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中不可忽视的“死角”--从青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现象看_非正式群体论文

学校德育中不可忽视的“死角”--从青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现象看_非正式群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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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群体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正式群体是指经过有关政府机构周密考虑、精心组织的一种有形组织。非正式群体是指那些自发的,以个人感情、友谊、爱好或共同利害关系为基础结成的小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摩擦,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不同生活方式的渗透影响,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力求通过不同的形式、多种的渠道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拓宽自己的生活空间,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组织非正式群体是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形式。据有关部门权威人士调查、统计透露,1994年全国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计有865495所,在校学生总数23813.2万人,存在大小不等的各类非正式群体近千万个。苏北某市有普中、职中、小学540所,计有学生17.5万人,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统计,存在大小各类非正式群体1160多个,非正式群体的形成率几乎占学生总数的15%。而且越是改革开放步伐迈得大的地区,经济发达的地区,青少年学生的非正式群体形成率就越高。

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形成,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行为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对青少年是否健康成长起着作用;同时,也给学校、社会、家庭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育提出新的课题。这势必应当引起我们全社会的关注。

一、复杂的形成原因

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从主观心理因素方面来分析,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形。

1.自我价值观念的萌发和独立人格逐步形成的体现

初、高中学生,正处在第二青春发育期及人生重大的转折关头,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对人生、世界已经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见解,再也不是父母翼下的“小鸡”,再也不满足老师、家长“你讲我听、你说我做”的顺从心理和崇拜心理,处处显示自己的独立意识、参与意识,强烈要求自我表现,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一方面要在正式群体中显示自己的才能和价值。另一方面,由于学习负担较重,课余时间很少,学校正常的集体活动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学校、班级中正式群体的严格纪律、统一要求往往禁锢他们自由发展;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西方自由化、无政府主义思潮的不断渗入、影响,促使他们在非正式群体中寻求施展自己才华、充分表现自己的天地。某中学组织篮球训练队,要求学生自愿报名,其中有11名同学要求参加而未被入选,遭到一些入选同学的嘲笑。这11名同学就抱着“不吃馒头争口气”的心理,自行组织起来,利用课余、节假日时间训练,还自己筹钱邀请县体委教练进行指导,要与校队一争高低。结果有一部分同学球艺大进,成为县、市一些篮球队的主力队员。

2.相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兴趣爱好的结合

青少年学生对人生、信念、理想的追求和探索中,相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兴趣爱好,把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地方的青少年学生吸引在一起,或纵论天下大事,或举办各类活动,从而满足其精神上的需求。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苏北响水县小尖中学有10多名同学对物理非常爱好,他们在晚自修后就主动聚在一起共同学习、研究,互相提问,各自找来的资料都互相交流学习,物理水平不断提高,都成为各自班级的佼佼者。在去年全国初中应用物理大赛中,有5人获奖。同时,在苏北某县的一所中学,初二年级有6名个体户的子女,都受父母打麻将赌钱的潜移默化影响,也渐渐染上赌博恶习,因此,他们经常在一起,形成一个赌博的群体,或打扑克,或打游戏机,或掷硬币判断正反面等,通过多种方式来赌博。有赌钱的、有赌物的、也有赌吃的。后发展为几个合谋作鬼,共同赌骗其他同学、朋友,甚至参与社会上成人的赌博。

3.性格相似、地域相近、社会地位相同的凝聚

社会心理学认为,人都有归属性,希望在人际关系中参与群体,在心理上得到归属和安全感。有的青少年学生由于性格相似,脾气相投,就经常聚集在一起,继而形成固定团体;有的青少年学生由于家庭住地相近,或者住在一起,久而久之就结成团伙;有的青少年学生由于在班级、在学校、在社会上的处境、地位相似,在感情上比较融洽,逐渐成为一伙。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喜静、少语,性格内向的同学往往容易在一起;好动、活泼、洒脱,性格外向的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班级、学校里的优秀学生很不容易与后进生结成团伙,而好生与好生、差生与差生就很容易结成群体。家住在一起的学生,上学、放学和回家后在一起,感情逐渐增强,有事一喊就到,也易结成团体。

4.精力过剩和情感转移需要的聚集

有不少青少年学生由于天资聪颖,学习不吃力,在完成学习任务以后,还有时间、精力顾及其他,就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从事其他课余活动。有的青少年学生,学习成绩差,厌学情绪较重,且承受同学、家长、老师及亲友的“白眼”,心理压力大,有苦无处说,就与类似的同学在一起,从事其他活动,寻求解脱,实现心理平衡。有的青少年学生因为种种偶发事件,打击太大,心理承受不了,向外寻求保护、安慰,与社会上的人形成非正式群体。有的青少年学生,由于学习成绩差,思想品质差,得不到同学、老师、家长、亲友的关怀帮助,感到前途无望,产生破罐子破摔心理,有意与班级、学校、社会对抗,就共同团聚在一起,起着破坏和捣乱作用。据调查,某校初中部有4名差生,经常受到老师停课检查的处罚。一次,4个来自不同班级的学生同时被老师逐出班级,他们认为在校、在家得不到温暖、关怀,就与社会上一些不法青年结成团伙,称兄道弟,时常出入录像、歌舞厅,寻求精神安慰,最后因犯团伙流氓罪而破依法严惩。

5.模仿、崇拜和暗示等下意识心理的促成

青少年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要求自我独立,有成人感。但是又由于年龄特点,对英雄人物、电影电视及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有崇拜心理。他们由于文化知识及社会经验差,分析判断能力弱,对偶像不加取舍地追求,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极易产生暗示和模仿心理效应,形成非正式团体。前一段时期,台湾歌坛“小虎队”对大陆的青少年影响很大,不少青少年学生往往模仿他们的服饰打扮、唱腔、姿态。苏北某县270所中小学,类似“小虎队”的歌唱小群体就有112个。前一阶段《三国演义》电视连续剧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就有不少青少年学生模仿刘、关、张“桃园结义”之举,暗地里也结成拜把兄弟,人数少的三四个,人数多的十几人,有的甚至还纹身以作标志。某县560所中小学,或明或暗的拜把兄弟小团伙就有1580多个。

二、复杂的类型特点

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作为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活跃在社会大环境中,有其独特的社会功能、从作用上分可以分为如下5种形式。

1.积极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约占总数的25%。由于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学校的学习尖子、各种活动的骨干分子,思想进步,上进心强,对学习、活动认真负责,因此组织非正式群体主要是进行文化学习,研究、讨论国家大事,探索人生真谛,课余时间开展一系列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以弥补正式团体的不足,满足自己的心理、生理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从而能引导青少年学生不断进步。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全部是青少年学生,他们所组织的活动往往受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及精力安排上往往给自己的学习、生活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有时候其主观愿望往往和客观效果相反。沿海某市的一所学校有8名男、女同学,由于受通俗歌曲的深刻影响,自由组织课余活动小组,在一起交流思想、感情,收集有关通俗歌曲,探讨演唱技巧,举办家庭演唱会,参加一系列社会演唱活动,有效地丰富了他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了他们的欣赏水平和演唱水平。但是,由于他们过多地组织聚会和参与社会活动,其时间、精力大部分花费在演唱活动上,使课余的活动成为他们的主要活动,导致学习时间、精力无法保证,文化课成绩大幅度下降。据笔者调查、了解,苏北某县270所中小学、86589名中小学生,存在各类文化、体育、美术等有益的非正式群体310多个,其中85%以上对自身的学习和班级学校活动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有15%的非正式群体活动严重影响成员的学习、生活。

2.娱乐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占有重大比例,约占整个总数的50%左右。娱乐型非正式群体的青少年学生由于有其共同的兴趣爱好,利用课余时间,组织一些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弥补学习、课余生活的空虚,满足自己的心理要求。他们这种活动纯粹是以消闲娱乐为目的。这种非正式群体的课余活动,虽然有其积极作用,能够填补他们课余时间、情感空白,促进心理满足,但是往往把握不了时间、内容、方式的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己学习,甚至会出现危害性。

山东潍坊市第13中学有3名同学,由于对电子游戏机有共同的爱好,自然而然地结成一伙,每到放学后就到营业性的电子游戏机室去打游戏机。开始还是各自玩玩而已,后来就来点“刺激”的,运用游戏机互相赌博,从一角、二角,发展到一元、十元,最多时一天可输掉500至1000元。因欠债太多,3人结伙在不到3个月内连续撬锁入门盗窃25次,价值达27000余元。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消极型

这种非正式群体约占整个总数的15%左右。这类非正式群体都是由一些比较自卑、性格内向,或因成绩不佳,在班级、学校遭受冷遇的青少年学生组成。他们组织非正式群体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和满足自己心理需求。其成员对班级、学校、社会的一系列集体活动缺乏热情,反应冷淡,缺乏上进心和责任感,但是还未达到与班级、学校、社会公开对抗的地步,处在中间状态。这类非正式群体的弹性非常大,如果教育、管理、引导得好,能够促使向积极的方向转化;否则,就会促使其向更坏的方向转化。

4.对立型

这种非正式群体占整个总数的5%左右。对立型非正式群体的成员都是由一些各方面表现差的,有劣迹、受过处罚,又自暴自弃的青少年学生组成。他们结成非正式群体以后,形成一股势力,故意与班级干部、老师及学校领导对抗,干扰、破坏班级、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从而达到实现自身价值,达到心理满足。皖北某校初三(2)班的几个班委和小组长,由于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组织领导能力不强和犯有严重错误等原因,被班主任相继撤换职务,他们心里不服,产生怨恨情绪,就结成一伙,专门与班级干部和老师对抗,上自习课时,故意大声喧闹,或故意屡次请假外出,或以请教作业为名故意下位找人说话,使得教室秩序无法维持;班级举办文体活动时,故意起哄,喝倒彩。后来发展到串联一些其他成绩差的同学,一起与班级干部、老师对抗,使一个原来先进的班级成为落后的班级。直到后来,学校通过调班、转学及纪律处分,方才解散群体,刹住歪风。

5.犯罪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占总数的3%左右,数量虽少,危害却大,其中不少已带有黑社会帮派组织性质。犯罪型非正式群体都是一些道德品质恶劣的青少年学生组成。他们组织团伙,行动诡秘,手段恶劣,或偷盗,或强奸,或讹诈,或寻衅斗殴,尽干些危害社会、违法犯罪的事。他们有的犯罪情节越恶劣,越感到自己的本领大,心中越得意。沿海某中学有3名思想品德恶劣的学生。结成团伙,平时多次调戏女同学,多次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和学校的纪律处分,后来发展到将一女大学生挟持到树林中轮奸。河南西峡县某小学3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结成团伙,采取钻门缝、翻天窗等手段,作案33起,盗取现金3000多元,国库券600元,还有手表等物,总价值4000余元。据华南某县公安部统计,在目前的青少年团体犯罪案件中,在校学生的团体犯罪约占总数的15%。

三、根治的初步设想

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存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它的积极、消极和破坏作用也是同时存在的。青少年学生的非正式群体在学校里,在学生生活中,虽然起了一些积极的、娱乐的作用,但是,对于积极性、娱乐性的非正式群体如果引导不好,也会收不到积极的、正面作用,反而走向不良的方面;对于消极性、对立性的非正式群体,更需要及时,有效地予以教育、引导,使之向好的方面转化;对于犯罪型的非正式群体,不只是教育、引导的问题,而是运用法制手段进行整治的问题。然而,在我们目前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大环境中,青少年学生的非正式群体还没有为我们全社会所认识、了解和重视,在我们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工作中往往被忽视,至少未能摆上位置,成为德育工作的“死角”。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教育、引导好青少年学生的非正式群体,就会使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有益的课余活动得不到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学生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的发挥,青少年学生的一系列思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班级、学校中的歪风邪气及违纪违法事件得不到及时的打击,势必影响良好的班风、校风和学风的形成,导致一些青少年学生误入歧途。因此,重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工作应当成为我们学校、家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对此,笔者就如何加强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作如下几点探讨。

1.激励法

对青少年学生的非正式群体所开展的各种有益活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帮助、推动他们搞好各种有益的活动,既能使群体成员实现自我价值、满足心理需求,又能为班级、学校、社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

2.诱导法

对积极型的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要在活动内容、方法、措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使之不断进步,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对娱乐型、消极型的群体要通过多种渠道、手段、方法进行诱导,使之逐步走上积极的发展轨道。

3.渗透法

教育部门的各级领导、教研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实际状况,通过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等手段,把一些思想进步、社会活动能力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干部、共青团员、活动骨干分子渗透到他们的群体中去,以便及时掌握活动情况,进行思想教育,从事思想、技术指导,不断引导他们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4.分解法

对于消极型、对立型、犯罪型的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要通过其成员的家长、亲友及学校、班级同学逐个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认识到参加该群体活动的危害性,进行各个击破,促使群体成员离开其群体,达到瓦解其群体目的。

5.吸引法

班级、学校、社会要积极加强正式群体的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增强正式群体的凝聚力、吸引力,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吸引非正式群体成员参加正式群体的活动。

6.攻坚法

每个非正式群体在形成之时,那些力气过人、能力超群、地位较高的青少年学生就可能成为群体的核心人物,他们在群体的各种活动中,完全起着领导、决定的作用,并可以直接左右群体的行动,在群体成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其群体成员起着一定的导向作用。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工作中,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好群体核心人物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攻克这个“堡垒”,使之转化,从而带动其群体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7.严惩法

在教育、引导工作中,对于犯罪型非正式群体,要运用法制手段,对极少数屡教不改、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非正式群体成员,从快、从重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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