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在思想转型过程中的作用_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情”与“理”在思想转型过程中的作用_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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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启发和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的教育引导活动。人的思想活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运用好“情”与“理”,促使人的思想向正确方向转化,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

一、情感在思想转化过程中的作用

所谓思想转化,就是在客观外界的影响下,通过主体内部的加工改造,使思想认识由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的过程。思想转化的过程通常经历三个阶段,即:思想矛盾的发生阶段,思想矛盾诸方面的斗争阶段和外部行为的养成阶段

人的思想转化是主观与客观世界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其一定的变化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者就是要遵循这种规律,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使教育对象的思想认识沿着正确的发展道路,逐渐向高、深层次发展。

思想教育的对象是人,而人是富于感情的。“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教育者要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们同心同德做好各项工作,必须对教育对象怀有深厚的情感。没有情感就难以进行思想交流,同时没有教育对象内在的情感作用,也谈不上思想认识的转化和升华。正如列宁所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注:《列宁全集》第20卷第255页。)因此, 情感是实现思想转化的基础。

情感在思想转化过程中起着先导作用。情感相融是沟通思想并产生积极思想斗争的基础。这种作用首先表现在思想转化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思想矛盾的发生和形成阶段。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在接受任何信息的时候,都是有选择的,对于教育的信息也不例外。这种选择主要是通过情感性的过滤系统实现的。该系统用来分析发出信息的人是否值得尊敬和信赖。如果对方是自己所信任的,便乐于接纳;否则便采取怀疑或排斥的态度。

大量事实表明,情感对思想矛盾的形成有着很强的推动作用,使思想矛盾诸方面的强弱对比,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这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用思维,而且用全部情感向自己证明对象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在积极情感的引导下, 思想矛盾中正确、健康方面逐渐由弱及强,进而占据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为思想转化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情感对思想转化有着“催化”作用。情感是思想矛盾转化的“催化剂”,这种催化作用突出地表现在思想转化过程的第二阶段,即思想矛盾诸方面的斗争阶段。教育对象在接受外界积极思想的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内化”,形成新的思想认识,并把这种认识转化为个体的信念。这是一个比较、取舍、丰富和深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任何思想观念,尤其是积极健康正确的思想观念的确立,需要经历长期的甚至痛苦的思想斗争。在这一过程中,教育对象在生活实践中的种种情感体验,如表扬带来的喜悦,激励产生的热情以及各种有益活动的亲身感受等,都会产生较强的影响作用。良好的情感体验,能使人的意志和理智活动积极起来,无疑地对思想矛盾的转化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情感在思想转化过程中具有巩固作用。情感体验对新思想的确立有着巩固和稳定作用。这种作用突出地表现在思想转化第三个阶段,即外部行为的养成阶段。新的思想认识有待于体现在行为表现上,在由“内”向“外”的过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反复,呈曲折上升的趋势。在这个阶段中,借助情感的力量把已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巩固下来,才有扩展的可能,所以,这是一个关键性的环节。

一个新思想的建立,离不开行为检验和养成。思想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能指导行动。思想支配行为,行为又能检验和养成这种思想。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一句名言:“思想不是它们被记住的时候就会成为神圣而牢不可破的,而是在它们生存于朝气的情感波澜之中生存于创造和行动之中的时候才成为神圣而牢不可破的。”(注:《青年共产主义信仰的形成》第65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这充分说明情感和实践对于思想确立有着重大的作用。实践中的情感体验,在思想矛盾的斗争阶段起着催化作用,在思想的养成阶段则是起着稳定巩固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教育者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会赢得教育对象的信赖和尊敬,这种良好的情感体验就会促使教育对象形成坚定的思想信念,努力工作,奋发进取,持续稳定地为做好本职工作而不辞劳苦。另一方面,思想的变化轨迹一般表现为曲线,而不是直线,随着新情况的出现,思想上的反复也是正常现象。这时,良好的情感体验能使教育对象在徘徊不定的窘境中获得自拔的力量。从而防止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回归现象,避免出现大的波折和反复。

强烈的情感刺激对思想转化可能发生较大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人的思想转化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渐进过程。这个过程,也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有时是缓慢的量的积累,有时则是急剧的、明显的质的转化。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有时也有偶发性因素起着急骤的推进作用。如生活中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工作中取得的意外收获或遭到预想不到的挫折等,都会对思想产生巨大的影响。电影《高山下的花环》中就有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场景,雷军长摔下军帽,骂起娘来,雷军长的痛骂,没有更深刻的道理,却使赵蒙生思想巨变,当众写下血书立誓,终于在战斗中荣立了一等功。这种强烈的情感刺激可能导致迅速的思想转变,但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没有这一点是不会产生催人奋进的力量的。这种转化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逆向的。同时它还具有暂时性,不易从根本上转变人思想的特点。教育者不仅要慎用,而且还要有相应的手段相配合,切不可不分青红皂白地乱施急风暴雨式的强硬手段。

二、明理对思想转化的作用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坚持说理的原则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原则。所谓明理,就是阐明道理。我们所讲的道理,从根本上说,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从具体上讲,就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道理。科学的理论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产生,并经过社会实践的检验和证明的思想认识结论,是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性的正确反映。科学的理论一旦进入人的头脑,便形成稳定的思想,不仅是改造客观事物的有力武器,也是改造主观世界、促进思想转化的巨大动力。

明理具有目标指向作用。人的思想转化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有表面性和片面性的局限,决定了它不仅不能能动地指导实践,有时还会导致偏激的结论。而理性认识是深刻、全面、系统的。理性认识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抓住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其本身就带有鲜明的目标性。把感性认识上升为深刻稳定的理性认识,需要进行艰苦、复杂的归纳、概括,这种复杂深刻的思维活动,有时教育对象是难以独立完成的,需要借助于教育者的指导和帮助才能更清晰、更理智地把握。在这种情况下,明理就具有强烈的目标指向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和剥削阶级的人生观、世界观乘机而入,对人们的思想有极大的腐蚀性。在这种情况下,依靠人们自发形成的思想认识去认识去战胜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显然是很困难的。同时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不仅是崭新的,而且是涉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其深刻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它是难以自发地产生和完善的。因此,只能“从外面灌输”。在这个意义上说,明理的目标导向作用是突出的、显著的。

明理具有辨析作用。思想转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从原来的理性认识转化为新的理性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明理始终起着主导作用,它是实现这一转化的根本途径。人的思想认识即理性认识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不论是正确的思想还是错误的观念,都是如此。要改变错误观念只能通过正确道理的力量,通过分析、论证、实践检验,使之自觉放弃旧观念的途径来解决。

教育对象动摇原有的思想观念,主要选择形式大约有三种:一是屈从于权力和压力而作出的选择。出于被迫,不得不接受某种思想观念,即使是内心并无诚意,也暂时地表示服从。其结果,只能是口服心不服,这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应采取的形式和方法。二是为了保持某种和谐关系而作出的并非情愿的选择。这种选择虽可以持续较长的时间,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纯的情感作用会导致盲目的选择。而且,由于缺乏所必须的理性的支持,最终还是无法脱摆脆弱的局面,经不住大动荡的考验,这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应力戒的。三是发自内心深层的选择。就是教育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真正触动了教育对象的灵魂,教育对象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某种思想观点的影响。这种选择持续时间最长、吸收量最大。这才是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最理想的一种影响方式。前面讲过,情感能影响人的思想。然而真正触动教育对象的思想必须靠明理,情感的功能并不能代替明理的作用。当人们普遍存在着不满和错误认识时,我们只以情去感动他们,告诉他们应该怎么样,怎样做,即使情再深,意再诚,也往往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甚至会有反感、抵触情绪。如果我们以正确的理论为依据,引导他们站在一定的理论高度上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这样就能使人从内心深处信服。马克思说得好:“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彻底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当然,强调明理的重要,并不否认情感的作用。 理论是从情感和事实中抽象出来的最有普遍意义的东西,是动摇某种错误思想和确立某种正确思想观念的最有力的武器。可见,明理的辨析作用是其它形式所无法取代的。

明理具有强化作用。经过积极的思想斗争,某种错误的旧观念被抛弃,代之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正确思想观念。然而刚刚建立起来的思想往往带有一定的脆弱性,在旧观念的围攻面前,还表现为一定的摇摆性。因此,新的思想确立之初,急待成熟和完善,以便在头脑中建立巩固的阵地。在这个过程中,能使新的思想尽快成熟和完善的,最强有力的佐助就是理,即教育者及时、系统的理论教育对新思想的建立有着不可忽视的强化作用。

第一,明理与情感虽然有异曲同工之效,但明理比情感的作用更深刻、更持久。而且明理本身还能克服不良情绪产生的消极影响。第二,明理具有广泛的概括性,它不为暂时的、具体的现象所左右,能够帮助人们认识现实预见未来,能揭示某种观念的所以然,使人们正确的思想得到论证。第三,理论知识的不断积累,由量的渐增而达到质的飞跃,最终会形成系统的观念,筑起牢不可破的信念之城。

三、思想转化需要“情”与“理”的共同作用

在思想转化过程中,“理”与“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两者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没有情感的说理会显得苍白无力、空洞干瘪,而没有理的情感,也会使人陷入狭隘的私情,导致低格调的庸俗之情。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融情于理,理中带情,以情感沟通促进理性交流,以理性思维驾御情感流动。但是,本着辩证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的观点,“理”与“情”又须有所区别,既不能混为一谈,又不能等量齐观地运用。沟通情感是明理的前提,明理是情感交流的目的,如果把情感比作基石的话,那么阐明道理就是构造建筑物。所以,我们在坚持情理结合的同时,还应突出明理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有感召力,有鲜明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提倡以情感人,这是为了更有效地使教育对象接受我们讲的道理,实现以理服人,切不可本末倒置。然而,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出现重情轻理、以情代理的现象,除了其自身理论水平低,对社会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之外,还有教育者自身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但更主要的还是对情与理的相互关系缺乏科学认识,不能正确的运用而造成的。

情感失去理的驾驭,就容易走极端,具有偏激性。一些教育对象由于涉世浅、知识经验欠缺,其情绪、情感的两极性表现的比较显著,甚至对某些社会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的看法中渗入逆反心理和偏激的态度,导致过激的言行。这就需要在情感投入的基础上,大胆地用“明理”来澄清是非、坚持原则,使他们在正确的道路上健康成长。

在思想转化中,情感的软弱性需要“理”的战斗性来补救。当教育对象的某种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存在着思想问题时,仅靠教育者单纯地给予生活上的关心、照顾,或者忍让、迁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能以理的战斗性指出问题的要害,通过分析原因,直陈利弊,以理服人。这样刚柔并济,情理相融,才能改变被动局面,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富于教育性、战斗性。

情感对思想的影响具有短期性、易变性的特点,明理的作用则是长期的、稳定的。良好的情感能促使教育对象接受教育者的影响,转变思想。这种转变可持续一定的时间,教育对象与教育者的感情一旦破裂,思想就会受到影响,以至逆变。如:一位战士因怕施工吃苦生病住了医院,排长买了糕点、书刊前去探望。战士很受感动,第二天就出了医院,参加施工。这时,有人私下对这个战士说:“排长曾说施工缺人,要想办法让你出院。”战士一听心就凉了。情感的两极性在这里表现出了消极的减力作用。情理结合,在情感的基础上发挥明理的作用,就能有效防止思想转化的短期、易变的现象。由此可见,没有正确的理性思想作指导,情感很容易走向庸俗的一面,对思想道德建设产生消极的影响,甚至有很强的负作用,影响到其他的各项工作。认识到了情感作用的局限,就能改变我们工作中重情轻理、以情代理的现象。同时我们也要防止以理代情的做法。没有真情实感,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隔着“一堵墙”,教育者讲的道理再好、再透,也难以触动教育对象的思想,没有教育对象的情感体验,也没有思想矛盾的转化。总之,讲道理是首要的、基本的。为了讲清道理,为了使对方信服革命理论,必须以平等的态度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所以,情理交融才能达到促进思想正向转化的目的。

综上所述,“思想”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点和中心环节。情理相融是促进思想转化的基本途径,是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有效方法。情与理在思想转化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明理起主导作用,情感是明理的基础,并对思想的转化起先导、催化和巩固的作用。情与理的作用不同,决定了他们二者不能相互替代,不可偏废。尤其要反对重情轻理,以情代理的现象。全面掌握情与理的辩证关系,以及在思想转化中的地位、作用,会成为我们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威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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