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江西省通货膨胀研究_经济研究论文

江西1994年通货膨胀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西论文,通货膨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中央银行分支行在职能转换中,如何跳出分配信贷规模、信贷资金的传统思维定式,大力加强调研,以对经济金融的深入洞察来支持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本文做出了有示范意义的努力。作者在洞悉了解全国通胀的一般共性的基础上,探讨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特殊性的通胀表现、成因及危害性,力图探索全国货币政策总量调控与区域调控的协调途径。基于上述,我们向读者推荐这篇文章。

1994年以来,江西和全国一样发生了较高的通货膨胀。由于经济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省高通胀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及对经济的危害性等方面,除存在与全国的共性外还带有自身的特殊性。

一、对江西1994年以来的高通胀判断

通胀的本质就是流通中的货币超过商品交易量的实际需要,其外在表现为商品和劳务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

江西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从1993年7月份起,突破一位数达13.6%,持续16个月升至1994年10月份的30.3%,已经比1988年从1月的11.2%持继14个月升至1989年2月份的峰值29.0%长两个月;1994年1-10月平均已上涨了23.4%,预计全年上涨23-24%,比1988年高2个百分点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从1993年3月份起,突破一位数达13.0%,也已持续20个月升至1994年10月份的31.7%,1-10月平均上涨26.4%,比同期社会零售商品价格上涨高2.8个百分点。这反映了包含在居民消费中的劳务价格也是持续上涨的。

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因缺资料,无从比较。但综合反映投资品、消费品和劳务价格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1994年1-9月上升17.3%,比1988年的10.2%高7.1个百分点,比1993年的7.2%高10.1个百分点,该指数1994年的高涨幅已成定局。

以上表明,1994年以来江西发生了高通胀。

江西1994年以来的高通胀,主要涨在食品类上,新涨价因素大,且农村一反常态,除服务项目外商品涨价超过了城镇。

二、江西1994年高通胀的特点

和全国一样,江西1994年的高通胀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表现:

1.通胀率高,但供求缺口并不大。1994年1-9月份,与需求膨胀的1992年同期比,我省投资需求增长32.0%,比全国同期39.5%的增长低7.5个百分点;消费需求增长26.8%,比全国同期27.2%的增长低0.4个百分点;对国外的净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33.98%,比上年同期4.8%的增长虽高29.18个百分点,但占经济的比重小,约7.86%,影响不大。以上因素合并,预计1994年需求大于供给的差率在5%左右,不会超过警戒值。

供求缺口不大在市场上的反映是商品丰富、货源充足,库存增长,产生积压,平销、滞销的商品约占90%。

2.通胀率高,但居民储蓄仍稳定增长,无挤兑、抢购现象。至1994年9月末,江西城乡新增储蓄比上年同期增长60%(1988年同期为下降2.6%),扣除储蓄水份也有约40%的增长,超过物价上涨约10个百分点。相应市场反应也是稳定的,不存在挤兑存款和明显的大范围抢购商品现象。

3.通胀率高,但货币并未失控,金融形势稳定。江西1994年以来的高通胀并未伴随明显的信用膨胀。虽然增加工资,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需增加货币投放,但1-9月累计仍净回笼货币13.7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回笼4.8亿元;而1988年的高通胀,增加货币投放的因素还没有1994年多,却净投放15.1亿元。贷款增长也是稳定的。1994年1-9月新增贷款比1992年同期增长38.4%,比全国同期48.5%的增幅低10.1个百分点;新增贷款占全国的比重,已从1992年的2.187%降至1994年1-9月的1.841%。

江西特有的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所决定的经济周期,与全国比有时间滞后、波动幅度大、扩缩比(周期的扩张期与收缩期之比)小的特点。由此带来了江西价格波动也有相类似的特点。

1.高通胀发生时间迟于全国。两位数的价格上涨全国自1993年3月开始,江西则自1993年7月开始,滞后了4个月。2.高通胀上行时间短于全国。据测算,江西高通胀上行时间比全国短4个月。3.高通胀波幅大于全国。江西在高通胀前物价水平一般要比全国低,所以在高通胀时就有较大的上涨空间,至10月份全省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比全国高5.1、4.0个百分点。4.高通胀上涨速度快于全国,来势凶猛。由于江西高通胀涨幅大,上行时间短,因而上涨快。5.高通胀下行时间可能长于全国,这是与江西经济周期扩缩比小相对应的。即江西高通胀从峰顶下行到谷底,完成一个收缩期的时间可能要长,意味着下落速度慢。

三、江西1994年高通胀的成因分析

1.价格、税制等改革对通胀的影响。

1994年,国家集中出台了价格、税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改革举措的实施,在近期给经济运行带来了较大的震荡。

①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1994年江西分别调高和放开了粮油购销价格以及煤、电等部分基础产品的价格。因此,1-10月,江西粮价平均上升61.8%,成为带动整个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龙头”。同时,基础产品价格,如电价调高18.6%,煤价上涨17.9%,波及和带动其它相关或下游产品的涨价,间接推动物价全面上涨。

政府基本上放开了价格管制,到1994年初,全省已有95%的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放开。其中,农副产品90%放开;生产资料88%放开。市场价格放开的幅度过大、速度过快,强化了企业、居民对通胀的预期,带动物价全面上涨。

②税制改革。在新旧税制“磨合”过渡的初始阶段。实际上江西企业总体税负加重了,带动物价上涨。

2.通胀输入。

通胀输入指在开放经济系统中,因外部经济因素的进入引起价格上涨。后面会分析到,通胀压力全国是大于江西的,其压力差势必通过市场交易蔓延。江西是一个欠发达的农业内陆省。四周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对我省构造了一个“经济盆地”,尤其紧邻的东南沿海省,为保持其超过生产可能性边界的超高速经济增长所形成的过度需求压力,利用其经济水平高、开放程度高的梯度优势,以邻为壑,向我省下泻,带来了通胀输入。

①外省高价收购我省的农副产品,直接抬高了价格。去年,邻省遭灾,农业歉收,江西虽也遭灾,但农业还增收。故东南沿海的粮商、猪贩涌入我省,以高出国家10-20%的高价直接间接向农民、粮食、食品部门收购。而且,收购数量大,影响了省内供给。

②江西的劳务输出,劳务收入流入,加大了需求压力。1993年,长年或季节性出省(主要去广东)打工农民达213万人,劳务总收入70亿元,纯收入35亿元;1994年10月份就已达218万人。我省由多年的货币净流出变为1993年首次的货币净流入15.6亿元,与此密切相关。

③价格“示范效应”。我省商品价格和工资水平的上涨一般是滞后的,沿海发达省先期到达的较高工资水平、物价水平对我省产生了“示范效应”。它刺激销售者提高产品价格,刺激职工要求增加工资,向沿海看齐。

3.成本推动。

1994年江西通胀已由1993年的需求(主要是投资需求)拉上,演化为成本推动。从微观的角度来考察,目前的成本推动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成本和工业企业生产成本过快的上涨。

①农业生产成本在高位区滚动,累积的潜在成本开始加速释放。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上涨。据抽样调查,江西1994年粮食生产每亩总成本为484元,比1993年上升23.8%。在成本的推动下,必然导致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升。

②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并呈现强劲的递增态势。1994年1-9月,江西主要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2.4%,主要来自于企业生产成本的推进。构成企业生产成本最基本的要素有:物化成本和工资成本。

4.流通领域对通胀的影响

1994年1-9月,由于流通领域的问题,影响江西物价总体水平上升4-5个百分点,对1994年的高通胀起着不容低估的作用。

①流通环节过多,商品进销价差过大。众多的团体和个人纷纷涌入流通领域,导致流通中间环节太多。以生猪为例,据调查,生猪从出栏到鲜肉上市零售大致要经过:农户——贩猪商——屠宰场——肉摊个体经营户——居民消经者等四个环节。另外,生猪在购销过程中乱设关卡、乱收费现象也相当普遍。流通环节过多,使中间费用扩大,加上各个环节层层盘剥,造成江西肉价节节攀升。商品进销价差进一步拉大,由过去集体经营时期的10%左右,上升到50%。其中有些商品,如成衣服装进销价差竟达3-4倍。进销价差过大,形成超额的商业利润,这是带动物价上涨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②流通秩序混乱,“市霸”哄抬物价。由于管理未及时跟上、到位,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也远未成熟,造成流通秩序混乱。表现为:一、市场上许多生产经营者未能自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的道德,牟取高额利润。二、在农村集贸市场、城市菜场,一段时期内,各种“市霸”活动猖獗。据调查,“菜霸”的价格一般比菜农自销价高10-30%,少数紧俏品种甚至翻番;有些“肉霸”强行垄断和抬高市场肉价等等。

③流通领域国合商业的主导作用逐渐削弱,市场稳定缺乏必要的支持系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面对众多个体商贩的激烈竞争许多国合商业企业陷入被动的困境,市场占有率不断下落。1994年1-9月,江西全省国合商业系统实现的零售总额35.68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6.4%,比1992年下降8.4个百分点,市场上许多商品尤其是“米袋子”、“菜篮子”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被个体商贩所操纵。同时,一些国合商业企业本身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偏轨现象,或利用垄断地位贩买贩卖,或对政府有关价格的规定阳奉阴违等等,加剧了市场秩序的混乱。

④价格宏观调控乏力,市场监管措施不配套。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价格进一步放开的背景下,政府调控和管理市场物价、市场秩序的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还相当滞后,从而对流通领域秩序混乱、部分商品价格畸形上涨的局面难以进行有效的治理。

5.货币积累压力的释放

我们用1986-1993年的年均货币供应增长△M[,2]/M[,2]大于经济增长△GNP/GNP加价格上涨△P/P减货币流通速度减缓△V/V之差,来衡量货币压力Y[,L],即Y[,L]=△M[,2]/M[,2]-(△GNP/GNP+△P/P-△V/V)。已有的定量研究表明我国改革以来M[,0]的V年均递减5.6%,但M[,2]的V减慢应小,我们估计取值为3.5%。江西由于经济效益、信用经济的发展和信用机构的完善程度不及全国平均水平,金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结算方式的先进程度也有差距,滞留在居民(主要是占人口比重比全国大的农民)手中的现金也多些,因而M[,2]的V减慢会比全国大,我们估计取值为4.5%。计算有关数据制作下表:

上表表明,全国和江西都存在通胀压力。但1986-1993年货币供应超经济所形成的通胀压力全国大,年均值为3.9%;江西小,年均值为2.6%,比全国小33.3%。8年积累的通胀压力除已经“消化”了的外,必然要在1994年及以后靠价格上涨“消化”一部分。

综上所述,江西1994年产生高通胀,主要是价格改革、通胀输入、成本推动、流通秩序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其中:价格改革、成本推动、流通秩序等是类同全国的一般性因素,但价格改革中的农产品提价和成本推动中的农用生产资料涨价,对欠发达的农业大省——江西又有非同一般的影响;通胀输入是特殊性因素。至于江西的货币压力,我们认为不是主要因素,而是价格改革、成本推动、流通秩序等因素作用的条件,是通胀输入因素作用的结果,否则,不好解释我省为什么货币压力比全国小,而通胀释放却比全国大的矛盾。

四、高通胀对江西的特殊危害性

江西是一个工业基础不雄厚、资金薄弱的农业内陆省,并且处于经济比我省发达的周边省份包围之中。这种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决定了,由全国高通胀而引发的我省高通胀,具有时间滞后、涨速快、涨幅大、降速慢的特点,由此产生如下的特殊危害:

1.对工业的特殊危害。

江西历史上不是国家的工业投资重点,人均投资额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49%左右。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内陆意识”的思想障碍和国家政策的制约,经济发展始终后人一步,且国有工业比重大(我省约占63%、全国为52%),因而历史包袱重,机制不活,抗市场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更为突出。以上集中反映在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一直比全国平均水平约低10%以上。

在生产环节,发达省市对高通胀时期的生产要素高价格的承受力强,他们凭籍地方和企业较雄厚的财力可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高价竞购,以维持其超高速增长,我省承受力弱难做到。在销售环节,生产要素高价格推动的高成本想通过加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80-90%的工业品供过于求与供求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已逐渐不能为市场所接受,要靠企业自身消化。发达省市能消化,我省难消化,只得“变相赊销”——商品发出贷款被拖欠,或被迫缩小市场占有率,减少生产,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

2.对农业的特殊危害

1992-1993年的投资需求膨胀急剧拉大了工农产品“剪刀差”,农产品的提价具有内在合理性,势在必行。1993、94年国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本应对我省有利,但是,成本推动下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仍居高不下,且存在“比价复归”的危险。1993年我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提高了9.6%(全国为13.4%),而农业生产资料上涨了10.8%(全国为14.0%),在同一年内比价复归。1994年以来,我省的粮、棉收购价虽然提高了70-80%,但约有35%左右的调价收入已直接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为什么1994年1-10月我省农民购买农资的实物量,化肥下降了4.5%,农膜下降了4.8%?值得深思。目前,有种农副产品再大幅度提价的可能性已不存在的观点,似乎工农产品比价已趋合理。然而,沿海发达地区却并不因此减缓工业发展,回过头来加强农业,仍宁愿用高价大量收购我省的农副产品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还是比较利益在起作用。一轮又一轮的高通胀必然导致工农产品轮番上涨,“比价复归”,农业比较收益仍然低下,厌农、弃农行为仍会存在。

3.对财政、金融的特殊危害。

①江西财力薄弱,历来是“吃饭财政”,加之增资、税改等因素,1994年的高通胀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一、企业因经营困难,资金紧张,1-10月欠税4.5亿元,达已收税额的14%,二、中央税、地方税增长不平衡,上划中央的增值税增长41%,地方税只增长28%。由于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影响到财政支出除保国有单位增加工资,帮助国有企业度过经营难关等等刚性项目外,还有多少财力来加速经济增长和转移支付帮助居民抗御高通胀?1994年1-10月全省财政支出中,基建就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技改下降了58%,价格补贴下降了29%。

②国家在始于1993年的高通胀中,既加强宏观控制,又采用“戴帽”、“点贷”办法帮助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江西因这类企业少较难获此帮助,加上贷款规模分配的不确定性等其它因素,江西贷款余额占全国的比重已从1992年末的2.125%降到1994年9月末的2.053%(如按1992年末的占比,江西应多增贷款约24亿元)。改革以来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居民储蓄存款已成为银行资金来源的最主要部分。但是,1994年的高通胀,使江西居民生活支出增加,储蓄能力削弱。虽然9月末储蓄存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了31.6%,但比全国35.3%的增幅低10%;1-9月储蓄率比去年同期增长12.2%,但比全国36.5%的增幅低66.5%。江西的金融运行比全国存在更大的困难。

4.对居民生活的特殊危害。

江西一贯是个居民低收入省,城镇居民收入约排在全国第2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约排第14位,也未达全国平均水平。1994年的高通胀使货币贬值幅度大,更严重地抑制了我省居民的购买力。1994年1-9月,我省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只占全国的2.03%,比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要小,消费需求比重的缩小影响了全省消费品生产的增长。

高通胀对江西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尤其大。由于基数低的原因,即使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收入能与全国同幅度增长,绝对差额也会由1993年的550元拉大到1994年的715元以上。何况从银行工资性支出看,1994年1-9月,全国同比增长41%,江西只增长31%,难以保持与全国同幅度增长。1994年物价又主要涨在需求弹性小、替代弹性小即别无选择、必需消费的食品类上,使得江西城镇居民收入增加额约70%被涨价“吃掉”了。尤其我省城镇低收入户比重大(约占30%),需节衣缩食,减少开支甚至借贷度日。1994年三季度,占全省城镇居民5%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借贷169元,同比增长48.3%,粮食、鲜菜、肉禽及制品人均消费量减少18-23%,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影响到同季全省以上三种食品的人均消费量同比减少了6.6%-8.5%。

总之,发达地区可用高增长、高收入、高消费来对付高物价,转嫁高通胀的危害,江西则难办到。

五、政策建议

1.总需求调控不要放松,宜保持目前的松紧力度,但不能期望大力压缩需求使价格迅速回落。一、价格具有“粘性”,此时大力压缩,它仍会高位顽强运行;二、经济周期波峰已过,在逐步回落,反映周期波动的滞后指数——居民消费和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从曲线图趋势看,峰值可能在1994年10——11月或1995年2-3月份出现(发达省市已开始回落)此时大力压缩不符“逆向调节”原则,容易产生经济周期内在波动和政策波动的同步震荡而滑入“滞胀”。

因此,为减小经济周期震荡,当前已不宜提高银行利率。再则,提高贷款利率抑制资金需求虽对非国有经济有一定效果,但对国有经济效果不大,且会继续加大企业成本,从成本方推动价格上涨。要抑制投资过旺,可提高不符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率,但不宜全面提高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利率的必要性暂时还不大。至于扩大存贷利率差的问题,需留待今后经济环境宽松时解决。

国家宜适当加大进口以减小净出口,因为中央银行因资产中的巨额外汇占款而增加的基础货币供应,自身是很难调控的。

2.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近年来,国家的产业方向是明确的,投资重点继续向基础产业倾斜。问题是许多地方注意力仍盯在一般加工工业上,把经济发展所要求增加公共性物品供给的担子丢给国家,中央和地方经常在这个问题上发生矛盾。我们认为,一、国家产业政策应具有政策威力而不仅是指导性意义,这就需要把它提高到法律性的地位;二、加大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的力度来引导地方遵循产业政策。江西近几年的基础产业有较大进步,路、水、电、通讯等设施明显改善,花了不少钱。但也引起一些短视人士对其眼前效益的怀疑。这个投资方向不能动摇,还要坚持下去,为今后的经济腾飞积蓄力量。

尤其要加强农业基础。我国历史上每一次高通胀都是在忽视了农业,农业生产处于低潮或徘徊不前的背景下发生的。切实加强农业不是要出什么新招数,而只要求各级政府实实在在增加对农用生产资料工业、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的投入,而不是“口号农业”、“会议农业”“政策农业”。这对第二、三产业发达省份尤其重要,在全国人均农副产品占有量还很低的条件下,靠向农产品富余省收购来填平缺口是很困难的。欣闻“农业法”正在酝酿中,如该法出台,政府须按法办事。

3.抑制和治理高通胀,江西金融部门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在保持资金总量平衡的前提下,贷款投向突出重点,支持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对能源、交通及主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的资金投入;搞好各项支农资金的组织和融通,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在确保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需要的同时,支持农业改善基础设施,支持高效农业与规模经营,支持城乡商品交流和农业服务化体系及农工贸“一条龙”建设,支持重要粮棉油产区、城市副食品蔬菜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严禁任意挤占、挪用支农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于发展农业的项目上。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票一卡”为主体的结算制度,逐步推广票据、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使用;大力推行商业汇票,积极开展再贴现业务。三、根据现行颁布的《银行帐户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企事业单位要分期分批地进行帐户清理。撤消各种违反规定开立的帐户,明确规定一个企事业单位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帐户办理,切实加强和改革对消费基金的调控及现金必要的管理,防止企事业单位编造假用途以种种名目套取银行现金搞消费支出。

4.控制企业生产成本,加强工资、现金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企业经营机制是控制成本的根本。当前,急需加强工资管理,不使工资增长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加强现金管理,控制住货币投放。旧的“一刀切”式的现金管理额度已不合时宜,需根据经济实际制定新的不同档次的现金使用额度,使之可行。

5.江西在投资总需求控制的前提下,要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的比例。江西1994年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金投资的增长不平衡,1-9月全国前者比后者约低8%,大体平衡,我省前者比后者低22%,很不平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也偏低,1993年比全国低28%,1994年1-9月差距虽有缩小,仍约低6-7%,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不大。以上问题带来的后果是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品的企业受市场需求的压制,销售困难,产品积压在库,影响了其提供上游产品企业的货款回笼,形成拖欠。在投资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适当加大固定资产投入有利于解决资金拖欠,加速资金周转,缓解货币供应及通胀压力。

6.整顿流通秩序,加强价格监督。要完成价格市场化转轨的平稳过渡,仅仅简单化地“放开”物价,放任自流,显然是片面的。对市场及流通领域必要的管理和调控,乃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职责。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就是:一、加快价格法制建设,在国家《价格法》还一时难以出台的情况下,建议省里尽快制订和实施反暴利、反垄断、反价格歧视等一系列地方法规,依法加强市场管理和物价管理。二、物价、工商等部门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制手段和必要行政手段,整顿流通秩序。三、鼓励和发展商品直销市场,减少中间环节,适度控制“批零差价”,消除不合理的层层加价,对此,要改革粮油、肉菜等一些重要商品流通体制,使之产销统一形成网络。四、在整顿的基础上,对国合商业进行必要的财政补贴或资金支持,抓紧建立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提高政府在市场上吞吐商品、平抑物价的能力。五、发挥行业公会的自律作用,积极引导个体商贩进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我省行业公会要尽快建立起来并发挥这方面的导向作用。

7.国家应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对江西这类受高通胀危害尤深的地区给予合理补偿。

财政补偿手段主要有:国、地两税分设后,国税上缴中央后的返还应及时,返还比例宜扩大;某些减免税、退税政策,如我省进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的海关退税,国家应及早兑现;为缩小地区经济差异,济贫、脱贫等专项性财政转移支付,国家宜多考虑;江西承购国债的任务宜减轻。国家和我省都要分出财力加速健全重要物资的分级储备体系,以增强抗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金融补偿手段主要有:国家分解贷款规模应考虑江西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逐步扩大,贷款余额或新增贷款占全国比重逐步缩小的状况,大致做到两个比重同方向、同幅度变动;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原材料工业、农业等基础产业的政策性贷款,要通过政策银行加大力度“戴帽”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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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江西省通货膨胀研究_经济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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