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分析及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政策论文,效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分析
我国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已经一年有余,它对于启动消费,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如何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增长率看,1998年和1999年国有经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远远高于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又据统计,1999年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中,财政资金增长了43%,银行贷款增长4.8%, 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仅增长1.2%,利用外资下降26.7%。显然, 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扩大政府投资的同时产生了“挤出效应”, 以政府投资代替了私人投资。 另外1998—199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较快,表明积极财政政策“乘数效应”并未充分发挥,投资需求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民间投资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难以全面启动投资需求。
2.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看,1998和1999年增长率均为6.8%, 并未出现上升的总趋势,说明积极的财政政策对扩大内需的效果还不够明显。
3.从物价水平的变化看,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一年多来,物价水平仍未摆脱负值增长的态势。1999年全年与1998全年累计相比两项价格指数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过1999年第3、4季度的两项价格指数下降的幅度正逐步缩小,呈现出止跌回升的趋势。表明积极的财政政策对拉动物价回升,增强居民消费信心的效应开始显现,只是这种拉动力度还不够大。
4.从经济增长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析,1998年至1999年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减基本上是同步的,而且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资的增加支撑的,这说明我国这一段时期经济的增长是依赖政府投资的增加而不是靠市场的力量拉动的。因此,199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是依靠积极的财政支出对经济的带动所形成的粗放型、数量型的增长,实际上已经使财政投资偏离了经济效率的内在要求。另外,1998年至1999年我国经济增长有所放慢,说明至少就目前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拉动作用还不大。
二、深层次原因剖析
到目前为止,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没有充分表露出来,其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投资体制改革不到位。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投资体制中政府行为较强,民间投资相对不足;政府投资未完全退出竞争性、经营性的项目,还存在与私人投资争抢项目的现象,造成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政府投资项目的产业关联度不大,对经济拉动能力弱。
2.消费体制改革滞后,制约了消费结构的升级。目前,我国居民在吃和穿方面的需求基本满足后,消费结构应逐步升级,在吃、穿、用、住、行方面都应有所突破,形成新的消费时尚。但是传统的福利型、供给型和自我积累型的消费体制固化了人们的消费思想观念,再加上长期以来制定的各种限制消费的政策,严重压抑了居民消费欲望,制约了消费结构的升级,使新的消费热点不热,消费率偏低,出现消费断层。
3.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分配不公造成收入差距扩大。首先,传统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一方面满足不了生产要素投入主体多元化的需求,弱化了生产要素中资本和技术的作用。另一方面,忽视了工作效率和贡献大小对收益的直接关联作用。其次,居民收入的增长落后于GDP的增长,积累率过高,抑制了消费的增长。再次, 分配中不公平现象日益严重,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据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中超过80%的存款为不到20%的储户所有,说明收入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少数的高收入者消费已基本得到满足,在新的消费热点形成前,其消费扩大的潜力小;大部分中低收入阶层虽然扩大消费的潜力大,又因其购买能力有限,无法实现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
4.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缺陷。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只将预算内财政收入纳入其管理范围,实行分税制,而大量预算外资金长期游离于国家财政管理范围之外,形成“非规范性收费”相当严重,恶化了消费环境,阻碍了消费的升级,挫伤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尽管我国政府已看到这一点,并且作出了努力,但由于不合理收费过多过滥及某些部门、地方利益的驱使,使“清费”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降幅过小。
5.经济改革过程中产生心理预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企业机制转换,下岗分流,教育体制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等等,使居民预期收入可能下降,预期支出增加,即期消费减少。
三、提高积极的财政政策效应的对策思考
1.加大财政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1)以“公共财政”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严格界定财政投融资的范围,使财政投资尽快退出经营性、竞争性的项目。把财政投融资重点放在有利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有利于民间投资、结构调整和改善消费条件的领域。
(2)建立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私人投资的体制, 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示范效应。财政每年可拿出一部分投资资金建立一项专门的基金,以贴息、参股、担保、合作等形式支持民间投资。对于投资者不论姓“国”姓“私”,只要能带来合法的效益,就应该鼓励,而不应有所区别。坚决取消过去限制民间投资的歧视政策,使民间投资在财政投资的示范作用和市场调节下自主选择投资。
(3)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东风”, 加快进行结构调整的步伐。将财政资金投向投资需求弹性大,供给短缺的行业,诸如基础设施、技术改造与创新、环境保护、西部开发、文化教育、农村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财政投资结构的调整,既优化产品供给,又有利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
2.加快消费体制转换的进程,调整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积极的财政政策的目的就是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拉动社会总需求,而社会总需求的扩大最终要靠消费需求的增加来推动。为此,就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消费需求:
(1)取消福利型、供给型消费体制, 建立完善的自给型和信用型消费体制。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的货币水平,把福利性质的分配从工资制度中完全剔除。把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免费或低价配给的公用工具、设施、住房及后勤服务推向市场,实现商品化和社会化。居民的日常消费由其家庭或个人的收入全额支付,大宗消费可采取信用消费的方式完成。
(2)取消过去限制消费的各种政策,改善消费环境, 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清理各种限制消费需求的不合理的收费,对消费税税目实行适当调整,降低或完全免除对高档耐用消费品(特别是小汽车、摩托车)的消费税率;大幅度降低居民消费的资费成本(如居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运输、信息消费的价格);建立专门的“消费基金”,对居民的多消费或超前消费给予奖励或提供优惠,对居民新兴的消费领域如信息消费、高等教育消费等给予政府贷款支持帮助。
(3)完善消费信贷体制。 建立完善的个人资讯系统和信用评估制度,开发适宜居民个人家庭使用的多种形式的信用工具。建立消费信用的政府担保公司。
3.完善分配体制。建立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按贡献大小分配相结合的分配体制,将利益与责任直接挂钩。强化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水平和居民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消费产品的升级换代。另一方面,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在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普遍适用税种的基础上,可单独设置和征收特定收入调节税,尽快开征遗产与赠与税,以法律形式规定最低小时工资制。
4.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将有固定收入来源又有合法渠道的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范围,对没有合法渠道的各种预算外收入一律取消,对有合法渠道无固定收入来源的预算外资金要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收支报表,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以便群众监督。
5.加快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尤其应将农村居民及个体私营、三资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可通过发行债券,变现国有资产和征税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尽快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落到实处,消除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即期消费的信心。
6.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继续扩大货币的投放量,解决通货紧缩的问题,疏通货币供应传导机制。完善消费信贷体制,大力发展个人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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