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认识的支点--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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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61(2000)05-0004-06

一、时代发展与社会主义本质的求索

我们曾经照搬过苏联模式。这个模式既有其历史作用,又有其历史局限。从50年代后半期开始,这个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地暴露,从而开始了改革的历程,首先是经济体制改革。这个模式从经济上来说具有三大特征:(1)高度国有化的所有制结构;(2)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3)在经济管理上高度集中化。 高度集中是苏联经济体制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但并不是它的根本特征,而是派生的特征。它的最根本的经济特征是高度的国有化和计划经济。可是,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曾试图在不触动或基本不触动前两个特征的条件下,通过解决高度集中问题来克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为此设想过两种办法:一是向地方放权,二是向企业放权。这两种办法,毛泽东在1956年写的《论十大关系》中已经明确提出。苏联和中国分别在1957年和1958年开始实施向地方放权的改革,其后果是一放就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太死、缺乏活力,但并不乱;死虽然不好,但比乱强。因此这种分权改革必然以重新集中而告终。60—70年代,在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理论中提出了新的分权模式:试图在不改变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不改变中央计划对投资的控制权的前提下,把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把中央集权与企业分权相结合(权力不再是主要下放到地方,而是下放到企业),以求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体制的优点结合起来。这种模式在匈牙利付之实施,并一度取得令人注目的成就,但最终还是陷入困境。正如科尔内所说:这种模式与其说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个体制的优点结合起来,不如说把两个体制的缺点结合起来了。

苏联模式经济的前两个基本特征——高度国有化和计划经济的种种改革都失败了,要推进改革就必须从根本上触动这两个特征。但是,在苏联的教科书中,这两条被当作社会主义基本的经济特征,当作不可动摇的社会主义原则。苏东改革正是遇到了这两大不能逾越的障碍而失败。要冲破这两大障碍就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新的经验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这种再认识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这不仅涉及到苏联模式的特征问题,而且涉及到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特征的看法。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探讨就是在这样的大时代背景下进行的。

当然,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探讨并不是从邓小平开始的,前人对社会主义的各种定义都试图从不同的层次上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概念也不是邓小平首先提出的, 而是早已有人用过。 例如:1975年出版的、由苏联科学院副院长费多谢耶夫主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学说与现时代》一书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有专门的论述。其第二章的标题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和基本特点”,该章第一节的标题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这一本质的国际性”。这部著作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在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谈社会主义本质的。在那里,社会主义本质几乎等同于社会主义特征。因此,它使用了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个概念,使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特征合而为一。它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就是列举社会主义的特征。第二,它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论述是以苏联模式为原型的,是以勃列日涅夫的论述为根据的。它引证了勃列日涅夫对社会主义特征的如下表述:“至于说到已经建成的社会主义有哪些基本特征,这个问题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是很清楚的。我们不仅是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原理上懂得这个问题,而且是从社会主义各国的发展经验中懂得它。”在谈到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时,勃列日涅夫作了这样的概括:“这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国民经济在公有制基础上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以高度的技术水平有计划地发展;这就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尽管这三条似乎都来自马克思,但对这三条的含义的理解必须以“社会主义的发展经验”,即苏联模式的经验为依据。例如:马克思的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统统被解释为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并由国家来经营。第三,这部著作之所以要在特征的层次上界定社会主义本质,是为了强调这些特征是不容动摇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为了强调高度国有化的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不允许突破;之所以要强调社会主义本质的国际性,是为了反对社会主义不同模式的提法,反对触动这两个特征的改革。

当然,从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去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本身不能说是错误的。为了解决不同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可以而且需要在不同的层次上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是出发点是否正确,理论上是否合理。当时代的发展迫使人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以推动改革之时,这部著作不是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而是把苏联对社会主义特征的理解当作不容更改的社会主义本质,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一切事物是否合理和合法的标准,从而为落后于时代的苏联模式辩护,自己不改革,还以社会主义“本质的国际性”为名,反对别人改革。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探讨同上述著作根本不同。它不是在特征的层次上,而是在高于特征的层次上,在社会主义目标的层次上谈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直接提到社会主义本质共有四处,每一处都是在讲到改革时讲的,而且大多是在社会主义的目的和目标的层次上讲的,没有一次是在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讲的。第一次是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1980年5月,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3—314页。)在这一段话中,提出了压倒一切的两条标准: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提高人民收入,已经开始把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的这些目的和目标作为能否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标准。

第二次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推向城市、把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为改革的方向之时。1985年8月, 邓小平在回答中国的改革是否放弃社会主义时说:“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5页。)在这次讲话中,他对社会主义本质没有具体的阐述。但一年以后,1986年9 月,他在回答致富光荣的口号同社会主义的关系时说:“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171—172页。)这段话被公认为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雏型,它是直接从社会主义的目的和目标的层次上说的。

第三次是在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实际生活要求我们进一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时候。1990年12月,邓小平在谈到“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的同时,提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注:《邓小平文选》,第364页。 )这里是直接在社会主义目的的层次上讲社会主义本质的。

第四次是在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讲话中,在回答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他说:“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73页。)这段话是在回答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时相对于“手段”而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与手段相对应的只能是目的和目标。

邓小平为什么不是在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而是在目的和目标的层次上讲社会主义的本质?因为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为了推动改革、明确改革的方向,为了突破以高度的国有化+计划经济为基本经济特征的苏联模式,探讨符合中国国情的模式,必须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创造性地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以实际生活来丰富和发展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否则,改革就不能向前推进,社会主义就会走向衰落。而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特征,就必须在高于社会主义特征的层次上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个层次就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目标。在这个层次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两大目标: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致富”。从而确立了两大标准:前者是生产力标准,后者是人民利益标准。正是这两大标准成为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首先是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的支点。

二、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科学体系

邓小平确立的这个支点不是在马克思主义之外,而是在马克思主义之内找到的。邓小平用以界定社会主义本质的生产力目标是以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科学体系中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生产力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为根据的;价值目标则是以它的价值体系中的核心——社会主义目的为根据的。

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始终具有两个基本方面和两个基本内容:一是认清世界的本来面目,以求知道怎样改造世界;二是认清这个世界同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以求懂得怎样对待世界上的一切现象。前者追求科学和真理,后者把握和实现价值。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探索也无非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科学问题,一个是价值问题。前一方面的成果构成科学体系,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些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都是用来论证社会主义的,因此,广义的科学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等同的。后一方面的成果构成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其中包括一系列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在这两个体系的基础之上预见未来社会的特征,设计未来社会的制度。我曾经提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是三位一体的——价值目标、科学体系和制度设计。这三者是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离开了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离开了科学体系,也就不成其为科学社会主义;离开了制度设计,就不可能有明确纲领的社会主义运动,更不可能把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在这里,我们就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科学体系和价值体系作进一步的探讨。

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社会主义还是一个理想,而任何理想都是价值目标的描述。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这部著作的结尾处,对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作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概括,其中提到的价值目标包括五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第一,“自由的人”。这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本身。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围绕着这个崇高的价值目标建立起来的。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种社会形式叫做“自由人的联合体”。

第二,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要解决两方面的矛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实现人本身的发展。刚刚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没有剥削和压迫,但“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456页。)。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 生产力发展水平为人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能在多大程度取得自由划定了一个或大或小的范围。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矛盾的解决又有赖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的解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已成为人类自由发展的决定性环节。必须借助于资本主义造就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去实现“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的社会制度,“并且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相和谐一致的生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56页。)

第三,要解决人与社会的矛盾,就要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达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逐步实现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从而给它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这是社会改造的基本公式,是社会主义社会最基本的经济特征,其他特征是在此基础上派生的。

第四,随着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的实现,会形成如下一些特征: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社会生产,这也意味着商品生产的消除;阶级的消灭,这不仅意味着剥削阶级的消灭,而且意味着一切阶级差别的消灭;最后是国家的消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三个特征再加上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构成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都适用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第五,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必须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将取得公共权力”。

上述五个内容的价值目标大体上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这五个内容不是并列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层次。之所以分为五个层次,除了上面提到有主要的和派生的区别之外,主要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有人把价值目标分为“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是很有道理的。目的和手段是相对的。在这个层次上作为目的的目标,在更高的层次中却是手段,对后者来说,它就是工具性价值。例如: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升为统治阶级,但是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和社会主义的目的——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来说,它又是手段。

关于这个问题,恩格斯有直接的论述。1846年10月,他在同真正社会主义的论战中,提出了共产主义者的如下宗旨:“(1 )实现同资产者利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 )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进行暴力的民主的革命以外, 不承认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530页。)这个论断对我们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层次极为重要。第一,上述三点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自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日起毕生思考的三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正是通过这些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问题的不断探讨,形成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目标。(1)社会主义的目的本身。 正是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如下基本思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 )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内容。正是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形成了社会改造的基本公式: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3)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问题。 正是通过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形成了无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第二,这三点本身也是有层次的。(1)是目的本身;(2)是实现(1)的手段;(3)是实现(1)和(2)的手段。因此(1)处于最高层次。

按照恩格斯的这个划分,我们可以把上述五个内容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和第二两个内容都是目的本身,构成第一个层次;第三、第四两个内容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特征的概括,它们相对于前两个内容来说都是手段,相对于第五个内容来说又是目的,构成第二个层次;第五个内容构成最后一个层次。如果我们考虑到第二是第一派生的,第四是第三派生的,我们就可以把它们划分为五个层次。在上述五个层次的价值目标中,前两个层次属于目的性价值,后三个层次属于工具性价值。

我们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层次划分,第一,是因为需要强调目的在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手段应服从目的。长期以来人们常把手段当作目的本身,淡化了根本的目的。本来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的解放的手段,但有的人把专政本身当作了目的,为专政而专政,不尊重人,甚至无视人的价值。本来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了使生产的社会性有充分发展的自由,从而为人的解放创造条件。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们把坚持公有制当作目的本身,即使那些阻碍生产力发展、阻碍生产社会性发展的公有制也死死抓住下放,以致出现过“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之类的口号。第二,更重要的是要强调高层次的要素控制低层次的要素的意义和变化。要了解马克思设计的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意义,首先需要了解他的这些设计的目的是什么,从而才能了解在他看来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是未来社会最好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而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也是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搞清楚工具性价值的设置正确与否,只能以实践为检验的标准,归根到底要靠能否实现目的性价值来检验。正因为如此,大体说来高层次的目标的稳定性就较高,低层次的目标的稳定性就较差。例如:在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对第五个层次就作了重大修改,指出:当时四个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英、美、法、德,前两个存在着不采用暴力革命的可能。到了斯大林时期,对第四个层次作了重大修改:把消灭阶级改为消灭剥削阶级,并把消灭阶级同国家消亡一起推迟到共产主义社会。

同时也必须指出:手段绝不是无关紧要的。恰恰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些最基本的手段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马克思说:“从工人阶级运动成为现实运动的时刻起,各种幻想的乌托邦消逝了——这不是因为工人阶级放弃了这些乌托邦主义者所追求的目的,而是因为他们找到了实现这一目的的现实手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108页。)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与科学体系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这突出地表现在如下几点上:

第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确定是建立在对经济发展规律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价值目标决不是主观臆造的。马克思反复强调: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是从资本主义造成的事实出发的。1872年,早已成熟的马克思在谈到社会主义追求的价值目标时说:“这就是19世纪的伟大经济运动所追求的人道目标。”(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30页。)

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追求两大目标: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解放。马克思说:资本家“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9页。)当然,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 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后,还需要保证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此马克思把未来社会称作“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 页。)在这个表述中,之所以把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同一层次的目标并列起来,不是因为它在价值体系中同目的处于同一层次,而是因为它在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科学体系中是最根本的观点,从而体现了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与科学体系的高度统一。

第三,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特征的预见和制度设计是建立在这两个体系之上的。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的特征时,往往强调它们的科学性,强调它们是经济运动的必然,而忽视它们的价值性。其实,马克思是十分重视这些特征的价值性的。例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所有制作了这样的表述:“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129页。 )《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把未来社会的所有制——“社会地占有”叫做“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资本论》把这叫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些表述都是为了强调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谈到分配方式时,他们也强调未来社会分配方式既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又要有利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正因为对社会主义特征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体系和价值体系之上的,因此我们把它作为独立于这两个体系的一个内容:制度设计。这个内容必然要受到这两个体系的制约。

三、本质论断两大目标的中国特色

邓小平探索社会主义本质的成果集中在如下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个论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的结合。这个结合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要素:马克思主义、当代和中国实际。我们已经指出:邓小平之所以要在目标层次上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时代发展的要求;用两大目标作为支点来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和科学体系为根据的;而这些具体目标的选择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

为什么要选择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目的?马克思提出的目的是包括共同富裕的,但最终目的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可是,中国是经济十分落后的国家,至今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可能立即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也不可能立即实现人类最全面的发展。但是,我们可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放在中心地位,把摆脱贫穷、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目标,为人类的全面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在中国谈社会主义,必须强调共同富裕。因为处在现阶段的中国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就是致富。要满足大家致富的目的只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过不要忘记,我们在理解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共同富裕时,必须把它同人的全面发展联系起来。因为实现共同富裕是为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到首要地位创造条件的。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第一生产力,人的素质的提高在社会发展中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目标中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为什么要选择发展生产力这个目标来界定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放在社会主义的目的之前?这在中国既有现实的需要,又有理论的合理性。马克思是以当时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原型、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前提来讲社会主义社会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原来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未建设起来,需要在无产阶级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去建设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此,列宁提出了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的著名公式。这个公式已经把发展生产力概括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概念之中。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中,发展生产力不仅重要,而且十分紧迫,因而被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一个中心。这是不需要多说的。问题是把生产力列入社会主义本质,而且把它放到首位,理论上的合理性何在?是否是从价值目标的角度列入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这个理解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马克思认为: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既需要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又需要解决人和社会的矛盾。我们可以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作为解决人与社会的矛盾,列入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但这还不足以说明邓小平为什么要把生产力放在首位。邓小平在谈到这个看法的根据时说:“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 )这不是从价值体系而是从科学体系说的。十三大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概括时说:“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破除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种种空想的界限。”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科学体系在这里尽管是相互渗透的,但邓小平主要是从科学体系的角度把发展生产力列在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首位。正因为如此,我们把这个表述中的人民利益标准强调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而把生产力标准强调为生产力目标,并认为离开了人民利益目标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离开了生产力目标就不成其为科学社会主义。

这个著名论断的鲜明中国特色还表现在用了五个动词——“解放”、“发展”、“消灭”、“消除”、“达到”——在动态中生动地描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首先,共同富裕是逐步实现的。从步骤上分三步走:第一步,只能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世纪中叶基本上实现共同富裕。在方法上,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是逐步的。在这个过程中,这几个要素的实现是互为条件的。有人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看作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这是片面的,也是不符合马克思的观点的。就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来说,消灭剥削无疑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条件;同时,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又是消灭剥削的条件。马克思说:“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情况下才能消灭。”(注:《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3卷第516页。)在苏联模式中,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但却没有实现共同富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看到它们之间是互为条件的。就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来说,两者也是互为条件的。一方面,人们只能在生产力所决定、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逐步实现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无论用什么办法进行分配都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与全面发展又是生产力发展的条件,而且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互为条件。

邓小平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根据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价值体系和科学体系,确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两大目标和两大标准,我们将以此为支点,在建设有中国物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检验我们原有的社会主义认识,特别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认识正确与否,创造性地求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并进而认识社会主义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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