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正在经历国民意识全面觉醒的“文化复兴”时期,悠长的历史带给中国人民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作为国家、民族文化底蕴的载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政府到学术界,并延续到民众,对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意识达到空前高度。“大拆大建”式的城市更新遭到各界反对,然而当前阶段城市更新应如何自处。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厘清阶段性重点,破解当前工作难题,引领未来发展方向,这是城市更新对历史的交代,更是城市更新对未来的贡献。倡导由“大拆大建”向“有机更新”转变,反对“遇旧则拆”的同时,打破“凡旧则保”的误区,探讨“有机更新”的可持续路径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更新;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有机更新
引言:中华文化自近代鸦片战争以来,遭受了西方文化的强势入侵,虽有融合发展,但更多的是强制植入,导致了近代以来中国城市的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同质化,这与近代国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中华文化是深沉的,内敛的,尽管形式上已经大部分西方化,但内在底蕴始终不可动摇,一旦中国经济崛起,文化的底气便喷涌而出,于是迎来了中华文化的复兴时期。这一波文化复兴来势汹涌,将中国人积淀了五千年的文化血脉不断唤醒,国民意识迅速增强,中国城市的发展也在这种社会意识中不断清晰,包括历史的,当前的,未来的。
1趋势:“中华文化复兴”的右倾问题
诚然,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是承载文化脉络的重要载体,历史建筑及由其组成的历史风貌区本身也是文化艺术高度凝练的成果,在当前全国民族意识复兴的时期,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被赋予了太多意义,甚至超过其本身代表的价值。任何事物都是在变化中向前演进,经历了落后就要挨打的被动局面,改革开放后的大范围建设浪潮带来了“大拆大建”的左倾危机。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才有了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学术界逐渐意识到“遇旧则拆”的危险信号,开始倡导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本文无意探究这种“凡旧则保”的立场是否正确,因为历史是没有对错的,我们只是在历史的洪流中随波逐流,遇高则高,遇低则低。不管是“遇旧则拆”还是“凡旧则保”,都是社会意识变化起伏的过程,终将趋于稳妥。
但是,我们并非无计可施。
我们能够看清历史的来路,能够找到当前的问题,必然能摸清未来的去向。“大拆大建”发展模式已经使城市更新备受批判,但是当前城市发展空间受限问题已不容忽视,一方面是历史文化保护的右倾,另一方面是城市发展对空间需求的左倾,城市更新仍然站在历史舞台的中央,急需寻找出路。
2 矛盾:“建新”与“护旧”的博弈
城市更新,并非简单的“一拆一建”,在“一拆”和“一建”之间,是历史脉络的延续,是现实发展的需要,更是预留未来的想象。深圳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城市更新实践中探索,深圳的城市更新走在全国前列,可以说,深圳城市更新将“大拆大建”发挥到了极致,也将城市更新推向了审慎思考的另一端。与深圳不同,杭州自古以来就是文化重地,拥有着大量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杭州对待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态度就比较温和,拆建项目不多,整体来说以历史街区的整治和活化为主。
深圳与杭州,代表着“建新”与“护旧”两种城市更新模式的博弈,同时也是“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城市更新运行模式的体现。“市场主导”的“建新”以利益为驱动,推进速度快,但若缺乏政府统筹则与公共利益相违背;“政府主导”的“护旧”以文物保护为出发点,市场动力不足,推进效率低,也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两种极端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仅以深圳来说,目前深圳市已经走在“政府主导”城市更新模式探索的道路上。要说明的是,探索“政府主导”并非推翻“市场主导”的一贯模式,而是有选择的在某些区域、某些领域、某些层面进行“政府主导”的有益尝试,以试点形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并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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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向: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生存之道
(1)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普查为保护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历史建筑的“社会价值”、“历史价值”、“建筑价值”、“罕有程度”、“年限”等确定评级,形成地区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名录。这一基础工作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前置环节。
(2)接下来一个重要的任务是“鉴别”,优秀的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是我们必须保护的历史形态,经历风雨洗礼保留下来,绝不能在我们这一代被无情的抹平。1982年11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1984年1月5日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都对保护城市历史建筑作出了规定。按照规定,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项目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共同确定,其保护措施纳入城市规划。并明确了除了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城市规划和城市改建中一般应考虑保护的历史建筑为:在城市发展史和建筑史上有重要意义的、具有较强个性特点、在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的、艺术价值较高的、代表某一历史时期的、与历史重大事件有关的、同城市文化传统有关的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等。然而“鉴别”的实践千差万别,特别是在当前“凡旧则保”右倾化当道时期,优秀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鉴别”仍是各方争议的焦点,仍需要我们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不断探索。
(3)“活化”是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保护的深化课题,建筑只是砖瓦木材堆砌的空壳,人类赋予其适应当下使用需求的功能才是建筑不朽的灵魂。历史建筑经历社会变迁,其使用功能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仅仅将它们孤立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外,以一种超然的态度去作古玩式的欣赏是不可能也不明智的。香港在这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香港特区政府为加强文物保育的工作,把合适的历史建筑纳入《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简称《活化计划》),主要是为了保存香港珍贵的历史建筑,并以创新的方式,对其加以利用,在持续发展和文物保育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每一时代都在面向于当代人的需要对历史建筑进行使用,每一次使用都将产生新的场所精神。场所精神的不断叠加,正是历史建筑价值的再造过程,并构成了历史建筑的根本价值。
(4)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的活化。借鉴香港保护私人历史建筑的经验,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私人建筑,鼓励私人建筑业主将该历史建筑保护好,政府利用换地转移发展权的形式进行补助,把私人建筑收归政府保护。遇到不愿意换地和接受转移发展权益的私人业主,可通过设立奖励制度、补偿机制或者减免税收等政策,鼓励私人业主保养历史建筑,或由政府出资保养,业主承诺开放建筑物予以公众参观等。只有提供合适的经济诱因,才能在尊重业主权益和保护历史建筑之间取得平衡。不管是“市场运行”或是“政府主导”,资金筹措始终是困扰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活化利用的难题,充分推动政策、市场和私人业主的配合,方能达到多方共赢。
4结语
不可否认,我们都生存于历史之中,我们所经历的每一件事都将成为历史的尘埃,要被历史铭记,只有在前人基础上创造更大的辉煌。中式建筑的辉煌,不仅在于单体建筑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建筑群体的和谐统一和无与伦比。因此,我们所要保护的不仅是单体的历史建筑,更是浑然一体的历史风貌区。而对于散落在历史洪流中的单体建筑,甚至是保留不完整且并不典型的历史风貌区,保留价值是很有限的。历史的空间,有时候也要让步于未来。我们感怀过去,延续历史脉络,但我们更要立足于现在,服务于当下,因为我们还要奔赴未来,创造更大辉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城市规划条例》
[3]陈蔚,胡斌.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初探.《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4
[4]李玉姬.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对策研究——以粤港为例.《城市观察》,2014
论文作者:龚银露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0
标签:历史论文; 建筑论文; 历史风貌论文; 城市论文; 政府论文; 主导论文; 价值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