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中的信息指标权效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构论文,指标论文,意见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代理人通过操纵信息来改善效用的行为已被充分证明,如会计研究中常见的利润操纵。不过,操纵信息也是有成本的。比如,管理层为了薪酬提升会计业绩指标,会增加税负或者政治成本,因此,操纵不能过度。一旦信息恒定,信息的影响力便可能成为代理人的下一个操纵目标。具体到审计研究中,证据表明会计业绩和市场回报同时影响审计意见的出具(Dopuch et al.1987;Frost,1997)。以之为基础的一个问题是,代理人是否会从自身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增加对自己有利的指标的影响力呢?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提供初步的证据。以中国的审计意见为研究对象,本文为信息指标的权效重构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首先,审计双方就信息指标的作用产生效用分歧;其次,双方预期通过重构获得净收益;再次,审计意见的出具含有谈判的空间;最后,存在异态共存的信息指标供审计双方进行重构。以之为基础的检验结果表明,当市场业绩在行业内的相对表现好于会计业绩时,其对标准审计意见的激发力反而弱化了,这证明审计方慎重的调低了强指标的影响力。但是,审计方的重构能力随着业务复杂度的提升而下降。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会计业绩表现的更好时,其激发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有所提升,说明客户在权效重构中处于劣势。
本文的研究贡献体现在,首先,多个信息共同决定合约后果的情况普遍存在,考察不同指标的影响力是否受到代理人的操纵,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设计委托代理合约。其次,中国的审计市场为难以直接观察的权效重构行为提供了一个研究契机,不仅由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最终的意见出具很可能包含了审计双方的重复谈判(Chen et al.2000);还由于审计师的最终报告体现出谈判的痕迹,如孙铮和王跃堂(1999)认为审计师一方面考虑了客户公司的压力,一方面为规避渎职风险,最终将保留意见“变通”的改为无保留意见加上说明段。最后,审计的保密性原则使得我们很难观察审计方的努力程度,因此,个别的审计失败往往会波及整个审计市场。从权效重构的角度出发,本文的证据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积极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有利于我们理解审计方在保密原则下的工作成效。
二、审计意见中的权效重构的理论框架
所谓审计意见中的信息指标的权效重构,是指当会计业绩和市场回报同时影响审计意见的出具时,如果会计业绩的表现领先于市场回报,客户希望其影响力增大,从而避开非标准意见。审计方则希望增强市场回报的影响力,尽量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最终的结果取决于双方在重构上的博弈。
1.基于合约的信息效用分歧:权效重构的理论基础
在合约观下,以会计、财务及其他信息为基础来缔结和约,能够解决诸多难题而确保公司的运作。研究证据表明,合约常以多个指标为基础来执行的,如公司的薪酬合约和高管聘任,既会考虑会计盈余,也会考虑市场回报(Lambert & Larcker,1987;Bushman & Indjejikian,1993;Jensen & Murphy,1990;辛清泉和谭伟强,2009;方军雄,2009)。在此基础上,代理人是否会通过改变指标的影响力来激发代理成本呢?在公司薪酬领域,已有的研究揭示,在不改变信息的基础上,代理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推动各个信息指标的权效,以改善自身利益。比如,Faulkender & Yang(2010)发现,那些CEO薪酬更高的公司,也越容易被其他公司选为薪酬的同业标准,说明管理层增加了对自身薪酬有利的指标的影响力。此外,最新的证据表明,资深的CEO能够将薪酬合约中的指标影响力朝着有利于薪酬的方向推动(Morse et al.2011)。
2.权效重构行为的预期收益
和薪酬合约类似,权效重构也能给审计双方带来显著的收益,这主要是由于非标准意见对审计双方的效用不一致。就客户而言,非标准审计意见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如引发有关再融资、风险警示和供应商关系等方面的诸多麻烦。Chen et al.(2000)认为,中国市场的非标准意见对投资者意味着巨大的“利差”。因此,如能利用权效重构提升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显然会给审计客户带来正显著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审计方在强大的监管压力下,也有动机在审计意见的出具过程中维持独立性,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就是最好的证明方式。实际上,在银广夏事件发生后,2002年的审计市场见证了大规模的“从业资格取缔”事件,中天勤等五家事务所因机会主义被彻底取缔了证券从业资格,惩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由此可见,渎职风险激励着审计方进行和客户相反的权效重构。
3.权效重构依托的谈判空间
谈判空间是权效重构的必要条件。就中国的审计市场而言,审计意见的出具常常表现出谈判留下的痕迹,如审计方可能在客户压力和执业风险的权衡下选择变通的做法,通过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说明段”来力求周全(王跃堂和孙铮,1999)。审计谈判的空间源自审计业务的保密性原则,一个中国审计市场中的案例表明,审计意见的出具经历了多重的博弈。近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元股份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于2012年4月26日出具了“非标”及专项说明,并未明确指出客户是否违反会计准则。此后,由于证监会要求作出明确判断,利安达出具了第二份专项说明称大元股份违反了会计准则。再后,利安达又出具了第三份专项说明,说明又称审计方无法判断保留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这个案例中,审计方对客户是否违反会计准则先后出具了“不明确”、“违反”和“不违反”三个结论,说明审计方、上市公司和监管方的目标函数差别巨大,在三方的动态博弈下,投资者面临的却是语意反复的审计报告。故此,理解审计行为的博弈规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4.信息指标的异态共存:权效重构的可行性
审计双方要进行权效重构,必须有可操作的指标对象,也就是必须存在两个有差异的指标,同时一个指标很难完全取代另一个指标。近期的国美案例表明,异态共存的指标可见于代理人的利益冲突中。2010年8月23日,国美电器中报揭示公司上半年收入248.73亿元,同比增长21.55%;A方陈晓表示这足以证明公司在他的领导下破旧除新,化解危机,走向光明。然而,B方黄光裕则在7小时后反击,他指出在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苏宁电器的比较中,国美的业绩其实是恶化的,因为2010年上半年苏宁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31.9%,远超国美的21.55%。事件的详情可见《京华时报》2010年8月25日的文章“两份国美财报正面交火”。此案例中,A方提出的纵比收入增长和B方提出的横比收入增长,都是衡量公司经营的指标,在呈现异态共存的状态。
就本研究而言,会计业绩与市场回报同样满足异态共存的条件。当一个公司通过转回一项大额的减值准备而提升了利润,试图获得标准审计意见。但另一方面,市场回报则因为投资者预期到转回的利润不能持久而表现不佳,从而会被审计师用于证明公司的实际前景和会计业绩不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又如,如Joos & Plesko(2005)所描述的情景,有些公司虽然会计业绩不佳,但原因是当期发生了高额的研发费用,增加了管理费用。显然,此类公司可能在未来获得较高的收益,从而在市场上反而获得了投资者的好评。此时,客户面临一个较差的会计业绩和较好的市场回报,其理性的选择自然是向审计方强调市场回报的重要性,突出研发新技术的未来前景,而不是当期因研发费用而表现一般的会计业绩。
至于会计业绩和市场回报是否异态共存,本文设计了WGT变量来考察。定义方式为,将公司的会计业绩ROA和年度持有回报RET的取值分年度和行业从低到高升序排列,序号越低表现越差,然后将ROA的序号减去RET的序号,再除以该行业的总样本量。WGT的理论取值在-1到1之间,越大代表会计业绩在行业内的相对表现更好。比如,假定A公司的ROA行业内从低到高的排序为第20名,RET在行业内从低到高排序为第2名,行业内公司观测数为36个,则WGT=(20-2)/36=0.5;同行业的B公司的ROA的序号为2,RET的序号为20,则WGT=-0.5。此时A公司的WGT值大于B公司,其ROA的数值高于B公司,行业内的排序也高于B公司。WGT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WGT的最大值接近1,最小值接近-1,说明会计业绩表现好的公司的市场回报却可能表现的很差。同时,WGT的标准差超过0.3,说明两者表现的差异不小。
三、研究方法
1.研究模型
为检验审计意见中的权效重构现象,笔者设计了下列模型进行检验:
Opinion=f(ROA,RET,WGT,WGT*ROA,WGT*RET,Determinants)
其中,Opinion为虚拟变量,当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取1,否则为0。ROA为总资产回报率。RET为样本公司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年度持有回报,这两个变量为异态共存的信息指标。WGT为权效变量,首先按年份和行业将ROA和RET进行排序,然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WGT=(ROA的升序序号-RET的升序序号)/行业内总样本数。行业按证监会的13类行业分类法,制造业由于样本过多而按照前两位行业代码细分为9个行业。WGT和业绩指标的交互项衡量了信息指标的影响力是否随着其表现好坏而变化,其预期符号和经济含义见表1。
其余变量为以往研究揭示的在中国审计市场中影响审计意见的因素(Chen et al.2000;DeFond et al.1999;Chen et al.2001)。OP1为虚拟变量,当样本公司上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取1,否则为0。SP为虚拟变量,当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在[-0.01,0.01]之间取1,否则为0。LOSS为虚拟变量,公司当年亏损取1,否则为0。这三个变量刻画了公司的风险,预期符号为正。RSQ为公司股价和市场股价的同步性。OCFTA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年初总资产的比值。CURA为流动比率。ARTA为样本公司应收款净额和年初总资产的比值。STATE为虚拟变量,当样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有取1,否则为0。BIG4为虚拟变量,样本公司审计方为国际四大合资事务所取1,否则为0。DE为样本公司资产负债率。SIZE为样本公司年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2.样本和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2001年到2006年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此期间内,公司执行2001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业绩指标完全可比。研究数据来自国泰安公司的CSMAR数据库,最终控制人类别数据来自CCER数据库。样本确定方式为,在CSMAR中具有完整的两年的审计意见的7109个非金融样本公司中,首先剔除最终控制人缺失的样本,获得7026个有效样本,然后再剔除其他研究变量缺失的样本后,本文共获得有效研究样本6941个。为避免极值效应,笔者将所有的连续变量按年度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缩尾(winsorize),极值处理后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研究期间内有约10%的样本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有7%的样本公司被国际四大合资事务所审计,最终控制人为国有的样本公司约占70%。
表中变量定义见前文研究模型处变量定义。
四、检验结果
1.审计意见中的权效重构
模型的主要检验结果见表3。表3的A栏首先列示了不加入WGT交互项的检验结果。结果表明,ROA和RET均负显著,暗示两者对审计意见均具有影响力,为权效重构提供了统计关系的基础。其余变量方面,国有性质的公司更容易获得标准审计意见,微利或者亏损的公司更容易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和已有的研究一致。表3的B栏和C栏列示了在模型中加入WGT交互项的检验结果,WGT*ROA并不显著,而WGT*RET负显著。根据表1列示的信息可知,这一结果暗示市场回报表现较好时,其对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力被削弱,同时,没有证据表明客户增强了表现较好的业绩指标的影响力。故此,统计结果表明,权效重构的结果体现了审计方的谨慎性。考虑到如下事实,即会计业绩由公司报告而出,其中包含了会计专业判断等主观因素,而市场回报则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表现的集体判断,审计意见的出具过程能够不偏重表现较好的会计指标,无疑体现了审计方的谨慎和对执业风险的重视。
2.进一步的测试
由于审计双方的重构行为难以观察,笔者也难以确定双方关注的会计业绩指标是否一定是总资产回报率,所以,本文随后用净资产回报率ROE和收入净利润率ROS替代ROA并作进一步的测试。在计算 ROE时,笔者剔除了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的样本,所以ROE模型中的样本数较ROA和ROS略少。测试结果表明,WGT*ROS和WGT*ROE均不显著,WGT*RET则在两个模型中均负显著,这再次证明了审计方在权效重构行为中的优势。值得一提的是,当用ROE或ROS替代ROA时,变量的回归系数出现了大幅下降的情况。在表3中,ROA的估计系数接近于7,这和运用ROA来刻画的会计业绩的研究的统计结果一致(Wang et al.2008;杜兴强等,2011)。而此处的测试中,ROE的系数则接近于1,这和Chenet al.(2001)的统计结果是一致的。这说明,对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不同的会计业绩的定义方式在审计意见模型中的系数相差较大,也暗示类似的研究最好对多种业绩指标进行测试,在统计结果一致时下结论。
表中包含年度虚拟变量,所有P值经过公司和年度两维的CLUSTER调整,双尾。变量定义同表1。
图1 WGT*RET在业务复杂组和业务单一组的分组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及差异比较
3.基于审计双方重构能力的测试
最后,为检验哪些因素会影响审计双方的重构能力,我们从业务复杂度COM和事务所规模两个角度进行了测试。我们预期,随着业务复杂度的提升,审计方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大,重构的格局将有利于审计客户。反之,随着事务所规模的增加,如四大国际事务所将具有更强的重构能力。因此,在业务复杂度高的公司组别中,WGT的交互项的系数的绝对值应该下降。在四大审计的公司中,WGT的交互项的系数的绝对值应该提升。
业务复杂度数据来自于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对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产品和地区进行了分部报告,笔者将各行业的收入根据证监会的行业分类代码进行了归类,部分含有难以确定的行业名称的样本被剔除。最终,我们仅能在6209个数据完整的样本中进行测试。本文按行业代码的前两位确定公司涉及的行业数,如果某公司的年度收入涉及B2和B5两个行业,则COM取2,但如果样本公司的年度收入涉及B21和B22,则COM取1。 COM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最后一行,从中可以看出,样本公司的平均行业数为2.4,最复杂的公司涉及9个行业。其中, COM为1的简单组样本共1865个,COM超过1的复杂组共4344个样本。分组回归中WGT*RET的系数的绝对值的差异检验的结果见图1。从图中可以看出,在业务单一的样本公司中,WGT*RET的估计系数的绝对值远较复杂组为高,且两者的差异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审计方的重构能力随着业务复杂度的提升大幅削弱,这为我们理解权效重构的行为提供了更有深度的证据。最后,当我们将样本按照事务所规模进行分组时,并未发现两组样本中WGT*RET的系数有显著差异,结果限于篇幅略去。
五、结论与研究局限
代理人通过操纵信息来改变效用的行为受到持久的关注,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证据来理解代理人是否会在不改变信息的情况下重构信息的权效,如增强对自身有利的指标的影响力。对此问题,中国的审计市场提供了一个研究契机。由于公司有强烈的动机来规避非标准审计意见,会计业绩和市场回报又都显著的影响着审计意见,所以,审计双方有动机重构对自身有利的指标的影响力。基于审计意见的检验结果表明,当市场回报相对于会计业绩表现得更差时,其影响力被审计方增强,此外,审计方的重构能力随着业务复杂度的提升而下降。同时,并没有证据表明,客户提升了表现较好的指标的影响力。综合结果为我们了解权效重构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证据。最后,我们郑重的提出本研究的局限,因受限于档案研究的数据条件,我们仅用会计业绩和市场业绩在行业内的相对排序来刻画权效重构行为,显然不能完美的揭示权效重构的所有行为,对于这一问题的改进,有待于后续的实验研究予以解决。
注释:
论文的研究成果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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