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确立与深刻的思想--兼论王璐的“步入分析哲学”_哲学论文

规范的确立与深刻的思想--兼论王璐的“步入分析哲学”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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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分析哲学的研究,就是分析研究西方哲学中的这种重要思潮的来龙去脉,考察西方分析哲学家们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并从中找到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基本线索以及整个西方哲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发展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参考和借鉴。应当说,我们对分析哲学的研究工作还是有成效的:30年代有张申府翻译的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书名被译为《名理论》,据称这是该书除德文版后的第一个外文版本;40年代有金岳霖取分析哲学之精髓而著成的《知识论》,至今仍被看作是当代中国分析哲学之巨著;50年代有洪谦对逻辑经验主义的大力宣传,他被看作是逻辑实证主义哲学最后一个离开人世的代表;80年代后又有实证主义在中国大陆的广泛传播,被认为是促成当时思想启蒙和构成当时文化思潮的重要因素和内容之一。但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我们的分析哲学研究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就,但为什么至今人们一提起分析哲学就望而却步,甚至是敬而远之?

从时间上看,分析哲学在西方是于20世纪初才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随后就成为当代英美哲学中的主流思潮,并占据着整个西方哲学领域长达一个世纪。而在中国,这种几乎在刚刚形成就被传入的分析哲学却有着截然相反的命运:只有少数专门从事西方哲学研究的学者才对这种哲学有兴趣,而在整个学术界和普通人看来,分析哲学则主要是一种非常注重逻辑和数学技术手段、强调逻辑分析方法的哲学工具,它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对社会和人生的哲学思维无关。这样,在中国,分析哲学从一开始就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技术手段或工具,并被排斥在通常理解的哲学观念之外。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同时被引入的尼采哲学和实用主义能够在中国大行其道,而分析哲学却始终倍受冷落。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哲学传统和思想文化背景与欧洲大陆的思辨哲学传统有着某种精神上的会通;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在中国的这种命运与我们对分析哲学的研究和传播工作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记得我在《维特根斯坦传》的“后记”中曾谈到,思想家的思想之所以往往被人们看作可望不可及,其过错不在这些思想的深奥,更不在于普通人的无能,而在于那些研究者的失职,因为研究者的天职就是要把那些看似深奥的思想解释为浅显易懂的道理。而且,我还认为,世上没有无法为人理解的思想,而只有尚未解释清楚的思想。基于这种认识,可以想见,分析哲学目前在我国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恐怕应当归咎于我们对它的研究出现了问题: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研究工作并没有把那些使人望而生畏的逻辑分析技术,真正转化成可以为人理解的语言;或许是由于我们自身的先天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人们对分析哲学的误解。这里所谓的“先天不足”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一是我们对分析哲学的介绍本身就是不完全的甚至是不准确的,其二是我们还缺乏真正理解分析哲学所需要的逻辑技术或手段。然而,在我们以往的研究中似乎很少注意到自身的这种不足。我认为,王路的新著《走进分析哲学》(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丛书,三联书店1999年版)一书在这方面指出了我们在研究分析哲学时应当注意的一些重要问题。

首先,作者用大量史料证明,作为分析哲学核心内容的语言哲学绝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那种“语言哲学”,即认为与语言有关的一切哲学讨论都可以被看作是语言哲学,他称之为“泛语言哲学”。他认为,尽管这种泛语言哲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语言哲学,也就是说引起了当代西方哲学出现“语言转向”的那种语言哲学,只是开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英国和奥地利,而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无可争议地是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蒯因、斯特劳森、戴维森、达米特和克里普克等人。

关于语言哲学的范围界定问题,应当说一直是西方哲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早在60年代就有罗蒂曾在他主编的《语言的转向》一书中指出两种语言哲学的区分,即纯的语言哲学和不纯的语言哲学。后来他在70年代末出版的《哲学与自然之镜》中更是详细地分析了这两种不同的语言哲学,认为只有纯的语言哲学才应当被看作是传统认识论的继续,即他所谓的镜式认识模式。近年来,更有不少西方哲学家在谈到语言哲学时,往往把它放到整个西方哲学传统中加以考察,试图从不同的历史视角解释语言哲学产生的来源。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语言哲学(即所谓的“泛语言哲学”)与作为分析哲学核心内容的语言哲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哲学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把语言分析作为研究手段,通过研究语言达到对某种哲学观念的理解,因而更是一种与语言有关的哲学;而后者则把语言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以逻辑分析作为研究手段,试图把传统的哲学问题化归为语言问题。但后者不是通过研究语言而研究哲学,相反,它是把研究语言问题看作就是在研究哲学本身。无论这种哲学观是否正确,我们应当做的是,首先要弄清它究竟是指什么,然后再去对它做出自己的评价。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往往还没有搞清别人在说什么,就抓住其中的某句话或某种说法而加以评论,其结果非但不得要领,而且贻误他人。

其次,作者从逻辑的角度出发,明确指出了语言哲学的三个主要特征,即以句子为出发点、从句法到本体和认识以及挑战常识。应当说,我们对语言哲学的了解和研究已经有了不算短的时间,对这种哲学的特征更是做过不少的论述,但据我所知,似乎没有一种论述是像本书作者这样来概括的。这种概括的长处在于,它抓住了语言哲学把语言分析作为哲学主要任务这个特征,强调了语境原则、意义理论、指称理论以及语义上行(或“语义上溯”)等在语言哲学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而且据此把语言哲学与传统哲学明确地区分开来。特别是,把语言分析与对本体和认识的描述结合起来,由此指出语言哲学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所具有的特殊涵义,这对我们真正了解分析哲学与传统哲学的传承及其意义非常重要。同时,从挑战常识的角度对语言哲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加以分析,这也强化了语言哲学与传统哲学问题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深入地理解这种语言哲学的价值。

再次,作者根据逻辑分析的标准,对日常语言哲学的几个主要代表人物都做出了自己的评价,指出他们的理论学说与通常认为的理想语言学派的主要思想有着明显的区别,即他们不是根据对语言的逻辑分析,并由此得出结论,而是认为只有运用了现代逻辑技术,才能对分析哲学本身做出明显的贡献,如赖尔和斯特劳森等人,否则就只会使人对语言分析本身产生迷惑,如摩尔和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工作。从全书的主旨看,作者的主要观念就是把语言哲学作为分析哲学的核心内容,而语言哲学的核心则是运用现代逻辑对语言所做的逻辑分析。因而,从这种主旨出发,可以理解,作者为什么把是否运用或理解了现代逻辑作为评判一个哲学家是否对语言哲学做出贡献的“重要标准”。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应当说,他对日常语言哲学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分析哲学的一般信念,就被看作是坚持运用逻辑分析的手段。如果我们还把日常语言哲学看作属于分析哲学阵营的话,那么对它缺乏逻辑技术的指责,恐怕就很少有人会表示反对。

最后,作者根据自己对哲学的逻辑本质的理解,深刻地指出了当前中国哲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大力倡导在现有的哲学教学中加大现代逻辑的力度,号召所有从事现代哲学,特别是从事分析哲学的研究者掌握现代逻辑知识,为促进我国的哲学事业发展奠定可行的基础。

我们知道,传统的形式逻辑直接构成了西方传统哲学的理论框架,而现代分析哲学的缘起则主要得力于现代逻辑的诞生。即使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逻辑的作用也并没有被完全否定,只是没有被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逻辑的作用则是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中得到挖掘,而且往往被冠之以“辩证逻辑”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得到发扬。但如何认识逻辑对哲学的本质作用,却从来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要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就要充分地吸取当代哲学的重要成果,而在这个过程中,现代逻辑的确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我认为,《走进分析哲学》在强调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对哲学的重要性上为我们提供了非常有力的论证。

我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哲学研究中,逻辑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逻辑技术的应用,即充分认识到逻辑技术和方法对我们的研究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强调在研究工作中建立和遵守共同的学术规范;另一方面,则是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遵守理性原则,强调分析论证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思想论述中坚持缜密的推理和细致的分析。

但遗憾的是,研究现状表明,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表现出不足,而且有各自走向不同极端的倾向:一方面,对逻辑技术的研究越来越精细化、专业化,使得即使是哲学家也都很难理解和掌握,而恰恰缺乏可以为一般研究者所能接受的对现代逻辑的一般介绍和透彻分析;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的哲学研究工作缺乏对推理论证的重视和运用,我们的论著中大量充斥着对哲学家观点的客观描述和直言判断,而没有从逻辑的或语言的层面上对这些观点本身做出深入的分析和推理。究其原因,除了学术上的华而不实和懒惰作风之外,主要是由于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本身以及整个研究过程和背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而无法对研究对象展开深入的分析和严密的推理,也就提不出可以使自己的观点得以立足的有力论证。

我们知道,清晰的观念是哲学论证的灵魂,而要展现这种清晰的观念,靠的是完整的推理论证。在论证的过程中,我们主要使用分析的手段,对表达观念的某个或某些概念及其构成的命题做出细致的剖析,指出它们的特征及其与其他观念或概念与命题之间的关系等。可以说,论证的过程就是分析的过程。当然,哲学的论证并不排除综合概括的作用。但这里要指出的是,其一,综合的方法主要用于经验科学,而哲学则是不同于经验科学的理性思维活动。这涉及到对哲学性质的看法,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其二,我国目前的哲学研究中并不缺少概括和综合,相反,过多的概括性结论和综合性描述占据了我们的研究成果,而缺乏的恰恰是对研究对象的细致分析和对自身观念的严格论证。

当然,哲学上的论证不同于逻辑的或数学的证明,它的意义并不在于形式上的推理或公式间的演算,而是要求观念上的独创性和概念的可接受性,也就是思想的深刻性。我们不需要对所有的哲学概念都进行一番形式化工作,也不希望所有的哲学观念都用逻辑符号来表示。我们要求的是,论证中表达的观念或概念能够为其他研究者或为自身所在的共同体所理解或接受,研究者之间使用共同的可交流的语言,对研究对象的分析论证建立在遵守学术规则的基础之上。

遵守学术规则,坚持学术规范,这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也是应当成为学界共识的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这种规则和规范不仅体现在学术论文应当具备引文出处、观点来源、参考文献等内容,学术专著应当具备参考书目、主题索引等内容,而且表现在所讨论的主题应当是在本领域内的共同话题,问题的切入点应当是有所创意而不是拾人牙慧,问题的讨论应当是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背景。对于不习惯遵守学术规则的研究者来说,这些要求或许过于苛刻,但只有遵守了这些规则,我们的研究工作才能真正进入科学的轨道,才能提出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才能与学界同仁进行交流和对话,才能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真正发出自己的声音。

建立规范,遵守规则,关键在于思想的深刻。完全没有思想的研究论著只能被看作一堆废纸,但思想的深刻也不是靠玩弄花哨辞藻和新奇概念,更不是靠形式上的花样翻新。深刻的思想来自清晰的概念,透彻的分析以及严密的论证,还来自对所讨论问题的深入把握和理解。所有这些都是产生深刻思想的必要前提,也是使我们的研究能够取得真正成果的基本条件。我们不奢望每部哲学论著都能产生深刻的思想,但我们希望,追求研究的规范化和思想的深刻性能够成为每部哲学论著得以形成的基本要素和原初动力。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走进分析哲学》。作者通过考察西方哲学家们的大量论述,对分析哲学家的主要思想、语言哲学的主要特征、逻辑分析的作用以及哲学与逻辑的关系等,都做出了细致的分析。特别是作者运用逻辑分析的手段,对分析哲学家在“存在”、“分析与综合”、“真”等问题上的论述做了详细的考察,把人们对哲学的一般认识以及哲学上形成的所谓“定论”放到逻辑的显微镜下放大观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些常识中的根本错误,从而认为,挑战常识成为语言哲学不同于其他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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