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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经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力,截至2005年止,中国共有外资企业26万户,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603.25亿美元。外资企业分布很不均匀,江苏、广东、山东、上海、浙江、辽宁、福建、北京、天津等9个地区外商实际投资占总额的83%;制造业、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外商投资占总额的85.56%,其中制造业占70.37%。外资企业的进出口约占总额的60%,成为中国出口的主力军。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占中国7.6亿城乡总就业人口的1.64%。全国1/2以上的地区外资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10%,沿海地区外资企业的市场份额平均达到30%。随着外资企业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外资企业对中资企业的“挤出”效应凸现。从保护我国的核心竞争力、保护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政府应该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置更高的技术门槛。
一、 获得先进技术是引进外资的政策目标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洛指出,技术是提高生产力最重要的力量,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使经济增长的路径出现明显改变。目前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高达70-80%,而技术相对落后的中国,经济增长中技术进步的贡献率仅有10.24%。发达国家的企业到中国进行投资,目的是要利用其技术优势,获得大大高于本国的投资回报率。中国实施鼓励引进外资的政策,目的是在与国外存在技术级差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引进外资植入先进技术,跨入技术进步的快车道。北京大学的林毅夫教授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之所以高于发达国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除自主研发(R&D)外,还通过直接投资大规模地引进了发达国家的成熟技术,减少了R&D失败的风险,技术进步的速度快于发达国家。因此,引进外资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引进资金,而是要引进具有较国内更先进的技术。
外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通常都会千方百计进行技术保密,防止先进技术转移、扩散、溢出到国内企业手中。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示范”效应以及“干中学”来获取技术。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体现在效率更高的机器设备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上面,通过近距离的观察,国内的竞争对手可以效仿外资企业,更新设备,改革生产流程、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从而缩小与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国内企业通过增加与外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也能获得先进技术。因为外资企业为了保证自身产品的质量,容易向生产中间产品的国内企业转移技术。
外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数量、技术扩散速度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技术先进程度、外资企业集中度、中外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理论上讲,外资企业引进的机器设备蕴含的技术越先进,外资企业数量越多,它们所处的行业越分散,与中资企业的交易越频繁,外资企业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就越大。地域和行业分布既定的情况下,中资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技术吸收和消化能力越强,外资要想在中国获得超额利润,就必须使用更先进技术或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相反,如果中资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不够,吸收和消化技术的能力很低,外资企业用在本国落后的、稍微高于中国的技术就能够在竞争中取胜,中资企业就很难获得技术溢出效应。总之,为了获得更多的国外的先进技术,政府在鼓励引进外资的同时,应该鼓励中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吸收消化先进技术的能力,反过来倒逼外资企业使用更先进的技术,从而达到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的目的。
二、 外资产生的“挤出”效应亟需重视
凭借先进的技术,外资企业显现出较高的劳动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很容易挤占东道国竞争性企业的市场份额,导致后者生产萎缩,甚至被淘汰。这一现象被称为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2000年以来,外资企业数量以年均20%的速度增加,外资企业的“挤出”效应开始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首先,外资企业具有“嵌入”型经济的特征。外资企业大多采取“三来一补”方式,从外国进口更廉价的中间产品,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将中国作为出口加工基地。由于外资企业的技术转移具有“纵向转移而非横向转移”的非对称性,中国的上游企业得不到技术转移,竞争性产品的出口商被外资企业“挤出”市场,结果是中资企业的出口份额不断下降。其次,外资企业使用的技术不够先进,没有将发达国家目前正在使用的技术带到中国来,使用的大多是二、三十年前的技术,机器设备不比中资企业先进。例如,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本贡献率达到11.82%,外资企业的资本贡献率只有10.55%。外资企业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不过二者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也从1999年的25520元/人/年,缩小到3068元/人/年。外资企业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为管理和无形资产等软技术而非机器设备等硬技术。再次,外资分布严重不均匀,造成地区之间的受益不均,获得资金和技术溢出较多的沿海地区技术进步较快,劳动生产率更高,容易引发资源的重新配置,使得内陆地区的人力、物力资源流入沿海地区,由此产生的“挤出”效应造成后者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慢,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拉大,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为了考察外资企业对不同地区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笔者对全国31个地区1999-2005年的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广东、广西和青海获得了技术溢出效应,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则有“挤出”效应。外资企业数量最多、出口最多的广东获得的外资技术溢出效应最多,外资企业的市场份额每增加1%,中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将增加18.6%。东北工业基地和技术先进的华东地区面临较大的外资企业的竞争和排挤,伴随着外资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张,中资企业的产值明显下降。外资出口企业的“嵌入经济”特征,所产生技术溢出效应的范围、程度都比较小,只有江苏、广东获得了“出口学习”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四川、黑龙江因外资企业出口引发的资源重新配置受到较大的伤害。尽管有20个地区外资的作用在统计上不显著,从全国范围看,外资企业产生的显著的“挤出”效应大于技术溢出效应。
三、应为外资设置更高的技术门槛
引进外资相当程度上是一种交换,即以市场换技术,以缩减中资企业的市场份额来获取技术,获取未来的长久的竞争力。因此,在放弃哪一个行业的市场、放弃多大的份额、引进技术的成本—收益是否划算等问题上面,都需要有明确的原则和总体规划。将外资准入标准、中资企业保护与引进技术相联系,尽量减轻外资的“挤出”效应。
鉴于大型跨国公司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容易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力,危害东道国的主权,2000年以前,土耳其、冰岛、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对直接投资都进行了较多的限制。它们对制造业几乎不加限制,限制措施主要集中在电信、金融、航空等服务业,就连标榜自由经济的美国,对关系到国际竞争力的造船业也设置了股权准入限制。许多国家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根本就不允许外资进入,例如冰岛的渔业和能源业,墨西哥的石油业。发达国家通过股权限制、市场准入限制、人力资源限制来保护本国的重要或幼稚行业。因此,在我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今天,特别是在外资企业的“挤出”效应开始显现的时候,我国政府应该改进鼓励引进外资的政策,为外资企业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避免“捡了芝麻丢西瓜”的局面。
我国的国际地位、经济实力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技术进步的路径也需要进行新的部署,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建议政府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政策调整,做到利用外资而不被外资利用。
其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依靠模仿外资企业进行设备投资已经很难获得技术进步,未来技术进步的主要途径只能是自主研发,需要加大R&D投入。与从外资企业引进技术相比,自主研发面临失败的风险,获得技术进步的时间更长,需要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政府应该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和激励。
其二,在外资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大于技术溢出效应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需要彻底改变不计代价、超国民待遇引进外资的做法。在放松资本管制、制定外资市场准入制度时提高技术门槛,特别是那些外资企业挤出效应较大的地区应该阻止外资的渗透,严格限制技术水平低下、主要依靠原材料和劳动投入的外资企业的扩张。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立足于经济的长远和稳定发展,审慎对待外资对中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并购行为,将外资企业的本地市场份额限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在技术水平相当的情况下,旗帜鲜明地扶持中资企业,发展和壮大民族工业。
其三,外资企业的出口导向经营对中资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不大,各地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出口产品升级,通过外资企业出口技术含量更高的产品来获得更多的“出口学习”效应。此外,政府应该对出口保持中立姿态,减少出口鼓励措施,降低外资企业因出口优惠而过度扩张的动机,从而缓解外资企业对中资企业出口份额的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