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大利亚论文,主义论文,政策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61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6)04-0176-07 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当今澳大利亚政府所奉行的一项重大基本国策。战后澳大利亚社会发展的需求导致新一轮的移民持续涌入,进而形成了族群认同与多种民族共处的社会现实。因此,尽管澳大利亚的民族构成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相伴于“白澳”意识的衰落,多元文化社会的形成逐步成为战后澳大利亚社会变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与之相适应的则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白澳政策”被废止后逐渐成为处置移民与族群等问题的基本国策。 作为一种新的学术观点,“文化多元性”的概念隐约出现于20世纪初。“二战”结束后,它则因国际性移民潮的涌动而被频繁提及,但凡在解析或比喻不同族群及多种文化之间关系时,“拼盘”“炖锅”比“熔炉”更容易令人接受。“多元文化主义”一词的明确提出初见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中,由此引起人们的关注;1965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多元文化主义”的理念得以运用与彰显;1971年,为解决内部族群之间的矛盾,加拿大政府率先实践,推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这一切对于澳大利亚产生了启示与垂范作用。 “二战”结束后,澳大利亚人口快速增长,1947年战后第一次人口统计数为757.94万人,而1991年的人口统计数已达1684.95万人。有数据显示,1947-1966年间的增长率为51.8%,1966-1986年间为35.6%,1986-1991年间为8%。与以往人口增加相同的是,这期间的人口增长仍与移民的进入密切相关,有500多万移民移居澳洲,并成为永久居民。另从澳大利亚人的出生地的数据变化也可一目了然:1947年,90.2%的澳洲居民的出生地为澳洲;而1966年的该比例为81.8%,1986年为77.6%。[1]43,46又有数据表明,“在1947-1979年初,移民贡献了人口增长的59%,人口增长一多半是由移民构成”[2]65。但是,与以往不同的则是移民的来源逐渐不再局限于英国以及西欧,而是世界各地。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983年6月30日,在澳大利亚的总人口中,78.8%出生澳大利亚,15.4%出生于欧洲,2.9%出生于亚洲,2.9%出生于世界其他地区。[3]1942002年3月,一位菲律宾女信息技师成为来澳的第600万名移民。[4]1 大量移民,尤其是有色人种移民的纷至沓来,使多元化文化发展成为战后澳大利亚社会最显著的变化,即澳大利亚社会出现了以族群认同为基础的多种民族并存与共处,进而在社会与文化等方面产生连锁性演变。过去,拥有纯正的盎格鲁—凯尔特血统令“老澳大利亚人”引以为豪,这是“白澳”意识的温床与“白澳政策”的支柱。然而,移民的大量进入则使情况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表现为在澳大利亚,尽管“老澳大利亚人”的人口仍居多数,但在人口比重中,其所占比例则在逐渐下降。1947年,他们曾占澳大利亚人口的99.5%,经过大规模移民计划,这一比例到1988年下降到74.55%。[1]69 到20世纪中后期,多民族性在澳大利亚愈加明显地显现,“国民来自120多个国家……讲90多种语言”[5]208,20世纪60年代,在社会上,发行有大约70多种语言的报纸和20多种语言的期刊。[6]75以宗教信仰为例,澳大利亚长期以来是基督教国家,大部分人信仰新教,少部分信仰天主教;而在战后,不同来源的移民的到来不仅使基督教内部派别多样化,以致出现了新教徒相对减少,而天主教徒增加,东正教及其他教派的信徒也有增无减,而且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的信众也相继大批落户澳大利亚。[7]193-198这表明,对于澳大利亚社会,多元文化现象不仅是不可避免,而且是大势所趋。“老澳大利亚人”对“新邻居”的态度也悄然发生变化,逐渐不再是不屑一顾,嗤之以鼻,而是在固守“澳大利亚生活方式”的同时,对外来习俗表现出饶有兴趣。久而久之,人们自然而然地从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了多元文化中蕴藏的价值。 到20世纪60-70年代,澳大利亚已经成为一个多民族社会,并在文化与习俗认同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族群分布。从语言上看,以1976年为例,说意大利语的有444672人,希腊语262177人,德语170644人,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142407人,法语64851人,荷兰语64768人,波兰语62945人,阿拉伯语52184人,西班牙语48343人,马耳他语45933人。到1988年,澳大利亚大概有66个种族。[8]527根据2001年人口普查统计,澳大利亚人使用200多种语言,社会上拥有175种交际语言。[2]93“来自四五十个国家的移民组成了”澳大利亚的第7大城市——伍伦贡。它是英联邦国家里最大的炼钢厂所在地,“在炼钢厂里移民占到了50%”。[6]41 “大多数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比较低下的移民都把被社会接受、语言尚算流利和经济上的小康水平看作是到澳大利亚之后自我调节的成功。”[9]121而这种“自我调节的成功”表现得并非是澳大利亚政府既定的同化政策所指望的那样,即“我们特别要求移民第一代基本上成为澳大利亚人,第二代完全成为澳大利亚人”[9]121,而是出现了一个多元文化社会,即移民以及后代在思维、生活等方面表现出多元现象,既拥有作为澳大利亚人所共有的意识与品质,又保持着原有民族的观念与习俗。 然而,相对于社会的变迁与发展,社会意识的变化与管理政策的调整则有着相当的滞后性。在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虽然社会上的种族主义气息在逐渐消散,但是,澳大利亚政府对外来移民仍固守着旨在维护单一文化与单一民族的同化主义政策,以至“‘同化’成为战后初期澳大利亚用以描述移民安置政策和处理文化多样政策的官方术语”。为了使“新来的移民必须在观点和生活方式上迅速成为澳大利亚人”,1949-1950年,移民部移民计划的指导性原则是“在移民结构中,英国移民应尽可能地占多数,同时,新移民应该能够融入澳大利亚社会和适应澳大利亚的生活方式”[10]40。20世纪60年代末,移民部部长比尔·斯内登声称:“如果移民意味着在澳大利亚社会里有多种文化活动,那么,这不是我们要的那种澳大利亚。我非常坚定地认为,我们应该有一种单一的文化,每一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相互理解,有共同的愿望。我们不要多元文化。”[6]117政府在各地一度设立了6个移民中心和26个接待站,旨在“要求移民以加倍快捷的速度‘成为澳大利亚人’……英国和关于澳大利亚风俗习惯的课程铺天盖地压到新来的人的头上”[6]74。尽管如此,同化政策的收效愈加微小,越发捉襟见肘。例如,族际通婚曾被认为是“同化”移民的良策,“澳大利亚人不希望他们的国家变成永久性的少数民族的大杂烩,而最好的同化是在床上实现的”。但这样的婚姻“相当一部分以离婚而告终”。[6]77,[2]128 20世纪60-70年代,面对有增无减的移民,实为“白澳政策”的同化政策显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它非但没有能够将异域文化拒于国门之外,无力造就一个单一文化的澳大利亚,反而制造出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抱怨与抨击。比如,新移民因语言隔膜和文化歧视等问题而往往沦为社会的下层,水果蔬菜零售、流水线作业等职业因收入偏低和保障缺失而被打上移民工种标签,族群性因此成为社会地位低下的代名词。[11]207-211移民们视同化政策为种族歧视,希望自己的民族文化取得应有的尊重与社会地位。 “20世纪60年代末,澳大利亚的同化政策彻底失败了。连来自一个国家,操共同语言的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都没有同化为一体……何况战后又来了许多新的移民呢。”[12]160社会现实早已证明:“澳大利亚的移民……显示出文化特性的连续性可被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并得到保存,尽管它们遭遇到社会与宗教上的歧视以及经济上的压制。”[1]176-177人们不仅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移民的社会贡献,而且也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修改‘同化’理论……应该是个好主意”[3]77。于是,在“白澳意识”退却的同时,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在澳大利亚社会意识中得以显现,加之美国和南非的民权运动的方兴未艾,使得这思潮呈不断发展趋势。20世纪60年代末,墨尔本的工党支持者率先积极地提倡多元文化主义,接着,其他州的主要城市纷纷响应与效仿。 以往,澳大利亚人以成功地在亚太地区创造了一个起源于英国的“白色”现代社会为荣耀,并竭力防止这样的成功被周围的异族文化所取代;而现在,则是有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人认为应该把澳大利亚建成一个拥有多元文化的国家,澳大利亚民族也应是一个多样文化的混合体,澳大利亚社会将因此而成为“无人种、肤色或国籍之歧视”的“幸运之邦”。作为一种因社会的多元化演进而生成的社会思潮,多元文化主义逐渐从社会的边缘观念发展为社会的核心理念。持这种理念的人确信,由于澳大利亚已不再是文化单一的社会,因此,多元文化主义是澳大利亚社会的最佳选择,这对于维持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有促进作用。他们对多元文化主义的解析大致内容为,澳大利亚在承认和接纳移民时,必须承认和接纳所有能够调节这个社会的各种因素,尤其突出的是移民带来的文化;外来的移民也必须承认和接受澳大利亚社会的生活方式,如法律、制度、语言等;澳大利亚应允许移民及其后代保留他们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起初,多元文化主义被认为仅是针对移民的,而与“老澳大利亚人”无关,但人们逐渐意识到它适用于所有定居于澳大利亚的人。换言之,无论来自何方,所有澳大利亚人都有自由选择信仰和生活方式的权利。随着多元文化主义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该词因使用率递增而渐渐成为常用术语,并又被添加了前缀“澳大利亚”,以示其因具有自身的特有属性而已非舶来品。澳大利亚政府对“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一词进行了法律界定:“在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是承认并颂扬澳大利亚文化多元性的一个术语,它承认并尊重澳大利亚人民的所有权利,如享有文化遗产权及澳大利亚的基础设施和民主价值观,它也是制定其他战略和政策的指导思想;它使国家的管理者更加敏感地理解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具有多元文化的权利、义务和需求,在社会不断促进不同文化群体间的和谐发展,有效利用文化多元性带给全体澳大利亚人民的益处。”[13]40 如同过去“白澳”意识导致“白澳政策”的产生一样,多元文化主义导致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生成。曾任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事务办公室主任的P.旺格汉写道:“多元文化主义是一个描绘现代澳大利亚社会文化和民族多元性的术语,作为一项国策,它指应付这种多样性的措施,它是把个人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从这个角度来管理文化多样性所产生的后果。”[14]127其实,澳大利亚政府在最初决意推行新移民政策时就已经为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埋下了伏笔[15]108-112,尽管当事者们并未意识到,甚至他们本人还固守着“白澳”意识和“白澳政策”。移民部的第一任部长A.卡尔韦尔即为这样的典型人物。他是一个地道的种族主义者,“两个姓王的抵不过一个白种人”的说法便是出自于他的口中。[16]481他是旨在致力于“我们的首要的任务是使母亲荣耀”而呼吁“为我们在生产和建设方面提供更多的新鲜血液,共同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17]35然而,正是从执行新移民政策开始,包含着多种文化的“新鲜血液”源源而来,进而在社会上形成了“共同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的共识与局面。这样的结果有悖卡尔韦尔们的初衷与预料,卡尔韦尔在临终前朦胧地意识到“一个同族和多种族相结合的澳大利亚是不可能的。澳大利亚必须两者居其一,而不可能两者兼备”。[18]56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自然而然地逐渐取代了同化政策。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提出初见于1972年大选,工党领袖E.G.惠特拉姆不仅在竞选阶段就提出了尊重移民地位的主张,而且在年底当选联邦总理后更是强调了这一主张[1]96,因此,惠特拉姆政府时期被认为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萌生阶段。1973年,在出访加拿大后,移民部部长格拉斯比发表了题为《一个为了未来的多元文化社会》的演讲,主张把多元文化主义作为未来政府处置移民安置和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的基础。这是“多元文化”一词首次正式出现在政府的政策声明中。[19]24511月,联邦政府效仿加拿大等国,“正式采纳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其通俗的解释就是允许各民族保留自己的文化、语言、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12]1601973年的《澳大利亚公民权法案》与1975年的《反种族主义歧视法案》均以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歧视为内容,为多元文化社会奠定了法律基础。1975年10月,当《反种族主义歧视法案》提交联邦议会表决时,惠特拉姆说道:“新的法案坚决将下述原则定为法律,即澳大利亚事实上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20]114 被形容为“像一头雄狮走上政坛”的惠特拉姆政府在施政过程中一向遭遇反对党的激烈抨击,但就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则出现了朝野基本一致的例外现象。在惠特拉姆政府考虑把多元文化主义作为澳大利亚移民安置和福利政策的基础时,反对党领袖J.费雷泽则对相关的方案与措施也表示赞同。1974年3月20日,弗雷泽成为在联邦议会中使用“多元文化社会”术语的第一人。[8]5301975年,在墨尔本和悉尼,出现了声势浩大的族群社团运动。6月,新南威尔士的族群社团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大会,很多有影响的族群领袖们都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惠特拉姆和费雷泽也都参加了这个大会。 在这一时期,移民部不断扩大与加强为移民服务的范围与力度,其中一例就是多语种广播电台的开设。从1975年起,除了设立并完善电话翻译系统外,多语种电台相继创办,如位于悉尼的“澳大利亚民族广播电台(2EA)”和位于墨尔本的“澳大利亚民族广播电台(3EA)”等。①不过,当时“澳大利亚广播管理委员会通过法律规定保证英语在播音中的绝对地位,规定其他语言的播音时间(包括广告)不能超过总播音时间的2.5%,而且必须附有英文翻译”[1]26。 这年年底,自由党和国家党联盟在选举中获胜,弗雷泽出任联邦总理。他大张旗鼓地将多元文化主义概念引入政府政策,并确立了多元文化主义最初的基本原则:社会的和谐、平等与文化认同。基于这些原则,“澳大利亚建设的方向不是单一性,而是统一性;不是相似体,而是复合体;不是熔炉,而是共享着同一政治与体制结构的不同人们的自愿结合”[1]105。在他任期内,移民部被重新设置,增加了族群事务业务,更名为“移民与族群事务部”。弗雷泽政府还设立了一系列的咨询理事会,如1976年建立的澳大利亚人口与移民理事会、澳大利亚族群事务理事会以及1979年成立的澳大利亚难民咨询理事会。1981年,这三个委员会合并成澳大利亚人口与族群事务理事会。 1977年8月,弗雷泽政府宣布,建立一个由墨尔本律师F.盖勃利领衔的检查委员会,负责对现行移民计划与服务进行检查。次年4月,弗雷泽向联邦议会提交了检查报告,即《盖勃利报告》,确定将多元文化主义确认为未来移民政策的基本概念。该报告就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执行提出了4条指导方针:1.所有社会成员必须能够享有完全的平等机会,必须能够平等参与或享受相关计划及服务;2.每个人都应该能够保持自己的文化不受歧视,免予损害,并被鼓励理解和接受别人的文化;3.移民的需求原则上应通过面向全体公众的社会服务予以满足,但尚需以具有针对性的计划来确保他们能够公平地享有相关服务,并平等地参与其中;4.旨在使移民能尽快自立和自助,服务的设计与运作应该与他们充分磋商。[8]532 此后,澳大利亚政府的族群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福利机构不断增多,财政拨款持续增长。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与举措都是推动新来的移民能够获得社会平等与参与。族群团体因此而得到了更多的资助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机遇,它们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逐渐上升。1982年,为了使人们更加明确地了解多元文化主义的含义,澳大利亚人口与族群事务理事会出版了一份名为《为所有澳大利亚人的多元文化主义》的报告,该报告对多元文化再次明晰为4个原则:1.社会和谐;2.尊重文化认同与文化差异;3.机会平等,所有澳大利亚人都有平等进入社会的机会;4.对澳大利亚社会承担平等的责任和参与。[14]124 1983年3月,工党领袖B.霍克执政。这届政府明确表示将致力于推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立志为建设一个多元文化的新澳大利亚而奋斗”。1986年,在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多元文化的概念被明确写进大会的决议中。工党宣布:“承认澳大利亚社会目前存在着多元文化和多种生活方式这一事实,尤其是土著人和少数民族社区。”[14]124,[20]115-116接着,霍克政府任命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J.雅普博士主持对移民与相关计划和服务进行检查,其目的与做法是针对《盖勃利报告》的执行情况,修正、充实与完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 同年,雅普在提交的检查报告中提出了新的思路与举措。他认为,除了继续寻求为文化各异的少数族群提供基本资源和服务支持这一战略之外,政府还应该刺激制度变化,促进良好的族群社区关系。他提出的要点可概括为:1.作为澳大利亚共同体的所有成员,每个人都应该具有参与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的公平机会;2.都应该公平地使用政府代表共同体所管理的资源,并享有公平的份额;3.都应该有机会参与并影响政府政策、计划与服务的设计及运作;4.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有权享受自己的文化,并尊重他人享受他们自己的文化、宗教和语言。[21]132-144如果说以前的理念与政策侧重于机会公平的话,那么,该报告则将此提升到了“公平的伙伴关系”。[8]535在澳大利亚文化传统中,“伙伴关系”则是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22]81-82,可见多元文化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澳大利亚本土化之一斑。 因此,可以说1986年是标志着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开始发生较大变化的一年,即从以前的创造面向移民族群的平等机会及平等参与转变为强调面向所有澳大利亚人的制度公平。罗伯特·休斯在《牢骚文化》一书中对多元文化主义阐释道:“多元文化论主张不同血统的民族和平共处,学会读懂其他民族的形象特征,他们能够跨越种族、语言、性别和年龄,做到没有偏见,不抱幻想。”工党领袖P.基廷就此写道:“我完全拥护它所代表的意思。”[23]246-247 1989年,霍克政府发布了题为《一个多元文化的澳大利亚的国家议程》的文件,明确说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对澳大利亚文化多样性现实的一种必要应对,并考虑到澳大利亚社会对移民忠诚度的担忧疑惑,规定多元文化主义原则在包括“三种权利”的同时还包括“三项义务”。“三种权利”是:1.文化身份认同的权利,所有澳大利亚人有权利在审慎规定的范围内表达和分享个人的文化传统,包括其语言和宗教;2.社会公正的权利,所有澳大利亚人都有权利享有待遇与机会平等,摒弃种族、文化、宗教、语言、性别或出生地的屏障;3.经济效率的权利,要有效地维持、开发和利用所有澳大利亚人的技术和才能,不管其背景如何。“三项义务”包括:1.具有高于一切的、统一的、对澳大利亚的承诺,首先最重要的是对澳大利亚的利益和未来的承诺;2.接受澳大利亚社会的基本结构与原则——宪法与法制,容忍与平等,议会民主,言论和宗教自由,英语作为国家语言与性别平等;3.作为一种相互责任,一个人表达自己的文化与信仰的权利也包含着接受他人有权利表达他们的观点价值。[8]536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多元文化主义被确立为澳大利亚政府处理族群和文化多样性问题的政策原则,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业已形成。 综合澳大利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以及官方报告,霍克政府给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确定了明确的概念,勾勒和归纳出该政策的原则组成、涵盖范围与主要内容。对此,澳大利亚多元文化基金会主席格鲍爵士的概括则显得言简意赅:第一,澳大利亚公民要把澳大利亚的利益和前途置于首位,遵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第二,每个人在表达自己独有文化及信仰时,必须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和文化;第三,在法律、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使每个人享有同等的机会;第四,充分利用多元文化资源,尽量发挥每个人的长处。[14]127 在基廷政府时期(1991-1996年),多元文化主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也愈加成熟与稳健。1995年,基廷说道:“澳大利亚政府继续说明:所有澳大利亚人都有表达各自文化遗产的权利和享有平等待遇和机遇的权利。但是政府同时说明,所有把澳大利亚视作自己家园的人必须首先忠实于澳大利亚,宽容是我们倡导多元文化的基础,必须看作是澳大利亚民主的普遍原则,而且必须普遍执行。”[23]2471996年,在离任时,他颇为自得地看到:“我的七万选民中有两万黎巴嫩血统,有穆斯林,也有基督徒。有一万八千人来自越南。其余选民有各种各样欧洲和亚洲的背景。这就是澳大利亚发展中的社会结构。”他大为感慨:“与我童年时期同一地区的盎格鲁—凯尔特单一文化相比,我更喜欢这一变化。此外,这一变化的产生过程中并为未引起多少紧张氛围或社会动荡。”[23]246 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不断修正、调整、充实与完善。2010年,刚组建的吉拉德政府出台了名为《澳大利亚的人民》的报告,阐释了新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确认“多元文化主义是澳大利亚国家利益,代表公平与包容,加强对文化宗教和语言多样性的尊重与支持”。报告提出了该政策的四个原则:颂扬和珍重多样性,保持社会凝聚力,传播澳大利亚多样性的益处,处理不宽容和歧视问题;宣布了若干新的创制,其中包括设立一个独立的咨询机构——多元文化理事会,用于消除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加强参与平等服务等。[8]541-542 在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与其民主制度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民主制度保证了公民的自由和他们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这是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得以形成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必备条件;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则通过倡导公民职责、文化尊重、社会公平等,从而大大促进、丰富和完善了民主制度的建设。可以说,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法律与制度保障,已经使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彰显,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进而使它成为了一种稳定与成熟的原则与有效而规范的制度。 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澳大利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始终饱受质疑与指责,甚至遭遇遏制。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澳大利亚政府一方面要持续性地完善和发展这一既定国策,另一方面还要与反多元文化主义的势力与思潮周旋。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国民经济持续不景气、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等社会因素,越来越多的白种人,特别是“老澳大利亚人”迁怒于移民,尤其是亚裔移民,于是,土著和亚裔移民成为反多元文化主义势力的攻击对象。1983年3月11日,澳大利亚外交部部长W.海登对媒体声称:澳大利亚“不会就这样变成一个多元文化社会”[3]195。许多白人学者以“一切为了澳大利亚”为由,著书立说,反对输入亚洲移民和多元文化主义,影响很大。自1996年以来,奥克斯利区无党派议员保琳·汉森竭力反对移民与多元文化,认为澳大利亚正被亚裔移民淹没,澳大利亚人必须醒来。1997年4月,她宣布建立单一民族党,提出“团结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面旗帜之下”的口号。最强劲的反对势力当属来自自由党领袖J.W.霍华德。1988年6月,他打破之前两党在多元文化主义问题上的一致,反对继续使用多元文化主义的概念,强调“一个澳大利亚”,即要求所有的澳大利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以超越对世界任何地方其他价值体系的忠诚来忠于澳大利亚和澳大利亚的制度、价值与传统。[4]1061996年大选获胜后,他所采取的诸多措施导致多元文化主义政策面临弱化与挫折,撤销了若干与多元文化事务有关的机构,增加了移民申请的收费等。 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霍华德政府提出要对以往的相关政策进行重新审视,并相继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把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定位成增进少数族群移民的团结,特别针对穆斯林,而不是面向所有澳大利亚人。然而,“反对文化多元化的人必定要面对的根本问题是:21世纪初,几乎无法想象澳大利亚只有单一文化,更不用考虑如何推行这一文化”[23]247。其间,在野的工党一直呼吁支持多元文化主义。 2007年,工党在大选中获胜,当选联邦总理的陆克文立即宣布对“和谐生活计划”等多元文化举措进行检查,重新倡导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原则,强调面向所有澳大利亚人的多样性、包容性、多元文化和社会凝聚力。对此,社会反响良好。可见,虽然多元文化主义意识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已经浸润到澳大利亚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不可能那么简单地就予以否定或推翻的,但是,它们尚未达到理想的境界,仍未被所有澳大利亚人自觉地接受。 放眼世界,在推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方面,澳大利亚属后来者,但有“后来者居上”之势。因种族冲突,尤其是恐怖主义的影响,欧美各国普遍热议多元文化主义的成败。2011年2月5日,英国首相D.卡梅伦坦言,多元文化主义在英国是失败的,表示英国将不再奉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然而,澳大利亚政府认为澳大利亚社会之所以显得和平稳定是得益于奉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联邦总理吉拉德的发言人在2月8日表示,总理强调支持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并不相信这种政策会在澳大利亚失败。澳大利亚联邦移民部部长鲍文表示,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催生恐怖主义的观点在一些国家很流行,但多元文化主义在澳大利亚行之有效,是社会自由的表现和标志。他强调,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政策是要加强社会的凝聚力,重视发展多元文化。[8]545 移植而来的多元文化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澳大利亚完成了本土化过程,进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种借鉴与范例。其表现为澳大利亚并没有简单效仿和直接照搬,而是结合自身社会的实际情况,运用移植而来的理念与政策来解决澳大利亚的社会问题,使之适用于澳大利亚,进而形成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进一步而言,在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的出现并非是对原本作为主流文化传统的西方文化的取代,澳大利亚依然是一个以西方文化为主流文化传统的年轻国家,而在“白澳”意识衰落与“白澳政策”被废弃后,各种外来文化不再被排斥或被践踏,而是被接纳与被尊重,并与主流文化传统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而出现了多种文化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局面。 注释: ①它们是1978年建立的澳大利亚特别广播服务公司(SBS)的前身。澳大利亚多元文化政策的形成_多元文化论文
澳大利亚多元文化政策的形成_多元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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