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的新型民主--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性质的分析_政治论文

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的新型民主--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性质的分析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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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1)01-0095-08

民主价值具有普世性,民主形式却具有多样性,同样打着民主的旗帜,而每面民主旗帜下的民主制度却是迥然相异的。美国式民主、欧洲式民主在本国的国土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功,使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权得到保障。但是无论是在“枪炮”,还是在“美元”政策下,西方民主制向发展中国家的移植都得了“水土不服”症,无论如何也不能取得期待中的辉煌。因此,国际社会已经就依据不同国情探寻不同模式的多样民主达成共识。无论发达国家对自己的民主模式抱有怎样的自豪,无论他们心底如何不愿意承认自己所崇拜的民主模式会在发展中国家失败,事实已经表明,发展中国家应该并已经创造出了适合本国实际的多样化的民主模式。

苏联解体与“东欧剧变”结束了社会主义阵营对苏联模式的生搬硬套,原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纷纷开始探寻适合本国的民主模式。作为依然坚持代表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也在美国式民主、欧洲式民主的大潮中创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国式民主”。关于“中国式民主”的源起、特点、稳固与发展已经成为学理研究与政治实践的热点。“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1]

“政治学家们通常都一致认为,政党与民主密不可分:‘政党创立了现代民主,而现代民主若不从政党的角度看待则难以想象’。”[2](P179)可见政党制度深刻影响并体现了不同民主形态的特点。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同样体现并影响了当代“中国式民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理论战线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兼含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的重要观点。这一重要观点是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出的正确结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本质特征。”[3]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体现了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双重性质。中国的多党合作是具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的民主形态。

一、国外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是政治专制与政治民主的不同形态

“竞争性政党制度源于英国与美国的议会政治的发展,它强调各合法党派之间的相互竞争。”[4](P1)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与政党制度“是政治现代化的标志”,[5](P294)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政党与政党制度的政治专制与阶级剥削的性质。另一方面,“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的政治发展虽然诸多曲折,但中国共产党在‘向苏联老大哥学习’中始终没有搬用苏联的政党制度”[4](P142)。

以政党数量作为区分政党制度类型的标准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但是对于政党制度的分类仍然存在很多分歧。其中对于一党制存在的分歧最大。一党制是指“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只存在一个政党,而且只允许存在一个政党”。[6](P305)有学者指出,从理论上讲“一党制这种表达方式在术语上似乎都是矛盾的”。因为西方学者普遍认为“至今为止,我们讨论的政党指的是多个政党,党是复数的党”,多党竞争才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与标志。因此“如果政党不是部分,他就是一个伪政党;如果整体被确认为只是一个政党,它就是一个伪整体”。但是在现实中“所谓的一党制是存在的”,“一党制国家只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出现的”,“一党制观念是有其严格意义的,要联系到它的建立者,也就是1920-1940年间第一波产生的一党制国家,苏维埃、纳粹和法西斯类型”,“即在该类政党内部,任何正式的党内派别都是被禁止的,被认为是异端邪说,是不能容忍的离经叛道。因此,共产主义、纳粹和法西斯证明了单一信仰制度的存在和复活,这种单一信仰制度是建立在一致原则和对歧见的恐惧的基础上的”。[6](PP60-61)原苏联的政党制度,“这种‘传统’的共产主义制度是由列宁创建、后在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得到进一步发展,该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单一政党与政府和经济紧密结合。每一级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党的机构,在中央委员会的政治局中,约有十几位最高级的党的领导人构成了统治苏联的真正权力核心”。[7](P164)虽然人们也认为一党制是多党制遭到失败的挽救措施,一党制也具有更高的效率,有利于政治稳定,但是一党制摆脱不了它自身的垄断地位造成对阶级内部及其他阶级的专制与压迫,摆脱不了其阶级强制的本质。

“两党制是指两个同等规模的政党争夺职位,双方各有几乎相等的机会赢得足够的选民支持,以取得垄断性执政权的体制”。人们倾向于强调两党制的好处:认为它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给选民提供选择的机会;它被看作一个公平的体制,鼓励政府替换,不给任何一个政党垄断政权的机会;它是一个鼓励温和政治活动的体制,两个政党都为拉取中间阵营而竞争。[8](P568)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仍然摆脱不了他阶级专制的本质。依然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施行专制的工具。恩格斯曾以十分形象的语言指出了英国两党制的实质,他认为这是一种“为使资产阶级统治永存而轮流执政的两个旧政党的跷跷板游戏”。[9](P383)“在辉格党和托利党中间,是从来没有过原则斗争的:它们中间只有物质利益的冲突”,“在英国,各个政党都有与它相当的社会阶层和阶级;托利党同贵族和伪善的英国教会的真正正统派是一丘之貉;辉格党由厂主、商人和非国教徒,总而言之,由资产阶级上层组成;资产阶级下层组成了所谓的‘激进派’,而宪章派则从工人群众,从无产者当中汲取自己的力量”。[10](PP547-560)恩格斯指出:“两个大党中的任何一个党的内部,人们都因地区的不同而代表着完全不同的集团和利益,而且几乎有产阶级的每一个阶层在两党内部都有自己的代表。”[11](P245)

资产阶级的多党制同样具有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统治的本质。列宁写道:“资产阶级民主国的统治党仅仅对其他资产阶级政党才保护少数,而对无产阶级,则在一切重大的、深刻的、根本的问题上,不仅不‘保护少数’,反而实行戒严或横加残害。民主愈发达,在发生危及资产阶级的任何深刻的政治分歧时,残害或内战也就愈容易发生。”[12](P632)邓小平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13](P267)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阶级强制的色彩显示出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政党民主是一种虚伪的民主,是形式上的民主和实质上的不民主。他们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竞争是自由的,但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住的工人群众是不自由的;选举是平等的,但金钱对选举活动的操纵是不平等的。”[14](P254)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政治民主的性质

一般认为,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于公元前5世纪。而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语义与实践中都产生了“民主的混乱”。从概念看没有特别指明“民主”就是指政治民主,或者称为国家民主。它是指“一种社会管理体制”[15](P9),以一定政治统治的确立为前提,在阶级社会,民主同样具有阶级强制性。[16](2467)杜威认为民主明显地具有一种政治含义,因为它是指一种政府模式,它包含着一切与政治民主有关的内容。[17](PP286-287)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式,“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10](P280)。列宁则进一步明确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18](P96)“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19](P276)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政治民主的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以人民政协为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多党合作制的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20](PP777-778)政协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许多政协委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曾经是领导干部。它离国家权力中心很近,具有影响政治决策的制度化渠道。通过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能够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参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进而对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协毫无疑问具有政治民主的性质。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政协的性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使民主党派具有制度化的参政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规定了政协的参加单位及代表,全体会议的召开与职权:其中包括“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建议案”,并且规定了全国会议闭幕后设立全国委员会行使政协的相关权力,保证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使。同时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协的建立与职权“为该地方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的协商并保证实行决议的机关”。虽然,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它在中国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制度化规定的或长期形成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政治民主的特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民主党派参加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民主党派通过这些方式参与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实施、执行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民主协商会、高层谈心会和双月座谈会等等;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各民主党派依法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等等。虽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执政党和国家的决策能起到重要的咨询、参谋作用。另外,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国家建设实践中还形成了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以及有效联系群众的多种方式,并且使之逐渐制度化。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体现了中国政党制度与民主制度的鲜明特点与优势。

第三,政协成员的身份使政协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对中国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对中国的政治过程有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政协的成员是或曾经是国家领导,另一方面,有相当比例的各民主党派人士在中国政府中担任领导甚至是高级领导。从建国之初民主党派人士就在中央政府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1949年到1954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56名委员中,非中共人士约占50%;政务院30个部级单位的正职负责人中,非中共人士13名,约占43%;副职负责人中,非中共人士有3名;政务院4名副总理中,非中共人士2名。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共人士有39人,占59%,13名副委员长中,非中共人士8名,占65.5%。这里所谓非中共人士,大部分是民主党派的成员”;“截至1997年9月,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非中共人士共计6660人左右。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及省长(主席)助理的23人;副省级市的副市长、市长助理13人;省辖市(地、州、市辖区)政府副地级领导和助理171人;省级人民政府正、副厅(局)长181人;各省直厅(局)及市(地、州、市辖区)政府正、副处长6274人。在这些非中共人士中,民主党派人员占大多数。”[20](PP792-793)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历程及历史上各民主党派与政协在建国与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民主党派与多党合作制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革命的正确选择,在统一战线的思想指导下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在新中国建立的过程中,政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是由中国革命的特殊条件所决定的。在民主革命时期,为了战胜强大的敌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无产阶级同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中间势力,甚至在一定时期内也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克敌制胜、夺取民主革命胜利的三大重要法宝之一”,“人民革命战争胜利后,统一战线仍然是我国人民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时期,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范围比民主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时期更加广泛,统一战线的基础更加巩固,统一战线的主要功能也由过去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孤立、打击统一战线外部的敌人,转向调节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民的不同利益和要求,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因此,政治协商的内容也从过去的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发展到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地方的重要事务,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等等。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1](PP291-293)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社会民主的性质

众所周知,在“二战”之前,民主的含义与形式相对单一,其雏形被认为是古希腊的城邦式的古典民主,她的发展与实现形式主要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民主。而到二战之后随着更多国家向民主转型以及民主作为普世价值被全球接受,各种各样的政体都打出了民主的旗帜。同时,随着人们对民主的反思,试图超越自由民主的努力使民主的概念跨出政治领域走向工业、经济与社会领域,相继形成所谓工业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其中社会民主是相对有明确所指的概念,“社会民主的概念——就社会而言的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状态的民主——可以追溯到托克维尔”,主要指社会生活领域的民主。“社会民主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22](PP10-11)包括企业民主、基层民主等。社会民主一方面被认为是政治民主的基础,是政治民主得以稳固的前提;另一方面,社会民主又被认为是政治民主发展而必然达到的更高层次。政协不是中国国家机关体系中的组成部分,而是统一战线组织,民主党派及政协提案、建议、监督都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及其主要组织运作形式——政协——又是社会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一,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多党合作制具有社会民主的性质。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现象是阶级社会独有的现象,随着阶级社会的消亡,包括民主、政党等一切政治现象都会随之消亡。新中国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并非进入了无阶级社会。政党、阶级与民主等政治现象仍然存在,但是与西方阶级社会有着巨大的差别。在中国各阶级之间以及阶级内部存在利益的差别与冲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利益的多元分化更加明显,似乎代表不同利益的阶级、阶层、政党的存在成为必然。但是随着剥削阶级的消灭,利益的分化与冲突成为人民内部的问题,解决差别与冲突更多的需要协商、妥协与合作的方法,而不是敌人间你死我活的方法。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处理人民内部利益冲突的协商与妥协、合作的办法,具有非政治强制性的社会民主的性质。“在我国,虽然在理论上已不存在大规模的阶级利益冲突,但实际上各个阶层、各种行业和各个利益团体之间仍然存在有各自特殊的需求和特殊的利益。实行多党合作制,则可以通过各个政党及其周围所联系的群体和个人,来调节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从而起到缓解冲突的作用。”[23](P96)

第二,政协与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不具有强制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社会民主的性质。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它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的强制性,不同于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政协通过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是“柔性”的,体现的是民主对权力的约束,而不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政治协商在功能上是中国政府决策的意见综合阶段,“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意见表达时,中共中央往往还没有就问题形成总体意见;而在政治协商阶段,中共中央则一般已提出了对某一问题的系统建议方案”,“从政治协商的实际情况看,中共中央的整体设想一般都能得到参加协商的其它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同时,各方面也会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24](P138)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并不是简单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更似一种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也体现了中国政党制度与政协的社会民主性质。“社会民主是指其民族精神要求它的成员认为自己有平等社会地位的社会”,“社会民主强调的是地位平等”。[22(PP10-11)“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而是在中共领导下共同参与国家大事,共同执政的关系;不是互相对立、互相倾轧的关系,而是多党并存,互相监督的关系。”[25](P249)“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通过各种中介环节,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包括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制定方针政策,做出重大决策。这种领导不能简单化为领导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各民主党派在接受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承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前提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各党在政治上是平等的,组织上是独立的,行动上是自主的,并且实行互相监督。”[26](PP6-7)

第四,政协与民主党派是通过联系群众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统一战线组织,这是其具有社会民主性质的又一原因。“社会民主是自下而上的”,“社会民主的特征因素不但是它在社会层面上运行,更在于它的自发性和内生性”。[22](P11)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3](P186)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党派之间的团结和协调。”[27](P307)“我国的民主党派大都成立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从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他们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各民主党派从来就不是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具有阶级联盟和统一战线性质的政党。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各民主党派原来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代表,绝大多数已经成了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还有一大批新中国成立之后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参加了民主党派。这些都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关系的阶级基础和共同建设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的目标是具备了的。”[28](P50)各民主党派植根于中国社会通过联系群众,尤其是联系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士,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民主建设、社会进步建言献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通过他们与台湾的联系加速并将继续促进中国国家统一的步伐。这些更多的是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发的、自觉的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所做的努力。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具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民主形态

人们一般认为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有着密切的关系,简单地讲政治民主是社会民主的前提,只有实现了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的实现才成为可能;而社会民主是政治民主稳固的基础,只有实现了基层的民主,民主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政治民主才能得到稳固。学者们对于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的关系已经给出了十分详尽、有力的说明。萨托利强调了政治民主对于社会民主的重要作用,指出:“社会民主这一名称的含义也使他用于指基层民主结构——小社区和自愿结社。这种网络可以繁荣于这个社会,从而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社会支柱和基层结构。一个由有着民主结构的团体组成的以‘团体’为单位的多团体社会,同样具有社会民主的性质”,“如果一级实体——政体——不是民主政体,次级实体也绝少有机会以民主方式存在和繁荣。”“谁也不否认社会民主作为民主政体之不可缺少的基础的重要性。也不否认基础的初级民主可能比民主的任何其它方面更有价值……但是事实依然是,政治民主是我们可能最珍爱的无论什么民主或民主目标的必要条件,必要手段。如果统领制度,即整个政治制度不是民主制度社会民主便没有什么价值。”[22](PP11-12)杜威也强调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社会民主的发展对政治民主稳固的重要性,他说:“凡民主受到破坏的地方,它都完全是属于政治性质的。它还没有变成人民日常生活行为中的一部分。民主的形式仅限于议会、选举和党派之间的竞争。所发生的情况我认为结论性地证明了:除非民主的思想与行为的习惯变成了人民素质的一部分,否则,政治上的民主是不可靠的。它不能孤立地存在,它要求必须在一切社会关系中都出现民主的方法来支持着它。”[29](P5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党制度。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如上所言,可以看出政协的自身特点和运作机制反映了多党合作具有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双重性质。李瑞环充分肯定了政协的这个特点,他说:政协有许多特色,说它是官又不是官,它没有多少决定权;说它是民又不是民,它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所以我讲政协说官亦官、说民亦民、非官非民、亦官亦民。[30](P315)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及其组织与运作实现形式——“政协”是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正确选择,是具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的新型民主形式。当国家的政治民主遭到破坏时,社会民主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当社会民主得不到发展时,政治民主就难以稳固。这是实践的真知、历史的教训。

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通过民主协商建立了新中国。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之前,政协承担了人大的职能,筹备建国。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工作,中国的政党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建设具备良好的开端。然而好景不长,1957年下半年,反右派运动出现了扩大化,毛泽东要求各地党组织“注意各民主党派中反动分子的猖狂进攻”,[3](P431)许多党外朋友和民主党派人士被错误地打成右派,中国的多党合作事业受到严重损害,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名存实亡。这破坏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也使社会民主失去可能。无视人人平等的基本观念,人的尊严遭到严重践踏,学校、工厂都成了阶级斗争的战场,伟人崇拜成为日常生活的主题。在这样一个疯狂的时代,人的理性已经自愿或被迫地埋葬,“革命的激情与疯狂”主宰着生活。

恩格斯指出:“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27](P432)。197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多党合作制和政协工作逐渐制度化;中国加快了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民主政治发展有了法律的保证;各民主党派增强了自身的民主意识与民主能力,在中国民主化建设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中国社会民主意识与能力也逐渐提高,尤其是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成效显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逻辑起点。中国的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虽仍有不足,但均得到发展,为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遭遇的挫折及其对民主政治的破坏表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开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民主价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不同于西方政党制度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体现了具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民主性质的新型民主形态。仿效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将政协改为“上议院”,会使政协丧失了作为一种社会民主形式所具有的包容性、广泛性等优点,使中国多党合作的功能打折扣。基于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间关系的理论,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建设应该遵循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并举的方法,一方面,完善政治层面的民主,以权力制约权力,同时逐步充分保证公民在国家政治进程中的参与权;另一方面,进一步发展社会民主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在企业、学校、家庭等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建立起民主的生活方式。包括托夫勒在内的未来学者早已指出未来社会的集权可能更多地存在于小集团中,在今天这一点我们也许已有感受。要充分发挥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所包括的双重民主性质的优势,遵循民主的普世价值与原则,使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早日在世界民主模式中确立真正“中国式民主”的特色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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