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炼共识,昭示理念,推进合作共享——我们理解的《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论文,信息资源论文,共识论文,宣言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学图书馆学报》2005年第6期刊登了《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在图书馆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大学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约请我们谈谈《宣言》的产生背景、意义,对《宣言》作进一步的解读。借此机会,我们愿将《宣言》产生的情况和我们对《宣言》的理解写出来,与学界业界同仁进行探讨。
1 《宣言》的产生
信息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和社会重要的战略资源,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图书馆是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基地,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数字环境也给当今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带来严峻的挑战,数字时代图书馆合作与服务创新问题日益成为图书馆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自2003年以来,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在武汉大学、教育部、文化部和有关国际组织支持下,每年举办一届面向中国西部和其他欠发达地区的图书馆员的高级研究班,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2005年夏天,来自甘肃、内蒙古、贵州、云南、广西、新疆、四川、陕西、山西、安徽、湖南、湖北等中西部地区图书馆的101名专业人员接受了培训。为了让研究班的学员能够更直接地获取国内外最新的学术信息,也为了使这一活动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我们同时举办了“数字时代图书馆合作与服务创新”国际研讨会,作为会中会的“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同时举行。应邀参加“论坛”的有国内50多所不同类型的大学(有“985”大学、“211”大学,也有地方院校)的图书馆馆长。“论坛”的主题就确定为“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在研讨会上,来自美国、加拿大、国内高校图书馆,以及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众多教授和学者踊跃发言。主旨报告发言者包括教育部社政司何健处长、美国威斯康辛大学Milwaukee分校信息研究学院副院长Thomas D.Walker教授、美国加州数字图书馆项目高级主管Shirley Leung女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图书馆馆长Peter Zhou教授、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戴龙基教授、北京交通大学图书馆馆长萨殊利教授、北大图书馆副馆长肖珑教授、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张晓林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图书馆技术服务部的Jing Liu女士、武汉大学图书馆馆长燕今伟教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马费成教授、陈传夫教授、王子舟教授、肖希明教授、黄如花教授、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教授、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长竺海康教授、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胡越教授等。专家们就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在主要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如果从1957年《全国图书协调方案》算起,我国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进入图书馆的研究视野已经近半个世纪了。近10年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网络环境的形成,使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问题变得更为必要,也更加迫切,同时也使它的内容变得更为丰富,也更具有实现的条件。近年来,图书馆界围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举办过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也发表了不少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这一事业的发展。这使我们感觉到有必要利用论坛的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行动,并推动“论坛”发表一个宣言,向图书馆及社会各界发出强有力的声音,宣示当今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们关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原则立场、行动决心和政策建议。我们的想法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赞同和支持。于是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和讨论,确定了《宣言》的框架和基本内容,起草了《宣言》草稿,提交给论坛进一步讨论。
2005年7月8日,“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如期举行。与会的馆长完全支持以宣言的形式表达他们对于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立场,认为《宣言》草案较好地阐述了关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精神,表明了图书馆界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观点和坚定决心,提出了开展图书馆合作与资源共享的行动方向。《宣言》能够起到凝聚共识、鼓舞人心、引起决策部门和社会关注的作用。60多位馆长或馆长代表原则同意并当场签署了《宣言》,同时也从不同的角度对《宣言》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委托一个由4人组成的工作小组,根据与会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经过修改后的文本又再次征求了戴龙基馆长等专家的意见,最后定稿并在《大学图书馆学报》发表。至于外界猜测主笔人是谁,我们想这并不重要。《宣言》凝聚了许多专家学者的智慧与劳动,是图书馆学理论与卓越的图书馆实践经验的结晶。《宣言》的签署过程由武汉大学领导见证全程录像。《宣言》引起了媒体、图书馆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文汇报》、《大公报》、人民网和当地报纸等数十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或转载。
2 《宣言》的核心精神
2.1 昭示了信息资源和图书馆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图书馆事业要想得到重视和健康发展,首先必须有一个科学定位。图书馆是信息资源的重要集散地,而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的一个重点。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发展信息资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优化经济结构。
信息资源是国家和社会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信息资源的拥有、开发和利用的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世界各国对信息资源都给予高度重视。在我国,早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国家和有关部门就制定和实施过一系列的规划和政策,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并取得许多重要成就。2004年12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2005年5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这一文件,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信息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本《宣言》的基点。
图书馆作为信息资源的搜集、组织、保存和提供利用的社会机构,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今天的社会信息化格局中,图书馆仍然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水平人才培养和科学创新研究提供信息保障的大学图书馆,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更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因此,《宣言》阐述了图书馆对于大学的重要性、大学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在社会信息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呼吁“对图书馆的投资与重视是每一所大学的责任”。
2.2 昭示了图书馆的古老理念:向所有人提供服务
在文明社会里,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资源,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需要有效的保障机制。《公共图书馆宣言》提出“公共图书馆在人人享有平等利用权利的基础上,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人提供服务”,这不仅应该是公共图书馆的“天条”,而且应该被所有图书馆奉为圭臬。其他如《学校图书馆宣言》、《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先导计划》、《国际图联关于数字环境下的版权立场声明》等文件,都贯穿着实现信息公平、保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重要思想。“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原则宣言》也确认“在信息社会中,人人可以创造、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与知识”。这些理念应该成为我们今天认识信息资源共享的一个新的视角,成为信息资源共享的观念基础或理论基础。
由于受经济、政治、历史、地理、文化、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信息资源公共获取仍然存在着许多障碍。由信息获取的不公平而造成的不同人群的贫富差距悬殊,成为诸多社会问题的重要诱因。因此,《宣言》特别强调了“消弭信息鸿沟,实现信息公平,是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公民(读者)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鉴于大学图书馆在国家信息化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言》特别指出“最大限度地满足校内外读者的信息需求,实现最广泛的信息资源共享,是大学图书馆追求的崇高目标”。《宣言》声明完全支持《公共图书馆宣言》等国际性文件对于信息资源共享的立场。
2.3 昭示了图书馆业态的变化对变革的要求
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的生产、存储、传递和利用的方式,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新的图书馆业态环境。信息数量的急剧增长与单个图书馆有限的信息收集能力的矛盾加剧,社会越来越广泛而复杂的信息需求与单个图书馆满足需求的能力形成强烈的反差。在这种环境下,任何单一图书馆独立建设馆藏,同时依赖本馆有限的资源去满足越来越广泛的社会信息需求的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需要了。《宣言》阐明了这样一种现实:“在数字时代,读者来图书馆将不再仅是为了查找本馆馆藏;单一图书馆仅利用本馆馆藏将不再能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单一图书馆独立建设馆藏的方式已经不再适用”,因而指出:“信息资源共享是图书馆为解决信息数量的急剧增长以及用户对信息资源的无限需求与图书馆对信息载体有限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在新的图书馆业态环境中,图书馆信息资源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由于人们从网上存取的信息,具有与馆藏文献一样可资利用的属性,因此,图书馆赖以提供服务的资源基础,必然由印刷型文献为主向以数字化信息资源为依托的方向转变。而在网络环境下,当一个图书馆的馆藏转化为文献数据库并提供网上信息服务时,其他图书馆再把相同的资源进行加工上网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说,传统图书馆作为一个个独立的存在,它们所拥有的资源相互之间还允许一定程度的重复的话,那么在网络上,图书馆作为网络整体的一个节点,它的数据库资源如果被网上其他机构的数据库所覆盖,那么它的生命力和存在价值就会大大降低。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宣言》指出:“在数字时代,大学图书馆的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大学图书馆应该在信息资源共享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今天,信息资源共享已经不是学者们在书斋里研究的课题,而是千千万万图书馆人在积极进行着的生动丰富的实践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以网络为依托的我国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活动的开展可谓有声有色。而在高校图书馆系统,“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因此,我们认为,在《宣言》中高度评价教育部以及CALIS项目卓有成效的工作,从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CALIS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2.4 昭示了信息资源共享的长远历程和崇高目标
人们将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标概括为使任何用户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以获得任何图书馆的任何资源。显然,这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是一个崇高的目标。虽然这种理想和目标的实现是非常遥远的,但作为一种哲学思想,一种理念,却始终在鼓舞着人们朝这个方向前进。
信息资源共享更是一个现实过程。如果说,作为一种观念,它多少还带有一些理想化色彩的话,那么,作为一个过程,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人类实践之中。从早期的馆际互借,到后来的合作采购、合作加工、合作贮存,再到今天在网络环境下的信息资源协调采购、联机合作编目、联机书目查询、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网上联合咨询等,信息资源共享活动的这些进展,是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之中的。因此《宣言》提出认同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标,同时又要脚踏实地地致力于实现现阶段的目标,就是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在国家层次上,这一保障体系要建立能满足本国需要的完备的文献收藏,并促进其开发与利用。在图书馆层次上,则要从系统内图书馆的信息资源的协调建设与服务共享,逐步实现跨系统、跨地区的服务组织的建立,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文献、信息资源的整合,探索图书馆与各种专业性信息服务机构建立共同的社会服务平台。只要每一个图书馆都能够切实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现实活动,就能够一步一步地接近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标。
3 《宣言》提出的行动方向
作为宣言,不仅要宣明观点和理念,更重要的是提出行动方向。本《宣言》以较大篇幅阐述了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在现阶段应该采取的行动。
3.1 政府在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综观世界各国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事业,凡是卓有成效者,都和这些国家以某种有效形式加强对这一事业的宏观调控有密切关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这种宏观调控尤为重要。只有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之中,这一事业才有可能取得真正的进展。《宣言》提出在宏观决策层面上应该采取的行动,一是国家要尽快制定《图书馆法》和其他保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法律;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促进跨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发挥积极的组织与协调作用;三是加大对CALIS等国家级的信息资源共享项目的建设力度,并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图书馆和非高校系统图书馆参与项目的建设。
3.2 推进图书馆联盟建设,缩小信息鸿沟
图书馆合作是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核心,而图书馆联盟则是图书馆合作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也是被实践证明的网络时代图书馆合作最有活力和最具可行性的形式,因而受到各国重视。据估计,全球图书馆联盟的数量在500个以上,在美国,这样的联盟就达200多个。对中国来说,图书馆联盟这种组织形式还有特殊的意义,那就是它能有效地克服我国信息资源共享的体制性障碍。多年以来,人们一直在批评我国图书馆事业的管理体制是“条条”“块块”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协调,资源不能共享。于是有人提出要建立一个统管全国各类型图书馆的行政职能部门,对全国的图书情报事业,包括文献信息资源共享进行集中管理。这一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它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而具有可行性的做法就是建立这种横向协调的图书馆联盟。在我国,图书馆联盟仍然由政府实施宏观管理,有较严密的组织形式,但主要是通过自愿建立起来的,参与的成员主体地位平等,参与的程度由成员自主决定,参与的利益由成员分享。这种联盟既与国际接轨,又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宣言》呼吁要建立不同类型的图书馆联盟,不仅要建立系统内部的图书馆联盟,而且要促进同一地区跨系统图书馆联盟的建立。
在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造成了信息资源公共获取上的差距,而信息不公平又加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这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题中应有之义。《宣言》把“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图书馆帮助欠发达地区图书馆、大型图书馆帮助中小型图书馆,以逐步缩小图书馆之间的信息鸿沟”作为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的行动方向。
3.3 图书馆自身应具有开放的心态和切实的行动
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需要每一个图书馆的积极参与,图书馆自身应该有所作为。《宣言》对此发出的呼吁,一是大学图书馆的资源应在满足本校读者需求的前提下,努力向社会开放。因为大学除了教学、科研以外,还承担着社会服务功能,资源向社会开放,是信息资源共享的必然要求。二是建设特色馆藏,开展特色服务,建立一批特色学术机构库。在网络环境下,特色就是图书馆的生命,特色就是图书馆的竞争力,没有特色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就失去了意义。三是鼓励并积极参与学术资源的开放存取。开放存取(Open Access)是一种学术信息共享的自由理念和出版机制,在这种出版模式下,学术成果可以无障碍地进行传播,任何研究人员可以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不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平等免费地获取和使用学术成果,因而开放存取体现了一种全新的信息资源共享理念。
3.4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当今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是建立在数字化、网络化基础之上的。近年来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取得的所有重要进展,都与信息技术的应用直接相关。由于网络的发展,联机联合目录和其他电子化选书工具广泛运用于文献采访工作,图书馆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各馆馆藏和网上搜集的文献信息,从而可以避免文献采访中的重复和遗漏;由于高速廉价的信息传输手段,使用户对文献信息的利用可以突破时间和信息存取地点的限制,十分便捷地获取自己需要的信息;由于统一的传输协议与文本格式奠定了数字化文献资源共享的标准化基础,不同时空、素不相识的人们可以同时通过基于相同标准的浏览检索工具访问同一信息。因此,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支撑条件建设,是《宣言》应该关注的问题。技术支撑条件建设包括确定我国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保障的目标、途径、标准、实施方法与步骤;制定全国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标准、组织和实施方案,加快网络通讯平台的建设;制定数据库建设的规划等等。《宣言》特别强调了标准化是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要特别重视标准的制定和采用,要加大标准的推广与执行的力度。
3.5 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之间的利益关系
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主要是国家的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参与文化活动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权的一部分。然而,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信息拥有与使用中的利益矛盾日益突出。如图书馆的公共性与著作权的私有性之间、图书馆资源共享性与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之间、维护个体利益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维护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之间的矛盾,等等。图书馆作为精神财富的收藏与传播机构,其主要社会功能是推动文化的发展,满足公众的精神需要,同时维护创作者的精神权利。图书馆的这一功能不断遭到财产权论者的挑战。信息资源共享是建立在信息开放、扩大流通的基础上,要求信息无偿或低成本使用,限制信息专有,反对信息垄断,代表现实公众利益。而知识产权则是基于个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产生的权利,为权利人所独占或垄断,具有专有性、排他性,以保障社会知识创新,它所代表的是社会发展利益。显然,二者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国家必须通过政策的制定在二者的利益上做出比较合理的平衡。《宣言》表示充分理解知识产权制度对于鼓励知识创新的重要性,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但同时也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知识的交流、传播和利用,与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宣言》呼吁知识生产者与知识组织传播者加强合作,寻求有效机制,以维系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之间的平衡。保护知识产权符合中国的最大利益。因此要坚持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同时要防止知识产权保护对图书馆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的损害。这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顺利推进,是十分必要的。
4 《宣言》的期望
4.1 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和文化环境
《宣言》致力于表明的观点就是,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信息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利益之所系。我国的现实国情就是,当决策部门认识到某项事业事关国家利益时,就会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宣传等多种手段去推进它的发展,这一事业的进展就会顺利得多。《宣言》期望的就是政府和有关决策部门能够听到来自图书馆界为了国家利益而发出的真诚而又强烈的呼声,从而对信息资源的建设与共享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战略。
4.2 凝聚共识,切实采取合作的行动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障碍,主要并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观念、制度等各种人文、社会因素。《宣言》希望通过宣示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的一些新的理念,提出行动方向和目标,以此凝聚图书馆人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共识,形成共同愿景,激发参与热情。《宣言》特别强调信息资源共享既是一个崇高的目标,更是一个现实的过程,只要我们切切实实地做好眼前的每一项工作,就能一步一步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
4.3 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信息资源共享与公共获取问题
我国是科学数据和文献的大国,但信息资源共享的效率和效益却很低。推进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目前广泛存在的社会信息不对称、信息资源浪费和信息寻租现象,减少信息获取的社会成本。它代表了教育、科学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是社会诉求。这一问题在国际上也是很受重视的。信息资源共享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图书馆与其他社会信息机构的通力合作,共同建设能最大限度满足社会信息需求的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宣言》希望图书馆界的声音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资源公共获取问题的关注,对图书馆界为此付出的努力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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