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安徽芜湖如何构建县域农业多元融资平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芜湖论文,安徽论文,县域论文,融资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农产品告别短缺的新形势下,县域农业经济的发展一味指望国家财政加大对农业直接投入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实现农民增收是不现实的。农业直接投入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当前产业结构调整不力的主要“瓶颈”。
如何建立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撬动以农民为主体的待消费民间资金和实现金融资本与农业直接对接,突破农业投融资不足的“瓶颈”?
安徽省芜湖县依托农业“酵母机制”以政府基金为“酵母”,探索出一条政府、农民、金融机构互动、互赢,共进的多元化、开放式的农业投融资新路子,较好地解决了县域农业投融资不足的问题。
启动“酵母资金”打造“融资平台”
芜湖县是皖南典型的“鱼米之乡”、农业大县,1999年县委、县政府正式启动了农业“酵母工程”,经过三年多的实践,这项集资金、技术、项目于一体,融示范、引导、带动于一身的“富民工程”成效日渐凸现。所谓的“酵母工程”按照当地农民通俗地解释就是“政府资金是酵母,多元投入促发展”,“能人大户是酵母,以一带十同致富”。
政府号召、推动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最缺的就是钱——启动项目的资金。
钱在何处?钱从何来?
据统计资料表明:仅1999年,芜湖县农村居民存款余额已达1.1 亿元,这是一笔巨大民间财富。而绝大部分农民都按照传统习惯把这笔存款作为消费资金用来操办盖楼房、结婚、养老等事宜,那么政府如何打造一个融资平台,调动农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这笔巨大民间资金转化为农业生产、经营资金?
“酵母工程”,则以政府导向性资金作为“酵母”,以农业项目、科技、市场为依托,通过定向按比例的资金投入吸引以农民为主体的民间资金的融入,最大限度地使分散在农民手中的待消费资金转化为农业生产经营资金。直接投入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去,从而,构筑起农业融资的平台。
融资平台构成的具体运作模式是:先由县、乡(镇)两级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酵母”,广告农民,由农民寻求技术、市场依托,自愿申报项目,县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封闭式评审,按特色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为具体标准,以得分高低审定示范户。然后由县农产办公室,(乡、镇)政府与示范户依次签订合同,明确带动户数,合同经公证生效后,再由县级财政按每户1500—2000元,乡镇财政按每户500—1000 元的配套资金标准,注入示范户,以启动项目。
农民自愿掏“口袋”民间资金变资本
由于“酵母工程”充分尊重了群众的创造性,并通过一整套的市场机制,构建起融资的平台,真正把广大农民的“着力点”和“兴奋点”引向农业结构调整,让农民“学有典型、做有模式、富有出路”,充分激发了农民这一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激活了农民投资农业的源动力。1999年“酵母工程”方案一出台,广大农民申报示范户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批农民走出家门,拜亲访友,主动与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部门联系,开展市场调查,联系寻找特色项目,寻求技术依托,积极申报项目,争当“酵母工程”示范户。
由于“酵母工程”实施的是求利式引导、开放式宣传、封闭式评审和裂变式投融资机制,一方面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农业的积极性,真情实愿把“口袋”待消费的钱掏出来投入产业结构调整中去;同时也有力牵动了多方利益主体对农业的投入扶持和服务,形成科技、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以及各方财力和民间资金对农业集聚。“以一带十”的连动机制,表面上只是“能人的带动、项目的带动、规模的带动”,其实质是几千年来农民消费习惯的改变,农民扩大再生产意识的提升,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形式和自我封闭意识的突破,最终激活了民间资本。
打通“绿色通道”让资本与农业对接
现在农民说:“种田要赚钱,要改老观念。”为了能获得政府的资金,许多农民冲破“封闭意识”;看到别人通过“酵母工程”富起来了,自己产生了“危机意识”;为了能争当示范户、规模户,农民之间树立起了“竞争意识”。许多“示范户”演变成“规模户”,再从“规模户”发展成以自己为核心的“卫星户群”和“专业村”雏形。县乡(镇)财政三年投入260万元,带动民间资金共投融资4700余万元, 总带动投融资比为1:18。
政府的“酵母资金”有效地启动了以农民投入为主体的民间投融资,然而如果要提升“酵母工程”的档次和规模,“垒大垒强规模户,信用贷款来帮助”,必须实现金融资本、科技(财政)项目资金与农业的直接对接。
遵照市场法则,利用法律手段,建立农贷信用体系。最大化降低和化解金融投入的风险是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放贷的基础条件。为此,芜湖开辟了法律、金融“绿色通道”,构建农贷信用体系。2001年8月, 芜湖县在总结3年来实践经验基础时,与县人行、 信用合作联社联手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符合市场法则和法律原则的《芜湖县“酵母工程”法律“绿色通道”操作规程》,以法律手段保障扶持该工程的信贷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并安全有效运行。
对政府选评的示范户和规模户,首先建立5000元至5 万元“信用贷款”制度,无须提供任何实物担保,由金融部门直接投信及时按需放贷收贷。农民说:“穷能贷,富能贷,不讲信用不能贷。”其次,对超出信用贷款总额的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三户”(“酵母工程”规模户、示范户、带动户),由信用社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经县公证处予以法律公证,制作赋予强制执行条件的到期债权文书,联动法院以特别法律程序对贷而不还贷款户予以强制执行,确保资金运转的安全性、同期性、按时返还性。因此,农民说:“信用贷款有借必还,司法介入法律保障。”
为给信用贷款再系上一根“安全带”,强化金融投融资的风险,芜湖县从2001年始建立了“酵母工程”抗风险基金,每年从“酵母工程”专项扶持资金中切5万元,用于县信合联社化解不良贷款的风险; 同时由县财政帮助面向“酵母”投贷的县信合联社及基层社,组织资金,落实存款,实现金融机构,政府财政,示范(规模)户的“三赢”。从而,通过“酵母工程”这一牵动力很强的纽带连结,使政府、农民、金融机构三者之间形成一个互动互赢,齐头共进的开放式投融资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