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甘青藏传佛教与民族团结的互动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佛教论文,互动关系论文,民族团结论文,青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4)01-0236-04
青海和甘肃两省都是藏传佛教的重要传播地。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有6个分布在青海,一个在甘肃,总面积近74万平方公里。甘肃、青海两省的土族、裕固族、蒙古族乃至一些汉族都深受藏传佛教影响。本文通过探讨藏传佛教的团结思想,立足藏传佛教与民族团结的互动关系,说明藏传佛教对民族团结产生的积极影响。事实无可辩驳的证明,藏传佛教不是有些人误解的是动乱之源,而是讲求团结之源,应该注意发挥宗教在团结人民、促进民族发展和进步、加强民族团结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藏传佛教团结思想的本源
藏传佛教与伊斯兰教一样都强调团结。不同之处是,伊斯兰教强调通过人际关系的妥善处理增进团结,藏传佛教强调通过人与世界各种因素的结合增进团结。藏传佛教的团结思想的本源建筑在“六大缘起论”[1]和“佛心慈悲”[2]的思想之上。
(一)藏传佛教的六大缘起论团结思想
藏传佛教从公元7世纪形成后,便宣扬六大缘起论,即:万物、众生乃至佛都是由地、水、火、风、空、识“六大”所构成。这“六大”有六性、五用、六形、六色等表现形式,以此构成世界的无穷无尽的各种现象。藏传佛教强调心物合一,物由心构。在这“六大”中,客体的物由“地、水、火、风、空”构成,主体的心由“识”构成,世界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就表现在物和心的不可分割。物和心存则共存,亡则共亡。藏传佛教认为“六大无碍”,即:地、水、火、风、空、识,这“六大”的每一个要素都独立存在,同时又互相包含,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存共生关系。藏传佛教把这种关系表述为:“异类无碍、同类无碍。”[3]藏传佛教以为六大的最好结合便是形成“大日如来”。“大日如来”是藏传佛教主要尊奉的对象,藏传佛教借此说明万物、众生都具有佛体、佛性,众生外无佛,佛外无众生。
藏传佛教的团结思想以六大缘起论为源,解释了世界万事万物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关系,说明每个人由因缘和合生成,都是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离开他人和社会单独存在。对于个人来说,必须存在社会之中,对于社会来说,必须将每个人结合在一起,每个人相互不能分开,一个社会要有助于凝聚每个人成为一体。进一步来说,一个人要想成佛,就必须依靠他人帮助,依靠社会支持。凡是以成佛为目标的众生,都应该向别人伸出帮助之手和求救之手,给别人以快乐,给自己以喜悦。任何把人与社会、人与人分离的做法都违反六大缘起论,只能造成社会混乱,人情冷漠,人际关系疏离,是逆道而行的愚蠢行为。
(二)藏传佛教的佛心慈悲团结思想
佛心慈悲是藏传佛教团结思想的另一个源泉。慈悲来自梵文。慈是给人以快乐,悲是解除人的痛苦,两个字合起来就是“拔苦与乐”[4]。“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5]所谓慈悲,就是藏传佛教利他主义思想在情感上的表现。在藏传佛教看来,凡是对他人有利的便是善,凡是对他人有害的便是恶。对己对他都有利的是善,对己不利但对他人有利是大善。对己对他人都不利的是恶,对己有利对他人不利的是大恶。这种利他主义思想,在藏传佛教中被表述为“佛心慈悲”[6]。
藏传佛教不仅深刻阐明了“佛心慈悲”的含义,而且认为应该把“佛心慈悲”表现出来,才能算得上真正慈悲。“佛心慈悲”的知行统一观被藏传佛教称作“发菩提心”。《金刚顶经》说:“凡人欲,为善之与恶皆先标其心,而后成其志,是以欲依密教之教旨求无上菩提者,当发菩提心。”[7]藏传佛教将菩提心分成三种:一是无上菩提心。即天生具备的上根大智、大慈大悲、一心为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二是胜义菩提心。即通过修行获取的慈悲之心。三是摩地菩提心。这种菩提心的获取,不仅要依靠学习,还要靠修行。藏传佛教的舍心、悲心、喜心、慈心等四无量心是发菩提心的具体表现。舍心是舍去个人的亲、疏、爱、憎,舍行是平等待人。悲心是希望解除他人痛苦,悲行是帮助他人解除痛苦。慈心是希望他人得到快乐,慈行是帮助他人得到快乐,喜心是把他人的喜悦视做自己的喜悦,喜行是要帮助他人达到喜悦。这四无量心归结起来就是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8]。
藏传佛教的“佛心慈悲”团结思想是以人与人建立真诚的感情和关系为基础的团结,是把他人的利益看作自己利益的众生平等的团结。无论藏传佛教的“六大缘起论”的团结思想还是“佛心慈悲”的团结思想,都强调人与人和谐团结关系的形成。比较起来看,“六大缘起论”的团结思想强调团结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人与外界各种因素的结合,人与社会互不分离。“佛心慈悲”的团结思想强调团结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人与人之间互通的感情结合,心心相印。由此看来,藏传佛教的团结思想有助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二、藏传佛教团结思想与民族团结关系互动
藏传佛教的团结思想与民族团结关系互动关系通过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对党和国家的感恩意识和各民族交往平等意识得到表现。
(一)宗教信仰与民族团结互动关系
甘青两省的信教藏族群众与其他民族在历史上就形成交往频繁,无冲突的民族关系,多元民族文化能够和平共处延续至今,究其原因,主要归因于藏传佛教团结思想的深入人心。甘青两省信教群众对“六大缘起论”和“佛心慈悲”的思想坚信不疑,心地善良,为人质朴,注重修养,维护民族团结。课题组调查了甘青两省公众对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对民族团结的作用,结果发现甘青两省公众认为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大于不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被调查的5000位公众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包括公务员、商人、教师、学生、农牧民。他们异口同声认为信教群众处理民族团结问题有一个基本态度,这就是促进民族团结。不信教群众处理民族团结问题也有一个基本态度,这就是未必促进民族团结。前者诚实可信,做事认真负责;后者可信度较低,做事不够认真负责。
甘青两省藏区的特点是寺院众多、寺院历史悠久。这对信教群众接受宗教信仰起到了重要作用。甘青两省藏区不仅乡乡有寺院,而且村村有寺院,有的地方发展到舍寺院外无学校,舍宗教外无教育,舍僧侣外无教师。甘青两省藏区信教群众的居住特点是“围寺而住”。这个居住特点既是风俗习惯所致,也是宗教信仰所致。甘青两省藏区共有各类藏传佛教寺院近千座,著名的寺院包括:始建于明嘉靖三十九年的塔尔寺,占地1000亩,是我国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喇嘛寺之一(其余五寺为西藏的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甘丹寺和甘肃的拉卜楞寺)。创建于1710年的拉卜楞寺,总占地面积为1234亩,仅普通僧舍就超过500间。创建于1748年的郎穆木赛赤寺,供有金银汁书写的《甘珠儿》、《丹珠尔》。创建于1780年的尼玛外香寺,藏有大藏经5部、宗喀巴的著作以及松赞干布的靴子、文成公主的手镯、宗喀巴自制的檀香木佛像等许多珍贵文物。噶举派创始人米拉日巴创建的安多米拉日巴佛阁是唯一一所供奉藏传佛教大师的高层名刹。创建于1295年的禅定寺是萨迦派领袖八思巴亲自选址、奠基、命名和派人建造。
藏传佛教对民族团结的影响一方面通过宗教寺院影响信教群众,一方面通过戒律影响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以藏传佛教的戒律来体现民族团结的行为。藏传佛教的戒律主要是“十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离间语、不恶口,不杂秽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相对应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离间语、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便是“十恶业”的内容。作为一名佛教徒,最重要的要遵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五戒、十戒仅是佛戒的一部分,没有完全穷尽所有佛戒。由此可见,藏传佛教对信教群众的行为要求十分严格。课题组在甘青两省藏区的调研表明,凡是真正信仰宗教的群众,没有一个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他们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严格按照宗教的戒律生活。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沉默寡言,谨慎小心。究其原因,就是藏传佛教的戒律严格,就语言方面看,五戒中的戒妄语就要戒四种妄语,一是妄言:口是心非,心口不一。二是绮语:花言巧语,油腔滑调。三是恶语:恶语中伤,诽谤诬蔑。四是两舌: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藏传佛教认为善的最高要求是达到无我、无常的“觉”的境界。藏传佛教把“觉”分成本觉、始觉两种。“本觉”指一切众生原本具有的认识和理解事物本质的能力。“始觉”指众生已经具有和达到认识和理解事物本质的能力。在藏传佛教看来人只能皈依佛门,远离罪恶,心生慈悲,才能进入“觉”的境界。由此可见,真正严守藏传佛教戒律的信教群众根本不可能反对党和政府,与国家为敌,站在中华民族的对立面。课题组访谈了参与甘南2008年“3·15”打砸抢烧的被判处刑罚的四个藏族青年。他们对藏传佛教的“六大缘起论”和“佛心慈悲”倡导的团结思想一无所知。当课题组讲给他们听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要是早点知道这个教理就不会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二)对党和国家的感恩情感与民族团结互动关系
甘青两省信仰藏传佛教的民族聚居区,绝大部分为山地、高原、裸岩、冰川以及干旱半干旱的高寒阴湿地区,能够为生产生活所利用的地理空间极为有限。这里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条件相对恶劣,海拔高,空气稀薄,严重缺氧。牧区枯草期长达7个月之久。青海黄河源头地区沙漠化面积以每年数万公顷的速度扩大,草地普遍贫瘠,退化严重。甘南藏族自治州有藏、汉、回、土、蒙等民族,藏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55.6%;农牧业人口54.56万,占总人口的80.2%。甘南州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甘南州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草地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天然动植物资源减少。藏传佛教传播的甘青地区,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在青海省藏族聚居的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湟南州,土地面积占到了全省面积的一半以上,但GDP水平在2011年仅仅占全省的19%。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一产业的比重普遍占到60%以上,是典型的农牧业经济结构。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金融、房地产、信息、物流等新兴产业比重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远远落后全国平均水平。
很明显,甘青藏区主要依赖国家的扶持发展。甘青两省的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心谋划、全力实施对藏区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1.通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智力扶贫。加大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2.采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有效保护和创新民族文化。3.发展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和生态农业,实现产业扶贫。充分依托西北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青稞、油菜、汉藏药材、蔬菜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以牦牛、藏羊繁育为主,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实施农牧互补战略。4.通过异地搬迁,实现生态扶贫和移民扶贫。教育群众改变故土难离的观念,对一些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地区的群众实施异地搬迁,消除生存发展的瓶颈制约。5.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的大好机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通过兴修改造乡村道路、新建改建人饮工程、更新改造民族用品加工厂、改造翻新危房,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6.结合民族特点和旅游资源分布情况,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态旅游、草原文化产业。
通过以上措施,甘青两省藏族群众的生活明显得到改善,收入增加。统计数据表明,青海藏区农牧民人均收入2012年比2009年增加40%,甘肃甘南藏区群众2012年人均收入比2009年也增加近50%。甘青两省藏族牧民均告别逐水草而居的帐篷,住进温暖的政府建房。甘青两省藏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意识在生活逐步改善的同时得到增强。这是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转变和发展。认同被定义为:“个体知晓他/她归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而且他/她所获得的群体资格会赋予其某种情感和价值意义。”[8]对国家认同就是对党和国家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性的认同,就是对党和国家实行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支持和拥护。课题组在甘青两省的调研表明,对国家认同的藏族农牧民都占到甘青两省藏族农牧民的90%以上。最典型的是甘肃藏区出现的自焚事件已经从原来的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帮助自焚者完成自焚到信教群众主动站出来制止自焚。课题组走访了甘青藏区的信教群众,他们异口同声说,反对党和政府违背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中的“恩田”要求,是不道德的行为。“恩田”要求对自己有恩德之人,应该知恩、感恩、报恩,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恩将仇报。他们说对党和政府的恩情将永记在心,会像草原的青草永远在生长。一些信教群众告诉我们,在藏区民生不断改善和人民生活越来越好的事实面前,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可以通过黑白业转换,悔过自新。藏族群众说的黑业就是违反藏传佛教团结思想和相关戒律产生的恶果,白业就是通过修行改正黑业得到的善果。信教群众以宗教的教义教理说明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再一次证明了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心目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众生平等与民族团结互动关系
对信仰藏传佛教的少数民族影响最大的九世班禅大师以为,众生平等乃是藏传佛教的最重要的道理,一个不理解众生平等的人就不能理解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众生平等以慈爱心为先导。九世班禅大师认为众生平等下的慈爱心就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表现为富救贫,有知识有学问的人拿出知识和学问去救无知识无学问的人。九世班禅大师认为慈爱心的最高表现是将自己的一切财产、生命、智能拿出去,贡献给国家和人民,以谋公众利益。藏传佛教的众生平等就是念前世时曾受众生种种大恩,此生应对他人讲求平等和慈爱,回报恩心,去为人民救苦,为国家效忠。藏传佛教认为,不仅人与人,而且人与一切有生命的动、植物以及人与政府都是平等的。因此,九世班禅大师曾以孙中山先生遗教三民主义的平等观与佛教平等观作对比,认为二者是相同的,没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藏传佛教进而认为:“我执”所酿成的种种自私自利、舍公求私一类事端,皆使众生平等无从体现。所以,众生平等最主要的含义是,不能只求物体或地位的平等,必须先有平等的“心”,不把心调伏,不把私利除却,以观出本然清净的光明,平等只能达到物体和地位的平等而已。但是,因心地不平等的缘故,人会生出忌妒贪婪等许多违背平等的念头。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上述思想极大影响了甘青两省信教群众。众生平等已经成为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的行为准则。不仅寺院里的僧人对这些思想了如指掌,可以娓娓道来,而且信教群众也可以将这个微言大义流畅表述,身体力行。例如,甘南州是甘肃省主要的畜牧业基地,拥有草场4084万亩,占全州总面积的70.28%,草地可利用面积3848万亩,占草场面积的94.22%,是青藏高原天然草地中载畜能力较高,耐牧性较强的草场。此外,甘南是甘肃省主要药材产区之一。境内蕴藏的纯天然野生汉藏药材850余种,中藏药材蕴藏量为5243万公斤。水能资源得天独厚。黄河、白龙江、洮河、大夏河四条河流及其120多条支流纵横全州,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61.37万千瓦,占全省水能总蕴藏量的21%。面对这样丰富的自然资源,藏族群众没有人为了发财致富,违反国家法律,乱砍乱伐,乱建滥挖,人为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藏族开店,出售的也大多是与藏传佛教和藏族居民生活有关的器物,比如酥油灯、唐卡、藏袍等。凡是去藏族开设的商店购物,绝不会吃亏上当,他们的众生平等表现在经济交往中就是对他人的尊重和爱护,一视同仁,而不是把顾客看作摇钱树,任意在价格上砍宰。汉族和回族在藏区开店,主要经营服装、餐饮、五金、文具等。各民族之间不仅不存在商业上的竞争,而且在经济上形成了互补与合作的关系。
考察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族际通婚。马戎教授认为,两个民族的族际通婚率如果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那么民族关系就是好的,民族就是团结的[10]。在甘青两省的藏区里,跨越族际最常见的三种通婚形式是藏回通婚、藏蒙通婚、藏汉通婚。究其原因,还在于藏传佛教的众生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影响了甘青两省少数民族的婚姻心理。调查表明影响族际通婚的原因与族群人口的规模、数量以及族群所处地理位置不可分割。
藏回通婚多为藏女嫁回男。历史上,回商到藏区做生意,不允许携带家眷。部分回商在经商的过程中,为了生活方便就娶当地藏族妇女为妻。例如,拉卜楞寺附近屠户多为回族,他们就与本地的藏族妇女结婚,“藏族妇女与本地人婚配者,多系屠夫”[11]。在顾执中、陆治所著《到青海去》一书中,就提到甘南夏河县第一小学的学生“有父是回民母是番民”。历史上,甘青藏区藏回通婚现象相当普遍。与藏族通婚的回族,多住在藏区边缘,他们甚至在那里建起清真寺,吸引更多回民至此与藏族开展商贸交往。时至今日,甘南地区藏回通婚依然比较普遍。谈到藏回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宗教信仰是否会发生冲突,当地人解释,不存在男女哪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宗教信仰的问题,双方极少因为宗教问题发生家庭矛盾。回族妇女婚后即使不信仰藏传佛教,不去佛寺进香,也能得到夫家的理解。同样的,女方娘家人也不强迫藏族男子因与回族妇女缔结婚姻关系而一定要加入伊斯兰教。在日常饮食禁忌上,回族拒绝食用的猪肉、肮脏食物等,恰好也不在藏族的传统饮食之列。两个民族都喜爱食用牛羊肉、奶制品,都讲究饮茶。双方在饮食爱好上无冲突。饮酒虽被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所禁止,但因藏区气候寒凉,藏民喜爱饮酒,回族妻子不会因为丈夫饮酒而发生家庭矛盾。
藏蒙通婚多发生在青海藏蒙杂居地区。共同的信仰,共同的生活习俗,历史上的密切往来,语言上的亲近性,使得藏蒙通婚没有什么障碍。课题组调查显示,藏族和蒙古族都认为双方的民族的关系总体是非常好或者比较好,不认为族际之间通婚有什么不好。历史上,藏蒙通婚不受禁约,青海省黄南州河南蒙古自治县亲王的“福晋”中就有4人出身藏族。藏蒙婚姻中的家庭成员同进一座庙,同烧一炉香,同诵一本经。夫妻间关系和谐亲密。调查发现,藏蒙通婚的实际发生率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高。究其原因,与这类婚姻受族群人口规模和数量大小的影响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族群规模越大,成员越多,族群内部通婚比例超过与族群外部通婚比例。课题组查阅了青海省藏区某市2002—2012年的婚姻登记档案,发现10年藏蒙通婚的总计只有20对,远远小于汉藏、汉回族际通婚比例。主要原因是蒙古族人口数量众多,藏族人口数量较少。如果一个族群所处地理位置与其他族群相邻,这个族群即使人口规模和数量较大,也会出现跨越族群的婚姻。课题组对青海省黄南州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调查显示,该县藏蒙通婚比例很高。原因是该县位于青海省的东南部,东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夏河县、碌曲县,南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西北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和海南州同德县毗连,从地理位置上看,该县东南西三个方位都与藏区紧密相连,居住格局是藏蒙交错杂居。藏蒙人口占到该自治县93%以上。汉藏通婚,同样受到人口规模和数量的限制,课题组对甘南汉藏杂居的某村问卷调查显示,虽然该村85.6%的农牧民对汉藏通婚表示赞成但是该村仅有5%的农牧民选择了汉藏通婚。究其原因,还是人口问题的限制。汉藏通婚,一般多发生在外出学习和打工的藏族青年中。由于接触汉族机会多,汉藏青年容易自由恋爱。汉藏通婚生育的孩子,一般会有两个名字,一个取汉姓,另一个则取藏姓。因为国家对少数民族在升学、就业、入伍、计划生育方面采取诸多优惠照顾政策,几乎所有汉藏通婚家庭所生育子女,在族别上都填报为藏族。
四、结束语
藏传佛教倡导团结的“六大缘起论”和“佛心慈悲”的思想是正确认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重要基础。这说明藏传佛教能够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进步,也能够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藏传佛教认为,按宗教轮回之说,人身最不易得。既得人身,凡立身处世,自应以团结二字作生活准则。除谋正当职业外,尤当崇奉佛教,虔诚诵经,与人为善。藏传佛教认为,应该信、解、行、证相一致。所谓信,就是作为佛门弟子成佛的目的便是救世救人。对于佛祖所传授给自己的一切,都要至诚信仰,至诚尊重,身、口、意三者完全一致,归依三宝,绝不能有半点怀疑。所谓解就是诵读诸佛经论,不仅要通晓字义,还应领悟其中的深刻意义。所谓行,便是将信,解的结果从行为中体现出来,没有行,就没有信和解。所谓证,便是自己从佛法佛理中所得到的一切体会和收获,都要从自己的身、口、意三业的止持①中得到证明。[12]这说明,藏传佛教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进步、维护祖国统一、形成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促进作用。指责藏传佛教是动乱之源有违藏传佛教之本意。藏传佛教是团结之源。凡是坚持信仰、恪守教规的信教群众都认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少数违法犯罪的人都是对藏传佛教不了解、不清楚的糊涂之人。这些人早就远离了藏传佛教的教义和教理。我们不能把他们归入信教群众之中。
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要正确区分宗教问题上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民族关系依存度日益增长的今天,各民族互相之间的交往日益扩大,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其他社会问题紧密结合,交织在一起,愈加复杂。民族宗教问题无小事。因此,在注意发挥宗教本身在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外,更应该注意引导信教群众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在保护正常的健康的宗教活动的同时,严防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对我国民族地区宗教的渗透和利用,坚决打击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