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奥运战略的历史审视:兼论奥运战略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奥运论文,战略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我国论文,竞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 811.21 文童编号:1009-783X(2012)03-0240-05 文献标志码:A
历史审视,既属于历史学研究范畴,又属于社会学研究范畴,不仅要系统梳理历史进程,更需要研究者以强烈时代感和问题意识关注和剖析历史,从而为解决现存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奥运战略,不仅决定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历史走向和进程,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体育事业整体发展。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正在经历新一轮社会总体转型,这必然要对奥运战略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如何对奥运战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使之更好地应对社会转型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发展必须思考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为此,更有必要系统地回顾、反思奥运战略,这不仅是制定实施新一轮奥运战略的需要,同时更是深刻理解竞技体育发展进程,以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基于此,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将文献解读和事实解读相结合,历史解读与现实问题相结合,探讨奥运战略的历史演进与现存问题,在此基础上就其调整和改革提出相应的思路和对策,以期为奥运战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些许参考借鉴。
1 奥运战略的历史演进
奥运战略是我国竞技体育积极参与奥运会等国际体坛竞争而形成的具有特定价值取向的战略选择。从现有资料看,1985年全国体工会最早提出奥运战略,原国家体委主任李梦华提出“奥运会战略”,并要求“全国都要以奥运会为重点,为奥运会作贡献”[1],此后展开的体育体制改革肩负起了落实“奥运争光”的重任。1987年全国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上确立了“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2]。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改革启动以后,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体坛竞争,尤其是确保奥运争光目标的顺利实现,原国家体委在推进体育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又专门出台实施了具有滚动实施性质的《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94—2000年)》,明确了“奥运争光”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同时详细部署了全面落实奥运战略的具体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奥运战略与体制改革的同步发展。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后,为了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国家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奥运战略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一期《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01—2010年)》,同时又针对北京奥运会专门制定《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规划》,将奥运战略具体落实到奥运筹备以及备战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历史性突破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2 奥运战略的主要特点
2.1 以为国争光为最高目标
众所周知,现代竞技体育在展示国家形象、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向心力、提升国际地位等方面具有其他许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在中国,近代的屈辱历史使得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更是成为了促进国民现代化,“救亡图存、强国强种”,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富民强国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中国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一开始就与国家民族利益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1932年刘长春悲壮的“单刀赴会”,不仅是体育层面的竞技展示,更是中华民族不甘落后,寻求国际认同的民族抗争行为。正是基于竞技体育的独特作用与国家特定时期历史需求的共同影响,国家在出台实施奥运战略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以“为国争光”为最高目标,将国家利益置于一切之上。这一目标取向不仅为奥运战略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同时也为其实际运作提供了充足的理论、资源和制度支撑。
2.2 以政府职能部门为发展主体
我国竞技体育的历史基础以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趋势,决定了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竞技水平的有效提升,离不开强有力的国家支持。计划经济时期,借助国家资源垄断,奥运战略以自上而下层层设立的体育政府机构为组织依托,以行政命令、计划指令为调控手段,通过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统一指挥、协调步调来运作实施。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体育职能部门同时扮演了战略决策者、资源配置者和具体执行者多重角色,支撑其运作实施[3]。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虽然我国社会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力量显著增强,已经具备承担奥运战略的部分、甚至全部能力;但是国家发展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削弱,反而有所强化。举国体制的坚持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奥运战略的直接调控:投入方面,“奥运争光”公共产品属性的定位,为国家承担投入主体提供了理论依据,确保资源大幅度倾斜;具体运作中,虽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政府职能转向战略规划、市场调节、公平维护,而具体事务逐步交由社会组织负责,但是奥运战略的核心事务,例如项目管理、资源配置、人才培养选拔、竞赛组织等仍然由政府具体操作。
2.3 以“缩短战线,保证重点”为基本方针
奥运战略的运作实施沿袭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体育事业基本发展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国家体委(体育总局)首先依据奥运会项目设置,结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项目布局调整,明确发展重点,以局部突破带动整体发展。通过项目布局,形成了以体操、跳水、举重、射击、乒乓球、羽毛球、柔道为代表的优势项目,为提高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实现为国争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获得的奥运金牌、奖牌中,70%以上都是由上述优势项目取得的,而在北京奥运会上,优势项目更是获得了39金,占到了中国代表团金牌总数的82%[4]。其次,为了贯彻“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方针,奥运战略采取了分类发展、分制投入的体制,按照奥运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奥项目实施分类投入发展:奥运项目、优势项目实施国家重点投入;一般项目采取国家有限投入与社会投入结合;而非奥项目则鼓励积极走向社会、推向市场,以社会投入为主。分类发展、分制投入,最大限度地缓解了我国竞技体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有利于发挥资源效益,提高发展水平。
2.4 以专业化的训练竞赛为战略依托
在日趋激烈的奥运赛场,高度专业化的训练竞赛是提升运动技术水平的保证,也是实施奥运战略的基本依托。为实施专业训练,专门设置了集中型、分散型、结合型3种类型国家队,对优势、潜优势项目、基础大项实施集中训练,重点投入、重点管理,其余项目实施分散型国家队,多种训练模式并存。人才选拔培养方面,在继续巩固“三级训练网”专业队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积极尝试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人才培养渠道,拓宽运动员来源方式。竞赛组织则主要依靠全运会等赛事整合、配置资源,实现“国内练兵,一致对外”,尤其是全运会作为我国规模影响最大、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赛事,是全面检验训练水平、整合资源的最有效手段。为了使全运会与奥运战略有机结合,全运会的项目设置、举办时间地点、竞赛规则、奖励计分办法都进行了针对性改革,充分调动了地方参与奥运战略的积极性[5]。专业化的训练竞赛,确保了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大大增强了我国竞技体育的整体实力。
3 奥运战略的历史评价
3.1 奥运战略的历史价值
3.1.1 支撑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跨越式增长
奥运战略是我国竞技体育在历史基础极度薄弱的现实情况下,为快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奥运会等国际竞争而作出的战略选择,它为我国竞技体育竞赛成绩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战略依托,迅速推动了中国从“东亚病夫”到“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跃迁。在奥运会赛场上,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短短7个奥运周期,无论是金牌数,还是奖牌总数,我国都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见表1),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更是首次荣登金牌榜第一,令世界震惊。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中国运动员共获得世界冠军2 163个,其中改革开放以后就获得了2 137个,占总数的99%;创造世界纪录1 175次,改革开放以后1 001次,占总数的85%[6]。奥运战略出台实施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累累硕果,有力地诠释了奥运战略的历史价值。
3.1.2 推动了我国竞技体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模式的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型,但是“贯彻奥运战略、落实奥运争光”始终是竞技体育改革的基本要求。例如:《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竞技体育“十一五”规划》等重要改革文件都提出“强化实施奥运战略”的改革要求,具体改革措施也体现出为奥运战略服务的特点。例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便于国家对奥运战略的调控;项目布局调整始终遵循以奥运会项目设置为调整原则;竞赛改革坚持“国内练兵,一致对外”,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使国内竞赛与奥运备战全面接轨;人才培养始终坚持“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三级训练网培养模式;因此,归纳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改革,是以全面贯彻落实奥运战略、确保为国争光为主要目标而展开的。其间,奥运战略不仅直接影响、决定了竞技体育改革的进程和走向,而且还构建起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为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竞技体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1.3 促进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总体实力的快速提升
虽然,奥运战略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国争光,但是在具体发展过程中,由于奥运战略具有强烈的辐射效应;因此,它不仅直接决定了竞技体育的发展,而且还深刻地影响了我国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首先,奥运战略以强烈的资源整合效应,吸纳了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多元参与主体,不仅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资源,而且还有力地推动了体育的社会化进程。其次,奥运战略还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效应,通过提升国民体育参与意识来带动大众体育、学校体育快速发展。例如,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以来蓬勃开展的“奥运进万家”“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奥林匹克日长跑活动”“奥林匹克大讲堂”“奥林匹克青年营”“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等活动就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大众体育、学校体育的发展。第三,奥运战略还有强烈的发展辐射效应,不断推动我国体育向世界体育靠拢,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管理,快速提升我国在国际体坛的话语权和综合影响力[7]。
3.2 奥运战略现存的主要问题
3.2.1 “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限制竞技体育多元功能的发挥和多元主体的利益获取
虽然,“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为奥运战略的运作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但是过分拘泥于这一目标,不仅容易导致奥运战略目标定位狭窄,同时也极易限制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获取。毕竟,为国争光其实反映的是国家政治诉求,它集中体现了竞技体育的政治功能。然而,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市场经济改革以来,竞技体育的多元功能已经明确凸显,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娱乐健身价值等多元功能都有广阔的需求空间和边界;因此,如果此时仍然以“为国争光”为最高目标,势必边缘化,甚至牺牲上述多元功能的发挥,从而导致竞技体育偏离自身发展规律,制约其持续、健康发展。其次,从利益获取来看,虽然奥运战略的发展主体仍然是国家,但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都参与了奥运战略的运作实施。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因此,以满足公众精神需求为主的“为国争光”虽然是一种公共利益,但是,这种公共利益是以抽象的“国家”形式存在,难以照顾到运动员、教练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利益获取。利益的丧失必然影响参与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导致奥运战略的运作实施后劲不足、活力不够。
3.2.2 管办一体的运作模式背离了管办分离的社会改革趋势
管办一体的运作模式是奥运战略借助社会主义制度在资源整合、动员,以及大规模组织实施方面的特殊优越性,以政府体育职能部门为主体,以计划指令和行政命令分解目标、明确任务、配置资源、组织实施。政府体育职能部门不仅是管理主体,同时也是操作主体。虽然这种运作模式以极高的效率确保了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但是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逐步松散,奥运战略的参与主体已经多元化,与之相适应的必然是管理方式和运作方式的多元化,而单纯的行政命令、计划指令的调控手段的管办一体运作模式已经难以适应时代变化。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明确界定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政职能管理边界,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改革的基本改革方向和趋势。它明确要求政府必须将发展职能与具体操作职能区分开,政府主要承担宏观管理、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等职能,而具体事务主要交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第三部门负责[8];因此,目前奥运战略管办一体的运作模式显然与社会改革大方向背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势必面临严峻的挑战。
3.2.3 “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发展方针不利于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提升
虽然,“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方针使我国竞技体育竞赛成绩和国际竞争力快速提升,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其缺陷也逐步暴露出来。在“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方针指导下,我国竞技体育发展重点始终落在极少数优势项目上,发展重心的长时间偏移使我国竞技体育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项目发展结构性矛盾。虽然,随着国家布局调整的逐步理性,项目结构性矛盾有所改观(奥运金牌、奖牌分布面有所扩大);但是目前承担奥运夺金重任的仍然是传统优势项目,而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大项,以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影响较大的集体项目整体实力仍然很弱。同时更严峻的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优势项目夺金几率几近饱和;因此,如果不寻求新的突破口,仅试图依靠现有优势项目来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势必难以为继。“木桶原理”的“短板效应”告诉我们,决定系统整体实力的关键并不是系统诸要素中的最强的要素,而是最弱的要素。依据这一原理,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提升的关键不在优势项目,而在弱势项目。换言之,不是优势项目不优,而是弱势项目太弱才是限制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提升的关键;因此,如果不解决竞技体育项目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国竞技体育就很难实现整体结构优化,其整体实力也难有实质性提升[9]。
3.2.4 专业化的训练竞赛效益低下
虽然,“业余体校—运动技术学校(学院)—优秀运动队”培养模式为奥运战略提供了众多优秀的竞技体育人才;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培养模式的培养目标、价值导向、培养方式、培养效益都存在一些诟病并遭到社会的广泛质疑。“金牌中心”的培养目标和价值导向使运动员培养目标片面化、价值认同绝对化,忽略了其全面发展和非竞技价值的挖掘。早期专门化的培养方式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不仅剥夺了运动员受教育的机会,而且还使他们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思想,导致其应对挑战、独立生存生活能力十分欠缺,难以适应激烈的社会竞争,最终沦为社会弱势群体。上述缺陷,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效益,也使传统专业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在竞赛方面,随着竞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奥运战略、全运战略、省运战略、市运战略之间未能有机衔接,“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竞赛组织模式已经偏离了初衷。“国内练兵”仅体现在形式上,并未形成“一致对外”的合力。尤其是曾经以整合全国体育资源为奥运战略作贡献为己任的全运会战略,目前已经彻底沦为地方体育部门争夺名次、体现政绩的平台。全运会非但没能有效整合地方体育资源,反而使有限的体育资源在地方之间的激烈竞争中产生巨大的内耗。更为严峻的是,全运会赛场上愈演愈烈的兴奋剂、黑哨、金牌内定、赛场暴力等现象,使得“取消全运会”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我们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不计代价维持全运会以支撑奥运战略;但是其效益低下的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全运会的未来,也给奥运战略未来的发展敲响了警钟[10]。
4 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奥运战略的重构与改革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人类应对当代越发频繁的发展危机而提出的一种全新发展理念。与“发展=增长”的传统发展理念和传统发展模式相比,可持续发展将“发展”理解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整体、协调、持续、平等的发展过程,反对单纯的经济中心、人类中心和物质享乐主义,力求构建一种尊重他人、关照后人、善待自然的崭新发展价值观,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共同发展、协调发展、公平发展、高效发展和多维发展[11]。我国1993年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后,逐步将其完善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成为当前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统领我国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因此,作为推动我国竞技体育乃至体育事业整体发展的最高战略,奥运战略也必须围绕可持续发展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以此推动我国竞技体育和体育事业整体可持续发展。
4.1 重构战略目标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系统整体协调发展;因此,依据这一理念,奥运战略作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最高战略规划,必须以推进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协调发展为最高目标。尤其是在当前,随着国际竞技体育的发展,衡量一国竞技体育实力的标准已经多元化,除奥运金牌奖牌数外,运动技术整体实力、国际体坛话语权、游戏规则的制定权、获取国际体育资源的能力、承办高水平国际赛事的条件能力、体育产业国际化程度与市场竞争力、体育的科学化程度,甚至国民的体育意识与自觉参与度以及体育的社会地位,都将是衡量和评价国家体育整体实力的指标。
因此,依据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当代国际竞技体育发展基本趋势,重构奥运战略的战略目标必须从此前单纯追求“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国争光”转向“进一步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而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绝不仅是优势项目的“单兵独进”,也不是单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升,而是必须建立在竞技体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奥运战略才能适应当前国际竞技体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才能在推动竞技体育的整体协调发展的同时,推动奥运战略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4.2 转变发展思路
可持续发展有效地兼顾了发展与增长、当代与未来、整体与局部,以及公平与效益等多元目标;因此,要想实现奥运战略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对此前一贯坚持的“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传统发展思路和工作方针进行扬弃,将发展重点和工作重心转向直接制约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要素和环节。
首先,转变以优势项目为中心的传统项目发展思路和模式,通过调整项目布局、投入资源倾斜、政策扶持等措施,在保证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竞技水平和竞争力的前提下,将项目发展重点转向那些对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田径、游泳、水上等基础项目,以及在国际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项目,逐步缓解项目结构性缺陷,为我国竞技体育整体竞技水平和竞赛成绩的提升确立新的增长点,也为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基础。第二,在提升竞赛成绩的同时,积极推动职业化改革,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职业化进程和发展程度。职业化改革不仅是培育和壮大我国竞技体育市场、发展竞技体育产业的依托,也是提升我国竞技体育获取全球体育资源,提高发展效益的重要依托;因此,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和发展也是奥运战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和保障。第三,竞赛发展思路由“跟着讲”向“接着讲”转变,即在积极参与奥运会等国际竞赛、力争获取优异竞赛成绩的同时,利用和创造各种条件举办高水平国际性体育赛事。高水平竞赛不仅可以拉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而且还能有效提升我国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声望和地位。第四,确立“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奥运战略不仅要提高我国运动技术水平,更肩负着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声望的重任;因此,在制定实施奥运战略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管理和国际体坛游戏规则制定,尤其应该通过加快培养高层次体育管理人才,扶持欠发达国家发展体育等方式,提升在国际体坛中的话语权。
4.3 转变运作模式
奥运战略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其自身运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而运作模式可持续发展又必须建立在遵循社会总体改革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结构不断分化、社会力量显著增长,以及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的现实条件下,“管办一体”的奥运战略传统运作模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条件已经逐步趋于消解。因此,依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总体改革的基本趋势和要求,确立“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将是奥运战略顺利运作实施,以及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所谓“管办分离”运作模式,就是在坚持国家发展主体角色不变的前提下,严格区分奥运战略的“发展主体”与“实施主体”二者之间的内涵和职能。当前,由于政府体育职能部门仍然具有资源垄断优势,因此,作为满足全民精神需求的奥运战略仍然需要政府承担“发展主体”的责任。政府承担“发展主体”责任,就是要凭借其掌握的资源优势和制度优势,综合运用资源、法律、经济等多种调节手段对奥运战略实施宏观管理、总体协调,充分发挥其战略规划者、政策制定者、公平维护者、市场调节者等职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管理者”,为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最广泛的投入(广义投入,而不仅是经费)和最大支持。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明确,政府作为“战略管理者”承担发展主体责任,并不意味着政府及其具体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奥运战略具体事务的实际操作者。因为政府职能部门介入具体事务运作,不仅将削弱其宏观管理职能,同时其行政化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也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背离;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组织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逐步从奥运战略具体事务中剥离出来,由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职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以及第三部门具体负责运作。这样不仅可以使奥运战略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同时也有利于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4.4 改革措施
1)重新调整奥运战略的项目布局,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在维持现有优势项目竞争力前提下,将发展重点放在整体实力较差的基础项目、潜优势项目,以及弱势项目上。将人、财、物、政策、信息、科研等资源向潜优势和弱势项目倾斜,力争快速实现潜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的发展,以潜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为突破口,拓宽项目夺金(奖)点、面。
2)实施多元化的奥运人才培养模式和渠道,推动奥运战略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在稳定现有专业队基本架构,着力提高培养效益、质量的同时,通过政府授权、政府采购、委托培养、联合培养等主要方式,侧重扶持行业体协、单项协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职业俱乐部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使专业队体制内和体制外两条路径并举,多渠道造就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共同为奥运战略作出贡献。
3)改变运动员选拔模式,促进人才的可持续流动。在现有全运会人才选拔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体育竞赛、商业性竞赛、单项体育竞赛、大中学体育竞赛、大奖赛等多种竞赛,通过高水平竞赛发现并选拔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同时,建立以高水平竞赛为主的优秀人才流动渠道和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人力资源效益。
4)建立惠及所有运动员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以商业保障为方向、以自我保障为补充的运动员多元保障体系,为奥运战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首先,运动员从业其间的劳动医疗保险、重大赛事的商业保险;其次,改革原有运动员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的收益分配制度,在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基础上,兼顾国家、社会组织、运动员各方利益的收益分配制度;第三,以高校、运动技术学院为基地,多方筹资经费,实施运动员再就业培训,建立和完善再就业保障体系。
收稿日期:2009-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