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型社会政策和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差异和蕴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策论文,社会论文,生产型论文,差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
在国际社会政策的发展进程中,有关“国家、市场和家庭”三者关系的讨论一直是社会政策研究的核心议题。这一理论传统孕育并发展了“再分配主义”的政策理念。根据这一理念,现代国家必须通过社会政策的手段调整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的收入差距,并对民众的生活予以社会干预和保护。在政策实践上,各发达国家在战后都逐渐建立起收入再分配机制,并用这一机制调整市场经济的运作,缓和阶级矛盾,以达成促进社会公正,确保公民权的目标。由此,在这些国家,再分配主义的发展战略就被确定为这些国家的基本方向。但是,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中,各类国家所面临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问题及解决方式势必不同。例如,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经济体系发展的不完备性,以及国家对公民的社会保护义务不强,公民的福利权利意识很弱,因而使得再分配主义的发展战略在这些国家难以推行。事实上,当发达国家奉行再分配主义的社会政策时,发展中国家往往更倾向于采纳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念。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尽管社会公正和公民权等理念也为人们所了解和认可,但它们常常缺乏一个成熟的社会再分配机制。对这些国家而言,其发展战略的核心问题是“发展”问题而不是“再分配”问题。因此其社会政策的制订往往聚焦于与“发展”相关的议题。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再分配型的社会政策一直引领着国际社会政策研究的主流思潮,因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社会政策的讨论相对较少,并处于边缘地位。只是在最近20年,随着再分配型的福利国家出现危机,以及全球化进程给各国带来的经济竞争压力,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念才逐渐为人们所关注。正如Hudson & Kühner(2009)所说,在目前国际社会政策的研究中,其关注点已从基于社会权利的保障型福利模式转向基于社会投资的生产型福利模式。
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的热议也得益于东亚经济的崛起。20世纪后半叶东亚经济的腾飞引起了研究者对东亚福利模式浓厚的研究兴趣。由于在许多人看来,东亚福利制度具有“生产主义”的特征,这就催生了人们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理念的热议。根据这种观点,东(北)亚国家与西方福利资本主义不同,它们不是再分配型的“福利国家”,而应被称之为“生产型”福利国家(Holliday,2000;Jacobs,2000)。在这类体制中,“财富创造就是福利,经济增长就是社会保障”(Tang,2000:136)。随着对于这一问题讨论的深入,Gough(2001)、Kwon(2005),和Wilding(2008)等人更进而指出东亚存在着两类的“生产主义”福利国家,即“强化的”(hardness)和“弱化的”(softness)类型。这些有关“生产主义社会政策”的研究,使人们回到了社会政策研究的一些最基本问题上,即经济与社会,经济成长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其社会政策讨论的议题也处在不断的演化中。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成长造成了社会各阶层收入的不断扩大,造就了获益群体和社会排斥群体、社会强势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这种状况导致人们对于强化社会公正、再分配的呼声不断增强,而近2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迅速扩展正是这一呼声的反映。当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制度设计、物质基础、观念导向等方面与再分配型的福利国家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其走向福利国家模式的现实条件在目前也并不充分。这也使得一些学者在近年来倡导发展型社会政策,并将采取社会投资战略视为解决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现实途径(张秀兰等,2004)。这样,尽管人们对于建立再分配型的福利体制的需求在不断增强,但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角色又使得我们不可避免地对发展型社会政策予以更多关注。
与此同时,作为一个东亚国家,中国社会政策的讨论也不可避免地要与有关东亚福利的国际讨论联系起来。且事实上,人们对于与东亚福利相关的诸如“后发效应”“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性质的探讨,对于解释与中国福利体制演进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特征也具有一定的启发。因此与东亚福利相关的“生产主义社会政策”这一议题也是我们难以回避的。虽然目前在这一议题上的中文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例如林卡,2008),但这一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中日韩学者学术交流中的基本主题之一(武川正吾,2006;金渊明,2007)。尽管如此,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目前学者们对于“生产主义社会政策”的具体内容、特点和存在条件的深入研究仍然十分缺乏。在国际社会政策的讨论中,这一概念常常被作为标签来指称东亚福利的特征,而深入地探讨它与再分配型社会政策和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相互关系的成果尚未出现。
讨论中我们发现,有关学者对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和生产型社会政策的界定并不清楚,并在许多情况下替代使用。例如,Kim、Myoun-Shik(2008)就曾提到,在目前的一些对东亚福利进行描述时,有人使用“发展型”福利,有人使用“生产型”福利,其实两者所指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在我们看来,尽管这两个概念在内容上确实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合性,且两者的政策主张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之间仍存在诸多差异(特别是其理念背后所蕴含的不同的发展导向)。因此,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异,对于我们理清这两个模式所具有的内容及相互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而对这一问题展开深入的理论探讨,也必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各种政策模式的理解,并为我们思考中国社会政策的发展道路和模式提供有益的视角。
二、“生产主义社会政策”
2000年,Holliday发表的“Productivist Welfare Capitalism:Social Policy in East Asia”引发了人们对于“生产主义社会政策”的关注和讨论。在文中,他把东亚福利体制命名为“生产主义的社会发展体制”(productivist social development regime),并以此与传统的“福利国家体制”相区别。从这一定位出发,Holliday认为东亚福利体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社会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水平较低;社会政策具有为经济增长服务的导向;对“福利国家”理念持批评态度;含有“残余主义”福利模式的要素;以家庭为中心的福利服务体系;国家扮演体系运作的调节者的角色;渐进的、改良主义的和逐步累积的福利体系的发展;国家强化福利政策的社会控制功能;社会政策作为确保体制合法性的手段;人们只具有有限的福利权利和义务的观念(Holliday,2000:717)。
诚然,尽管“生产主义社会政策”这一概念的出现与东亚福利研究密切相关,但对于这一概念的使用却并不应局限于这一讨论。因为,“生产主义社会政策”所指称的是以社会政策服务于经济发展这种战略导向,而这一理念和政策意向,在社会政策诞生之日便已具有。例如,Rimlinger(1971)就曾说过,西方福利国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对“生产主义”的关心,以便通过社会政策的手段来提升劳动力的素质,或者为战争提供健康合格的新兵。因此,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经济成长与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些议题都是社会政策在早期阶段涉及的中心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瑞典工会经济学家古斯塔·穆勒在20世纪50年代也强调社会政策作为促进劳动和就业政策的手段。在他看来,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积极的互动关系,因为对于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社会政策的采用可以促进经济成长(Allardt 1981)。
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福利国家进入“黄金时代”以后,这些议题在社会政策的讨论中的重要性逐渐为“国家和市场”所取代。这是由于在此一时期,发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确立了收入再分配的“福利国家”机制,并日臻成熟。如此一来,“国家与市场”的议题就成为了社会政策讨论的核心问题,而再分配主义的理念也取代了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的良性互动的议题。在对于“福利国家”的批判中,一些学者力图把两者对立起来。例如在北欧,瑞典经济委员会(即Lindbeck委员会)在其1993年的报告中宣称,北欧国家现行的福利模式是对经济发展的阻碍,并主张这些国家把以往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策导向转向自由主义方向(参见林卡,2005)。由此,Taylor-Gooby(2006)指出,福利国家理念和新凯恩斯主义的管理模式支持了战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货币主义启发而产生的新方法则把福利国家计划看做是经济负担。特别是8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政策分析家(例如新右派)要求社会政策的改革向福利私有化和强调工作福利的方向发展。这些批评强调社会政策的制定要考虑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但这些讨论仍然把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放在对立的两极,与“生产主义社会政策”所倡导的两者间良性互动的关系有着很大的区别。
与西方福利国家所经过的历程不同,社会政策在东亚各国的发展走的是一条不同的道路。这些国家力图采用社会政策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战略,因为在这些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起步晚、基础差,因而解决民众的温饱问题,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就成为这些国家福利发展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基于此,二战后各东亚国家在制定发展战略时往往采取了“生产主义社会政策”。早在60年代,日本政府就确立了“生产第一,政治稳定第二,福利第三”的发展战略。1979年,日本首相Masayoshi Ohira更明确宣称:日本要走“福利社会”而非“福利国家”之路,要依靠公民的自我依赖和互助来提供福利(Lin,1999:78~79)。在新加坡,李光耀也倡导“发展必须优先于公平分配”的战略思想(Jeon 1995:70~78),韩国和台湾地区也一度采用了“先增长后分配”的成长战略。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主导思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些政策都反映了“生产主义”的政策导向。
对于这一政策导向,许多社会政策研究者认为,直到1997年以前(即亚洲金融危机前),生产型社会政策在亚洲的实践“被证明是一个相当成功的战略”(Gough,2004)。他评论说,东(北)亚经济的快速发展切实改进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了社会福利状况,而且这一成长也未造成较大的贫富差距。因此,尽管在国际社会政策的讨论中,生产型社会政策的导向常常会遭到人们的批评(因为其往往以牺牲社会公平的方式换取经济的成长),但是在东亚,生产型社会政策的施行在总体上并没有降低反而提升了人们的社会福利水平。
正是基于这些亚洲经验,人们开始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的内涵及其制度背景进行了分析。一些学者强调,生产型社会政策的运行是与“发展型国家”相呼应的。以日本为例,根据查默斯·约翰逊的说法,日本属于“资本主义发展型国家”。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对于经济和社会生活具有很强的计划设计和干预能力,而民众也接受并认可政府对于社会和经济生活干预的合法性(李国强,2007:12)。也有的学者强调,东亚社会能够奉行生产型的社会政策模式的基本原因,是其社会安全网所具有强有力的福利功能和集体福利的提供。例如,Kono(2005:118)在倡导“日本式福利社会”的理念时就把非正式福利和企业福利作为该模式的主要特征,而Jacobs(2000)在对东亚福利体系的研究中,也强调公司福利在降低社会福利公共支出方面所具有的积极影响。在这些学者看来,集体福利有效地降低了人们在社会保障和服务方面对于国家和公共部门的依赖,削弱了人们对于建立再分配型社会政策的需求,并为生产主义社会政策的施行提供了基础。
由此,在东亚国家,由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制度背景,“生产主义社会政策”这一导向在90年代前得到了成功的运用。直到最近十年,这一理念仍然为亚洲社会政策制定者和政治家不断回应。例如,1999年韩国总统金大中提出,以发展生产型福利的战略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手段(李易俊、古允文,2003:12)。这种经验引起西方观察家的浓厚兴趣。例如,英国首相布莱尔就呼吁重视亚洲生产型福利模式的价值,并把它作为可以借鉴的经验。当然,我们注意到,自80年代以后,支持这一政策模式运作的许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正在逐渐丧失(林卡,2008),而一些学者也提出,有明显的证据表明韩国正在背离生产主义,而走向一个混合的体制(Wilding,2008)。但即便如此,对于这一模式的讨论仍有利于我们加深对于“生产主义”理念的理解。
三、“发展型社会政策”
“发展型社会政策”这一概念则是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中提出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米基利基于对南非及其他国家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提炼,采用“发展型社会政策”这一概念来表述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社会福利政策的特点。其后,米基利、谢夫里、邓广良等都对于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的内容进行了阐发,认为这一政策模式以“发展”作为目标,而其“发展”的含义包括增进人力资本,提高社会发展指标的水平,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增进人们的社会参与、自我依赖的能力等。在这一立场上,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政策主张,要求注重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结合,在促进物质持续发展的同时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Midgley & Sherraden,2000)。
不仅如此,他们强调发展型福利是“以人为本”的发展。他们倡导积极的就业政策,主张实施具有投资取向和注重效益的各种社会项目(Midgley & Tang,2001)。因此,当“生产型社会政策”议题关注于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的关系时,“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议题则关注政府投入、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状况的关系。他们提出了增进发展型福利的三项要求:一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例如,米基利将社会发展定义为“一个有计划的、与充满活力的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致力于促进全体福祉的社会变迁的过程”(米基利,1995:25)。二是经济发展必须以人为本,对增进公民福利有益。三是社会政策不仅仅作为社会消费,也要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Midgley & Livermore,1997)。
由此,作为政策手段,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为了增进人们的生活环境条件,政府有必要在发展人力资本、进行社会投资方面进行努力,而不是只注重于社会再分配。与此相应,政府公共投入的重点应该使用在教育、文化、卫生建设等方面。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理论对于社会投资战略的强调中,他们提出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就业和自雇计划投资、社会资本投资、资产建设投资等建议,并认为这些投资项目的组合能够产生更多的社会政策和社会计划,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形成(邓广良,2007)。除此以外,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倡导者谢夫里也提出了资产建设理论,认为资产建设能够改进收入维持的效果,有助于人们自给自足,且有利于促进社区的发展(Sherraden,1991)。
在改造市民社会基础方面,发展型社会政策也将提升社会资本和社区参与作为基本手段,主张依靠市民社会的力量和民众的积极参与来改进社区环境,提高社会参与能力。他们认为,应该发挥社区组织在社会资本形成中的作用,并通过社会资本的形成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Midgley & Livermore,1998)。这样,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发展战略强调在进行政府干预的同时重视个人与社区的协作。作为总体导向,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主张实施政府、社区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模式。
在涉及东亚福利的研究中,米基利和邓广良等人也力图采用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立场来评估东亚福利发展的经验。他们把“勉强的福利主义”看做是东亚社会福利政治中的关键因素(Midgley,1986)。邓广良指出,东亚社会政策具有以下特点:深信经济成长才是最好的福利,经济发展优先,较小的政府福利支出,维持特定利益团体的利益,将社会福利支出当作解决政治危机的方法,残余型的社会救助,强调国家发展而反对社会福利,避免劳工运动(Tang,2000)。这些特点反映出东亚福利的生产主义特征。他们认为这些国家的社会政策发展导向应该向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方向发展,即强调经济发展的人文取向和社会政策对人力资本的关注和投入。
在有关发展型社会政策的阐发中,人们也常常涉及另一思想来源,即吉登斯的社会投资理论。从“中间路线”的立场出发,吉登斯提出了“福利社会”“社会投资型国家”等观念。吉登斯要求更新传统的“福利国家”模式,调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使政府在社会保障上所起的作用从提供经济援助改变为进行人力投资,把个人从争取政府的保护转为个人“自主与自我发展”。由此,他主张福利国家的改革要把政府的福利支出由社会公共消费改为在教育、培训、创造就业机会等社会事务上的投资支出(Giddens,2000)。同时,他也主张用“福利社会”的概念取代“福利国家”的理念,使福利提供的责任不仅仅由中央政府承担,也为地方政府、社会第三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共同分担。当然,尽管吉登斯的社会投资思想和福利混合的主张与米基利等人的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主张有类似之处,但两者的思想路径具有明显的不同。
四、两种社会政策模式的比较
以上有关生产型和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讨论为我们展开这两类社会政策模式的比较提供了基础。从政策主张上看,两者具有很多相似性。首先,两者都力图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这正如米基利(1995:23)所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构成了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经济发展,就谈不上社会发展;而如果缺乏整个人口的社会福利改善,经济发展又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两者都强调社会政策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并且都支持“工作福利”的理念。另外,它们都关注社会投资,都将就业政策和积极的劳动力政策作为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并倡导通过社会投资和社会政策手段来保护人力资源。
其次,对于福利主体,二者都强调市民社会,特别是家庭、邻里和社区所具有的福利责任。与再分配主义的社会政策有所不同,生产型和发展型社会政策都不认为国家对于公民的福利权利负有全面而有力的保障义务。再者,在内容上,两者有很强的相互包容性。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依存性,因而包含有生产主义要素;而生产主义社会政策也强调社会投资的重要性,因而与发展发展型社会政策持有类似的主张。而且,在传统的社会政策讨论中,这两类社会政策模式都处于边缘地位,往往被再分配主义政策主流所掩盖。也正是因为如此,人们在讨论这两个政策模式时才往往不加区分,混为一谈。但是,如果对于这两种政策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两者间存在的一些差异,例如,O'Connor就曾把“发展型国家”作为与“生产型国家”相对应的概念,强调后者指向的是后发的工业化国家以牺牲劳工利益的方式进行资本积累;李易骏和古允文也曾谈到“发展性国家”与“生产性国家”之间的区别,指出前者常用来称那些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进行积极干预的国家行为,而后者则聚焦于对公共支出结构形态的讨论(李易骏、古允文,2003)。
但是,除了个别研究者在对于生产主义社会政策的讨论中会偶尔触及其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区别,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这两种政策理念的区别人们迄今为止尚未展开充分的分析。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这两种政策模式具有如下几方面差异:
第一,生产型社会政策主张通过经济发展增进民众的福利状况,并假设经济的发展最终会导致社会全体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福利状况的总体改进。这一政策模式主张将“经济目标放在首位”,认为“没有发展就没有福利”(Holliday,2005:148)。也正是因为如此,生产型社会政策常常招致人们的批评。早在60年代,蒂特姆斯就批评了“持续的经济增长本身就能根除贫困并且带来全面繁荣”的假设,反对“社会政策应当为经济利益服务”的观点,反对将社会政策视为经济发展的“婢女”(Titmuss,1968,153)。因此生产型社会政策具有它自身的弱点。而发展性社会政策紧扣“发展”的主题,强调经济发展要有积极的社会发展成效(Midgley & Livermore,1997)。认为发展不仅仅意味着经济发展,更是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
第二,从国际比较看,生产型社会政策这一模式经常被用于描述东亚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福利体制,特别是用于对“亚洲四小龙”社会发展战略的讨论中。对于这些国家,人们在谈论其社会政策发展的特点时,往往会强调其“后发效应”对于社会福利的发展所造成的影响。但是,应该看到,从性质上看,这些国家既具有一些发达国家的特质也具有一些不发达国家的特质。它们不能被简单地描述为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由此,其社会政策的模式也不能简单的使用发达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模式进行描述。而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则主要运用于分析发展中和不发达国家的社会政策发展导向。
第三,这两类社会政策模式的不同还在于视角的不同。由于生产型社会政策模式主要用来描述政府社会政策发展战略或发展导向,因而常常采取自上而下的视野来讨论政策设计问题。在这一模式中,政策制定者和官僚、福利行政人员的意向和经验常常起着重要作用。这一自上而下的模式在东亚社会中的运行也得到其威权主义制度背景的支持。在其模式的运作中,社会计划这一要素在此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正如前文所述,与生产型社会政策模式得以运作相关的一个内在的因素是威权主义的背景。正是这种相关性使这一模式能够在民主化运动兴起之前的东亚社会中顺利执行。与此相应,这类社会政策导向具有很强的保守主义的色彩,例如Gough(2004)说,在生产主义的进程中社会政策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为经济服务的人力资源供给,确保的社会的政治和社会稳定,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运作。
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则常常采用自下而上的视野看待社会政策的制定。从起源上看,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提出是在对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相关活动的研究中提出的。由于这一特点,发展型的社会政策的分析往往从市民社会和社会视角出发,关注于对于市民社会和社会网络的分析。这一分析路径与“发展研究”(development studies)密切相关,从而使之成为发展研究和社会政策研究相结合的产物。例如,Midgley & Tang(2001)就强调,这一模式倡导市民社会的作用和大众参与,坚持增能和增进社会资本的主张,并借此来促进地方社区或社会的改良或发展。他们高度评估通过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区关系等方面进行变革以促进社会进步,并认为其服务对象除了传统上接受社会福利服务的弱者以外,还应该包括整个人口(Midgley & Sherraden,2000)。
第四,这两类社会政策模式所讨论的议题及其相关联的话题领域也具有差异。由于生产型社会政策关注于社会政策对于生产发展所形成的影响,因而,它关注于经济成长和社会政策的关系。这就使其政策讨论与经济政策和公共政策的讨论密切相关。因此,在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的讨论中,以往人们常常强调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是如何对立的,而对于二者如何相互促进却缺乏讨论。发展型的社会政策聚焦于“社会发展”这一议题,基于其与“发展研究”这一学科的内在联系。由此,发展研究所关注的社会指标、社区环境、人类安全、贫困率、居住质量等议题也是发展型社会政策讨论的重要话题。结果由于两类社会政策模式所关注的议题各不相同,因而其展开讨论的维度也具有一定差异:发展型社会政策源于社会工作、社区发展、人类发展这一路径,而生产型社会政策则源于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关系研究这一路径。
五、讨论两类社会政策模式异同的理论意义
对这两种社会政策模式的差异的讨论,对我们加深对社会政策模式蕴意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本文有关生产型和发展型社会政策区分的讨论意味着提出了三种社会政策模式的划分,即发展型社会政策、生产型社会政策、再分配型社会政策。这三种模式具有不同的核心价值,分别对应于人类发展(发展型)、经济增长(生产型)、社会公正(再分配型),尽管每一模式都会包括其他一些相关的正面价值。各政策模式的区别还在于其所具有的价值导向和理论支撑上的不同。具体说来,发展型社会政策为发展主义,进步主义和社会工程理论所支持;而生产型社会政策则为现代化理论和工作福利的理念所支持;与此形成对比,再分配社会型政策是以社会公正和公民权理论为基础的。另外,在对象群体上,倾向于支持并采取这些政策模式为发展战略的分别为发展中国国家(发展型)、新兴工业化国家(生产型)和发达国家(再分配型)。这些区别使我们能够思考三类政策发展的导向和战略设计,并有助于评估各种政策路径所产生的政策效果。
同时,对于这三种模式的讨论也能够帮助我们扩展对于社会政策议题的范围。传统的社会政策讨论聚焦于社会再分配、社会公正和公民权等问题。这些分析常常着眼于阶级关系和社会结构,社会民主和社会再分配。发展型社会政策则强调人类发展、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它所倡导的社会投资战略关注于人力资本的推进。生产型社会政策关注于经济成长与社会政策的良性互动关系。其主要议题不仅仅在人力资本和社会投资上,而且也在市场因素和社会政策为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双重效应上。这些议题都超越了以往社会政策分析所关注的焦点领域,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分析框架和思维路径,并丰富其理论内容,形成社会政策研究的新议题。这些政策模式促使我们把社会政策的研究不仅与福利国家的分析框架联系起来,也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关联。
对于发展型和生产型社会政策模式的研究也为我们讨论社会政策制定的伦理基础提供了新的思路。社会政策的制定无疑要服务于社会公正这一伦理目标,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的制定如何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增进社区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在这些方面,作为福利国家的意识形态规范基础的公民权理论就显得不够了。我们需要思考社会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人类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力方面的积极功能。对于这些功能的强调曾出现在社会政策研究发展的早期阶段,但在西方国家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后,人们常常谈论两者之间的消极关系,然而,在全球化经济的压力下,目前处在运作中的“福利国家模式”正在为evince & cerny(2003)所说的“竞争性国家”所替代。这就要求社会政策研究者更多地关注社会政策为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掘展社会政策在这方面的潜力。诚然,社会政策的制定具有多重目标、多重功能。这些功能与实现这些功能所采取的手段之间会具有一定矛盾。因此,对于三种社会政策模式的探讨对于思考实现社会政策所具有的目的(有的目的甚至是矛盾的)和手段极其效用和背景是有帮助的。
讨论生产型社会政策对于研究东亚福利模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在目前的有关东亚福利性质的研究中,人们常常将生产型社会政策视为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但对与这一模式本身却缺乏内容界定和准确的描述。这就使人们在相关的讨论中往往停留在贴标签的层面上,并且时常把它和发展型社会政策相混淆。这不仅不利于揭示东亚社会福利体系所具有的特征,而且也对推进有关生产型社会政策模式的研究构成了阻碍。在本文的比较中,我们力图揭示这一模式与再分配型和发展型社会政策模式的区别,以使我们回答这一模式是否适用于描述东亚社会福利体系的特点及其可持续性。在各国,社会政策在运行过程中会采用不同的政策手段,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各国的政策措施的实施也会有一定差异,但即便如此,确认这些政策模式的原型对于我们的分析仍是有积极意义的。
总之,对三类社会政策的讨论为我们认识社会政策制定的背景条件和发展路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框架。这一讨论在实践上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批评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社会治疗模式。呼吁社会政策研究要致力于探究使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良性发育和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要达成这一目的,应当采用适当的理论分析工具来展开分析。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的讨论要求我们研究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良性互动关系,考察社会政策的执行对于经济发展所具有的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生产型社会政策的讨论有助于引导社会政策的关注点从收入再分配回到社会政策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目前,在世界金融危机的挑战面前,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会有助于我们思考如何采用社会政策的手段应对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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