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基于系统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系统论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评价论文,办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中明确提出: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在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态势下,我们面临着如何不断创新审计内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课题。在这个新课题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是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主要保障措施之一。但是目前,各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和具体评价标准,审计取证和评价过程中,存在随意性、模糊性、主观性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所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已是当务之急。
一、运用系统论,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总体框架
近年来,审计署以及部分省市审计厅局,积极探索、制定出一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如审计署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天津制定的《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区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容和评价的指导意见》等,这些制度的颁布实行,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重财务指标、轻管理绩效指标;重定性描述,轻定量分析;重成绩肯定、轻过失问责等等,主要原因是制定者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系统筹划。引入系统论观点,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进行整体设计,突出目标一致性和指标综合性,从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科学性。
本文探讨的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是以系统论为依据,以其主要框架结构为基础。
将系统论的基本观点和模式引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制订过程中,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制订作为一个系统,将其细分为8个要素(子系统)。
二、准确界定子系统(要素)内容,细化系统运行分工
基于系统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是一个由8个子系统组成的复杂体系,准确界定各子系统的具体内容,是明确各系统运行的职责划分,保障整个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标定位在两个方面:一是评价当事人基于其特定的职务,而在任期期间应当负有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二是评价当事人对其行为应当负有的经济后果。
以区县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例,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标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决策责任。围绕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对区县长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情况的审计;二是发展责任。围绕区县经济建设中心,对财政收支和国有资本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三是法律责任和廉政责任。围绕法律法规规定,对区县长廉政情况的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应根据领导干部履行其经济责任的行为以及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来确定,一般满足两个要求:一是满足经济责任审计自身的合理要求,评价范围不能太宽或过窄。既不能越权进行审计评价,也不能只反映片面情况。二是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内容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满足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评价范围应根据经济责任委托审计的具体内容而确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有7点:
第一、合法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能超越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只评价与“经济”有关的责任。
第二、合理性(权责匹配)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将经济权力与经济责任相对称,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既要反映问题,又要反映工作业绩。
第三、证据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以取得的充分的、可靠的、确凿的审计证据为依据,无审计证据不评价,事实不清不评价。
第四、历史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历史地看问题,不能脱离当时、当地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能照搬现行的标准衡量和评价过去的经济行为。
第五、辨证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用辨证的思维方式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所发生的经济行为,不仅要关注经济行为的动机,而且要关注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现实效果和长远利益。
第六、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依据被审计对象所在地区、部门、单位重大经济活动、主要经济决策等重大经济行为。
第七、谨慎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用语适当,表述清楚,定性准确,量化写实,坚持稳健、谨慎的态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是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为依据,包括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和遵守法律法规、廉政情况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本收益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改善情况,企业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增长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等。
区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有: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数量与质量,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降低情况,各种财政支出的绩效水平,财政投资的效益性,预算制度及其他财政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主要有: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经济性、有效性、效果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情况等。
(五)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一般为财务绩效指标,定性指标一般为管理绩效指标。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侧重于对地区、部门、企业一定期间的财务运行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投融资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定量对比分析。管理绩效定性指标侧重于对发展战略、经济决策、风险控制、内控管理、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审计部门不能独立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采取选择现行的法规规定为标准或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制定标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区分3种情况:一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评价;二是业绩、政绩能够量化的,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量化标准进行评价;三是个人廉政情况按有关党纪、政纪进行评价。
(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可将经济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直接违反或授意下属、指使下属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管责任,是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所管理范围内普遍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经济事项,基于其特定的职责而应当负有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八)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运用,是纪检、组织、人事、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干部监督、考察考核、任免、奖惩等干部管理中,在国有资产监督和财政监督工作中,将审计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运用主要体现在5方面:
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利用审计评价结果,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将审计评价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监督、考核、任免、奖惩的参考依据之一,将审计评价结果记入干部考核档案。
三是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监督处理处罚的依据之一,将审计评价结果纳入财政财务考核指标。
四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在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工作中,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保障国有资产良好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考察、奖惩企业领导人员。
五是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利用审计评价结果,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将审计评价结果记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
三、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过程中,问题和风险的出现,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始终要正视产生的问题,从中总结经验,稳妥应对、解决问题。
(一)强调“系统”理念,将“系统化”贯穿于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全过程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过程中,为避免各部分之间相互割裂,顾此失彼,我们建议,将“系统化”贯穿于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全过程,对8个子系统的制订,既要相互呼应,形成动态互动的模式,又要坚持整体原则,即整体设计、整体实施、整体评价、整体修正。
(二)抓住“系统中心”,集中合力,重点突破
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的过程中,为防止出现没有抓住重点,“丢西瓜捡芝麻”的现象,我们建议,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系统中的系统设计阶段作为系统中心,重点突破。系统设计阶段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的确定,必须集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合力,共同商议制订,取得多部门的支持和认可,确保系统实施阶段的顺利开展。
(三)正确认识“系统风险”,积极防范
总结其他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制订过程中的经验,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两种风险:一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基础薄弱和内部控制制度失控,直接影响系统实施的风险;二是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局限性,直接影响系统设计的风险。我们建议,第一类风险属于“系统固有风险”,审计人员要正确认识,在系统设计阶段添加风险识别的指标,从识别风险入手,防范固有风险。第二类风险属于“系统非固有风险”,可以通过引进专业人才,改变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等方式,防范非固有风险。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化工程,运用系统论理论,将建立过程分阶段、分要素,形成有机的整体。在建立过程中,由于人力、物力所限,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逐步建立起基于系统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这将是我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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