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尝试——山东18家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有限公司论文,探析论文,山东论文,有益论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调查报告
在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之前,山东省有些企业已经进行了股份制试点,有的已坚持数年。他们的这段实践,可以说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先期探索,总结这些企业股份制试点的经验,分析他们所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推动更多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为此,我们选择了较有代表性的18家股份有限公司作了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18家公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上市公司,即青岛啤酒、青岛海尔、济南轻骑、济南百货、山东勃海、泰山石化。它们是股份制试点中较为规范的企业;另一类是经国家体改委批准继续进行规范化股份制试点的公司,即济南的人民商场、金泰集团,淄博的华光陶瓷、山东农药、泰山磨具磨料,烟台的华联商厦、冰轮集团、新潮集团,潍坊的山东华洁、山东海龙,泰安的山东鲁润,临沂的环宇集团。它们是较早进行股份制试点的企业。
这18家公司从改制前的所有制构成看,国有企业12家,城镇集体企业4家,乡镇办企业1家,村办企业1家;从行业分布看,工业加工企业10家,商业流通企业5家,工商兼营型企业3家;从改制时间上看,1984年实行股份制的有1家,1988、1989年改制的有13家,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发表以后有4家。
到1994年6月,18家公司共有股本总额22.07亿元,其中国有股8.82亿元,法人股3.81亿元,社会个人股5.97亿元,外资股3.47亿元,分别占股本总额的39.96%、17.26% 、27.05% 和15.72%,其中国有股、法人股之和为57.22%。
18家公司改制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整体改组。即以原有企业为发起人,将其全部资产评估作价折成股份,并吸收社会其他法人和个人入股,组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采取这种形式改制的有11家。二是部分改组。由于原企业规模较大,一次性整体改组有困难,因而采取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改组的形式。三是联合改组。就是以一个骨干企业作为发起人,吸收合并其他厂家共同改组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四是直接创立。即新办企业一开始就组建为股份制企业。
二、改制的效果与经验
从被调查的18家公司的情况看,实行股份制改造确实可以起到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筹集资金、提高效益、加快发展等显著作用,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有效形式。
(一)明晰产权关系,确立了企业法人财产权。推行股份制,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搞清楚了企业原有资产的价值量和归属。在此基础上,吸纳其他社会法人和个人资金以股份形式进入企业,使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从而实现了归属意义上的资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为企业成为“四自”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创造了必备条件。从调查看,6家上市公司由于操作规范,普遍产权关系清晰。其它12家公司刚设立时有的产权关系不够清晰,后来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公司法》不断规范,到1993年底,也都明晰了产权关系。这些企业的实践说明,实行规范的股份制,在明晰产权关系方面比以往各种形式的企业改革都要彻底、有效。
(二)建立了新的领导体制,强化了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18家公司普遍按规定程序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聘任了经理班子,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三会”和经理人员的权力、责任,从而建立了科学、高效、责权明确的企业领导体制。多数企业的“老总”反映,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压力更大了,责任更重了,决策更灵了,也更慎重了。山东华光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针对陶瓷行业竞争激烈,本企业规模小,优势不明显的情况,及时果断决策,1993年投资2500多万元,购买了4个企业,新建了6个企业,使生产能力扩大了1.5倍,增加产值4000万元,利税300万元,形成了以出口陶瓷为主,工业、艺术、建筑陶瓷和出口纸箱、陶瓷机械并举的生产结构,从而以品种、规模、质量优势抢占了市场制高点。在建立新的领导体制的同时,这些公司普遍改革内部管理机构,由过去与政府部门对口设置科室改为事业部制。过去科室一般20多个,现在只设几个部室,管理人员也压缩1/3左右,从而使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管理层次进一步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企业经营目标发生根本转变,发展欲望明显增强。改制后企业经营目标出现三个变化:由追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转为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由追求完成承包经营目标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由重视职工收入的提高转为注重包括国家、集体在内的全体股东收益的提高。长期以来,一直强调的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这些公司非常自然地成为自觉行动。企业普遍开始注重研究市场,捕捉机遇,寻找加快发展的路子。18家公司中,有10家实行“一业为主,多角经营”,开拓新的发展领域。如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由单一经营石油产品,向机械制造、房地产、餐饮服务、汽车销售、综合贸易等多业发展。他们抓住地产市场低迷,建材价格、施工费用下降之机,投入5000多万元,在青岛、杭州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起30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写字楼、商场,对外出售,使房地产逐步成为公司的支柱产业之一,保持了公司的发展活力。
(四)迅速筹集了资金,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在国家强化宏观调控、收紧银根的情况下,企业资金普遍紧张,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而实行股份制开辟了一条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据统计,18家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共募集外来资金24.69亿元,为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新产品,迅速扩大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1993年,18家公司技改投入达4.53亿元,比上年增长86.74%。其中的10家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129个,比上年增长48.71%,青啤公司通过股份制改造共吸引外来资金12.8亿元,其中吸引国外资金8亿多元。该公司利用这部分资金,实行老厂改造、扩建与国内外建厂、收购厂并举,推动企业上规模,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目前,已进行青啤五厂筹建,全资收购了扬州啤酒厂,从德国、美国引进了多条先进生产线,去年上半年完成啤酒产量1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7.01%,实现利润13170万元,增长65.53%,可望跻身世界知名大公司之列。据18家公司调查统计,1993年实现利税比上年翻一番的有8家,增长幅度超过50%的有6家;1994年上半年18家公司实现利税已占1993年全年的86.58%。
18家股份制改造企业之所以能取得上述成效,主要是由于:
第一,立足发展,坚持规范,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从股份制改造的客观要求看,在试点阶段,必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没有发展就谈不到规范,忽视了规范就达不到改制的目的,发展也失去了意义。这18家企业,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坚持边起步,边规范,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14家1990年以前开始试点的企业,在当时国家有关政策不太具体明确的情况下,十分注重抓好起步,采取多项措施,推动股份制试点工作的展开。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下了以后,这些企业又认真按《意见》进行了规范,逐项对照完善,做了大量工作。经国家体改委审查后,海尔和渤海公司顺利上市,其余12家企业被确定为继续进行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轻骑等1992年以后设立的4家上市公司,一开始就严格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操作,起点较高,效果更好。
第二,抓住根本,下实功夫,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毋庸讳言,筹集资金是企业实行股份制的重要目的之一,但并不是根本目的。只有彻底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才能获得根本的、长久的发展动力。正如调查中一位“老总”所说:转换机制之后,企业就像穿上了“红舞鞋”,必须不停地“跳下去”,而且得“越跳越好”。为了做好转换机制的工作,18家上市公司扎扎实实抓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确立公司法人财产权。这是转换机制的基础。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进行募股,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包括国家在内的各个出资者(股东)的权利和责任。这样,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国有、集体企业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国家和集体不再对公司资产盈亏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与其他股东一样,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享有所有者权益;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则拥有企业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体制。这是转换机制的关键。按法定程序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总经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选派国有、集体资产代表进入董事会,形成权责明确、合理制衡的企业领导体制,使企业的决策管理体系与股份制接轨。三是严格按市场需求把握资金投向,组织生产经营,这是转换机制的客观要求。通过改制,迅速筹集了一批资金,各企业对这部分资金的投向都非常慎重,坚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反复论证,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预测后确定使用方向,以保证对股东的较高回报,可以说以市场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极其明确地贯彻到了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之中。四是以改制为契机,促进内部管理上水平。这是转换机制成果得以巩固的保证。改制后,企业经营目标、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内部管理也必须与之相适应。18家企业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把强化管理作为改制中的重要环节,下实功夫认真抓好。如海尔公司原内部管理水平较高、基础较好,但并不满足,结合改制,又在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上推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使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前段进行的股份制改造试点,是在有关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各方面的配套改革也没有全部展开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必须会遇到一些问题。从18家企业的调查看,较为突出的有这样几点:
(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部门职能有了很大变化,但距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财产构成、运作机制上完全不同于国有、集体企业,与之相适应,政府部门对其管理方式也应发生相应变化。目前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股份制企业仍沿袭过去“老一套”办法来管理,势必影响企业新机制作用的发挥,企业对此很有意见。如在管理方式上,仍习惯于微观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干预过多,没有真正转到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为主的宏观管理轨道上来。在干部管理上,有些主管部门不按股份制企业法定程序办事,继续往企业委派干部或调走干部。在劳动用工上,普遍存有“能进不能出”的现象,甚至辞退违纪职工也要有关部门同意。在下放权力上,企业的拒绝摊派权仍然难落实,个别部门以种种名目继续向企业“伸手”。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从调查看,股份制企业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呼声很高,主要是“企业办社会”情况严重,在股份制改造中,学校、医院、托儿所、食堂等后勤服务部门,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没有进入企业资本金,但实际上仍然完全由企业承担,使企业难以轻装前进。社会劳动保险体系虽已开始建立,但仍不健全,特别是失业保险,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企业富余职工难以辞退,只能内部消化,影响内部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工效的提高。
(三)资产管理上有些具体政策尚不明确。一是土地使用权问题。股份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价入股,但在实际执行中很不统一,有的只交占用费,没有作价入股;有的虽然作价入股,但价格定得过低。不少地方土地使用权定价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严格的定价标准。二是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后如何保值增值问题。有些企业对这部分资产既不提折旧,也不承担维修费,长此下去这部分资产难以保值。另外,这部分资产本应交国有资产占用费,有些企业也没交。三是集体企业产权界定仍是难题。比如,对国家减免税和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如何界定,上级部门说法不一,有些投资来源一时难以确定的资产,其归属也不好明确。四是国有股与个人股同股不同价问题。有些企业在募股时,采取了社会公众股溢价发行,而国有资产却平价转股的办法,以至后来分红时坚持同股同利,个人股东觉得吃亏。
(四)改制企业负担加重。1993年以前,各地对股份制试点企业在税收上均有不同程度的照顾,如所得税率有的定为15%,有的20%,有的25%。非经营性资产交纳占用费有的地方执行得也不严格。今年财税体制改革后,除上市公司仍执行15%的所得税率外,其他股份制企业一律不再享受减免税照顾,统一执行33%的税率。另外,股份制企业还要交国有股份分红和非经营性资产占用费,这样与未改制企业相比,负担明显增加,以致有些企业看到这种情况后,认为改还不如不改,实行股份制的热情不高。
(五)在上市问题上面临两难选择。18家企业中除6家上市公司外,基余12家公司都希望尽快成为上市公司。但目前上市难度很大,一是申请手续难办,二是没有股票发行规模。而不上市又难以对社会股东交待,因为他们买股票根本就不是为了投资,多数是为了上市赚钱。因此,许多股份制企业处于上市难,不上市也难的境地。
根据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着力强调规范化发展。前段,按照“边起步,边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工作方针,股份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到1994年6月,山东省县属以上股份制企业已达1145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779家,有限责任公司366家,从数量上看已不算少。1994年7月《公司法》正式实施,国家有关部委也正在拟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以此为标志,股份制试点将进入以法规为依据、规范化运作的新阶段。因而,全省股份制试点的工作重点,也应由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高,在工作指导上着重强调规范化发展。只有达到规范化的要求,才能使股份制的经营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也才能达到试点的目的,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基础。可以说,能否规范运作是股份制试点成功与否的关键。下一步,对12家被国家体改委批准为继续进行规范化试点的企业,应尽快完善提高,进一步规范,作好上市准备工作;对其它已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全省应统一按规范的要求加以整顿,对照《公司法》的规定,缺什么补什么,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出股份制企业行列;对今后申请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要严格按《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一步到位,建成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
(二)结合省市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股份制试点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政府转变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只有尽快转变政府职能,才能建立起高效率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应结合省和市地机构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换的力度,切实按照新体制的要求,确定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职责,把该放给企业的权力真正放下去,把该管好的事情切实管理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新体制,这对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此,理论界目前有几种不同观点,孰优孰劣尚难定论。实践中,上海、深圳等地已采取了一些实质性改革措施。总的思路是,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若干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具体细节各有不同。应密切关注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意向,了解其他省市的新做法、新经验,结合自己的情况,做些探索试验,争取及早拿出最佳方案。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是改革、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从扩大保险覆盖面和完善保险金的筹集、管理、支付手段着手,全面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但现在看,单靠已有的文件还有些问题难以解决。如怎样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怎样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怎样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社区化管理,等等。为了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以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以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有必要下更大的功夫,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以求彻底摸清现状,寻求更为完善的解决办法。另外,还须继续探讨强化城市社会服务功能的路子,逐步将企业承担的某些服务功能,如医疗、教育、居住、交通等让渡给城市的各服务部门,以减轻企业包袱。这事不能光靠企业呼喊,政府应更多地承担起责任。
(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政策法规。这次调查中不少企业和部门的同志反映,法规政策滞后对股份制试点的规范发展制约很大。有两种情况:一是有些问题缺少相应的法规;二是有些问题上级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起来比较困难。针对这种状况,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前段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与《公司法》配套的政策措施,逐项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全省统一的解决意见,比较成熟的即可转为文件或法规。据了解,企业较为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众多的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如何与《公司法》衔接;改制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后的管理和增值;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和福利费用由谁承担;股份制企业干部管理办法;国有产权代表的委派及权责;国家股分红收益的管理使用等等。
(五)加强对企业家阶层的教育和管理。今后,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企业家阶层将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有的企业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和知识水平有差距,即使素质好的也需要提高。应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除正常的教育之外,还应委托各级党校、社科院、大专院校和有关部门,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像教育党政干部那样,教育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专门培训经理、厂长,也可培训党委书记;可以较长时间正规办班,也可短期培训,举办系列讲座等。总之,抓好此事意义重大,应采取多种形式,务求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