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安全观”下的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
刘 炯
[内容提要] 当前中国与东南亚都面临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特别是在恐怖分子跨国境流动的大背景下,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需要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反恐层次的高效提升,应当首先解决反恐指导思想的问题。应当抛弃排他性安全合作等传统安全观思维,反思美式反恐模式的诸多不足,充分挖掘“亚洲安全观”丰富的理论内涵与深厚的现实价值,赋予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全新的历史使命与积极的战略意义。
[关 键 词] 亚洲安全观 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 非传统安全 地区安全
当前,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风险之一,国际恐怖主义势头蔓延,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均深受其害。面对日益严峻的反恐形势,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对此,东南亚诸国领导人也有清醒认识。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东盟峰会强调, 东盟国家面临的三大安全问题之中,恐怖主义可谓头号对手。(1) ASEAN Faces 3 Key Challenges of Terrorism, Improving Trade and Maintaining Its Credibility, Says PM Lee, September 7, 2016, Strait Times,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east-asia/asean-faces-3-key-challenges-terrorism-improving-trade-and-maintaining-aseans [2019-07-05]. 印度总理莫迪在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会上的讲话中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恐怖主义是人类文明的三大威胁之一。(2) Narendra Modi: These are the 3 greatest threats to civilization, World Economic Forum, http: // www. weforum. org/agenda/2018/01/narendra-modi-davos-these-are-the-3-greatest-threats-to-civilization/[2019-07-05]. 东盟国防部长会议更是将反恐议题提升为最重要的议题,恐怖主义被视作东盟地区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威胁。
在我国电气工程的相关企业中,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网络构架。这种问题的出现使得各个企业、系统之间的数据、资源等等无法实现共享,更是严重制约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技术的推广和发展。缺乏相应的统一的标准,也严重影响着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规范与前景。
对此,我们必须积极行动起来,不断深化多边和双边反恐合作,有效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那么,如何加强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反恐合作,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以保障地区的共同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硝烟弥漫的反恐局势,迫在眉睫的安全挑战,也引发了学界对东南亚反恐问题的新一轮思考。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东南亚反恐研究,已不再简单满足于传统的“解释论”模式(即东南亚恐怖主义的成因分析)与“建构论”模式(即东南亚反恐工作的机制构建),也不再流于“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解决问题”的三段式解读,而是立足于更宽的视野、更广的视角对其加以阐述。如在反恐合作议题上,有学者围绕中国—东盟之间反恐合作的新挑战与应对进行了全面梳理,有学者则运用经济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对东南亚反恐合作举足不前陷入困境的原因进行了解析(3) 参见张洁:《中国—东盟反恐合作:挑战与深化路径》,《国际问题研究》2017年第3期;王利文:《集体行动的逻辑与东南亚反恐合作的困境》,《东南亚研究》2011年第1期。 。
应当说,这样的智识努力值得赞许,相关分析亦很深入。但这些研究多是从微观或者中观角度出发,尽管从其所持角度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但也可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问题,即缺乏从顶层设计的宏观角度进行通盘考虑,在理论高度上留有少许遗憾,难以从反恐理念层面为其指出一条明路。众所周知,反恐层次的高效提升,应当首先解决反恐指导思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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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本文将结合“亚洲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与实践价值,围绕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这一核心议题,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审视和考察东南亚反恐问题,就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做全面阐述,以期为双方反恐合作提升至更高层次提供政策参考与理论支持。
一、“亚洲安全观”在反恐领域中的指导作用
但更多的东南亚国家则是在共同反恐的目标指导下,选择向中国遣返中国籍偷渡人员。其主要情况如下:
当下,在非传统安全方面,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猖獗,不但使许多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陷入混乱,而且还呈现出向境外扩散、不断蔓延的特点。以恐怖主义为典型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具有超国家、超地区等鲜明特征,其不再是个别国家能够以一己之力便可解决的问题,而是大多数国家共同面临的治理难题。与之相应的是,安全观也从传统的现实主义安全观向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观迈进与拓展。反恐大计,理念先行。只有坚持正确的安全理念,才能将反恐事业深入到底。本文主张在反恐领域中实现反恐理念的时代更新,引入和吸纳“亚洲安全观”,以加强亚太地区在安全领域(尤其是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合作,稳健推进亚太安全治理的顺利转型。
对此,可作以下解读:一方面,反恐斗争特别强调“共同安全”(common security)。共同安全既是反恐斗争孜孜以求的价值归依,也是各国不遗余力推进反恐事业的宗旨所在。反恐斗争并不是为了牺牲一国安全来换取另一国的安全,而是要在更大空间范畴中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共同安全是一个集合的概念,也就是说不能只寻求一个国家独自的绝对安全。”(8) 参见李伟等:《以亚洲安全观应对恐怖主义新特点》,《世界知识》2014年第12期,第17页。 因此,国际安全合作要加强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一个重要前提是更新以共同安全为重点的新观念。 这恰恰与“亚洲安全观”的主流价值相契合,也与西方安全观的“零和博弈”“二元对立”形成鲜明对比。应当说,亚洲安全观的提出,是对共同安全的深刻阐述,为我们展示了“共建”的安全路径,绘就了“共享”的安全蓝图,设定了“共赢”的安全目标。这也为反恐斗争提供了更高一级的目标与更深一层的指导。
回来后,我苦闷了好久,到底要不要继续?如果要继续,就必须跟爸妈说,不说不行。如果不继续,就不再去他家了。老秦后来跟我说:“我看出来了,知道你来了一次就不想再来了。”
合作安全强调的是“磋商而非对抗、确保而非威慑、 透明而非秘密、预防而非矫治、相互依存而非单边主义、包容而非排斥”,无论是总体安全,还是综合安全,最关键的是需要合作安全,合作安全才是“亚洲安全观”的核心与精髓。因此,在此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安全观而言,“亚洲安全观”的创新之处在于:“一个国家并非一定要通过结盟才能获得安全,也并非一定要具备绝对优势才能获得安全,而是可以通过合作的手段共同塑造安全环境和安全心态。”(9) 李洪才、杨光海:《亚洲安全观的依据、来源和实施路径》,《和平与发展》2015年第2期,第20页。
完善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既是公共部门的行为“标尺”,也是私人部门的利益“保护网”。PPP模式下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共有产权,两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任何一方的失信或失责都会给整个项目的运营造成极大的损害。公私部门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定位,公共部门做好土地、政策、补贴等工作,私人部门投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因此,需要一整套统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来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保证项目运营的协调性,以法规规章来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保证项目运营的规范性。
二、非传统安全考验下的东南亚反恐斗争
东南亚地区位于太平洋与印度洋交汇之处,扼马六甲海峡(10) 仅马六甲海峡一处,东北亚80%的石油需经此运输,其战略地位可见一斑。参见:John J. Brandon, “Piracy on High Seas Is Big Business,”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December 28, 2000。 而极具战略意义,始终是亚太地区的核心位置。(11) Bruce Burton,David Wurfel.Southeast Asia in the New World Order: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 Dyamic Region,Springer,2016,p.3. 其特殊地理条件在客观上形成了“恐怖新月地带”(Crescent of Terrorism),向来被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视为“国际反恐的第二战线”。(12) Corbin,The Base:Al-Qaeda and Changing Face of Global Terror,London:Pocket Books,2002,p.313. 加之东南亚地区人口构成复杂、多元宗教并存、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13) 这一地区除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外,大多经济落后, 人口众多,贫富悬殊,同时还是穆斯林民众最多的地区 (约占世界穆斯林总人口的20%)。 ,也进一步加剧了恐怖主义风险在该地区的现实化可能。其所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较之于其他地区更为严峻,大有死灰复燃之势。近些年来,恐怖袭击事件在东南亚地区也呈现出一种高位、爆发的严峻态势。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对其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表现情况进行观察,分别从患者的生活饮食依从性、运动依从性和服药依从性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项30分,总分90分,评分越高,则患者服药依从性越高。
SCAD患者抗血小板治疗方案基于其是否血运重建策略而定。而非血运重建即优化药物治疗,为SCAD患者首选治疗方案,抗血小板治疗为优化药物治疗的基石,需强调的是这种首选的优化治疗方案针对无左主干或前降支近段病变的SCAD患者[2]。血运重建包括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percutaneous coronary stent implantation,PCI)、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oronary artery bypass grafting,CABG)和杂交策略。
据统计,东南亚地区散布着大大小小数个恐怖组织,有的风头正劲,正值活跃时期,有的积蓄力量,伺机东山再起(详见表1、图1)。其中,更有60个激进组织宣称效忠“伊斯兰国”。(14) 参见《“伊斯兰国”转战东南亚?专家:打着IS旗号的武装谁有钱跟谁》,《环球时报》2017 年 5 月13 日。 这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伊斯兰国”视东南亚为全球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支点地区,不遗余力地通过思想渗透、资金支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和打造;另一方面,东南亚原有的恐怖组织纷纷宣布效忠“伊斯兰国”, 招募成员前往中东受训并回流发动新一轮的恐怖袭击。此外,东南亚还成为亚太其他国家极端分子前往中东参加恐怖组织的途经地和中转站。 受“分离活动与恐怖活动合流”和“恐怖主义外溢+恐怖分子回流”的“双流”背景影响,其反恐难度加大,反恐成效难免欠佳。(15) 参见王二峰、冯怀信:《后IS时代“伊斯兰国”在南亚活动的现状、影响及发展趋势》,《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8年第4 期,第108页。
RC4是一个典型的基于非线性数组变换的序列密码,它具有了很多优点,比如实现方便、易于软件设计、具有较强的抵抗攻击的能力,目前来说,还没有什么方法能攻破长度超过128位的RC4算法。RC4具有极高的社会使用价值和发展空间,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表1 东南亚主要恐怖组织情况一览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制作。
图 1东南亚恐怖袭击事件示意图( 1970— 2016)
资料来源:Global Terrorism Database。
不难发现,东南亚已经成为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一个重灾区,反恐是21世纪东南亚政治与安全事务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需要采取全面的、富有合作的应对措施。对此,以东盟反恐合作为代表的东南亚反恐斗争,在外交与法律框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反恐斗争成效。(16) 除了东盟框架之外,根据主导双方反恐合作的机制不同,有学者还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区域层面反恐合作模式总结为:(1)APEC机制;(2)亚欧会议机制;(3)亚信会议机制;(4)其他非官方的多边机制。参见卢光盛、周洪旭:《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反恐合作的态势、问题及对策》,《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66—67页。本文所着力论述和积极主张的“亚洲安全观”,即脱胎于上述第三种机制。
综上,反恐斗争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表2 东盟反恐合作外交与法律框架一览表
同时,在机制运行方面也不尽如人意。诚如斯言,亚太地区现有的五类安全机制(18) 具体包括:(1)联盟;(2)安全论坛;(3)安全热点专门机制;(4)跨区域安全合作机制;(5)安全对话机制。参见刘振民:《完善区域安全架构,携手应对共同挑战》,《国际问题研究》2016 年第 6期,第1—4页。 相对松散且相互竞争,“碎片化”现象突出,缺乏主导力量,共识凝聚不易,运行效率低下,治理效能欠佳。(19) T.J.Pempel,“Soft Balancing, Hedging, and Institutional Darwinism:The Economic- Security Nexus and East Asian Regionalism,”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Vol.10,No.2,2010,pp.209-238. 以亚信机制为例,由中国提出的“亚洲安全观”虽然得到各成员国的普遍认可,但具体落实与生根发芽却还有较长一段的路程要走。有学者指出,亚信机制的政策决议象征性大于实操性。即使是在信任措施建设领域, 也只有少数措施得以落实。信任措施以自愿方式逐步实施, 只具有建议性质。在实现有效的边境管控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这一问题尤其突出。(20) 参见杨丹志 :《亚信会议机制的发展现状及其前景》,载王灵桂、赵江林主编:《“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 挑战与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40页。
再以东盟反恐机制为例。其疲软乏力主要表现在:首先,反恐进程整体推进迟缓,如《东盟反恐公约》在签署后第六个年头(2013年)才最终获批;其次,相关条约条文系软法(soft law),威力不足,用语模糊,权责不明;再次,国内政治事务至上,阻碍地区反恐事务发展;最后,缺乏反恐预防措施的设计与落实。(21) Marguerite Borelli,“ASEAN Counter-terrorism Weaknesses”,Counter Terrorist Trends and Analyses,Vol.9,No.9(September 2017),pp.15-18.
从大背景来看,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安全合作深受共同安全观念缺乏的制约。受此影响,尽管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机制林林总总多达40余个,但其内容经济合作居多, 唯一的地区安全合作机制——东盟地区论坛(ARF)也难逃沦为“清谈馆”的命运。(17) 参见张才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的东南亚海上通道安全问题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第55页。 因此,东南亚诸国在反恐问题上所持观点与立场也并不一致,合作化程度并不高。正如学界批评一般,东盟各国在反恐方面缺乏合作,机制化的反恐合作进展缓慢。另外,亚太诸国在各个方面差异较大,矛盾突出,对待反恐问题的看法与态度不尽一致,难以凝聚反恐共识。 如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曾经一度由于担心国内穆斯林反对,对与美国一道加强反恐措施举棋不定。
三、恐怖分子跨国境流动下的反恐新挑战
除了主权国家自身所面临的恐怖主义风险,国际人口流动的大趋势也带来了新的反恐挑战。无论是以偷渡或持伪造证件的非法形式,还是利用合法签证公开入境伺机制造恐怖事件,国际恐怖分子都给流出国、流入国、途经国的安全带来前所有未有的严峻考验。早在“9·11”之前,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就已是国际恐怖组织的落脚点与过境国。一项联合国反恐委员会执行局(CTED)关于外国恐怖主义参战人员主要来源国的调查显示,东南亚国家就占到1/4强,印度、印尼、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菲律宾纷纷上榜。(22) 参见周振杰:《外国恐怖主义参战人员刑事立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201页。 而在近些年,上述东南亚国家更是成为恐怖分子的非法出境流经地与中转站,给中国和东南亚的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据报道,东南亚地区已经成为受圣战迁徙思想洗脑的中国籍偷渡人员的首选之地。正如有学者指出,带有极端思想以出境圣战为目的的偷渡群体的出现,表明恐怖主义渗透活动与偷渡活动交织叠加之后的危害更为严重。(23) 参见张杰、牛家玮:《论防止恐怖主义渗透活动的法律对策》,《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第103页。
受制于地理条件的可渗透性、特定历史文化的特殊性及相对宽容的出入境管理,东南亚边境安全问题异常突出,成为国际反恐的重要“洼地”。可以说,东南亚地区边境管控空隙和防范疏漏较大,部分国家为发展旅游产业放松对出入境人员的检查管理,为个别恐怖分子内窜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正是这个因素,使得东南亚当局监控或拦截恐怖分子进出相当困难。其中,又以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情况最为突出,两国人口以穆斯林为主(穆斯林占总人口比重分别是60%和88%),对他国涉恐人员抱有不当的同情。
“亚洲安全观”的正式提出,始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简称亚信会议)第四次峰会。在2014年5月21日的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高瞻远瞩地指出,新时代维护亚洲安全需要新观念。冷战对抗思维等传统安全思维应被摒弃,亚洲各国应当遵循历史客观规律,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尝试搭建地区安全与合作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4) 参见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 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人民日报》2014年5月22日。 “亚洲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与可持续安全”。(5) 具体而言,首先,“共同安全”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其次,“综合安全”就是要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再次,“合作安全”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最后,“可持续安全”就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 从发展脉络来看,习主席阐述的亚洲安全观,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其既是对“新安全观”(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思想升华与精神延续,也与指导中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一脉相承。这一点,在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也得到了确认,该报告提出要“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这是中国安全理念在亚洲安全观核心内涵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而“亚洲安全观”也可视为对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种“区域延伸”。(6) 参见郑先武:《“亚洲安全观”制度建构与“中国经验”》,《当代亚太》2016年第2期,第24页。 在2019年6月15日亚信会议第五次峰会上,习主席在讲话中再次指出:“我们要坚持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妥善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注重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性措施,从根源上防范极端思潮的滋生。要探讨建立符合亚洲特点的地区安全架构,追求普遍安全和共同安全。”(7) 参见习近平:《携手开创亚洲安全和发展新局面——在亚信第五次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6月16日。
另一方面,反恐斗争高度依赖“合作安全”(cooperative security)。反恐斗争不是分庭抗争,各自为战,也不是拉帮结派,划分阵营。上述思路已被历史经验证明毫无出路,只有合作才能开拓反恐大业。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反恐斗争的顺利开展,需要的是各国之间广泛的对话与合作,强调的是“平等参与、共同应对”的合作理念,而不是靠建立排他性的、针对特定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军事政治联盟。唯有加快推动地区国家的多边安全对话,才能强化地区国家在应对恐怖主义威胁的协同能力,方能增加地区国家之间的安全互信。可见,合作安全并不是 “有” 与 “无” 的问题, 而是如何推进安全议题深度的问题。
课程内容庞杂,面授课时有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精读中所选的作品涵盖了现代、当代两个发展阶段,时间跨度大,社会历史发展变化丰富,在研究作品的同时也涉及到相应的文学史发展背景以及作家研究、作品文本分析等丰富的内容,包涵了如此庞杂内容的百年文学仅靠有限的课堂讲授是远远不能让学生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的。
表3 东南亚部分国家遣返中国籍偷渡人员情况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检索资料制作。
值得警惕的是,恐怖分子在偷渡过程中一旦行动受阻,便有可能就地进行暴恐活动。如2014年昆明“3·01”暴恐案件,就是偷渡人员在云南试图非法出境受阻后,转为在国内实施恐怖袭击,共计造成31名无辜群众死亡、141人受伤。
为了严厉打击此类非法出境犯罪,我国公安机关成立“429”专案组,展开专案行动,效果显著。据2017年《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称,2015年以来,中国先后与周边多个国家开展打击涉恐偷渡犯罪合作,成功抓获了一批在本地区活动猖獗的涉恐嫌犯和“蛇头”,重挫了“东伊运”等恐怖组织非法偷渡网络,有效抵制和防范了“东伊运”等恐怖组织对本地区的渗透。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件情况如下表所示:
3.处理好与其它成员的关系。在日常审计工作中,为审计组成员树立表率。同时要尊重、关心审计组成员,摆正位置,合理分工,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审计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默契氛围。
表4 近年涉恐非法出境典型案件情况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检索资料制作。
不仅如此,还有部分中国籍偷渡人员在东南亚国家直接实施暴恐活动。如2015年8月17日泰国曼谷四面佛神庙爆炸案,其主要犯罪嫌疑人玉素甫·米尔艾力和比拉·穆罕默德,都是讲维吾尔语的中国穆斯林。而2017年,大量国外武装人员跨境向菲律宾聚集并参与制造菲律宾南部马拉维市恐袭更是表明, 恐怖主义组织有能力在该地区进行跨境活动,东南亚国家边境安全水平亟须进一步提升。马拉维恐袭事件也证实了“伊斯兰国”在东南亚深度存在及对东南亚渗透态势的全面升级,更凸显了其目的不仅仅是制造恐慌,还包括“占领”地盘乃至建立“政权”。(24) 参见王利文:《东南亚边境安全与地区恐怖主义》,《南洋问题研究》2017年第4期,第31页;卢光盛、周洪旭:《东南亚恐怖主义新态势及其影响与中国的应对》,《国际安全研究》2018年第5期,第7页。
四、加强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势在必行
2.2.3 气体熏蒸处理 气体熏蒸是利用具有杀菌作用的气体来处理果蔬以延长果蔬的保鲜期的方法。目前报道的熏蒸气体有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臭氧和氯气等。一氧化氮在果蔬防腐保鲜过程中,主要能够抑制果蔬内源乙烯的合成和病原菌的生长,从而达到防腐保鲜的目的。杨虎清等[23]采用不同浓度的硝普纳(SNP)释放的一氧化氮对杨梅果实进行处理, 发现采用25 μmol/L SNP释放一氧化氮处理效果最好,可以明显降低杨梅果实贮藏期间的腐烂率,并可以提高SOD、CAT和POD等酶的活性。
(一) 双方均深受伊斯兰极端思想毒害
亚洲的安全问题、恐怖主义问题是全球最为突出的。目前来看,亚洲所面临的恐怖威胁,依然是来自以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为支撑、为依托的恐怖势力网络。可以说,伊斯兰极端思想是恐怖主义威胁的思想根源。正如宗教学学者指出,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吸引力与诱惑力,对生活在困境、苦难中固执信仰的一般信众来说,特别具有思想市场。这些信众易被其极端思想所影响、被其狂热行为所感染。(25) 参见金宜久:《重视对宗教极端主义问题旳研究》,《世界宗教研究》2014年第6期,第7页。 更加不可否认的是,较之于其他国家或地区,近年来伊斯兰极端思想在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传播速度尤为迅猛,危害尤为严重。
恐怖活动的新态势将中国—东南亚的非传统安全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要求双方高度重视反恐问题在地区安全对话中的急迫性与重要性。应当说,反恐合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在“亚洲安全观”的指导下,整合已有的反恐合作机制,采取更有效率的反恐合作措施,构建更有活力的反恐制度框架, 是深化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工作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这也是由双方的发展现状所决定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综上,中国与东南亚有必要共同携手切断伊斯兰极端思想的传播途径,深挖伊斯兰极端思想的产生根源,为去极端化的国际合作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对此,中国政府为了阻止暴恐音视频的传播,加强了对境内互联网、电信市场和非法出版物的管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以立法形式赋予相关责任主体的网络过滤、拦阻、截断义务,作为打击网络恐怖活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相类似,以暴恐音视频 为主要传播载体的伊斯兰极端思想同样也流毒于我国,其传播途径与危害后果如出一辙。(29) 参见刘炯:《网络时代暴恐音视频传播防控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宗教极端势力打着纯洁穆斯林的旗号,进行宗教极端化的思潮渗透与传播,与国家认同争夺思想市场。由此导致的结果便是,部分来自社会底层的虔诚信众在被边缘化的同时,将毕生希望寄托于宗教之上,但又极度缺乏宗教基础知识,更无法分辨什么才是符合宗教教义的“正信正行”。因此,孤陋寡闻的他们对于极端思想的灌输与洗脑几无免疫能力,再上对话功能的自我关闭、认知方式的固有缺陷、信息来源的单一渠道,很难抵御宗教极端主义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长驱直入。而正是来自伊斯兰极端思想的滴灌式洗脑,也加剧了其由“信徒”向“暴徒”转变的激进化过程。如在2014年昆明“3·01”暴恐案中,据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称,早在同年2月24日,阿卜杜热伊木便对其通过“台比力克”方式(一种非法地下讲经仪式)进行了洗脑。阿卜杜热伊木提出就地“圣战”,播放了境外的“圣战”视频,提出在昆明或个旧火车站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砍杀。
伊斯兰复兴运动所带来的伊斯兰能量大释放,自然受到各种伊斯兰势力的注意,其中也包括居心叵测的极端宗教势力。受民族、宗教、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东南亚被极端宗教势力盯上也是在情理之中。虽然东南亚在地缘政治方面属于远离伊斯兰的“边缘地带”,但因为东南亚庞大的穆斯林人口中业已建立起共同的超国家宗教认同,极端宗教势力在此极易找到支持者和同情者。毫不夸张地说,“当前东南亚地区已成为以伊斯兰极端主义为主的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大通道和目的地”(26) 卢光盛、周洪旭:《东南亚恐怖主义新态势及其影响与中国的应对》,《国际安全研究》2018年第5期,第14页。 。有学者指出:“东南亚伊斯兰激进化是国际伊斯兰复兴运动影响下,本土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异化产物。”其特殊性在于“它既不同于中东激烈的伊斯兰宗教激进主义运动,又与欧洲等地在外来伊斯兰文化影响下产生的激进化有所区别”。(27) 靳晓哲、李哲:《反恐语境下东南亚国家去激进化策略及其反思——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为例》,《东南亚研究》2018年第3期,第7页。 以印尼为例。印尼是东南亚国家中最早接受伊斯兰教的国家, 也是伊斯兰化比较彻底的国家。2014年7月, 印尼最早出现“伊斯兰国”分支组织。据悉,目前,印尼几乎所有省份都有“伊斯兰国”的蛰伏细胞组织(sleeper cells)存在。这些组织成员激进思想根深蒂固, 一旦受到诱发,就会行动起来。(28) 参见《军方:印尼几乎所有省份潜伏“伊斯兰国”细胞组织》,联合早报网,2017年6月14日,http://www.zaobao.com/news/sea/story20170614-770965[2019-07-05]。
而东南亚也有部分国家开始有所行动。如马来西亚在反恐训练中心的既有基础上,不仅成立了“信息传播反制中心”,通过社交媒体和信息传播系统,挫败“伊斯兰国”的极端化宣传,而且建立了去极端化中心,帮助政府促进被遣返人员摆脱极端化的思想,避免其成为“伊斯兰国”的重点发展对象。(30) 参见《马来西亚武装部队司令祖基费利上将在第7届香山论坛欢迎晚宴上发表嘉宾演讲》,香山论坛官方网站,2016年10月11日,http://www.xiangshanforum.org.cn/artseven/forumseven/seventpjj/201610/1856.html[2019-07-05]。 再如,仅2016年1月,印尼政府就关闭了至少11个激进网站及多个社交媒体的账号,希望借此从传播源头严控宣扬恐怖主义思想内容的视频和信息。(31) 转引自王玉娟、方天建:《泛伊斯兰背景下“伊斯兰国”对东南亚的渗透》,《东南亚研究》2017年第1期,第127页。
(二)双方具有加强反恐合作的现实基础
东南亚地区是中国的重要周边地区,东南亚局势安危直接关系中国国家安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反恐方面有共同利益,相互之间也有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基础,二者在非传统安全问题上有着相似的经历, 而且双方的非传统安全紧密相连。对此,有学者指出,反恐为中国与东南亚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契机。虽然由于历史和地理因素,东南亚各国对中国长期存在戒备心理,但反恐符合中国和东南亚的利益,加之双方在文化、宗教和价值观等方面的矛盾冲突也很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的压力与阻碍。如前所述,受东突等境外三股势力影响与伊斯兰极端思想蛊惑,近年来中国籍偷渡人员取道东南亚国家非法出境参加“圣战”现象频发,而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越南等东南亚诸多国家都发现了此类非法出境活动。这条偷渡路线已经成为影响中国—东南亚国家安全的现实挑战。由天然的地缘因素所决定,不管是东南亚国家也好,还是中国也好,仅凭一国力量都很难有效进行反恐斗争,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反恐中必须通力合作,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离不开彼此的配合与协作。
就此而言,加强反恐合作已是大势所趋,通过合作推进反恐渐成共识。恐怖主义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同面临的安全挑战,需要在“亚洲安全观”的指导下,通过分享反恐经验和情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来培育政治与安全互信,为拓展双方反恐领域的深度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在亚洲已有多边安全机制中,中国和东南亚都不是旁观者,而是利益攸关者。双方在不同的机制和不同的议题领域分别扮演着各自的领导角色。类似东盟地区论坛(ARF)、“国际安全合作与亚太地区安全”论坛(香山论坛)这样的平台已成为中国践行、完善和传播“亚洲安全观”的核心多边平台,这也为中国与东南亚之间增强政治与安全互信、加强反恐合作奠定了基础。
可喜的是,在“亚洲安全观”的指导下,中国与东南亚在反恐领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了一些进展。早在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通过了《反对恐怖主义联合行动宣言》,出台了一系列反恐计划。2004年9月,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提出反恐应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国家法准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得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国家、宗教或民族挂钩”。2009年3月1日,第14次东盟首脑会议通过的《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中提出,“将提高与外部相关参与者在打击跨国犯罪包括反恐的合作, “加强边境管理的合作, 以处理共同关心的问题, 包括身份与旅游文件的伪造, 运用相关技术来有效阻止恐怖主义与犯罪的流动”。(32) 转引自 《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蓝图(译文)》,载王勤主编:《东南亚蓝皮书:东南亚地区发展报告(2014—2015)》附录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89页。
而近年的几次重要会议与文件都彰显了双方的反恐合作的诚意与决心。如中国—东南亚安全部门反恐对话(2016年4月7日),表示将“把亚洲安全观付诸行动,进一步完善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反恐信息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反恐协同能力,打造本地区独具特色的多边反恐合作平台”。再如,《东盟地区论坛主席声明》(2016年7月)重申, 将会“加强国家间合作,限制恐怖主义资金的来源”。2018年2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防长会上,各国防长发表联合声明强调,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反恐合作。同年4月的东盟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对此声明表示欢迎。(33) 参见丁子、鹿梦琪:《东南亚反恐合作任重道远》,《人民日报》2018年5月14日,第21版。 未来更期盼反恐议题能够在各种对话机制广泛议题中得到凸显,形成聚集效应。
(三)加强双方合作有助于破解反恐困境
虽然东南亚各国在反恐斗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但毋庸讳言其在反恐合作上确实也面临诸多困境和顾虑,其反恐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在美国“重返东南亚”“亚太再平衡”的战略思想作用下,部分东南亚国家对于中国“和平崛起”存在误解与猜忌,大国博弈下的反恐斗争形势就显得格外错综复杂。其背后的战略格局重组与国际政治角力,更似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干预和插手亚太安全事务,搅扰反恐合作进程。不可否认,加大反恐力度,协助东南亚国家进行反恐作战,是美国“重返东南亚”的重要方式,但现实却是“越反越恐”的另一番困境。
由此,不得不谈美式反恐的不足之处。可以说,美国的反恐战争从一开始就被小布什政府蒙上了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公开将针对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斗争形容为一场“新十字军东征”,指责“伊斯兰教”已被扭曲并被用于“邪恶”目的。虽然这一情况在奥巴马政府已有所改观,如避免使用“圣战分子”“伊斯兰分子”等敏感术语,重申美国反恐目的不是摧毁一种抽象的意识形态,而是消灭具体的恐怖分子即“基地”及其附属组织。(34) 参见苏萍、朱新光、洪媛媛:《美国反恐战略调整及其对中美关系的影响》,《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2年第3期,第39页。 但美国用军事手段打击恐怖主义作为“首要任务”,则可能激起该地区伊斯兰势力的宗教情绪与政治意识,从而冲击一些国家的政经局势和社会稳定。而在部分东南亚国家,确实也有许多穆斯林把美国的全球反恐战争误读为向伊斯兰教宣战,由此所引爆的反美情绪也势必将双方之间的反恐合作带入泥沼。
如此这般,就不难理解美式反恐困境的原因所在。在东南亚穆斯林群体中,宗教认同普遍高于国家认同,因此,对于美国直接在本地区宣传和打击伊斯兰恐怖主义,内心很难接受。加之基地组织和极端势力在当地的长期经营,也使东南亚地区成为恐怖组织得以庇护的温床。(35) 参见阎德学:《东南亚恐怖主义的层累构造与演化逻辑》,《东南亚研究》2016年第5期,第9页。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由美国开启和主导的反恐战争,实质上只是维护美国至高的国家利益,是现实主义安全观的集中体现。如美国政府之所以对“亚齐问题”表示高度关切,其主要目的是不希望看到亚齐在建立一个极端的伊斯兰教国家后控制马六甲海峡这一国际通道,直接影响美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战略部署。(36) 参见谭笑、王广金、吴金平:《冷战后美国的东南亚战略与美国—印尼关系》,《东南亚纵横》2009年第1期,第65页。 出于维护其自身战略利益的考虑,美国在反恐合作中经常使用“双重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合作的顺利开展,也成为美式反恐效果不彰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也正是目前东南亚反恐合作停滞不前、陷入僵局的一个重要结症。
受此影响,中国不免受到美国对中国反恐政策的无端质疑和失实指责。如2015年针对泰国向中国遣返109名中国籍维吾尔族偷渡人员一事,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说:“我们谴责泰国强行遣送100多个维吾尔人到中国,他们可能在那里受到严苛的对待。”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应说:“某些国家将中泰两国之间的正常执法合作政治化,是对非法移民和偷渡活动的纵容。”(37) 转引自 《外交部谈中泰合作遣返:反对将非法移民问题政治化》,中国日报网,2015年7月10日,http://www.chinadaily.com.cn/interface/toutiao/1138561/2015-7-13/cd_21251138.html[2019-06-05]。 而早在2009年,柬埔寨也是顶着来自美国的巨大压力向中国遣返了20名非法入境的中国籍维吾尔族偷渡人员。对此,我国既应该从合作共赢出发,不排除与域外国家开展反恐合作, 也要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
而反观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则是一种在“亚洲安全观”指导下进行的新型反恐合作模式,是充分运用亚洲智慧兼顾中国经验的反恐合作模式,其并不是以军事手段为首要内容的“先发制人”,也不是强硬推行某一国家单方制定的反恐策略,而是在合作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各自国情,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深度的协商,在符合和保障各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所推进的一种高合作化的反恐合作。仅此一点,就将区别于“美式反恐”,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与修正“美式反恐”的不足之处,有助于引领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走出现有的反恐困境,推进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
2.1 家系Ⅰ 检出致病基因为MYO7A基因的c.397dupC和c.4937C>A两个位点复合杂合突变;患者(Ⅱ1、Ⅱ2)视力、视野检查表现为视野周边环形缺损,视野,视力下降;眼底检查:视盘蜡黄色改变且有萎缩,视网膜血管狭窄成青灰色线样,视网膜色素沉着赤道部,诊断为Usher综合征Ⅰ型。MYO7A基因c.397dupC位点突变为国内首报新突变位点,结果、家系图及测序突变。见表1、表2、图1、图2。
五、结 语
目前,亚太区域合作蓬勃兴起,经济日益发展,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是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的稳定发展。东南亚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周边地区,也是亚太地区的重要区域,东南亚局势的稳定与否也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亚太地区。中国长期坚定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外交方针,致力于在平等基础上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共同发展,积极支持亚太区域合作,主张营造开放、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空间。特别是在中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宏伟构想下,东南亚地区作为“21世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更有必要加强双方之间的区域安全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亚太地区的开放与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各种机制从小到大,不断积累经验,取得长足的发展,对于维护地区安全和稳定,化解区域性冲突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的中国—东南亚反恐斗争,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亚洲安全观”的提出正逢其时,“亚洲安全观”的践行也必将大幅提升其反恐效果。因此,可以期待的是,中国—东南亚反恐合作能够在“亚洲安全观”的指导下,行稳致远,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
[作者简介] 刘炯,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厦门 邮编:361005)
[中图分类号] D815.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484(2019)05-0093-1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金融犯罪的综合治理”(编号:17ZDA14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风险社会与刑法立法科学化研究”(编号:16CFX023)
[责任编辑:李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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