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向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态论文,理论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9-0011-07
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像“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一样被高频率使用的词汇。①这一术语本身就是正面意义上的,对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发展新阶段的国家的政治与社会动员也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从纯学理的角度说,这一术语作为或要想成为可以分析、解析甚至批评的科学性概念,还需要做很多细致而深入的研讨。基于此,笔者觉得有必要更为系统而全面地做一些基本概念方面的疏理工作,以便为这一议题学术讨论的深化提供一种理论背景或框架。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在此选择的更多是一种生态主义或环境政治学理论的视角,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或新型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视角。②正因为如此,也许可以把这种讨论视为生态主义与社会主义间关于“生态文明”的一种理论对话。
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向度
1.生态文明层面
从术语学上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作为其词根的“生态文明”范畴,也就是说,究竟什么是“生态文明”(为了讨论的简化,让我们暂且搁置关于文明本身的大量争论③,将其界定为文化的实体性体现或包括物质(器物)、技艺、制度和精神等诸多层面的整体性展现)。具体而言,笔者认为,“生态文明”至少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性问题。
首先,它主要是指现存文明的一种生态化过程呢,还是一种尚待构建的、新型的人类文明形态。这从辩证思维的角度来考虑时似乎并不是一个多大的难题,但是,对这一也许是同一现实过程中两个不同侧面的强调,不仅反映着人们对现存文明合生态性的理解,还体现着人们对未来文明生态性追求的想象。如果借用生态主义的语言,这就是一个信奉理想主义还是现实主义的问题,而且会影响到激进主义还是渐进主义的战略选择。对于大多生态主义者来说,生态文明首先是一种“生态理想国”或“绿色乌托邦”④,而且必须采用一种激进的方法才有可能实现;相比之下,各种形态的浅绿色理论更强调现存文明的渐进式生态化。
其次,它是人类文明史线性发展的自然结果呢,还是对已有文明形态的实质性超越或偏离。换句话说,我们究竟应主要担当一种历史发展成果的承载者还是未来历史的创造者的角色。具体一点说,现代文明在各种层面或主要层面上都是古代文明、史前文明的积极性替代吗?更极端地说,要走向一种生态文明的话,我们究竟是应继续沿着现代文明的理念与精神前进,还是需要从根本上超越与偏离现代文明的文化价值与制度框架?必须承认,生态主义无论如何温和或保守,多少都会从后一层面上来理解这一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态主义所发动的关于进步主义与崇古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物质主义与后物质主义之间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对生态文明概念基础的重新界定。在它看来,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迄今为止需要从事的最剧烈意义上的变革,因而应当与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文明形态更替有着重大差别;换句话说,只要人类社会不进行改弦更张式的变革,永远都不会到达绿色的彼岸。
其三,它是广义上指称的现代文明的承继者呢还是对立物。对于大多数生态主义者来说,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现代文明不仅体现为我们置身其中的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政治制度构建与社会交往方式,也体现为我们对一种一般性的现代文化与价值的迷恋与崇拜。现代文明不只是在历时性上距离我们最近,而且正是它突显甚至极化了人类传统文明所遗忘或忽视的对自然生态的应有适应与尊重。概言之,正是现代文明的这一内在缺陷使我们逐渐认识到了生态对于文明本身的一般重要性或前提性意义。基于此,生态主义者往往强调的是,现代工业文明与城市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对立面或超越对象。
因而,从生态主义的视角看,生态文明是我们站在后现代文明时代背景上对人类文明未来可能状态的激情想象,对人类过去三个多世纪以来工业化与城市化制度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批判性超越,对人类更悠久时间维度内构建的文明与进步理念及其测量尺度的深度检视。
2.社会主义理论层面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所涉及的第二个术语学问题,是作为“生态文明”前缀的“社会主义”范畴,以及由此产生的两个术语间连接的适当性问题(就像讨论“生态文明”概念时一样,让我们简化对“社会主义”概念本身的讨论⑤,而一般性地将其界定为反对和试图超越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论思想与实践努力)。具体地说,这两个术语之间的连接至少会带来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生态文明”是否应该或可能有“姓资姓社”之分;是否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社会主义是否必然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形态。接下来,让我们具体讨论这三个问题。
首先,“生态文明”是否应该或可能有“姓资姓社”之分。尽管理论思考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生态社会主义者(尤其是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和生态主义者对此都做出了否定性的回答。⑥在前者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缺陷或罪恶都源于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政治制度,生态环境难题也不例外。因而,无论对于生态环境危机成因的解释还是对于生态化文明的创建,都应始于一种与资本主义截然不同的新型经济政治制度。也就是说,“生态文明”不应该、也不可能有“姓资姓社”的区分,而只能是“社会主义的”。但在后者看来,生态文明的关键之点在于实现对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全方位感知与切实尊重,而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是建立在对物质主义的价值迷恋和对现代化工商业生产生活方式的生存依赖的基础上,因而不可避免地制度性地对象化和剥夺自然生态,所以,“姓资姓社”的区分即使在外表上有所不同,也不会导向一种真实意义上的“生态文明”。也就是说,“生态文明”无所谓“资社”,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反生态的。
其次,是否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生态社会主义者和生态主义者的上述一般性声称,至少面临着来自社会实践两个方向的挑战,即使不考虑来自各种形式的生态自由主义者的反驳或辩解,比如各种版本的“生态现代化”或“生态资本主义”理论。⑦在当代欧美国家中,我们至少可以清楚地看到许多“生态文明”的现象碎片或向“生态文明”转型的征兆迹象⑧,而它们又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如此,至少到目前为止,生态主义的可持续性理念、制度、政策甚至个体意识,也首先出现在并集中体现在这些国家。因而,即使不能说已经存在着一种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更为发育成型的“生态文明”要素似乎是不争的事实,毕竟,享受物质舒适生活的同时拥有碧水蓝天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依然是一种奢望。生态社会主义者和生态主义者当然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批评这些发达国家取得的“生态文明”的血腥性质或非生态本质(它们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经济剥夺和污染转移而实现),但这种局部性的生态化的事实也不容否认。至少从生态文明的弱化的涵义上(即现代文明的生态化),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在实践上是一种现实,而且依然具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和可能性。
其三,社会主义是否必然是一种高于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形态。即使从纯逻辑的角度看,这也是一个有着开放性答案的问题。一方面,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理念有着更多的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特别是对社区生活质量(包括居住环境)以及精神内涵的关注,因而可以对资本与市场的扩张本性与经济理性本性进行必要的限制。就此而言,人们可以说,社会主义应当拥有高于资本主义的“生态文明”形态,甚至可以说,“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应有内涵。⑨但另一方面,这种对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尊重未必一定能够抗衡或制约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物质主义迷恋以及建立在自由市场基础上的经济政治制度。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的理念并不能保证自动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生态友好的价值观念与制度框架。
因此,“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确蕴涵着一种对人类未来文明形态与路径意义上的超越性想象,但它的提出更多是基于我们对自身一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实践的理论反思与升华,基于我们对西方发达国家正在发生着的生态化经济政治转型的自觉认同,基于我们对自身所处的一个急剧变化着的一体化世界的重新感知,而不能简单化理解为现实中资本主义及其文明的一种对立甚至超越状态(至少政治对立本身并不必然带来生态意义上的超越),因而也就必须慎谈生态文明意义上的“姓资姓社”问题。
3.社会主义实践层面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所涉及的第三个词源学问题,与前文所述的作为“生态文明”前缀的“社会主义”范畴的内向性或实践层面相关,换句话说,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性实践是否以及能否生态化或选择性地应对很可能出现的生态环境难题(需要指出的是,“现实社会主义”在此只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用以界指包括中国、前苏联、中东欧诸国在内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实践和制度性探索)。这又可以区分为两种具体情况,一是前苏联和中东欧国家与中国、越南等国家之间的不同,二是传统类型的社会主义取向与生态化的社会主义取向之间的不同。
先说第一个层面,以前苏联和中东欧国家为主体的诸多原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末纷纷放弃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基本制度,转向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制道路。这一事实并不足以说,它们已找到了更为适合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或生态文明发展的模式。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国家的政治与经济转型,已使得我们在经典社会主义话语下讨论如何应对生态环境难题以及创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讨论变得没有意义。相应地,包括中国、越南在内的现存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就变得尤其值得关注。可以肯定地说,如果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成为或能够成为一种新型的制度性实践,那么,它只能发生在这些国家。
然后,让我们讨论一下第二个层面。对于社会主义与生态环境的实践性关系,主导着中国的曾经是一种非常简单化的概括,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只属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事实上,这样一种认识一直维持到20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之前。从今天的视野看,这种看法当然非常幼稚,但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不是这种看法本身的幼稚性,而是它何以能够维持。这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多,比如从政治领导层到普通民众的过于僵化的社会主义观念束缚了人们的思维,但真正重要的恐怕是那时依然有限的社会实践的范围与力度。从回顾的视角看,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运动,实质上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社会主义革新与发展旗帜下展开的、以史无前例的规模与深度进行的民族国家现代化运动。尽管对于这场运动的长远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国际影响,我们现在还难以准确估价,但已经足以明确的是,我们在享受着日渐繁荣甚至有些奢华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中华民族数千年来赖以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正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同样,很多因素可以解释目前这种经济现代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状态,但从社会主义与生态环境的实践性关系来看,我们恐怕不得不得出如下结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选择与发展模式设计迄今为止并没有从根源上克服生态环境难题。⑩也就是说,生态环境难题并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而是它必须面对的难题之一。
那么,如何解释或走出上述困境呢?一种十分自然的思路选择是弱化社会主义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联系刚性。一方面,承认社会主义即使在制度层面和模式选择上也是可以犯错误的(特别是局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并在与时俱进的制度学习中不断革新的。也就是说,如果说传统的社会主义取向未能有效克服生态环境问题,那么,正在或不断生态化的社会主义取向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至少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时是如此。另一方面,承认生态环境难题在某种程度上是超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政治界限的,或者说,生态环境难题不仅不承认自然边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不承认政治边界。这意味着,在现实实践中,社会主义国家可以从资本主义国家吸取各种有益或成功的生态环境应对经验。但是,至少从理论上说,这一思路的两个侧面都存在着一种“天然的”限制:就前者而言,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否愿意及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演变成一种生态化的社会主义,是存在着疑问的,至少对于生态主义者来说是如此;就后者来说,生态环境难题的去制度化思考到一定程度时也会危及二者之间的应有联系,从而使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的连接本身成为问题。
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的要旨,在于更好地在实践层面上应对我们大规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几乎无法回避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难题,就此而言,它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间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分野,尽管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因此放弃社会主义理念与思维可以催生出的制度想象与选择空间,也就是说,“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前缀绝非仅仅是一种修饰。
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向度
基于上述的比较性概念分析,我们至少可以在人类文明转向、与资本主义文明竞争和社会主义实践反思等三重向度上使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概念。但是,从实践向度上说,“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什么”还依然是一个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这倒不仅仅是因为存在着它的应然状态(我们现在更多可以讨论的)和它的实然状态(未来真正可以实现的)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像人类历史上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理想的制度化 (文明化)所已经证实的那样。问题还在于,它也许会呈现为某种介于上述二者之间的“伪然”状态,即一些“看起来很逼真,但实际上相差甚远”的异质性文明状态——无论在社会主义的意义上还是在生态文明的意义上。因而,我们今天“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面临着的首要难题,是如何把握两个看似矛盾要点之间的平衡:一是高理论目标,二是现实主义态度。
1.高理论目标
所谓高理论目标就是要明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应当是一种比资本主义生态文明更加符合生态规律与原则的文明化生存生活方式,因而体现并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未来。据此,我们当然可以罗列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价值观、经济、社会、制度、政策和生产生活方式等不同侧面,但从生态主义的视角来说,这其中至少蕴涵着以下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它在基本制度框架设计及其文化价值支撑上有着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特点。其二,它能够创制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生态环境难题解决思路与方式。其三,它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难以克服的诸多生态环境难题。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信奉的应该同时是一种激进的社会主义和激进的生态主义,或者“激进的生态社会主义”。(11)
对于第一个层面的含义,基本制度框架安排上的差异不仅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还要体现在人与自然间的关系上。比如,如何克服自然生态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资源化对待和物质财富化占有,就既是一个人类社会关系重组问题,也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重组问题。事实已经证明,单纯所有制上的私有制和公有制都不能解决这一难题。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一种生态化的制度安排必须伴随着一种生态化的文化价值及其承载者,这多少有些像我们从前曾经一再强调的所谓“社会主义新人”的问题。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仅意味着制度层面上的创新,还意味着生态新人或“生态人”的诞生或培育。(12)正是由于第一个层面上的根本性特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才会展现出第二个层面和第三个层面上的含义或可能性。一方面,它能够创制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所没有的生态环境难题解决思路与方式,更多体现为具体制度与政策上的生态化创新,比如自然资源的真正有计划合生态利用(传统社会主义的问题不是出在有计划,而是出在并没有做到合生态);另一方面,它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难以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更多体现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养育的实际效果,比如公共交通服务的非资本取向运作问题(真正转向生态为本、以人为本),同样的制度性措施或个体行为将会具有大不相同的成效。
2.现实主义态度
所谓现实主义态度就是要明确,至少就中国目前的现实而言,我们创建一种生态文明的实际起点还很低。严肃而客观地说,我们依然处在模仿与追赶欧美国家已经接近完成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当中,而它们过去的经验已经表明,这几乎肯定是一个生态环境压力最大、人为破坏最严重的阶段。因而,在我们真正实现对正在恶化中的自然环境的历史性补偿之前,恐怕连基本性的环境正义也谈不上,更不用说一种新型文明形态的创造。强调上述事实,并不是为了淡化我们的信心与责任,而是为我国任重而道远的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一种更为客观准确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即使出于政治动员的目的,我们也只能提出一些相对较低水平的阶段性目标,其中包括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现有的生态化文明成果的借鉴吸收,即便这也将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另一方面,必须承认的是,我们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接受了西方传统的工业现代化发展模式,也就是说,当今中国的文明型态就主流而言已经是一种工业文明。这意味着,我们已经不是在一张白纸的基础上发展一种绿色文明,而是同时面临着一个如何超越自身的难题。而正像欧美国家所已表明的那样,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渐进式超越虽然看起来痛苦较小,但进展起来并不容易。(13)
因而,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泛泛而谈的各种理论性描绘或规划(14),而是我们可以(或能够)做出的实践性解答。在笔者看来,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既坚持一种具有很高理论起点的理想目标,又具有一种高度现实主义精神的实践态度。问题在于,要真正做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易事,而更加困难的是把二者在一个长期性的历史过程中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确立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一种正确而积极的态度,而那些偏执于“节能减排”或“种草栽树”的文明建设工程(这些努力本身当然并非没有意义),最多只能会导致“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一些“伪然”状态。
3.“绿色施动者”难题
除了理论目标与现实起点所构成的巨大反差,“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还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动力机制难题,或“绿色施动者”难题。(15)正如前文分析的,无论就人类文明的生态转向而言还是与资本主义生态文明的比较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代表的都应该是而且只能是一种质的变化,并且这种质的变化很难仅仅靠量的积累来实现。那么,我们需要分析的是,哪些个体或群体会成为现代工业文明的变革者或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呢?更进一步说,这些绿色先行者能够改变主导性的经济社会政策范式吗?
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虽然有着一种关于代际性后物质主义价值转向的理论假设及其相关性证据(16),即使同属于绿色激进主义阵营的生态自治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也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绿色变革动力难题”。(17)对于生态自治主义来说,它强调的是如何通过小规模化现代文明条件下的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来实现对复杂而多样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切实尊重。这其中隐含的理论假设是,现代社会中的一小部分群体将会率先脱离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现代生存方式,并逐步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加入其中,最终导致集中性的现代工业文明向一种分散化的生态文明的过渡。这一理论方法的最大难题在于,这些工业文明的变革者或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往往来自主流性群体中的一部分,比如各种环境保护团体成员、新社会运动成员、绿党活动分子等,而他们首先是现存社会制度的受益者,因而归根结底也是其支持者。对于生态社会主义来说,它强调的是如何通过重建人类社会中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实现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建,从而实现对自然生态的集体性适应与尊重。这其中隐含的理论假设是,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基础和关键是人类社会内部关系的和谐,而资本主义的生产生活方式注定了人类对自然关系上的剥夺与野蛮性质,因而社会主义的制度性变革将会带来工业现代文明的生态化转型。这一理论方法的难题在于,传统社会主义者更偏重于现代社会中的边缘性群体比如无产者或工人阶级,而这些边缘性群体已越来越变成现代社会的依附者而不是变革者或“革命者”(18);当代社会主义者包括生态社会主义者试图建立政治边缘性群体与生态意识先进群体之间的联盟的努力,至少从目前来看并不成功。换句话说,尽管欧美西方左翼政治力量的政治意识形态总的来说是在不断绿化,但它们从根本上变革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意愿与能力却在降低。正因为如此,生态社会主义理论家戴维·佩珀公开承认,生态社会主义在人们非常需要和愿意维护它之前不会产生。(19)
部分是由于意识到生态精英在绿色变革中“先锋队作用”的难题,近年来一些生态自治主义学者开始转向更为传统性的议题领域,比如安德鲁·多布森(Andrew Dobson)对生态公民权议题的讨论和罗宾·艾克斯利(Robyn Eckersley)对绿色国家议题的讨论。(20)在多布森看来,具有公民意识的人比具有道德意识的人更容易去做正确的事情,因而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教育公民成为生态公民;而在艾克斯利看来,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也许在本质上是“灰色的”,但一个生态化的国家却可以在绿色变革中发挥一种积极的作用。因而,他们理论关注的重点似乎已从生态精英层面转向大众层面。
那么,我们可以从欧美经验中得出哪些基本性看法呢?一方面,绿色变革或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明显是多元化的,而不专属于某一社会阶层或群体。换句话说,我们很难声称哪一社会阶层或群体正在成长为这样一种深刻变革的领导者或“代理人”,尽管一般意义上的绿色激进社会与政治运动在欧美社会与政治的绿化过程中确实发挥着一种积极推动与示范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绿色变革动力上的“群龙无首”特征也体现了欧美社会甚或现代西方文明开展一种深刻的生态转向上的内在性困难。(21)无论是新社会运动的制度化与温和化,还是绿党的既存化与主流化,都不能仅仅用社会运动与政党发展的一般逻辑或“寡头铁律”来加以解释,而应该理解为人类现代工业文明自身超越上的内在性局限。
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从积极的方面讲,我们既可以发现大量不断绿化着的阶层性角色,比如知识分子、大中小学学生、国家公务人员、生态民众、工商界人士(少数)等,也可以明显感觉到众多不断绿化着的制度性角色,比如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政党、媒体、法律制度与政策、市场等。当然,这些变化至少从表面上看与欧美国家没有实质性差别(不同更多是在阶段意义上)。而就绿色变革或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机制来说,当前中国至少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突出特点或“优势”:一是我们拥有一些可以发挥特殊作用的制度性角色。其中最为重要的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集权化政府。可以说,作为政府党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绿化对于我国的“生态国家”建设以及生态文明的推进,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就此而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具有标志性意义。二是中国目前高速推进的工业现代化进程已面临着严重的资源制约或“自然极限”。事实将会证明,这种外在环境的制约将更容易成为我们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与文明创新的内在动力。依据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尔德·汤因比“挑战和迎战”的文明发展动力阐释(22),我们作为后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着的严峻资源与生态挑战,也许会成为我们进行深层次与根本性变革的直接推动力。
但是,从创建一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高度来看,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所面临的诸多困难,而且上述两方面的潜能也未必一定能够转化成现实中的真正优势。一个显而易见的难题是,在一个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的工业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仍将在高速推进之中。这一事实意味着,无论是政府和政党的政治领导者还是普通民众(包括各个社会阶层)都将是这一进程的物质获利者,我们更自然地关切的是如何享受这一进程所带来的物质福利与舒适,也就很难真正长远思考或被说服去从事任何根本意义上的变革。比如,目前地方官员中强烈的经济增长政绩偏好倾向,绝非仅仅是地方官员的自身素质和政府干部考核体系疏漏的问题,而是有着强烈的大众支持基础。在这种情况下,集权化的政府与政治体制就成为十分必要的矫正性因素。
因而,就中国自身而言,我们虽然可以看到一些赞成绿色变革或生态化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阶层或制度性因素,但它们离促成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创新的动力机制要求还相差甚远,困难并不仅仅在于制度化设计、政治领导层观念上的缺陷,也在于普通公众意识与行为上的滞后,而这一切归根结底又是由于我们身处其中的现代化实践进程及其价值理念氛围。这绝不是说,我们可以因此而无所作为,而是说我们只能依据自己的方式与路径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结论性评论
可以看出,作为一个科学性概念,“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除了必须厘清理论向度上可能的歧义性,还面临着来自实践层面上的严重制约或挑战。这使得,在一个依然由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秩序主导的日益一体化世界中,已经迈入工业现代化进程的我们同时面临着错误解读(实践)社会主义与生态主义的危险,因而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就前者而言,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关系至上化和泛化的社会与文化限制,欧美发达国家并没有为我们提供多少可以借鉴的经验,相反,时下依然盛行的各种形式新自由主义已在多少影响着我们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理论想象与制度创设;就后者而言,欧美国家首创的生态(现代化)资本主义在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缓解与局部克服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的同时,也可能会冲淡我们对更为激进的生态主义思维与选择性解决方案的消化吸纳,从而延缓甚至堵塞我们向一种新型文明转向的现实通路。
但这绝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一种注定会失败的实践工程,更不能说这一概念的提出毫无意义。恰恰相反,无论就当代中国对人类文明发展可能作出的真正贡献而言,还是就根本性解决当代中国现代化发展中所面临难题的战略抉择而言,社会主义与生态主义都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两面旗帜:只有强调社会主义,才能抑制经济市场化竞争所必然带来的资本崇拜和贫富差距扩大;只有强调生态主义,才能真正找到一条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23)就此而言,社会主义与生态主义并不是两种对立意义上的政治意识形态,而是可以融为一体的两个侧面,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生态化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生态主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蕴涵着当代中国现代化发展与文明创新中最为重要的政治想象与动量,尽管这种政治想象力与创造力的适当发挥,不仅取决于我们学术界人士所能做出的理论阐释与规划,还取决于我们政治精英们所能做出的制度创新与政策设计。笔者想强调的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构成了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绿色乌托邦未来想象(这一术语的积极意义上),而这对于一个依然处在高速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未来来说至关重要。
注释:
①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生态文明”的提法,但鉴于我国社会制度的政治性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说法。
②这种关注视角上的差异可以大致概括为,前者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对生态问题的可能解决,而后者强调的是生态问题的解决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所开辟的新的道路或可能性。
③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3-33页。
④郇庆治:《绿色乌托邦:生态主义的社会哲学》,泰山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⑤Donald Sassoon,One Hundred Years of Socialism,New York:New Press,1996,xix-xxv.
⑥生态社会主义方面的代表性著作比如Andre Gorz,Capitalism,Socialism,Ecology (London:Verso,1994),生态马克思主义则以围绕着《资本主义、自然和社会主义》英文杂志的欧美学者群为代表。
⑦John Barry,Brian Baxter and Richard Dunphy (eds.),Europe,Globaliz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London:Routledge,2004:Stephen Young (ed.),The Emergence of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Integrating the Environment and Economy,London:Routledge,2000.
⑧郇庆治:《城市可持续性与生态文明:以英国为例》,《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2期。
⑨余谋昌:《生态文明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抉择》,《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⑩(11)(12)Saral Sarkar,Eco-socialism or Eco-capitalism,London:Zed Books,1999,pp.23-56,181,255-258.
(13)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始于欧美国家的“无车日”创议。实际上,个例性的“无车日”既不会根本改变大城市的交通状况,也不会培育起人们的“绿色出行”观念。参见张灵鸽《从“无车日”到“绿色出行”》,《绿叶》2007年第10期。
(14)姬振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层次》,《绿叶》2007年第10期。
(15)Brian Tokar,The Green Alternative:Creating an Ecological Future,San Pedro,California:R.& E.Miles,1992,pp.57-581
(16)Ronald Inglehart,The Silent Revolution:Changing Values and Political Styles among Western Public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7; Cutlural Shift in Advanced Industrial Societ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
(17)相关讨论参见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1-232、251-253页。
(18)André Gorz,Farewell to Working Class:An Essay in Post-industrial Socialism,London:Pluto,1982.
(19)David Pepper,Eco-Socialism:From Deep Ecology to Social Justice,London:Routledge,1993,p.234.
(20)Andrew Dobson,Citizenship and the Environment,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Robyn Eckersley,The Green State:Rethinking Democracy and Sovereignty,Cambridge:MIT Press,2004.
(21)Ingolfur Blühdorn,Self-experience in the Theme Park of Radical Action? Social Movements and Political Articulation in the Late-modern Condition,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 9/1 (2006),pp.23-42.
(22)阿诺尔德·汤因比:《历史研究》,曹未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74页。
(23)郇庆治:《生态现代化:中国现实的绿色道路?》,《环境政治学》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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