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证实践探讨幼儿问题行为的解决策略论文_霍倩文

基于循证实践探讨幼儿问题行为的解决策略论文_霍倩文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江门 霍倩文 529000

摘要:幼儿问题行为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困扰着许多家长和教师。本文通过介绍循证实践来源、含义、基本步骤以及证据的由来和等级划分,结合现阶段处理幼儿问题行为所遇到的困难,探讨并尝试提出解决幼儿问题行为的策略。

关键词:幼儿问题行为;循证实践;策略;

中图分类:G61

一、引言

幼儿问题行为是长期困扰家长及教师的重要难题,家长和教师往往不能正确解决,有时候还会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解决孩子的问题行为,还会有其它不良的结果发生,这其中很关键的原因是他们缺乏科学的方法知识和专业指导。循证实践从医学界兴起,强调依循证据进行实践,证据的获得是经过系统验证的,并有等级高低的划分,在治疗的过程中还强调研究者、实施者、被实施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使得证据的使用是公开的、自愿的、科学的、有用的,并不是个人的盲目使用。循证实践的这些特点对于我们更好地科学解决幼儿问题行为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和意义。

二、循证实践的来源、含义及要点

(一)循证实践的来源

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最早起源于医学领域。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为推动福利制度,提高了对弱势群体的补助,使得当时的医疗费用迅速提高。然而事与愿违,巨额的投入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回报。很多情况下,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治疗效果。社会多方人员更多地把矛头指向了医生的不作为:第一,认为医生在治疗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给患者使用了许多无谓的治疗手段和药物,医生的准入门槛较高,一般人无法对他们的治疗方案提出异议,因此在治疗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监管;第二,认为有的医生在治疗时只凭借自己的经验、陈旧的知识体系,治疗手段落后、缺乏科学性。因此,美国政府在1973年出台了相关的法案条例(ACT of 1973),在1983年还推出了按病种付费系统(Diagnosis-Related Groups,DRGs),这两项措施的落实使得医院获得的政府费用补助减少。医院为了持续经营和营利,不得不改善自己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采用了一种叫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的方法。

管理式医疗其中有一个方法:严格监管医疗进程,要求治疗者尽量使用现有的、最佳的治疗方式,保证医疗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治疗疾病[1]。这就要求医生在选择治疗方法时需要严谨、科学、有据可依,这也促使了“循证医学”的形成,并且从医学领域开始,掀起了循证实践的浪潮,逐渐有了循证护理学、循证内科学、循证口腔学等,并扩展到其他领域,例如循证教育学、循证心理治疗、循证犯罪学、循证图书馆学等。

(二)循证实践的含义及要点

1.循证实践的含义

循证实践即“依循证据进行实践”,它以最佳证据、临床专业知识、服务对象的观点与特点三项核心要素紧密结合为特征,鲜明地区别于以往经验为主的实践范式[2]。从这个含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循证实践是围绕三种对象而开展的:研究者、实施者和被实施者。研究者需要针对被实施者出现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最佳证据;实施者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专业知识对最佳证据以及被实施者的情况作出判断,从而制定治疗方案;被实施者也有权力了解和参与选择最佳证据和治疗方案,而不再是一个被动治疗的完全不知情者。另外,按照循证实践的框架体系,还需要有管理者协调这三者的关系,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循证实践也使得理论与实践有了更为紧密的结合,理论不会束之高阁,实践也不会仅凭经验,彼此之间能够相互促进。

2.循证实践的基本步骤

循证实践的基本步骤:第一,实施者需要详细、清楚、正确地提出实施者存在的问题;第二,实施者根据问题在相关指南、手册、数据库寻找解决问题的证据。在循证实践的潮流引领下,英国和美国分别成立了Cochrane协作组织和Campbell协作网,它们主要是研究教育、犯罪司法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最佳证据,提高这些方面决策的有效性和最大效益。[3]。另外,美国还建立了有效教学策略网(What Works Clearinghouse,WWC),该网站面向全球开放,不管是教育者、一般的家长或群众,如果遇到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查阅该网站,寻找相关的策略与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解决教育教学问题,提升教育的质量;第三,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筛选、分类、检验其有效性和可信度,找出“黄金证据”;第四,与被实施者协商后再进行证据的实施;第五,对实践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3.循证实践的证据

这些证据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是大样本、多中心、双盲的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或元分析所获得的数据,也可以是质化研究甚至单个个案研究得到的结论,还可以是专家意见或个体经验[4]。尽管这几类证据都能用于实践指导当中,但是都是有等级之分的,因此价值并不一样。对于证据的选择,美国循证教育按照证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将其分为六个等级:一级,随机对照实验(真实验);二级,对照组实验(准实验);三级,前后对照实验;四级,相关研究;五级,案例研究;六级,传闻[5]。一级为黄金证据,最为可信与科学,因此证据的选用优先考虑一级证据,接着才依次选择其他证据。美国有效教学策略网一般使用随机对照实验、准实验设计、回归间断点设计或者单一被试设计[6]。

三、幼儿教师处理幼儿问题行为时遇到的困难

(一)幼儿问题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复杂多样

1.幼儿问题行为表现形式的复杂多样

问题行为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根据廖艳华(2007)对国内外问题行为的概念研究,问题行为是指儿童和青少年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反复发生的既影响他人又影响自身发展的行为和情绪异常问题[7]。有研究(2009)认为其属于精神病学的范畴。根据儿童行为记录表-家长版(CBCL)对问题行为维度的划分,主要有:体诉、违纪、攻击、性问题、抑郁/焦虑、社交退缩、社交问题、思维问题、注意问题等。有研究(1992)对幼儿的问题行为进行统计,问题行为具体表现为:口吃、说谎、手淫、偏食、焦虑症、咬手指、依赖性、发脾气、多动症、遗尿症、吮吸手指、退缩行为、语音不清、睡眠不安、进食障碍、攻击性行为、选择性缄默、学校恐怖症等,这些都是对教师们对幼儿问题行为的回答、分析、举例而较为系统地统计出来的。有研究(2014)指出,幼儿问题行为之间还有具有相关性。张文新等人的研究显示,在排除性别、年龄等背景变量的影响之后,幼儿说谎能够正向显著预测除社交退缩之外的其他所有问题行为,表明说谎与多数问题行为具有共发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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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问题行为形成原因的复杂多样

影响幼儿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遗传、气质类型、教养方式、父母关系、隔代教养、师幼关系、社会环境等,随着幼儿的成长,这些因素还不只是单方面起作用,通常都是几个因素一起起到的“化学作用”。例如一个具有攻击性行为的幼儿,他遗传了父亲的攻击性基因,在平时生活里他又经常看到父亲母亲吵架、打骂,父母给他的爱因为彼此之间恶劣的关系而大大减少,因而在沟通又有所缺乏,使得孩子的语言能力无法充分发展,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需要,如果别人不能满足他的需要时他就可能模仿父母的行为---攻击而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如果孩子家庭中还有教养方式不对且对孩子及其溺爱的爷爷奶奶,那么该幼儿的攻击性行为会变得更加地顽固难以改变,从而也会使得他在人际交往中遇到障碍,无法很好地融入到集体生活当中。这些一连串的错综复杂的因素会更加加重幼儿问题行为的“问题性”,需要解决更多的问题才能根本地解决问题。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幼儿问题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且它不仅仅影响个体,还会影响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它需要我们正视、重视且科学地解决。

(二)幼儿教师在处理幼儿问题行为上专业水平有限

在职前教育上,纵观现在各高等院校以及职业院校在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很难去找出一门关于处理幼儿问题行为的专门课程。刚毕业的学生在幼儿园工作面对幼儿问题行为时,他一般都会依靠教育学和心理学的一些知识进行处理,但往往收效甚微,因为这些知识不能预知变化多端的个体------人,另一方面,这些知识可能还在理论上,尽管通过实证得以验证,但在实践上还不能广泛覆盖,这就是教育不同于一般自然科学科目的显著方面。由于课程培养上有所缺失,且幼儿教师在受教育期间缺乏实践与专业指导,使得他们在工作中无法应对幼儿问题行为,只能在前辈教师的“指引”下慢慢摸索。上文我们已经谈及幼儿问题行为的复杂性,因此单靠毫无经验的幼儿教师个人进行探索,那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职后培训上,幼儿教师在幼儿问题行为上的培训是缺乏的,这种缺乏主要有内容上的缺乏以及实践上的缺乏。内容上的缺乏即指教师在培训中根本没有接触过此类的培训或培训内容过于理论无可实操性,因此使得幼儿教师根本没有如何正确处理幼儿问题行为的对策;实践上的缺乏即指培训内容已涉及到幼儿问题行为以及解决方法,但教师可能在实践过程没有处理好培训中没有提及到的细节处理问题,从而无法有效地处理好幼儿问题行为。另外,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基础教育教师职后进修制度,但只有公办幼儿园的教师被纳入到国家教师进修制度的管理范围,占幼儿教师多数的民办幼儿教师、农村幼儿教师被排除在政策范围之外[12]。

(三)家长、政府对解决幼儿问题行为的支持力度不够

家长方面,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其实有很多家长都没有良好的育儿知识,很多人都缺乏科学育儿的观念。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仅当作是一种托管或学习知识的功能,对于如何更好地培养幼儿的优秀品质则不够重视,出于对孩子的溺爱,对孩子的一些不良行为更是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家长很难配合教师一起处理幼儿的问题行为。

政府方面,政府对处理幼儿问题行为的协调、支持力度不够。政策上,政府可能更多地把这个问题列为私人领域的问题、属于家庭教育问题,出台的法律法规更多指向家庭教育、父母的责任与义务;措施上,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给出解决幼儿问题行为的官方指引,也没有配备相关的场所和专业人员为需要的家庭提供帮助;在宣传推广上,政府更多地停留在比较理想状态的思想、价值观的宣传,对于已受到各方面不良影响的儿童更多的是事后关怀,对于良好的家庭环境、正确的教养方式、如何解决幼儿问题行为的宣传、推广则比较少。政府需要营造一个科学育儿的社会氛围,为政策的实施奠定思想基础,这样相关的措施才能被人们应用起来,为父母解决育儿问题提供支持。

四、循证实践对处理幼儿问题行为的启示

(一)国家政府需在政策、措施上予以强力支持

在循证实践中,研究者、实施者与被实施者之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协调者,调控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在处理幼儿问题行为上,就需要国家政府的强力支持。在政策上要更加具体定位幼儿问题行为、配备相应的解决措施、专业人员。对于幼儿教师,政策上不仅要提高对幼儿教师的入职要求,职后培训更是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性的关键。因为准幼儿教师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是缺乏实践的支持,难以带着问题去理解理论知识,因此职后培训是帮助幼儿教师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的有效措施,政府必须在政策上保障各种性质幼儿教师接受职后培训的权利与机会。在社会方面,因为循证实践对被实施者的意愿非常重视,是否接受治疗、选择哪一种方案治疗都要经过被实施者的同意。现阶段人们对于矫正幼儿的问题行为还不是十分重视,因此政府要提高群众对矫正幼儿问题行为重要性的意识。只有人们正视幼儿问题行为,各方的努力才能获得回报。

(二)建立与幼儿问题行为相关的专业手册、指南、检索数据库

在循证实践中,美国和英国都走在前列,美国有有效教学策略网、campell协作网,英国有cocrhne协作网,这些网站都是在循证实践背景下的产物,为人们提供处理相关问题提供经过科学验证的证据,提高人们决策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在复杂的幼儿问题行为上,国家政府也应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高校、企业机构根据循证实践的步骤,制定相关的手册、指南和检索数据库,使得人们在解决幼儿问题行为时有据可依。

(三)加强专业人员对幼儿教师的辅助

幼儿教师需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因为他们往往是证据的实施者,如同医生给病人看病,根据病人的状况和特点,选择治疗方案,方案的正确与否离不开医生的专业程度。但现阶段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许多幼儿教师还很难解决好幼儿的问题行为,因此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不仅要职后培训的支持,还要在实践中有专业的指导,使得幼儿教师更能把控证据的使用。现有一些幼儿园已采用协同行动研究的方式,让高校的研究人员和幼儿教师一起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不仅提高科研结果的可实施性、推广性,也能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最终达到双赢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杨文登,叶浩生.社会科学的三次“科学化”浪潮:从实证研究、社会技术到循证实践[J].社会科学,2012(08):107-116.

[2]李芳,孙玉梅,邓猛.美国自闭症儿童教育中的循证实践及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15,42(02):66-78.

论文作者:霍倩文

论文发表刊物:《未来教育家》2019年0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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