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道交流会_国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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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6-0077-11

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史上,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内圣外王”。由儒家尊崇,却由道家首创,如张舜徽《道学通论》所云:“世之伪托理学以相标榜者,恒曰:‘内圣外王。’试执其人叩以斯言之本义,茫然不知所答。又或依附后世之说,而强为之辞,去古人原意,盖不知几千万里也。考此四字,始见于《庄子·天下篇》。”①姑且不论“相标榜者”是否知晓“斯言之本义”,一个基本事实是学界将“内圣外王”视作了儒家的学说主张,“反强傅会儒家之义以推衍之”,②创设此语的道家却被视为“非圣无神”③的学派。也许无意,抑或有意,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其中的文化刻意无疑透露出某种历史的失落。如何理解这种失落,也许对儒、道两家的“内圣外王”学说进行比较研究是有益的途径。

“圣”、“王”两字在文本中的出现,时间应在西周之前。顾颉刚考证,“圣”字最早出现于金文,初期的意思“非常简单,只是聪明人”的指称,并无后世“高不可攀的偶像或超人”与“各种崇高和神秘的意义”。④这一说法最直接的援证为应劭《风俗通》,所谓“圣者,声也,言闻声知情,故曰圣”。⑤《说文》注“圣,通也”。顾颉刚以为“春秋以前一些典籍里出现的‘圣’都是最初的原意,在此后的书中,有些‘圣’字仍沿用了这原意。”比如《诗经》、《尚书》、《逸周书》、《左传》、《国语》、《周礼》、《礼记》、《大戴礼记》及战国诸子书的某些章节等。不过,这一时期“能干”的意思也渐渐融入“圣”的概念中,如《史记·殷本纪》载:“帝武丁即位,……夜梦得圣人,……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贾谊《新书·道术》所谓:“知道者谓之明,行道者谓之贤,且明且贤,此为圣人。”基本还在实用范围。

“王”字的出现,比“圣”字早,甲骨文中已有使用,其字形意为一个大模大样的人站着指挥周围的众人。后来《尚书·洪范》中所谓:“无编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已是“王”概念的进一步成熟,且后人期予“王”的某种文明指向。

将“圣”与“王”的概念合并在一起使用,多数学者认为始于孔子。他们提出,在中国社会进入春秋时期后,社会生产力显著发展,整个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开始在经济上联系在一起,经济的渐渐统一必然要求政治上的统一为其发展扫清障碍。然而礼崩乐坏之后,频仍的诸侯兼并战争加深了社会的危机与人民的苦难,各阶层都渴望能出现一位“圣人”来肩负起重新制礼作乐、统一中国的重任。孔子正是这一时代背景下的应世人物。《论语·八佾》借仪射人之口说:“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夫子为木铎。”《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年十七,鲁大夫孟厘子病且死,诫其嗣子懿子曰:‘孔丘,圣人之后,……吾闻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今孔丘年少好礼,其达者欤?吾即没,若必师之。’”前后两句瞩望相同,词义一贯。那么,孔子本人如何理解并看待“圣”字呢?《论语·雍也》载孔子与子贡、子路间师生对话,“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又“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可见在孔子心目中,“圣人”既是本人德行高尚,又能博施济众、安定百姓的道德楷模与政治领袖。孔子时代的“圣人”观念显然已经超越了顾颉刚论证的时代。孔子的学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论语·子罕》云:“太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欤?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开始将“圣人”与“天”连在了一起。《荀子·解蔽》云:“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者尽,足以为天下极矣。”又云:“向是而务,士也;类是而几,君子也;知之,圣人也。”译成白话为圣人通晓万物之理,王者彻行圣人所定的法则,“圣”、“王”相结合,便可达到天下极致。向着这一目标努力的称“士”;接近这一目标的称“君子”;完全达到这一目标的为“圣人”。《易·系辞传》曰:“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圣人开始成为人间通天彻地的偶像。

另一部分学者依理路耙梳,认为“内圣外王”的思想源头,始于辅佐武王开创周朝的周公旦。理由是原先殷人虔信鬼神,不仅一般诸侯、百姓,即连商王本人,亦虔信天神、天命,以为“天命玄鸟,降而为商”。以为只有商王,才能享有天命,才能与天帝沟通,一如当时占卜、求卦,征询上帝意见,请求上帝同意等行为为商王专利一样,商王对上帝负有全责,并独享荣光,所谓:“邦之不臧,唯予一人有佚罚。”周文王革命后,原先作为臣属的周人推翻了商朝的统治,破坏了旧有的伦理意识。如何在既承袭天帝的权威,又能解释革命的合理,周公提出了“惟命不于常”⑥的观点,意为人间的统治者之王权神授并不绝对,上帝依然可在不同的对象间选择,此其一。其二,这一对象必须德行配天,原先享有天命的商王,因其骄横奢靡而被上帝抛弃,继而选中了德行高尚的周文王,所谓:“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⑦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学说。将周公创造的理论同前此殷商时代的思想相比,出现了一种明显的变化,即在人世变化的天命观念中,注入了一脉人文的色泽因素——德的属性。后起的孔子继承了周公“以德配天”的价值观念,并进一步就其人文意识革命与创新。他一方面承认天命的存在,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同时又将此崇高的“天”予以普遍的人格化、平民化,所谓“天道弥米,人道近”,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⑧所谓“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⑨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⑩以民意察天意,以民命知天命,从民心看天心,天意难测而民意可循,儒家的“民本”观念由此确立。周公旦创建“以德配天”时,其“德”仅限于贵族范围,而孔子将“德”推及到了广大民众,开始将“民意”抬到了与“天心”等同的位置,原本没有考量的“天意”被确确实实落实到了一般民众的切身感觉上来。是对社会文明的巨大促进。

以“民本”为道德基础,进而衍化为“内圣外王”的政治主张,是孔子开辟的道路。这条理路涵盖着与之配套的组织系统与人事保障。组织系统方面,孔子赞成等级制的社会秩序,他不反对“有国有家”者组成的等级结构,他肯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审美。前者是国,后者为家,也许在人类可以达到的视阈内,社会总是存在毋庸置疑的等级制关系,特别在广大而又分散的农业社会,客观上更需要一个等级制的管理系统。孔子要求的是人们各安其分,在既有关系上以“仁”为原则,做好各自的工作,从个人至于家庭,从诸侯至于天子,方方面面都“克己复礼”,天下还会不归“仁”吗?所谓“仁者人也”,内中强调的是初始脱离野蛮后的文明与人道,所谓以道德为体,以仁政为用,体用兼备,各尽其极致,内圣外王的局面便可形成。所以从实践的角度看,儒家“内圣外王”学说,“仁政”的能否实现是关键中的关键,核心中的核心。“仁”的含义,孔子并没作明确的规定,后人根据孔子的相关论述作过多种解释,但传神与简约当数曾仕强的概括:“给予”与“成全”。从“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到那段著名的关于大同社会的描绘,无不表述了上述四字的精神。上述四字显然包含了两层意思:一,这是一种群体行为的社会表述;二,这是一种上对下、强对弱、智慧对愚昧的施与和照顾。当然,被施予者也应有响应的回报:顺从与敬畏。显见,它的实践性很强。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孔子一直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所谓“格物致知”,所谓“学而时习之”,所谓“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所谓“刚毅木讷近仁”等,表述的都是这一层意思。

在孔子的语言系统中,君子是为“士”中之“士”;“圣人”则是君子中的君子,诚如顾颉刚所言:“‘圣人’本来是从‘君子’中分化出来的最高级的君子。”(11)以弘仪毅为己任的“士”,体道有成才能成为“君子”,可见“君子”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所谓“巧言令色鲜矣仁”,所谓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等,可见作为君子中的君子,“圣人”是至善至美的实践者,是一国一家、天下苍生福祉的寄托。在这一理想境界中,权力只是一种服务,所谓选贤与能,举义守信。参与各级政府的均是学有所成、立志服务大众的有品有德有守有持的“士”,且须历练理论与实践的终身培训,所谓“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不断进行自我批评与总结,所谓“吾日三省吾身”,用以成就以大同社会为理想的“内圣外王”的政治追求。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孔子时代儒家“内圣外王”学说的几个基本特点:一,尊王的特点。学界有人依据《易经·乾卦》中“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句,体会出孔子有“虚君”主张。这显然是望文生义,违反历史常识之失。有一点需要说明,在孔子之世尚存的周代礼制中,有一卿大夫会议,从历史的发展看,其与周初分封制与世卿世禄的产业所有制有关。国就其国,家就其家,一枝同气,互为屏藩是当时分封制的主旨。各封国在其财产及权属上各有其有,各是其是。如国家有事,需集合全体时,由王召集会议,商量决策。在此过程中,如结论明确,便作为最高决策全体执行;如遇有分歧,无法取得共识,则由王通过占卜决定。这一制度的初衷既有华夏先民类似原始时期长老制或贵族会议的“民主”制遗存,也有防止商纣时期暴虐、失德后给王朝造成覆灭危险的用意。在该体制的设定过程中,其财产的界定与权利义务的划分尤见明确。武王伐商,于《牧誓》中历数纣王罪状时,其中第四条“惟四方之多罪逋逃”即据此义。《尚书·武成》所谓“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说得也是此义。同一件事反复说,可见其在当时人心目中的重要性。直至春秋初期,郑庄公箭射天子,起因是“边界”纠纷;楚国兼并周围小国,各小国均以权产为由抗议,可见这一观念深入人心。然而所有这一切,与“虚君”无关,恰恰是在这种原始民主制“礼崩乐坏”的瓦解过程中,孔子提出了“仁”与“礼”的学说主张,重建秩序,恢复王的权威,主旨是非常鲜明的,所谓“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云云。

儒家“内圣外王”的第二个特点,是政府行政系统的官僚等级制。如前所述,儒家“仁政”的实施,本质表现为一种“行政干预”,与之配套的组织系统只能是层层贯彻的官僚等级制,且此官僚阶层须以“仁义”立德、立功、立言。

儒家“内圣外王”的第三个特点,是追求社会的和谐。儒家哲学思想以“和”为最高境界,所谓“和为贵”,所谓“中庸之道”皆是。在提出一种理想,并付诸实现时,孔子明确反对任何极端的思想与行为。用《易经·乾卦》的《彖》辞作解,“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此句译成现代语为:居于君位的乾元,具有统天、资始万物的品德与才干,但在施治的变化过程中,须予万物万民健康成长的各种必须条件,妥善协调各方矛盾,有效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使四海之内,共享天下太平。以《乾卦》的地位,我们有理由将其视作施政纲领,也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儒家“内圣外王”的必由之路,从而有下文:九三,“子曰:‘君子进德修业。……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九五,“子曰:‘……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天人合一,以天喻人,可谓各得其所,各安其位,是为天下太平。天下太平以和谐为基础,和谐的字构原意,是大家都有饭吃,大家都能说话。万物资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天下太平,还有什么需要担忧呢?“内圣外王”即如是。

儒家“内圣外王”的第四个特点,是“民本”及“至善”。如上“内圣外王”的主要内容,《礼记·大学》中有明确记载,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后人将其概括为“三纲八目”:明明德、亲民、止于致善为三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八目。其中“三纲”为政治纲领,“八目”为基本路线。它呈现的是一种完美的圆融:明德方能亲民,亲民方称至善,至善即已明德。八目亦然。“平天下”与“圣人作而万物睹”同意,所以“睹万物”也即是“格物”的开始。八目着眼做人,三纲旨在行事。人事合一,是为内圣外王。既然“明德”为“外王”之必须,那“德”与“王”孰先?既然“亲民”为“圣”与“非圣”根本,那“民”与“王”孰重?既然“止于至善”,那“善”从何来?有何根据?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孟子作了回答。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第2章第4节说到孟子时,认为孟子于儒学的贡献主要有三方面:第一为“发明民贵君轻之义”;第二为“道性善”;第三为“严义利之辩”。三方面互为联系,互为表征:德是性的表达,民贵君轻是德的表述,从而“性善论”成为孟子学说中核心的核心。孟子对“性善论”的阐述,见于《孟子·公孙丑上》,语段较长,主要表述两层意思:一,人皆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是儒学仁、义、礼、智四项道德的发源与开端。“四心”与生俱来,是人天性的组成部分,好比人生四肢一样,因而每个人均有成就良好道德的基本。二,能否达成道德的完善,在于后天的培养与历练,如不断“扩而充之”,便能如燎原之火与源源之泉,终成人生的德业。这种“善”并不仅仅指人的善心善意,还包括在道德品行修养上人与人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即如《孟子·公孙丑上》说的:“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孟子既云“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那么人们会问:“小人呢?”显然“小人”不在孟子论述之列,因为在儒家看来,与“君子唯义”对立的便是“小人唯利”,而“义”、“利”两字译成白话文即为“公”与“私”的对立,所以自觉抵制“私利”的侵扰与胁迫,致力于公共福祉的实现,便是君子义不容辞的担当与成就自身德业的人生途径。为此,孟子对有志成为预备君子的“士”提出了严格的节操要求,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12)这同孔子所谓“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13)曾子所谓“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14)一脉相承,并发展得更明确与强烈。在此基础上,孟子在“鱼我所欲也章”中提出了舍生取义的著名观点。这一系列关于道德操守的论述,对于儒家“内圣外王”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王”仅一人,要管理好庞大的国家必须有一个人数众多的官僚队伍,而官僚队伍的品行操守将直接决定“内圣外王”理想目标的实现。如掌管国家的官员都有君子固穷,临大节而不夺,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舍生取义的品德,“内圣外王”何愁不达呢?

孟子确定“善”是人性的一种操行价值,由价值再上升为审美,便是“民贵君轻”观念的落实。《孟子·梁惠王下》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陈案是明确的,回答却完全展示了一种全新的人文观念。孟子更进一步推陈出新,《孟子·离娄上》“桀、纣之失天下也章”中明确提出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论断。孟子关于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心向背为胜败之源的观点,在中国思想史上是为首创。孟子思想性的创造是明确与有力的。

孔子、孟子创立的“内圣外王”学说奠定了儒家关于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在以后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董仲舒、朱熹、王阳明等虽各有创造,各有侧重与发挥,但在实施仁政,以民为本,修齐治平的理路上是始终一致的。

在儒学长期作为中国社会统治思想的事实情况下,一般现代人往往将“内圣外王”误作儒家的政治学说,而不知在中国历史上,还曾有过与儒家学说完全不同的另一个道家关于“内圣外王”的学说主张。

道家“内圣外王”一说见诸《庄子·天下》第一章,此为中国古代典籍中第一次出现“内圣外王”的明确提法。张舜徽以为:“庄周之学,与孔、孟异趣,则其所谓‘圣’若‘王’,自非儒门之所谓‘圣’所谓‘王’也。……后人不解斯理,必说‘内圣’为圣贤之圣,‘外王’为霸王之王,岂不过矣哉!”(15)傅佩荣亦云:“‘内圣外王’一词,源出于此。后代以此描写儒家的理想,这与庄子原本的见解并非一事。”(16)显然,这些词句其实已语含批评,批评的对象是所谓后世一些“不解斯理”之人,所谓“世之伪托理学以相标榜者”。那么,道家的“内圣外王”又如何解释呢?张舜徽援引《天下篇》原文予以说明:“‘神何由降?明何由出?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此问答之辞也。问者以神明分设,答辞以圣王并举,然则圣王与神明,同义而殊称耳。”对于这一结论,张以《春秋繁露》、《管子》、《韩非子》、《易经》有关章节援证,说明“君人者,掩其聪明,深藏而不可测,此之谓‘内圣’,”“显其度数,崇高而不可逾,此之谓‘外王’。”“内圣外王”不过是“古者君道之经”,“就其本体言,则曰法,曰术;就其布施言,曰显,曰藏,或曰神,曰明;就其德象言,曰圣,曰王;就其运用之妙言,则曰危,曰微。实一物而殊名,因所施而立名号耳。”张以为“自老子始言‘绝圣’,实为君道而发,后世莫究根源,相与诋斥不休,而不知庄生言‘内圣’亦引申老子之意,以明道术之本”。(17)张舜徽强调的庄子承袭“老子之意”,创设“内圣外王”一词是道家为王之“道术”一说,与《天下篇》起首设问句“古之所谓道术者”完全契合的。所以,如何理解先秦道家“内圣外王”思想,关键在于如何理解道家的“道”与“术”。“道”与“术”一为本,一为末。前者是基本原理,后者是应用方法。庄子在哲学思想上一本老子学说自无非议。《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云:“庄子者,……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陆德明《经典释文》云:“庄子……依老子之旨。”老子、庄子旨意相同,表述稍有差别,即如老子言“绝圣”,庄子言“内圣”,但是这种差别只是不同时间方位上的表述,内核完全一致,我们可以先从“古之所谓道术者”之“古”字说起。

与儒家之“古”不过尧舜周公不同,道家的“古”要古的多。《庄子·天下》所谓:“古之人其备矣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所不在。”这种“无所不在”的时代,道家称之为“至德之世”。“至德之世”如何呢?《庄子·马蹄》云: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为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这段话与老子“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18)辞义是完全一致的。学界常有人以此断语老子否定一切新生事物,主张回到原始状态。其实,这种理解大谬了。首先,“绝圣弃智”等语是对管理者所言,本质是一种政治选择,而“民利百倍”当然要努力劳动了。其次,对老、庄语言的理解,要遵循别样格式,即如庄子所谓“得意忘言”,要了解语言背后的意思。即如“古之人”、“至德之世”句,有何依据凭证呢?没有依据凭证之语,大致只相当于现代的托借,字、词可以不较真,整句话的意思却须搞明白。何况,差不多所有的先秦典籍中都有这种语言习惯,即如当时国际间的交往,开口必说《诗》云如何如何。这种语言习惯侧重于语气的表达,透析出说话者想要表达的审美与价值,即如《庄子》一书中寓言、重言、支言交互使用一样。根本意义,在于通过对远古时代,人类蒙昧未开,人性最本色成分的分析、了解,以设计出最符合“当代”社会的“科学”体制。如此而已。

与儒家“复归于仁”、“性善说”不同,先秦道家认为“仁”与“善”都是后人的矫情,是人的真性情——“天性(本性)”失落后的次生态,埋藏着某种自利的欲求。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19)庄子说:“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辟为礼,而天下始分矣。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圭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无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又说:“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悬企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20)“仁义,几且伪哉。”(21)此处“悬企仁义”的“圣人”,显然处于被道家批判的地位,是废大道、生大伪、毁道德的罪人。老子所谓“绝圣”实因此而发。老、庄于此对“圣人”的批判,明显是对以往的“圣人”的批判,但老子、庄子并不仅仅满足于对旧观念层次“圣人”的批判,而是接过“圣人”的概念,对他进行革命性的改造,从而赋予“圣人”一个全新的内涵,这就是后来庄子演绎的所谓“内圣”之“圣”。先秦道家对全新“圣人”的塑造,依然从对最基本人性的认识开始。老子认为,至少在社会群体表现中,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他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22)在老子目光中,自私与无私并无道德批判的含义,他反而认为两者在抽象条件下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人的一种本性、一种天性,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应当理解为一种正常,人们做事时,不应违背这种天性。一旦违背了这种天性,社会只能滑入“大伪”的泥淖而不能自拔,结果只能是灾难性的。而顺着天性做,让每一样事物、每一个个体,都能完成各自的本性,才是真正的人间大道。人性合于天性,人道也就融入了天道。人道为何要融入天道?天道又如何呢?《庄子·天道》说了这么一个故事:孔子问于老子,老子请孔子概括其要义,“孔子曰:‘要在仁义。’老聃曰:‘请问:仁义,人之性邪?’孔子曰:‘然。君子不仁,则不成;不义,则不生。仁义,真人之性也。又将奚为矣?’老聃曰:‘请问:何为仁义?’孔子曰:‘中心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老聃曰:‘意!几乎后言!夫兼爱,不迹迂乎?无私焉,乃私也。……夫子乱人之性也!’”“几乎后言”译成现代语为这几乎就是现时人的说法了。换言之,在现时人之前的历史中,人们能找到“无私”的统治者吗?人们或许可以举出一些“无私”的例子,但这不正是为了获得更大的“自私”目的吗?所谓“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一些小地方的“无私”,其实是为了更大范围的“自私”。在此意义上,所以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23)为去除这种伪善的危害,重树真性情的新“圣人”,老子提出了一个总的哲学思想,那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4)这句话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启迪。所谓人法地,地无私载;地法天,天无私覆;天法道,道体真诚;道法自然,自然无为无不为。第二层意思喻以帝王之私。帝王本自私,然而帝王最大的自私目的应在长久地拥有帝位。如何才能长久地拥有帝位呢?多久才算长呢?老子认为,任何主观的东西都难以持久,人们能感觉到的最长久的东西莫过于天地,所谓天长地久,人类在所知范围内,还有什么比天地更长久呢?所以,人类想要保有一样东西,并使之天长地久,就必须师法天地的品格和法则。这一法则概括起来,便是“无为无不为”的方针,这一方针成为道家“内圣外王”学说的根本指导思想。

道家虽然确认人性本私,但他并不否认一般人类善的品性存在。老子说:“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25)认为“善”是一种辩证存在,所谓“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26)也肯定由此衍生的贤能、仁义、忠信等一般品质。但是道家认为,当人们强调其中某一面时,往往是对另一面的掩饰,这种行为便隐藏着“伪”——人为的最初含义——的目的,它已经意味着一种至诚至真的失落。所以庄子说:“至德之世,不尚贤,不能使,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27)道家珍视人类的真诚,并依据真诚而设计人间的所有行为。因此,特别着意反对阳示某种美好,阴藏不良目的的种种刻意,所谓“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所谓“天下之善人也少,而不善人多,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28)所谓“圣人不谋”,(29)所谓“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地,自然不易也”,所谓“真者,精诚之至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30)“法天”的“圣人”正是庄子“内圣”的追求。再来回读《庄子·天下》中关于“圣人”的描述:“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古之人其备矣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在颂扬“古之人”时,先秦道家的新“圣人”也呼之欲出。说到“泽及百姓”,其实也是儒家的归旨。儒家“仁政”核心为“五行”,《论语·阳货》载:“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这是先秦儒家“内圣外王”的基本理论,底蕴是“性善”。道家的理论与此完全不同,道家认为人的底蕴无不自私。在道家心目中,古与今、旧与新等等对立概念都是无差别的客观存在,其在意的,是从纷繁的世事中洗脱种种丑恶、虚伪,从真诚的立场出发,去构建美好、和谐的社会新秩序。最符合这一标准的便是我们人类身处的大自然,也只有自然的法则,才能最大限度地祛除虚伪、保证真诚,才能给予成全天地万物以最大的可能。

先秦道家的“法自然”其实包括两部分内容。从“内圣外王”的辩证关系看,社会明显分成以“王”为代表的统治阶层,以及上面提到的被“泽及”的百姓阶层。两者地位不同,师法的对象自然也不同,不同在哪里呢?概括地说是“圣人”师法“天”,而“百姓”师法“地”。为什么呢?因为最大的帝王之“私”不是局部的人和物,而是尽可能长久地拥有全天下的统治权。那么在人类目光与思想所及,什么东西持续的时间最长,取得的效益最大呢?只有“天”,所以帝王追循的只能是“天道”。庄子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31)所以说“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32)此处的“圣人”已超越一般的人性,而挈乎“天”的性格,这正是道家所追求的,所谓“天而不人”(33)是也。在“天”的观照下,哺育万物,滋润、培养和成就天下万民的意愿。所谓“以德分人谓之圣”。(34)此时,帝王最大的“德”便是“无为”,给百姓提供一个各就“天性”的自由平台。所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35)所谓“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所谓“我无为而民自化”,(36)所谓“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37)“无为”应该成为帝王执政的基本性格。《庄子·天道》云:“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用天下而不足。故古之人贵乎无为也。”所谓“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道家在此提出的是一个辨证的命题,帝王的无为,是为了防止“一人之断制利天下”,从而扼杀无数百姓的生计。现在帝王意志退出干涉领域,百姓们便获得了最大的自由、自主、自为的空间。《庄子·天道》继续说:“上无为也,下亦无为也,是下与上同德;下与上同德,则不臣。下有为也,上亦有为也,是上与下同道;上与下同道,则不主。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庄子此语,可谓千秋至理,它的另一表述,便是“无为无不为”的辩证方针。帝王无为,以实现用天下的最大之私;百姓有为,成就各自之私,其赋敛,“为天下用”,同时也成就了帝王用天下的目的,可谓各遂其私。“无为”是为“天道”,谋私是为“人道”,帝王“无为”的“天道”,与百姓谋私的“无不为”的“天性”相结合,便是传统所谓“天人合一”,便是庄子所谓“以天合天”。所以说:“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故曰:莫神于天,莫富于地,莫大于帝王。故曰:帝王之德配天地。此乘天地、驰万物,而用人群之道也。”“内圣外王”的表述可谓周全了。

先秦道家“内圣外王”学说对儒家在学术底蕴上形成了巨大冲击。儒家“内圣外王”的核心价值是“天下为公”,执政者一秉公意用“仁政”治天下。然而此话经得起追问吗?什么叫做“公”呢?如帝王就是“公”,那天下还有“私”吗?如天下无私,那百姓还用什么生活?如帝王之“私”与百姓之“私”各私其私,那么两个“私”用什么划分呢?如帝王有私,官僚门徒托“公意”之名,以“伪”公对“真”公,还不样样落空?用现代语表述为,能负起信托责任吗?后果只能是危害百姓。真正的“公”,应起步于确立的“私”,道家认为这是一对辩证关系,没有“私”,也就无所谓“公”;若要建立“公”的社会意识,那就必须首先确立“私”的地位。同孔子所言“巧言令色鲜亦仁”一样,老子进一步认为,世界上许多东西无论做,还是想,都应从反面着手,所谓“正言若反”,所谓“反者道之动”,所谓“信言不美,美言不信”(38)是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再来读老子的“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39)的论断,就能理解其中的深刻含义了。所以说:“复命曰常,知常曰明。”(40)所以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41)是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42)

先秦道家“内圣外王”既立意于各遂其私,各正性命,那么他以何种方式来实现理想呢?对于如此复杂的问题,老子以十分简单的比喻,作了非常形象的回答:“水之德。”老子认为:“上善若水。”(43)所谓“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44)在老子心目中,无数的小民犹如江河源头的涓涓细流,他们都有各自的出发点,都有各自的运作路径与发挥空间,在水向低处流的习惯作用下,他们自由奔涌,在实现自己最大理想时,他们融入了大江大河的更大利益群体中。最低下的地方是大江大海,那便是王者之所在。老子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成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45)庄子所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从水之道,而无私焉。”(46)由此可以看出,先秦道家的“内圣外王”,强调社会单元的权利本原性,于是国家只能是多元利益的集合体,国家机器只能是公众利益的服务机构,能承担社会单元无法承担的社会责任,能承受社会单元无法承受的社会风险。由此形成了道家“内圣外王”国家思想的基本理念:“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主。”(47)在“无为”的低姿态中,“王”成就了自己最大的德业。所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道德经》第七章云:“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我们再回顾《天下篇》中庄子在叙述“内圣外王”内涵时曾说:“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此“一”便指道。对此贯穿始终的“道”,老子以精辟的语言作了理论总结,是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儒、道两家在“内圣外王”主张上展示了各自理路的根本不同。儒家讲善,以“仁政”为号,实行五行的惠民政策,以大同社会为理想。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惠民”还是“仁政”,其结构是封闭的,在高扬甚至嚣张的长官意志下,人民缺乏生活主动性,处于消极的被动状态,长而长之,该民族必然缺乏独立的人格与生命热忱,创造的火焰将渐渐熄灭。而道家,由于直面人性最深处的欲求,在“道法自然”的指导思想下,让最隐秘的力量到阳光下运作,因而成为一个高度开放的系统。在人们彼此坦诚的自我诉求中,形成一个充分多元的社会。恰恰是这一多元的因素,是社会荡决停滞,激发创造动能的良好环境,也是活跃生产力进步的制度平台。人们常说,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殊不知,创新的前置,必须是社会多样性的存在。有差异,才有比较;有切磋,才有交流;有融合,才有更能适应新环境需要的新品种的不断出现。所有这一切,均来源于人文本质的不同差异。它只生长于自由的土壤。尽管耕作艰难重重,庄子仍以极为诗意的文字表述这种生命的礼赞:“余立于宇宙之中,冬日衣皮毛,夏日衣葛稀(换绞丝旁);春耕种,形足以劳动;秋收敛,身足以休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48)以逍遥为志的庄子,宁为野雉,不做笼雀。

“内圣外王”说虽创自庄子,但道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中一路沉寂。宋以后,它成为新儒家高扬的旗帜,其理路一本孔孟之道。如剥离时间因素,将儒、道两家学说主张置于同一起跑线上进行比较研究,文化旨趣显见突出。前此铺陈可以看出,儒、道两家有一基本共同点:无论老庄,还是孔孟,当时都面临“礼崩乐坏”的艰难时世,如何重新规范社会秩序,推出何种“救时之弊”方案,如何面对中国历史上农业、商业、手工业出现的第一次高潮带来的巨大财富分配需要的道德说明,都渴望革命性的理论创新。儒、道两家“内圣外王”学说的提出,正是这一历史背景下的人文产物。

老子、孔子均是一介学者。虽然前者列庙堂,后者储草泽,然均以道德学问立身,与权力无涉。后继的庄子、孟子亦复如是。也就是说,先秦儒、道两家“内圣外王”主张都来自民间,无疑是我国思想文化史上的奇迹,其本身就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出自民间的两种学说主张,都有强烈的“民本”色彩。原始文本的分析比较是一回事,实践角度探讨得失又是一回事。就原始文本比较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儒、道两家的不同实质是认识方法的不同与思想方法的不同。

剖析依然可从“内圣外王”入手。毫无疑问,先秦儒、道都沿用了“圣”、“王”两字的传统概念,并都对其进行了更新改造。基本理论是同一的:“圣”指道德修养范畴;“王”指国家元首。要不要国家元首并无分歧,分歧就集中到了对“圣”的读解与设计上。对“圣”的读解与设计,双方依然秉承了同一个理念:“人文解放”。“人文解放”四字可拆成两个词组:“人文”与“解放”。“人文”方面,儒家的落实点无疑侧重“集体”;道家的立足点明显高扬“个人”。恰恰从辨证的角度,侧重“集体”的儒家并没有给中国带来“集体”的基因,在一两千年的历史实践中,人们看到的只有草根的“群体”,一个高度分散的草根“群体”。也许“集体”一词本为现代词语,后人不能对前现代社会提现代的要求。于是问题就产生了,现代的“集体”从前现代什么“体”演变过来?这明显牵涉到了法制问题。就法制的可能性作比较,儒家的“内圣外王”明显弱于道家的“内圣外王”,因为道家强调个人。

“仁政”的内涵表明这是群体的诉求,但被诉求者并无信托。然而,人类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物质问题只能由物质手段解决。换言之,中华民族提倡了千年的“仁政”口号,至少就今天的立场上看,是没有真实价值的历史陈迹。这一难题,其实孔子孟子已有发现。“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这是孔子就“有道”时代的教诲。那么无道时代呢?孔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49)“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50)“道不行,乘桴浮于海。”(51)换言之,“学而优”的“仕”只能负道义责任。我们不能苛求孔子,这是不公正的。事实上,上述语句已有不恭之处。问题是当今天依然有人将两千年前儒家的“内圣外王”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航标灯时,这样的讨论就被迫进行了。

儒家以“仁政”为底蕴,使其“内圣外王”在人文解放的“民本”程度上受到明显限制。因为施行“仁政”的是“官”,“仁不仁”完全掌握在“官”的手中,于是接受“仁”的主体,在把握“仁”上,完全沦为客体。于是,“民本”如若不在口头,那么“官本”的模样便越来越清晰了。与儒家有别,道家由于将“内圣外王”建筑在“各遂其私”的基础上,无数的小民在“私”的衬托下,依稀有了各自的模样。考诸历史,在老庄、孔孟之世,社会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如血缘组织已被地域组织——书社取代;子产不废乡校之“乡校”,差不多成了乡民“议政”的场所;各国纷纷铸起了“刑鼎”,以明确法治的制度;杨朱提出“损一毫利天下不为”、“悉天下奉一身不取”的口号,已明确包含有群己权界划分的意义。另加当时各国国内均有因土地纠纷而引发的“官司”,财产的流通、货币的等值交换、官方的依法仲裁,都已为最初的“民主”奠定了经济社会的法律基础。因此可以肯定,道家以“私”立足,“各遂其私”的学说主张并非完全空穴来风。历史常常展示这种迹象:并非所有的时间都是有效的。

如何理解先秦儒、道认识方法、思想方法上的不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我们不可能对一项曾经对我国历史发展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学说,仅仅作概念上的分析。一个理论的正确与否,实践的结果更重要。而一旦实践展开,实践的因素无疑便成为第一需要考量的因素。于是问题接踵而至:儒、道两家实践了没有?如实践了,那么他们各自的实践因素占了多少?回答是简明的:道家除西汉初年被形式上采用过外,其余时间基本都被排斥在外。即便在西汉初年,据章太炎的识断,所谓“无为而治”只是表面的无奈,诸帝内心涌动的依然是法家的心机。汉武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开始成为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工具。一旦成为权力的工具,强权之下的斯文徒剩画皮,帝王深心秉持的依然是法家的主张,于滋千年而不衰。支持这一观点的依据简单而有力,即儒家“内圣外王”的学说似乎被尊崇千年,但实际的情况是它始终只存在于人们的理想世界中,它在历史实践的社会统计学上毫无意义。先秦儒家倡导的“内圣外王”学说,基点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化自觉”,其以最广大民众的受惠为目的。但在长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有理由设问:“内圣外王”是最广大民众的实现,还是极个别人的造就?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社会辩证法严峻地告诉我们,当一端极强时,另一端必定极弱。财富分配、权力布施、名誉颁赐、机会把握,莫不如此。于是,在千年帝王无不以“圣躬”自居,说话、政令无不以“圣旨”标榜时,中国最广大民众只能以千年不变的贫贱终其一生。在最深沉的地方,孔子、孟子温润、雅致的品格是消散殆尽的。对这种历史文化现象,学界“外儒内法”的品檄可谓入木三分。也因此,先秦儒、道关于“内圣外王”的学说主张无须对后人两千年的实践结果负责。后人的事,自有后人负其全责。

老庄、孔孟之世,我国传统的世袭贵族领主制渐趋式微,专制政体、民主政体都还未曾诞生。儒、道两家围绕“内圣外王”展开的学说,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客观上都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多种可能。我们今天重新比较研究,目的仅在于继承先贤的人文光辉与思想智慧精华,追寻历史的启迪,走出“圣人”时代。当中世纪“子民”的身影渐渐远去,全社会成员都能因普通平凡而自信,都能以世俗的目光彼此打量与平等相处时,现代文明的曙光才能真正穿透重重中世纪的黑暗迷雾,照亮中国人前进的道路——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公民社会的建立。

注释:

①②《张舜徽集·周秦道论发微·史学三书平议》,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1页。

③钱穆:《中国思想通俗讲话·湖上闲思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27页。

④顾颉刚:《“圣”“贤”观念和字义的演变》,见《释中国》,第712页。

⑤见《广韵》四十五劲“圣”字引。

⑥⑦《尚书·康诰》。

⑧《尚书·泰誓中》。

⑨《大学》。

⑩《礼记·礼运》。

(11)顾颉刚:《“圣”“贤”观念和字义的演变》,见《释中国》,第721页。

(12)《孟子·滕文公下》。

(13)《论语·卫灵公》。

(14)《论语·泰伯》。

(15)(17)《张舜徽集·周秦道论发微·史学三书平议》,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1—62页。

(16)傅佩荣:《读解庄子》,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89页。

(18)《道德经》第19章。

(19)《道德经》第18章。

(20)《庄子·马蹄》。

(21)《庄子·徐无鬼》。

(22)《道德经》第77章。

(23)《庄子·月去箧》。

(24)《道德经》第25章。

(25)《道德经》第62章。

(26)《道德经》第2章。

(27)《庄子·天地》。

(28)《庄子·月去箧》。

(29)《庄子·德充符》。

(30)《庄子·渔夫》。

(31)《庄子·知北游》。

(32)《庄子·刻意》。

(33)《庄子·列御寇》。

(34)《庄子·徐无鬼》。

(35)《道德经》第2章。

(36)《道德经》第57章。

(37)《庄子·让王》。

(38)《道德经》第81章。

(39)《道德经》第16章。

(40)《道德经》第16章。

(41)《道德经》第49章。

(42)《道德经》第81章。

(43)《道德经》第8章。

(44)《道德经》第32章。

(45)《道德经》第66章。

(46)《庄子·达生》。

(47)《道德经》第78章。

(48)《庄子·让王》。

(49)《论语·泰伯》。

(50)《论语·卫灵公》。

(51)《论语·公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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