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绿色保险_绿色金融论文

基于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绿色保险_绿色金融论文

基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保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客观的历史潮流,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日渐重要,建立和谐金融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生态环境”、“绿色金融”等生态学概念相继引入到金融领域。而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保险业,也应成为绿色金融的有机组成。然而,人们对金融生态环境或绿色金融内涵的认识,更多地把金融局限于狭义的金融,即银行业来理解,相应的各项指标及对策研究也仅仅局限于银行业,对保险行业如何构建绿色保险体系,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整个金融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较少述及。笔者认为,保险业是一个有关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因此,保险业也应顺应历史潮流,步入绿色行列,从传统保险向绿色保险转变。

绿色保险的内涵

随着“绿色”概念引入到各行各业,对什么是“绿色”的理解,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少学者认为,“绿色”应该是一种和谐,是一种可持续发展。因此,过速发展并不一定是件好事。在保险业发展历程中,起步阶段由于从无到有,基数小,故发展速度可以很快;并且在追求高效率的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也可以出现保险业发展的地区不平衡。但达到一定规模后,更需要追求一种和谐发展。在量上每年有一定比例发展的基础上,应追求一种质的完善,使保险真正成为人们发自内心的,生活中的一种必需,而非通过强力营销才实现既定销售额的一种非渴求品。

关于“绿色保险”,目前保险界只是将其作为一险种来看,即环境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因从事保险单约定的业务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笔者认为,在绿色浪潮席卷全球之时,“绿色保险”不应该仅仅只是一种产品,还应该是一种保险业的经营理念,即“绿色保险”应该指保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体现环保意识,在承保行为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通过其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这一概念应包含两层意思,其一,从保险和环境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保险,将生态观念引入保险业,改变过去高消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重展业,轻服务的保险增长模式,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降低消耗、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改善环境的保险增长模式;其二,以“绿色保险”理念关注产业发展,为绿色产业(包括农业、林业中的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绿色保险”是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绿色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有不少优越之处。第二,“绿色保险”的理念由于不以保险企业眼前利润为最终归宿,在保险经营活动中更注重人类社会生存环境利益及顾客的满意度,始终把“绿色利润”作为自己的目标,通过运用费率杠杆、制订行业重点扶持政策,改变传统考核方法等手段,达到保险业长远经济效益与维护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第二,传统的保险业经营过程中还未涉及到环境责任问题,这是由于企业经营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一贯由财政买单;“绿色保险”则关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提高费率,使人们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以求人类可持续发展与繁荣。

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的现实分析

(一)保险业发展现状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年均增速达30%,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保险市场呈现出:财产险业务较快增长、人身险业务平稳增长、保险资金运用总量较快增长、保险中介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增长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等特点。2004年,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11853.6亿元,保费收入4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深度3.4%,保险密度332元,支付赔款与给付1004.4亿元,同比增长19.4%。而保险业资本金总量在2005年末则达到了1097亿元。与此同时,保险业的各项改革也在有序推进,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保险市场结构体系不断完善,保险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我国保险业在以下几个层面出现了显著改善的局面。

1.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保险市场主体增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现有保险企业的基础上,各类新兴的保险企业纷纷进入市场,这其中既有大量的中资保险企业,也有不少外资保险企业,尤其是保险中介市场持续稳定发展。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结束了我国保险市场没有健康保险专业经营主体的历史,开启了我国健康保险步入专业化经营的新时代。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保险企业风险承保能力增强。国内保险企业已经涉足标的为特殊事件、特殊人物,专业性极强,风险因素复杂的一些保险项目。中国人寿承保了“神五”、“神六”航天员人身保险。商用卫星保险等一些风险高、费率高、科技含量高的险种也开始由国内的保险公司承保。从保单条款的设计到保费开价的全过程完全由国内保险业独立承担,展示了在高科技、高风险航空保险领域我国保险企业承担风险,以及与国际保险承保人同台竞技的能力。随着中国入世和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企业自身实力的提升和承保能力的增强,除了航天保险之外的一些重大项目如核电站保险中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再保险等都将由国内保险企业承担。

3.保险资金运用更加灵活。保险资金运用是联系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保险业通过吸收长期性的储蓄资金,并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的原理直接投资于资本市场,实行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这种金融资源配置的方式是保险业所特有的。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政策限制上的放宽,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途径开始多样化。保险资金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改善国内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构和效益;又可以通过成立跨行业金融控股集团进入银行业或其他金融领域,开展人民币对公业务、人民币对私业务、个人零售业务、信用卡业务及个人理财业务等,实现金融混业经营的目标。

4.自主研发能力逐渐提升。2005年中国保险市场的亮点是被业内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国人寿保险业新生命表的正式发布,并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生命表是反映投保人群在不同年龄的死亡概率分布的专用表格,编制生命表是寿险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新生命表的编制由保监会牵头、精算委员会协助、全行业共同参与,根据2000-2003年间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数量的98%以上的一亿多条保单记录,采用两层次数据校验法及逐单计算法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中国人寿保险业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表,改变了长期采用国外生命表的状况,有利于寿险公司更加合理地厘定费率,更加科学地评估负债,更加合理地核算利润,从而有利于更加科学地评价业务增长质量,进一步夯实国内寿险行业发展的基础,为自主创新提供更加坚实的平台。

5.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意识到保险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服务的竞争上,因此,更新保险服务理念,拓宽保险服务内容,已成为保险企业的工作重点。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等共计45家保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这些全国性的保险行业内部“服务承诺”,向全社会公布并做出郑重承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在承保、理赔等环节,保险公司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并将极大地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促使各保险公司加强服务、自律经营。也表明中国保险业已从“营销时代”迈向“服务时代”。

(二)当前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诚信问题依然考验着中国保险业。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经营信用的特殊行业。从这个意义上说,诚信可谓保险经营的基石,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基石。但保险业却被视为中国信用缺失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保险业的失信突出地表现在车险市场、人身险团体业务等违规经营问题非常严重;保险代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无证展业的为数不少;营销员夸大保险产品功能误导消费及通过诋毁或损害对手形象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危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

2.资金融通的功能尚未全面发挥。现代保险业应具备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但从整体上看,这三大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尤其是资金融通的能力较弱,制约了保险业在整个金融业中的地位。目前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可运用的保险资金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虽然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已得到政策的首肯,但从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来看,仍有较大比例为银行存款,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银行风险。此外,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也不够,缺乏通过竞争机制的委托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投资的衔接问题和对称性问题仍未妥善解决,没有形成良好的资产组合结构及其方式。

3.保险营销决策缺乏科学性。在保险企业内部,尽管营销人员的配备数量相当大,但在营销决策的制订上却缺乏科学性,如缺乏科学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片面追求市场竞争,忽视市场定位,缺乏适销对路的营销险种;因重视产品创新而忽视产品推广;缺乏科学的市场营销计划、营销战略及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当然造成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保险市场体系的不完善;而宏观环境不宽松、微观条件不成熟、营销组织体系不健全、营销运行体系不完善、营销技术不熟练,人员素质不过关等也成为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4.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创新是扩大市场需求,摆脱竞争的手段。2006年中国保险业的工作目标之一是努力提高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保险企业的创新主要集中在产品、服务创新上。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尚未建立创新保护机制,国内保险企业的产品、服务创新能力仍然不够,企业产品创新积极性不高,市场上推出的保险创新产品许多是外资保险企业推出的或是照搬国外产品和技术而得来的,致使产品同质化明显,个性化产品设计和开发很少,满足不了不同消费群体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导致很多保险产品成为“短命产品”。而一些社会上具有强烈需求的寿险保障型产品发展却相对缓慢,“三农”保险、林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三)推行绿色保险的意义

1.从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看,“绿色保险”可以促进社会保险需求的扩大。目前,我国保险业基本是一种靠供给拉动需求的状况,其作用空间是十分有限的。不管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保险供给能力存在缺口,且有扩大之势,无法满足保险需求。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危机主要表现为一种带有供给约束型特征的危机。“绿色保险”理念的引入,可以使保险企业在保险营销活动中自觉体现社会价值观、伦理道德,充分考虑社会效益.自觉抵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各种有害营销。同时,保险企业通过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引导保险绿色消费,杜绝各种道德风险发生,使保险产品的购买者真正认识保险的社会和经济功能,从而加大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净化保险市场,使保险市场环境成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

2.从保险业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讲,可以构建“绿色保险”体系。一方面通过保险这一风险转嫁机制,不仅能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充分、及时、有效地解决,切实保护环境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实现,维护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可通过以提高费率作为惩罚机制,促使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产品或企业,使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生产中未达到环保要求的环节进行改造。

保险业内部绿色保险系统的构成

绿色保险体系的构筑首先应该从保险业内部构建绿色保险系统开始,其构成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

1.绿色保险理念。这是绿色保险经营的指导思想。实现绿色保险,首先要在保险企业内部员工中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保险的理念。中国于1992年7月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编制出本国21世纪议程行动方案的国家,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基本发展战略,这同样也是保险企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2006年1月举行的浙江省保险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优化保险生态环境的目标,说明保险业内部已经开始认可并重视绿色保险理念。

2.绿色保险消费。它是实现绿色保险的前提。绿色保险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观念,表现为投保人更具理性投保意识,更加注重长期保障;同时,主动参加各种责任保险,向社会承担责任,或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每年交纳一定比例的生态保险费。同时,通过风险转嫁,使自身面临的环境责任风险降到最低,也促使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3.绿色保险营销。绿色保险营销是指保险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故亦称生态营销。保险企业的绿色营销可通过制定具体的绿色营销组合策略来实现。

(1)开发绿色产品。目前保险企业的绿色产品微乎其微,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说是最典型的绿色保险产品。环境责任保险源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环保浪潮和公民环境权理论。西方国家为遏制日益严重的工业污染,对环境污染行为实行严格责任,企业转嫁环境污染风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基于这种背景,产生了环境责任保险。内容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居权和宁静权等,具体的险种类别也很多,如油污责任保险、核责任险、水污染险、声震污染责任险和辐射污染责任险等。但我国保险业由于相关制度尚未配套,故绿色保险险种只有油污责任险,且投保及承保的单位都不多,其他涉及到环境责任的险种则有待进一步开发。此外,与绿色经济关系密切的农业、林业保险,也存在很大的产品创新空间。

(2)厘定绿色保险费率。保险企业通过其定价机制,引导企业确立环境与生态有价的基本观点。一方面要通过价格倾斜、费率杠杆对那些低能耗、无污染的产品责任险给予优惠;另一方面,对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责任险的费率等惩罚性措施,提高其经营成本,从而抵制破坏环境的行为。

(3)构建绿色销售渠道。保险产品的销售除了运用保险公司的直销渠道之外,越来越多地使用代理、经纪等间接渠道销售。中介机构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保险业是否能健康发展。近年来,在一些地区的寿险产品销售中,出现了非法的地下销售机构,即设立于海外的保险机构借助境内一些非法兼职人员推销保单。这种非法销售渠道的存在使得境内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大量流失,而且其采用的高佣金销售方式也极大地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消费者的利益也得不到有益保障。它是绿色保险渠道构建过程中的障碍,应坚决制止。

(4)实施绿色促销活动。无论是广告、公共关系还是营业推广和人员推销,都应采用绿色促销。如在广告宣传中,保险企业除了宣传其保险产品的功能、特点之外,还应投入一部分资金制作一些宣传环保的公益广告;在公共关系活动中,应赞助或捐赠环保事业,树立保险企业的“绿色形象”,

绿色保险的外部环境营造

绿色保险的营造除了保险企业自身的“绿化”,还需要全社会上下一致,努力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以有利于绿色保险的实现。

1.绿色保险法制环境。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于保险业的结构优化、功能强化和生产力提高。绿色保险法制环境应包括在对保险市场主体的界定上,允许不同所有制主体,包括非公有制的保险主体,形成多元化的充满竞争和活力、权责利完全对称的市场主体;在保险业务经营上,法律制度应对保险企业业务经营严格规范,并以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等辅助手段促进市场规范,对违法交易严厉惩戒;甚至还需利用刑法保护,对恶意骗保的个人及法人给予刑事制裁。同时还需制定有利于绿色保险实施的相关法律。如哈萨克斯坦的《义务生态保险法》、俄罗斯的《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实行强制性国家生态保险等,都很值得我们借鉴。

2.绿色保险政策环境。指政府的有关保险政策导向是否有利于绿色保险产品的推出,绿色价格的实施等。如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出是需要建立在政府制定相关的对环境污染需要付费的政策前提下,而在现行环境污染由政府“买单”的政策环境下,企业无须承担污染的赔偿责任,自然也就没有对该类保险产品的购买需求,因此就形成不了相关的产品市场。

3.绿色信用环境。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产品,其交易是需要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来完成的。订立保险合同时,交易双方的诚实守信,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国内保险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美国友邦保险的个人寿险营销模式以来,诚信问题一直是困扰其社会形象的一个难题,也成为消费者投诉颇多的问题。绿色信用环境的构建,需要供需双方的共同努力,供者应提供展业与理赔时具有一致性的保险责任与免赔责任的保险产品;需者则应提供真实的投保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建成和谐的信用环境。当然,为促使绿色信用环境的建成,还需要采用激励约束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从而净化保险信用环境,使保险企业取得“绿色利润”。

4.绿色竞争环境。随着保险业市场主体的逐渐增多,保险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国内的保险机构除了相互之间的竞争之外,与外资保险企业的竞争也在所难免。竞争既可以是良性,也可以是恶性。良性竞争,即和谐竞争,其前提是竞争主体建立在公平基础上,其手段是运用新险种开发,提供良好服务等吸引顾客,赢得竞争,其结果是既满足了社会对保险的需求,也稳定及提升了保险企业自身的形象,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形成一种多赢的格局。而恶性竞争是建立在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前提下,采用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竞争手段,如“回佣”是当前较典型的恶性竞争手段,透支未来的服务作为回扣,势必弱化后续服务,影响保险企业的社会形象,最终形成多败俱伤的恶性循环。

绿色保险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推动作用

首先是观念上的推动力。绿色保险的观念既是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一部分,又是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化。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最初只是出现在环保行业及食品、化工、造纸等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或对环境污染严重及资源耗费巨大的行业,许多企业纷纷导入ISO1400旧国际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节能降耗,减少排污,生产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绿色家电等产品,迅速赢得新的市场,并且由此带来高回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进一步深入,绿色观念的内涵不断深入,外延不断扩展,教育、服务、医疗、体育,甚至政府都纷纷引入了绿色观念,出现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奥运”等新的名词。作为服务业重要阵地的金融保险业也提出了金融生态环境、“绿色金融”等概念。这标志着绿色观念的与时俱进和广阔前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目标在于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产业的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社会福利水平和幸福指数的提高,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最终目标要求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在绝大多数领域的实现。保险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也会首先从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开始。通过绿色保险的实现,也将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步伐。

其次是行动上的推动力。绿色保险所要着力打造的保险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诚信体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生共荣的环境等,尤其是信用环境被视为是绿色保险业的重要环境因素。保险信用环境本身就包括了保险业内部信用环境及外部信用环境两个层面。内部信用环境的营造需要通过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进保险营销队伍的诚信建设来实现。诚信是保险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应与保险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相符,在保费收入提高的同时,改善从业人员的素质,特别是营销人员的诚信意识和学历水平有待大幅度提高,并运用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保险营销员全员持证上岗,敦促保险企业经营、市场运行情况的信息披露,建立保险业的诚信体系。

保险业外部信用环境的营造则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社会信用的有机组成。它既包括社会道德意义上的信用,即人们在为人处事和进行社会交往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也包括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信用机制缺损,市场机制不可能有效运行;信用机制扭曲,会降低市场的有序性,从而市场经济就难以健康发展。保险业内部信用机制的完善将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形成推动力,而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良好信用体系的建设,也离不开保险业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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