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男性想象支配的女性世界_红楼梦论文

红楼梦:男性想象支配的女性世界_红楼梦论文

《红楼梦》:男性想象力支配的女性世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想象力论文,男性论文,女性论文,世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世界级的文学大师中,曹雪芹也是以善于塑造女性形象而著名的。在作品的开头,他特地点明“亦可使闺阁昭传”〔1〕的命意。 直到今天,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群,还以巨大的艺术生命力活在人们的脑海中。作者甚至于曾认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作品中第一主人公贾宝玉也曾被一些论者誉为尊重妇女或具有男女平等思想的人物。从文学释义学角度看,文本中有无数潜文本,文本的特定释义与阅读主体及其历史文化语境相关,文本的意义是被阅读主体的前理解所限定的,一进入理解,理解便不同,有多少前理解,就有多少种释义。女性主义批评从性别路线出发,对作品尤其是男性作者的作品,具有极高的性别警惕性:“让压迫者对被压迫者讲述他的压迫,在道义上是可疑的”;〔2〕“所有男人写的关于女人的书都应加以怀疑,因为男人的身份如在讼案中,是法官又是诉讼人”。〔3〕那么,从女性主义视角, 如何看待《红楼梦》尤其是其中的女性形象呢?

一、大观园:父权制对女性的审美奴役

《红楼梦》的第一主人公是贾宝玉,是作品思想的主要负荷者。作为男性叙事话语的作品中的许多女性形象都与他产生性别联系。四十年代以来,他被一些论者判定为具有男女平等思想,因而应该从他谈起。关于女性,他颇有一些新鲜的说法,作者写他七、八岁时曾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逐渐成年时说:“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这些话可以概括为“女儿崇拜”。“女儿”不是女性性别整体,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把“女儿”当作“女性”或“妇女”来理解,将违反同一律,很难逃脱父权制意识形态网络的羁绊。“女儿”做为性别意识的对象,在贾宝玉心目中,须具有几个条件:第一是年青,第二是貌美,第三则是聪明或有才,即具有较好或优异的才貌条件的少女或青年女性。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如傻大姐一流便得不到贾宝玉青睐。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他曾诅咒那些婆子们:“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可见贾宝玉对女性中女儿,具有的更多的是性意识,而不是社会性的性别意识、性别路线。上述种种,并非对女性群体的社会性的维护与尊重,而是青春期异性间情绪的浪漫和诗意的表达。波伏娃指出,有人认为女人本质上就是男人的诗。(大意)对于青春期的男性尤其如此。贾宝玉只是个封建贵族的多情公子,并不是什么叛逆者。〔4〕本文用“女儿崇拜”概括贾宝玉这一性格内涵,这与妇女解放或男女平等是两码事。

作者的另一些描写为贾宝玉的“女儿崇拜”增加了命定论的色彩,写贾宝玉满岁抓周时,世上许多物件都不取,唯独抓了脂粉钗环一类东西,因而被贾政斥为“酒色之徒”。作者也曾借一个神权性的叙述人警幻评他:“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或“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这些都是作者对贾宝玉的“女儿崇拜”所做的宿命论的阐释。“女儿崇拜”做为贾宝玉的基本性格内涵,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悖于父权制道德,因而招致嘲谤与睚眦,作者也曾借荣宁二公之灵责他“禀性乖张,性情怪谲”,作者并且认为这大大影响了贾宝玉的仕途,但本文下面将证明,“女儿崇拜”并未超出父权制意识形态。

按照作者的叙述策略,他为闺阁良友贾宝玉设置了大观园。“芳园筑向帝城西”,从情节上看,是为了写元妃省亲,更是为了处于结构中心的贾宝玉和女儿们有一个生活/艺术环境, 从而实现“亦可使闺阁昭传”的主题,尤其是“大旨谈情”的主题。

大观园的艺术构思,是作者的叙述策略和美学策略。固然,没有众女儿大观园不成其为大观园,但做为园中具有如此身份的贾宝玉,却是一个性别统治的精神象征。在这个意义上,大观园是一个性政治意象,它反映了父权制的权力结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内涵:男性对女性的支配,——家庭关系中一夫多妻模式。几千年的男权历史文化意识与制度交互作用成为人们尤其是男性的文化心理积淀,后者无声却权威地操纵着曹雪芹,当他在显意识层面企图歌颂女性、主要是女儿时,却透露出一男众女的家庭/社会的两性关系模式的牢固性。 大观园是父权制一夫多妻制的审美变构。

早在象民间传说中玉皇大帝的宫殿般的太虚幻境里贾宝玉就预知了未来大观园众女形象,他看过的许多类似生死簿的册牍中的女性有一些在情感上是从属于他的。警幻仙子作为一个具有上帝权威般的叙述人把一个名叫兼美的妹妹“许配”(以官家或长辈的身份嫁女)给他。这就决定了贾宝玉与一些女儿的男/女、主/奴、主体/客体、夫/妇关系,同时为这种关系做了命运的确定。值得玩味的是,作者不仅在这儿犹豫地、朦胧地暗示出贾宝玉与秦可卿的一段暧昧,(秦氏被有的论者称为贾宝玉的性启蒙者),而且“兼美”这一语符有着更多的父权制意识的内涵,显示出男性对女性兼而有之的压迫性与统治性的意欲。而且,兼美云云,不也透露出贾宝玉对更多的女性那种无餍的心态么?

贾宝玉抒发的深沉憾恨之情,是美中不足的憾恨,是男性在选择中的憾恨,而做为被选择的性别的女性,没有兼美的可能更没有不足,她们被剥夺了发言权,更谈不到抒发感情的权利,她们是被抹煞而处于暗哑、沉默状态的性别。

大观园故事是从属于男性社会意志与男权文化心理的男性白日梦。

大观园墙内传出来的女儿们的笑语喧哗掩盖不了这一事实:这儿仍然是她们的肉体的和精神的牢狱。它是男性中心化意识形态的审美选择与审美营造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是男性想象力对女性的审美驱使与奴役。下面的事实可以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贾宝玉的女儿崇拜心理促使他飘飘然把女儿想象为天使。作者对他的这一性格内涵表现出极为明显的矛盾态度。他一方面通过大量的审美描绘实现这一想象,同时把已出嫁的妇女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在作品中以及在贾宝玉的一些言行中,还深深地铭刻着作为父权制意识形态的典型表现的厌女症观念:把女性视同魔鬼、灾祸的根源。曹雪芹创作目的中相互关联的两个是“亦可使闺阁昭传”、“大旨谈情”,但他又做出“宿孽总因情”的判断,而且矛头直指女儿:“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简直是莫须有的定罪宣判。厌女症观念与曹雪芹的另一个创作目的相联系:缅怀天恩祖德,反思锦衣纨绔和饫甘餍肥的岁月,忏悔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而这罪的根源却又如上面所说,在于贾宝玉崇拜的那些女儿。而“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又有提醒阅者,即作反面教材的意旨。如果说这些都是在逻辑推理层次上的解释,那么,下面的事例就被植根于形象的内涵中了。贾宝玉神游太虚,就有“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冀将来一悟”的目的。贾天祥正是因为正照“风月宝鉴”而一命呜呼的,这一夸张性的叙事,将美人等同于勾人魂魄、害人性命的骷髅了。尤氏姐妹两个形象所负载的厌女观念和色空思想似乎超过了两个形象的艺术分量。二人都是性别统治与性别压迫的受害者,作者偏偏要她们以自己的生命负起对男性中心化秩序的道德责任。作者写尤三姐自刎后托梦向处于绝境的尤二姐说:“……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你虽悔过自新,然已将人父子兄弟致于麀聚之乱,天怎容你安生”。这不是典型的菲勒逻各斯中心〔5〕逻辑么?这也就是父权制的天理! 在这样的逻辑和天理的统治下,主动者的男性变成了被害人,而实际上的被动受害者的女性被推上了被告席。在作者情天即孽海总的判断中,他往往把作为统治性别的男性省略,把女性当作情即孽的产生的根源,尤三姐自刎后魂灵向柳湘莲说:“来自情天,去由情地。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这样,尤三姐始以秽行,终以刚烈而完满地进入了道德秩序,至今仍被歌颂着。

厌女症观念也溶入了贾宝玉的性格。他在情场失意后续《胠箧》时,把罪责完全推到他所崇拜的女儿身上:“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缠天下者也”,因而要“焚花散麝……纸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以达到“闺阁之美恶始相类”之目的。虽为戏笔,其中的厌女症或女性祸水观是极其明显的,多情公子贾宝玉此等思想和贾瑞喊人焚毁风月宝鉴有着微妙的相通处。

这样一来,在《红楼梦》和大观园这个男性中心的符号世界中,作者呕心血的书写的女性形象,又被赋与了妲己、褒姒及后来的杨玉环等男性历史所规定的祸水品格。

被父权制逐出中心,穷困潦倒,举家食粥,有酒常赊,从书写青春期记忆中获得几许审美慰藉的曹雪芹,仍是男权意识形态的天罗地网中人。而他所同情、所歌颂的女儿仍然是被奴役者。

二、女性:被芟夷的魂灵

在作品的开头,作者为贾宝玉林黛玉写了一个看来颇为优美动人的故事。赤霞宫神瑛待者,日以甘露灌溉一株绛珠仙草,使她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但仅仅修成女体……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体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这个故事或是凭借着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对“雨露之恩”扩大地、具体地重新进行符码编排的结果。但它一方面阐释了林黛玉爱哭的凄苦性格、凄凉身世与悲惨下场的先验性与必然性(命定性),另一方面,即使不必去细察父权制的世俗等级观念,即神——男人——女人——动物——植物序列,“仅修成女体”也传达了一个隐秘而强烈的男权文化信息:女性是从属性的、次于男性的二等性别、二等人类。这个故事是这种思想的超验确证。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大观园看成女儿甚至于女性乐园,认为这里有贾宝玉对她们多情的庇护,甚至是滋生男女平等思想的肥沃土壤。其实,大观园女儿国仍受控于父权制价值系统和美学原则。做为被支配的性别,大观园的女儿们如同整个女性群体是沉默的、喑哑无闻的,她们的灵魂被父权制文化之锄芟夷殆尽。

薛宝钗是一个智商高、多才艺的美丽又健康的少女,作者隐喻地形容她“艳冠群芳”,她满腹诗书,且有治家的才能。然而,她是如何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呢?当薛姨妈做主初步答应了把她许配给宝玉后,和宝钗商量:

薛姨妈还说:“虽是你姨妈说了,我还没有应准,说等你哥哥回来再定。你愿意不愿意?”宝钗反正色的对母亲说:“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做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

这是对三从的演绎。八十回后的文字,很难说是曹雪芹的手笔,语言和态度的生硬简单似也不象薛宝钗聪明、圆通、随分从时的为人,但大致符合薛宝钗的思想。薛宝钗完全丧失了主体意识,她的女性灵魂被剔除,然后又被充满三从四德,成为父权制妇德的演示器。曹雪芹虽然有憾于她情感上的冰冷,有时也真实地写她“罕言寡语”的“藏愚”,“安分随时”的“守拙”,但毕竟也称赞她有停机之德,“品格端方”、“行为豁达”。一个具有相当智慧水平的女性,被文化改造为父权制的精神奴隶。更为可悲的是她按照男性统治的性别路线,又在改造和扭曲着同伴。被作者赞为“兰言释疑癖”那一段淋漓尽致地发挥了菲勒逻各斯中心化的“愚女”政治思想: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你我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线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

一席话,说得林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仅据这一点,女权主义批评也不会认同有人把林黛玉定位为叛逆者的观点。

在几千年的父权秩序中,家是女性唯一的存在之所,因而婚姻对于她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当然,家庭与婚姻的选择权属于父权秩序,而不是掌握在女性自己手中。绝对的偶然性决定着她们,女性悲剧无时无处不在。林黛玉就是在对婚姻的期盼中煎熬受尽而丧生的。作为一个女性,她的灵魂被幽闭在父权制底层,在一个绵亘几千年的文化秩序惯性中,作者不可能象西方作家那样,写她有爱的激情涌动和对幸福生活的明确渴望。在自然人性的青春意识推动下,她的全部思维和全部热情只能集中到合法的婚姻形式上来。在现代人看来,婚姻是通过与一个异性结合而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容之一。在强大的秩序中,薛宝钗几乎可与李纨槁木死灰般的寡居同调。林黛玉确有不同处,没有她大旨谈情的主题难以实现,但就写出的而言,却主要是对婚姻、对最后归宿的忧思。对于情,负载着发泄儿女真情的主要人物之一的林黛玉也是沉默的。言为心声,无言也是对思考的扼杀。在这样的秩序中,爱也好,情也好,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与渲泄。在这一生的关键时刻、在终身大事上,她被完全地剥夺了话语权,而把命运顺从地交给了父之法和父之礼。不但如此,精神奴役已经到了如此程度:她还要用合法性的语言压制自己的需求,去维护扼杀她的情感的性别统治秩序。仅凭曹雪芹的天才,能突破这一庞大而严密的秩序网络么?

薛宝钗自然是父权制妇德的典范,其实,林黛玉虽然孤高自许、目无下尘,但基本上也未越出妇德规范。她和贾宝玉的关系,两府中人都有予期,所以能同行同止、不避嫌猜。她已接受了贾宝玉对她说的“你放心”的盟誓性的叮嘱。作者曾写了林黛玉对薛宝钗的某些嫉妒和猜疑,因为当时只有后者构成对她成为贾宝玉妻子的威胁,在“兰言释疑癖”之后,猜忌已经消解,因为薛宝钗婉曲地表示了她对贾、林婚姻的支持。在别的方面,作者没写出她和多情而泛爱的贾宝玉有任何情感矛盾与冲突。试看她和贾宝玉共同推敲《芙蓉诔》中贾宝玉对晴雯表达忠诚的句子:“及闻槥棺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灰,愧迨同灰之诮”,就可以理解作者赋与她的妇德的宽容品格了。那个简单的“疗妒汤”未必是曹雪芹笔下产物,因为它太简单了,低估了杂学旁收的贾宝玉的智力。但即使晴雯不死将来只能做妾,林黛玉却全然没有正常的嫉妒之心,这无疑是男性中心化的想象和推测。显然这并不是正常的人性。

作者为林黛玉拟写过一些诗词,其中《葬花诗》可以做为代表。在斗争哲学盛行的年代,一些读者曾从中读出了反抗与控诉。然而,这种“反抗”与“控诉”与男权秩序并不能构成矛盾与对立。“葬花”这一隐喻本身就是即使殉身也不违背秩序的承诺。诗中没有表露出一个有才华的青春少女些微的感性生命体验,没有表露出她因爱情而受尽心灵折磨的过程性信息,唯一使读者感到同情的是她对未来命运即婚姻的绝望,和因此只有一死或只求一死做为最后归宿的痛苦。但却排挤掉了女性的自我与女性的体验,男性的叙事策略芟除了女性的主体精神。《葬花诗》的格调与父权制妇德标准并无分歧。如果把它看成是被排挤在秩序之外并具有顽石品格的作者忍受着穷困潦倒生活的折磨,面对着贫穷与死亡的威胁而做的宁为玉碎般的自我感情抒发,或许也是甚为恰当的吧!古代中国知识分子这一类情感心态的各种形式的记录实在太多了。

曹雪芹不可能改变从几千年的父系文化中承袭来的性别歧视,如果说对某些具体的形象描写的意义的阐释常常是多元的,那么,他时常在回目中显示自己的思维定势。如:“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这绝非仅仅是对薛、林二人的美所作的比喻,“杨妃”、“飞燕”两个传统符号意味深长地规定了这两位女性做为男性掌中物的社会角色。

《红楼梦》还有另一类女性。她们是父权制原则不同层次的代言者与执行者。其中一个是被古今评家喻为小说中曹阿瞒的王熙凤。她自幼充男性教养,从小儿就有杀伐决断之才,是荣府的常任家长,也曾协理宁府。在贾府的权力结构中,不乏这样的掌权女性,上至贾母王夫人,下至那些体面的,甚至有半个主子身份的婆子。从阶级观点看,她们是压迫者或兼具压迫者的性能,同时,她们又是性别压迫者,虽然这一类女性在社会女性群体中是极少数。环境与际遇使她们以与男性统治者等同的社会角色与身份进入父之法的权力结构与父之礼的秩序结构的中心,甚至成为后者得心应手的工具而残害同性,为巩固父权制秩序而生存。她们不是女性自我的价值实现,而是女性自我的倾颓与颠覆,是对性别统治的屈从。她们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逻辑判断都是男性的。她们被掏空了女性价值与女性经验,被充填的是菲勒逻各斯中心的灵魂,从而成为历代权力话语中得心应手的工具,剩下的只是女性的外壳、躯体。至今,这仍是女性群体的悲剧。

尽管如此,有时,她们仍然逃不脱命运的捉弄。作者为王熙凤安排的结局是被休。不是所有这一类妇女都有这样的悲剧下场,但这一下场却说明,她们为之献身的秩序是魔掌。被作者赞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的贾探春有一番感慨:“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出一番事业来,那时自有一番道理,……”不能歪曲历史让贾探春说出男女平等的话来,但半个世纪以来以男女平等为准则的评论却很少注意到这话里包含的渗入女性骨髓的对性别歧视(对自身歧视)的天经地义般的肯定。其实,这是女性自虐的一种。

面对伟大的《红楼梦》,人类应该呼喊:魂兮归来,女性的自我!

三、女性:被剔除的情与欲

情与欲(爱与性、灵与肉)本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因而也是一个悖论式的、相反相成的存在,这也就决定了其许多不可理喻之处。欲是根,情为本,但在原始人身上,二者是统一的。由于文明的演进,道德的发展,爱做为一种文化心理积淀而产生,欲退居于幕后。婚姻是爱情和欲望在政治和经济作用下制度化的结果。性与爱带有强烈的非理性因素,政治经济和文化顺应着人类文明的进展,对性与爱加以理性的限制与阻遏,因而有了婚姻制度。但后者在复杂的又不可阻挡的人性复归过程中,常常把爱异化为性,于是近代人开始对人类婚姻制度提出了种种挑战。在否定之否定过程中,人类一步步地追求着情与欲的新的统一。

以实用理性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文化,以伦理为核心,具有泛道德主义性质。它以群体价值及个体间关系为本位,个体的欲望、意志、情感以及情欲,常常被挤压在潜意识中。个人为群体所淹没,没有形成独立人格,个体的爱自然也不会做为独立的精神价值而存在。中国文化不象西方文化,后者有众多的爱神,他(她)们从不同程度表征着世人汪洋恣肆的爱情和欲望。爱做为一种文化心理在半哲学半宗教的儒家经典中难以找出根据。孔、孟对食色、对饮食男女这种最基本的欲望的较宽容的肯定态度,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只是初步的认识。到了宋明理学,以天理灭人欲,形成了人性的倒退。所以中国没有爱神,只有司掌婚姻的月下老人。先秦以降,“爱”这一语符也被消解,一个更为概括的,也更为抽象的情被用来代替爱。男女之爱被更为广泛的做为包罗万象的个体联系的“情”在符号上的替代,显示出个体对群体的从属性的强化。但婚姻还是重要的,它与群体生存与发展的利益相关,个体的情欲做为一种自然本性终不可抹煞,物极必反,控制愈严,爆发愈烈,所以专写欲的作品如《金瓶梅》等恐怕至今仍是世界同类作品难以超越的。而且实用主义也促使中国性文化绕开了爱,向具有医学性质的房中术发展,成为中国性文化一大特征。

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无论是在婚姻中,在罕见的男女之爱(如一些文学作品所写,即使在这些作品里,爱也被观念和语符所简化)中,以及在房中术著作中,女性都是被支配、被役使、被享用的二等性别。生活在发扬程朱理学的清代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目的之一是“大旨谈情”、“发泄儿女之真情”,这儿,在“情”这一语符中有着爱的影子,然而,他能写出完整的、丰满的爱么?天才也难以突破时代与观念的限制。尤其是,叫他如何表达女性的爱情呢?不妨看看他的一些认识。已发展到精神禁欲主义阶段的清代性文化,不仅是非礼勿动(及勿言、勿听),而且是非礼勿思,男女之间,更是如此。这是一个无性的文化时代。曹雪芹首先是一个性与爱的割裂论者,〔6〕上文谈及的厌女主义便是一个例证。厌女主义必然促使具有这种思想的人把男女之爱限制在意识中,而排斥正当合法的性。这样一来,不仅是性愚昧,而且是情恐惧,——“宿孽总因情”,如何能真正地“大旨谈情”呢?在曹雪芹的字典里,性与淫是等同的,这在无性文化语境中是必然的。如“万恶淫为首”,这里的“淫”与性常常同义。对性作如是观,必然导致将情等同于淫,所以曹雪芹痛切地说:“情无情海幻情身,两情相逢必主淫”。骨子里便是割裂观在起作用。这很符合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思维规律:两个极端看似相反实际上具有相同本质而且极易互相转化。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谈情又恐惧情时,他却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女性,责备那些“擅风情、秉月貌”的女性是灾祸的根源。在这样的严重的矛盾中,他只能把大观园建构为“纯”情世界,主要是剥夺了女性的情与欲的世界。

矗立在园里的栊翠庵及其主人妙玉,不只是富贵之家的园林点缀,而是一个文化象征,女性的文化象征,也是女性被支配、被窒息的心灵象征。贾惜春就是在这种巨大象征力引诱之下,看破了嘈杂与烦恼的红尘世界而遁入了空门。鸳鸯紧紧地跟在后面。作者并不十分满意的李纨也是一个世俗样板,虽然她槁木死灰般的寡居生活换来了一个子贵母荣的结局,但她从没有主体性的体验,没有自己的生命。生活在园内的第一主人公贾宝玉其涉性活动都在园外。凡属园内涉性涉情的女性几乎无一例外都没有好下场。(关于林黛玉,见下文。)司棋因与表兄潘又安私情而被逐,尤二姐因与贾琏事被赚入园内吞金亡身……而园外的两府则如焦大所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在园内园外的壁垒分明中可以见出作者对园内女性的保护性措施,——在性与爱割裂论的原则下对女性生命与灵魂的阉割。

试看薛宝钗以“三从”的大义回答了母亲试探性地征求自己关于婚姻的意见后,对于未来的丈夫贾宝玉不闻不问,即使后者处于失玉大病状态:“宝钗自从听此(指订婚——引者)一说,把“宝玉”两字自然更不提起了。如今虽然听见失了玉,心里也甚惊疑,倒不好问,只得听旁人说去,竟象不与自己相干的。”曹雪芹对薛宝钗有冷香凡之喻,有冷美人之说,也有“任是无情也动人”之赞。高鹗续书笔墨显得粗简,她在订婚后对病中宝玉的反应,大抵符合人物性格,但难以证实是曹雪芹原文。高鹗被何其芳评为失败的续书者,极为允当,“由于他有这种封建的庸俗的思想以及其他原因,高鹗在后40回中就把有些人物写得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原来的性格”。〔7〕父权制规范改塑了聪明美丽的薛宝钗的本真性格,曹雪芹秉父权之笔对她进行了二度净化,但毕竟留下了几许真诚与鲜活。八十回后薛宝钗订婚前后说话行事,似乎她的少女的灵气与暖意完全泯灭,很象一个封建老太婆。这是有内在原因的。如果说曹雪芹无论如何还有“大旨谈情”之说,尽管有着种种矛盾,高鹗则通过甄士隐之口,把曹雪芹对情的某种肯定完全否定掉了:“大凡古今女子,那‘淫’字固不可犯,只这‘情’字也是沾染不得的。……凡是情思缠绵的,那结果就不可问了”。曹雪芹对女性(女儿)还有同情怜悯之心,高鹗这话则赤裸裸地指向女性。薛宝钗后来之完全冷漠,宜是高氏手笔。后四十回许多艺术败笔,都与他通过甄士隐所做的说教有关。男权话语完全排除了女性的生命活力,形象自然也简化为教条了。

《红楼梦》前八十回“谈情”主要由贾宝玉林黛玉的故事实现的。由于性与爱的天然统一性,由于作者理念中努力把二者分割又难以机械分割开来,有时将性等同淫,甚至有时也把情等同于淫,(故称贾宝玉为“意淫”)因而笔下的情必然受到极大限制,尤其是不能放笔写女性如林黛玉之情。作品开头的种种议论已对此作了规定。书中作者一再强调“儿女之真情”,此处“儿女”主要指青春期少年、青年。因而有“意绵绵静日至生香”那样的以前文学作品中罕见的纯情而又缠绵旖旎的文字,确乎填补了古代中国青春文学的空白,雄辩地证实并回应着人生少年期对朦胧之爱的人性需求,撞击着把爱藏在厚重的父之法、父之礼的外衣下的古老灵魂。但这毕竟不是成熟的爱情,而且后来也没有类似的描写。儿女真情的定位大致排除了性,后者被视为“皮肤淫滥”。曹雪芹不是无故地确定这样的叙述策略的:这或许和他青春期的情感记忆特别深刻有关,如果清代无性文化(精神禁欲)的压迫,以及前代某些性文学反面教材的作用,(如脂砚评他“深得金瓶堂奥”,但作品中对后者不置一词。)在这样的语境中,林黛玉只能是一个婚姻期待者和爱情恐惧症患者。她和贾宝玉从幼年一起生活,在大家庭中也同行同止,不避嫌猜,主客观上都向着婚姻发展,二人之间有种种间接的即生活性质的极其亲密的表示,但又没有任何异性情感的直接交流。“西厢记妙词通戏语”一回贾宝玉借机暗示,被林黛玉严词拒绝。下隔两回文字,就是“潇湘馆春困发幽情”,林黛玉午睡中长叹:“‘每日家情思睡昏昏’”,正好被贴窗而视的贾宝玉听见,先是问为什么:“‘每日家情思睡昏昏’”,然后揭帘而进,借词挑逗林黛玉和紫鹃:“好丫头,若与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林黛玉因怒而哭,作者将情节叉开。贾宝玉的性表达带有东方色彩的菲勒斯文化意义。这里,情被省略了,是直接的性挑逗,而且是带有性压迫性质的对二女性共时的性挑逗,林黛玉焉得不怒?

即使在象“诉肺腑”这样的紧要关头,情同生死的男女当事人也用的是非情化的语言。事情开始于林黛玉听到贾宝玉背着她将她赞为知己,从而强化了她对未来婚姻的焦虑。二人相遇互相倾诉只能用“放心”、“不放心”一类话打哑谜似的追问与表白,省略并删除了感情过程,意指婚姻结果。当贾宝玉揭示出正是因为林黛玉“不放心”才如此病疾缠绵时,击中了要害,使她心内沸腾,于是匆匆离去。匆匆离去显示出女性的恐惧,这是作者想象中她应有的恐惧,否则岂不有“私订同盟”之嫌?这是为了维护人物情的贞洁。急切中贾宝玉谈到自己,倾吐的仍是涉性苦闷,但作者没有让林黛玉听见。听见的是已与贾宝玉有过性关系的丫头袭人,后者羞得面红紫涨。看来似是作者对做为小姐的林黛玉的尊重,但更重要的是他的父权制观念:如果让林黛玉听到贾宝玉的涉性表达,岂不成了“淫邀艳约”,从而使她失了妇德!在一个无性文化语境中,男女倾诉肺腑,除了在感情上打哑谜之外,只能让男性做身不由己的性苦闷泄露,而女性无权做任何倾诉。文化造就了天才,文化也束缚了天才的双翼!当第42回薛宝钗“兰言释疑癖”之后,林黛玉对婚姻完全放了心,八十回的后半部份,作者基本上放弃了二人间的情感描写,好象他们就等着家长安排婚事了。看来,大旨谈情在很大程度上应该理解为大旨谈婚。而一切婚姻,均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男性实现对一女性的主人身份,正如仙人神瑛侍者将一株草转化为人一样。

作者代女性拟作的诗词,在美感层次上大都是平平之作,与《红楼梦曲》大不相同。女性诗词,正如她们的形象本身,被杜绝了情与欲。包括上文谈及的《葬花诗》。生于富贵之家的少女们,整天地酒宴诗社、猜谜行令、观景赏雪、斗草拈花,从这笑语喧哗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下场之间似乎缺少了什么。追求快乐是生命本质之一。情与欲的自然冲动与合理实现是生命成熟与完成的必然过程,也是人生的快乐。大观园女性们生活中和理应体现她们生存意志的诗词中,本我完全被压抑,没有任何本我与超我的矛盾与冲突,那些不悖于超我的“游戏”(包括诗词)只能是生命的表面现象。女性的生命力完全被父权制道德所异化、所扭曲。 深受庄周思想影响的曹雪芹为贾宝玉写出了《续〈胠箧〉》这样厌女主义作品,虽为戏仿,却体现了菲勒斯文化的真情实感:男性贾宝玉为了自我保护,以莫须有为名对女性发出了讨罪檄文。这声讨是贾宝玉无法实施的,然而由作者实现在他的审美叙述中。他倒不是剥夺了她们的美貌(“仙姿”),而是熄灭了她们的情与欲的自然之火,以免她们“张其罗而穴其隧”,“以迷眩缠陷天下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作者虽然对贾宝玉的涉性事做了诸多藏掖,〔8〕但还是把性特权留给了贾宝玉。在他和林黛玉共同推敲的《芙蓉诔》里,一方面对晴雯做夸饰性赞扬:“高标见嫉,闺帐恨此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使她和历史上男性忠烈之士比肩;另一方面则又写她“樱唇红褪,韵吐呻吟;杏脸香枯,色陈顑颔”,这陈腐的表达,这轻浮的词藻勿宁说是一个男性话语主体对女性将死者体态容貌做为欲望对象的观赏!多情公子贾宝玉的情,是受父权制意识形态限制与规范的情。按脂批,在曹雪芹的佚文情榜中,对林黛玉有“情情”的评语,对贾宝玉的评语则是“情不情”。这两个主谓结构,历来评家意见不一,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情情”意即情的专一的义务,而“情不情”则指的是可以泛爱的权利。性格的规定中是以男权文化做为主脑的。

把《红楼梦》看作中国古典文学的一个高峰,做为对一部作品的总体美学定位,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未可绝对化。以叙述女性故事为例,大胆地冲破宋代以来对女性贞烈的严酷规定、敢于和异性相爱并结合的杜丽娘和崔莺莺(《莺莺传》与《西厢记》)等,比起把爱情压灭在心灵深处、以“质本结来还洁去”的誓言与行动规避“污淖陷渠沟”的下场的林黛玉,哪种形象具有更为强烈的反父权制的意义呢?这是不言自明的。贾、林之爱,尤其是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是父权制伦理强化状态中萎缩了的爱。爱情是人天生的快乐追求,成熟的爱向性的发展是人道的。柏拉图主义是僧侣思维。然而林黛玉(甚至贾宝玉)在婚姻期待、即对父权制允诺的期待中使爱情衰败与灭亡,她的青春生活充满了愁苦、凄凉、烦恼、无奈,以至于病体恹恹,直到死亡。不象杜丽娘、崔莺莺还有过短暂的如愿以偿的欢乐。《红楼梦》以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为古今一些评家所称道。这实际上是一种宫廷风格。它不仅在阶级分析的意义上是值得商榷的,从性别歧视的意义上看,具有和称道这种风格,也是对父权制的掩盖与粉饰。就纯美形式或纯艺术形式而言,《红楼梦》的女性形象的丰满与鲜活,超过了它以前的作品,然而,就女性的反抗性而言,勿宁说是一种倒退,这个倒退是清王朝的父权意识形态加紧控制的结果。

四、赘语

由此观之,《红楼梦》的女性世界是男性想象力统治与支配的世界,是男性按照自己的意愿与需求对女性的异化与改造,是男性叙述者对女性的文本控制、干涉甚至骚扰。为第一主人公贾宝玉涂上多情的脂粉并不能把他变成一个对女性的赐福者。相反,在大观园里,他是一个天子般的男性,他拥有众多女儿的情感。作者标榜闺阁女儿,只不过她们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即不能与“班姑、蔡女之德”相比,也难和具有补天之才、能担当补天之大任、不过因情而落魄的贾宝玉和曹雪芹比并。

曹雪芹是伟大的,《红楼梦》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为历史提供了比前人提供的东西更多。但对它形成某种盲目崇拜和迷信则正是文化发展迟滞的表现。自本世纪以来,尤其是40年代以来,评论界关于《红楼梦》的男女平等和民主主义神话,正是反映出中国文化中男女平等和民主主义的匮乏,也是男权文化对性别压迫与压抑的具有政治意义的掩盖与粉饰。稍一不慎,这种观念就将汇入历史无意识长河中,强化对男权文化的盲视。以现代文化范畴遮蔽历史上女性被支配、被歧视的事实,这是与做为人类解放的度量衡的妇女解放背道而驰的。

注释:

〔1〕 引文均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红楼梦》, 以下均不另加注。

〔2〕 K.K. Ruthven : Feminist Idterary Studies. anintroduction, P.12.转引自康正果:《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述评》。《文学评论》。 1988.1。

〔3〕 十七世纪女性主义者保玲欠尔语, 转引自西蒙·波娃:《第二性》页10,桑竹影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

〔4〕 详拙文:《贾宝玉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叛逆者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1988.3。

〔5〕原文为“phallogocentric ”, 由“菲勒斯中心的”(pallocentric)和“逻各斯中心的”(logocentric)接合构成, 构词者为雅克·德里达。该词强调的是性统治与理性统治(即话语统治)两种统治的同一性。参见《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页237,(〔英〕、 特雷·伊格尔顿著,伍晓明译,陕西师大出版社。)

〔6〕 曹雪芹不是理论家, 判断他是性与爱的割裂论者是根据其创作的总体倾向。在他的叙述人的言论里,也有统一论的因素,如警幻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

这话里“色”“淫”“情”三个语符之间的关系颇为复杂,但大致可以见出性与爱的统一观。但这种统一观又很少体现于作品中,只能做为思想的火花看待。

〔7〕 何其芳:《论“红楼梦”》,页167。何氏还说:高续“绝大部分都经不住细读”。(页170)

〔8〕 在注〔6〕所引警幻语句上面,甲戌本有脂批:“绛芸轩中诸事情景,由此而生”。可见贾宝玉与一些女儿仍有儿女之事,不止一个秦氏或袭人。第三十一回晴雯所忆碧痕打发宝玉洗澡事,第七十九回叙述人所讽喻的和“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等。这是在当时的语境中为了维护父权伦理秩序做的藏掖,从另一角度看,也是菲勒斯文化潜意识既遏制又流露的矛盾表现。

标签:;  ;  ;  ;  ;  ;  ;  ;  ;  

红楼梦:男性想象支配的女性世界_红楼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