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引进外资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引进外资论文,股改论文,几点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受到人们关注,同时引出了一些理论和实际问题,仅就下列问题略抒己见。
一、何为战略投资者
监管部门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股改中引进外资必须是战略投资者,而不是财务投资者,并提出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四条标准:第一,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必须在5%以上,否则难以形成牢固的战略合作关系;第二,投资者必须持股3年以上,以保证在较长时间内双方合作的稳定性;第三,投资者必须派出董事,派出相应的管理人员,帮助国内人员提高经营管理技术;第四,投资者要提供技术和网络上的支持。[1]这四条标准的核心是投资入股后3年内不能撤资、转让。其实,引进的外资金融机构是战略投资者还是财务投资者,不决定于引入方的标准和判断,而是决定于投资方的战略或策略选择。投资是要赚钱的,所以说战略投资者同时也是财务投资者,这二者难以区分。能够区分的是战略投资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转让股权,而财务投资者则随时可转让股权。但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转让股权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国外投资者直接购买商行的股权可以在3年内不转让,但当商行股票在境外上市后从市场上购买的股权就不受此限。能不能使投资者持续持有股权,关键在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可能分得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所引进的外资是否都是战略投资者取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对投资者的回报。回报高,所有的投资者(包括直接购买股份者和市场购买股份者)都会成为战略投资者;回报低,所有的投资者都不会成为战略投资者。
我国的现实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靠政府支持;财政与银行结合在一起;国有商业银行借助于政府增信发展业务,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以国有企业为展业对象,而国有企业是政府要保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不会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有商业银行发生了巨额不良资产,最终政府也会“兜底、买单”。这种状况在股改后的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改变,这一点老外也看得明白。所以老外参与投资“胸有成竹”,因为可以“旱涝保收”。再加上中国银行业的利差比发达国家高,能够分享垄断利润,向中国银行业投资何乐而不为呢?外电对外资争相投资中国银行业的评论是:“中国的银行业特别是国有银行,有政府信用支撑。政府信用的经济基础是国有经济,政府信用的政治基础是国家政权。在中国发展改革开放稳定的方针指导下,国有经济和国家政权都处于强势,因此,政府信用始终处于优势。”所以,与其说外资看好中国的金融市场,不如说是看好中国现行的金融制度。
二、在股改中不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行不行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改,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起了国内外一些人的非议、责难,他们提出了“为什么要引进”、“谁将掌控中国金融”等问题。[2]这样提出问题主要是基于“展望未来”。如果是基于展望未来,我们必须冷静思考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处境和在世界金融业中所处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着手金融体制改革,现在回头来看,改了些什么呢?不可否认在朝着市场化改革方面我们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如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增加若干金融商品、建立健全各种金融规章制度、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控和管理、实现对金融的宏观调控等,都有新的内容,新的动作。但同样不可否认,我国的金融业改革没有突破垄断经济、权利经济和关系经济的局面,没有实现金融资源配置市场化,可以说金融资源的配置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还必须强调指出: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真正缓解国有银行所处的困境,相反,我国国有银行所处的困境越加严重(外电报道,中国内地国有银行累计的坏账金额超过5千亿美元,即4万多亿人民币,而中国官方宣布的坏帐率大约为22.6%)。这些,自然与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政治体制改革、市场经济主体的建立和完善相关,但同样也与金融业的运作,就是或主要是与“对上负责”相关。所以,怎么使金融业成为一个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行业,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机器,成为支撑经济发展和运转的坚强后盾,就必须调整我们的思路,选择必要的途径,实现既定的目标。
实现股份制改造,实质上是还权于企业,让社会去监督,让民主和法制去控制。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无非是“还权于民”,所以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是不可逾越的一步。我国建行、中行、工行在股改方面已经起步了,但由谁来推动?按过去国有企业股改的经验,股改由政府推动,分指标、争上市、包装、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最后“圈钱”,机制在形式上有所变动,而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为什么今天的股市处于这样的“被动”状态,不能不说与当初股改的思路、方略、政策相关。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是否继续步国有企业股改的后尘:包装、上市、圈钱(充实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实际上也是“包装”)?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扼要地说,引进外资,就是要借助于外部力量推动银行业的股改,因为仅仅依靠国内力量,总是离不开权利经济和关系经济的羁绊,总是会“走样”;引进外资,就是要引进他们“民主与法制”的理念和机制,实现治理结构的更新;引进外资,就是要借助于他们的力量、信誉走出去。所以,讨论这个问题,不能“关起门来讨论”,而要“敞开门来讨论”,也就是说,要从国际经济、金融态势看引进;要从加入WTO的承诺看引进;要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看引进;要从中国改革的攻坚阶段看引进。
当前的国际经济、金融态势,通常讲“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实际不可否认的是“经济金融区域化”,这方面的体现就是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合作。这些年来不仅国家领导人在国际会议上大讲合作、倡导合作、强调合作,而且合作论坛、合作组织、合作协议频频出台。在这种态势下,中国的金融业怎么办?合作是要讲实力、讲信誉、讲博弈。我国银行业的实力怎样?据200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第7期报道,与花旗银行、JP摩根、汇丰银行比较,中国股改的3家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一级资本只相当于世界前3家银行的37.35%;资产规模只相当于世界前3家银行的42.69%(见表1);营业收入总和为60452.9百万美元,而世界前3家银行的营业收入总和为256344.1百万美元,中国前3仅占世界前3的23.58%。[3]
表1各银行一级资本、资产规模比较单位:百万美元
银行 花旗银行
JP摩根
汇丰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一级资本
74415 6862167259
34851 23530 20170
资产规模 1484101
1157248
1276778 515972 471792 685135
另外,外国评级机构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都较低。2005年9月28日标准-普尔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评级如下表(见表2)。[4]
信用评级财务评级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中国建设银行
BBB+BBB- C
D+
中国工商银行
BBB+BBB- C
D+
中国银行
BBB+BBB- C
D+
中国农业银行 BBBpiBBpi
这种状况表明,中国银行业在世界银行业中总的说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银行业要进入世界金融市场,有不少困难:(1)实力不如别人,信誉度不高;(2)别人市场准入的条件高(不只是资本金和不良资产比率,还要制度规范和运作业绩及风险防范绩效),难以进入;(3)即使别人让我们进入,基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有些业务也不能做,何况别人尚有限制(如零售业务);(4)按国际惯例,银行业走出去以工商企业走出去为前提,境外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境外的实业投资、外贸的发展是同步的,中国境外实业投资薄弱,难以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创造条件。在这种状况下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是否安于现状,自我安慰,孤芳自赏?如果这样,显然未赶上世界的潮流,没有“与时俱进”。为了赶上世界潮流,与时俱进,我们要一步一步地走。怎么走,需要高瞻远瞩,运筹帷幄。我想第一步应当寻求合作,为走出去搭个平台。所以与其说是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不如说是寻求合作伙伴。
三、引进外资能不能完善治理结构
权威部门强调,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为了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其实,能不能完善治理结构双方都很清楚。中方认为只给你一两个董事位置,没有多少话语权,大权在握,不怕风吹浪打;外方认为虽然数量有限,但能进入你们的管理层,了解并掌握需要的信息。这样的博弈其影响力不在投票权上,而在影响力上。中方为了显示自身诚信,必须规范运作,不能为所欲为,外方为了表明自己的权威,一定会畅所欲言,不怕你处于尴尬。所以,我认为引进外资,难以完善治理结构,但能改善治理结构。
现阶段我国讨论的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其实就是讨论怎样建立、健全对企业“第一把手”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第一把手”是客观存在的,中国有“第一把手”,外国有首席执行官。建立、健全企业“第一把手”的激励、约束机制,要考察他们是怎样产生的,和产生以后他的权责利的机制怎么建立。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第一把手”大都由组织部门委派,实行委派制的主要优点是:它把对人素质的评价纳入人事组织考察中,而在人事组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条件下,能够保证用人的“任人唯贤”。但它的最大缺点是回避了市场的筛选,排斥了市场的检验,没有让当事人感受到是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而是组织的安排。在企业的“第一把手”是组织安排的条件下,当事人在从业中首先是对“组织”负责(如怎样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保值、增值等),而不是对“投资者”负责。所以委派制的最大缺点是强化对上负责,而不着力于对下负责。
在企业“第一把手”主要是对上负责的条件下,建立对“第一把手”权责利的机制,能够采取“以权制权”、“以法制权”和“传媒制权”。“以权制权”的选择有:以否决权制约决策权;以监督权制约签批权;以审计权制约理财权。问题是谁去执行?执行者有多大的能耐?“以法制权”需要的是立法与司法分开,并严格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等于没法。“传媒制权”需要有民主气氛的制度环境,特别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讲话、勇于揭露消极面。没有这些条件无法谈“传媒制权”。
在现阶段建立约束“第一把手”的机制,要下决心“政企分离”。多少年来讨论“政企分离”褒贬不一,效用不大。有的认为国有经济就是政府的经济,政企难分;有的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需要政府推动,政企难分。但我认为“政企分离”不是指所有者而言,也不是就投资者而言,而是就资金配置、人事安排和运行机制而言。
四、引进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影响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是个有多重意义的复合性概念。影响金融安全的首要因素是经济周期,而不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运作。在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金融安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外因,而不主要是内因。因此,讨论引进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影响金融安全,必须关注世界经济的格局、经济周期的变动和我国的开放度。有的文章中提出“根据外资金融机构常用的策略,可以模拟出他们在中国本土攻城策略的基本路线图”,即所谓的8个步骤。我认为这是有条件的,重要的条件是货币的国际化程度和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所以,这样的基本路线图只具有可能性,没有必然性。进一步说,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否影响金融安全,要研究外资金融机构对宏观经济、信贷供给、就业创造、金融服务水平、市场与竞争的垄断程度的影响等等。从匈牙利、新西兰、卢森堡、韩国、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相关影响差异很大。外资银行渗透程度高,与本国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高,反而有动力维护该国经济稳定。事实上,在上个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大量撤资的并不是外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