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产业的保护措施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保护措施论文,启示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入关”对于我国来说是大势所趋之事。但,“入关”后外国商品和资本不可避免地将对我国的产业和市场造成强烈的冲击。如何加强对本国产业和市场的保护,对我国“入关”后的经济是命运攸关的大问题,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日本市场保护的形成及特点
日本市场保护起源于对产业的保护。但不是普遍保护,而是有选择的。战后,日本为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一些“幼稚产业”在发展初期实行严格的保护,待其在生产成本、技术结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发展成熟,具备一定国际竞争能力后,再放弃保护。日本国内市场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
1.连续性。几十年来,日本政府采取慎重态度,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决不向外国开放未成熟产业。正是这种政策的连续性,才能使其强烈的保护性根植在社会各阶层之中,成为社会经济结构封闭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应变性。日本政府在市场保护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变换保护手法以适应新的形势。
3.选择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时期选择不同产业进行保护。
4.隐蔽性。由政府强制规定,但更多的是消费者、制造商和销售商的习惯和文化长期形成的非关税壁垒,是更令外国商人和投资者头痛的无形障碍。
二、政府的产业保护措施
日本的市场保护主要是为了发展新兴产业和成长产业。因此,市场的宏观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产业保护。
1.通过制定中长期计划,选择和确定需要保护的成长产业和新兴产业。在经济恢复时期,日本政府推行了产业合理化政策,重点发展造船、煤炭、钢铁等基础工业。70~80年代进入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时期,提出“技术立国”的口号,集中力量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工程、航天等先进技术为内容的新兴产业。1986年又提出“面向21世纪产业社会长期设想”。正是上述计划和设想,使其产业结构逐渐高级化,为国内市场保护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2.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设置贸易障碍,保护和扶植国内产业和市场。这包括以下两个内容:①关税保护。例如,50年代前半期,日本为了保护刚刚起步的汽车工业,一直对外国汽车征收高额关税。小轿车税率高达40%,1954年政府规定进口汽车只能用于出租车或新闻业务车,三年内禁止倒卖。②实行非关税壁垒,保护国内市场。日本的非关税壁垒繁多,其中许多是政府设置的。政府还通过对其进口商品的质量、卫生、环境要求等特有的标准,限制外国商品进入日本市场。
3.实行国内新兴产业和成长产业优惠政策。首先,向重点产业提供长期低利优惠代款,实行“资金倾斜”。其次,实行税收优惠和特别折旧制度,加速企业的资本积累。另外,实行进口补助金制度,尤其对新兴产业更是提供大量的进口补助金。规定凡进口新机械的企业,其进口价格的50%由政府支付,同时对国内生产类似机械的企业,同样给予相当于生产成本50%的补助金。从而削弱了进口商品的竞争力,扶持了本国企业的发展。
4.扶植政策的法制化。为了扶植国内新兴产业和成长产业,日本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发展的具体法规,产业政策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了政策的贯彻执行。如,1950年的《外资法》,1956年的《振兴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1971年的《振兴特定电子工业及特定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等。这些法规具有突出重点,注重连续性、灵活性、时效性的特点。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规的实施往往与有关的“补助金”制度,条件优惠的特别贷款以及特别折旧制度等直接挂钧,所以企业非常乐于接受,促进了新兴产业和成长产业的发展。
三、日本企业的自我保护
说到日本的企业,就必须涉及到企业的系列化,它是以大银行为核心,以综合商社为事业开拓者,形成以环状持股式相互持股为重要资金来源,以众多中小企业为依托的产、供、销一条龙的大型企业集团。这是日本产业组织的特有形式。
1.日本企业系列化的特点
第一,内部融资比率高。其融资渠道有两条。一是系列银行的系列贷款。日本的大银行往往作为系列化集团的成员,购买系列企业的股票,成为各企业最大的股东之一。这些银行对系列企业实行所谓系列贷款,并给予优惠待遇。二是系列企业间相互持股,由于有限银行作为系列化集团的大股东,日本企业的法人持股比重很大,这就为系列企业间的内部融资提供了保障。如三菱集团,其前20家大股东间的相互持股率平均为26.89%。这种由各大企业间相互持股以及银行的系列贷款形成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依存的环状持股关系,增强了日本企业资本结构的稳定性。
第二,以金融机构为核心。金融机构不仅是系列化集团的最大股东之一,还是系列化集团的核心。以六大企业集团为例,每个集团中均包含数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并以其中心银行的名称命名。事实上无论是六大企业集团或是独立系企业集团,其背后都以大银行为依托。如丰田汽车公司其前10家最大的股东中,有9家为金融保险机构,持股率为31.5%。金融机构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往往对贷款企业实行监督,向经营不善者派出管理班子。加强对该企业的经营支配权。它使日本的企业系列化形成了一个以大银行为核心的完整企业系列化集团。
第三,垄断性与竞争性强。以六大企业集团为例,其系列企业数只占全产业公司总数的不到0.1%,从业人员仅为全产业从业总数的4.05%,但总资产一直占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1/4左右。实际上,日本的六大企业集团以及为数不多的独立系企业集团操纵着日本的经济命脉。这就使日本的生产及市场既具有寡头垄断性,又具有寡头竞争性。在日本没有哪个大公司能够牢固地确立自己的地位。明治维新以来,日本最大的100家大公司的构成始终按照固定的比率变化,每10年有20家公司消失,只有1/3的公司能维持30年的大公司地位。由于非价格竞争激烈,迫使大企业为断引进、开发和改进技术,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扩大产品的差别化程度以及提高效率以争取客户。
第四,排他性(封闭性)强。系列化集团是一个拥有长期持续交易关系的企业群体,其本身就有明显的排他性。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87年的调查,有持续交易的企业占全企业的98%。维持这种交易的原因主要有六点:质量、成本、交货期,产品开发力,管理、长期信赖关系。在被询问的外国企业中,20%的企业认为日本企业在质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过于严格,10%的企业认为流通渠道复杂,交易惯例、人际关系、企业系列化集团的存在以及流通系列化,阻碍着外国企业打入日本市场。企业系列化集团的排他性还表现在企业兼并与收买方面。倘若某企业濒临倒闭其所属系列企业便会携手相助。或由其他系列化集团收买之,外国企业很难染指。
2.企业系列化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日本的企业系列化集团通过系列关系把金融机构,综合商社以及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纳入自己的轨道,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这就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资本主义──网络式资本主义。网络化的意义在于:
(1)为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奠定了基础。在这个网络中,企业与政府间的广泛联系,使政府得以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日本产业结构的不断适时调整,不断向高级化发展,便是政府产业政策与企业通力合作的结果。
(2)促进了日本经济的稳定发展。在这个网络中,企业与企业间的关系最为重要。它通过长期持续交易关系,以情报技术交流为杠杆,消除了买卖双方因信息的非对称性而产生的“市场失败”。这不仅节约了大量的交易费用,而且使企业得以对变化多端的市场迅速做出反应,以便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扩大新产品的开发。大企业把众多中小企业纳入自己的系列,实现了从原材料供应,零配件生产,组装销售一条龙,结成了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缓和了日本产业结构“二重性”的尖锐矛盾。它不但促进了中小企业的技术革新和生产专业化,而且保证了中小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另外,它也使大企业得以实现终身雇佣制和岗位培训制,实行目标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竞争力。在危机到来时,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依托,把过剩的劳动力疏散下去,迫使中小企业降低价格,增加库存以渡难关。
(3)增强了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在这个网络中,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密切,使企业得以顺利获得银行的优惠贷款。以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增强对外界冲击的应付能力,提高超前意识。使大中小企业形成共同利益,同呼吸共命运,不仅提高了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还设置了外国资本和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障碍,形成了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的复杂的自我保护网。
四、对我们的启示
目前,我国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市场经济,也积极努力重新恢复在“GATT”中的地位,以加入到世界经济发展循环中去。但鉴于目前中国自身产业的发展状况,必须在入关前加强保护,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片面地认为一入关就会带来资金和收益。实际上入关后更多的是对本国原有产业的冲击。因此,政府在这方面应做的是从各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保护。发展本国产业的计划,来继续保护和扶植本国原有的国营企业和有发展的中小企业。这里,关键在于使政策法制化,加强立法工作,严格执法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充分发挥国家机器的职能。这远比引进几十亿资金,几项先进技术所带来的收益大得多。这是国家为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国产品的冲击而创造的大环境。但是,最根本的还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其保护也是企业对自身的保护。例如,目前我们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其机制、实施方法、各方面管理等都很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摸索经验和各项法令的出台。股份制须进一步发展,以实现企业间相互持股制,减少国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增强“一致对外”的抵制力,形成相互保护的“命运共同体”。同时在不断发展中,实行企业的“系列化”,将大量的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轨道,在互补、互利的基础上,增强抵御外国资本和产品的能力。大企业可以利用中小企业的低工资。降低成本,分散管理和风险,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技术改造,在实现现代化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同时必须不断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这是在根本上保护国内市场。但,法律也好,管理也好,关键还是在于人的素质。人是社会的基础。例如,对于居民消费意识的培养,是产业保护成败的基础。这在我国的表现尤为突出。针对这一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一种时尚。这对我国经济的腾飞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因此树立“爱国的群体自我意识”应成为我国国民的一种新的思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