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研究_政治经济学论文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研究_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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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但任何一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只能从历史既定的生产关系着手研究其特殊性,揭示其发展规律并预见未来,从而建立他们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不同,只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处的历史时代既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结构不同而已。

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上既定的生产关系在横向上都包括有狭义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在纵向上又包括有若干层次,有原生的、第一级或本质层次的生产关系,有“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东西,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1]根据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分析,社会生产关系有生产条件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生产条件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劳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运行形式等四个相对独立的基本层次。

生产条件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是原生的、第一级或本质层次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2]由于决定社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性质及其特殊性的是诸如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等特殊所有制,所以生产条件所有制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的总和,就是特殊所有制。马克思又指出,劳动资料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3]也就是说,能够决定社会经济和上层建筑的社会性质的特殊所有制,决定于劳动资料的性质。

但是,生产条件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总是依存于或体现于一定的生产条件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之中。生产条件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重性。作为劳动过程的组织形式,它属于分工这一生产力范畴;而作为生产条件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的依存形式,它又属于诸如国家所有制、家庭所有制、股份所有制等所有制形式这一生产关系范畴。马克思指出,“这些不同的形式同时也是劳动组织的形式,也就是所有制形式”。[4]“分工发展的各个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5]所有制形式与特殊所有制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同一所有制形式可以依存于不同的特殊所有制;同一特殊所有制又可以依存于不同所有制形式之中。但内容决定形式,特殊所有制决定其所依存的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性质,因此,所有制形式是由本质层次生产关系派生的、第二级的生产关系层次。

劳动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依据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形式不同,劳动的社会关系可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它们分别以自然分工、社会分工和新式分工三个分工发展阶段为基础。由于分工是生产条件结合的社会组织的生产力范畴,所以,劳动的社会关系,是居于所有制形式之上的第三级的、可以转移与不同特殊所有制相结合的生产关系。

社会经济运行形式作为连结生产与消费,从而实现社会劳动量按比例分配的形式,包括自给自足经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三种历史形式。它们分别决定于劳动的社会关系的三种历史形式。比如在自然经济这种劳动社会关系中,“生产这些产品的各种不同的劳动,如耕、牧、纺、织、缝等等,在其自然形式就是社会职能,因为这是这样一个家庭的职能,这个家庭就象商品生产一样,有它本身的自然形成的分工”。[6]

这种劳动的社会关系必然产生自给自足经济的社会经济运行形式,即“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且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7]对于社会劳动量借助于交换价值来实现按比例分配的市场经济决定于商品经济,马克思有明确的结论。他说,“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8]可见,社会经济运行形式是居于劳动社会关系之上的表层次生产关系。

上述四个基本层次生产关系都包括有直接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构成社会生产关系四个分系统。根据不同层次生产关系相互联系的密切程度,社会生产系统又可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特殊所有制与所有制形式的辩证统一,构成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劳动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经济运行形式的辩证统一,构成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

固然,作为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生产力基础的分工与决定特殊所有制的劳动资料有着内在联系,但分工还受着民族历史、传统、风俗习惯以及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演变方式和发展阶段划分等方面也存在有不同于劳动资料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具有不依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而转移的相对独立性,从而使各民族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上存在不同的生产关系结构及其纵横交错的生产关系运动规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不同,据以建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当然也不可能完全相同。

“十年动乱”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社会主义制度处于危急关头。邓小平作为我们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无暇按部就班地先研究和概括我国现实的经济范畴,建立政治经济学体系。但在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仍然体现有政治经济学研究基础。

第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运动一般历史趋势及其在我国特殊表现的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侧重研究的是英国当时商品经济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相结合的社会生产关系系统结构。这种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具有典型性,因此,《资本论》所揭示出的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运动,必然导致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具有一般性的结论。这是因为“构成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的社会分工”[9],又在商品经济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中不断增进,最终确立于机器大工业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又对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两个生产关系子系统从外在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两方面作用,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组成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各有不同,手推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于蒸汽磨所决定的分工”[10],而机器又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工具使用专门化的产物。正是因为社会分工和机器大工业具有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才使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当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法驾驭生产社会化时,社会分工也就进入新式分工阶段,于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也都退出历史舞台。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是社会生产关系运动的一般规律,是世界生产关系运动的总趋势。而作为一般,是对特殊的抽象,总是寓于特殊之中。只要在世界上已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后,产生了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那就是对马克思所揭示的一般规律的肯定,而不是否定。这是因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以特殊所有制为标志,而作为特殊所有制物质基础的劳动资料的发展方式,是采取先进的劳动资料断截性地替代落后劳动资料的方式,可以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过程。因此,特殊所有制也可以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过程。如同美国因从欧洲输入的机器大工业而产生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跳过了封建私有制直接替代奴隶主私有制一样,帝国主义为了掠夺而将先进的劳动资料引入了我国,我国在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这些先进的劳动资料,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是对马克思所提示的一般规律的否定。

世界生产关系运动也是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东欧剧变只是世界生产关系运动中的一种反复。但世界生产关系中只要存在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世界生产关系就是还处于前进之中。因此,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经提出,就毫不动摇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不仅体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有着对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基础,而且还具有坚持世界进步性意义。

第二,对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与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关系的研究。由于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是由居于社会经济本质层的特殊所有制和所有制形式构成,所以,它不仅具有决定社会经济以至社会形态性质的功能,而且对社会经济运行具有支配作用。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系统和导向系统。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由劳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运行形式构成,居于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之上,当然也有决定于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的一面。如资本主义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既决定了与其结合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中一切关系的社会性质,又规定着商品经济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运动为其服务的方向。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和雇佣工人的关系上,货币关系,买者和卖者的关系,成了生产本身所固有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的基础是生产的社会性质,而不是交易方式的社会性质;相反后者是由前者产生的”。[11]货币、价格、利息、地租等范畴早在资本主义以前就存在,但只有当它们与资本主义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结合时,才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并为其服务。但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作为居于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之上的,并具有自身相对独立运动规律的一个子系统,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的这种支配社会经济运动的作用又不能不通过和借助它及其运动规律而得到实现。如资本主义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与商品经济子系统结合,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就必须通过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规律来实现。“不论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好像同最初的商品生产规律如何矛盾,但这种占有方式的产生决不是由于这些规律遭到违反,相反地,是由于这些规律得到应用。”[12]可见,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是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的载体系统和实现系统。

正是由于研究了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既是直接决定经济数量和质量的因素,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特殊生产关系的载体系统和实现系统,而在尚未概括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主要范畴的条件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一再强调,不要在姓“社”、姓“资”问题上争论不休,必须以发展生产力为标准,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第三,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一般生产关系系统的研究。如前所述,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是产生于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结合之后的一种社会关系结构。这时,分工已进入新式分工阶段,“社会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发展”。[13]这就决定了产品经济这种劳动社会关系,即“每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14]与此相适应产生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的计划经济。[15]所以,在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结合之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必然是产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

但在非典型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社会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就不能是产品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统一。这是由分工的发展方式所决定的。分工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分工性质的渐进演化过程。如畜牧业和农业分离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标志着自然分工开始向社会分工过渡,但这种社会大分工还只是基本保留自然分工性质的分工。因为这种分工的领域及其内部的劳动组成和划分仍然是以生产者原始生存所处的自然区域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形成的。分工只有随着手工工业和农业分离、手工业和商业分离,以至最后农业内部的劳动组织以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为基础组成和划分时,才进入典型的社会分工阶段。分工发展过程这一特殊决定了一般生产系统子系统总是有一个从从属地位逐渐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发展过程。由于每一种劳动社会关系都有其与之相适应的分工基础,所以,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的发展具有不可逾越性。我国是以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为起点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商品经济的历史阶段。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基础,最集中地体现在对我国社会的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的研究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之所以需要改革,是因为我国原先建立的是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所要求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经济体制,是因为我国的劳动社会关系必须且只能是商品经济;对外开放必须成为基本国策,是因为国际分工是社会分工的一个发展阶段,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可见,若无对我国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的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也就难以如此丰富、如此系统。

由于政治经济学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依据,所以研究和建立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对于充分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用以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有说服力地回答各种似是而非的疑问,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研究和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有助于充分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和分析国际环境及时代特征的基础上建立的,经受住了实践检验和国际国内的政治风波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生命力。根本原因在于它正确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所以,我们只有在理论上充分论证我国现阶段社会有哪些特殊社会运动规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如何反映这些规律的要求等问题,才能使人们更充分地认识这一理论的科学性,并更坚定地贯彻之。众所周知,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运动是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为基础的。而政治经济学正是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中,研究和把握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因此,建立以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关系结构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政治经济学,对于帮助人们更充分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研究和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有助于我们更有成效地应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一门社会主义学说,不可能也不应该代替政治经济学,其指导经济建设方面的内容只能是方向性和原则性的论断。我们在运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具体进行经济建设时,必须在正确认识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遵循经济规律客观要求。由于我国现阶段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与商品经济一般生产关系子系统相结合的社会生产关系结构,既不同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又区别于现实的西方社会,所以,有着由各层次生产关系横向和纵向联系所构成的特殊经济规律体系。我们虽然仍必须坚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地位,也不能排斥对西方经济学合理成份的借鉴,但可以肯定地说,只有研究和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揭示出我国特殊的经济规律体系,才能使我们在运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经济建设过程中,取得更大成效。

再次,研究和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有助于我们有说服力地回答许多倾是而非的疑问。由于我国正统的政治经济学现在仍然是通过与马克思所揭示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相对比的方法来建立的,所以,有许多人就以我国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开放证券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行股份制等为依据,提出我国是否在搞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等疑问。运用现在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来回答这些疑问,显然难以有很强的说服力。这也是因为我们还没有研究和建立起中国的政治经济学,还未能研究出反映社会主义现实的基本经济范畴。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16]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特殊生产关系子系统与商品经济子系统相结合的条件下,价值这种商品经济的社会劳动关系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载体和实现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运动和发展仍然必须借助于价值的增殖运动来实现;资本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范畴。但这种价值的增殖运动,既不在前资本主义经济中,又不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它是与前资本和资本不同的后资本。所以,后资本应当成为研究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范畴。显然,若可以以后资本来概括我国经济现实的话,那回答以上似是而非的疑问,就不会那样苍白无力了。

当然,研究和建立中国经济学体系是一个巨大工程。我们提出这一问题,除了认为是深入研究和贯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必须外,还想呼吁一下经济学界不要再用过多精力去搬弄两百多年前的“看不见的手”和五、六十年前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1-892、896页。

[3][6][9][12][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4、95、389、640、96页。

[4][5][10][13][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8、26、127、37-38、108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3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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