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荒县迁民国的实质变化探析_北魏道武帝论文

拓跋鲜卑南迁至复国的实质性变化探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鲜卑论文,实质性论文,拓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623(2000)03—0098—06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幅由所有在这片土地上生息过的各民族共同倾注心血铸就的绚丽画卷。从事民族关系史研究,则是正确诠解和释读这幅历史画卷的一个重要视角。

纵观历史上南方与北方民族,在同中原王朝的关系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南方民族多表现为羁縻关系;北方民族则多表现为主动登台,演出一场场金戈铁马的雄剧,有的竟直接入主中原,站到王朝统治序列中。从入主中原的北方诸民族来看,拓跋鲜卑恐怕是确切意义上的第一位。探究其入主中原的条件和道路,不仅在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对进行两汉至隋唐这段中国历史土地制度、政治制度的承接性研究,也不无裨益。

一、拓跋鲜卑来历概述

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及其整体南迁的路线,得益于考古发现研究[1]。特别是由于1980年大兴安岭北段嘎仙洞石刻祝文的发现[2], 已为学界认定《魏书》所载基本是可信实的。摘要列述如下:

1.拓跋远祖称毛。毛时(相当于西汉高帝时)拓跋鲜卑已在大兴安岭北段的大鲜卑山过着以狩猎为主的生活,社会形态为原始社会。

2.下传五世至推寅时,开始率众“南迁大泽”(今呼伦湖);又下传八世,诘汾遵父邻之命,再度南移,始居匈奴之故地”(即今河套及大青山一带)。在此阶段,他们与北方诸民族频繁交往,内部贫富分化日趋明显,在经济类型上,已由狩猎转为以游牧为主。

3.诘汾子力微壮大部众,达到“控弦上马二十万”并将政治中心迁到定襄郡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北)。从力微开始,拓跋鲜卑与中原国家有了明确的往来。

4.力微死后,拓跋鲜卑内部出现骚乱和离析。直到公元310年, 猗卢再次统一各部,恢复实力,有“控弦骑士四十余万”。因此,西晋欲借助拓跋鲜卑的力量,抗刘聪、石勒,于是封猗卢为代公。其后什翼犍建代王国。

5.在“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连年混战。代国曾一度被前秦所灭。幸而淝水之战后,前秦崩溃,拓跋珪有效地把握了这个机遇,于公元386年正月即代王位,夏四月改称魏王,并灭掉后燕, 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复国后的拓跋鲜卑又经40年的征战与经营,由拓跋焘最后统一北方,给十六国分裂割据时期划上了句号。拓跋鲜卑所建立的魏政权,在政治格局上与南朝对峙并立。所以,史称北魏或拓跋魏。

二、拓跋鲜卑南迁中的内部社会演进

缕述清楚拓跋鲜卑的迁延过程固然必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探究构成该过程的基本原因,以及促其发展的内在条件。这就要求必须从拓跋鲜卑本身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组织制度入手予以探析。

拓跋鲜卑南迁,主要是经济条件使然。迁移本身,又是其内部生产类型渐变的标志。

《魏书》表述拓跋鲜卑举众南迁时,着重标榜了推寅(第一个)、邻、诘汾等杰出首领人物的作用,似乎决定族众发展和命运的仅仅是杰出人物或英主。这就将拓跋鲜卑的存在与发展完全置于偶然性上,进而淹没了族众之所以能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由这一基础所决定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

马克思指出,应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3]。文献记载, 拓跋部众“谋更南徙”的原因是“厥土昏冥沮洳”,指自然环境,主要是土地植被过度湿润、沼泽化,不宜于经营与生活;邻(第二推寅)提出宜复徙居的原因,也是“此土荒避,未足以建都邑”。与上述自然环境难以适应的生产经济类型究竟是怎样的呢?《魏书·序纪》载:“畜牧迁徙,射猎为业。”

参酌考古材料,笔者认为,《魏书·序纪》的此条记载过于笼统,且在内容顺序上与拓跋鲜卑的实际生活不尽吻合,从嘎仙洞试掘出的石器、骨器看,有石镞、石矛、石叶尖刻器及骨镞、骨锥、角锥等[2], 基本上都是狩猎工具;洞中发现的动物骨骼,也仅是猪、鹿、羊等。因此,可证明此阶段的拓跋鲜卑人的主要生产类型是狩猎经济,间或有少量的饲养业。从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完工和扎赉诺尔拓跋鲜卑古墓群发掘出的物件看,虽然石器明显被骨器、铁器所代替,但其种类依然是以镞、刀、矛等为主;此时殉葬物中已有了羊、马、牛、狗等多种家畜[1]。可见,此时虽然狩猎经济仍居显位,但畜牧业也已占相当比例了。再看海拉尔南伊敏河流域及伊敏车站东孟根楚鲁的拓跋鲜卑墓葬,其发掘物件有铁镞、刀、矛及铁甲片,而且出现了铁带钩、铁马衔和众多的铜制品,如饰针、扣、镯等[4]。这表明骑射应战或骑马牧放已为常事, 又从其制品的多类及工艺趋同,可推知金属冶炼及其简单的手工业也有可能已在部族内产生。至诘汾再度率众南移,“始居匈奴之故地”后的经济类型,无疑是以“畜牧迁徙”为主的了。

因而可以说,拓跋鲜卑社会内在经济发展类型,是由狩猎业为主渐渐转为畜牧业为主的,其间辅之家庭饲养和简单的冶炼及手工业。这是大多数北方少数民族成长、发展、壮大的常规程式。这一发展过程,主要体现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一定要适应自然条件。换言之,自然条件是决定(或允许)人们采用某种生产方式生存的根本因素,而部族间的争夺或政治集团间的较量,在经济类型的确定性上不起决定作用。

另一方面,一个民族或部族内的社会组织或政治组织的构成方式,也会表明其社会发展阶段并影响发展进程。拓跋鲜卑在两度南迁中,不仅完成着经济类型的演进,也在进行着其内部社会组织方式上的转化。据《魏书·官氏志》载,其先祖毛时“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而到了第二次南迁的倡导者邻时,则“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凡与帝室为十姓,百世不通婚”,“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5]。这一以亲兄弟取代异姓部落首领的组织措施, 奠定了拓跋部的绝对领导地位,也使其族团的社会组织更紧凑,政治领导趋于宗族集团化。这为其以拓跋鲜卑的名称,角逐于蒙古高原和北半个中国,奠定了明确的族众传承名号和较牢固的组织基础。

三、沙漠汗事件的警示与预示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都取决于他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6]在“外部交往”这一点上, 同一时期的北方各民族,大多处于同一游牧经济占主导的社会生产形态阶段。所以,他们各居领地和睦相处也罢,或刀兵相见互相吞并、争地夺畜也罢,结果只能影响其地盘的盈缩和所领部众的多寡。在社会经济类型上,则难能产生质的变化。从历史上中国的南北经济关系来看,明显地构成了两大不同类型的经济区块。即以蒙古高原为地域的游牧经济区和以黄河中、下游区域为主的农业经济区。这二者在劳动组织和生产方式上截然不同。最明显的一点在于“逐水草迁徙”是游牧业的必要方式,可频繁的迁移恰恰是农业趋于破败的重要现象。农业需要安定,要把生荒地辟为良田需要好几年或更长的时间。

但从社会经济整体应具的良性结构来审视,纯游牧经济与纯农业经济又都不是完整的经济形态,而且二者在大自然面前都有其脆弱的一面。人们的生活及社会的生产发展,客观上需要二者互补、互相联系,即需要“交流”。从民族角度讲,就是需要“外部的交往”。这正是北方民族与中原不断发生种种关系(包括战争方式)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解读整部北方民族关系史的一枚开启键。

拓跋鲜卑在与外部交往方面,力微统治部众时期,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的重要阶段。力微“凡飨国五十八年,年一百四岁”[7]。 在这期间,发生了沙漠汗事件。事件直接反映了拓跋鲜卑统治阶层中的激烈争斗。斗争的焦点,在内是“继统”问题;在外部关系上,则是如何对待中原文化的问题。

力微率部艰难征战、创业多年,终于得控弦士马二十万。迁于定襄盛乐后,他对北方游牧民族间的频繁劫掠性争斗有了深刻的反思。他对诸大人说:“我历观前世匈奴、蹋顿之徒,苟贪财利,抄掠边民,虽有所得,而其死伤不足相补,更招寇雠,百姓涂炭,非长计也。”[7] 于是主动与处于中原的曹魏和亲,并于公元261 年派长子沙漠汗到魏国“且观(其)风土”。沙漠汗到魏国后,“以国太子留洛阳,为魏宾之冠”。从此拓跋鲜卑与曹魏“聘问交市,往来不绝。魏人奉遣金帛缯絮,岁以万计”。力微与邻国交往,也“笃信推诚,不为倚伏以要一时之利,宽恕任真”[7]。可以说,这在拓跋鲜卑与外部交往方面, 开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头。晋代魏后,这种关系仍保持了一个时期。

沙漠汗回国后,他万万没有料到会丧命于本族守旧势力代表诸大人的手上。在欢迎他的宴会上,他看到飞鸟掠过,为显技和取悦于众大人,当场“援弹飞丸,(鸟)应弦而落。时国俗无弹,众咸大惊”。由此,他的穿戴“同于南夏”也被议论纷纷,进而众大人敏感地联系到“继统”之大事。他们得出结论:若让异化了的沙漠汗继统,他会“变易旧俗,吾等必不得志,不若在国诸子,习本淳朴”,故而将沙漠汗害死了。

沙漠汗被害后,力微又特别后悔。但一切都难以挽回了。

沙漠汗事件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继统”争斗事件。从力微派沙漠汗入曹魏、留晋的初衷及与中原这两个王朝十余年间的交往来看,它是力微晚年力图了解中原文化、调整拓跋鲜卑与邻国,特别是与中原国家关系的积极实践,但却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它证实了差异性文化间,具有强烈的排斥性;它表明了部族、民族内的改革与进步,哪怕是一小步,也要遇到守旧势力最激烈的抵制;它更证实了一个部族、民族的“外部交往的发展程度”,是严格被其“内部交往和发展程度”所制约的。它警示世人,改革与发展,必须首先从内部关系调整开始。这一点在以后复国的拓跋珪时期得到了有力的证实。

沙漠汗的死,给力微倾心了解和接受中原文化的实践划上了句号。但在拓跋鲜卑其后的颇具风采的历史步履中,它仅仅是尝试的开始。从这一点说,事件本身又有着一定的预示性。在群雄角逐的北方雄剧中,之所以会是拓跋鲜卑入主中原,而不是别的部族,这除了一般规律在起作用外,也不排除其间亦有该部族所独有的特性发挥着作用。

其一是拓跋鲜卑进入游牧经济形态后,并不完全像匈奴等北方民族那样,安于逐水草四处游弋的生活。反而“异常”地常提及建都邑、筑城郭之类的要求。如:

邻(第二推寅)立,时有神人言于国曰:“此土荒避,未足以建都邑。”[7]

(什翼犍)昭成初,欲定都于源川,筑城郭,起宫室,议不决。

其二是入主中原之望亦时常被拓跋鲜卑最高首领提及。如:

(平文帝)郁律二年,帝闻晋愍帝为曜所害,顾谓大臣曰:“今中原无主,天其资我乎?”刘曜遣使请和,帝不纳[7]。

什翼犍建国十四年,帝曰:“中州纷梗,莫有匡救,吾将亲率六军,廓定四海。”乃敕诸部,各率所统,以俟大期[7]。

以上所引事都发生在拓跋珪复国之前。也就是说,在五胡十六国群雄角逐中,力尚不足以为左右大局的拓跋鲜卑政权的首领,竟常有匡世之志、入主中原之望。这是值得注意的。

对于上述第一点“异常”,笔者认为是否与拓跋鲜卑由狩猎经济转为游牧经济,而游牧经济生活的时间尚未十分久稳有关。从居住要求看,狩猎为主的经济类型要求相对稳定的住地。正因为这样,才会有拓跋鲜卑的嘎仙洞之遗存被发现。也就是说,狩猎经济下相对稳定的居住方式,与农耕经济下的定居方式,二者在客观要求上相近。这一点上升到文化需求上,就构成了拓跋鲜卑比其他游牧民族,更主动趋近中原文化的社会历史宿因之一。

对于第二点的“异常”,笔者认为与拓跋鲜卑邻在位时进行的“七分国人”,以本族兄弟取代各异姓酋长、首领的社会政治组织改革相关。这种以兄弟统领之,“国之丧葬祠礼,非十族不得与也”,在方式和要求上更接近于中原王朝的宗法制与礼仪要求。这也使拓跋鲜卑各时期的首领,在心理上可构成自己与中原君主无大异,入主中原仅是个俟机之事的定势。也就是说,在政权组织方式上有雷同感,从而在文化意识上淡化了排斥色彩。

以上两点分析若不完全是拟说,则本节所引述的沙漠汗事件就不是偶然的了。在外部交往上,他们主动接触中原文化,这在拓跋鲜卑社会变迁中具有了必然性指向。

四、拓跋珪复国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拓跋鲜卑南迁到塞外草原后,在群雄逐鹿中艰难成长为一方政治势力。其封王建国过程,依史书所载可简列为如下几步:

1.西晋建兴三年(315年),愍帝司马业封拓跋猗卢为代王。

2.东晋咸康四年(338年),拓跋什翼犍建立代国。

3.东晋太元元年(376年),代国为前秦所灭,符坚听从燕凤建议,将拓跋鲜卑“分诸为二”,由大人刘库仁、卫辰分统之。

4.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年),拓跋珪趁前秦衰败之机, 恢复代国,称魏王,改国号为魏。

自拓跋珪复国后,史书的记载趋详。以《魏书》观之,复国前的诸帝载记大多仅简单述列其传承,并收载于《序纪》一纪中;而其后从道武帝拓跋珪开始,一帝分编一纪,记史事颇为详细了。虽然如此,由于旧史书多偏重于政治、军事事件的记述,所以,要谈及社会生产及其内部组织结构的演进、变化状况,尚须从漫漫文载中仔细搜寻和勾辑。

从本文所议中心,即拓跋鲜卑发展历程中“决定性内在变化”这一议题角度,得益于前贤学者的启发[9]。笔者认为, 在拓跋珪复国初期,对如下三条史料需进一步研讨。(1 )《魏书·太祖纪》:登国元年二月,(帝)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10];(2)《魏书·官氏志》: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5];(3)《北史·贺讷传》:讷从道武平中原,拜安远将军。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讷以元舅,甚见尊重,然无统领,以寿终于家[11]。

这三条史料所记,均为拓跋珪登国年间的事务。分析其内容,非同一般,称之为又一次重大变革,是不为过分的。

第一条“息众课农”,是在事关拓跋鲜卑的史书中,载记农事的第一笔。也可以说是关于拓跋鲜卑族众经济类型开始再度演进的明确标志。这应是研讨其后在太和年间所颁行的著名“均田令”时,不容忽略的史事源发点。笔者认为,在均田令及均田制研究方面,对这一点的阐释与重视尚不很够(有关内容拟在另文中展开)。第三条中的“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则是提出在生产及生活方式上结束游移,明确要求人们定居以务。这所“务”的内容,应与第一条的“课农”最为相关。因而这也可以视作由游牧转为定居务农的又一佐证。

第二、第三条中均提到“散诸部落,同为编民”,这是拓跋鲜卑社会组织结构的再度重大变化。即将由酋长、大人统领下的部众离散,统统转成国家的编户齐民。尤其是酋长、大人本身,也和编户百姓一样,定居且籍入国家之编。这种社会组织结构上的重大变更,可有效地从政治、军事上防止诸大人、贵族们任意号令部众,进而危害统一的政治领导的行为。这是一项国家政权制度化建设的重大措施,是政权体制向中央集权化演进的显著标志。这项组织改革,从第三条所述贺讷的境遇来看,是确实落实了的。贺讷身为拓跋珪的舅舅,在珪尚幼罹难时有过相救之谊[11]。之后,又从珪平中原,官拜安远将军[5]。 即便是这种关系和身份,改制以后也只是“甚见尊重”,“然无统领”了。

由上述讨论可知,于拓跋珪复国之后不久,在拓跋鲜卑内部再度发生了经济与政治两方面的实质性变化。而这一次变化,加快了拓跋鲜卑入主中原的步伐,也为其后北魏的一系列改革的出现打下了历史性基础。

五、论及“拓跋鲜卑内在变化”的意义

综合以上基本内容,可以勾划出拓跋鲜卑部族内的两条演进线索。一条是从以狩猎为主到以游牧为主,又基本走向以农耕为本业的经济类型演进线索;另一条是与前者相适应的,在组织领导上从异姓酋长、首领分别统领到“七分国人”以拓跋鲜卑宗族兄弟分部直接统领,又发展到“散诸部落,同为编民”形成集权国家雏型的演进线索。这两方面的演进,就是拓跋鲜卑从南迁至复国阶段的实质性内部变化。这种实质性变化,奠定了拓跋鲜卑入主中原的政治经济基础,也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北魏的经济发展趋向和政权建设的模式。

论及并充分认识这种实质性变化,其意义在于:近则对拓跋珪何以会按农耕经济型治国轨道进行统治有所诠解。如一再移民后即行计口授田或屯田;又从速典官制,立爵品,定律令;又主动擢引汉族士大夫,置五经博士,立太学[10]等等。远则对北魏著名的太和年间的改革,可有客观、完整的理解和评述。

笔者认为,在对北魏太和年间改革的研究上,明显存在着过分强调个人作用的倾向。对孝文帝、冯太后的历史作用应予以适度肯定。但若割断了北魏建国初几十年间经济、政治发展过程及总趋势,尤其是无视复国前拓跋鲜卑内部实质性的变化,仅就太和年间范围内谈太和改革,易将改革置于空中阁楼之境,从而就不得不将其产生的原因全归到个人身上了。这是欠妥的、不科学的。这种研究本身也是严重脱离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的。本文的立意,正是欲在拓跋鲜卑入主中原及北魏太和年间改革等重大史实上,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上有所探究和申述。这也是北方民族关系史研究中尚待深入开掘的一片园地。

[收稿日期]199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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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荒县迁民国的实质变化探析_北魏道武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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