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与文化协商——从《毒蛇圈》看晚清侦探小说翻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侦探小说论文,毒蛇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01(2012)-01-0035-12
一
《毒蛇圈》刊载于《新小说》。《新小说》由梁启超1902年11月创办于日本横滨,1903年由于梁启超赴美,《新小说》自一卷八号起(1903年10月)改由吴趼人接编。梁启超编《新小说》以政治小说与社会小说为主打,也发表侦探小说,连载了由“披发生”译述的侦探小说《离魂病》。吴趼人接编《新小说》后,风格发生变化,以谴责小说为主,连载发表了《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命奇冤》等谴责小说,不过仍然重视侦探小说,连载了侦探小说《毒蛇圈》。
《毒蛇圈》自吴趼人接手的《新小说》一卷8号开始刊载,一直到终刊的24号(其中第10、15、20、22期空),仍未完成。《毒蛇圈》署“法国鲍福原注”,“上海知新室主人译”,“趼廛主人”评点。“上海知新室主人”即周桂笙,“趼廛主人”即吴趼人。周桂笙与吴趼人是好友,在《新小说》中彼此配合,至1906年编《月月小说》时更成为正式搭档。不过,两人虽然彼此交好,思想却并不完全一致。在吴趼人和周桂笙对于《毒蛇圈》的翻译和评点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侦探小说翻译西方法律制度等“现代性”面向,批判中国传统,另一方面又以中国传统出发,选择、改写西方现代性。在这里,翻译成了文化冲突与协商的场所,也成了我们考察中国现代思想生产的线索。
《毒蛇圈》的男主人公名叫瑞福,婚后不到十年丧妻,一直和女儿妙儿生活在一起。有一天,瑞福去参加一个同窗酒宴,喝得有点多了。夜里回家的路上,碰到一个人,请他帮忙抬担架送病人上医院。前面来了警察,此人撇下瑞福跑了。警察来了以后,发现担架上是一个死去的女人。瑞福被带到警署,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带警察回去找歹徒的住所,又被歹徒泼伤了双眼。瑞福的遭遇让女儿等非常伤心,徒弟陈家鼐等开始查找凶手,小说随后即围绕着侦破案件而进行。
中国古来有公案小说,却无侦探小说。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代表着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公案小说讲的是清官断案,法律的公正性依赖于清官的智慧;侦探小说讲的是搜集证据,背后是一套现代诉讼程序。清官并不常有,而现代诉讼制度却可靠得多,侦探小说的翻译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套崭新的东西,并由此反衬出中国司法的黑暗。半夜里,瑞福一个人在街头带着一具女尸,当然很容易被警察看作凶手,后来瑞福被带到了警察局。在第六回“弃尸骸移祸铁瑞福 舁死人同投警察衙”的回评中,趼廛主人评点道:
瑞福已到警察署矣,幸哉!瑞福之托生于法兰西也,设生于中国而遇此等事,则今夜钉镣收禁,明日之跪铁链、天平架,种种非刑,必不免矣。吾每读文明国之书,无论为正史为小说,不禁为我同胞生无限感触,此其一端也。①
在趼廛主人看来,如果在中国遇到这种情况,瑞福必被严刑拷打,这让他不能不为中国人的命运悲叹。法兰西人瑞福的遭遇,则给我们带来一个崭新的西方司法景观。这种让人景仰的制度,是由“文明国之书”所带来的。吴趼人将法兰西称为“文明国”,无形中带出了一个中/西、文明/野蛮的基本预设。
因为中国的“刑律讼狱,大异泰西各国”,所以侦探小说为中国所绝对没有。晚清以来所引进的西方侦探小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新的小说品种,而且象征着全新的正义观念和法律系统。正义、法律的差异并不是孤立的,它来自于西方与中国“风俗既殊”的普遍性文化差异。由此,除侦探法律之外,《毒蛇圈》也很注意发现西方在社会制度及风俗方面的优越性,并针对中国社会进行针砭。
小说第五回,褒贬了中国的捐官制度。歹人请瑞福帮忙抬担架,瑞福却联想起中国给官老爷抬轿子的轿夫,“往常听得人家说,东方支那国的官员,不是由国民公举的,只要有了钱,就可以到皇帝那里去买个官来做。做了官,可以任着性子刻削百姓。百姓没奈他何,反而要怕他。他出来拜客,还坐着轿子,叫百姓抬着他跑路,抬得不好,还要打屁股。我今夜这种抬法,如果到了支那去,不知合式不合式?可惜没去看过。”在西方,官员是公选出来的,自可以为民服务;在中国,既用钱买官,买的自然是威风和报偿,把百姓当牛作马是必然的后果。一个小小的轿夫,折射的却是中西不同的选官制度。让法国的石匠瑞福联想起中国官老爷的轿夫,本来是十分勉强的,大概是译者实在忍不住,要借瑞福的口戏谑中国的官僚制度。
在中国历史上,晚清是一个大转折年代。没落的中华帝国初次向世界敞开,国人处处新奇,在器物、政治、文化诸层面都为西方的现代性所吸引,并发展出对于中国文化的批判。不过,对于西方现代性的接受是有过程的,接受程度也并不一致。《毒蛇圈》的翻译是为我所用的,小说一方面翻译现代性,批判传统,另一方面却又以传统来选择和切割西方现代性。
小说第十回“孝娃娃委曲承欢 史太太殷勤访友”写瑞福被歹徒伤了眼睛,回来之后妙儿十分伤心,半夜伺候父亲,父亲也很自责,疼惜女儿。趼廛主人在此段落借题发挥地评点道:“真能体贴,真是孝女”,“一个的是慈父,一个的是孝女,你看他家庭之间何等客气?何等和气?却又处处都从天性中流露出来,并无丝毫伪饰,于浇漓薄俗中,以沙内淘金之法淘之,恐亦不可得。”以中国传统“孝”的观念诠释法国小说,无疑是生硬的,评点者试图向我们说明,中国传统“孝”的观念是普遍的,西方并不例外。
在原文不甚符合自己想法的情况下,吴趼人不惜增删原文,以使其成为十足的“教孝教慈”的教科书。小说第八回写瑞福因喝酒而晚回家,女儿妙儿在家里坐立不安,十分担心,而看见父亲回来眼睛受了伤,伤心而哭。此时趼廛主人评点道:
后半回妙儿思念瑞福一段文字,为原著所无。窃以为上文写瑞福处处牵念女儿,如此之殷且挚,此处若不略写妙儿之思念父亲,则以慈孝两字相衡,未免似有缺点。且近时专主破坏秩序,讲家庭革命者,日见其众。此等伦常之虫贼,不可以不有以纠正之。特商于译者,插入此段,虽然原著虽缺此点,而在妙儿,当夜吾知其断不缺此思想也,故杜撰亦非蛇足。
原来妙儿思念父亲一段,居然是吴趼人要求译者杜撰出来的。然而,法国小说毕竟是法国小说,有些地方的确与中国观念相悖,无法进行同化。这个时候,评点者便明晰中西差异,并且以中国传统道德作为标准进行度量。小说第十一回写陈家鼐为了弄清真凶,进入了戏院,请一位“明眸皓齿”的女子跳舞,女子“满口应承”。译者插入一段中西风俗差异的介绍,“此是法国的风俗如此,并无生熟男女的界限。要在中国是万万做不到的。”评点者对中西文化差异做了一个概括:“西国好作乐,中国重礼制”。他认为西方国家好“作乐”,这种评点显然说不上正面,不过仍然是一种客观概括。十一回快要结束的地方,小说描写法国戏院的结构场面,译者插入了一段介绍:此戏院大抵与当时上海的新戏院相仿佛,只不过更为“巨丽”;两旁包厢之中均为贵族妇女,大半与男子并坐;中庭之上,奇奇怪怪的男女混杂在一起,她们并非优伶,而多是听戏之人,也有藉此勾搭妇女者,“进入其中,相遇之下,即可牵手狂跳,以为笑乐。”至此,趼廛主人评点道:“观于此,足见所谓文明国、自由国之风俗矣。今之心醉崇拜自由者,得毋亦以此故乎?或曰:若脑筋中旧习未产除,故以为异,而不满之耳。诚然,则吾不敢辞。”他认为,中国如今之崇拜自由等风气,大概就是从这里来的,不过,他明确表示看不惯这种风气,愿意以“守旧”者自居。
如果小说中的法国社会出现了负面现象,评点者就会敏锐地抓住,进行批评,并上升到道德层面,以此证明当今中国新学少年所崇拜的西方文明并非尽善尽美。小说第十八回出现了一个反面人物阿林,阿林只顾自己寻欢作乐,却抛弃妻子和孩子。妻子毛毛找到他,要钱给孩子买点吃的,阿林口袋里明明有钱,却不给妻子,还恶言相加,打骂妻子,并扬言要把孩子送进育婴堂去。当时中国新学少年正崇拜西方“自由结婚”,批评中国包办婚姻,原来西方“自由结婚”也会出现这种糟糕结果,吴趼人终于找到了反面材料。
在评点者看来,阿林和毛毛的例子,说明西方之“自由结婚”并不像少年新学者们说得那么神奇。阿林、毛毛并非包办婚姻,而是自由结婚者,试看今天的结果如何?在吴趼人看来,这对于中国当时盲目追求西方“自由结婚”者是一个警示。吴趼人认为,自己并不是以小驳大、排斥西方、回归传统,而是批评那些绝对以欧洲为文明、以中国为野蛮的新学少年。
行文至此,我们会发现:在以上引述中,褒扬西方现代性的,多出自周桂笙的译文本身,而以传统批评新学少年者,多来自趼廛主人的评点。译者周桂笙和评点者吴趼人都是西方现代性的向往者,因此在翻译评点的时候能够互相配合。他们俩的配合,不止于《毒蛇圈》和《电术奇谈》,周桂笙的《新庵译屑》也是出吴趼人评点的。不过,细察之下,还是能发现他们思想之间不一致的地方。吴趼人相对保守,他虽然主张学习西方文明,却反对以“自由”、“家庭革命”之名破坏中国传统伦理价值。翻译与评点之间的同异,构成了一种文本的张力。
在小说《毒蛇圈》中,吴趼人是评点者,周桂笙是译者,再加上吴趼人是总编,而周桂笙只是来帮忙的,周桂笙自然处于被动的地位。不过,在由吴趼人译述、周桂笙评点的小说《电术奇谈》中,周桂笙还是有了表达自己不同看法的机会。在《电术奇谈》第六回中,阿卷告诉凤美,男人在喝了酒之后往往撒酒疯,“莫说是尊卑秩序,就是他的老子在跟前,他也不认得甚的。没有人劝他还好,倘是有人劝了他,他还说什么这是我的自由,你们生就奴隶性质的人,不要同我多说的呢。”上文谈到,《毒蛇圈》第十一回吴趼人在褒扬瑞福师徒关系的时候,就提到必有新学少年引用时髦西学口号称之为“奴隶性质”,由此看大概为《电术奇谈》原文所无,而是译述者吴趼人的衍义发挥。吴趼人在这里将西方的“自由”“奴隶”等话语视为酒后疯言,大概实在让评点者周桂笙难以忍受,他在这段话旁边调侃式地质问:“自由、奴隶两名,我常听见人说,莫非都是醉话?”②尽管很委婉,不愿意伤及友情,但周桂笙还是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在对待西方现代性的立场上与吴趼人的思想分歧。
在对于西方现代性的翻译上,政治、法律、社会诸层面的引进似乎没有太多争议,而在伦理、道德诸层面则有明显的分歧。《毒蛇圈》等小说的翻译,不但体现了中西方文明之间的碰撞,同时也体现了中国内部的文化冲突。
二
翻译与文化协商,不仅体现在观念的层面,也体现在叙事的层面。
《毒蛇圈》原是法国现代小说,却被译者周桂笙改写成了中国古典章回体小说。周桂笙根据原著章节,自行归纳出相对完整的章回,并根据原文的意思提炼出每回双句对偶的标题,如第一回“逞娇痴佳人先快婿 赴盛会老父别闺娃”,第二回“掉笔端被提往事 避庭席忽得奇逢”等。每一回仍然采用说书人的口吻,以“且说……”“话说……”“却说……”开头,而结尾处每回末有“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文分解”之类的收束语。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看到,《毒蛇圈》的翻译文本采用了中国传统小说评点的形式,这种评点既有总评、回评,又有眉批、夹批、旁批等,用以发表评点者的感想。因为匆匆付印,评点自第三回始。
第三回的评点,是对于译者批评中国酒席繁文缛节的一个眉批。小说写瑞福参加的酒席格局,除贵官达人、牧师教习几位上座之外,其余座位都任由选择,无论座次。译者感慨,幸亏有这种自由座次的方法,否则不可能这么快吃上饭。接着就对比了中国的酒席,“倘是同中国一般的繁文缛节,一个个的定席,一个个的敬酒,临了还要假惺惺地推三阻四做出那讨人厌的样子,以为是客气的,也不管旁边有个肚子饿透了的,嗓子里伸出个小手来,巴不能够抢着就下肚,在那里熬着等他。要是这么着,只怕这等宴会还要闹到天亮呢。”趼廛主人在此评道:“偏要插此闲笔骂世,不怕世人恼耶?”此处一个较为特别的地方是,首先是译者脱离原文,有感而发,批评中国酒席的客套风气,评点者在这里反而只是附合译者的批评。对于这种译者随意发挥的现象,趼廛主人在这一回的回评中有说明,“中间处处用科诨语,亦非赘笔也,以全回均似闲文,无甚出入,恐阅者生厌,故不得不插入科诨,以醒眼目。此为小说家不二法门,西文原本不如是也。”趼廛主人对译者的衍文评价是正面的。
这种做法,我们固然可以归结为晚清译者对于翻译的不严格态度,不过从文体的角度说,译者既然将西方小说改造成了传统的章回说书体,自然获得了置身于原文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发表评论的合法性。小说第四回“醉汉深宵送良友 迷途黑夜遇歹人”写瑞福喝了酒之后坐马车回家,却中途变了主意,下来绕路步行,由此引发了一场灾祸。在此译文写道:“倘使瑞福就此坐了马车回去,便也平安无事了。得他平安无事时,这部《毒蛇圈》的小说也不必作了。谁知他蓦地里变了一个主意。这个主意一变却累得法国的‘鲍福’作出了一部《毒蛇圈》,中国的‘知新主人’又翻译起来,‘趼廛主人’批点起来,‘新小说社记者’付印起来。大家忙个不了,为甚么呢?都是他的主意变的不好。”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周桂笙事实上兼任了译者和说书人,这两个角色,一方面翻译,另一方面随时跳出来发表感想。
需要指出的是,在《毒蛇圈》中,传统章回体的形式并未淹没西方小说的文体现代性。作为从事写作的中国传统文人,周桂笙和吴趼人对西方现代小说不同的叙事特征无疑是敏感而好奇的,他们在文中很注意揭示西方小说的新形式。《毒蛇圈》全文开始之前有一译者总评:
译者曰: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或亦有用楔子、引子、词章、言论之属以为之冠者。盖非如是无下手处矣。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浩如烟海读者所共知。此篇为法国小说巨子鲍福所著。其起笔处即就父母问答之词,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然细察之,皆有条理。自非能手,不敢出此。虽然,此亦欧西小说家之常态耳。爰熙译之,以介绍于吾国小说界中,幸弗以不健全讥之。
《毒蛇圈》的开头是一倒叙结构,由瑞福父女对话开始,然后才交代背景。这种小说结构,很难变更,译者只好原样照译。这是全书唯一没有用“且说”“话说”开头的一回——事实上,译者把大段对话置于前面,接着还是用了“且说”来介绍对话的背景:“且说当时他父亲站在大镜子面前,望着自己的影儿,在那里整理他胸前白衬领上的带结儿,就是方才他女儿说他穿得不正的东西。他女儿却坐在火炉子旁边烤火,低了头,一停也不停地在那里拨弄炭火。原来这位小姐长得天姿国色……他的父亲却与他大不相同……”。对于这种与中国古典小说不同的小说叙事形式,译者予以了正面评价,认为这种倒叙对话形式能够产生“奇峰突兀”的效果,并且说明这是欧洲小说的常见形式,希望中国读者不要因为没见过世面而讥讽它不健全。难得的是,译者明确地将其与中国古典小说模式进行对比,并认为,《毒蛇圈》的这种倒叙对话的方法打破了中国小说的陈陈相因。
在传统文学形式占据文坛的20世纪初,《毒蛇圈》所表现出来的文体自觉无疑是很有意义的。更有意义的是,周桂笙与吴趼人不但翻译介绍西方现代小说形式,还身体力行地运用新形式,进行文体创新。《毒蛇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吴趼人本人的小说《九命奇冤》。
《毒蛇圈》刚刚连载到第七、八回,吴趼人便忍不住技痒,自己开始写《九命奇冤》,与《毒蛇圈》共时连载于《新小说》第十二号。此后《毒蛇圈》、《九命奇冤》同时刊载于《新小说》,直至《新小说》二十四号终刊。最后,《九命奇冤》三十六回全部刊载完毕,而《毒蛇圈》只刊载到二十三回,不了了之。《九命奇冤》栏目署“社会小说”,作者署“岭南将叟重编”。《九命奇冤》的底本是安和所著的《警富奇书》,写的是清代梁天来的公案故事。可能是吴趼人看了侦探小说《毒蛇圈》之后,受到启发,想到重编古代公案故事,进行新的尝试。
《九命奇冤》的开头,直接模仿了《毒蛇圈》开头对话体倒叙的写法,它不像寻常古典小说那样由引子、词章开始,交代事件人物,而是异峰突起地由对话开始,并且对话之间并无任何交代,没有说明谁对谁说话,也没有“问道”、“答道”之类的缀语,而是直接以引号隔开对话。这一段攻打石室的对话完了,后面有一段解释:“嗳,看官们,看我这没头没脑的忽然叙了这么一段强盗打劫的故事。那个主使的甚么凌大爷,又是家有铜山金穴的,志不在钱财,只想弄杀石室中人。这又是什么缘故。想看官们看了,必定纳闷。我要是照这样没头没脑的叙下去,只怕看完这部书,还不得明白呢。待我且把这部书的来历,与及这件事的时代出处,表叙出来,庶免看官们纳闷。”如此,小说才进入正文,“话说这件故事,出在广东……”从头交代凌贵兴与梁天来两家的矛盾缘起:风水先生说梁天来家的一处石室妨碍了凌贵兴的风水,凌贵兴想把石室买下来,梁天来不同意,凌贵兴仗势欺人,武力强夺。这一交代,延续了十五回,直到十六回“区爵兴当筵俨行军令凌祈伯临阵却用火攻”,才回到众强盗打劫石室的事情,这个时候才和开头衔接起来,“这里外面打劫的情形,开书第一回已经表过。今不再提。且说……”从“看官们”、“话说”等语汇看,小说仍然是传统说书人的形式。作者在此异峰突起地插入一个对话体倒叙开头,不能不让人惊讶。吴趼人在这里用了两个“没头没脑”,表达这种叙事方法给中国读者的感觉,说明他的确有意尝试引用新技巧。对话体倒叙的写法,在中国文学中是很少有的,《九命奇冤》的这种移植是很创新的,当然还不算太协调。《毒蛇圈》在开头引了瑞福和女儿的对话后,其后接着交代他们俩对话的来由,其后又顺理成章地介绍了他们俩的情况。《九命奇冤》则在十五回以后,才回应开头的对话,未免有点生硬。
对话倒叙的开头之外,《九命奇冤》更为重要的是在小说结构上的创新。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现代转型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胡适曾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文中指出,中国小说历来缺乏结构布局。长篇小说原从演义来,某一朝代的历史“演”完了,平话也就结束了。后来出现了虚构的演义,仍然没有布局,如《水浒传》,“可以插入一段大名府,也可以插入一段打青州;可以添一段捉花蝴蝶,也可以再添一段捉白菊花……割去了,仍可成书;拉长了,可至无穷。”《儒林外史》虽然开了一种新体,却仍然没有结构。中国小说较为出色的是《金瓶梅》和《红楼梦》,“拿一家的历史做布局,不致十分散漫,但结构仍旧是很松的;今年偷一个潘五儿,明年偷一个王六儿;这里开一个菊花诗社,那里开一个秋海棠诗社;今回老太太过生日,下回薛姑娘做生日……翻来覆去,实在有点讨厌。”[1:87-88]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也曾谈及中国小说的这一特征,他认为,《儒林外史》的缺陷是“惟全书无主干,仅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讫,虽去长篇,颇同短制,但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因亦娱心,使人刮目矣。”[2:221]《九命奇冤》则受到《毒蛇圈》的影响,在结构上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全文虽然有三十六回之长,但都紧扣凌贵兴与梁天来的冲突这一中心事件展开,官司从知县打到广州府衙门、到臬台衙门、再抚院,直至雍正皇帝那里,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直至“九命奇冤”得到伸张,小说才结束。这种中心事件结构,便与中国传统小说的散体叙事方式大不相同,用胡适的话来说,“用西洋侦探小说的布局来做一个总结构,繁文一概削尽,枝叶一齐扫光,只剩下这一个大命案的起落因果做一个中心题目。有了这个统一的结构,又没有勉强的穿插,故看的人的兴趣自然能自始至终不致厌倦。”由此,胡适断言:“故《九命奇冤》在技术一方面要算最完备的一部小说了。”[1:87-88]
胡适甚至宣称:“《九命奇冤》或算是中国近代的一部全德的小说。”[1:87]如果就技术而言,这一说法大概是合适的;如果就观念上说,这“全德”二字用在《九命奇冤》身上则有点言过其实。《九命奇冤》虽然部分地学到了《毒蛇圈》的技术,却未能获得西方侦探小说所代表的民本与司法理念。《九命奇冤》虽然揭示了清代官场的层层黑暗,然而,最终还是有制台孔大鹏这样的清官乃至清明的雍正皇帝出现,了断一切。《九命奇冤》虽然模仿《毒蛇圈》,却不是侦探小说,而仍是公案小说。
这似乎令人惊讶,从1903年评点《毒蛇圈》,从1904年刊载《九命奇冤》,直至1906年1月《新小说》终刊,几年间吴趼人的思想已经有了较大变化。《新小说》终刊两个月之后,即1906年3月,吴趼人在上海广智书局出版《中国侦探案》。在这本书中,吴趼人对于西方侦探小说的态度有了转折性的变化。
在《中国侦探案》的“弁言”③中,吴趼人认为,侦探小说既不足“动吾之感情”,也未能“藉之以改良吾之社会”。他访求侦探小说的读者,问他们为什么阅读侦探小说,答曰:“侦探手段之敏捷也,思想之神奇也,科学之精进也,吾国之昏官、愦官、糊涂官所梦想不着也,吾读之,聊以快吾心。”或又曰:“吾国无侦探之学,元侦探之役,译此者正在输入文明。而吾国官吏意气用事,刑讯是尚,语以侦探,彼且瞠目结舌,不解云何。彼辈既不解读此,岂吾辈亦彼辈若耶?”前面我们已经谈到,这是晚清社会对于西方侦探小说的基本看法,即以侦探小说所代表的西方法治批评中国之司法腐败,没想到,这个时候吴趼人已经不能接受这种看法了,他认为这是盲目崇外的表现,“呜呼!公等之崇拜外人,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我们在这里不禁也要“呜呼”了,吴趼人在《毒蛇圈》第六回(1904年9月《新小说》第十号)以西方“文明国”为参照、批评中国野蛮刑讯的评点,犹历历在目。
即在文法上,吴趼人也开始回归保守。他所不以为然的现象之一,是“取吾国本有之文法而捐弃之,以从外人也。”所举的例子是,我国本已有“呜呼”、“噫”、“嘻”、“善乎”、“悲夫”等表达赞叹的语气词,今人却舍弃不用,而运用西式标点,“译者亦必舍而勿用,遂乃使‘!’‘!!’‘!!!’等不可解之怪物,纵横满纸;甚至于非译本之中,亦假用之”。吴趼人对此表示愤怒之极,“吾怒吾目视之,而眦为之裂;吾切吾齿恨之,而牙为之磨;吾抚吾剑而斫之,而不及其头颅;吾拔吾矢而射之,而不及其嗓咽。吾欲不视此辈,而吾目不肯盲;吾欲不听此辈,而吾耳不肯聋;吾欲不遇此辈,而吾之魂灵不肯死。吾奈之何?吾奈之何?”不过,吴趼人似乎过于健忘了,他自己在《九命奇冤》和一段对话倒叙中,就运用了“!”“!!”“!!!”,时间不过在两年前。
事实上,吴趼人搜集出版《中国侦探案》的目的,正在于证明侦探小说中国古已有之,不必仰洋人鼻息。他说:“公等且崇拜之,此吾不得不急辑此《中国侦探案》也。仆有目,公等亦有目;仆有神经,公等亦有神经;仆祖中国,公等未必不祖中国。请公等暂假读译本侦探案之时晷,之目力,而试一读此《中国侦探案》,而一较量之:外人可崇拜耶?祖国可崇拜耶?”吴趼人在此又设定了一个“祖国”/“外国”的二元对立,在此对立中,他鲜明地站在“祖国”的一边,这与他从前所设定的西方“文明”/中国“野蛮”的二元对立看起来似乎截然相反。
吴趼人的思想转变,应该和对于1905年清廷立宪骗局的失望有关。不过,吴趼人前后思想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对立,内中其实有迹可寻。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吴趼人从一开始起,就并非盲目地接受西方现代性,而是有选择性的,譬如在伦理道德的方面一直坚持中国旧传统。在有条件地接受西方思想这一点上,吴趼人到了《中国侦探案》事实上并无变化。《中国侦探案·弁言》开头便说:“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人遇人且如是,况以国遇国乎?万国交通,梯航琛赆,累绎以及,以为我资,舍短求长,吾未敢以为非也。”他甚至批评那些盲目自大、排斥外国的人,“沾沾之儒,动自称为上国,而鄙夷外人。吾嘉其志矣,而未敢韪其言也。大抵政教风俗可以从同者,正不妨较彼我之短长,以取资之。”在他看来,需要批评的是那些盲目的崇洋媚外者。只不过,他现在的排斥标准较从前要严格得多,这里面包括他从前所肯定的西方侦探小说观念及西式标点等。
与吴趼人相比,周桂笙对于西方侦探小说及其所代表的法治精神始终态度积极。他不但翻译侦探小说,还尝试写作中国自己的侦探小说。发表于1907年的《上海侦探案》便是他的尝试之作,也是中国最早的侦探小说之一。这篇《上海侦探案》由“引”和“金约指案”④两部分构成,奇怪的是,小说正文“金约指案”约五千多字,而“引”的部分居然有四千多字,事实上正文“金约指案”的开头仍在长篇议论,直至两千字以后,才以“且说有一天……”进入正文。也就是说,引言的部分差不多比正文还要长。这引言,俨然就是一篇有关“西方侦探小说于中国政治社会之意义”的申论。
在吴趼人声称侦探小说中国古已有之的时候,周桂笙明确表示,吴趼人所辑录的《中国侦探案》说不上是侦探小说,而仍然只是中国的公案小说,“我们《月月小说》社里的总撰述,汇成一册题曰《中国侦探案》。其间案情,诚有极奇极怪、可惊可愕、不亚于外国侦探小说者,但是其中有许多不能与外国侦探相提并论的,所以只可名之为判案断案,不能名之为侦探案。虽间有一二案,确曾私行察访,然后查明白的,但此种私行察访,亦不过实心办事的人,偶一为之。并非其人以侦探为职业的,所以说中外不同,就是这个道理。”《上海侦探案》是刊载于吴趼人总编的《月月小说》第七号上的,周桂笙当时担任译述,且与吴趼人两人交好,因而他在批评了吴趼人之后,赶紧又掉过笔来,恭维了吴趼人几句:“然而此等著述,着实令人可敬,比了那些动不动盲从着人去崇拜外人的少年,岂非有天渊之隔了。”虽然如此,周桂笙在基本立场上仍是不通融的,他接着又指出:“以我在下的浅见看起来,侦探是吾中国自古就有的,不过,向来的作用,是和今世文明国的侦探截然不同的。”⑤
我们看到,被吴趼人所抛弃了的“文明”/“野蛮”的视角在周桂笙这里仍然持续着。周桂笙这一次论述侦探小说的意义,上升到了更为宏观的层面,即重点强调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周桂笙从进化的角度,看待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在他看来,二三百年前,西方也与中国一样,司法归于行政,结果是官员目无法纪、作威作福。后来,西方人创立了司法独立的制度,从此官员与百姓在法律面前平等。如果没有犯罪,皇帝、总统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有没有犯罪由法律决定,又不得刑讯逼供,只能由侦探搜集证据破案解决。在当时的清王朝,“刑法不再立新功,官吏贪污,最为人民之害。各省祸乱频兴,莫不由此。”在周桂笙看来,其根源正在于司法不独立,“然其大本大原,均须从司法独立上做起。”1905年清王朝宣布预备立宪,周桂笙认为应该由此建立司法独立制度,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与官吏不便”:“吾国现在自从明诏下颁预备立宪以来,厘定官制大臣,本亦创议司法独立制度,不过,此事既为百性有益,即与官倒不便,所以有意图反对不愿仿行者。”在周桂笙看来,退一步想,即便颁布了司法独立制度,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仍然实施不了,“一面议院不设,立法的机关不备,没有民党以为之监督,要想推行尽利,媲美泰西,恐怕也是没有的事。”
看起来,吴趼人与周桂笙的思想都与清廷的预备立宪有关,只不过两个人分别后退和前进了一步。失望之余,吴趼人干脆反对西化,鲁迅引《新庵译屑》中的话概括他的思想,就是“主张恢复旧道德”,周桂笙则希望更彻底地输入西方政治制度,追随泰西。
周桂笙认为,写官吏判案断案的不能算侦探小说,只有写侦探的才能称为侦探小说,不过,尴尬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侦探,中国几乎没有。只有像上海这样的都市,有了租界以后,陆续有了一些包探,这些包探在上海被称为“包打听”,由一班下流社会中的无赖构成,这与作者所说西方社会的侦探的构成正好相反。西方的侦探“大都总是大学堂的毕业生,于格致科学必有几项专门,不怕烦劳,固不必言,还要不贪功,不图利,肯热心公益,舍身社会者,方可以为侦探。”在周桂笙看来,这样的人即在中国政界也难找,何况侦探。这篇小说写上海的一个包探,见到一个小孩子用12块洋钱买了一块银表,怀疑是孩子偷的钱,判了他两年实监。后在另一个案件中,一个犯人供认那个戒指是他丢在路上被小孩捡去的。问官很惭愧,让领事官注销了这个小孩子的判案。就这么简单的一个故事,完全没有福尔摩斯式的神采,不过中国的侦探既然如此低能,描写中国侦探的小说也就只能如此,中国最早的本土侦探小说于是成为了批判性的谴责小说,这大概也是一种文化协商的结果。
注释:
①法国鲍福原著,上海知新室主人译《毒蛇圈》,连载于《新小说》一卷8号至24号,新小说社发行,新民丛报社印刷活版部(横滨市山下町百六十番)。本文下引《毒蛇圈》各处同出于此,不再一一标明。
②日本菊池幽芳氏元著,东莞方庆周译述,我佛山人衍义,知新主义评点,写情小说《电术奇谈》(一名催眠术),连载于《新小说》第十号,第70页。
③以下各处所引吴趼人《中国侦探案·弁言》,均出自《吴趼人全集》第七卷,第69-73页,北方文艺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
④原刊如此,意为“金戒指案”。
⑤吉:《上海侦探案》,《月月小说》第七号,第91至118页。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望日《月月小说》社发行,乐群书局印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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