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审计研究论文_高利

江苏省宿迁市审计局 223800

摘要: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渐渐成为财务资金的重要来源,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抵御自然灾害等领域中发挥作用。审计作为经济环境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手段,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管理和监督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审计研究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一直是财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其涉及地方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新时期下国家对于各项问题的治理角度也发生了变化,国家审计工作在执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优势,因此从审计的角度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进行研究时可以更加深入和透彻。我国的地方债务性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和财务二权相冲、目前的财务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地方政府的举债法律相对落后和领导干部对于政绩的表面偏重等等。文章通过对现行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审计研究,为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理论依据。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审计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产生可以说是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上的分权不均导致的。我国在从体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遇到的很多资金上和政策上的困难,由于财务管理机制尚未完善,最终导致了地方政府内部矛盾一直延续至今。

(一)行政和财务权利冲突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国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和财务管理的关联没有明确的政策作为仲裁根据,建国初期起草的共同纲领曾经是我国目前宪法文件的基础,其中对于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利划分有了一定的规定,但是也没有从具体的角度规定权利的分配程度。在国家进行税收体制改革之后,财务权利的集中性越来越高,行政权利却隐化形同虚设。随着经济发展和建筑工程数量的提高,加上国家弱化了地方政务对于权利的支配能力,导致了地方政府财务的支出项目也在不断增加但资金上却持续缺乏,行政和财务二者的冲突也越来越明显。支出大于收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也随之产生。

(二)债务问题相关法律落后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加强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的管理通知,虽然其中有部分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解答,但是和其他法律的明确性不能相比。从国家审计署的2013年的审计信息结果公告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还处在空白阶段,虽然地方政府也试图出台政策改善这种情况,但是在债务的规模、预算、风险等领域的管理模式还相对薄弱,即使有现行的预算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作为支撑,但这与社会实际经济活动和情况冲突很大,同时约束社会行为的法律对政府的限制能力也略显不足。《贷款通则》中明确指出,借款人不得为国家事业机关,因此地方政府在进行融资时都只能借由企业的名义进行贷款,通过融资平台完成资金筹备。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审计管理的对策

目前我国的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起与国家审计对接的监督部门,也是审计部门无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进行有效管理的原因,因此地方政府应当提高对债务问题的重视,积极从审计的角度完善财务管理体制。

(一)完善审计机制

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从联系行业部门的角度完善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财务管理自古以来就是最复杂的部门,如果不能了解地方政府在债务问题产生的始末,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审计部门需要用合理的手段收集地方政府在借债时的途径和数据,并就年度和关键的环节进行重点分析,多层次多角度的确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同时还要调查地方政府的资金流向,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的担保企业进行彻查,并加强对债务抵押物的管理评估。

(二)加强审计力度

对地方行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审计管理需要从预算步骤开始,既要从上几个年度的债务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还要对新债务项目的安全性和效果进行评估。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条件应立即制止其投资行为。同时促进地方政府财务和行政权利的协调,建立权利分布和部门互信,全面监督地方政府的资金流向,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加大审计部门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的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同时为财务部门的清收审计和管理漏洞进行梳理,将地方政府关于审计的整改意见作为干部任职的考核项目,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进行审计管理的铺垫。

(三)推进依法治理

基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分析,防范和预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比问题出现之后再解决更加有效。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需要进行全方位的综合体制改革,同时还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债务管理政策。首先需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把地方政府举债的行为列入法律管理范畴,修行预算法和贷款通则,同时做出短期内的债务问题应急方案。其次,审计部门需要系统的将地方政府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对应不同问题的处置方式,避免凡事只用一个解决办法的一刀切原则,分阶段的实行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制度化和规范化。最后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达到举债明确、资金确定、规模客观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效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管理,是基于审计角度调整地方政府对债务问题的科学规范化,也是完善我国的财政金融体系的重要途径。国家性质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工作,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财务人员深入了解债务管理内容和实质经验等工作上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胡娟,范晓婷,陈挺.地方政府性债务可持续性测度及对策研究——基于中国审计公报数据[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6,06:9-20.

[2]宋夏云,马逸流,沈振宇.国家审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中的功能认知分析[J].审计研究,2016,01:45-52.

作者简介:高利(1981年),女,汉,宿迁,宿迁市审计局,中级审计师会计师,本科,管理学学位,研究方向:审计

论文作者:高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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