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和构建和谐发展的关系论文_鞠红梅

纪检监察工作和构建和谐发展的关系论文_鞠红梅

中共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栖霞市监察委员会

摘要:纪检监察机关促成构建和谐发展的主体,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消除乡镇腐败现象引发的不和谐因素,发展党内民主,纠正不正之风、解决各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乡镇和谐,并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探索出新的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的方法,去促进乡镇的和谐发展,最终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和谐发展 纪检监察 监督作用

正文:

乡镇是社会的经济细胞,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构建和谐发展,作为党的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的一部分,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深入开展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必须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的执政治国理念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发展的着力点,在构建和谐发展中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一、地位和作用

以消除乡镇腐败现象引发的不和谐因素为着力点,推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是破坏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威信的不和谐的因素,是我们构建和谐发展的巨大障碍。以发展党内民主进而推动企务公开为着力点,为构建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以纠正不正之风、解决各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维护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构建和谐发展必须要强化监督作用

(一)强化外部监督的作用

1、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在继续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问题上,要在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努力:加强群众的思想教育,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

2、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

舆论监督是预防和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在我国的反腐败监督体系中,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接下来还要继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强化内部监督的作用

1、加强纪检的监督作用

纪检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遏制腐败,如何加大各级纪检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是一个必须要认真分析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新时期,加强纪检的监督作用,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1)掌握重点,扩大和充实纪检监督的内容,加大监督的效果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纪检在工作监督计划监督方面的效果比较好,但在财政和人事上还显得有些无力,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此,我们应该不断加强纪检对财政领域的监督,力求为国家和人民管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 要适时增设相应的专门机构。在我国,审计监督机构隶属于政府,监督的作用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如果能在纪检设置相关的机构,对财政的监督便会更及时和有效 还要加大对预算精准度的监督。为了避免财政收入没有切实用在国家建设和民生方面的情况出现,在接下来每年预算的时候各地及中央都要做到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后,再做出精确、科学和规范的预算。

(2)加强和完善纪检对人事的监督

开展人事监督,一是要把好任免关,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对人事任免的相关信息材料把好关,公平、公正的反映相关情况对人事进行任前、任后全面地了解与监督,才能做到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二是要做到敢于 善于监督,对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 纪检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法定职权,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对一些薄弱环节和重点部门、单位的相关问题人员,不论职权大小,一律依法一查到底,不给腐败留死角

(3)进一步加强纪检的自身建设

从以上反映出来的纪检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坚持纪检自身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纪检代表。要及时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必要时引入竞争机制,为积极准确地发挥纪检代表的作用提供保障。要真抓实干,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监督要时刻不得松懈,更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和制度,为纪检监督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要做到上下级积极沟通和配合。

2、加强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克服国家行政机关中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侵害。我国目前的监督机构是按监督对象及违法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但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可行性受到了挑战,比如大部分腐败人员的行为在未定性之前是很难对其违法程度和造成的后果进行预先界定的,面对此种事实,多方插手或无人问津的情况经常出现,对腐败也便无法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对腐败问题的行政监督,一方面要不断增强行政检察部门的权威性,扩大其职权范围;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制约、事后惩戒的全面监督。

三、小结、

反腐败任重而道远。当前,我国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不仅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构建和谐发展的关系,还要分别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对构建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并且要积极促进二者的共同作用,更大地发挥监督的联合作用,监督的综合作用形成合力后,对把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以及对一些已经存在的或比较棘手的腐败行为和现象可以起到较好惩罚和治理之效,进而为实现和谐社会、构建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四有”. 宋茂民.??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

[2]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新局面. 本报评论员.??榆林日报. 2015

论文作者:鞠红梅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9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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