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从比较的观点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伙伴关系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二次大战以来形成的两极对峙世界格局的终结,和新的国际秩序及其作为其中重要方面的大国关系的重构。就此而言,中国近年来倡导并致力于建立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既是中国在后冷战时代对外关系战略调整中的一个侧面,也体现了中国作为成长中的世界大国试图以自己的视角建构未来世界新秩序的努力。笔者在另文中已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中欧关系的历史发展及其影响因素,论证了为何中欧关系质的提升已具备了一定的主客观基础。(注:郇庆治:“全球化背景下的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欧洲与世界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本文的目的是从中欧关系与中美、中俄关系相比较的视角,进一步从理论上探讨构建大国间“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利弊因素及其现实的可能性。
分析框架
90年代中期以来大国关系尽管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提法,但它们都体现了当今世界主要大国希望通过渐进调整或改变国际体系以避免大国间再次陷入对抗或战争的政治意愿,因而协商与合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大国关系的主流。尽管发生了1991年的海湾战争和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但是如果我们对冷战后世界格局的不平衡性有着充分的认识,就不会轻易得出科索沃危机之后的大国关系与过去十年有明显阶段性差异这样的判断。(注:李少军:“世纪之交大国关系的特点”,《21世纪:世界格局与大国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那么,一种成熟的大国关系或者“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其一,它一方面仍然是基于和服务于缔约国人民的基本利益特别是经贸合作的需要,但另一方面确也有着致力于实现某一区域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超越缔约双方直接利益和时空范围的共同需要。其二,它体现了世界主要国家对冷战结束后国际格局多极化发展的一种政治认同或意愿,希望并尝试在日益全球化的国际事务中开展一种深层次和制度化的协调与合作,但是,这种关系不是专门针对某些特指或潜在对象的,也不是或不可能发展成过去意义上的政治与军事同盟。其三,部分是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它并不排除缔约国之间在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相反,正是建立在双方认可并且准备协商满足各自不同的利益要求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新形势下一种成熟的或“全面合作的”大国关系在政治目标、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上都应当有着一些新的特点。值得注意的是,钱其琛副总理在谈到中俄、中法战略伙伴关系时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他指出,它可能是冷战结束后大国之间关系的一种新形式,中国支持所有大国都能在世界走向多极化的形势下建立一种不相互对立、不相互对抗的新型关系。(注:世界知识出版社:《努力建立中美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1998年,第196页。)
无疑,上述对大国关系未来模式特征的描述仍然主要是一种逆向意义上的概括,即尽可能避免它过去所曾拥有的某些方面的特质,而且更多地体现了中国方面对一种大国间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理解。对于前者,笔者认为更多是由于现实发展的局限性,即我们还很难找到一个已得到成熟发展的现实关系样式;对于后者,笔者则认为这并不完全是一厢情愿,只不过我们对这种主体视角可能带来的局限应有清醒的认识。
本文要集中讨论的是,建立上述一种“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基本条件或判定标准有哪些呢?换句话说,我们何以确定两个或更多大国间是否能够或已经建立了这样一种关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设定以下三条基本标准,即缔约方之间是否存在着现实重大共同利益、对重大共同利益是否具有充分的政治认同和是否已经建立了制度化的利益协调机制。
具体地说,重大共同利益的存在是任何性质的战略协作或全面合作的前提,它们至少应包括战略利益、经济利益和政治文化合作利益三个方面。所谓的战略利益主要是指涉及国家根本安全和发展或者区域甚至人类安全和共同发展方面的利益,事实证明,大国在这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它们不仅可以减少或避免相互间的直接冲突,而且可以减轻或避免所属地区的对抗与冲突。可以说,冷战结束后发生或加剧的地区性冲突,如中东和前南斯拉夫地区的战争,多少都与缺乏大国关系的有效战略协调相关。经济利益并不仅仅限于狭义上的经贸合作,而且指大国在日益一体化的全球经济活动中有着一种在市场结构、产业结构和金融体系等方面的内在合理平衡。政治和文化利益既是指相互间意识形态和文化价值之间的互相借鉴与包容,也包括对人类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多样性及其内在创新的鼓励。因而,全球化的时代并不排斥世界大国特殊的历史责任,所谓的重大共同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应是基于一种新的世界观视角的新理解。否则,如果仍然简单地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大国关系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就难以有质的变化。
对共同重大利益的政治认同是任何层面战略协作或全面合作的基础,而这样一种认同的实现与维持至少受到缔约方力量对比、战略利益差异、对外战略差异、政治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要实现上述各方面重大利益的协调,最重要的是确立大国双方或各方对这些重大利益重要性的政治认同。但问题是,政治认同的作出和保证迄今为止仍然主要是由民族国家的政治家来完成的,而政治家们的决策更多地是基于民族国家和社会阶层的利益要求。这样,某些政治家作出的或者政治家某些时候作出的政治认同都可能因为国内政治和国际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许多政治承诺完全可能因为国内工会组织的抗议或者新极右翼势力的影响而动摇或者改变。另外,大国间传统经济政治实力的现实差别也往往使得相互间合作的政治认同程度有着很大的差别。
制度化的利益协调机制则是任何实质性战略协作或全面合作的保障,它涉及到是否具有健全的双边或多边的制度化协商合作渠道。如果没有重大共同利益存在及其政治认同作为基础,单纯的双边或多边联系甚至组织机构化当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但是,机构组建及其制度化肯定是大国关系成熟化发展或者达到“战略或全面合作”程度的基本标志。正如法德关系对于欧洲一体化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所表明的,利益协调机制的制度化是导致利益整合和共生的重要经验。甚至可以说,大国关系的质的提升是不断进展中的区域一体化的基本途径,而一个持续稳定的国际秩序则应当是区域一体化逐步发展的自然结果。
限于篇幅,本文在此不对上述三个要素构成的“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理论模式给予更细致的解释,但它将成为笔者对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和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行比较分析的基本框架。
三组关系的比较
中欧关系的重新定位与深度调整始于80年代末,苏东剧变使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了二次大战以来最为深刻的变化。随着两极化世界格局的终结,中欧双方都从新的视角认识对方在构建世界新秩序中的作用,并采取日益积极的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说,1989年中国政治风波所导致的双方关系水平的严重倒退最多只是这一大调整进程中的短暂插曲。从1992年开始,西欧国家逐步调整对华政策,中欧关系迅速走出低谷。进入90年代中期后,中欧经济、科技、政治文化等合作有了迅速发展,双方突出的议题是如何建构与切实推进一种“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到90年代后期,中欧关系不仅从总体上得到了恢复与改善,包括双边贸易额的增加和各领域合作的全面启动,而且出现了一些质的变化。(注:顾俊礼:“面向21世纪的中欧关系”,《面向21世纪的中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270页。)
在重大共同利益方面,首先体现在双方经济互利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国已具有按照购买力几乎与日本相当的总体经济规模、已成为世界第七大贸易国、已是超过日本的世界第二大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国、已加入WTO并将大幅度开放国内市场,这对于高度依赖世界贸易和拥有庞大剩余资本的欧洲来说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其次,双方共同战略利益日益突出。中国与欧盟对各自大国政治经济地位的追求和美国依赖自己无人匹敌的经济军事实力奉行单边主义的走向,为中欧双方通力合作以抵制一个美国单极主导的世界秩序和推进世界多极化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事实证明,中欧任何一方如果没有美国参与的确很难制定出世界性政策,但是如果中欧进行合作即使美国不参加也可以推动世界性政策的制定。而在政治文化合作上,中欧双方尽管在意识形态与文化观念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但这并未影响它们在政治协商和科技文化交流上的密切合作,需要的仅仅是双方一种更加现实化的政治立场。
在重大共同利益的政治认同方面,欧盟1995年《中欧关系长期政策》报告首次将加强和中国“对话与合作”作为欧盟的长期目标确定下来。1998年《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文件则使上述原则进一步“具体化”和“明确化”,提出了五大具体目标:通过提升并扩大与中国的政治对话,“将中国进一步纳入国际社会”;通过帮助中国更加充分进入世界贸易体系和支持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与社会改革进程(包括可持续发展),促进其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支持中国转变成为一个“建立在法治和尊重人权基础上的开放社会”;搞好欧盟对华援助合作项目;努力提高欧盟在中国的知名度。(注:European Commission:A Long TermPolicy for China-Europe Relations,Brussels,July 15,1995;Building a Comprehensive Partnership with China,Brussels,March 25,1998.)根据上述基本政策性文件,欧盟对华关系的重视已经超出了纯经济的理由。《中欧关系长期政策》对此解释道:由于中国在世界政治与经济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欧洲必须为自己确立一个压倒一切的总目标,即促进中国最大可能地进入国际活动领域,无论是在安全、政治、环境、社会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方面”。欧盟理事会对该报告的“审议结论”更明确指出:“中国正在进行的前所未有的发展表明,它不久将成为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的世界强国。因此,同中国建立一种同其在世界和地区的现实和潜在影响力相称的关系,是欧洲的优先考虑。”作为一种政策体现或姿态,欧盟对欧中之间基本政治制度与文化价值的差异了采取越来越宽容的立场。在人权、少数民族权利、政治民主化等政治敏感议题上,尽管欧盟仍坚持认为“中国的人权现状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标准仍有很大差距”(注:European Commission:EUStrategy towards China:Implementation of the 1998Communication and Future Steps for a More Effective EU Policy,Brussels,May 5,2001.),但基本上放弃了1989年前后实行的“以压促变”的强硬政策,转向“以对话代替对抗”的温和政策。1998年以来,欧盟15国不论作为整体、还是单个成员国,均没有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年会上提出或支持针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决议案。
中国方面也已日益认识到欧盟超出一般经贸伙伴、而作为世界经济政治一极的重要性。一份由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完成的《中国对欧盟政策研究报告》从以下三方面概括了欧盟对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性。(注:冯仲平等:“中国对欧盟政策研究报告”,《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8期。)首先,欧盟参与塑造全球经济新秩序的能力正在日益增强,这是由它超大规模的总体经济实力、具有“质增长”特征的区域发展模式、经济政治潜力巨大的统一货币欧元和对世界经济政策决策日趋积极的介入等因素决定的。其次,欧盟正在日益成为国际社会上一支重要的独特政治力量,这突出体现为依然存在的传统政治大国如英法的影响、渐趋成型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即将建成的欧洲快速反应部队和具有强烈国际渗透力与影响力的欧洲联合文化等等。再次,欧盟对中国的重要性正在持续增加,这表现在欧盟作为中国最重要经济伙伴之一的地位、中国推动世界多极化发展的重要合作力量和欧盟对东亚地区不断扩大的影响。该报告的基本结论是,未来中欧关系发展中存在着“三大支柱”,即作为“既是今后中欧关系保持深入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双方关系的中心支柱”的经济利益、作为“今后中欧关系全面发展新的增长点”的政治利益和“相比前两者中欧双方缺乏明确的认识但共同点广泛存在”的战略利益如在多极化、未来世界格局、美国单边主义走向、经济而非军事、和平而非武力的解决冲突手段、建立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国际秩序中的合作等等。
在制度化利益协调机制方面,首先是中欧高层会晤实现了制度化,包括每年一次的中欧政府首脑会晤和每两年一次的亚欧首脑会议。1998年4月2日,欧盟当时轮值主席英国首相布莱尔、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同朱镕基总理在伦敦举行了中欧领导人首次会晤,双方在《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明确表示将共同致力于建立“面向21世纪的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中欧双边高层互访的日趋频繁特别是制度化机制的建立,不仅加深了双方对一些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态度的相互理解,而且是中欧关系走向一个新阶段的基本标志。其次,中国同英、法、德等西欧大国以及欧盟在重大国际事务中的合作意愿显著增强。比如,1999年北约轰炸南联盟期间,法国和欧盟分别派特使就有关情况向中国做了通报,而在联合国有关议题的表决中,欧盟也加强了与中国方面的磋商。现在,中欧对话渠道在多边方面除亚欧首脑会议外,还包括1998年在伦敦开始举行的中欧领导人会晤和欧盟“三架马车”(现任轮值主席、下任轮值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与中国的定期对话机制。在双边方面有欧盟主要成员国如法国与中国建立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部长级定期会晤机制。可以说,中欧双方已经基本确立了制度化的信息沟通与利益协调机制。
总之,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已经具有良好的基础,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尽管双方在中欧是否已经建成了这样一种关系问题上观点仍有分歧,但是它们都认同这是一个正确的、值得为之努力的目标。法国外长韦德里纳说,欧洲人认为现在“称俄罗斯或中国是战略伙伴还为时尚早,也过于乐观,但我们觉得这个政策的目标依然是正确的,以便最终使这两个国家成为我们的战略伙伴”。(注:法国外交部资料,http://www.diplomatie.fr,March29,2001.)
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提出始于美国总统克林顿1996年连任后对华关系的进一步调整,成型于江泽民主席1997年10月对美国的正式访问,而在克林顿1998年6月回访中国时达到高潮。但是,1999年3月科索沃战争的爆发及随后发生的美军轰炸中国驻南使馆事件和2000年美国保守党人布什上台,使曾一度近乎“蜜月”的中美关系迅速跌入了谷底。自此,中美双方都开始从各自立场检讨所谓“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的实质性内涵及其现实可能性。
比较与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三个方面的内涵,我们可以发现,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从一开始就有着它的特殊性。一是中美双方确实存在着一些重大共同利益,正如1997年《中美联合声明》指出的,“两国在维护世界及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推动亚太区域合作,打击贩毒、国际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在加强双边经济发展、贸易、法律、环保、能源、科技、教育和文化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国军队往来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合作潜力”。(注:世界知识出版社:《努力建立中美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1998年,第4页。)但是,中美之间也同样存在着重大利益差别,首当其冲的是台湾问题和人权问题。同样,作为亚太地区大国,中美在区域问题上既有合作的一面,还有内在差异甚至冲突的一面。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中美1999年在科索沃地区和2001年在中国南海上空发生的冲突性事件,无法理解布什总统竞选过程中宣称中国为美国的“战略竞争对手”和上台后采取的一系列“亲台政策”。
二是中美双方对相关重大共同利益的政治认同缺乏更明确的承诺,而且受到众多因素的干扰。从1997年《中美联合声明》强调的中美合作重点领域可以看出,真正得到双方较为明确认同的是经贸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能源与环境合作、法律、科技教育与文化交流,“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经济互补性强,发展经贸、科技交流与合作潜力很大”(注:世界知识出版社:《努力建立中美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1998年,第56页。)。相比之下,在关于未来世界格局、全球性议题和区域性合作等方面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而在超出经贸合作的更广泛领域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差异甚至可能冲突的一面,因为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注:世界知识出版社:《努力建立中美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1998年,第22页。)在以APEC为代表的亚太区域合作中,中美通过战略性合作以促使这一组织朝一体化方向发展的努力显然不够,而在1999年发生的科索沃战争和2001年发生在中国南海上空的撞机事件中,中美之间也未体现出战略意义上的协商合作,更谈不上伙伴关系。
三是中美双方利益协调机制的问题虽然被提了出来,但并没有真正做到制度化。1997年《中美联合声明》对日后高层对话与磋商的机制做了一些具体规定,其中包括两国元首定期访问、在两国首都建立元首间的联络通讯系统、内阁与次内阁级别官员互访等。但实际上,中美元首间的年度性会晤始终没有能够实现,所借助的协商手段仍然是一年一度的APEC会议和不定期互访。
因此,尽管中美关系对双方来说无疑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关系,且美国追求的秩序稳定和中国追求的局势稳定之间也的确存在着一定的合作空间和利益交汇点(注:黄仁伟:“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利益与合作起点”,《国际问题论坛》,1998年第2期。),但很难说它是一种平衡对称或既成事实的“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注:金灿荣:“面向新世纪的新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年第8期。)。笔者认为,其它提法如“面向21世纪的中美友好合作关系”、“长期、稳定与健康的中美关系”和“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也许更准确、更现实些(注:比如,2002年2月美国总统访华时双方使用的提法就是“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
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中国与世界其它大国之间最早提出的一种战略性合作关系。(注:李静杰:“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其基础”,《21世纪:世界格局与大国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5-235页;丛鹏:“跨世纪的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面向21世纪的中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270页。)它开始于1992年叶利钦总统访华,这标志着两国关系顺利实现了从中苏关系向中俄关系的平稳过渡,到1994年江泽民主席回访俄罗斯时,双方的主题已是如何使中俄睦邻友好关系具有“长期稳定的性质”,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提出“两国已具有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1996年叶利钦总统再次访华时签署的《中俄联合声明》明确提出,双方“决心发展平等与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997年4月和1998年11月江泽民访俄时分别签署的《中俄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和《世纪之交的中俄关系》,较具体阐述了中俄双方对这种战略协作关系的基本理解。
与前两种“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相比,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也有着它自身的特点。一是在重大共同利益上,中俄之间存在着许多共同点。(注:张蕴岭:“调整中的中美日俄关系”,《21世纪:世界格局与大国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在战略与安全方面,同处于对外战略收缩性阶段的中俄两国都不希望看到一个由美国主导的单极世界,尽管双方对未来多极化世界具体样式的理解未必一致。在经济方面,中俄都特别希望一个和平与稳定的国际环境,以便从根本上解决国际竞争力低下的问题。在政治文化合作方面,尽管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但双方的广泛合作几乎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当然,我们也不能回避双方存在的重大利益差异。这既表现在各自追求的国际战略目标的差异上,也体现在两国经贸利益的竞争上。可以说,中俄之间的重大利益合作在一个可预测的时间内将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国际格局战略方面的协作,而不是像中欧、中美关系那样以经贸往来为基础的互惠互利式合作。在一个经济金融迅速全球化的世界里,缺乏经贸密切联系的国际合作难免陷入空泛、虚弱的境地。
二是在对重大共同利益的政治认同上,中俄双方都对事实上存在的重大共同利益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俄罗斯充分认识到,要部分维持或尽快恢复它的世界大国地位,中国是国际政治舞台上唯一可以信赖与依靠的大国。而中国也十分清楚,国际舞台上任何反对美国领导的西方世界独断专行的努力都离不开俄罗斯的政治支持。因而,中俄对于对方在现实与未来政治格局中的作用有着明确的认识和寄予很高甚至过高的期望。(注:米哈伊尔·季塔连科:“迈向21世纪的中俄关系”,载《21世纪:世界格局与大国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但由于两国的重大共同利益集中在战略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方面,因此双方的政治认同在许多情况下受到各自对西方经济需要的影响。事实证明,不论是中国还是俄罗斯都不会为了对方的重大利益而严重损害与美国和欧盟的经济合作与和平伙伴关系。(注:李少军:“世纪之交大国关系的特点”,载《21世纪:世界格局与大国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自90年代初以来的政治转型日益表现出对西方经济制度与政治文化的认同,而中国依然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俄对重大共同利益的认同。由此推断,随着俄罗斯经济实力的恢复和多党民主制的确立,中俄过于战略化的重大利益认同还会遇到更多的来自政治文化差异的干扰,尽管在短期内未必会出现像中美、中欧关系中的那种严重的政治文化意义上的冲突。
三是在利益协调机制制度化方面,中俄双方都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1992-1996年,中俄首脑实现了两轮互访。从1997年起,双方建立了两国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在多边方面,除了一年一度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外,1996年开始的上海五国领导人会晤于2001年发展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应该说,中俄领导人的定期会晤和联络已经实现了制度化。仅此而言,中俄战略性协作相比中美、甚至中欧关系具有更高的水平。中俄在伊拉克问题、前南斯拉夫地区冲突、美国NMD问题、联合国事务等议题上的合作已明显体现出这种协作的成效。
理论解释
中欧、中美与中俄间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比较的基本结论是,这三对关系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但从总体上说,中欧关系似乎有着更坚实的基础,即现实发展条件和更多的利益谐和点即未来发展的潜力。如何理解这一点呢?笔者认为,大国之间一种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确立或稳固至少取决于以下四个条件:即力量对比均衡、战略利益谐和、经济利益互补、政治文化相近,而这四个因素组合的不同结果大致可以界定双方关系的现状及其发展前景。
从表1中看到的,中美关系最难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战略伙伴关系,总体实力的巨大差异不仅影响到双方合作的对等伙伴性质,也使战略利益和政治文化的差异很容易发展成为正面的冲突,但经济利益的互补性与重要性在很多场合下“校正”着上述方面的冲突甚至对抗。中俄关系相比中美关系要好得多,共同的战略利益和大致平衡的总体实力使双边合作具有平等伙伴的性质和许多情况下的共同战略应对,而政治文化方面的差异也很少影响到这个层面上的国家合作,但经济利益上缺乏互补性将始终对这一关系的全面提升甚至稳定形成重要制约。比较而言,中欧关系几乎在所有指标上都有着正向性的涵义,欧盟庞大的经济实力和中国迅速上升的经济政治影响对于对方都甚为重要,二者的总体实力是相对均衡的,这便于它们为争取一个多极、有利的国际新秩序而广泛合作;地缘政治因素虽使双方缺少了区域合作层面上的共同利益协调,但也大大减少了传统国家争执意义上的正面冲突;而双方经济利益上的互补性及其必然带来的密切合作将是双边战略性合作的不容忽视的“粘合剂”和推动力。因此,理论上说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有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未来潜力。
表1:中欧、中美和中俄战略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影响因素比较
指标 中欧
中美
中俄
力量对比均衡 +
-+
战略利益谐和 +
-+
经济利益互补 +
+-
政治文化相近 -
--
总计 312
总体上说,2001年下半年发生的“9·11事件”证实了上述对大国关系现状的描述及其理论分析。一方面,中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和“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内在弱点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欧盟国家和俄罗斯对美国的后继性应对战略表现了不同程度的、但更为积极的响应与附和,尽管是基于各不相同的战略需要与目的,但功利性的“机会主义立场”应是其中明确的考虑,而这就使得国际格局包括大国关系的任何非单极化发展变得更加困难。另一方面,中美关系虽然由于这一意外事件而渡过了布什政府上台以来的艰难“磨合期”,但很难回到所谓“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向。中国方面仍然在坚持长期以来形成的对中美关系发展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立场,即中国希望与美国建立一种长期、稳定和战略性的合作关系,认为经贸合作是双方最基础的共同重大利益,台湾问题则是双边关系中的最大障碍性因素,希望美国政府遵守“一个中国”的基本立场。(注:http://www.eurasian.org.tw/)但实际上,美国即使在它最困难的时期也没有向中方做出在台湾问题和国际战略合作等议题上的实质性承诺,也就是说它无意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的平等合作伙伴。因而,笔者认为,“9·11事件”后中国与美国发展一种平等基础上的“战略性或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近期前景依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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