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

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

宓丹[1]2007年在《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我国,银行资产占了整个金融资产90%以上,银行中介的重要作用和银行资产的绝对比重使得我国银行体系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年来,金融改革迅速推进,银行业发展日新月异,2006年底我国正式履行WTO承诺,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银行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如何提高监管有效性,增强我国银行竞争力,实现银行业整体的稳健运行,是当前我国政府和金融界都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银行监管的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出。作为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和公共职能,银行监管的成本问题不容忽视,提高有效性必须从收益和成本两个方面着手。但是,在现实监管体制中,政府和监管当局对监管有效性的认识上存在误区,片面注重效果,而监管效率,即监管成本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国内学术界对银行监管成本进行系统研究的也不多,对我国银行监管成本进行模型评估的更少。本文从成本——收益角度对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银行监管何谓有效?有效性的实现机制如何?现行我国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怎样?如何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这正是本文努力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将监管成本系统引入监管有效性的考量中,并尝试对我国银行监管的直接成本作了定量分析,不仅为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方法,有利于丰富银行监管研究的理论成果,而且对于促进我国银行监管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包括导论共分8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研究方法、逻辑框架与结构安排、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是银行监管的必要性,着重分析了银行监管的宏观基础、微观基础和法学基础,并在阐述必要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基础上,从成本——收益角度提出了有效性的概念。第叁章是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理论概述,分别从收益(包括:目标与目标实现)、成本两个方面,对国外和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评述。第四章是银行监管的目标体系与实现机制,提出了监管目标体系论观点,重点分析了银行目标体系叁个层次的构成和关系,并对目标实现机制和实现条件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五章是银行监管的成本与CBA分析,研究丁银行监管成本的影响因素,并将监管收益与成本结合,探讨了监管的均衡问题。第六章是银行监管手段的有效性分析,主要对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有效性进行了研究。第七章是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评价,分析了我国银行监管的收益,并建立模型估算了我国银行监管的直接成本,对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作了概评。第八章为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对策研究,从监管主体约束、被监管主体约束、传导机制和监管环境约束叁个方面探讨了制约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1)从效果和效率两个层面对银行监管有效性进行定义,并从成本和收益角度,对银行监管有效性理论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评价。特别是在国外对银行监管成本理论研究方面,从银行监管成本的分类、计算方法和实证估算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总结。(2)创新地提出银行监管目标体系论,对银行监管目标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银行监管的目标分为叁个层次:终极目标、中介(一般)目标、具体目标,并对叁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3)在对银行监管服从成本计算方面作出了改进和优化。运用eviews软件建立的模型,对我国1994年-2004年银行监管的直接成本进行了估算和分析。(4)深入探讨了限制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叁大约束:监管主体约束、被监管主体约束、传导机制和监管环境约束,并从这叁个方面对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是:(1)在评价银行监管效果指标体系选择上需要完善。(2)定量分析需要加强。虽然本文初衷并不在于要对银行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进行精确计算,但是,要彻底解决银行监管成本——收益分析法的应用问题,货币化是一个重要的步骤。本文对我国银行监管直接成本进行了估算,但是,间接成本的计量没有进行,监管收益也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法。(3)应用研究需要深化。在成本——收益分析如何具体运用于对监管手段或监管政策的选择和取舍方面研究不够。

刘立枫[2]2006年在《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第143位成员。按照当时中国加入WTO时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2006年底,外资银行将享受彻底的国民待遇,中国将开始真正置身国际经济贸易金融的大棋局。伴随全面开放的日益临近,一系列中国宏观金融的重大命题,比如:怎样保证中国金融稳定的同时推进金融架构的重塑?在开放过程中如何把握国家金融主权和金融安全等等,它们更加突出地引起了理论界和业界的关注,也为国际社会所瞩目。其中,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在新的形势下更加突出,尤其是银行监管的协调成本和监管效率等问题,已经影响了金融创新和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本文首先认真回顾世界银行监管和中国银行监管的历史和发展阶段,总结世界银行监管历史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并与我国银行监管发展历程相比较,得出我国银行监管专业化体制已经初步形成的结论。在系统研究银行监管理论时,主要运用了信息经济学原理、委托——代理理论等对银行监管理论进行综合分析,系统回答为什么要有银行监管的本原问题。在文中介绍了一般监管理论和实务,集中对我国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地分析,从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基本内涵和银监会提出的我国有效银行监管的六个标准出发,结合当前我国银行监管实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归纳出判断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四个主要方面的标准。对照这些标准,对目前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最终得出结论:目前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在宏观目标方面是比较好的,比如银行业总体的稳定性。但从微观上看,银行监管没有注重效益性分析和评价,监管者自身的效率和对被监管者的市场效率急待提高,所以我国银行监管的总体有效性不高。论文对影响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建议,就是更新监管理念,纠正监管重心;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注重监管的成本效益分析;健全银行监管体系,发挥市场约束的监管作用;培育健康的银行监管环境;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管协调机制等。

曲晓红[3]2008年在《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研究》文中认为银行监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承担着银行业安全的重任,也关系到广大存款人的合法利益。能否有效的实施银行监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大局。银行监管主体应意识到把握监管力度,如何监管的问题,通过制定适宜的监管政策,积极推动银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颁布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及其评价方法,作为银行审慎监管领域最重要的全球性标准,已经成为一个衡量国际公认的各国银行监管水平权威性准则。目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全面的开放竞争格局,银行业和银行监管受到严峻挑战。因此监管当局应审时度势、预先判断、及时洞察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接轨国际标准,全面提升监管理念与方法,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本文从对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入手,以银行监管有效性的理论为基础,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指导,尝试性地设计出银行监管目标实现有效性评判体系,通过对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得出了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性地从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建立激励相容的银行监管机制,增强被监管者的内部控制能力和实行银行联动监管,努力构造和谐的银行监管环境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李乐[4]2005年在《开放竞争条件下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入世过渡期后我国银行业将面临全面的开放竞争格局,银行业和银行监管受到严峻挑战。因此监管当局应审时度势、未雨绸缪,预先判断、及时洞察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接轨国际标准,全面提升监管理念与方法,为商业银行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银行监管有效性理论是分析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理论基础。仔细梳理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脉络,发现从传统的监管理论到现代监管理论的新发展,虽然研究角度和得出的结论有所不同,但都遵循一个基本的思想,那就是“有效性”的含义在通过对银行监管收益的增加或成本的减少中得到发展和提升。其中监管的成本是有效性理论分析的重点,具体包括守法成本、道德风险和效率损失等。 对我国银行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认为当前制约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关键在于监管的成本尤其是间接效率损失过大。监管理念在现代银行监管具有指导作用,鉴于我国监管理念较为落后的现状,因此,提出要从改进和提升监管理念出发,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 基于监管有效性的理论和现实分析,建立监管当局和银行的市场博弈模型,分析银行和监管者最优决策均衡的影响因素,并得出相应的政策含义。该结论是以有效性理论分析为基础得出,因此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根据上述理论探析和现状剖析,从增加监管收益和减少监管成本的角度,提出构建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体系的基本框架。该框架针对我国银行业及银行监管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设计,综合考虑和借鉴了国际银行监管有效性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及发展,因此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黄向阳[5]2011年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多、分布面广、基础薄弱,一直是我国金融监管的薄弱环节。为了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体系对“叁农”和县域经济的支持作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有效性亟待提高。本文着眼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和县域金融的战略发展,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历程与现状,系统地研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从中得到相关启示并对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提出对策建议。遵循金融理论和金融业发展的脉络,通过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对金融监管的演变过程进行梳理,阐明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通过阐释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农村金融相关理论,探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评价的理论依据。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既与其历史演变过程和现状有关,也与其服务对象是“叁农”和县域经济有关,这决定了其监管目标应与其他金融监管的目标有质的区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包括:促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持续、稳定地为县域经济提供服务;保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防范农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在农村金融市场合理地引入竞争机制;以一定的成本最好地实现上述目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的基本内涵包括: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叁农”和县域经济的支持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稳定运营程度,监管的激励和约束效应,监管机构实现监管目标的成本水平。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无为监管、改革开放初期的严格监管、20世纪90年代的松化监管和中国银监会主导的审慎监管几个主要阶段。目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理念和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和模糊认识,把有限的监管资源和监管精力主要放在了对风险的监管方面,有其片面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监管目标不清晰,监管机构与被监管机构之间严重信息不对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机制不合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不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成本约束不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资源不足,改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政策支持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有效性。为了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目标,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存在的现实问题,有必要对其监管的模式、体制和方法进行创新。将导向监管、风险监管、机制监管和成本管理四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平衡监管模式称为“协同性监管”。“协同性监管”是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适宜于对在经济不发达的县域经营的且处于弱势状态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一种模式。导向监管解决监管对象为县域经济和叁农服务的问题,风险监管解决监管对象安全性和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范问题,机制监管解决监管对象竞争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成本管理解决监管机构经费使用不合理的问题,另外监管体制创新和监管方法创新则为上述监管工作以及成本管理提供条件,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解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采用所设计的指标体系和实际数据进行监管有效性综合评价发现,过强的风险偏好型监管不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的实现,应将“协同性监管”理念引入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评价过程中。通过不同的一级指标权重下的评价结果发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具有稳定性,也就是导向监管、风险监管、机制监管和成本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四个方面的监管工作协调一致并实施到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就会表现出稳定的良好状态,农村金融市场就会呈现出生机和活力,四个一级指标的得分就会都比较高;反之,在监管低效或者无效的状态下,单个方面的监管成绩是不可能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的。因此,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等权重的监管有效性综合评价方法是合适的也是富有激励与约束效应的。实证结果显示,从正向影响角度看,目前监管评级对监管目标实现的影响最大,非现场监管的影响次之,现场监管的影响再次;目前市场准入对监管目标实现的影响有限,监管处理对监管目标实现的影响不显着。实证结果也验证了目前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是风险偏好型的。为了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协同性监管”,以提高其监管的有效性,应当制定适当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机制。

刘晓勇[6]2012年在《银行监管框架构建与监管有效性评价》文中认为本文对银行监管框架的涵义、银行监管框架的构建、银行监管框架与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首先,本文在明确银行监管框架的涵义和构建依据的基础上,构建了"六要素银行监管框架";其次,根据评价银行监管有效性的需要,选择并构建了适用于综合评价的模糊层次分析模型;最后,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模型并结合"六要素银行监管框架",对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赖晓永[7]2004年在《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陆续进入、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日益明显、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金融风险传递加快,未来影响银行安全的不利因素将日愈增多,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激增也将是不可避免的。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和完善银行监管,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从而保证我国金融制度的安全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课题。作为银行审慎监管的一项核心制度安排和一种重要的监管手段,资本充足率监管应该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两方面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这对于已加入WTO的我国银行业和银监会而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本文运用数学模型和图形等数理分析工具,以一个崭新的视角对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对其可能对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出了合乎逻辑的理论结论,为实践中的运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本文比较系统的阐述了国际上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历史演进,进而分析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目前完善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难点,提出了自己对于如何完善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建议。

贾丽华[8]2006年在《对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探讨》文中指出自从1995年《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来,特别是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有了长足的进步。从宏观层面上看,政府在加强银行监管方面的努力是显着的,但从监管绩效来看,却并不令人满意: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银行机构违规经营时有发生等等。我国银行监管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这些问题的解决正是本文写作目的所在。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委托代理关系模型入手,分析银行监管中的“代理人问题”及其对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构建激励相容的银行监管机制。针对我国银行监管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对我国建立激励相容的银行监管机制提供对策和建议。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银行监管有效性理论和激励相容理论的概述,为论文的研究打下理论基础。第二章分析银行监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人问题”。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使委托代理关系具有产生的必要性。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描述的是“委托人设计一个报酬体系来激发代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而行事”。但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产生“代理人问题”,即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加上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而委托人又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从而出现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现象。论文在本章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的数学模型,使委托代理关系更加清晰、明了。在银行的监管过程中,同样存在社会公众(储蓄者)-政府—监管机构—银行,以及监管机构内部、银行内部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也同样存在“代理人问题”,严重削弱了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在储蓄

康宏[9]2005年在《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金融全球化以及经济一体化,金融的发展和变化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对一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产生如此深刻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改革与开放为世界各国带来了巨大利益,推动了各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了金融改革,但是也增加了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已成为各国政府、金融管理当局的共识。而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银行业的监管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银行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从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从单纯的合规性稽核监管到目前以防范金融风险为核心的审慎性监管,都标志着我国的银行监管正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但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银行业即将面临更大的冲击和挑战,这要求银行监管更有效地担负起提高银行业运行的效率和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重任。因此,本文从对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入手,尝试性地设计出银行监管有效性评判体系,通过对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得出了我国二十多年来监管有效性的结论,总结出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存在的主要问题:接着,与美、日、香港叁个国家(地区)的银行监管有效性加以比较,得到一系列的启示,从而探询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途径。最后,针对性地从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增强被监管者的内部控制能力和努力构造和谐的银行监管环境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徐丽[10]2006年在《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方法及其新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银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银行监管也相应地不断变革。亚洲金融危机使得各国监管当局进一步认识到银行监管改革的重要性。有效的银行监管作为公共产品不能完全由市场提供,它与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稳定的关键因素。目前国内理论界关于分析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的方法主要有收益成本法和供求成本法两种。文章在修正供求分析法的基础上,引入经济周期理论,尝试利用实际均衡状态下的影子价格和理想均衡状态下的影子价格的偏差幅度来解释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认为偏差幅度越大,银行监管有效性越低;偏差幅度越小,银行监管有效性越高。并利用上述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程度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金融改革以来实施的银行监管基本有效,但有效程度不高。 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详细阐述了监管和银行监管的概念,对具有代表性的经济监管理论和银行监管理论进行了综合述评,构成了下文的分析理论框架。 第二章从金融管制理论出发,对关于银行监管有效性检验分析的文献作了系统的梳理,并且着重介绍和评价了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的两种主要研究方法:收益成本法和供求分析法。 第叁章是本文的创新之处。认为银行监管存在强制成本,指出供求分析法中的不足,并给出实际的银行监管均衡强度边界。引入经济周期理论,利用实际均衡状态下的影子价格和理想均衡状态下的影子价格的偏差幅度来解释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认为偏差幅度越大,银行监管有效性越低;偏差度越小,银行监管有效性越高。 第四章应用新的分析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问题进行实证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趋势分析,将这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的趋势与银行监管均衡强度边界变动轨迹的波动趋势对比后得出结论:我国实行的银行监管是基本有效的,但有效程度不高。结合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现状,将理论问题转化为实际问题,分析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不足的具体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

参考文献:

[1]. 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D]. 宓丹. 四川大学. 2007

[2]. 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问题研究[D]. 刘立枫. 郑州大学. 2006

[3]. 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研究[D]. 曲晓红. 兰州商学院. 2008

[4]. 开放竞争条件下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研究[D]. 李乐. 湖南大学. 2005

[5].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研究[D]. 黄向阳. 湖南大学. 2011

[6]. 银行监管框架构建与监管有效性评价[J]. 刘晓勇. 金融监管研究. 2012

[7]. 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研究[D]. 赖晓永. 浙江大学. 2004

[8]. 对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探讨[D]. 贾丽华. 西南财经大学. 2006

[9]. 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与对策研究[D]. 康宏.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5

[10]. 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方法及其新探索[D]. 徐丽. 山东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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