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的意义--以妇女与中国现代化为例_林徽因论文

林徽因的意义--以妇女与中国现代化为例_林徽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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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5)06-0122-09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林徽因已然成了通俗言说与学术研究两大话语持续关注的热点。前者主要是将林徽因当作浪漫言情、传奇佳话中的女主人公,这方面的文字充分体现了消费时代文化生产的特点,在此不作赘评。而有关林徽因的学术研究,又可以分为文学研究与建筑学研究两个阵营。前者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大大超过后者。这些研究固然都很有价值,也为本文提供了基本的知识背景。但是,研究对象的性质往往决定了我们介入其中的方法。林徽因作为一个在20世纪上半叶中西两种文化背景下长成长的新女性,一个游刃于现代中国两个知识场域——建筑学与新文学领域的女学者、女作家、女诗人,她的存在本身实际上具有多重意义,这样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具体学科领域,还进入妇女与中国现代性关系层面。而已有的研究似乎都过分局限于学科背景。因此,本文试图跨越学科界限,并引入性别研究的方法来讨论林徽因的意义。国学大师黄侃说过,研究的价值不仅在于发现,更在于发明。本文显然无意也无力于史料的新发现,只是执意对已有史料的重新串联和解释,梳理出被人们忽略的不同史料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并对这种关联性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以求对妇女与中国现代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有一点新的发明。

      一、“穿老鞋走新路”与身份焦虑

      林徽因的生命历程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新女性性别主体的成长历程。这个“特别”并不是指五四娜拉式的叛逆。林徽因生于1904年,在她同世代以及前后世代的女性中,特立独行、反抗父权传统性别规范的叛逆女性很多。娜拉式的反叛在那个时代已经不能称为“特别”。林徽因的“特别”恰恰在于她与五四娜拉们的不同。林徽因对待父权传统的态度不如她们叛逆,这最典型表现在她的婚姻上。她与梁思成的婚姻首先是“父母之命”,当然,也不能就此认定说她的婚姻就是旧式的婚姻。从1921年在双方家长的授意下与梁思成确立恋爱关系,到1924年与梁思成双双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1927年正式订婚次年结婚,其间经历了漫长的恋爱过程,似又完全符合五四时期“结婚一定要恋爱,才有意义;没恋爱结婚便无意义”①的时代逻辑。当然了,这样的恋爱过程实际上也是双方家长的安排。如果说,“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是五四妇女解放最重要的诉求,那么,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意味着新女性的主体意识只被允诺于婚姻恋爱这样的私人领域中施展,一旦获得如意的婚姻,便极有可能如《伤逝》中的子君那样“穿新鞋走老路”。而与子君们正好相反,林徽因似乎有点“穿老鞋走新路”,在婚后获得了在当时实属难得的进入公共领域、实现女性主体性的机会。由此可见,历史转型期新与旧之间关系是非常多元的,二元对立革命性的突变之外,还有兼容并蓄的渐变,后者常常更有意义,而前者似乎更容易反弹回到旧的状态。

      清末以来男性精英们提倡“废缠足,兴女学”,但这种女子教育的提倡基本是在强种保国的框架下来培养新型的贤妻良母。如梁启超所谓“兴女学”的目的是“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昌,千室良善,岂不然哉!岂不然哉”。②而林徽因受到的教育显然大大超出“相夫教子”的范畴,是一种培养社会主体的教育。这点在其父林长民带她游历英伦前就说得很清楚:“第一要汝多观察诸国事务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琐碎生活,俾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③同样,准公公梁启超似乎也没有把“相夫教子”的教育理念贯穿到儿媳的培养上。这可能与他所秉持的“女子两万万,全属分利,无一生利者”④观念有关,因此坚定地要把林徽因培养成能够创造社会财富的“生利者”。显然,这些细节已然揭示了“新女性叙事”中一再被遮蔽的一些面向,那就是新女性与父权传统之间超越简单二元对立的复杂关系。父权传统并非同质性的铁板一块,而是充满差异与缝隙。正是这样的缝隙允诺了林徽因性别主体成长的空间。很多时候,她不得不辗转于这个传统的规约与缝隙中,不断妥协又不断争取,这使得她独特的成长经历颇有一些“以退为进”的意味。当然,对于林徽因这样骨子里更多接受西方现代文化教养的新女性而言,这种夹缝中的生存不可能让她心安理得如鱼得水,必然对她的心灵造成诸多伤害。在写给终身挚友、哈佛大学著名学者费慰梅(费正清夫人)的信中,她多次以沉痛的口气,谈到旧式家庭的纠纷对自己的伤害:“晚上就寝的时候我已精疲力竭,差不多希望我自己死掉或者根本没有降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那早年的争斗对我的伤害是如此的持久,它的任何部分只要重现,我就只能沉溺在过去的不幸之中。”“我遇到许多梁家的亲戚,这对我的身体不利。我感到我的身体已被肢解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再也不能把它集合成为一个整体了。”⑤

      “穿老鞋走新路”式的成长经历必然使得林徽因格外感受到新旧两种女性角色之间的冲突。林徽因多次描述过这种“双重角色”冲突:“当我在做那些家务琐事的时候,总是觉得很悲哀,因为我冷落了某个地方某些我虽不认识,对于我却更有意义和重要的人们。”“另一方面,如果我真的在写作或做类似的事,而同时意识到我正在忽视自己的家,便一点也不感到内疚,事实上我会觉得快乐和明智,因为做了更值得做的事——只有在我的孩子看来生了病或体重减轻时我才会感到不安,半夜醒来会想我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不对。”⑥这种角色焦虑实际上是女性主体身份焦虑的一种表现。正如我们前文提到,林徽因所受的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体的教育,加上才情过人,必然使她在事业方面对自己有很高的期望。但社会并没有为女性提供多少机会,即便是她这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上层女性。一方面是强烈地要介入公共领域、实现女性主体性,另一方面是难以摆脱的家庭角色之累,以及男性主宰的公共领域的似迎还拒。如果说,“焦虑的爆发出现在个人不能实现或被制止实现某一行为的时候”⑦,那么,林徽因的一生几乎都处于这种主体身份的焦虑中。李健吾曾用“时时刻刻被才情出卖的林徽因”⑧一语道破她一生的症结。在她看似卖弄才情的行为背后,正是这种深刻的身份焦虑。林徽因的“好事”是出了名的,一生信奉“少一事不如多一事”,这种颇遭人误解、诟病的“爱出风头”,其实正是她身份焦虑的症候,是她摆脱焦虑、自我命名的一种方式。

      战乱困居李庄期间,贫病交加,终日卧床,几乎在死亡边缘挣扎,身份的焦虑不仅一点没有减轻反更加剧。当读到傅斯年致朱家骅的信中对自己才学的赞誉时,⑨她几近崩溃,复信傅斯年:“一言之誉可使我疚心疾首,夙夜愁痛。日念平白吃了三十多年饭,始终是一张空头支票难得兑现。好容易盼到孩子稍大,可以全力工作几年,偏偏碰上大战,转入井臼柴米阵地,五年大好光阴又失之交臂,近来更胶着于疾病处残之阶段,体衰智困,学问工作恐亦无分……”⑩正是这焦虑促使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在李庄完成了《中国建筑史》宋辽部分,编辑《中国营造学社汇刊》,还创作出《一天》《忧郁》《哭三弟恒》《十一月的乡村》等诗篇,甚至极其艰难地查阅汉代史料,计划用英文写作《汉武帝传》。这一切固然表现出艰难时世中一个知识分子自觉的岗位意识,一如当时整个李庄知识分子群体,但林徽因身为女性特有的主体身份焦虑应是更不容忽视的动力。

      我们似乎也可以在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林徽因与徐志摩的关系。这历来是林徽因研究关注的热点和争议的焦点。关注与争议都集中在两人之间到底有无爱情上。但我看来,这个问题本身并无太大意义,探究林徐交往的最大意义在于以此来谛视林徽因生命的独特逻辑。反过来,要真正理解林徐间的交往,也不能只简单停留在史料上,而是要基于林徽因独特性别主体生命逻辑,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林徽因对于人性、人生的理解。从徐志摩去世后林徽因写的《悼志摩》和《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二文中不难看出,深受西方人文主义生命伦理熏陶的林徽因,一直是将徐志摩非常特殊的个性看作一种理想的人性形式来欣赏,视为“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格存在”来推崇的:“志摩是个很古怪的人,浪漫固然,但他人格里最精华的却是他对人的同情、和蔼、和优容。”“比我们热诚、比我们天真,比我们对万物都更有信仰,对神、对人、对灵、对自然、对艺术!”所以,徐志摩突然离世,她感到痛心疾首,“我们失掉的不止是一个朋友、一个诗人,我们丢掉的是个极难得可爱的人格”。(11)事实上,林徽因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人!

      而徐志摩去世后林徽因急切地要看到他生前寄存在凌叔华处的康桥日记(记载着徐志摩伦敦期间对她狂热的爱恋),这个事件最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林徽因的独特心路历程。在当时写给胡适的信中,林徽因坦陈心声:“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更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我觉得这桩事人事方面看来真不幸,精神方面看来这桩事或为造成志摩为诗人的原因,而也给我不少人格上知识上磨练修养的帮助……我觉得我的一生至少没有太堕入凡俗的满足,也不算一桩坏事。志摩警醒了我,他变成一种stimulant在我的生命中……”在这封信中林徽因还写下这样一段话:“我自己也到了相当的年纪,也没有什么成就,眼看得机会愈少……真是怕从此平庸处世,做妻生仔的过一世!我禁不住伤心起来。”(12)这段话用来向胡适解释自己为何要急切看到徐志摩的康桥日记,乍看起来有点没头没脑,但其中自有其逻辑。对于林徽因这样一个主体意识很强的女性而言,在经历结婚、生子、管家这些女性人生中不可摆脱的沉沦之后,必然有一种将要“做妻生仔的过一世”的恐慌,这就是女性的主体身份焦虑。于是,1931年在香山养病期间与徐志摩的交往,实际上是为她提供了一个将自己从庸常的“做妻生仔”生活中超拔出来的精神自新的动力,一种心灵出走的契机。正是这个时候她正式开始文学创作,(13)找到一条切切实实通往主体身份的道路。也就是说,文学创作成了她走向精神自新的标志性事件。

      毋庸讳言,容貌身世、幸福的婚姻、众多的追慕者,这一切使得这一时期的林徽因无法不虚荣自恋。而唯恐“做妻生仔的过一世”的身份焦虑终于促使她由自恋走向自新。这一时期实际上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转折时期。徐志摩的突然离世则加速了这个转折进程。诚如她自己所言,徐志摩的确变成她生命历程中“一种stimulant”。她之所以非常想读到徐的康桥日记,就是想从中寻找到“做妻生仔”之前的自己,从而重新确认自己作为独立性别主体的身份,而不是人妻、人母的身份。此时的林徽因实际上充满自我认同、实现的焦虑和饥渴。在此后的几年,她完全不顾自己的健康,马不停蹄投入建筑、文学活动以及其他一系列公共事务中。这一时期也是她事业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红火的“太太客厅”其实是她自我实现的一种特殊方式。而在“太太客厅”中,客人们对林徽因的称呼却不是“太太”,而是“小姐”。(14)林徽因婚后一直不喜欢被称为“梁太太”,似乎更喜欢“小姐”这个标示着“做妻生仔”之前生活的称呼,这与她迫切想读到徐志摩的“康桥日记”出自同一种心理。因而,“太太的客厅”实际上应该是“小姐的客厅”。

      二、“太太客厅”/“一间自己的客厅”:女性与公共空间

      “太太客厅”无疑是林徽因研究的一个热点,但我们要讨论的是“太太客厅”之于林徽因性别主体成长的意义。

      我们知道,1930年代的北平知识文化界实际上已经形成类似西方沙龙(客厅)文化的氛围,大大小小聚会不少。(15)无论在哈贝马斯还是其他西方理论家的论述中,沙龙都与公共集会、酒吧、咖啡馆等被并列于公共空间之列。如果说,公共空间是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实践,(16)那么,1930年代北平知识文化界自由民主的沙龙文化氛围的形成,显然与1928年首都南迁,北京变成为远离国家权力的“北平”有关,尤其是与北平日渐形成的独立、自由的现代大学(包括研究机构)文化密切相关。而纵观这一时期知识界各类沙龙聚合,与现代大学文化关系最密切的无疑是“太太客厅”。其成员几乎来自现代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各个领域,如文学教授胡适、美术史家常书鸿、哲学教授金岳霖、经济学教授陈岱孙、政治学教授钱端升、张奚若,以及考古学教授李济、艺术学教授邓以蛰、物理学教授周培源、社会学教授陶孟和等等。“太太客厅”成了不同学科知识之间互相对话、交融的场所。所以,金岳霖说“星六集团(即太太客厅——笔者注)也是一个学习集团,起了业余教育的作用”。(17)而不像其他聚合成员都相对局限于文学圈内。换一句话说,“太太的客厅”实际上是北平众多沙龙聚合中最具现代社会“公共空间”色彩的聚合。

      同时,“太太客厅”也是1930年代北平知识界沙龙聚合中最具女性主义色彩的聚合。近年来已有学者注意到“太太客厅”与20世纪初英国伦敦著名文化沙龙“布鲁姆斯伯里”之间的关联性。而后者的核心人物正是著名的女性主义作家伍尔夫。这方面的研究者似更多地将这种关联性看作是经由徐志摩和新月社的中介而来。有关“布鲁姆斯伯里”与新月社以及徐志摩之间的深刻关联性已为众多中外学者所公认,(18)的确,“太太客厅”的主要成员正是以部分新月社成员为班底,林徽因本人也曾是新月社最引人注目的女性成员。这一切都足以让“布鲁姆斯伯里”通过其“中国传人”新月社间接影响“太太客厅”。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文学、文化活动领域,也表现在更内在的生活方式方面。如“布鲁姆斯伯里”的重要成员、画家、艺术批评家罗杰·弗莱对这个团体的核心人物女画家瓦内沙·贝尔(伍尔芙的姐姐、美学家克莱夫·贝尔的妻子)的感情,这和“太太客厅”重要成员金岳霖对林徽因的情感方式如出一辙。“布鲁姆斯伯里”成员普遍视友情高于一切(包括爱情),“太太客厅”成员亦如此,否则林徽因、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之间不可能成为终身挚友。从这个角度而言,“太太客厅”似比新月社在精神品格上更接近“布鲁姆斯伯里”。其实,“布鲁姆斯伯里”对“太太客厅”的影响并非都是经过徐志摩的中介,林徽因本人也曾亲身领受过“布鲁姆斯伯里”精神。

      1920年3月至1921年10月,少女林徽因跟随父亲游历欧洲,其中大部分时间住在伦敦。这正是“布鲁姆斯伯里”的鼎盛时期,尽管没有史料表明伦敦时期林徽因曾进入过“布鲁姆斯伯里”圈子。但伦敦期间,她随父亲频繁出入文化界社交活动,结识众多名流,如H.C威尔斯、T.哈代、K.曼斯菲尔德、E.M.福斯特、A.韦利、B.罗斯尔,(19)其中许多人就是“布鲁姆斯伯里”的重要成员。根据梁再冰的回忆,英国一年多生活对母亲林徽因一生影响深远:如,正是受到旅英期间结识的一个女建筑师的影响,林徽因才立志以建筑为终身志业;再如,林徽因终身保持英式喝下午茶的习惯,“太太客厅”聚会就是下午茶会,而在沙龙文化起源地法国,沙龙聚合的时间一般是在晚上。梁再冰还特别提到,伦敦时期的林徽因虽然还只是一个父亲客厅中“洗耳恭听”的小女孩,但却能在与父亲来往的那些剑桥、牛津学子、文化名人交往中获得营养,“在各种‘午后茶叙’中接受牛津、剑桥师生自由辩论、聊天的学风”(20)。这种自由辩论、聊天的沙龙文化精神显然深刻影响了林徽因日后主持“太太的客厅”。

      当然,“太太客厅”与“布鲁姆斯伯里”之间最重要(却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关联性,还在于两个聚合的核心人物林徽因与伍尔夫之间的精神血缘性上。尽管没有直接的史料证明林徽因在这方面受到伍尔夫的影响,但伍尔夫作品对林徽因文学创作的深刻影响却是林徽因的朋友们以及不同时代的研究者们一致公认的事实。(21)那么,这种影响、精神的关联性是否可能延伸至林徽因主持“太太客厅”的风格上?

      其实,由女性来主持沙龙聚会原本就是西方沙龙文化的传统。从表面上看来,林徽因主持“太太客厅”与十七八世纪法国贵妇人主持沙龙很相似。法国沙龙女主人往往集美貌智慧、高贵的身世、精湛的文学艺术修养为一身,她们在沙龙中讨论品评文学艺术,提携、扶持文学新人,推荐优秀文学作品,影响文坛动向。许多著名文学家都是从贵妇人的沙龙走向文坛的,如高乃依、夏多布里昂等。在这些方面,林徽因的确实和这些法国沙龙女主人很相似,如容貌才情、身世门第、文学品位,以及对北方文坛的影响和对当时的文学新人萧乾、李健吾、卞之琳等人的提携等等。但是,林徽因和法国沙龙女主人之间却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那就是这些沙龙女主人将自己智慧都用在激发他人(男人)的才华上,她们在客厅中左右逢源,“恰到好处地隐没自己的才华,低调处理自己的个性,从而调动起别人的优点和长处”,即“女人的使命是激发他人灵感而不是自己写作”。(22)而林徽因则完全相反,高朋满座之际,她总是忘乎所以,“滔滔不绝地垄断了整个谈话”(费慰梅语),为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惜和男性精英们激辩、抬杠。(23)比起应酬、周旋,林徽因似更擅长自己宣讲,表达自己独特的思想和见解,并在与朋友的交锋中发酵提升,她甚至还在客厅中作古建筑的研究考察报告。(24)从这个角度而言,她其实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客厅女主人。因此,与“太太客厅”更具有精神血缘性关联的与其说是十七八世纪法国贵妇人客厅,不如说是“布鲁姆斯伯里”,因为它们共同拥有女性主体性的血脉。

      有学者曾以书斋、广场、庙堂等不同空间来区分20世纪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归属,那么,1930年代的北平知识分子显然在此之外另外开辟了一个栖身空间——客厅。而这个空间对林徽因这样的知识女性而言意义重大。客厅介于内外之间、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既不同于广场、庙堂,也不同于咖啡馆和酒吧,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公共空间”。它处在家内与家外的交界地带,带有跨越公私二元对立界限的意味,似乎特别适合女性。林徽因不仅是“太太客厅”的主持人,也是1930年代北平其他客厅聚合的积极参与者。她似乎对客厅情有独钟。在致费慰梅的一封信中,她曾画过一张北总布胡同三号的平面图,名曰“床铺图”。在图中所画北耳房厕所下面林徽因用文字说明:“自用;浴室;厕所和更衣室;书房;办公室;起居室(非常高兴我总算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25)这显然是伍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的回声。但有意思的是被她标示为“一间自己的屋子”的竟然不是书房,而是起居室,即客厅。由此可见,客厅在她生活中的意义。由此亦可见,“太太的客厅”其实是“一间自己的客厅”。林徽因一生都在想方设法拥有“一间自己的客厅”,哪怕是在战乱岁月——颠沛流离的逃难路上、贫病交加的李庄时期。正是通过“一间自己的客厅”这个特殊的空间,林徽因参与到了公共领域中知识与文化的生产和传播中,把自己深深嵌入京派文学乃至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传统中。

      近代以来,许多杰出的女性都拥有一间“自己的客厅”,如与林徽因同时代的陈衡哲、凌叔华,以及辛亥革命时期的秋瑾、唐群英、吕碧城等人。女性“自己的客厅”虽然仍在家门之内,但已僭越父权传统“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的空间禁忌,超越前现代妇女以亲属关系网络为基础的家居式的结社交往模式,进入更具现代意义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自由结社交往。这是女性由家庭模式走向社会模式的标志性事件。如果说,“一个人不能基于他自身而是自我,只有在与某些对话者的关系中,我才是自我。……自我只存在于我所称的‘对话网络’中”(26);那么,以客厅为据点在社会关系网络中自由结社交往无疑为女性自我/主体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广阔对话网络。这是林徽因的客厅之于她性别主体生命历程的更深层意义。现代客厅文化对新女性主体成长的意义不容小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妇女解放以“社交公开”为关键环节有其历史和逻辑的合理性。(27)

      三、“建筑意”:女性经验与现代知识场域

      新文学与建筑是林徽因介入公共领域的两个具体场域,讨论她在这两个现代知识场域中的不同境遇与意义,对于本文的论题是很有必要的。

      林徽因一直视建筑为正业,文学是副业,她只是在养病期间才进行文学创作。但恰恰是这个副业为她提供了一条清晰的通往自我实现、主体认同的路径,而她在建筑学方面的成就却常常被淹没在梁思成的光芒中。这也许是促使林徽因走上文学道路并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在1949年之前,她在自己更看重的建筑领域实际上从未拥有过一个正式属于自己的头衔,基本上都以梁思成妻子、助手的身份工作。1946年梁思成受命组建清华建筑系,但不久就应邀赴美,林徽因主动承担起筹办清华建筑系的任务,“她躺在病床上,把一个系从无到有地办起来”;“两年来林先生对这个系的成长操心最多,但教师名单中并没有她的名字”。(28)林徽因的忙碌再次沉入历史的无名之中。1949年10月,她被聘为清华大学营建学系客座教授,随后参与国徽及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还获得一系列与建筑学科相关的名分和头衔(如北京市都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师等)。这是她在建筑领域第一次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身份。这似能解释一向远离政治的林徽因在1950年代初对新政权的态度,哪怕后来在北京古城保护问题上不断和新政权产生分歧,甚至因此遭遇批判也没有阻挡她“将仅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工作”。(29)但她身后却一直在建筑领域受到冷遇,即便1980年代以后也依然如此,和同时期她在文学领域的热闹恰形成鲜明对比。(30)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复杂,而现代性别文化的逻辑却是我们不应忽略的。

      西美尔曾说过:“人类文化可以说并不是没有性别的东西,绝对不存在着超越男人和女人的纯粹客观性的文化。相反,除了极少数的领域,我们的文化是完全男性的。”(31)这话对前现代文化和现代文化都是适用的。如果说,现代性的推进让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公共领域,介入那些原本由男性垄断的、具有男性化色彩的社会物质与精神文化生产体系中,那么,女性是依旧像前现代时期的花木兰那样戴上男性的面具继续生产男性化色彩的社会物质与文化体系,还是将自己不同于男性的性别主体性带人公共领域的社会物质与文化体系生产中,从而渐渐改变这个体系的男性化状态?无疑,新文学第一个十年女作家群体的写作姿态本身正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她们已经自觉地将女性的性别主体意识植入文学这块公共领地,这便是五四“女性文学”在妇女与中国现代性层面上的意义。林徽因的文学姿态当然也具有这样的意义,但毕竟她的文学创作迟至1930年代初才开始,显然不算文学这块公共领地中率先浮出历史地表者。再者,由于现代文化支持男性-理性、意志和女性-感性、情感这样刻板的二分规则,注重感性、情感、形象性的文学艺术领域,相对而言较易接受女性经验,而注重理性、意志、抽象性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则决绝地拒斥女性经验的介入。因此,林徽因的意义也许更在于将女性的性别经验、主体意识带入文学之外的另一块公共领地,一块建立在现代技术理性基础上、在现代知识场域中也一直被视作最具男性化特征(尽管现代科学都以中性面目出现)的建筑科学领域中。

      无论是欧洲还是北美,现代建筑教育、职业,都迟迟未向女性开放。1920年林徽因随父游历英伦期间,女建筑师还是一个非常罕见甚至遭误解的职业。少女林徽因竟然能立志以建筑为终身志业,足见她僭越成规的勇气。4年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因为性别身份被建筑系拒收,只好进入美术系,却巧妙通过选修建筑系的课程越界进入建筑领域。作为中国第一位女建筑师(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这个行业唯一的女性),在这个男性垄断的行当中,林徽因的建筑活动也只能是花木兰式的。但与此同时,她也执著地、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性别经验、主体意识带入建筑领域。1936年她登上天坛祈年殿屋顶丈量考察,特意请人拍下穿着旗袍和梁思成站在天坛屋顶上的著名合影。事后她自豪地告诉友人,自己是第一个登上天坛宝顶的女性,直到生命的最后几年她还对学生吴良镛提及此事。(32)祈年殿是明清两代皇帝孟春祈谷之所,是父性权威最高形式的皇权至高无上的象征,也是几千年父权文明最基本存在方式——农耕文明的象征。于是,林徽因的登临就具有了不言而喻的僭越意义。她显然深明这种意义,并刻意彰显了这种意义。1937年7月林徽因和梁思成以及营造学社同仁在五台山发现中国现存最早的木结构建筑——佛光寺大殿,她第一个辨认出两丈高的大梁底下模糊的字迹是“女弟子宁公寓”,非常担心自己看错了,经过各种努力,终于确定捐助佛殿施主的女性身份,大殿后侧那尊唐代仕女塑像就是女施主宁公寓本人。林徽因激动万分,“大喜过望”(梁思成语),(33)“恨不能也为自己塑一尊像,让‘女弟子林徽因’永远陪伴这位虔诚的唐朝妇女,在肃穆中再盘腿坐上他一千年”。(34)如果说历史是“他的故事”(his story),而不是“她的故事”(her story),女性从来只是文明与历史的槛外人,而建筑又是凝固和浓缩的文明与历史;那么,还有什么比在佛光寺大殿这样典型的父权历史文明的浓缩物中发现人间女子的踪迹更让人激动?而“恨不得也为自己塑一尊像,再盘腿坐上一千年”的慨叹,显然就是女性想嵌入历史的深切渴望!这个例子非常形象地说明了林徽因建筑活动鲜明的性别主体意识。

      当男性建筑师、学者们,心无旁骛地专注于亭台楼阁、庙宇宫殿等表征父性权威的中心建筑文化之际,林徽因始终不忘那些更贴近日常生活、生命的边缘性、草根性的建筑文化,如,民间工艺(景泰蓝)、民居民宅。她在1930年代就提出传统民居保护和现代住宅设计理念,由她执笔的《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1935年)被业界认为是最早的民居实物描述之一;而写于抗战初期的《昆明即景》甚至把名不见经传的当地民居纳入诗中:“张大爹临街的矮楼/半藏着,半挺着,立在街头/瓦覆着它,窗开一条缝/夕阳染红它如写下古远的梦”;“这是立体的构画/设色在小生活旁边。”沿着这样的思路,也就不难理解她1953年在清华大学建筑系会首开“近代住宅”课程。同时,林徽因还对建筑物的边饰纹样情有独钟、造诣独到,她撰写的《敦煌边饰初步研究稿》被业界认为是这方面的拓荒之作,极具学术价值;(35)她在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总体设计的同时又单独完成纪念碑底座装饰花纹的设计。如果说,建筑物是凸现于大地的男性图腾,那么,这些边饰、底座花纹无疑是边缘化、与大地、生命紧密相依的女性建筑文化的表现。当然,最能体现林徽因建筑活动中的女性经验与主体意识的还是她在《平郊建筑杂录》中提出的“建筑意”的构想:

      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于歌唱,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由温雅的儿女佳话,到流血成渠的杀戮。他们所给的“意”的确是“诗”与“画”的。但是建筑师要郑重郑重的声明,那里面还有超出这“诗”“画”以外的“意”存在。眼睛在接触人的智力和生活所产生的一个结构,在光影恰恰可人中,和谐的轮廓披着风露所赐与的层层生动色彩;潜意识里更有“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凭吊兴衰的感慨;偶然更发现一片,只要一片,极精致的雕纹,一位不知名匠师的手笔,请问那时锐感,即不叫他作“建筑意”,我们也得要临时给他制造个同样狂妄的名词,是不?(36)

      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将“建筑意”阐释为林徽因作为一代五四“文艺复兴”式知识分子的代表,熔人文关怀与科学理性于一炉的体现。这固然不错,却忽略了“建筑意”所包含的更深层的意义,一种崭新的建筑理念的萌芽——林徽因显然将女性对世界的独有的、充满灵性和生命感的体验带入建筑研究领域,从而重新理解了建筑。半个多世纪之后,吴良镛先生指出,“建筑意”思想可以看作挪威著名建筑家舒尔茨1980年提出的影响深远的“场所精神”的滥觞。(37)舒尔茨认为,每一种独立的本体都有自己的灵魂……这种灵魂赋予人和场所以生命……同时决定他们的特征和本质。只有当抽象的物化空间转化为有情感的人化空间时,即当人与环境发生联系,场地(site)才能转变为有意义的“场所”(place)。“场所精神”使得建筑成为真正的建筑。(38)“场所精神”实际上接近几乎与其同时期兴起的女性主义建筑学的建筑理念。女性主义建筑学认为,作为一种直接诉诸身体的、知识性的人类空间活动,建筑具有一种潜在的女性主义思想。因为空间问题不仅是一个视觉的问题,它同时还是一个身体的、体验感知的问题。而笛卡儿以来的西方理性传统主张视觉与身体分离,即认为视觉高于其他身体感觉,独自与思维发生联系,形成一种视觉无身体性的传统。建基此上的西方现代建筑理念推崇视觉至上、理性至上,无视空间与人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排斥空间塑造中人的体验(身体体验)的介入。(39)“建筑意”的思想恰恰颠覆了这一西方现代建筑的基本理念,在中国古典建筑身上发现人的特殊感知和体验与建筑材料和空间的互动,人与环境的相互塑造。梁再冰回忆道,“作为建筑师的妈妈一向重视‘人’和建筑物的关系”。(40)林徽因多次在不同场合表达过类似“建筑意”的思想。(41)当然,这样的表达还相当感性、含糊、不成熟,却在不自觉间叩问了建筑学新的学科基础的可能性,与半个多世纪后女性主义建筑学理念不谋而合。

      顺便要提到的是,在林徽因“建筑意”思想提出整整半个世纪后,她的侄女、美国著名的华裔女建筑师林璎设计出震撼全美的华盛顿“越战纪念碑”,这一设计被业界公认为典型体现了女性主义建筑学思想。它彻底颠覆了人们关于纪念碑的概念,不再是雄伟勃起于大地之上男性图腾,而是犹如大地上裂开的一道伤口,徐徐伸向大地的深处;它激起的不是仰望、崇敬,而是疼痛与悲悯。这让人想起林徽因为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的底座花纹。也许比起巍峨耸立的纪念碑主体,匍匐在大地上的底座花纹更是对陨落生命的最好铭记。冥冥之中姑侄两代女性的纪念碑设计理念血脉相承。当然,这样的理念在林徽因的时代是不可能在建筑学这门被充分男性化,又被严重工具化(以庸俗化实践论为基础)的知识场域产生影响的。这也许也是林徽因独特的建筑活动长久被冷落的一个原因。

      我们从性别视角重新勾勒了林徽因非常特别的生命历程——“穿老鞋走新路”式的成长路径以及贯穿一生的主体身份焦虑,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解释林徽因研究中两个热点,即她和徐志摩的关系以及“太太客厅”的意味。以此为支点不难看到,现代中国,新与旧、新女性与父权传统之间超越二元对立的复杂纠葛,以及现代“客厅文化”在新女性主体成长过程中的意义。此外,我们还讨论了林徽因研究中鲜有人涉足的一个议题,即林徽因建筑活动中的性别主体性问题。由于学科背景的隔阂这部分的讨论可能相当外行。只是想探究,除了新文学之外,在现代中国的其他知识场域中,女性经验、性别主体意识介入知识生产过程的可能性与意义。林徽因独特的建筑活动以及所提出的“建筑意”构想其实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女性性别经验、主体意识带入建筑学这个被充分男性化的现代知识场域中。如果说以中性面目出现的中国现代知识与知识分子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男性化的传统,那么,林徽因的存在无疑提醒我们,去关注这个传统中被有意无意遮蔽、省略的另一面。因为任何传统与其说是自然形成的,不如说是被发明、建构起来的,在这过程中,一些特征被强调、夸大,而另一些特征则被遮蔽、省略、修改。这也许是我们今天讲述林徽因不该忽略的意义。

      ①这是瑞典女作家爱伦凯(1849-1926)的婚恋观,1920年代在婚姻道德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就是她和易卜生的思想观点。参见杨联芬:《爱伦凯与五四新文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2年第5期。

      ②梁启超:《倡设女学堂启》,《梁启超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1页。

      ③林长民1920年致林徽因信,转引自陈学勇:《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22页。

      ④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女学》,梁启超:《饮冰室文集之一》,《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8页。

      ⑤[美]费慰梅:《梁思成与林徽因》,曲莹璞、关超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7年,第105,104页。

      ⑥林徽因1936年5月7日致费慰梅信,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13-114页。

      ⑦[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49页。

      ⑧李健吾:《咀华记余·无题》,《文汇报》1945年9月12日。

      ⑨1942年4月18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所长傅斯年为梁家的困境写信向中研院院长朱家骅求助,信中有对林徽因的一句赞誉,“其(指梁思成——笔者注)夫人,今之女学士,才学至少在谢冰心之上。”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98页。

      ⑩林徽因1942年约春夏致傅斯年信,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第97页。

      (11)林徽因:《悼志摩》,原载1931年12月7日《北平晨报》副刊,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第4,6,7页。

      (12)林徽因1932年1月1日晚上致胡适信,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第72页。

      (13)此时应该算是林徽因正式文学创作的开始,尽管1923年她曾发表过一篇童话译作《夜莺与玫瑰》(英国王尔德原著)。

      (14)萧乾在《一代才女林徽因》(《读书》1984第10期)一文中写道:“那以后,我们还常在朱光潜先生家举行的‘读诗会’上见面。我也跟着大家称她作‘小姐’了。”

      (15)与“太太客厅”差不多时间出现的较著名知识界聚合还有朱光潜、梁宗岱在北大附近住地慈慧殿三号每月1-2次的聚会,闻一多家著名的“黑屋子”读诗会,以周作人为中心,俞平伯、废名、孙伏园等人参加的苦雨斋聚会,《独立评论》成员聚餐会,以及沈从文、萧乾为《大公报》文艺副刊组稿而组织的“来今雨轩茶会”,还有稍早些时候陈衡哲家每月一次星期四聚会等等。

      (16)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1页。

      (17)金岳霖:《梁思成、林徽因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刘小沁编选《窗子内外忆徽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第27页。

      (18)参见[美]帕特里卡·劳伦斯:《丽莉·布瑞斯珂的中国眼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在此书中,劳伦斯以大量事实论证了“布鲁姆斯伯里”对徐志摩和新月社的深刻影响,称徐为“布鲁姆斯伯里的重要纽带”。这一结论已被国内学界所接受,许多学者著文论述,如俞晓霞《从布鲁斯姆斯伯里集团到新月派:民国自由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态建构》,《学术月刊》2014年第11期。

      (19)参见陈学勇:《莲灯微光里的梦:林徽因的一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24页。

      (20)梁再冰:《我的妈妈林徽因》,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编《建筑师林徽因》,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6页。此外,费慰梅也谈到伦敦时期社交活动对林徽因的深刻影响,参见《梁思成与林徽因》,第13页。

      (21)自1930年代以来这种影响就一再被学界注意到,李健吾、卞之琳、费慰梅都谈到过这个问题,后世论者也多有论及。

      (22)崔卫平:《当“鲨鱼”遇见“金鱼”时》(代译序),[美]艾米莉娅·基尔·梅森:《法国沙龙女人》,郭小言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页。

      (23)有关林徽因在客厅中的表现参见萧乾:《一代才女林徽因》(《读书》1984第10期);[美]费慰梅:《梁思成与林徽因》,第72-77页;卞之琳:《窗子内外:忆林徽因》(《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林徽因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香港三联书店,1992年联合版。)

      (24)如,1948年3月21日在结婚20周年纪念茶会上,林徽因在客厅里为前来道贺的亲友们作了关于宋代都城建筑的学术报告。

      (25)林徽因1936年5月7日致费慰梅信,见陈学勇编《林徽因文存:散文、书信、评论、翻译》,第113页。

      (26)[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50页。

      (27)这里指不以求偶为唯一目的的“社交公开”。

      (28)吴良镛:《林徽因的最后十年追忆》,《建筑创作》2004年第5期。

      (29)(32)吴良镛:《林徽因的最后十年追忆》,《建筑创作》2004年第5期。

      (30)建筑学领域除了2004年林徽因百年之际有一批纪念性文章面世外(这批文章于同年由清华大学出版社结集出版,为《建筑师林徽因》一书),少见林徽因研究文章、专著。

      (31)[德]西美尔:《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刘小枫编,顾仁明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第41页。

      (33)参见[美]费慰梅:《梁思成与林徽因》,第119页。费慰梅在此书中大量引用梁思成对此事经过的详尽描述。

      (34)梁从诫:《倏忽人间四月天——回忆我的母亲林徽因》,收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编《建筑师林徽因》,第92页。

      (35)楼庆西:《关于发表〈敦煌边饰初步研究稿〉的附文》,收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编《建筑师林徽因》,第132-135页。

      (36)《平郊建筑杂录》,初刊于1932年11月《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3卷第4期,署名林徽因、梁思成,但根据文风可以推断此文出自林徽因。这一点已为包括吴良镛院士在内的多名建筑学界资深学者所认定。

      (37)吴良镛:《发扬光大中国营造学社所开创的中国建筑研究的事业》,《建筑学报》1990年第12期。

      (38)胡映东:《场所精神的回归》,《山西建筑》2007年第6期。

      (39)参见汪原;《女性主义之于建筑学的意义》,《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40)梁再冰:《我的妈妈林徽因》,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编《建筑师林徽因》,第70页。

      (41)在1928年8月底9月初在故乡福州乌石山第一中学的演讲《建筑与文学》、1931年11月19日在北京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做的《中国建筑艺术》演讲,以及诗歌《城楼上》《藤花前——独过静心斋》《昆明即景》等篇章中,林徽因一再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类似“建筑意”的建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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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的意义--以妇女与中国现代化为例_林徽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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