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形势下,在全党全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作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基层供电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是我们基层纪检工作者应当思考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建设措施
一、当前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责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能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查处乏力、未形成有力震慑;不敢于善于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要节点的再监督和再检查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效能监察成效不够显著;监督同级力度不够、监督下级宽而不深;对监督检查力量的整合缺乏有效手段,监督合力还未完全形成;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还不够成熟。
(二)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在执纪过程中未能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原则,勇于善于开展纪律审查;纪律审查经验和本领不足,在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案件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流程上不够制度化、文书内容上不够规范化,在定性量纪方面依然存在把握不准的问题,在“一案双查”和问责追责方面不够到位,执纪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深入。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考少、研究少,找不准发力点、缺乏有力抓手;一些职能处室落实责任、承担责任的主动性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和干部职党性观念和用制度办事的理念不够、防范履职风险的自觉性不够高、作风不够实,执纪不够严,不正之风的问题没有完全杜绝,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招投标方面管理依然不够精细,从业人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依然不够到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在基层时有发生。
(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机构建设方面,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没有实现业务分离,不能满足监督执纪工作的新要求;教育培训方面,缺乏对转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主责主业方面,纪律审查业务不精,缺乏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的基本功,办案经验和本领不足,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监督执纪职能的有效发挥;作风形象方面,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但是该做的还不够到位,有待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在强信念、提素质、讲规矩、树立标杆方面再进一步。
二、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深刻。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对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党纪条规的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学习掌握还不够到位,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尚未完全统一到有效的行动中。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委一家事,在工作中、行动上存在漠视自身责任的现象,没有真正落实“一岗双责”,有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人有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局动手一起抓”增强共识和形成力量。
(二)制度保障作用发挥不深入。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不够强,在一些工作上还未完全形成有效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在监督检查、考核激励、问责追责方面还未形成一套成熟、系统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流程。全员对制度具体内容、要求学习不到位,了解掌握不深入,制度执行不够强。监督检查未及时跟进,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奖惩、选拔任用未能全面挂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未真正落地,激励调动和警示震慑的作用未能发挥,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有待再形成。
(三)尽责担当的意识不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直面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压力传导不够,对“问题”一词尚未形成正确的认知氛围,干部队伍中存在“老好人”思想,未能全面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未能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的管理和监督中,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未能贯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抓敢管、较真碰硬的工作氛围有待全面形成。
三、加强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研究
(一)深化思想认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十九大精神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增强“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政治自觉和担当,确保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个责任”纵深传导,学习借鉴示范点的成功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把“两个责任”的要求变为岗位目标责任,力推责任和压力有效传导,辅以监督考核手段,激发个体力量,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实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找准职责定位。纪检监察机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结合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制定职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宽严相济、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努力在供电企业内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探索运用“大监督”目标责任体系,把党委的全面监督,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各单位的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充分的调动起来了,运用好问责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形成正风反腐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修订完善“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党委要以会议部署、文件印发、责任状签订等方法进行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同时跟踪管理、成效考核和问责激励,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直面问题和困难,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增强担当有为,坚定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抵腐方面的定力。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培训力度,通过运用新媒体,丰富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的方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将党规党纪内容、廉洁从业思想、纪律规矩意识根植于广大党员干部心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党员干部大讲堂、月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研讨、廉洁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将形势任务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安排学习,并做好正反两面的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勤勉敬业的思想基石。同时结合实际,打造廉政文化阵地,不断培育廉政文化,做到以文化人。针对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大学习”、“三项技能”练兵和“以案明纪、以案促学、以案代训”系列活动,促使专兼职纪检人员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提高做好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主责主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成为政治尖兵和适应实践要求的多面手。
结束语
综合以上论述,基层供电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的对其不正之风和腐败等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治,并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的加强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更好的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因此,在新形势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对党风党纪、四风问题进行有效整治,从而更好的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基层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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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乌仁塔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
标签:责任论文; 供电企业论文; 基层论文; 纪检监察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工作论文;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