别标志之一就 是前者在方法论上的自觉意识”。[24]我们由此可以意识到自己的限度,意识到自己的 任何言说都是在一个特定的社会权力结构和话语实践网络中产生和发挥作用的。这种自 觉意识可以带来进一步的解放。“如果我们把历史学科重新拉回它同文学基础的密切关 系上的话,我们便可以警惕单纯的意识形态的歪曲”,可以“避免自己成为意识形态先 决条件的俘虏”。[25]不断反思自己思考问题的前提,最终将使一种更加适当的方式介 入历史成为可能。我相信正如海登·怀特所说的,虽然一直被压制和否定,但“文学想 象力”其实正是历史学科真正寻找的“最伟大的力量源泉和更新力量”。[26]
收稿日期:200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