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_制度建设论文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_制度建设论文

制度建设是党建之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建论文,之重论文,制度建设论文,周年论文,中国共产党成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012(2011)03-0005-06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在这90年里,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党有近30年的历史,作为执政党有60多年的历史,在现当代中国历史舞台上,无论扮演什么角色,她都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一贯重视党的建设。众所周知,毛泽东曾经把党的建设、武装斗争、统一战线看作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过程中,党的建设仍然被当作“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重要方面。在我们党为革命党时期,一直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成为执政党以后,中国共产党在继续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的同时,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越来越把制度建设放在关键性的地位上,制度建党——党建之重,日益成为全党的共识。

中国共产党是在我国陷入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各族人民处于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作为孙中山革命事业最伟大的继承者,以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救民于水火为己任的革命姿态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在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辛亥革命失败之后,承担着历史赋予的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处在革命党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从面对的革命任务、革命对象和革命的外部客观环境来说,与自己代表的无产阶级一样,是完全处于无权乃至一无所有的境地,只能在整个社会制度和体制之外并作为这个制度的反抗者和彻底破坏者进行活动,因此,常常处于掌握国家政权和其他资源的反动统治者的疯狂围剿之中,党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经常面临着生命存亡的威胁,真可以说是“提着脑袋干革命”!而且,我们党担负的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革命任务,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不面对极其强大的敌人,不能不长期处于敌强我弱的形势下干革命。面对如此严峻的客观条件,每个共产党员就得具有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具有“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具有无产阶级的革命情怀,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于党的组织来说,必须有铁的纪律约束。这就必然要求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就是说,严酷的客观环境和革命形势逼迫我们不得不如此。从我们党自己的主观状况来看,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作为现代大生产代表的中国工人阶级的人数很少,而作为这个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要领导革命取得胜利,仅仅依靠工人阶级是不行的,必须紧紧依靠作为工人阶级最伟大、最广大、最天然的同盟军——中国农民阶级,特别是这个阶级中处于最贫苦地位的贫下中农,当然,还必须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因此,必然导致我们党的成员不能不大量地来自中国农民阶级,而农民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世界观是落后的,出身于这个阶级的成员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就必然有一个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在一个小农如汪洋大海一样的中国社会环境中建设一个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就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解决了中国社会主客观历史条件提出的这个重大党建课题,不仅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党建学说,而且有力地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面临的革命任务和所处环境、历史方位和自身地位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执政党之后,手中掌握着国家政权和其他一切社会资源及其配置权,正如党中央指出的,这既为我们党和每个党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同时又存在着导致党内腐败和腐化现象滋生、发展甚至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因为权力和金钱一样,都有二重性,都具有极大的腐蚀性。这也正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向全党同志发出提防不拿枪的敌人用“糖衣炮弹”攻击的警告的原因。特别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权力和金钱的腐蚀性空前凸显,权钱交易盛行,资本之恶与权力之恶结盟,导致腐败愈演愈烈,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相继丢失政权,特别是有着70多年历史的苏联共产党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失去执政地位而垮台,给了我们党极大的震撼,为此而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任务,并一再告诫:“全党必须牢记,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基于我们党面临的各种考验空前严峻,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门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对于处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的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来说,这几大考验涉及的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问题,或者说如何有效防止权钱交易严重腐蚀我们党,从而致使我们党完全脱离人民群众、背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问题。为此,除了继续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之外,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就成为重中之重,成为最关键的一环。这就是通过一整套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规范和保障掌权者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切实实落到实处。而且也只有通过制度带“刚性”的有效约束,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膨胀和超越界限,防范权力之恶与资本之恶结盟,使干部时刻不敢滥用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思想教育和作风养成等方面的“柔性”要求才能够在“刚柔相济”中真正发挥作用,党的组织建设才能有可靠的保障。在这里,制度建设成为党的全面建设中制约其他各方面建设的一个决定性的关键环节。

我们党的一条最根本的党建经验,就是“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就是说,“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现在,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各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国家制度建设的攻关阶段,能不能顺利闯过这个阶段,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着中国共产党能否维护自己的长久执政地位,关系着中国乃至世界社会主义的命运。因此,这个阶段的党建,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新阶段的要求完全一致。基于“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作为执政党的党建中的制度建设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国家制度建设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这个统一过程既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根本原则的基本要求,又是这个根本原则基本要求的集中体现与实现。所以,我们说制度建设是党建之重,是既完全合乎客观规律要求、又与我们党的建设中最根本的经验完全一致的一个判断和必然选择。

我们党从一开始就逐步建立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这也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建立并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对于我们党这样的革命党来说,更是这样,否则,在敌强我弱极端艰难险峻的环境和非常复杂曲折的历程中是很难立足的。在成为执政党以后,仍然是这样,因为这是能够履行自己承担的领导国家与社会的重大历史责任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所以,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它作为“执政党建设基本经验”之一。当然,“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在我们党处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环境中,为了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适应党的中心任务,会有不同的内容、要求与实现方式。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时候,如上所说,客观上还要求与整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特别是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建设相协调、相一致,而且,它们之间还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基于此来看我们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的现状,应当实事求是地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多年里,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最好时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这30多年里,伴随着整个国家发生的巨大变革过程,“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与整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体系一起改革和前进,得到前所未有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是全党最重视并全力推进我们党自身和国家制度建设的历史时期。

但是,无论是整个国家,还是我们党自身的制度建设,离十六大在讲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提出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是“程序化”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用十七届四中全会讲到党的建设基本经验时概括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科学化”要求来衡量,同样还有很大距离,我理解这里使用的“科学化”与“程序化”大致相通,我认为“科学化”的提法之中更显明地包含着制度设计与建设应当既符合客观规律又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要求。目前,我们党自身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大致是:

第一,从中西文化传统比较的角度看,在中华文化传统中,比较重视思想教化,轻视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之后,由于在社会和国家层面上的法律虚无主义一度盛行,也影响到党的建设。从总体上说,在我们国家宪法和法律至上以及在我们党内党章至上的观念十分淡薄,所以,就为基于“官本位”之上的“长官意志”独断专行、“一言堂”取代党章和国法确定的制度大开了方便之门,所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然发生。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由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这种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才受到非常明显的冲击,这些现象才开始得到遏制,这为我们推进国家和执政党自身的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条件。

第二,“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因为“程序化”或者“科学化”不够,常常被“软化”和“虚化”,失去约束的“刚性”,加上上面原因的作用,就更是“雪上加霜”。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人们都感觉到我们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看起来都很完备,而且越来越完备,但腐败依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的缘由。特别是像处于核心地位的民主集中制这样的制度,在相当一些党组织中“形同虚设”或者严重变形,出现所谓“一把手”难以监督和许多重大决策严重失误,出现愈演愈烈的腐败,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第三,“潜规则”盛行,这是正式的制度被“软化”和“虚化”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其另一种表现,也与上面第一种表现紧密相关。特别是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国情和党情背景下,正规的制度就往往被“潜规则”取代。“潜规则”其实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是非科学化的制度,甚至包含着许多封建主义和小农意识与心理的影响,只会严重腐蚀党的肌体健康。因此,总体上说,针对这个现实状况,“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健全已经建立起来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党内民主”,这既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继承、丰富历史经验的需要,更是我们在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重抓好制度建设的迫切要求和基本任务。

根据这个要求完成这样的任务,其基本的路径,还是基于我们党的建设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紧密结合的最根本经验,按照上面我们已经揭示的党的制度建设与整个国家社会制度特别是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建设相协调、相一致的辩证统一过程的客观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是“程序化”的要求,或者说党自身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科学化”要求,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整个过程中,以改革的精神进行创新,不断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使这个体系在既符合客观规律、又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和要求基础上趋向完备和真正有效,使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达到高度的结合并得到充分的实现。

“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本上是要很好地解决党内的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即平衡或均衡问题。这个关系的内在逻辑是:党内权力的来源与授受,是自下而上地运行的,全体共产党员在党内处于主体地位,这在党章中有明文规定,只有他们才是权力的所有者;当然,在我们国家,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所有,这在国家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党内权力的使用即运行、功能与作用实现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前者是本源、根本和基础,决定后者的运行原则、方向、性质和方式,后者则是前者的实现和体现过程与结果。权力所有者是全体共产党员,但权力使用者只是少数党员,这里同样体现着间接民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权力“委托—代理”过程中,则有两种可能:一是二者能够基本统一,少数权力代理者手中掌握的权力不违背权力所有者的意志而健康运行,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基本均衡;二是与之相反,权力发生异化,少数权力代理者手中掌握的权力蜕变为他们的私有物,成为他们谋取私利、侵害党员以及国家公民权利的工具。这里的关键首先在于权力运行的机制、功能作用实现的结构能否体现和实现前者的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其次还取决于这一结构和机制运行的社会和政治生态环境;最后的实际状况则是这两方面的具体的、历史的结合。在现代民主政治中,这个党内权力的上下循环运行圈与国家范围内的公共权力上下循环运行圈是一致的。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走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即人民民主的道路是必然的选择。

围绕党内权力这个上下循环运行圈,逐步解决权力与权利均衡问题,需要具体在以下一些制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科学化”上下功夫。

第一,选举制度。这是党的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主要解决党内权力的来源与授受关系问题,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问题。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党章规定党员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基于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各级党代表)都必须层层经过选举产生,通过选举由下而上地正式建立起“委托—代理”关系,然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及其行使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在这个基础上,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党章规定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的那些规定,理顺“党代表大会对全委会对常委会对书记”(在中央则是全国党代表大会对中央委员会对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对总书记)这样一个依次决定和制约、又反过来依次负责并接受监督的权力关系及其运行轨迹,并严格遵循这个关系及其运行轨迹行使和监督权力。十分清楚,广大共产党员对这些代表和领导干部拥有合乎逻辑与无可置疑的监督权,就是既可以赋予他们权力,又可以随时收回这个权力。目前,我们的选举制度还很不完善,由于选举所必需的适当的差额还太小,因此赋予党员的选择权太小,越往上越小,所谓直接选举更谈不到。在这方面,必须加快完善的步伐。由于选举制度的不完善,广大共产党员应当拥有的选择权和监督权难以真正实现。上面所说的党的各级党代表与领导班子内部的权力关系及其运行轨迹也还呈现出非完全正常(即非“科学化”)的状态,权力往往集中于“一把手”或少数人,导致难以监督“一把手”和腐败愈演愈烈的困局。只有通过加快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更充分地落实广大共产党员这种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头上的“乌纱帽”主要掌握在广大党员手里,不像现在这样主要掌握在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手里,真正实现党内权利对权力的制衡与监督,才有可能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很难统一的问题,才有可能有效遏制愈演愈烈的腐败。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还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经验包括试点经验,对“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作出了许多其他规定,必须加紧推广和落实,并逐步吸收到党章中去。

第二,决策制度。这是党的制度建设和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主要涉及党内权力如何科学行使和正确运行的问题,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既是其树立正确权力观的过程,又是其是否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最重要的检验。上面所说党的各级党代表与领导班子内部的权力关系及其运行轨迹,主要通过决策制度实现与体现出来,决策制度的设计、建立与运行,必须符合这个基本的权力关系及其运行轨迹的客观要求,这就是党自身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科学化”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一贯强调并在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再次重申的“党的各级委员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按照上面所说党的各级党代表与领导班子内部的权力关系及其运行轨迹进行决策制度的设计、建立与健全,要重在“程序化”的要求上,在运行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否则,就是违背党规党法,就丧失了“合法性”,因而也就自然失去“有效性”,进而应追究“违法违规”责任,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并警示他人。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也必须切实抓紧落实。对《决定》作出的所有这些规定和要求,都应当有定期的检查和督促措施,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落实在嘴上,这恰恰就是我们现在存在的一大毛病。

第三,完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遏制党政官员腐败,关键就在于限制并制衡他们手中的权力,必须加快建立健全限权和制衡的机制。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必然有许多党员在国家政权及其他组织中“做官”,因此,除了必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外,同时还必须在党内理顺党委与纪委之间的权力及其运行关系。强化纪委与党委之间的平行监督,特别是纪委对同级党委的平行监督,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以及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在这个基础上,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决定》提出的“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的要求,“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特别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处罚那些压制党内民主的种种封建专制和专断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的民主讨论和民主监督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以有效保障党员应有的监督权的落实,有效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在网络化的时代条件下,各级党委要特别善于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来实现上述要求,并在利用中实现对它的正确引导,促使其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在推进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选人用人制度,也即干部人事制度。这也是党的制度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根本性制度,它直接涉及党内权力上下循环圈中的运行主体问题,就是权力授给谁、由谁来行使的问题。他们是权力的直接使用者,是权力代理人,这个“人”选得和用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威望和影响力。我们现在面临的现实情况是,愈演愈烈的腐败之所以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就与这一制度的不完善有非常重要和直接的关系。正是基于这个情况,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之一,对选人用人的标准、机制、重点及对干部的管理机制等具体问题作出了安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验的系统总结。按我个人的理解,建立健全这一制度,关键环节就是要把选人用人最终置于党委全委会的掌控和领导之下,杜绝个别人或少数人(例如“一把手”或常委会)说了算,必须始终坚持民主公开、适度竞争、党内外群众广泛参与推荐、提名、选拔、考察、考核、追究各个环节等原则。所有这些都必须有可操作的、科学的程序具体地体现和实现出来。这一制度的建立健全,对推进党建工程和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有关键性作用。

第五,增强全党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党规党法意识”。这是推进“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由于党章是党的建设和党要治党的根本规章,所以,要如同树立“宪法至上”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一样,在党内也应当树立“党章至上”和“依党章治党”的意识。我以为这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政过程中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有带动和促进作用。我们应当建立健全党章教育和执行以及监督的机制,真正使其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灵魂和指导。

第六,在改革中进行制度设计时,要注意肃清根深蒂固的封建主义对我们党的影响。目前,在我们党内盛行的许多“潜规则”,就是这种封建主义影响最典型、最集中的表现。近年来,累见于报端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打击报复党内外群众中持不同意见者或敢于监督者,更有甚者像当年国民党那样处理一些群体性维权事件等等事例,充分表明我们正在建立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同时也遭受着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主义影响的严重侵蚀和破坏。在进行党的制度建设时,坚定不移地肃清封建专制主义,既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民主集中制作为制度体系的核心,贯穿于上述各项制度之中,选举、决策、选人用人等都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从根本上说,民主集中制也处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核心地位,按照这个原则,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全党服从中央”。这对于在一个超大型的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领导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执政党来说,尤其重要,这不仅为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所证明,也为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理论研究所证明。

我们党经历的90年历程是极其艰难曲折而又非常光辉灿烂的。在成为执政党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系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有力推进着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并且找到了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为中心的党建之路。在新的征程中,我们面临着更加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各种挑战,为了迎接这些挑战,完成历史赋予我们党的任务和责任,维护和保持党长期执政的地位,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是我们对建党90周年的最好纪念。

标签:;  ;  ;  ;  ;  ;  ;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_制度建设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