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北京郊区农产品“四个现代化”的流通--北京郊区农产品流通的现状_农产品论文

如何实现北京郊区农产品“四个现代化”的流通--北京郊区农产品流通的现状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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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很多,而农产品流通是农民增收的最大制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产品到商品是惊险的一跃。”要实现京郊农产品到商品的“一跃”,就必须紧紧抓住农产品流通这个“牛鼻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京郊农产品的“四化”流通,即:顺畅化、安全化、高效化和法制化流通,构建完善的京郊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京郊农产品流通的现状分析

北京市目前以九大骨干批发市场(新发地、中央批发市场、大洋路、八里桥、石门、水屯、回龙观、锦绣大地、岳各庄)为核心、农贸市场为基础、社区便利店和超市等为补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发展形成的,对于保障首都农产品供应,丰富市民的“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方便市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现京郊农产品的“四化”流通、解决京郊农产品“卖”的问题上发挥作用不够,京郊农产品流通存在销售困难、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流通低效无序等问题。

(一)流通不畅,存在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差,流通组织体系弱,组织化程度低,影响京郊农产品的流通规模。流通组织体系是农产品流通的总抓手,但各类农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机构处于各自为营的状态,规模合作和联合经营还没有普遍开展,组织能力和销售力度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不多,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强,市场覆盖率低。龙头企业数量不多,辐射能力有限,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不够紧密。农民经纪人数量少,经营素质低,且资金有限,经营规模发展缓慢。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基本上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战。分散的以农户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化程度低,不能创造规模经营。各类流通组织与大型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机关团体、学校和宾馆饭店等没有实现良好的产销对接。

农产品流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导致农产品的流通处于盲目状态。一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缺乏一个把政府、市场、客户和生产者联接起来的网络。二是信息人才缺乏,信息质量低,前瞻性、实时性、准确性、权威性较差。三是对农民的信息服务不到位。农业信息网络在乡、村出现断层,农民不能获取或获取信息的成本很高;电脑拥有率低、网络意识淡薄、网络知识欠缺等因素,制约了农民和商户对网络信息系统的利用率。

(二)流通缺失有效监督,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低,难以实行准出制度。运送方式落后,冷链运送比例小,销售现场管理也千差万别,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无法对农产品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察,部分有问题的农产品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流通环节,潜伏着食品安全隐患。农产品检测检疫和质量追溯因多种原因没有很好地开展。

(三)方式落后,仍处于低效流通。

京郊农产品流通的效率低。由于京郊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标准化水平低、流通模式和交易方式落后,导致了农产品流通的速度较为缓慢,具体表现在:生产环节标准化水平低,推进上市农产品交易分级分类标准力度不够,没有实现上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交易方式基本上是对手交易。

京郊农产品流通的效益低。京郊农产品大路货多,质量不高;绝大多数以原始形式销售,加工程度低,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数量少,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产品所占比重低,市场竞争力不强;销售技术和营销模式落后等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的空间。

京郊农产品流通的效率低。当前,北京农产品的流通过程基本由市区300多家农贸市场的大约3000家左右的经销商操作,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农民在产品流通中没有获得应有的利益,还远不是利益主体,没有达到通过农产品流通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市场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影响市场秩序。

当前农产品流通管理机制存在诸多不足,缺少较健全的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颁布一部完整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交易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未制定相关农产品市场法。市场检测、检疫制度也不完善,致使一些不符合卫生检疫标准的农产品不可避免地流入市场,危害和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市场管理不规范,宏观调控能力不足,对市场价格波动调节乏力、时效性差,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缺斤短两的现象时有发生。

农产品流通一直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交汇点,实现京郊农产品的“四化”流通,构建完善的京郊农产品的流通体系,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经济意义。重视农产品流通问题,改变“重生产、轻流通”的倾向,树立抓流通就是抓生产的新观念,实现由生产意识向经营意识的转变,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关键。务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京郊农产品流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创新思路,转变职能,强化措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生产与市场流通并重的轨道上来。

二、重要意义分析

(一)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是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精神的需要。

流通是联结农户生产与家庭消费的关键环节,也是复杂的农业产业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近几年来,北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些新问题出现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全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在近几年下发的一号文件中,“市场体系”、“市场调控”、“农业产业化”等关键词逐步独立成条,并赋予了更新、更详细的政策内容。可以说,在新时期新背景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现京郊农产品的“四化”流通,构建完善的京郊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已迫在眉睫。

(二)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是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了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效益稳步提高,北京市正在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加快发展,计划到2012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将达到35万亩,建成一批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生产,但市场和流通是决定产业发展的关键,生产和销售必须对接。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构建完善的京郊农产品流通体系,解决农产品市场流通问题,是北京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三)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是实现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

如果农产品不能及时地卖出,无法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就会发生谷贱伤农、果贱伤农、菜贱伤农的现象。所以,如果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完善,流通渠道不畅,即使农业发展得再好,也只能满足农民自身的生存所需,无法增加农民货币收入。农产品积压到腐烂变质,却无法顺利流通,更会影响到农民生产的信心。农产品作为农业收入的主要产品,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只有以农产品为主线来促进农民增收才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因此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构建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促进农民增收,顺利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保障。

(四)实现京郊农产品“四化”流通是首都形象建设的需要。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涉及千家万户的餐桌,事关国民体质和营养状况,尤其被美国称为“食品政治”的食品安全问题,牵动社会神经。各国政府都把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作为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来解决,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郊区农产品的流通事关首都乃至全中国的国际形象,容不得半点疏忽,不能发生像“毒奶粉”、“嗑药”的多宝鱼、“苏丹红”鸭蛋、三鹿奶粉等事件,必须实现农产品“四化”流通,保障首都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顺畅化流通

1.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便京郊农产品顺畅进入。规范化郊区路边市场,确定区位、统一标识、规定面积、硬化地面、配备设施、加强管理、保证安全。建设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安全农产品(品牌农产品)专营店,建设和改造经营设施,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经营环境。农贸市场要逐步推行超市化改造,应重点加强市场的农产品标准化系统、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加工储藏和冷链物流系统的建设改造,全面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水平。建设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大型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中心,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的快速流通。

2.加强流通组织体系建设,增强流通主体的能力。在农产品流通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经销商、农村经纪人队伍以及农民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在联结生产与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应当大力促进和发展。大力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

3.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221信息平台”作用,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已有与农产品流通相关的信息网络资源,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供求、交易以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机制,构建全市统一的面对政府、涉农部门、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种养大户和消费者的一体化信息网络。建立农业信息协作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等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及时向农产品市场供求双方发布信息,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引导农产品的正常生产和有序流通。加强农民的信息意识,解决农民和农村商户上网问题,让农民和农村商户第一时间获取有效市场信息,适时安排生产和销售。

4.加强产销对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经销商、农村经纪人队伍以及农民等流通主体与大型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机关团体、学校和宾馆饭店等销售环节或消费终端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产销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支持批发市场、经销商与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建基地、包销、收购、代销等方式实现对接。积极组织名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出口国零售企业对接,推动农产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扩大出口。

5.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贯彻国家鼓励农产品流通的有关政策,支持批发市场对车辆入场费、摊位费等实行减免措施,积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营造有利于京郊农产品流通的良好环境,保障货畅其流。

二、安全化流通

1.改善农产品物流设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运销服务体系,根据农产品不易保存、保鲜,易腐烂的特点及在运销过程中的特殊要求,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好农产品仓储设施和运输工具问题,高起点地建立快速、及时、安全的农产品仓储、运输服务体系,防止农产品在储藏、转运、配送、销售等环节中出现二次、三次污染,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水平。

2.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和退出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监控市场源头:对农产品商户进入市场的资格进行限定,建立准入体系;对上市交易的农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检验,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农产品经质检机构检测合格标注后方可进入市场,将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建立农产品检疫检测网络:由市政府投资,建立几家大型的公益性的农产品卫生、检验机构,对全市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超市等农产品流通环节进行抽检,尽快形成连接各主要农产品市场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实行问题产品召回和退出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一旦发现抽样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几分钟之内就能找到它的生产种植基地以及销售者、购买者,及时控制不合格农产品市场扩散,防止发生危害人身健康的事件。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高效化流通

1.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从加快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对种子、苗木、种畜、种禽等方面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实行农产品准出制度。尽快形成与国际市场接轨、涵盖主要农产品品种的交易分级分类规格标准体系,推动上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从而带动和实现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

2.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组建大型农产品流通集团,集中向郊区采购大宗农产品。加大建设规模大、功能强、流量可观、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配送中心,使其尽可能在促进京郊农产品流通中发挥最大功效。

3.运用现代交易方式。应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批发市场逐步尝试采用拍卖交易、合约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对于拍卖设施不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暂时采取手势等传统的叫价方式;而对于档次高、标准化和规格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开展电脑拍卖的试点。鼓励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利用先进技术,建立农产品网络营销系统,开展网上洽谈贸易、网下交易支付,逐步向较高层次的电子商务过渡和升级。

联系电话:010-85815522转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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