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楼梦”和“儿童英雄传奇”看“他”_介词论文

从“红楼梦”和“儿童英雄传奇”看“他”_介词论文

从《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看“给”对“与”的取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英雄传论文,儿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2)04-0135-06

本文所讨论的“给”语音上读作“gei”,语法上是一个词。在《红楼梦》和《儿女英雄传》(以下简称《红》、《儿》)里“给”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做动词,表给予;二是做介词,表与事。《红》《儿》里的“与”主要有三种用法:一是做连词;二是做动词,表给予;三是做介词,表与事。“与”的后两种用法和“给”相同,二者可以互换。本文所讨论的“与”是指可以和“给”互换的“与”。

《红》前80回的写作年代学术界还没有定论,所以有必要将前80回和后40回的语料区别对待。《红》前80回约80万字,其中“给”出现了667次,“与”出现了505次。《红》后40回约34万字,其中“给”出现了383次,“与”出现了54次。《儿》为61万字,其中“给”出现了1045次,“与”只出现了9次。顺便说一下,写于20世纪30年代的《骆驼祥子》中“与”只作连词用,动词、介词的用法已消失。

从《红》《儿》的相关数据中可以看出“给”的出现频率不断上升,“与”的出现频率则逐次大幅下降直至消失。为什么“给”最终取代了“与”,“与”的动词、介词的用法会消失,这就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给”、“与”在动词中的表现

最能体现“给/与”动词性的句法环境是这样几种:a.光杆“给/与”,包括“给/与”前有状语、后有补语的情况。以下简称“a类”,余类推。b.“给N[,2]N[,3]”,N[,2]代表指人名词,N[,3]代表指物名词,以下同。c.“给N[,2]”。d.“给N[,3]”。概括地说就是“给/与”独立充当谓语中心。“给/与”在这四种句法环境中表现不同,分述如下。

a类。《红》前80回“给”出现了28次,“与”只出现了1次(例3)。为表述方便,写作28/1,"/"的左边代表“给”的出现次数,右边代表“与”的出现次数,余类推。例如:

(1)我没一个钱!有钱也不给,只管叫他告去。(四十四回,页597)

(2)想是没了,就只有这个。上次那边的太太来寻了些去,太太都给过去了。(七十七回,页1074)

(3)皆因张华拖欠了我们的债务,追索不与,方诬赖小的主人那些个。(六十九回,页953)

例2的“给过去”特别能体现“给”的动词性,《红》中没有“与过去”的例子。《红》后40回14/0,《儿》10/0。例如:

(4)庵里月钱是月月给的,孩子们经忏是不忘记的。(《红》九十三回,页1295)

(5)九公道:“好!好!你给去罢。”(《儿》十五回,页195)

b类。《红》前80回63/3,后40回9/0,《儿》34/0。例如:

(6)多多给你母亲些银子,他也不好意思接你了。(《红》十九回,页260)

(7)太太那边有人送了四盆兰花来……叫给二爷一盆,林姑娘一盆。(《红》八十六回,页1216)

(8)倒是给他几两银子,放他回去,把赶露儿换了来罢。(《儿》三回,页36)

(9)那封肃便半哄半赚,些须与他些薄田朽屋。(《红》一回,页17)

c类。《红》前80回102/23,后40回30/1(见例14),《儿》40/0。例如:

(10)你家的三位姑娘,每人一对,剩下的六枝,送林姑娘一枝,那四枝给了凤哥罢。(《红》七回,页105)

(11)我因奶奶不在房中,不便给他。(《红》八十八回,页1240)

(12)这是一封信。一吊钱是给你的。都收清了就快去罢。(《儿》四回,页44)

(13)凤姐便奉与贾母。二次的便与宝玉,又说……(《红》三十八回,页506)

(14)说着,便把两件东西拿了出去,告诉了贾政,说老太太不要。便与冯紫英道:“这两件东西好可好,就只没银子。我替你留心,要有买的人,我便送信给你去。”(《红》九十二回,页1282)

d类。《红》前80回25/2,后40回13/0,《儿》7/0。例如:

(15)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儿,所以錾上了,叫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红》八回,页121)

(16)有人捡了送去,就给一万两银子;送信的还给五千呢。(《红》九十五回,页1318)

(17)谁也都给过个三千二千,一千八百的,怎好意思呢?(《儿》二回,页27)

(18)贾母又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取“文星和合”之意。(《红》八回,页128)

从上列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最能体现“给/与”动词性的a,b,c,d四种句法环境中“给”和“与”出现频率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红》前80回“给”和“与”在a,b,c,d四种句法环境中的出现频率比为218:29,后40回为66:1,《儿》为91:0。

二、“给”、“与”在介词中的表现

《红》《儿》中的介词“给/与”都表与事,这个与事的下位用法主要分两类:a类,介引受益者。b类,介引动作行为相关的对象。

a类。《红》前80回73/43,后40回114/4,《儿》510/1(例24)。例如:

(19)气的我只要给平儿打抱不平儿。(《红》四十五回,页600)

(20)紫鹃答应了,连忙给黛玉盖好被窝,放下帐子。(《红》八十三回,页1169)

(21)乔妆打扮的来给强盗作眼线……(《儿》三回,页41)

(22)等过了残冬,春天再与他们收拾房屋,另作一番安置罢。(《红》三回,页51)

(23)詹光便与冯紫英一层一层折好收拾。(《红》九十二回,页1281)

(24)我合你三载相依,多承你与我掌持这小小门庭……(《儿》十八回,页250)

b类。《红》前80回39/24,后40回42/10,《儿》112/1(例30)。例如:

(25)金氏向前给贾珍请了安。(《红》十回,页144)

(26)贾政谢恩回来,给宗祠里磕了头,便来给贾母磕头。(《红》八十五回,页1201)

(27)……给老爷太太公子叩喜。(《儿》一回,页13)

(28)金荣强不得,只得与秦钟作了揖。(《红》九回,页140)

(29)只怕要与姑娘道喜,南京还有人来接。(《红》八十二回,页1160)

(30)……问起原由,才再三的与先生陪礼……(《儿》十八回,页239)

从上列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给”在a,b两类中差不多呈直线上升的状况,“与”则呈直线下降的状况。

三、“给”、“与”在“V[,1]给/与N[,2]”和“V[,1]给/与N[,2]N[,3]”中的表现

能在上列两个句法环境中出现的"V"大多是包含给予义的动词(朱德熙,1979),我们称其为"V[,1]"。《红》前80回“V与N[,2]”共出现了178例,其中126例的"V"由典型的"V[,1]"充当,它们是:递(59次)、交(18次)、送(15次)、奉(8次)、卖(5次)、告诉(5次)、报(4次)、传(3次)、赐(3次)、付(2次)、赏(2次)、掷(“扔”义,2次)。其余为分、发、租赁、传递、过(“传递”义)、散、分散(“散发”义)、撂(“扔”义)、留、输、嫁、推、带、让、说、指、斟、查点。除“说、指、斟、查点”外,其余大多数仍为"V[,1]"。从当今口语情况来看,"V[,1]"后的“给”常可省略,如:我送给他一支笔→我送他一支笔。《红》也有这种情况,比如由出现频率最高的“递、交、送”构成的“V[,1]与N[,2]”,都有相应的"V[,1]N[,2]":

(31)a.宝玉早向贾珍手里接过对牌来,强递与凤姐了。(《红》十三回,页178)

b.镇守海门等处总制公文一角,飞递江西粮道衙门。(《红》九十九回,页1365)

(32)a.这件事竟交与他去管办。(《红》二十三回,页308)

b.馀交西平王遵旨查办。(《红》一零五回,页1423)

(33)a.然后将自己的茶杯斟了茶,送与宝玉。(《红》十九回,页256)

b.我得了些送他的,转烦你递与他就是了。(《红》六十一回,页835)

看来跟在"V[,1]"后的“与”的动词性已经弱化,当然"V[,1]"后的“给”也不例外。但我们发现有这样的例子:

(34)既给与薛蟠作妾,宝蟾的意气又不比从前了。(《红》八十三回,页1176)

这里“给与”的“给”跟"V[,1]"具有类聚关系,说明“给”的动词性明显强于“与”。我们没有发现“与给”的说法。无论如何,即使在“给/与”的动词性都弱化的句法环境“V[,1]与N[,2]”中,“给”最终还是压倒并取代了“与”:《红》前80回64/178,后40回42/16,《儿》101/0。例略。

同理,“V[,1]给/与N[,2]N[,3]”也是“给/与”的动词性弱化的句法环境。这种句式的出现频率不高,但其中的“给”仍始终强于“与”并最终取代了“与”:《红》前80回10/8,后40回3/2(见例39),《儿》7/0。例如:

(35)你若教给我这法子,我大大的谢你。(《红》二十五回,页339)

(36)把这玉还他,说不是我们的,赏给他几两银子。(《红》九十五回,页1319)

(37)……又交给我父亲一块砚台……(《儿》十四回,页182)

(38)走了没几步,后头只见绣桔赶来,一面也擦着泪,一面递与司棋一个绢包说……(《红》七十七回,页1077)

(39)持棍欲打,那金桂便递与他身子随意叫打;这里持刀欲杀时,便伸与他脖项。(《红》八十回,页1134)

例37“递”“伸”前后呼应,“伸”应作“递”解。

四、“给/与”在兼语句中的表现

先看下面的例句:

(40)a.倒茶给师父们喝。(《红》一一五回,页1531)/袭人斟了茶来与史湘云吃。(《红》三十二回,页430)

b.叫香菱来倒茶妹妹吃。(《红》三十五回,页464)

(41)a.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红》八回,页127)/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红》八回,页123)

b.你把那汤拿了来我尝尝。(《红》三十五回,页468)

(42)a.特拿来给太太瞧瞧。(《红》六十四回,页931)/左右猜解不来,正要拿去与贾母看……(《红》七十三回,页1011)

b.你拿出来我瞧瞧。(《红》五十二回,页708)

(43)a.做叔叔的该讲究给侄女儿听听。(《红》九十二回,页1274)/你极会说古的,说一个与我们小爷听听。(《红》八十回,页1138)

b.你要不懂,我倒是讲讲这个你听罢。(《红》九十二回,页1274)

上列a组例句都是兼语句,其实b组例句也可以看作是兼语句,它虽然没有“给/与”,但与a组例句在语义结构上是一致的:"N[,2]"在语义上都是前边动作行为的受事(或可理解为是前边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后边动作行为的施事。b组与a组的不同只是在形式上前者省略了“给/与”。我们可能会认为句中“给/与N[,2]V”的“给”是一个使役动词,但可以肯定不是,因为兼语句中的使役动词是不能省略的。相反,使役动词后的兼语成分则常可省略,比如例7的“叫给二爷一盆”和例39的“随意叫打”。“叫”才是真正的使役动词。所以,这些兼语句中的“给/与”仍应看作是弱化了的给予义动词。现在比较一下“给/与”在兼语句中的出现频率:《红》前80回53/22,后40回42/0,《儿》95/0。这些数据表明“与”在兼语句中仍然是输给“给”的。

五、新兴用法中只有“给”没有“与”

先看下面的例句:

(44)便是回来有人带信,那都是不中用的。他不过口里应着,他倒给带呢!(《红》二十四回,页328)

(45)凤姐因方才一段话,已经灰心丧意,恨娘家不给争气。(《红》一零一回,页1385)

(46)……不是给烧烧烙铁,便是替刮刮浆子……(《儿》二十四回,页334)

(47)我虽在那屋里,却不敢很使他们,过三天五天,我倒得拿出钱来给他们打酒买点心吃才好。(《红》五十七回,页790)

(48)说着,把衣服拿出来给宝玉挑了一件穿。(《红》八十九回,页1243)

(49)茶不茶的倒不要紧,你们谁快给我装烟吃罢(《儿》三十七回,页588)

以上例句中例44~46“给”省略了介词宾语——受益者,46例介词“替”后也省宾可证介词“给”省宾。这种用法在《红》《儿》中的出现频率依次为:《红》前80回2次,后40回1次(见例45),《儿》19次,总体上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例47~49中的“给”本来是表受益的介词,但句末续了一个动词后使得句义复杂化了,“给”不仅表受益而且整句似乎还体现出些许的使役义。比如我们似乎可以将例49理解为“给我装烟,(让我)吃”。这种用法在《红》《儿》中的出现频率依次为:《红》前80回1次(见例47),后40回1次(见例48),《儿》7次,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

我们没有发现“与”出现在上面两种用法中的例句。这两种用法中只出现“给”不出现“与”,加之出现频率都呈上升趋势,证明是新兴用法。

六、结论

“给”用作动词和介词是现代白话的特点,“与”用作动词和介词主要是在现代白话以前。《红》是现代白话作品,但其中也有不少近代白话的用法,“与”就是表征之一。《红》正处于“给”对“与”的“词汇更替”阶段。从上面五部分所列事实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从《红》前80回到《儿》,“给”无论作动词、介词还是作弱化动词整体上都呈现出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与”则在整体上都后退萎缩。到了《红》后40回时“与”已全面丧失了与“给”的竞争能力,到了《儿》时“与”已基本上被“给”取代。在此之后动词、介词“与”就从现代白话口语中全面消失了。

与此同时作为连词的“与”却保留了下来。在《红》前80回里连词“与”出现了343次,比动词、介词“与”的505次低32%;但随着动词、介词“与”的衰退,这个比率在《红》后40回里就完全颠倒过来了,连词“与”出现了160次,比动词、介词“与”的54次高出了近两倍。

收稿日期:200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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