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扶贫审计论文_王家涛

全面推进扶贫审计论文_王家涛

王家涛

山东省汶上县审计局 山东汶上县 2725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治国理政全局,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具有总揽全局地位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中,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短板。为此,党中央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提出了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新形势下,审计机关必须服务好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略目标的大局,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扶贫审计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一、扶贫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扶贫审计是推动国家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迫切需要。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开展扶贫审计是发挥审计监督体系作用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审计监督作为治国理政的八大监督之一,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和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强财政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和公共资金审计监督作出部署,明确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审计发现的一些地方的扶贫等保民生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值得警醒。

(三)开展扶贫审计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党和国家政策执行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扶贫审计应关注的几个重点

(一)关注国家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同时也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这对于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杜绝制度漏洞、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与否,资金投向是否合规,审计实践中应加强对扶贫体制机制建立及精准扶贫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政策制定执行情况、计划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关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要从审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三个方面去关注。

1、要关注扶贫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被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地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是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扶贫资金和项目是否精准配置到村到户到人,是否围绕脱贫减贫目标将扶贫资金重点安排用于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扶贫产业发展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

2、关注扶贫资金管理情况。关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以及进行报账核算制度,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是否由财政部门统筹管理,财政部门有无台帐反映。有无扶贫资金“管理层次、审核审批、拨付使用”环节过多过乱或“管用分治、使用分散”等问题。

3、关注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摸清地区精准扶贫资金总量情况,揭示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和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注扶贫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对各扶贫主管部门和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过程精准性、真实性、规范性的全方面跟踪审计监督,确保低成本、快速度和优良的扶贫质量推进扶贫项目的精准实施。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审计过程中,关注扶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对扶贫不精准的情况,应及时揭露,更好地推动扶贫项目精准实施。要关注各项扶贫措施的协调配合,审计人员要深入贫困乡镇、贫困村农户,到扶贫项目现场勘查测量扶贫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掌握扶贫项目和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实现扶持一户、脱贫一户。

三、扶贫审计中几个常见的问题

(一)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扶贫资金效益。由于部分项目前期申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科学,造成项目难以实施;项目立项存在“撒胡椒面”现象,资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资金暂时闲置,结余资金未作及时安排,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影响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二)政策执行不到位,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一是擅自调整扶贫开发计划和任务,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范围,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安排给非贫困农户和非国家规定投向范围企事业单位,违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分配“关系资金”。

(三)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挪用套取现象。一是降低发放标准、截留扶贫资金,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建设;二是挪用扶贫资金用于项目培训学习、旅游考察和弥补单位招待费、业务费、公务费等行政经费不足;三是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职工补助或补贴;四是虚报、虚列扶贫项目,骗取、套取国家资金。

四、强化扶贫审计整改工作

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深入推进,“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格局已经形成,管理触角在不断下沉,基层已成为扶贫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更好地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针对在审计、检查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注重举一反三,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单位,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强化对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聘用第三方,签订聘用协议,对出具虚假结算报告的,要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并拉入“黑名单”。

(二)不断强化监督约束。扶贫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一般侵害的是贫困农民的利益,这部分群体维权意识、监督意识都不是很强,加之对政策的了解并不准确,直接“受害人”声音沉默,使得窃取者更加胆大妄为,肆意敛财。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有些干部私欲膨胀,滥用职权,导致腐败问题频频发生。纵观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案例,这些干部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基本上都在钻监督缺位的空子。对于乡镇、农村干部来说,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扶贫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环节,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信息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晓面,防止暗箱操作,从根本上避免隐瞒、截留、克扣、中饱私囊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突出基层问题整改。从近年来审计调查情况看,有的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没有想着权力是谁给的,没有做到一心一意带领群众谋发展,面对大量扶贫资金的涌入,侥幸心理作祟,贪念“由然而生”。有的村干部存有“霸王心理”,置党性、法律、纪律、道德于一旁,连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不放过,最终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必须把基层作为重点,突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作者简介:王家涛,性别:男,山东汶上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高级审计师,本科

论文作者:王家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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