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音韵研究中难以回避的论争——再论高本汉体系及《切韵》性质诸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音韵论文,性质论文,体系论文,再论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2)04-0002-11
一、不仅仅是旧话重提
《切韵》音系的性质问题,一向是汉语音韵学研究的“兵家必争之地”,近半个世纪以来,几乎所有有关汉语音韵学的著作都要花上相当篇幅对之进行一番论述,表明自己的态度;六十年代初在《中国语文》杂志上、八十年代初在几次中国音韵学研究会年会上还曾多次就这个问题展开过激烈的甚至面对面的交锋。此无他,是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重要了,按照高本汉建立、现在已为人们所共同接受的汉语音韵学研究途径,《切韵》体系是上推上古音、下连近代音的枢纽,是整个汉语音韵学研究的基础。在《切韵》性质及其构拟上的分歧,会导致整部汉语音韵史完全不同的面貌。在这一争论中,对高本汉在单一体系认识基础上的古音构拟系统的态度更是关键,赞成者、反对者无不在上花了无数的口舌。
曾经有一度,这个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二十年前,笔者写过一篇文章:《评高本汉为〈广韵〉拟音的基础——四等洪细说》,文章隔了几年才发表在上海语文学会编的《语文论丛》第三辑上(潘文国1986a),但文章的基本观点,却早在1982年的中国音韵学西安年会上就已宣讲了,记得当时发完言以后,与会的法国著名汉学家李嘉乐先生走上前来对我说,他非常赞成我的观点,同时告诉我在西方其实已没有多少人相信高本汉的观点了。这使我在高兴之余又深自愧怍,深感自己消息闭塞,不了解国外研究的新动向,所谈的只是人家早已解决的问题。几年之后,张琨先生的汉语音韵学论文译成中文在国内结集出版,在《代译序》上,译者张光宇(贤豹)宣称:
“1972年是汉语音韵学的分水岭,1972年以前是高本汉时代,1972年以后是张琨时代。两个时期代表两种精神,无论在观点上和实际材料的处理上都有显著的不同。”(张光宇1984,见张琨1987.4)
这更使我感到综合体系说已经确立,高本汉体系已成明日黄花。
这之后,由于工作关系,有相当长一段时期我的研究集中在语言学其他领域,对汉语音韵研究较少关注,也很少看这方面的论著。使我重新大吃一惊的事发生在1995年底前后,那年美国宾州大学著名汉学家梅维豆(Victor H.Mair)访问华东师大,我也参加了接待。交谈中他告诉我国外汉学家在汉语音韵学上的意见,其实可以在高本汉体系的基础上一致起来,所有的区别都是微不足道的。我发现这说法跟我十多年来所相信的情况大相迳庭。当我告诉他中国大陆的音韵学者以王力先生为代表,自六十年代以来一直对高本汉持批判态度,直到如今还有像我这样对高氏体系从理论基础上就不同意的,他也感到非常惊讶。这使我感到了国内外音韵学者在相当程度上缺乏交流,国内的很多观点不为国外同行所知。
使我更吃惊的是去年潘悟云先生送给我他2000年出版的新著《汉语历史音韵学》,拜读之下,我发现他至今还是个坚定的单一体系论者,他强调说:
“到目前为止,关于《切韵》的性质虽然还在争论,但是海内外主要的音韵学家,都是把《切韵》作为单一体系来接受的。”(潘悟云2000.3)
悟云先生的论述和他在书中大量引用海外汉语音韵学者的见解,仿佛给梅维亘的说法下了一个注解。与此同时,我重新翻开杨剑桥先生几年前送给我的大著《汉语现代音韵学》,书中他断言:
“汉语音韵学可以分为传统的和现代的两大阶段,传统的阶段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到清代乾嘉学派和章炳麟、黄侃为止,现代的阶段是从高本汉、马伯乐开始,一直到当代的国际国内诸多大师为止,而实事求是地说,现代阶段的内容比起传统阶段来,显得更为科学,更为重要,也更为精彩。当然,这里两大阶段的划分,是根据整个音韵学科的发展趋势来确定的,并不是说,凡是高本汉、马伯乐以后的研究和著述都属于‘现代’的范畴。因为直到今天,只信从传统的学问的仍然大有人在,他们的研究和著述跟现代音韵学的理论和方法常常是格格不入的。”(杨剑桥1996.1)
他并且肯定说,高本汉的体系“在整体上是可以成立的”(同上.16),事实上他的整部书,就是建立在高本汉体系的基础之上。
潘、杨两位,尤其是潘悟云先生,在国内外音韵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他们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国内音韵学研究的最新动向。这使我不得不对自己当年向梅维亘先生介绍的国内情势发生了动摇。特别是,潘悟云在书中指出:
“有些音韵学家随着他们研究的逐渐成熟,也转而支持单一体系说。如张世禄在《中国音韵学》史中,说《切韵》是‘包罗古今南北的多种语音系统’,但是在晚年所写的《治学严谨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中举了许多方言的证据说明‘中古音二呼四等是有客观根据的’,‘有人说,韵图中的“等”是“洪、细”的古今南北综合物。此说实不经一驳’。”(潘悟云2000.4)
而张氏的高足杨剑桥在书中却明明持综合体系说,说:
“实际上,七十年代以后的音韵学界恐怕也已经没有人再持单一音系的观点了。即使是周法高,他在《读切韵研究》(1984)一文中也承认‘长安方音说’是有毛病的,认为《切韵》‘大体上代表当时士大夫阶级的读书音’。”(杨剑桥1996.109)。
但这两位分别持单一体系说和综合体系说的学者,在对音韵材料的处理上却如出一辙,都没有离开高本汉的基本格局。再往远看,六十年代《切韵》性质大讨论中综合体系的代表人物何九盈先生(他自称为“杂凑体系”)1991年写了一本名为《上古音》的小册子,书上说:
“上古无四等之名,但有四等之实。”(何九盈1991.27)
按照潘悟云的分析方法,他也是“回到”了单一体系。这种种情况促使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对《切韵》音系的性质及相关问题作一番重新检讨,特别是有必要考察一下,六十年代《切韵》性质大讨论以来国内几乎是一边倒的“综合体系说”,怎么会被人或明或暗地抛弃?同时,六十年代以来,谈到《切韵》性质,几乎人人称引周祖谟先生的“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周祖谟1966.473)的观点,但为什么周先生反复强调的“陆法言撰集切韵所以要审音精密,折衷南北,目的固然在于正音,同时也便于南北通用。南北语音不同,或分或合,用的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方音与韵书比合同异,按音检字,所以分韵不妨精密。这种办法,当然不无缺点。主要缺点在于不是单纯一地语音的记录”(周祖谟1966.458)却不再见人引用,在拟音的实践中也更得不到体现?
二、“综合”还是“单一”?
依我们看来,讨论《切韵》音系的性质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切韵》究竟是个综合体系还是单一体系?第二,如果《切韵》兼包古今南北,而自身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那《切韵》究竟是如何把多种体系“综合”进一个体系的?第三,如果承认韵图反映韵书,而且其音韵分析比韵书还要精密,那怎么理解作为综合体系的《切韵》与分成四“等”的韵图间的关系?第四,进入二十世纪,汉语音韵研究已进入了构拟时代,单一音系以其能进行精致的构拟骄傲于世,如果是综合体系,那《切韵》还能不能构拟?应该怎样构拟?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单一体系论只要回答第一个就行了,其余三个都是自然而然、不成问题的。而如果什么人选择了综合体系,他在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之后,就必须对后三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要主张综合体系,实际上他面临的困难比主张单一体系要大得多,需要更大的勇气,付出更大的努力;而且如果后面三个问题有一个处理得不好,也更容易遭到嘲笑和否定。
综合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来回顾前两次论争,我们就会发现,不论是六十年代初的那次,还是八十年代初的那次,实际上都是不彻底的,当时的双方都只把主要精力放在第一个问题上,至多对第二个问题有所论述,而对第三和第四个问题要就是没有回答,要就是语焉不详,或者虽然回答了,却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第一次讨论的主将黄淬伯先生基本上没有回答后三个问题,另一位代表何九盈先生对第二个问题努力作了解释;但上引他关于“等”的言论恐怕更会为单一论者所欢迎;另一位综合论者罗伟豪述及了第四个问题,但明确主张采用高本汉拟音:
“高本汉说《切韵》代表当时的长安方言,这句话固然不足为据,但他说‘《切韵》是一个或几个有训练的语言学家作出来的。凡于辨字上有关的韵,即便微细,也都记下来’,这些话倒说得没有错。我认为我们对于《切韵》,基本上还不妨采用高氏的拟音,是基于他这种认识。”(罗伟豪1963.27)
甚至在对这次讨论带有总结性的周祖谟先生的上引文章里对后两个问题也没有论述;第二次论争的主将史存直先生倒是对四个问题都谈到了,但他的不少观点并没有阐述得很清楚,而有的提法,如说韵图中的“等”是“洪、细”的古今南北综合物(史存直1985.50),也确实经不起推敲,难怪授人以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更使人对综合体系说引起怀疑。正是由于综合体系说本身的无力,导致了十多年来单一体系说的复振。应该说,汉语音韵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的这一变化,主要还是要由综合论者自己来负责的。如今我们要重新检查“综合论”的得失及与“单一论”的短长,必须要从四个方面完整地来进行,并且尝试在后三个问题上也能给出比较令人满意的解释。
第一个问题,《切韵》究竟是个古今南北的综合体系还是个单一体系?应该说,经过两次大讨论,在这个问题上答案应该是比较明确的。上面我们引了潘、杨两位对这几十年情况的不同估价,一位说是单一体系占上风,一位说是综合体系占上风,平心而论,杨剑桥先生的结论是符合事实的,六、七十年代以来,至少在理论上,明确主张单一体系说的确实是绝无仅有(因此潘悟云先生的意见特别使我吃惊)。转变观点,从单一说到综合说的,杨先生举了周法高先生,其实还可以有一长串名单,包括第一次大讨论中综合派的主将黄淬伯,就是从单一派阵营中反戈出来的。尤其典型的是王力先生,从三十年代的《汉语音韵学》到六十年代的《汉语音韵》,再到八十年代的《音韵学初步》、《(经典释文)反切考》、《汉语语音史》,从基本接受高本汉的拟音体系,到一次比一次明确地主张:
“《切韵》并不代表一时一地的语音系统。”(王力1985.5)
而从综合说转到单一说的,潘悟云举到的唯一孤例是张世禄先生,但张先生只说了“中古音二呼四等说是有根据的”,并没明白赞成单一体系说。事实上,同意二呼四等是一回事,赞同单一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们在上面特地引了何九盈先生的话,何先生也赞成二呼四等,但直到八十年代他还明明白白地说:
“六十年代初音韵学界曾讨论过这个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切韵》是一个‘活音系’,代表当时的洛阳话;另一派意见认为《切韵》是一个综合音系,大致以当时的‘雅音’(即读书音)为基础。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赞成后一种意见。时隔二十多年,我仍然没有找到足够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使我感到应当放弃自己的观点。”(何九盈1985.112)
综合体系说在观点上占了上风,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颜之推、陆法言的书明摆在那里,陆要“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切韵序》),颜要“参校方俗,考核古今”(《颜氏家训·音辞篇》),这里实在不容单一体系插足。正如何九盈所说:
“单一音系的思想与颜、陆的指导思想水火不相容,我们又何必拿单一音系的思想来强加于古人呢!”(同上.113)
既然事实十分清楚,那么为什么还是有人非要把《切韵》认作单一体系呢?说到底,在所有表面上的理由背后,主要是研究方法论上的需要。这一点倒是潘悟云先生不经意地说出来了,他说:
“有些音韵学家对《切韵》的性质虽然没有作过明确的讨论,但是从他们的音韵学著作中可以看出,他们是把《切韵》看作单一音系的。如李方桂的《上古音研究》,李荣的《切韵音系》和《隋韵谱》,其研究方法必须假定《切韵》为单一音系为前提。”(潘悟云2000.3)
事实上这也正是高本汉体系的基础。上世纪初以来,由于受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不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纷纷采取自然科学的方法,并以此作为学科走向“科学”的前提。自然科学研究方法要求对象的纯净,以便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例如物理学研究运动,要假设物体是在真空中,甚至没有磨擦力;化学研究元素或化合物的性质,要提练得越纯越好。在语言学界,以索绪尔为代表建立的就是这种“纯净语言学”:他首先在言语活动中区分语言和言语,然后排除了言语;再在语言中区别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然后排除了外部语言学;最后再在语言学中区分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而排除了历时语言学(索绪尔1980.40,141)。六十年代乔姆斯基提出:
“语言学主要关心的是在一个完全同质的言语社团里的理想的说话人和听话人。”(Chomsky 1965.3)
是对索氏的这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这里最重要的是“同质(homogeneous)”这个词,陈保亚在研究二十世纪中国语言学方法论的时候说:
“任何学科的初级阶段都需要把所研究的对象限定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使研究的对象有一个稳定的、静态的、没有变异的、易于观察的基础,这就是研究对象的同质化。”(陈保亚1999.1)
高本汉在建立“现代汉语音韵学”之初,也确实需要一个同质的对象,“其研究方法必须假定《切韵》为单一音系为前提”,如果一开始把《切韵》定为一个综合体系,他就根本没有办法构建起一个音韵学大厦来。但随着音韵学研究的深入,“异质”亦即《切韵》综合性的问题暴露出来了,我们就应该有勇气正视,研究在新的事实面前音韵研究如何深入。语言学发展到二十世纪下半叶,已经走过了强调同质的初级阶段,突破了索绪尔、乔姆斯基的藩蓠,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文化语言学、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等的兴起,是语言学走向成熟的表现。音韵学也必须直面历史的本来面目。
实事求是地说,异质的研究比同质的研究要难得多。以音韵学为例,承认《切韵》是综合体系条件下的研究比把《切韵》看作一个单一体系条件下的研究要难得多。在同质的前提下,根据各种条件,列出声韵的表格,又有足够多的音标和符号可供使用,应该说,这种研究开创不易,但继续是并不难的。特别是在高本汉已经做出了一个样板的前提下,对个别地方进行修修补补,更易进行。然而在异质的条件下,面对众多的不确定因素,要进行类似的研究而又要被人承认是“科学”的研究,困难就要大得多(我们只要看看社会语言学、功能语言学相对于结构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言学就知道了)。特别是当我们看到,综合说固然是传统音韵学家对《切韵》的看法,但综合体系作为一种学术观点的提出却是在单一体系业已建立之后,我们就不能不把这看作是一种知难而上的深入求知态度。因此,我们切不可嘲笑综合论者的智力,以为他们只知道抱残守缺,不懂得随时应变。要知道,十九世纪的传统音韵学者面对二十世纪西方引进的音标利器确实可能会目瞪口呆,但对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同样掌握了音标工具的音韵学者来说,他们之所以不愿轻易使用这一工具自有其自己的道理。
三、“综合”还是“总和”?
第二个问题,如何“综合”?单一体系论者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但综合体系论者必须对此作出交待:既然《切韵》中有古今南北的成分,那么,(1)《切韵》自身是不是一个体系?(2)《切韵》综合的是古今南北的语音“系统”还是只是吸收了古今南北的语音“成分”?(3)《切韵》是如何把不同体系或不同的语音成分“综合”进一个体系的?
对于同质论者来说,把不同质的东西放进一个系统中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综合原则根本不可行”就成了单一论者对付综合论者的利器。单一论主张者王显先生说:
“对于不同的音系我们可以条分缕析地比较其异同,找出它们的对应规律,然而不能把它们横加割裂剪裁,然后又拼凑起来,使之成为一个结构整齐严密的音系,既符合于甲方言,同时又符合于乙方言、丙方言和丁方言。举例来说,北京话、上海话、广州话都各有它们的语音系统,它们是不能拼凑在一起成为一个体系的。如果硬是有人凭主观意志,要把它们拼成个三位一体的话,那一定会把它们三个原有的语音系统破坏得一塌糊涂,既不符合北京话,也不符合上海话和广州话。”(王显1962.540)
而综合论者对这个问题也回答不一。早期的综合论者是主张“综合”不同音系的,如章太炎先生说:
“《广韵》所包,兼有古今方国之音,非同时同地得有声势二百六种也。(原注:且如‘东’‘冬’于古有别,故《广韵》两分之,在当时固无异读,是以李涪《刊误》以为不须区别也。‘支’‘脂’‘之’三韵,唯‘之’韵无合口,而‘支’‘脂’开合相间,必分为三者,亦以古韵不同,非必唐音有异也。若夫‘东’‘锺’‘阳’‘唐’‘清’‘青’之辨,盖由方国殊音,甲方作甲音者,乙方则作乙音,乙方作甲音者,甲方又或作乙音,本无定分,故殊之以存方语耳。)”(转引自史存直1985.28)
后来罗常培先生提出了一个“最小公倍数”说:
“《切韵》分韵是采取所谓‘最小公倍数的分类法’的,就是说,无论哪一种声韵只要是在当时的某一个地方有分别,或是在从前的某一个时代有分别,纵然所能分别的范围很狭,他也因其或异而分,不因其或同而合。”(转引自潘悟云2000.2)
事实上他们强调的只是“分”,并没具体论述“如何分”,加之罗的古今南北范围太大,反而容易招致人们怀疑。加上如上引王显等单一论者言之凿凿的同质论,因此后来的综合论者逐渐倾向于认为《切韵》的综合只是“吸收”了一些古今方俗的“语音成分”,并且还都打了些比方。例如何九盈先生说他理解的综合其实是“杂凑”:
“‘杂’是指古今杂揉,‘凑’是指南北拼凑。……如明代的《洪武正韵》,就具有古今南北杂凑的特点。”(何九盈1985.113)
陆志韦将《切韵》比之于上世纪初的旧国音,说:
“陆法言的原意,在乎调和当时的各种重要方言。就好比初期的注音字母包含几个浊音,免得江浙人说闲话。”(陆志韦1947.2)
李思敬则比之于京剧音系,说:
“京剧音系是一种艺术语言的音系。它的存在有助于我们理解《切韵》音系这种独特的文学语言系统。”(李思敬1985.55)
但这种“吸收”说很容易导致单一音系,例如何九盈强调:
“我们说《切韵》音系在性质上具有‘杂凑’的特点,而不是说《切韵》这部书是杂乱无章的,也不是说《切韵》没有严密的语音体系。”(何九盈1985.114)
李思敬强调:
“《切韵》并不是日常交际时说话的音,而是当时学者们酌古沿今,把字音分得非常细,而且内部统一的读书音系统……是真正念得出听得见的一个真实的统一的音系。”(李思敬1985.54)
而到了杨剑桥先生,他认为:
“《切韵》虽然不能称为一地之音,但确实是一时之音,即公元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其吸收方言读音,如同今天把吴方言的‘尴尬’一词引入现代普通话一样,并不照录方音,而是把方音折合成读书音……《切韵》的作者没有综合古音的思想,《切韵》记录的是当时实际语音的语音系统。”(杨剑桥1996.110)
需要说明的是,杨先生及其他许多学者(如麦耘1996.20)都赞同并使用周祖谟先生提出的“六世纪文学语言的语音系统”这个概念,但其实都是对周先生的曲解。周先生的观点是在既批评单一体系说又批评“杂拼杂凑”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强调:
“这种分辨音韵的做法并非杂拼杂凑,它本身原具有严整的辨类的系统性。”“切韵分韵定音既然从严,此一类字与彼一类字就不会相混,其中自然也就保存了前代古音中所有的一部分的分别,并非颜、萧等人有意这里取方音,那里取古音。”(周祖谟1966.458.473)
因此杨先生等所谓的“综合体系”观点其实已远离章太炎、罗常培等人的主张,实际上已与单一体系无异。而后期的单一论者从六十年代的王显、邵荣芬直至今天的潘悟云等先生,所主张的也已不是纯粹的单一体系,如邵先生认为:
“就我们看来,《切韵》音系大体上是一个活方言的体系,只是部分地集中了一些方音的特点。具体地说,当时洛阳一带的语音是它的基础,金陵一带的语音是它主要的参考对象。”(邵荣芬1961.179)
而潘先生说:
“关于《切韵》一书收有一些方言和古语的成分,各家并没有什么争议,争议之点在于《切韵》能不能代表一个音系。”(潘悟云2000.2)
正是针对综合体系的一部分人与单一体系的一部分人实际上已经合流的情况,我们认为,光是在理论上争论是综合还是单一已没有太大的意义,必须结合各种主张处理实际材料的方法和结果来重新分类,据此我们提出了一个“总和体系说”的名称,以此来概括这种合流后的既非纯单一又非纯综合的主张,其与前两种观点的区别是:
“单一体系:观点上单一的,拟音上主张全部可拟的;
综合体系:观点上综合的,拟音上主张不能全拟的;
总和体系:观点上综合的,拟音上主张全部可拟的。”(潘文国1986b.91)
之所以取名为“总和体系”,是因为这种观点的主张者(不论自名为“综合”或“单一”),其结果造成的都是基础音系与所吸收的古音、方音的“总和”。我们还强调指出:
“由于纯粹单一体系的影响已经式微,更由于单一体系和总和体系在拟音看法上相当一致,它们之间的区别就成了概念上的无谓之争,而与汉语语音史建立的关系不大,因此我们在讨论《切韵》性质的时候,应该把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综合体系与总和体系的分歧上,也就是究竟能不能为二百零六韵各自拟出不同的读音上。”(潘文国1986b.91)
陆法言“综合”的办法,确实有收集“又音”和进行韵部分合两种,“又音”诚然是存古,但它毕竟是个别的、零碎的,不足以影响整个体系,也不是造成《切韵》综合性的根本原因。而且从情理上说,个别读音的吸收不可能成为《切韵》的编制原则,需知要一个一个地定音,只有采用“旧国音”的逐字表决的办法,而《切韵》的讨论是在“夜永酒阑、论及音韵”的情况下进行的,换成今天的时间最多只是酒后的两三个小时,这种情况下只能确定一些根本原则(如以什么为基础音系,参考哪些前人韵书,从分还是从合等)。《切韵》的综合,主要表现在韵部分合上,这有《王韵》韵目下小注从分不从合的强烈证据。问题是,这样的工作能不能进行?会不会如本节开头王显所说,打乱原有的体系?我们的答复是,第一,这样的工作能够进行,陆法言已经做了,而且造成了“酌古沿今,无以加也”(长孙纳言语)的出色成就;第二,这样做没有打乱原先的各家体系,如前引周祖谟先生所言,如果需要,各家都可以从《切韵》体系中还原出自己的体系来。事实上,赵诚先生就曾根据《王韵》韵目下小注整理出了《四家韵书分韵表》(见赵诚1979.附录一)。这里的关键在于韵类分合造成的是一个音类系统,而不是一个音值系统。从音值考虑去“综合”或“杂凑”,要就是得出“不可能”的结论,要就是得出“破坏得一塌糊涂”的结论;而从音类去考虑就不会。
我们不妨再以本节开头王显提出的北京话、上海话、广州话为例,看综合的结果会不会打乱原有的体系。设想有以“寒、男、三、山、开、街”为代表的六组字,在北京话中,六组字可以分为三个韵部,即“寒、男、三、山”为一部,“开”、“街”各为一部;在上海话中,六组字也分为三个韵部,即“寒、男”为一部,“三、山、开”为一部,“街”单独为一部;在广州话中,六组字可以分为四个韵部,即“男、三”为一部,“开、街”为一部,“寒”、“山”各为一部。如果我们要把这三地的音系综合进一个系统,就可以分为“寒、男、三、山、开、街”六部,然后在韵目下加注,例如在“寒”下注云,京与男、三、山同,广别,今从广;在“男”下云,广与三同,沪别,今从沪;在“三”下云,沪与山、开同,京与山同,广别,今从广……根据这些资料,需要者可以很容易地整理出下面一个表格:
寒 男 三 山 开 街
如果将这个表所反映的情况放到《切韵》时代,第一行就相当于《切韵》,二、三、四行就分别代表《切韵》所综合的各家韵书。我们可以看到,《切韵》并没有打乱各家韵书的韵部体系,这是它之所以能为各家接受的根本原因。唯一成问题的是,这样得出的六个“韵部”,是无法为之拟出各自不同的读音来的,因此我们说,韵部分合的结果必然造成一个音类系统,而不是音值系统。而这可能性正是汉语汉字的特点和优点造成的。汉语音韵学研究必须结合汉语汉字的特点,无视这一点,一切拿建立在西方拼音文字基础上的语音学理论硬套,正是汉语音韵学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是我们应当竭力避免的。
四、“等”所表现的是音类还是音值?
《切韵》是音类系统说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如何解释等韵的问题。事实上,这也是部分综合体系说的主张者逐渐倒退到总和体系说的重要原因。单一体系说手里有着一张“四等洪细”的王牌,似乎能把等韵图说得头头是道,而传统的综合体系说对等韵图拿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于是要就是否认等韵图与《切韵》系韵书的联系,如陈澧所说:
“字母四等者,宋元之音,不可以论唐以前音韵之学也。”(《切韵考·外篇·卷三》)
要就是否认四等的存在,如章太炎认为只有两等四呼:
“依以节限,则合口为一等,撮口其细也;开口为一等,齐齿其细也。本则有二,二又为四,此易简可以告童孺者。季宋以降,或谓合口开口皆四等,而同母同收者可分为八,是乃空有其名,言其实,使人哽介不能作语。”(转引自王力1956.89)
史存直先生对“等”提出了两种解释,一种强调“等”与介音有关,但又错综了时代差异、古今差异,还结合日本借音和现代方音来比方,结果搞得过于复杂,使人难得要领,并得出结论说:
“‘等’并不整齐划一,而是带有镶嵌细工的性质。”(史存直1985.73)
另一种解释认为分等是以齿音为枢纽的:
“要以齿音为枢纽来从整个体系看问题……先就齿音把四等分开,然后再靠切语下字的相互联系决定其他声类的字属于何等。”(史存直1985.73)
这个意见极有启发性,可惜没有充分展开,也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人们注意到的只是他的介音综合说。
以上这些理论(最后一种除外)是没法跟单一体系的四等洪细说抗衡的,同时,如章太炎及史存直的第一种解释仍是企图从音理上去解释等的构成,这就违背了综合只能造成音类系统的根本思想。
其他持综合体系观的学者更未能提出对等的新的解释,因而就只能接受单一体系的四等洪细说;而接受四等洪细说,就势必纠缠在四等读音的构拟上;再进一步,就不得不接受《切韵》是一个“内部一致”的语音系统,不得不跟在单一体系论后面,为二百零六韵各自拟出不同的读音。潘悟云仅仅根据张世禄先生承认二呼四等,就断定他已“转而支持单一音系说”,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总和体系(即综合体系的《切韵》观加上单一体系的拟音法)得以形成和渐占优势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们认为,要彻底地坚持综合系统说,一定要解决等韵理论问题,要找出音类系统对“等”的科学解释。特别是,四等洪细说本身并不科学,并不符合韵图的实际,等韵问题诚然是综合体系说的薄弱环节,同样它也是单一体系说的软肋,是经不起推敲的。其最重要的破绽就在于这不是一种首尾一贯的理论,而是一种机会主义的解释,时而韵母标准,时而介音标准,时而声母标准;这些图是一个说法,那些图是另一个说法。我们曾经给它总结出至少有十个互相排斥的标准:四等洪细;介音;洪细;历史来源;声母;现代方言;外语经验;腭化;长短音;韵尾(详见潘文国1986a.68)。这还只是高本汉所用到的标准,如果加上后来的单一体系论者和总和体系论者所用的标准,恐怕还会多得多。但即使用了这么多标准,韵图上的许多问题还是无法解释,例如为什么要有“假二等”、“假四等”之类,因此我们归纳说:
“总括以上标准,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语音学上的各种概念,在分‘等’时几乎都用上了。但即使有了这么多标准,四等洪细说对韵图的解释仍不免顾此失彼、捉襟见肘。我们只要举一个例子,前面的那么多标准就要全部落空。譬如《韵镜》三十七图幽韵在牙音次清下有一个‘恘’字,遍查各种韵书,这个字都在尤韵。那么,怎么解释它在韵图中的地位呢?上述的种种标准,在这里一个也用不上,恐怕只有说韵图‘立法未善’、‘自乱其例’,或者再立一个‘个别字音变化论’的标准了,但这样的韵图不是使人更难把握了吗?”(潘文国1986a.71)
从方法论上看,多标准的实质就是无标准,认为韵图在编制时会同时使用这么多互相冲突的标准,那不是把古人当作白痴吗?有的人一方面把陆法言、颜之推等人的审音水平抬高到大大超过现代的语音学家,把韵图作者辨识四“等”区别的能力设想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但另一方面又把韵图作者的编图智慧降到连儿童都不如的水平。这只能说明他们在研究方法上的实用主义,与真正的科学相距不啻以道里计。
因此,寻找对等韵理论的新的解释,不只是进一步为综合体系说寻找合理性的根据,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从根本上破除四等洪细的错误理论,为汉语音韵学研究重新奠定一个科学的基础。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花了几年时间,对等韵图问题进行了穷尽的研究,写成了《韵图考》一书(潘文国1997)。我们受到史存直先生第二种解释的启发,结合韵图产生时(唐代)的历史背景,确认齿音是韵图编排的枢纽;并且依照这一理论,从韵书出发,重视了韵图的整个编制过程。我们在不需要为每个韵部拟定音值的条件下,仅仅依靠音类和反切,完成了全部四十三图的制作。从而既证实了韵图和韵书的密切关系,又证明了音类体系的韵书照样可以排出表面上看来如此繁复的韵图,同时更证明了“等”所表现的也是音类,而不是什么音值,不管是介音、声母还是韵母。
我们不敢说我们的解释就是对“等”的唯一正确的解释,但至少我们是尝试建立一个更加尊重历史因而也更加科学的新的等韵理论。如果我们把以前潘耒、章太炎的等韵理论归纳为“两等四呼说”,把江永、高本汉的理论归纳为“四等洪细说”,则这一新的解释不妨称之为“齿音枢纽说”。有了不同的理论,就可以让人们进行比较和鉴别。
检验一种理论是否科学,并不在于它是哪个权威提出的,有多少人信奉,或者有多大的国际国内影响,而是有几条公认的客观标准。语言学史上,最早提出检验一种语言理论是否科学的标准的是丹麦语言学家叶姆斯列夫,他提出了三条“经验性”标准:
“理论的描述不能自相矛盾(首尾一致),要有穷尽性,并要尽量简洁。不矛盾的要求优先于穷尽性的要求,穷尽性的要求优先于简洁性的要求。”(Hjelmslev1943.10)
但我们觉得光有这三条还是不够的,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把它扩充为下面所说的五“性”。我们的新理论,是实现这五“性”的一种努力;而正是根据这五性的检验,我们才断定四等洪细说同以前的两等四呼说一样,不是解释等韵图的科学理论:
第一,一贯性。这条包括了叶氏的一、三两条。我们觉得凡首尾一贯的理论往往比较简洁,正因为首尾不能一贯才会一下增加一个标准,一下增加另一个标准。这在高本汉体系里看得最明显。前后一致性是一种科学理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你提出了某种理论,就必须能贯彻始终,对等韵图来说,这个理论就必须要能解释全部四十三张韵图。潘耒是想这样做的,但他用他的两等四呼说去检验韵图,地发现十六摄图几乎全部有问题,但此时他不是反躬自省,却责怪等韵图“立法未善”、“自乱其例”,还要“摘其瑕而辨正之”(见潘耒《类音·卷二·等韵辨淆图说》)。其实这个“例”不是韵图作者而是他自己立出的,“乱”正好说明这个“例”本身不能成立,因此后人理所当然地抛弃了它。四等洪细说同样是主观任意的,真正可以用四等洪细去解释的,只有所谓“四等俱全”的蟹山效咸四摄。这就是说,十六摄中有十二摄即75%是不能用四等洪细的理论去解释的,这就使高本汉不得不在四等洪细之外,另外使用了多达九个以上的标准。从而同时又违背了简洁性的要求。甚至在这种多标准的情况下,这一理论对韵图的解释还是左支右绌,捉襟见肘,最后也只好责怪古人,说是:
……由等韵立法未善使然。(罗常培1956.63)
但是同样,这个“法”不是韵图作者立的,而是四等洪细说的提出者拟想的。因此其“不善”也应该由立“法”者而不是制图者负责,我们也同样应该理所当然地抛弃它。齿音枢纽说只使用了一个标准,即以齿音为枢纽分组,然后依靠反切横向系联。这个标准可以贯串始终,解释全部韵图,不必另添其他标准。
第二,周遍性。这相当于叶氏的第二条。作为一种等韵理论,它应该能对这一理论所涉及的全部等韵图的异同、变化,及沿革作出历史性的解释。从这点看,两等四呼说只是一种主观猜测,它既解释不了《七音略》,也同样解释不了《四声等子》、《切韵指南》等。四等洪细说认为“等”是语音成分的表现,就只能把每一种韵图看作一个语音体系,这样韵图的音系就与韵书不同,如魏建功先生说:
“凭了口舌唇吻的证验,韵书中同韵的字将它分开,不同韵的合起。声韵双方的同异互相交错着,在字母类属两纽的,发音上也许得相近而通,同在一纽的竟至相远而别,这许多情况下总离不了发音的实际表现。等韵的办法是将这实际发音表现在一种图格里,许是为了一面不把韵书原来的分部和字母的分类泯灭了,所以这图格里的位置就成了不可更动的表音标识。”(魏建功1996.96)
而图数的变动,必然反映着语音体系的变动,如王力先生说:
“四十三图是根据《切韵》的系统来制成的。但是,上文说过,《切韵》系统并不反映具体语言的实际语言系统,特别是后来语言有了发展,原来的韵图更显得不合适了。于是人们开始把四十三图简化为‘十六摄’,《四声等子》、《切韵指南》就是这样做的。”(王力1963.103)
我们都知道,反映《切韵》系韵书的韵图是一个系列,从《韵镜》、《七音略》到《切韵指掌图》、《切韵指南》直到清代梁僧宝、庞大堃的等韵图都是一个系列,其内部有着必然的联系。作为科学的理论应该对这整个系列有着解释力。四等洪细说因为其僵化的认识对之就没有解释力,而且根本无法解释“等”这个怪物在汉语语音史上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而又突然消失,为什么几百年里声韵都会起变化而“等”却不会变。而齿音枢纽说能够自如地解释韵图数的并合问题,不但能把已知的这些“宋元等韵图”串起来理解,还能解释清人六十一图、八十图的形式。特别是,它还能推测等韵研究中人们多次提到却无法解释的宋代杨中修《切韵类例》四十四图的面貌。
下面三条是我们对叶氏的补充。
第三,可证性。一种真正科学的理论应该经得起验证,即不论什么人,只要使用这种理论所提供的方法,在同样的条件下,利用同样的材料,都能得到同样的结果。我们在书中的实验证明了,按照齿音枢纽说,任何人仅仅依据唐代的韵书和反切,就能排出和我们一模一样、也和《韵镜》、《七音略》相一致的韵图。这是第一个能够自我验证的等韵理论。而两等四呼说和四等洪细说都做不到这一点,甚至根本就不敢提验证的问题,因为一验证就会面临着“自乱其例”的困扰。
第四,预测性。一种科学理论不仅对所讲述的事实有充分的解释力,还要能有一定的预见能力。我们知道,现存的等韵图上有个别混乱和错讹的地方,但哪些地方是原来制图时就有的?哪些地方是后人传抄造成的?前两种理论最多只能在与韵书对照后对后者作出解释,齿音枢纽说却能够预见排成四十三图形式过程中本身会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还能预测韵图作者可能采取的对策,并一一在现存的韵图中得到了验证(主要在蟹、臻、山、流、咸五摄,详见潘文国1997.86)。
第五,历史性。这是对于解释历史材料的理论的额外要求,我们对之的解释是:
“特定的方法是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的。历史和文化条件变了,方法也会随之而变化……因此我特别强调历史的因素,强调历史提供的条件,强调人不能超越历史提供的条件去完成只有后人才能完成的工作;同时也强调不能用现代拥有的条件和现代人的思维方法去要求古人。”(潘文国1997.292)
齿音枢纽说没有超越唐以前中国人的认识和理论水平,上面第三条说到的可证性实验即使换成唐代人也可得出同样结果。而两等四呼说起于明清,其背景是当时刚开始形成的四呼理论;四等洪细说虽是清代江永最先提出的,但到了高本汉手里才形成成熟的理论,其学术背景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欧洲产生的语音学、特别是其中的元音开口度理论。因此这两种理论都不约而同地犯了“以今律古”的时代错误。
以上种种分析说明,并不是我们有意要标新立异,或者故意要跟高本汉等这些著名大师过不去,而是科学工作者的良心使我们无法面对一个破绽百出的错误理论而无动于衷,不去设法寻求更科学、更合理的解释。至于我们所找到的道路是否如我们希望的那样科学、那样合理,这就有待于学界的公判了。
五、综合体系下的拟音等问题
潘悟云先生说得很对:
“如果依有些综合论者的意见,《切韵》综合了各地方音和古代读音,自然就不能代表一个音系,高氏的工作,包括在高氏构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李方桂等各家的上古音研究,整个基础都要发生动摇。”(潘悟云2000.2)
而根据上面的论述,综合体系与单一体系包括总和体系的论战结果,如果综合体系确实能够成立的话,按照合理的逻辑推理,在客观上就势必推翻高本汉体系的整座大厦。高本汉体系已经惨淡经营了半个多世纪,在国际国内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广泛影响,甚至已成了“现代汉语音韵学”的标志。同许多人一样,这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客观真理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如果高本汉的理论、特别是这个理论的核心——四等洪细说,确实经不起科学的检验,因而被证明只是一种主观臆想的话,那么或迟或早,不是我们也会有别人,总有一天会起来主张扬弃这一理论的,就像人们对待当年的两等四呼说一样(当年的章太炎何尝不是一呼百应的学界泰斗)。
抛弃了四等洪细说,汉语音韵学应该怎么研究?是不是有人担心的,就只能回到传统的道路上去?说到这里,我们觉得有必要澄清对综合体系论的误解:这种误解把单一体系跟拟音挂起钩来,同时又把拟音跟现代化挂起钩来,因而综合体系反对单一体系就是反对拟音,也就是反对音韵研究的现代化;不赞成高本汉的体系,就只能回到“传统”的道路上去搞音类的分分合合,或者是生活在二十世纪却回到了十八、九世纪,是时代的落伍,因而其研究和著述就不能属于“现代的”范畴。我们觉得,这种想法未免把综合体系说估计得太低了。凡是研究音韵的,谁都知道其结果必须要与实际读音联系起来,不但今人如此,古人也是如此,从唐代的“改读”、宋代的“叶音”直到清代江永、戴震乃至黄侃,无一不想把研究结果付诸口吻,因而才会有段玉裁晚年对无法验证“支脂之”三分的读音的苦恼。但是在西方的音标传入之前,由于缺乏合适的工具,苦恼却只能停留在苦恼上。科学是大众的武器,音标一经传入,就会被所有有需要的人利用,它并不是主张单一体系论者的专利。认为主张了综合体系,就必然抛弃音标这一二十世纪提供的先进工具,回到清人的暗中摸索上去,这是对综合体系缺乏最起码的了解。综合体系并不反对拟音,只是反对在错误理论基础上的拟音,更反对在错误拟音基础上作不合理的引申推理。
但是另一方面,对《切韵》性质的不同理解必然导致方向迥异的汉语音韵学研究道路。潘悟云先生正确地指出了:
“……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引起音韵学家们的严重关注。”(潘悟云2000.2)
其实没有认识到这一问题严重性的,首先是相当数量的综合体系论者,因而他们才满足于人们表面上承认《切韵》是个综合体系,却对在综合体系条件下可能造成的对汉语音韵研究全局的影响缺少思考,也没有认真的对策,因而在“四等洪细”这一根本违背综合性质的假设前失去了抵抗,结果便轻易地滑到了我们前面说的“总和体系”,即表面上的综合体系、实质上的单一体系上。因此综合体系不仅仅是对一部韵书的性质的认定问题,还必须由此出发,提出一套与单一体系条件下根本不同的汉语音韵研究方法论。限于篇幅,这里仅就几个最基本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
第一,必须充分重视音类研究的重要性及其在汉语音韵研究中的特殊价值。
有人认为综合体系论者只重视音类研究,不重视音值拟测。这句话只对了一半。我们不是不重视音值拟测,但我们确实更重视音类研究。除了因为音类研究是音值拟测的前提之外,还因为这是汉语音韵学研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具有汉语音韵研究方法论的意义,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特殊性。
从理论上看,一人语言的音韵研究可以区分为音类研究和音值研究两种,这是只有汉语才有的特点。任何建立在拼音文字基础上的语言其音韵研究都不可能有这样的特点,例如我们不会说在英语的lake、lack、last、lament、talk这些词里,这五个a是一个“音类”而具有不同的“音值”;也不会在比较伦敦英语与约克郡英语的bus或英语和法语中的revolution时,说u及r、e等是一个“音类”、两个“音值”。只有在汉语中,我们才会说,某组发音相同的字在各地方言中有不同的读音是同一音类表现为不同的音值。造成这个事实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汉字这个超方言、超历史因素的存在,是汉字汉语的特性决定了汉语音韵研究的特性。汉语音韵的研究必须充分地、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从实践上看,尽管在汉语音韵研究中,古音构拟、特别是上古音的构拟搞得热气腾腾,“精彩”纷呈,但无庸否认,汉语音韵研究最具有实际意义的领域在传统是训诂研究,在今天是方言调查和研究。而在这两个领域中,音类的价值比虚拟的音值的价值要大得多。以方言调查为例,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制的“方言调查字表”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音类系统,其中的每一个汉字都只具有“音类”的意义,其具体的“音值”要到每一个具体的方言中才能落实。这个调查字表所表现的音韵系统,就无法“构拟”成为一个每个字都有不同读音的“单一音系”,而且即使构拟出来了,在具体的方言调查中也毫无意义。这个表的制定正是《切韵》的综合原则在今天的最好体现与科学运用。
第二,古音构拟应该怎样进行?
汉语音韵学进到二十世纪,在音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音值拟测问题,使历代音韵学家的梦想有可能实现,这确实是一个时代的进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同意高本汉等人建下了非凡的历史性功绩,将永远受到我们的尊敬与怀念。但是音值拟测必须非常慎重地进行。从综合体系的角度看来,我们认为音值拟测必须注意三个问题。首先必须承认《切韵》是个综合体系,这就意味着,就整个《切韵》体系来说,必然存在着“音同韵异”的情况,不可能为二百零六韵各自拟出不同的读音来。说到“音同韵异”,有人会认为我们故意泯灭《切韵》中不同声韵类的差别,于是千方百计证明在某音韵材料中,某韵与某韵有别;在某音韵材料中,“三等”与“四等”有别;在某音韵材料中,甚至“重纽”的两类也读音有别,等等。其实这与综合体系的主张并不矛盾。陈澧早就说过:
“陆氏分二百六韵,每韵又有分二类、三类、四类者,非好为繁密也,当时之音实有分别也。”(《切韵考》卷六)
我们同意他的说法。但认为所谓“当时之音实有分别”应当有历时的眼光,它不是同一时代同一系统内的分别。《切韵》的分部原则是从分不从合,从分部后的结果来看是造成了一个综合体系,无法一一辨读,但他所从分的韵书之所以分,必定有其实际读音上的依据(如果所从的韵书也是个程度不高的综合体系,则它也必有所从分的依据,追到最后,必有实际读音的分别为基础),因此我们能发掘出各种材料表明《切韵》中某类与某类有别并不奇怪。但某类与某类有别并不能证明在同一个平面上所有的类都必须彼此有别;同时也没有人能找到什么材料能证明这一点。就好比在上面举的北京话、上海话、广州话的例子中,我们能指出分出六“部”的读音上的依据,却无法证明这六部各有其不同读音一样。
其次,对高本汉体系我们也有个客观的评价,其中有合理的成分。高氏的理论基础错了,不等于他的拟音结果一无可取,必须全部推倒重来。我们所强调要否定的是高氏的四等洪细说及在此基础上造成的拟音结果,不管这“等”的区别是在主要元音、介音还是声母上。但高氏的拟音实际是两条线的“合力”,一是四等洪细的等韵理论,这点不可取已如上述;另一条线是利用现代各地方音与域外对音的材料,这一条从历史语言学的观点看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此高氏的拟音系统,排除掉“等”的因素,还是有一些合理的成分。但即使在这方面,我们也必须非常小心,因为高氏对《切韵》与现代方言关系的理解是错误的。潘悟云先生认为高本汉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三条:一、《切韵》是个单一音系;二、《切韵》代表长安方言;三《切韵》是现代方言的母语。并认为除第二条长安应改为洛阳外,其余两条都可以成立(潘悟云2000.2)。而我们却认为这三条都不能成立。《切韵》既不是单一音系,也不是长安或洛阳音系,更不是现代汉语各方言的共同母语,之所以现代各地的方言能作为《切韵》拟音的出发点,不是因为《切韵》是各方言的共同母语,而恰恰是因为它是个综合体系,在形成过程中很可能综合了现代汉语很多方言的祖语,从某种角度看,它就像一份中古汉语的“方言调查字表”。因此邢公畹先生说:
“《切韵》并不能代表六世纪的某一个具体的地点方言的音系,而是一种统计出来的方言调查字表,更明确地说,是一个有关晋隋间汉语音类的分韵同音字总表,它比较完整地储存了汉语中古音音位的信息。”(邢公畹1982.64)
他的话是有道理的。
再其次,就《切韵》系统来说,我们所能拟出的只是隋唐间汉语通语的语音系统。作为一个综合了多种音系的综合系统,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只能就各个音系分别进行拟音,例如在前面的例子中,假设“北京话”、“上海话”、“广州话”是不为我们所知的方言,而我们又只知道六个“韵部”的分类,我们就只能利用其他资料,先找出各方言的音类体系,再利用其他可能找到的关于这些方言的旁证读音材料,对它们进行构拟。要是我们找不到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这些音系构拟就无法进行。因此实是求是地说,综合体系的构拟比单一体系要困难得多。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手里有了前人所没有过的无数音标和符号,可以玩得得心应手,就必须要为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庞大体系构拟出一个理论上也不能存在的庞大体系。还好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只是二百零六韵的《切韵》,要是幸而唐玄宗御撰的《天宝韵英》存留至今,按照单一体系论者的逻辑,我们是否也要为这种比《切韵》复杂一倍多、共分为五百九十韵的韵书一一拟出其各部不同的读音,同时从“音理上”证明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呢(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八·〈天宝韵英〉、陈廷坚〈韵英〉、张戬〈考声切韵〉、武玄之〈韵铨〉分部考》)?
那为什么隋唐通语的系统又是可以构拟的呢?因为它具备了上面说的两个条件,一是我们知道它的分类,二是我们有相应的读音可资拟音参照。第一个条件是《颜氏家训·音辞篇》告诉我们的:“共以帝王都邑……榷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周祖谟先生据此得出结论:
“当时南北韵书分辨声韵虽有疏密之分,而大类相去不远。在一大类之中,区别同异,取其分而不取其合,对整个语音系统不会有根本的改变。”(周祖谟1966.458)
而这个大类在韵图中的表现就是十六摄。虽然韵书与韵图的十六摄未必完全相同(例如我们根据别的材料可以知道,元组韵在南朝属于臻摄而在韵图中属于山摄),但“大类相去不远”,我们完全可以把十六摄假定为隋唐通语的读音。
而第二个条件是域外译音、特别是日译吴音、汉音提供的,这两种表音文字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南北朝和唐时通语切实可信的材料。
利用这两个条件,我们就可能为《切韵》中所包含的隋唐通语的语音系统构拟出音读。最重要的《切韵》时代的语音系统得以拟出,汉语语音史的研究就有了一个坚实的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