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礼品流动与价值重建_中国节日论文

节日:礼品流动与价值重建_中国节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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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年关,大大小小的节日接踵而至,过完西方的圣诞节和元旦,转眼就到了中国最重要的节日——春节,各种请吃、送礼活动变得频繁起来,这人情往来中的礼物便随着节日气氛的升腾而流动在各种阶层、各种身份的人们之间,其中所蕴涵的文化内涵和理性算计蔚为大观。

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现今作为人们沟通纽带的“礼物”已经染上了不少功利色彩,成了人际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不少人开始为“送不送”、“送什么”、“怎么送”而焦头烂额。亲戚朋友节日期间互相送点小小礼品表达一下感情,这是一种正常的礼尚往来。但也有一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趁节日送一些贵重的礼金,如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等等,并以此进行感情投入,这种行为不仅使节日送礼变了味,而且还败坏了社会风气。现今社会人们所痛恨的腐败行为背后都能看到礼物的鬼魅身影。

其实,在亲朋好友之间,礼物就像一个盛装情感的器皿,表达的是一种亲情和友情。正是由于礼物的这种表意功能,它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之物。重要的不是容器本身,而是容器中的内容。因此,人们常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

学者们一般认为,礼物不仅是一个表意的容器,它还像一个标志物,记录着人际往来。只有送礼,而没有还礼,那么这样的交往就被认为是失去了规矩。因为“一来”,则要“二去”。送礼与还礼,双方之间就会进入一个“施—报”的循环关系中。“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容器中承载的情谊就愈发浓厚起来。在交往关系中,收到礼物这一方,就算收到一份维系关系的责任,要通过还礼来完成这一责任。交往双方如果都遵循这样的规则,那么,礼物的流动就生生不息。礼物的流动,最终使熟人社会永远“熟”下去,不会止歇。不加入送礼大军的人,无债一身轻,但也无法在情理社会中生活。其中的取舍又往往使现代人感到尴尬和无奈(翟学伟,2007)。

一、礼与礼物:古典来源及其现代意义

从字面上看,“礼物”就是传递“礼”的物品,当物品冠以“礼”,顾名思义,已经不是普通的物品,而是一种具有特殊符号意义,即具有“礼”性质的物品了。关于“礼”与“礼物”之间关系最常提到的是《礼记·典礼》中的一句话:“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也成为人们在社会交往与互动中践行的行为规则。

众所周知,“礼”是儒家学说中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它与“仁”、“义”、“智”、“信”等概念一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其内涵与外延相当于我们现在常说的广义“文化”这个概念,它是规范人际互动、政治运作、经济生产、社会和谐最为重要的一种机制。“礼”经常与“人情”、“关系”、“面子”、“报”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与日常实践中经常提到的词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构筑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情理社会”(翟学伟,2004,2007)。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礼记·礼运》)可见“礼”及其载体“礼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何其高也。

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规范。倡导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们的行为应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说到,中国乡土社会的秩序是依靠礼而不是法来维持的,也就是所谓的礼治秩序。而以礼的方式来交往,便会增进人情,增进社会的凝聚。所以,礼物,是一种以礼行为的规范物,目的是为了社会的整合。在送礼这样的日常行为中,人际行为就被社会规范化了,不会送礼,变成了不会做人,最终被摒弃于这个社会之外。

“礼”需要通过礼物的流动来融洽社会关系、增进人际和谐。我们从礼物的流动中可以看到生人变熟,熟人更熟,社会关系像一张大网逐渐被织就的过程,其实,礼物的流动是为了更重要的一个东西。这一点古人早有认识。《诗经·卫风·木瓜》中就有: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礼”及其“礼物的流动”也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与现代性的展开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如今,“礼仪之邦”的中国变得越来越理性化、功利化,作为对抗西方工具理性的实践理性的“礼”所起的作用已经发生很大改变,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在近代所遭受的巨大破坏是分不开的。从更大的范围来看,“礼物流动”中所传递的“礼”之意义将会被更多的人文社会学者挖掘和“创造性地转化”,而成为中国现代文化中最核心的部分。

二、节日中的礼物:来自社会调查的结果

近来网上热议的一个话题就是中国传统节日的“法定化”及黄金周的去留问题,反映了节日(国定假日)对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意义。节日总与礼物的流动联系在一块。特别是一些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如春节更是礼物流动的“高峰”。

根据近期一份对京沪穗居民春节送礼所进行的社会调查显示,人们的送礼行为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点(毛羽,2005):

第一、大部分人群认为春节送礼是必不可少的。

当被问到“是否认为送礼是春节必不可少?”,调查显示,有68.5%的人认为“送礼”是春节必不可少的内容,京沪穗三地此类人群的比例分别为62.1%、77.5%、66.1%。仅有8.9%的人表示“送礼”并非春节必不可少的内容,北京和广州此类人群的比例基本持平,分别为10.8%和10.6%,而上海持此种观点的市民占4.9%。此外,还有22.6%的被访者对此不置可否。

第二、春节送礼主要对象是父母。

当被问到“春节您通常给什么人送礼?”,选择父母的比例最高,占总体的58.4%。三地中,上海和广州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上海市民春节给父母送礼的比例高达73.5%,而广州的比例仅为45.6%,北京市民中此类人群比例为58.4%。回答春节给亲戚送礼的比例是54.4%,给朋友送礼的比例为43.9%,给小孩送礼的比例是28.2%,给爱(恋)人送礼的比例为11.8%,还有9.6%的人表示,春节的时候他们会给以上提到的所有人送礼。

当被问到“今年春节,您是否会给上司送礼呢?”,68.1%的被访者表示春节不会给上司送礼,此类人群在广州居多(78.6%),上海次之(67.8%),北京最少(59.8%),表示会在春节送礼给上司的被访者比例为11.8%,另有20.1%的被访者表示在春节是否给上司送礼不好说。

第三,春节送礼主要送食品。

当被问到“春节送礼送什么呢?”,调查显示,送食品的比例达59.7%,送保健品的比例为43.9%,送烟酒者为35.4%,有18.7%的人表示春节送礼送玩具,当然这主要是给孩子们的春节礼物,13.4%的人表示春节送礼送鲜花,另外,19.3%的被访者表示送衣服,12.5%的被访者表示送工艺品,9.8%的被访者表示送首饰给亲友,8.2%的被访者表示送化妆品,也有极少数人表示将送其他物品,如书籍、小家电等。

春节送礼有没有人会选择送钱呢?调查显示:55.4%的被访者会将钱作为礼品,但一般都送给父母,表示春节给孩子压岁钱的比例达到35.5%。表示春节给亲戚送礼送钱的比例为14.8%。此外,表示春节给朋友送礼送钱的比例为6.2%,表示给爱(恋)人送礼送钱的比例为1.9%。

第四、春节收到的礼物主要是物品。

当被问到“您每年春节,都会收到礼物吗?”,41.6%的被访者表示自己每年春节都收到礼物,相同选择的京沪穗三地被访者比例来看,北京(25.1%)明显低于上海(53.9%)和广州(44.7%),表示多数春节能收到礼者为29.2%,有19.7%的被访者表示春节多数时候收不到礼,另有3.5%的被访者表示过春节时从没收到过礼。

当被问到“春节时,您通常收到的礼是钱还是物品?”,56.2%的被访者表示春节通常收到物品,尤其在北京,64.2%的被访者做此回答,相同人群在上海和广州比例分别是59.1%和45.2%。表示春节时收到钱的被访者比例为10.5%。

当提及到今年春节您最希望收到的礼是什么时,由于此题目为开放题,除29.8%,的被访者回答不明确答案(无所谓、不好说、不清楚等)以外,答案真的是应有尽有,提及率最高的是钱,其次是汽车,3.3%被访者做此回答。接下来较为集中的依次是电脑(3.1%)、新年祝福(2.6%)、房子(2.6%)、鲜花(2.4%)和手机(2.1%),被访者提到的其他礼物,如:衣服、数码相机、保健品、书籍、工艺品等等。

当然,对于春节送礼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一位本科毕业现年32岁的胡女士认为,春节送礼虽然能体现美好的祝福,但是弊端也很多。送礼者要花钱买礼物,收礼者还不一定有此需要,如果送钱又容易造成麻烦,弄不好就是腐败。春节送礼虽然在我们国家是风俗,可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应提倡春节不送礼,这样大家都能过一个相对轻松的节日。

以上对于节日礼物的社会调查大体上反映了当下人们送礼的现状,包括送礼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内中还保留着许多送礼传统,也折射出一些新的人际互动模式,反映着社会变迁对人们日常行为的巨大影响。

三、礼物的社会人类学分析

对礼物的研究首先是从对人际关系的定义和分类中来的。

在各种人际关系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关系性质分为“工具性关系”和“表意性关系”两种。工具性关系是一种为了某些实用目的建立的关系,关系不过是一种途径、一种工具、一座桥梁;表意性关系则是一种为了表达人与人之间情感而形成的关系,本身并没有功利性的目的(翟学伟,2004,黄光国,2006)。

在人类生活中,人们往往同时需要满足工具性和表意性两种欲求,所以就会形成这样两种关系。在现实中,两种关系并不能像我们在概念上作这样清晰的区分,而是相互缠绕。有的交往表面上是工具性的,但实际上还表达了情感;有些则相反,乍一看上去,好像一点功利色彩都没有,但背后却包含着另外的目的。单从行为的方式也不容易判断。例如,商品的买卖,无论合作或者竞争,都可能会包含有工具性和表意性两种成分。

作为一种载体,礼物既可以成为维系工具性关系的手段,也可以成为维系表意性关系的手段。人们普遍将礼物视为情感容器的认知定式,不仅会被人偷梁换柱,而且甚至会直接演变为权力的交换。买官鬻爵、行贿受贿,往往都是借送礼的方式进行的。这时的礼物容器里,会有交易的算计,也会包藏有祸心。

对于礼物的研究一直存在多学科的视角,尤以社会人类学的成果最为瞩目,其中提及最多的就是著名人类学家莫斯所写的《礼物》。

莫斯有关礼物的理论被概括为“礼物的精神”,这个精神在莫斯那里指的是毛利人的“豪”。“豪”是一种存在于森林中,以及某个人送与另一个人的贵重物品中的神秘力量,即所谓“礼物之灵”。莫斯认为,正是这种“礼物之灵”迫使受礼者做出回报。在他看来,馈赠某物给某人是某种自我呈现,接收了某人的某物,即是接收了对方的某些精神本质,以及他的一部分灵魂。如果违背这种信仰上的禁忌将会带来严重的灾难,因此,人们必须履行回礼的义务(莫斯,2002,潘泽泉,2005)。莫斯的开拓性研究引出了后来关于“礼物”的一系列研究,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争议,特别是他的“礼物之灵”说。挑战首先来自于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的“互惠原则”(reciprocity)。既然是“互惠”,其目的就是非物质性的和非赢利性的,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回报,一个人回报是担心对方终止给予,一切的礼物交换都被置于一种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来解释。随后,莫斯的礼物之灵说又遭到了弗斯(Raymond Firth)、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等的有力批评。

人类学家阎云翔以中国东北下岬村的田野经验回应了莫斯环太平洋岛的经验,以及其他学者有关礼物的研究。就互惠原则来说,阎云翔认为,长远来看,大部分的交换关系都是通过实现互惠来维持的,同时,由于中国社会中独特的“人情伦理”的存在,礼物的流动并不总是遵循互惠原则。下岬村的经验事实也表明,人们所交换的礼物并不含有诸如毛利人的“豪”一类的超自然的性质,那么是什么迫使人们赠礼、收礼与回礼呢?他指出,正是人情情结将礼物馈赠的双方联系在一起。他还认为,在中国村庄存在着一种等级化的社会网络,而在等级情境下,礼物是沿着社会地位的阶梯单向赠送的,收礼比送礼更被视为声望的标志,这是与互惠原则相冲突的(阎云翔,2000)。赞同莫斯的“礼物之灵”以及库拉交换制的学者所提出的礼物不可让渡性,同样不能解释下岬村的礼物馈赠,中国人的礼物交换中并不具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

学者徐贲在《你还相信礼物吗?礼物六题》一文中对“危险的礼物”进行了批判,他认为,除了令人难堪、利用他人、炫耀身份、营造等级的礼物外,最危险的还是那种处心积虑地用来控制和操纵他人的礼物。这些危险的礼物对人心和社会都是巨大的破坏,使得人们对所有的礼物关系都充满怀疑,失去信任。长久以来,我们的社会一直在遭受这样的破坏。能不能重新在我们的社会中形成真诚、利他的礼物关系,能不能学会如何赠与和接受礼物,但又不被礼物利用和胁迫,就要看我们自己了。

徐贲还特地提到西方社会给孩子的“圣诞礼物”所体现的礼物精神。他认为,人类学家往往强调礼物的回报义务。但是,给孩子的圣诞礼物却正是去除了这种回报的义务。父母当然是礼物的实际赠与者,但他们却自愿退居幕后,让那个神秘的圣诞老人出面赠送礼物。在许多国家里,邮局设有专门的部门,答复孩子们给圣诞老人的来信。写答复信的都是自愿服务的义工。节日期间,出现在公共场所的圣诞老人都是一样的红帽子,大胡子。他们做好事,并不显露自己是谁。他们以别人的名义真诚地赠与陌生人。在由陌生人相互形成的现代社会里,这种赠与成为个人利他行为的象征。任何一种礼物关系,它的存在都在提醒我们,在人际关系中流通的可以既不是市场的商品,也不是国家的权力,而是缔结团结的诚意和信任。社会人际关系必须通过礼物精神才能健康再生。为此目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在金钱和权力关系之外,珍惜礼物关系这种必要的第三选择(徐贲,2007)。

四、节日礼物与价值重建

“礼”及“礼物的流动”反映了社会结构变迁中社会文化的迁移,也反映了人们价值观的更迭。在当今普遍存在价值缺失、信仰危机的时代,发现礼物流动中社会交往关系的新变化,对于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建都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传统中国的礼治秩序下,每个人的价值是由其个人地位和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礼物的流动除了情感交流方面的意义之外,还反映了社会结构对于人们日常交换行为的影响。如前所述,与西方传统正好相反,中国礼物的流动是“向上的流动”,带有极强的功利色彩。当然,通过对春节礼物流动的社会学调查分析,我们也发现,礼物的传统功能(表意与情感互动)依然延续。在社会分化日益加剧、工具理性盛行的当今中国,重温“礼物精神”中的利他主义倾向还是十分必要的。

加拿大克莱格·齐尔博格和马克·齐尔博格兄弟在近著《从我到我们:在物质生活中寻找意义》中用不同个人的经历来说明,只要我们能在小事上负起个人责任,就能在日常生活中有利他的作为。在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弥漫的社会里,利他行为会被讥笑为乡愿,被怀疑为别有用心,因此就更需要有实践的勇气。利他行为的意义在于,它让我们在国家万能和市场万能的剧烈摇摆之外,看到另一种不同的社会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核心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而是作为人对人关爱的“礼物”。基尔在《礼物经济》中将礼物经济和商品经济作了对比。他指出,礼物经济是一种能帮助建立和维持人际信任和友谊的道德关系。利他的赠与和受赠的感激是这种关系的基础。礼物关系往往是较小范围或者相当局部的关系。但是,这却是每个人社会经验中最具感情成分的那一部分。除非我们在这些局部关系中学会和体验关爱、利他和信任,我们不会相信大社会中能有关爱、利他和信任。犬儒社会都是从个人道德关系的普遍失败而开始的(徐贲,2007)。

戈德博在《礼物的世界》中阐述了现代社会中的礼物特征。在现代社会中,礼物往往是给陌生人的礼物。当代生活中的礼物经济以各种形式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品质和人际道德。没有对陌生人的礼物精神,就不可能有拯救病患者性命的血库。这甚至包括部分有报酬的献血,因为受血者是不需要向献血者回报以鲜血的。器官受捐赠者对捐赠者及其家属均无须回报。金钱介入器官捐赠往往就会和犯罪或侵犯人权沾上关系。免费的电脑软件、自由的信息和思想都是不同的现代礼物。现代网络更是无限扩展了广大人际礼物关系的可能。上网的文章既没有稿费,也不算著作,成为一种真正的给陌生人的礼物。

当然,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礼物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毕竟现代意义上的礼物更主要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其内涵已发生根本的变化。同时,中国的价值重建也不能单单寄托在利他主义行为基础之上。但作为对市场规则、政府行为的一种有效补充,礼物交换过程中所体现的“礼物精神”正是社会发育(包括各种社团组织)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走出“熟人社会”后的我们如何与陌生人(包括外国人)建立信任关系,开展政治、经济与社会各层面的广泛交往与合作,都是需要面对的急迫问题。

给予别人的同时,我们收获的是爱、信任和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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