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资西部的主要障碍与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障碍论文,台商投资论文,西部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052(2003)05-0069-04
伴随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西部地区以其优惠的投资政策、丰富的自然资源、廉价的土地、劳动力与巨大的市场开发潜质等优势,日益被海内外投资者所关注。商业触觉一向敏锐的台商自然也不例外,在新一波的大陆投资热潮中,也开始将目光投向西部地区。但西部地区总体投资环境存在的诸多投资障碍,严重制约了台商在西部的投资进程,台商在西部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投资额不足在祖国大陆投资的5%。国家和西部地区各级政府需要对相关的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创新,克服经济、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的缺陷与障碍,才能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引进台商投资取得重大突破,发挥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一、台商投资西部的主要障碍
西部地区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比较优势突出,可开发的市场潜力极为可观,但潜在的有利因素如果不能得到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良好的投资环境配合,其吸引效应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乃至抵消。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台资进入主要面临如下障碍:
1、思想观念障碍
西部地区地处内陆,社会价值观念传统、保守,“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较为普遍,受利益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对外来投资者缺乏宽容心态,排外思想比较严重,怕引进台资挤占本地市场,加剧同行业竞争,既得利益丧失,因此对吸引台资持保留态度,这无形中增加了台资进入的阻力。另外,当地缺乏风险意识,对台招商引资怕担风险,缺乏主动性,担心花钱费力,“与其辛辛苦苦,不如平平安安”。在执行招商引资政策方面,只唯上,不为实,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足,阻碍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企业交往与协作的交易成本难以准确预估,增加了投资风险,让台商对其企业的前景充满着不确定感。调查发现,多数台商都认为,西部市场并不适合中小型台资企业发展。但西部各省市区内部差异性极大,“二元经济”特征显著,大城市的整体建设尚可。台商投资西部,可从投资环境较佳的大城市切入,并以当地本销市场作为企业经营主轴。
2、体制障碍
从总体上看,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经济活动中还存在大量的非市场行为,还存在制约台商进入的诸多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行政干预较多,项目审批环节繁琐,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环境还没有形成,有时甚至一个行政干预即可决定企业的成败。这不仅增大了台资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容易使其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而无所适从。
二是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部门较多,主管机构不明确,职能划分模糊,行使的管理职能很难协调,导致经常出现相互推诿与扯皮,加大了台资企业的操作运行难度。尽管近年来,西部地区有些地方政府也设立了一个窗口,“全程一站服务”,但管理体制仍然难以适应台资企业的要求,多环节、慢节奏与低效率的现象依旧存在,以各种方式损害台商利益以谋取私利的现象较普遍,严重挫伤了台商投资的积极性。
三是大量国有企业机制僵化、包袱沉重,不能与台资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和技术合作,难以成为利用台资的主体与载体。
四是管理人员缺乏按国际惯例管理经营企业的经验,习惯用管理国有企业的办法管理台资企业,导致人为因素干扰太多,给台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诸多困难。
五是服务跟不上台资企业的发展要求。经济管理部门明显带有管理功能强、协调性差、服务性软的特征,台资企业很难适应这样的投资服务环境。
3、政策障碍
综合而论,西部地区吸引台商投资的政策障碍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律环境较东部沿海地区差。西部地区地方性法规与政策还不健全,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在某些方面甚至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这种法制环境,对投资者而言,权益缺乏保障;对于企业而言,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了企业进一步发展。
二是西部地区对台商投资的政策歧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政策服务落后而且恶性竞争现象严重。实行以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公平政策,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中引进外资的通行规则,但西部地区在这方面存在相当大差距,比较多的情况是先用优惠政策引进台资,然后以不同手段进行利益挤压,使之不能在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下平等竞争,政策上缺乏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机制。
4、市场体系障碍
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不够灵活,台商在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市场等方面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主要表性在:
一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台资进入限制较多。经济体制改革滞后集中表现为非国有、特别是非公有经济所占比重仍然很小,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过多,经济活力相对不足,很多领域受到人为的市场准入限制,台资进入难度较大。
二是市场监督机制弱化,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这种状况往往使对市场网络有着很高依存度的台商不论是原材料采购还是产品销售都会面临种种难以预料的困难。
三是西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盛行。许多地方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进行地区和部门封锁,形成市场分割,渠道不通畅,一体化的市场不健全,不利于要素及商品的流动,进而对台商投资产生限制性的消极影响。
四是社会信用度不高。在招商之时,许诺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一旦台商落脚,这些承诺往往被部门利益所侵蚀,各种优惠政策难以完全落实。
五是信息灵敏不高。投资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发育不够,没有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服务运作系统,政府提供的招商信息在较大程度上属于“单向”信息,反映本地区发展需要的信息多,反映外地以及国外产业技术与发展方向的信息少,多属于“请客点菜”式招商,极少“待客做菜”式招商。
5、基础设施障碍
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投资能力有限,加之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主要依靠铁路和公路,制约了资源与商品的快速流动,构成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瓶颈”,也是制约台资进入的主要因素之一。据统计,西部地区的交通线路的综合密度为29公里/平方公里,这与东部地区1597公里/平方公里和中部680公里/平方公里相差甚远;西部地区的铁路密度是全国最小的,仅为全国水平的38.2%和东部地区的17%;西部地区的航空设施也较少,许多城市至今尚未通航。另外,经济信息化时代,要参与国际分工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而西部地区的通讯设施和手段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6、人力资源障碍
首先,西部地区劳动力资源普遍素质低下,人才缺乏。尽管西部地区剩余劳动资源众多,成本低廉,可为台商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充足的生产要素,但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相对落后,平均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沿海地区,导致劳动力资源普遍素质低下,人才缺乏,缺乏熟练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台资企业对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熟练劳动力的需求。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精通WTO规则和国际投资运作惯例的高级管理人才更为稀缺,供给与需求错位的矛盾相当突出,人才利用效果很差,这也从人力资源方面影响了台商对西部的投资。
其次,西部人才流失严重。受工资待遇、个人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影响,“孔雀东南飞”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一定技能的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大量涌向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加剧了西部地区人才缺乏的形势,使得受过基础教育或掌握一定技能的人很少,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更是缺乏。不少台商反应,西部员工的办事效率及工作积极性不如东部沿海地区高,为了提高员工熟练程度或业务水平,需要不断增加培训成本,但最后却换来员工“挥一挥衣袖”的结果,这不仅代价惨痛,短期内找不到员工补位更令台商惶恐。
二、引导台商投资西部的政策选择
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吸引台资的潜在优势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台商投资西部提供了无限的商机和广阔的平台,台商大规模投资西部地区的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国家与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应加快引进台商投资的政策选择与调整步伐,逐步克服各方面存在的缺陷与障碍,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台商在西部的投资布局,充分发挥其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1、优先完善投资软环境
首先,进行制度创新,创造台商投资相应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比优惠政策更重要,要遵循非歧视性和公开透明原则,对既有的涉外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进一步清理与完善,维护政策和法律的一致性,为台胞在西部地区投资与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创造一个稳定的、透明的、可预见的法律政策环境。在法制完备的基础上,要强调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性,杜绝无法可依的随意执法,严惩以执法为名行“寻租”之实,防止、纠正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建立完备的执法投诉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处理投资者投诉等都应法制化,使投资者从法律层面上具有安全感,吃下“定心丸”。
其次,进行管理创新,变革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工作方式要逐步由行政控制型向规制服务型转变,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越位的要归位,缺位的要到位。要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一厅式”服务,“一口式”收费、行政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具体制度与办法。要确保相关政策的公共透明,坚决杜绝对台资企业的乱收费、乱检查和乱摊派现象,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台商投资的市场环境。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市场机制正常发挥功能、保证诚信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为此,要清理和废除所有不利于台资进入的政策规定和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措施,要以打破地区经济封锁、行业垄断和形形色色不正当竞争为重点,整顿、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第四,以观念更新为先导,创建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和社会文化氛围,亦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者和人才只愿意把自己的资金与才智投放于友好、热情、诚信、敬业的人际环境中。西部地区要逐步革新封闭、保守的观念和“肥水不流外人田”等小农意识,提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是投资环境”的社会人文氛围。
2、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
台商投资西部的主要动机是为了扩大市场空间,主要看中了西部潜在的巨大市场,西部吸引台商投资的关键在于西部市场开放的程度。应当结合西部地区的现实状况,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扩大西部地区市场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对外投资的领域的限制。对于已经试点或具备条件的领域,如商业、外贸、民航、电信、旅游资源开发、金融、保险等的对外开放要积极推进;对教育,卫生、城建、咨询服务、建筑等领域如何引入台资也要认真进行探索;在农业、环保、电力、石油、天然气、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要积极鼓励并引导台商投资。这些领域的对外开放既可直接解决台商投资企业生产、生活的配套问题,又可为台商在西部地区投资利润的再投资创造有利的条件。
3、完善投资优惠政策
要加快和扩大西部吸收台商投资的速度和规模,必须作到“优势不足,政策补足”。中央政府和西部各级地方政府应优先进行制度创新,尽快出台一系列吸引台商投资新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项目、税费、信贷方面的配套优惠措施,并且要高度重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以明确的法律规范形式予以利益保护。同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仅仅进行一般性的政策倾斜,或给予与沿海地区同等的优惠政策都远远不够,必须加大政策倾斜度,以良好的政策环境促使其内在的潜力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政策优惠力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台商得自政策优惠方面降低的平均成本大于或至少等于台商在东部地区同资投入的平均成本。台商投资于西部的平均成本低于同资在东部地区的平均成本,台商投资的利润回报才会增加,才会对台商投资形成一种真正强大的吸引力。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系统的严重落后不仅直接制约着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还强烈地制约着西部地区引进台商投资的进程。国家应在财力方面,对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特殊”待遇,同时,西部地区也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力度,着重加强公路、铁路、机场以及电网、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西部与东部、中部地区及国内与国外等各方面的通道,加快实现西部交通网络的现代化。在铁路交通方面,提高西北地区东出能力,加快西南与华南、华北地区的联系,形成西南东出的新通道,同时加快西北与西南之间、西部各省市区之间联系的铁路通道建设。在公路方面,加快国道主干线建设,使西部地区建成功能完善的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总体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机场建设方面,在增加西部地区干线机场之枢纽功能的同时,有选择性地加快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民航中枢航线结构的建设。
5、加速人才培育,改进人才的使用与开发
国家和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制定吸引优秀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动员和鼓励各方面人才的“西进”;同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缩小教育落后的差距。总之,消除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源障碍,可采取的做法有:
(1)国家要鼓励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教育相对落后的西部省区要与教育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建立对口和定向培养关系;
(2)为西部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物质待遇,改变“孔雀东南飞”的人才流失状况;
(3)国家各部委要加强对西部地区从事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培养,提供学习、培养机会,定期组织赴外调研、考察、培训,更新知识,获取信息,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外经贸人才;
(4)加强岗位培训,有计划地扩大在西部地区开办职业中学的招生比例,加大西部的职业教育力度和办学规模,普遍提高在职工人和再就业人员的素质;
(5)对西部地区的民间办学及社会办学给予相应的政府补助与政策扶持。
6、利用比较优势开展产业合作
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比较优势明显,以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是吸引台商投资的重要选择,可结合资源的潜在优势,通过与台商开展合作,培育特色产业的途径,促进西部地区与台商投资企业的共同发展。在这里仅就西部地区台商可参与合作的旅游资源与中草药资源开发前景作以分析。
(1)旅游产业的合作与开发。西部地区是中国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族风情令人叹为观止,旅游资源的潜在优势十分明显。然而,西部地区的旅游产业总体上仍处于待开发状态,很多旅游资源还没有开发,已有的硬件设施急需要改造、更新与扩大;在对旅游资源的管理方面也比较粗放,对旅游市场的推介、营销、策划等方面更是欠缺先进的市场运作模式;从国内的需求来看,西部的旅游市场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将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急待进行新的开发,投资西部旅游业不愁市场,前途无量;从外资介入程度看,西部地区旅游业也是外资介入最少的一个行业,因此,台商参与旅游产业合作的领域与空间前景广阔。台商可通过合资兴办旅行社,联合推出旅游路线等形式参与西部地区的旅游产业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使西部地区的丰富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优势与台商在资金筹措、市场营销、运营管理上的优势相结合,促进西部的旅游业与台商投资企业的共同发展。
(2)中草药产业的合作与开发。几乎所有的西部省区都有着上千种丰富的中药材资源,有不少是罕见的珍贵中草药品种,并且不同的省区由于自然条件不同而各具特色,极具加工生产价值。然而,由于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的限制,特别是市场开拓不畅,使得西部地区的中药材资源基本上处于未开发利用状态,大部分中草药材,仍只能以原材料形式出口,富价值极低,国家和西部地区各级政府极重视包括台商在内的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中草药成品加工业,尤其是已获取国际社会承认的GMP优良生产认证的生产商,可获更多的投资优惠。因此,西部地区中草药产业开发合作前途无限,台商可充分利用其在资金、技术与外销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开发市场适销的中成药产品及保健产品,必将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