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形势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经济已经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如何提高农业的竞争力,是今后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过去多年的实践证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为了加快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我们的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还需要进一步调整。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义
实行产业化的意义,是一个常讲常新的问题。实践在发展,认识也在深化。过去,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对产业化的意义已有过多次论述。前不久,江泽民总书记明确指出:“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我们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全面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
第一,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我国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了原有社区双展经营的局限,丰富了为农户服务的内容,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对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充实、完善和发展。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联合与合作的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业经营形式,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改革探索的新飞跃。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在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对完善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更深入的思考。
中国不可能照搬西方合作社的发展模式。那么,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合作经济应该怎样发展?中国的农业、农村经济的道路到底该怎么走?中国农业在千家万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如何来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如何迎接国际跨国公司与中国的竞争?笔者认为,“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有可能是现阶段合作社经济在中国的一种实现形式。目前,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采用了合作社模式的占14%。但我们绝不要求产业化组织都采用传统的合作制模式,也不刻意追求合作社的分配方式。采用什么模式,比如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归根到底要看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看是否有利于增强中国农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一种新的形式,把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
第二,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如果没有加工业的发展,就谈不上是战略性的。在产品短缺时期,由于人们只满足于初级产品的充分供应,谈不上农产品市场的开拓。解决了短缺之后,没有产品市场的开拓,农业扩大发展就失去了动力,而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才能不断开拓新的农产品市场。同时,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必然会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改变千家万户盲目生产、分散经营的状况。尤其是产业化的经营模式,通过采取“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可以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的农户自发调整结构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农户”的结构调整新机制,全面推进新阶段我国农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化是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参与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为抵御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竞争能力,龙头企业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决定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产品质量。近两年,我国政府正集中精力抓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笔者在工作中的一个深刻体会就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一定要有农业的标准化;而农业的标准化一定要有农业的专业化;而农业的专业化又离不开农民的组织化。这一切,都与农业产业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凡是有龙头企业带动的地方,农产品的质量状况就会有很大改善。
第四,农业产业化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村人口较多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有根本的改变。我国不可能走西方国家靠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实行农业产业化,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可以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这就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有效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新途径,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现了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带领亿万农民走向富裕、实现现代化的一些基本理念。这也是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所在。
二、农业产业化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近几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较快发展。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2.7万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2.2万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7600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9600个,占14%。各类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达3000多亿元,销售收入5900亿元,利税总额709亿元。与1998年相比,平均每个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固定资产规模增长28%,销售收入增长26%。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共带动农户59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平均每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900元,比1998年净增100元。
近两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与倡导下,各地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力度,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大宗农产品生产开始走上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面临的冲击比较大。各地普遍认为,要提高大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发展产业化经营。目前,东北的玉米,河南的小麦,湖南、湖北的大米,已开始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变当地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形成了优质农产品产业带,推动了粮食主产区的结构调整,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把大豆的产业化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手抓高产高油大豆示范基地建设,一手抓龙头企业与种植户的订单,使大豆生产、加工和销售紧密联系起来,为提高国产大豆的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二是不少龙头企业朝着做大做强的方向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环节是龙头企业的发展。各地按照放宽政策、放活经营、大胆扶持、放手发展的思路,加速培育了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例如,吉林的大成、皓月和德大三个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玉米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产业化经营,成为吉林省经济增长新的亮点;湖南省把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作为扩大企业规模的有效途径,目前有8家涉农公司上市(其中3家是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共募集资金52.6亿元,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规模。
三是农产品质量意识普遍得到增强。产品质量是龙头企业的生命,也是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标志。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崛起,出口创汇的大幅增加,其中一条很重要的经验是抓产品质量。山东得利斯集团为提高产品质量,在技术改造和采用国际标准上狠下功夫,公司投资2亿多元,建成国际先进的生猪宰杀生产线,采用欧盟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使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并且获得了“中国驰名商品”的称号。山东省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把“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作为企业宗旨,从“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和“增强民族素质”的高度把握产品质量,几年来,鲁花牌花生油的产销率、用户满意率均为100%。
四是注重技术进步成为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龙头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重庆市有30家龙头企业引进国外先进农产品加工设备,有24家企业设立了自己的科研机构,并研究出34项新技术;广东107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拥有博士95名、硕士480名和11970名大中专毕业生,初步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科技开发和推广队伍;黑龙江有10多家重点龙头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新上高科技项目的投资都在5000万元以上。目前,全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1/3拥有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有的企业还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
五是农产品的市场营销更加得到重视。各地通过“订单农业”、农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网络服务等各种手段搞活营销,提高了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对农户的带动力。上海市目前共有各类农产品营销组织1万多个,销售的农产品占上海郊区生产总量的50%以上。该市南汇区50个重点新型农业经济组织,2001年销售额达5.86亿元,带动农户4.8万户,均比上年增加1倍以上。上海光明乳业集团把开拓市场、扩大营销网点作为企业上规模的基本途径,先在宁、沪、杭区域形成2000个销售网点,然后继续扩大,在哈尔滨、北京等20多个城市建立经营部,2001年销售产值达26亿元。
六是农产品出口企业成为新的亮点。山东、广东两省通过大力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推动农产品的出口。山东省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已发展到1300多家,其中,获得自营出口权的达80多家,创汇1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0家。龙头企业的产品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创汇达44.7亿美元,同此增长27.3%。
七是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日趋活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适应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各地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迅速,并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例如,山东省莱阳市共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18个,拥有社员9万多户;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供应的生产资料占农民需求总量的80%以上,为农民销售的农产品占农民销售总量的4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也成为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北京、上海、海南、浙江等省(市)均在筹建与农产品有关的行业协会,以发挥其在规范经营行为、协调价格、调解利益纠纷、调查行业损害等方面的行业自律和自我保护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面临严峻的挑战,龙头企业将直接面对国外企业的竞争。当前,我国的龙头企业与国外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是质量上的差距。质量差距包括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体系不健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动物疫病控制不力等。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对我国农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原来国内普遍估计,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受冲击最大的是大宗农产品,是承诺进口配额比较多的那些农产品,像小麦、玉米、棉花、糖料等。结果没有想到,加入世贸组织后首先表现出来的是沿海发达地区企业的出口农产品受到了进口国技术壁垒的限制。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农产品因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连续出现出口受阻,主要原因在于龙头企业对产品的原料把关不严,这样就难以保证产品质量。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不合格率达47.5%。有些国家的媒体就拿这个数字大做文章,说中国的菜一半都是“毒菜”,还专门搞了“中国蔬菜检测月”。按它们的规定,每批进口蔬菜检测率不超过3%,但如果发现其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就要求批批开箱检测。这是非常苛刻的要求。据了解,2002年1月至3月,中国向日本、韩国出口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仅为0.4%。但是就为了这0.4%,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是产品开发能力上的差距,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缺乏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产品更新慢,附加值不高。而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面对不断变化的农产品市场,具有极强的创新和开发能力,仅美国每年向市场推出的新的食品种类就有1.2万~1.5万种。以玉米深加工为例,美国玉米深加工量占玉米加工量的15%~20%,可加工出2000多种产品;而我国玉米深加工比例不到玉米加工量的9%,只能加工100多个品种,仅为美国的1/20。
三是规模和实力上的差距。我国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目前,世界上200家最大的食品加工企业的产值,已占到全球食品部门总产值的1/3,而我国最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也只有100亿元左右;全国2.7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5900亿元,不如世界最大食品企业前两名的年销售收入之和。2000年,瑞士雀巢集团年销售收入440亿美元,美国菲利普·莫里斯集团年销售收入350亿美元。
四是行业自律上的差距。国外各种农产品加工协会和中介机构,在推动加工业发展和促进行业自律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我国行业协会官办的多,按产、加、销分段设置的多,难以起到高效、统一的协调和推动作用。以苹果汁为例,前几年我国浓缩苹果汁出口的最高价可达2000美元/吨以上,但由于国内企业连年的恶性竞争,价格一降再降,目前仅为450美元/吨左右,企业基本无利可图。1998年,笔者到日本考察时发现,中国的一些产品的价格只相当干日本同类产品价格的1/5,而两者在品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其实,中国产品想占领日本市场,只要比日本同类产品的价格低就可以了,没必要低这么多。这种价格,中国的农民没有得到好处,中国企业也没有得到好处。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缺少两个组织:一个是缺少像日本农协这样的农民合作组织来保护农民的利益;另一个就是缺少行业协会来保护企业的利益。我国不是没有行业协会,而是行业协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有些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一味进行恶性竞争,竞相降价,把非常好的产品从超市“炒”到地摊上,这是自己打倒自己。因此,行业协会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系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
三、抓住机遇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近几年,国家为了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财政、税收和信贷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不仅国家已经开始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的专项资金,而且全国已有2/3的省也安排了专项资金,资金总额达10亿元以上。此外,国家还把重点龙头企业纳入国债资金技改范围。在税收政策方面,2002年国家将农产品进项抵扣率由10%提高到13%。在信贷政策方面,2002年国家农业银行计划为龙头企业提供150亿元贷款,同时将资产超过亿元的1000多家龙头企业纳入农业银行总行的重点支持范围。当然,目前仍存在一些制约产业化的政策,例如,深加工企业销项税税率偏高,农业没有政策性保险,龙头企业承担的风险太大等等,这些都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除了国家的政策扶持之外,龙头企业要做强做大,从企业自身讲,今后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面向市场
一是要研究市场,开拓市场。实行农业产业化,必须把市场放在首位。笔者到日本考察时,参观了日本的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日本农产品生产者自我宣传意识非常强,高档超市上农产品的包装说明写得非常细,不但有安全食品标识,而且对农作物生长期使用了多少次化肥和农药,每次用量是多少都有说明。那些来自台湾、菲律宾等地的产品,哪怕是在菜摊上也要插一个牌子,印上生产者的照片和电话,然后写上:“这个产品是安全的,没有使用农药或者很少使用农药,请您选用,如果出了问题可以打电话找我。”而来自中国大陆的农产品,上面只写着中国生产,找不到自我宣传、自我介绍的说明。我国的企业很重视打广告,而且花很多钱,但是很少注意像这样具体的自我宣传。陪同笔者考察的日本官员也认为中国的企业不注意研究日本市场。我国的企业往往满足于出口了多少数量,而缺少对市场的进一步研究。目前,农产品质量问题比数量问题更重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决定市场营销的一个主要因素。要开拓市场,关键要敢于对消费者做出承诺。目前已有一些企业开始对质量做出承诺,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上,龙头企业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手段,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及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形式,提高企业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这方面确实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是要搞好产销衔接。要想稳定地占领市场,就要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发展“订单农业”是龙头企业掌握原料来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搞好产销衔接的主要形式。要逐步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产销合同,完善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努力提高订单的履约率。今后龙头企业的原料产品大都应做到按订单组织生产。现在订单履约率不高,企业与农户两方面都有责任。“订单农业”是个方向,在这方面企业比农户有更多的主动权,也负有更大的责任。龙头企业要用工业化的思想、市场经济的思想、法制经济的思想去教育和影响农民。
(二)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龙头企业要在提高质量和科技进步方面走在前头。
一是要抓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质量是农产品竞争力的核心,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就没有效益。龙头企业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加工制成品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卫生。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主动把质量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农户,带动农户和基地的标准化生产,创造一大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农产品出口会受阻,在国内市场销售也会受到很大限制。一个企业的质量和信誉,要花费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真正树立,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毁于一旦。日本的雪印乳业,一个上百年的企业,因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在几个月之内,就烟消云散了。产品质量的竞争就是这么残酷!
二是抓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推广机构的合作,走农科教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这是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的关键。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要加快技术推广步伐,围绕主导产品,广泛采用先进技术,通过多种形式,把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三是要培育品牌。没有质量和科技就不会有真正的品牌。靠行政的办法或“归大堆”的办法是不行的。有的地方用行政的办法树品牌,把许多企业原有的品牌合并,归成一个品牌。采取这种做法,可能会做大一两个企业,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凡是用行政手段去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去搞一个企业集团,多数是不成功的。所以,要把做品牌的力量放在提高企业的质量和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上。
(三)要与农民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是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客观基础。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的特点而不同,要允许企业和农户利益联结方式多样化。无论哪种利益联结方式,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比较稳定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一些人曾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刻意追求利益联接方式的理想化,强调是不是合作社的方式,是不是对农民摘二次分配。但是,龙头企业毕竟是企业,不是扶贫机构,不是社会公益单位,企业首先就是要赚钱,只有赚钱才能生存,才谈得上给农民二次分配。所以,在利益联接方式上要从实际出发,主要是自愿、平等、互利,这是最核心的。其实,农民也不一定要求龙头企业一定要有二次分配,关键是要有稳定的销路,要把产品卖出去。所以,对龙头企业而言,最低的要求是要有订单,否则就不能叫作龙头企业;对农民而言,只要有了订单,就是有了稳定的市场,就可以放心地去生产。
(四)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要明确经营方针。龙头企业要立足农业求发展,把农业开发的文章做足做好,这是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基本要求。要不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精度和深度,努力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防止盲目地“多角经营”、上项目、铺摊子。有些龙头企业就是因为追求“多角经营”,把主业丢掉了,“多角经营”也没有搞成,最后企业也垮掉了。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要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通过兼并、联合、联营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
二是要创造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诚信”两个字。龙头企业要在企业内部创造具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要鼓励创新,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同时,最关键的,还是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要遵从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商业伦理,始终把诚信放在突出位置,对农民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没有这一条,什么企业文化也不能持久。一些很有名望的企业,包括个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因为没有诚信,一再进行欺诈,最后出了问题。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毁于一旦,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没有诚信,这是必然的下场。
三是要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龙头企业的经营者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学习,勇于实践,严于律己,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企业家要有战略眼光和战略思维,应该是懂经营、善管理、办事公平、作风正派的经营管理人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家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企业要把培养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放在重要位置。即使进行简单的产品生产,如果员工素质不行,也做不好。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是提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是要搞活经营机制。龙头企业类型多样,有国营的、股份制的、外资的、合资的、个体的、私营的,等等。在完善经营机制方面,要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以资本运营为纽带,着力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竞争力。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要加强行业自律
能不能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组织,是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体素质的一块试金石。对企业来讲,面对激烈的竞争,不能自相残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业也要有行规,这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最典型的教训就是山西的假酒事件。一个酒厂做假,整个山西的酒都受影响。2001年,日本对我国的肉鸡进行封关后,诸城外贸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理通过协会,把国内肉鸡企业联合起来,向外经贸部反映问题,请外经贸部帮助协调做工作,最后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同样,2001年我国大葱出口遇到麻烦,却没有这样的协会把大葱出口企业联合起来,进行自我保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