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特征及其现代转型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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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历史演进的核心问题始终是在寻求社会的整体转型,而且这一转型迄今尚未根本完成。在这一态势起伏的历史发展坐标线上,近代阶段构成了封建王朝(注:中国在秦朝以后已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封建制社会,至少不是典型的完整意义上的封建制社会。有的学者把中国秦以后的古代社会称为“变态”封建社会。参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衰败的终点和新中国生长的起点。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大变动和大转型的社会,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注:目前,学术界关于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称谓不一,主要有“近代化”、“现代化”和“近代社会转型”三类说法,从其内涵和外延加以考察,各有利弊。可参阅:宋晓来《中国近代化问题研究述评》,《中州学刊》,1998年第2期。) 从总体上看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的转变,同时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诸方面的新旧结构的更替,因而呈现出立体型的多元运动趋势。

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立体结构,包含了三个层面:一是以“坚船利炮”、“自强”、“求富”为目标的经济转型(器物层面);二是以“三权分立”、“宪政”为目标的制度维新、改良和革命的政治转型(制度层面);三是以“民主”、“自由”、“科学”为目标的文化转型(思想层面)。这三个层面构成了近代中国百年历程的发展主线,(注:详见:薛其林《船炮·宪政·民主:百年巨变的中国近代化进程》,《益阳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 其中政治结构是整个社会结构的中间地带,具有特定的转型内涵和中介作用。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特征及其在近代的转型,牵动和制约了近代社会的整体发展,形成了中国近代社会转型迟缓的特点。

一、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特征

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具有高度的耦合性,具有一种“超稳定结构”的性质。(注:参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分散的小农经济与高度集中的大一统专制王权,加上植根于血缘关系的宗法伦理,三者融合培育了刚柔相济、随时调适的修补机制,使中国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存续。中央王权的高度聚集与小农经济的散沙状分布,通过封建专制制度的刚性强制与宗法关系的柔性和合达成了统一,封建专制制度的统治又被浸润于儒家礼教思想的宗法伦理精神所遮蔽。小农经济、宗法制度和专制王权等从经济、社会和政治各个侧面构建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

从政治的单一维度进一步考察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内容,其具有十分鲜明的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下述三大方面:

1、家国同构

秦以后,中国废分封、并天下,实行政治一体化的统治形式。一方面,国是家的扩大,国家俨然是一个大家族,皇帝便是这一“大家族”的当然宗长,百姓均是皇帝的子民,皇帝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政治权力。“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另一方面,家又是国的延伸和具体化。宗族和家族祠堂具有“准官府”的统治威慑力。国法通过家法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行使着暴力镇压职能,人们通过家法认识国法,切身感受到国家专政机器的铁拳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注:参沈大德吴廷嘉《黄土板结—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探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陈独秀将东西方民族文化的根本差异之一归结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并进一步指出:“宗法社会之政治,郊庙典礼,国之大经,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阶级,故教忠。”(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独秀文库》,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29页。)

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国同构,体现了族权与王权的统一关系。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各种社会势力、社会集团普遍的外在形式,通过血亲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家法、族规等对其所属成员行使族权。王权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体现,法律也只是王权的权杖。家族和国家的同构,是通过两种关系实现的。

其一,是由内而外的宗族血亲的粘连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包括家庭、家族和宗族三个层次。家庭“指同居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团体而言,范围较小,通常只包括二个或三个世代的人口,一般人家,尤其是耕作的人家,因农地亩数的限制,大概一个家庭只包括祖父母、及其已婚的儿子和未婚的孙儿女……”(注: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第3页。)家族是家庭的综合体, 它由同一始祖的男系后裔构成。宗族,或曰宗法组织,是“同姓从宗合族属”的一种结合,全族的共同组织,全族的男系后裔都包括在此宗体之内,为全族所共宗,是最综合而持久的。个人是最基本的社会元素,而家庭是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和政治体,封建徭役按家摊派,社会成员一旦犯法即可由一人而株连全家甚或全族。因此,由个人—家庭—家族—宗族的由内而外的血亲关系,构成了传统社会最基本的隐蔽式的粘连网络。(注:陈曼娜《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及其在近代的转型》,《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在此结构关系中,国家只是家族的放大。皇帝是其自身家族的宗子,皇帝的血亲系统只是整个社会宗族系统的一个特殊的子系统;同时,皇帝更是整个国家的元首,是一切社会宗族的总家长。因此,中国的封建国家不是刘汉、李唐政权的家天下,便是赵宋、朱明王朝的异姓更替。宗法血亲关系网罗一切,任何人和任何力量都无法拒斥它的约束力。而王权也正是据此获得了宗法伦理的合法性认同,并且将偌大一个中国统摄其下。

其二,是自上而下的王权专制的等级关系。“君权神授”的政治教化使皇帝获得了至尊地位,“朕即国家”,可以集一切权力于一身。皇族高于普通的宗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享有特权。族权必须仰视王权,宗族必须依附皇族,宗法血亲关系必须置身于国家的政治影响之下。而且,自皇帝至庶民,传统“礼”治社会强调三纲五常、尊卑有序和上下等级,由此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等级化、集权化的社会政治秩序。

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在上述两个关系支配下不断强固:王权处于宗法血亲关系之中,族权处于王权专制统治之下,二者相互依存,促成了家庭伦理的政治化和国家政治的伦理化。两者的巧妙比附,又进一步构筑了“族权、王权、国家主权”三位一体的权力模式。社会被压缩进国家一维之中,“国家高度垄断着资源和权力,民间力量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则微乎其微。”(注:莫则利斯《准边缘地区的政治》,转引自孙立平《传统与变迁—国外现代化及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1992年版,第69页。)相对于高度发达的国家行政系统,承载和支撑国家组织的社会系统却发育不全,基本上没有从国家概念中剥离出来。在“普遍王权”的一概笼罩下,中国没有“市民阶级”,(注:参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中译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社会呈现出高度一元化和同质性的结构特点。

2、官僚政治

“秦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文明框架结构和社会体制的最终基本定型。秦以后的中国古代文明框架表现为政治体制官僚化(或科层化)和经济体制的地主——小农经济化。”(注:张旅平《文明的冲突与融合》,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第13—14页。)自秦汉以来,中国“霸王道杂之”,发展出一套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形成了一个在行政意义上分工细密、体态庞大的官僚系统。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僚政治不同于西方,西方官僚政治“是由封建贵族政治转向资产者的民主政治的过渡阶段。在那个过渡阶段上,一般的政治支配形态不是贵族的,也不是民主的,却是在大小贵族与工商资产者彼此相互争权夺利场面下成立的专制政府,而所谓官僚政治,就是当作这种专制政权的配合物或补充物而必然产生的。”(注: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2页、第34页。)所以, 西方的官僚政治只是近代历史阶段的政权形态,是贵族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过渡阶段,主要通过贵族的官僚化实现。

中国传统的官僚政治是一种封建政治体制,它与封建专制政权共生共存了两千多年,直到近代才发生转型,是中国传统政治结构最突出的外部特征。与西方的官僚政治相比,中国的官僚政治是一种王权型的官僚政治。

中国官僚政治体制的形成呈现双向发展的路向:一方面是上层以皇族为中心的贵族(注:中国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真正”贵族和贵族阶层。这里所讲的“贵族”,意指享有特权的统治集团。)阶层一定程度的官僚化,另一方面是下层以士人为中心的平民阶层通过科举(包括汉代的征辟、察举及后来的九品中正制等等)进入官僚机构之后的逐步贵族化。贵族的官僚化倾向意味着政治国家对族权的遮蔽,而官僚的贵族化倾向却在一定程度上张扬了宗法的伦理精神。以上两种倾向交合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官僚政治体制。

皇帝凌驾于这一官僚科层“金字塔”的顶端,其至高无上的权威是通过官僚体制的职能得以显示的,皇帝的圣谕必须通过各级官吏的上传下达才能贯彻到基层百姓那里,在皇帝与百姓之间的空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庞大有序的官僚运作机构,造成了层层的专制和压迫。“各种各色的官僚、士大夫,则无疑是一些分别利用政治权势侵渔人民的小皇帝。”他们“假托圣人之言,创立朝仪,制作律令,帮同把大皇帝的绝对支配权力建树起来,他们好象围绕在鲨鱼周围的小鱼,靠着鲨鱼的分泌物而生活一样,这绝对支配权力愈神圣、愈牢固,他们托庇它、依傍它而保持着小皇帝的地位,也就愈不可侵犯和动摇了。”(注: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61页。)中国封建政权依靠官僚政治,达成了大小官吏对皇帝的效忠和依赖,形成了地方对中央的“辐凑”之势,并且实现了统治集团对整个国家的统一管理。传统官僚政治中的集权序列,是封建政治体制的凝固剂。

官僚政治“层层集权”的特点维持了封建政治体制的结构性存在,而官僚政治“科举取士”的传统则保证了封建政治体制的活泼与绵延。儒家的政治伦理主张“学而优则仕”,鼓励“以学干禄”;同时,科举制度又为士人甚至一般贫家子弟提供了入仕的制度保障。这样,官僚政治便向整个社会敞开了大门。科举制度源源不断地补充了封建王朝统治所需的官僚人员,使部分下层优秀分子得以进入到王朝的统治秩序之中,成为官僚集团中的新鲜血液;科举制度保持了一种持续流动的社会状态,消除了社会等级之间形成严格壁垒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封建国家内部的矛盾冲突。

在整个官僚政治体系中,士阶层是一类特殊的角色,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起到了上下关系调适的作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历代士大夫不懈追求的目标。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主要是从贵族、地主中游离出来的无根“游士”;秦汉起开始成为封建官僚机构的最主要来源;隋唐以后,科举制最大限度地把士大夫吸纳进官僚政治体系中。士大夫组成庞大的官僚机构,实现皇帝对全国的治理。作为一种工具,中国的士大夫阶层从来没有、也无需获得独立的地位,而是始终依附于封建王朝,发挥着组织政权和管理国家的职能。在天下大乱进而天下大治的时期,则还起着修补、重构国家机器的作用。(注:李耿年《略论士大夫阶层的思想演化与中国近代化的历史进程》,《云南学术探索》1995年第1 期。)在士阶层的发展过程中,一是士和宗族有了紧密的结合,我们可以称之为“士族化”;二是士和田产开始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可称之为“地主化”或“恒产化”。(注: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士与宗族、田产的结缘,必然使其进一步寻求政治上的托庇,进入官僚集团,及至年老还乡。士阶层正是在这种进退与出归的循环过程中,发挥了上下调适的重要作用。历代士大夫是中国原生性儒教政治文化的主要载体,其精于安内,在对外关系上则显得乏力,对外来事物往往是抗拒多于融合。

3、政教合一

中国社会没有系统的宗教信仰,这是公认的事实。梁漱溟对于中国社会几乎没有宗教这一社会特点十分关注,认为是中国重要的国情之一。(注: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8页。) 中国没有系统的宗教信仰,没有国家和团体组织的宗教活动,但是任何一个社会总需要一个共信共喻共涵育生息的精神中心,以使传统文化得以推广,使民族生命得以延续,这样一个精神中心在其它一些国家是宗教,在中国则是儒家思想的社会性道德教化。

中国以道德代替了宗教,以是非观念代替了宗教上的福罪观念。孔子的道德教化旨在指点世人回头审视自己,养成个人的自身理性(注:中国的儒教与清教一样是出于理性的,但清教理性寻求对世界的控制和征服,而中国的儒教理性则试图使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自求意识和自律习惯,这与宗教之教人舍其自信而信他、弃其自力而靠他力是截然相反的,维持了中国人“自得”的人生态度。而且,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具有极强的吸纳和消融能力,外来的一些宗教内容,在经过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改造之后,往往失去了其原有的品性。正因为儒家思想具备以上这些特征,所以它不仅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的精神所藉,而且被提升为国家意理,渗透到国家政治制度之中。封建帝国的皇帝不仅拥有终极之权威,而且是作为道德“教主”的“圣王”,负有社会教化的责任。各级地方官吏,也同样具有以道德教化一方的责任。

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教合一”,反映了政治统治与道德教化的合一关系。在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中,完全不存在西方式的“耶稣的归耶稣,凯撒的归凯撒”的观念。儒家思想不仅取代社会宗教指导了人们的生活,而且进一步与政治权力一体化。“政统”与“道统”的结合,增强了统治者的治理和控制程度,使整个社会成为一个铁板一块的封闭体系。

而且,儒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迎合王权的阶段,并最终成为媚势的奴婢。为了迎合国家政治,儒学被改造成天人感应的神学,原始儒学中的注重德行、维持尊严、自持独立的主体意识和人文精神被慢慢地消蚀掉了,而只剩下一个完全政治化、迷信化了的伦理躯壳。原儒学内在刚性的缺失,使儒学成为一种王权专制的政治理论,进一步巩固了“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

中国传统政治的上述三项特征,具有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家国同构”是最根本的社会政治结构,“官僚政治”和“政教合一”又分别从制度和文化两个角度稳固了家国关系中的粘连状态和等级状态,塑就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特殊坚固性和高度成熟性,并使中国封建国家经久不衰、历衰不变。

二、中国传统政治的近代转型

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全球扩张,冲击着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体系,使中国社会政治开始陷入被动转型的过渡状态。鸦片战争将中国全面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同时开启了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是外源式发生和内源式发展的,在促使中国近代转型的起步阶段,外部因素即资本主义的刺激是主导因素,而在转型的发展和成败问题上,主要和关键的是取决于内部因素。在这一缓慢而痛苦的转型过程中,中国社会政治的传统性特征,在“西力东渐”(注:参马敏《有关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几点思考》,《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 马敏教授认为,在近代中国真正有资格成为第一关键词的,恰恰是“西力”以及与西力辐射相关的“西力东渐”。)的刺激下,反应为中国政治近代转型的客观动力;同时,“政治结构与追求现代化的目标明确的行动太不相称。政治结构的衰败是中国现代化起步缓慢的主要原因。”(注: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4页。)传统的政治结构,又是近代政治转型的一大阻力。

中国政治的近代转型,是传统政治结构不断解构和近代政治体系不断建构的二重基本运动,表现为多层面的复杂变动,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两大方面:

1、传统的“族权、王权、 国家主权”三位一体的权力模式被打破,国家与社会的一元结构分解并呈现二元发展的趋势。

首先是完整的国家主权受到列强分割,国家地位日趋边缘化,民族危机加深。中国不是以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以一个被侵略国家的身份被迫拽入世界体系的。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大量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下,中国成为一个主权不完整的国家,沦为了殖民地宗主国的半殖民地。晚清以后,中国国家地位日趋边缘化,在与西方国家交往时,清政府无力坚持主权国家的立场,而不得不接受和依从列强所提出的种种条件和准则;对外签署的众多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处于不合理的贸易关系之中,中国成为列强国家的原料供给地和商品销售市场;大量的战争赔款和西方国家的资本输入,使中国的财政、金融等主要经济命脉逐渐为列强所控制。国家地位的边缘化,使中国完全失去了主动变革的机会和实力。中国传统政治的转型,只能在边缘地寻求发展,从而呈现了“防御型”的特点。

其次是高度集中的王权受到削弱,中央与地方关系发生松动,政权危机加剧。近代以来,在外部侵略和内部动乱的双重压力下,在封建王朝治乱兴衰的惯性机制支配下,清王朝的王权统治受到削弱,政府组织能力下降,中央政府逐渐失去对社会的整合功能。列强的特权击破了王权的“大一统”权威体系,成为王权之外的第二权力渠道;在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交织、社会动乱不已的情况下,清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和协调能力大为降低,而地方势力的强盛和新兴社会力量的出现,使高度集中的中央王权出现了分散化的倾向。

再次,随着中国国家主权的丧失和专制王权的解体,在思想文化领域兴起了倡扬“科学”、“民主”、“自由”和“平等”的观念革命,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封建儒学礼教对中国人的千年禁锢,淡化了宗法伦理关系对个人的束缚,个人在摆脱家族和宗族强大牵制的同时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性。族权、王权和国家主权的衰落,使传统的家国同构中三位一体的权力政治结构走向瓦解,使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走向崩溃。

最后,伴随着社会内部结构的一系列变动,以一部分通商口岸城市为中心,社会生活开始摆脱与政治结合的一元结构而呈现二元色彩。晚清以来,出现了对国家政治权力进行解构的世俗社会权力,并逐渐代替绅商而履行基层管理职能。(注:刘伟《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趋势及其特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 以新兴报刊为代表的民间舆论,与国家政治权力形成抗衡,影响着政府的决策;各种立宪团体、革命团体等民间社团的政治性结社活动不断发展,成为现有政治权力的有力批判者和反对者;民族资产阶级队伍的壮大及其开展的地方自治运动(注:这些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地方自治活动,主要分布在东北、上海、天津、苏州、广州和汉口等地。例如,1904年成立了东三省保卫公所;1905年上海绅商成立城厢内外总工程局;1909年苏州成立了以街区为单位的市民公社。),分割着部分地方行政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限。这些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社会空间,成为孕育中国近代先进思想和先进主体的摇篮。

2、传统官僚政治体系的衰败及其向近代政治演进的民主化趋势。

近代以来,封建政治体系的衰败已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清朝政府作为封建专制主义政权,不仅具有历代王朝政治的一般特点,更由于是一个以满人统治为核心的政权,其集权政治更为强化。统治者动用各种手段以维护封建专制制度及其固有的统治秩序,甚至把控制效率提高到了窒息官僚阶层内部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地步。因此,在外迫强敌的危急时刻,清王朝的政治体系依然昏昏沉沉而无及时反应,其“层层集权”机制的负效应毕显无遗。在整个官僚政治体系中,政府效能低下,运转不灵,统治者处心积虑所设计的官员权力互相制约体制,造成了事权不一、政令懈怠的恶果;官僚贪污腐化愈演愈烈,腐败层面不断扩大,形成了个别官员腐败基础上的体制性政治腐败,导致了整个社会的认同危机。在对外关系上,官僚集团软弱无能,只知一味地妥协投降、割地赔款,各级官吏仅以保全自身的权位为最高原则。而科举制度废除,又把官僚体系“科举取士”的人员来源一举切断,中国传统的官僚政治因此失去了其基本的支撑。晚清政府官僚体系的施政能力日趋下降,成为解决社会政治危机的羁绊。

随着旧政权的离析和权威的丧失,产生了一个相对于这一政治衰败化走向的反向运动,即政治体系的民主化。传统士阶层发生分化,派生出一个主张“维新”、“新政”的权力集团;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和从新式学堂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一起,组合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提出了“变革政体”和“地方自治”的政治要求。这两股势力都对近代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鸦片战争以前,清朝封建统治集团昧于世界之势,盲目自大,封闭排外。1808年嘉庆皇帝的谕旨在论及中英两国的地位时诩称:“天朝臣服中外,夷夏咸宾,蕞尔麦邦,何得与中国并论?!”(注:《仁宗睿皇帝实录》第202卷,第3页。)但是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文明长驱直入,猛烈地冲击着中国的官僚阶层,迫使一部分先进的士大夫去认真思考这一“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19世纪70年代,以郑观应、王韬为代表的早期维新思想家提出的“君民共治”和设议院等经世要求,是近代政治民主化的最初思想酝酿。而1895年的甲午战争则成为中华民族大觉醒的转折点,“法终当变,不变于中国,将变于外人。”(注:严复《国富论》,按语第115条。)在这一严峻的现实面前,1898 年的维新运动就试图从制度层面对王朝的祖法旧制进行大幅度的改革。进入20世纪,政治民主化分成了三种力量:清政府的“新政”改革、立宪运动、民主革命运动。但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国情现实认识不透,对民主政治的认识,也多停留于皇帝立宪或民主共和这些制度形式上,他们的民主思想既缺乏政治哲学层面的概括和提炼,又缺乏适合中国国情的操作程序,这也是中国近代政治民主化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

戊戌变法的失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维新派对中国现实认识不足,政治变革的要求具有超越性,光绪皇帝的急于求成和维新派的嫉恶如仇,导致了全面的反对。变法诏书于百日之内连下一百余次,大大超出了中国社会各个政治阶层的承受能力。政治改革的一个问题“在于选择社会松动和确立权威二者冲突时的最佳切合点。既不能将改革当作少数人的个人事业,又不能随着群众的盲动而束手无策。它需要很高的政治技巧。改革离不开广泛的群众动员。应该让人们能从改革的好处中得到益处,进而支持改革,将反改革的抵抗力量降至最小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权威中心,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推行改革计划,巧妙地应付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变迁压力。 ”(注:李双壁《从经世到启蒙》,中国展望出版社1992年版,第330—331页。)

在中国近代新旧、中外的各种力量的混合较量中,中国长期因袭的家国同构的政治格局被打破,王权由衰而亡,族权趋向解体;官僚政治体制虽然得以保存,但已吸纳了新式的因素;政教合一的政治伦理关系处于失范状态,先进的知识分子在批判旧俗道德的同时,积极寻求“文化解决”的新出路。中国近代的政治转型经历了变法、改良和革命的多重步骤: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戊戌变法”与“新政”改良运动是中国社会政治结构转型的良好契机,可惜晚清政府错失了这样一个自我平和调整和更新的机会;此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未能达到预想的政治目的;继之而起的是北洋军阀混乱割据的黑暗统治,导致了当时严重的政治权威危机。汤因比认为:“当一个社会的原有组织结构受到一种新的社会力量挑战时,它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条是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和谐地自行调整结构,一条是革命(它是一种被拖延了的不和谐的调整),一条是反常。”(注:汤因比《历史研究》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7页。)中国近代政治转型的历史,几乎是在依次演示汤因比对社会结构变动的三种估计,直到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走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

三、结语

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应从三个层次来说明:“第一、它始终处于大变革的过程,如危崖转石不达其地不止;第二、一个又一个变革的浪头表现为急剧的新陈代谢,螺旋地前进,螺旋特别多;第三、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本质是一步步有限地推向近代化,即推封建主义之陈,行民主主义(资本主义)之新。”(注:陈旭麓《关于中国近代史线索的思考》,《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中国社会的近代化是如此, 中国社会政治的近代转型亦是如此。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中国,经受着传统封建因素、本国资本主义因素和外来殖民因素的三重牵制,同时经受着阻力和动力的二重胶合。面对严重的内忧外患,传统政治的整体转型势在必行。由于中国近代化起步有所贻误,失去了自我积极调适的时机,所以主要受动于外来力量的刺激。中国传统政治的近代转型,是迟发外生型的近代化模式。政治变革的具体过程,体现了被动反应和主动反应交互作用的特点。

中国传统政治的高度成熟状态,使转型过程中的传统因素远远大于现代因素,保守的惰性往往抑制了变革的冲动,历次政治转型的行动都为强大的封建顽固势力所扼杀。传统政治的强韧和根深蒂固,使中国政治结构本身缺乏内源性创造转换机制。而内源条件的不足是与外源发展受阻构成逻辑一致的,其直接造成了中国社会接纳西方政治思维和模式的困难性。

中央政府本应是推动政治转型的最佳资源,然而由于清政府没有及时应答外来冲击,致使自身权威丧失,所以中国近代的政治转型,不是由中央政府动员全社会力量自上而下来完成,而是由社会新兴力量以社会运动的形式自下而上来推动。由于缺乏集中权威的统一协调,缺乏明确的改革规划,这些社会运动的主体和领导力量不断变更,导致政治转型方案和行动难于一以贯之。近代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缺乏有机的连续性,历次演示之间不是一种承前积累的关系,而是彼此消解的关系。阻碍中国政治转型的制度性障碍难于彻底消除,近代中国政治转型具有过渡性和滞缓性的特征。

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变迁关系,是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核心主题。强大的国家主权和王权的消亡与社会世俗力量从无到有的生长,使中国社会发生了从“强国家—弱社会”向弱“国家—弱社会”的结构性转化。据此,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继续发展,必须首先恢复和巩固国家主权,争取独立;在此前提下,合理界分“公域”和“私域”,在强化国家政权的同时,努力发展社会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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