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生态关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宗教论文,生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代道德意识与社会关怀的发展中,对生态环境的伦理关怀,可说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在过去的数十年,西方社会出现了一种在哲学、文化以至道德意识上的生态转向(ecologicalturn)。宗教界对环境伦理的讨论,自上世纪60及70年代开始,发展可谓一日千里,有学者甚至用“宗教的绿化”(greening of religion)来形容此一发展;其中,基督宗教界对生态问题讨论之盛,更是绝不逊色于其它宗教或世俗的人本主义。(注:参Roderick Frazier Nash,The Rights of Nature:A History of Environmental Ethics(Wisconsi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9),87~120.)在宗教界,环保已成为不同宗教传统所共同关心的课题,很多宗教人士尝试重新在生态关怀的亮光下,检视及重构各自的宗教传统。环保的关注引发了一些西方学者对传统西方宗教的质疑与厌恶,转而对东方宗教发生兴趣,开成一种“绿色东方主义”(Green Orientalism),尝试重新解读亚洲宗教传统,并提出其中的生态智慧,例如重视人与自然的合一、在宗教修行中主张不杀生、强调对一切众生的悲悯等。一些西方的环境哲学家甚至认为,亚洲的宗教及哲学传统可提供重要的值得参考的资源,以补西方的不足。(注:See:J.Baird Callicott and Roger T.Ames(eds.),Nature in Asian Traditions of Thought(Albany:SUNY,1989).)一些宗教学者/神学家,例如保罗·涅特(Paul Knitter),更是积极地提倡宗教间对话应以生态危机作为主要议题,甚至是基本取向(orientation)。(注:Paul Knitter,One Earth,Many Religions(Maryknoll:Orbis,1995).)此外,生态问题也成为宗教与自然科学对话的主要议题之一,很多有关宗教及自然科学的入门书都特设一部分,去讨论生态问题。(注:例如:John Haught,Science and Religion:From Conflict to Conversation(New York:Paulist,1995);also:Christopher Southgate etal,God,Humanity and the Cosmos:A Textbook in Science and Religion(Harrisburg: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1999).)
本文所要做的,是尝试指出,宗教与生态关怀之间,有着一种辩证的关系。一方面,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对宗教界、尤其是其中的伦理学,产生了显著而广泛的影响。另一方面,对生态的关注,也促使人们发现,环境危机并非只是科技、立法与经济体系的问题,而且还涉及灵性的向度,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具有某种宗教性的课题。(注:Fritz Hull(ed.),Earth & Spirit:The Spiritual Dimens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Crisis(New York:Continuum,1993);Steven C.Rockefeller and John C.Elder(eds.),Spirit and Nature:Why the Environment Is a Religious Issue(Boston:Beacon Press,1992).)以下我们先以基督宗教为例,去说明此种宗教上的生态转向;之后,再从深度生态学(deep ecology)的论述,指出环保的宗教向度;并由此指出,宗教传统的资源,是可能有助于促进环保工作的。
基督宗教的生态转向
在生态危机的讨论中,基督宗教曾受到颇为严厉的批评。美国史学家怀特(Lynn White,Jr.)曾经提出,按照犹太—基督宗教的一神论传统,只有上帝是神圣的,大自然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而造,被上帝赋予了制宰自然的权力,其它生物是为人而造,人可以任意对待自然,甚至运用所领受的生杀大权对自然随意宰割,因此基督宗教可说是西方社会出现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之一。(注:Lynn White,Jr.,"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al Crisis",Science 155/3767(1967),pp.1203~1207。)怀特认为,西方拉丁传统自13世纪起的自然神学,集中在发现大自然如何运作,尝试掌握其规律,从而了解上帝的心思,此外又对克服自然和科技的运用加以推许。因此,比起东方希腊正教会来说,西方拉丁教会传统较容易制造出一个环境,有利于强调要征服自然的科技心态的出现,间接地促使了西方社会生态危机的形成。(注:Lynn White,Jr.,"Continuing the Conversation",in Western Man and Environmental Ethics,ed.Ian G.Barbour(Reading,MA: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1973),pp.55~64.)与天主教相比,在基督新教的宗教情怀与神学思考中,大自然的角色变得更为不重要。(注:Catherine Keller,"The Lost Fragrance:Protestantism and the Nature of What Matters",Visions of a New Earth:Religious Perspectives on Population,Consumption,and Ecology,ed.by Harold Coward and Daniel C.Maquire(Albany:SUNY,2000),pp.79~94.)这不是说,基督新教的信仰,比起罗马天主教的信仰,更不利于自然科学的崛兴,而事实可能刚好相反。(注:详参霍伊卡(R.Hooykaas)《宗教与自然科学的兴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另参默顿(Robert K.Merton)《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然而,基督新教所关心的,往往仍是集中在上帝与人的关系上,对大地的关注(如果有的话)是放在次要的地位,对大自然基本上是漠不关心,虽不至于刻意破坏坏境,但也不会积极地关心保护。(注:Mark Stoll,Protestantism,Capitalism,and Nature in America(Albuquerque:University of New Mexico Press,1997).)
基督新教内部不同的宗派/神学流派,有两个相当基本的共同立场:一是唯独恩典(sola gratia),另一是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唯独圣经”,意指以圣经为信仰的惟一权威,这并不一定会否定教会传统,(注:赖品超:《与传统复和:探索华人神学的前路》,《边缘上的神学反思》,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2001年版,第29~51页。)但自与罗马天主教决裂之后,基督新教越加强调圣经为惟一的信仰基础,除否定圣经以外的文献(例如教父著作)的权威性外,也在神学方法论上,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分手。被奉为天主教神学代表人物的圣多默(St.Thomas of Aquinas,c.1225~1974年)强调,“神恩并不抹煞自然,而是要成全它”(注:St.Thomas Aquinas,Summa Theologica,1.1.8;引自谢扶雅编译《圣多默的神学》,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65年版,第18页。)。借用“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的二分,人虽不能凭天然的理性,透过上帝在创造中所显示的“普通启示”,因而认识上帝的救恩,但仍
有可能得知上帝的存在;而上帝在基督耶稣里的恩典所带来的“特殊启示”,是成全而不是否定此“普通启示”,或说启示成全了理性。相对来说,基督新教更强调的是律法与福音(law and gospel)的对比,认为由于人的罪性,如无上帝在圣经(所见证)的特殊启示,单靠对大自然的知识或说自然启示,对于了解上帝并无帮助。这容易强化奥古士丁(Augustine,354~430年)的神学传统中的一种倾向,就是只对上帝及人的灵魂有兴趣,忽视了大自然在信仰/神学上的重要性。
“唯独恩典”所指的是,人得救是唯独出于上帝的恩典,不是凭人自己的努力,也毋须再有任何人或机构作为中介,基督的救赎工作已完成,人可以做的就是相信接受。严格来说,是因为上帝的恩典藉着人的信心使人得称为义(justification by grace through faith),而不是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但由于与当时的罗马天主教的争论,在基督新教的教导中,慢慢将重心由上帝的恩典转移到在人的信心/悔改,并以此否定对善行/功德的重要性,由强调“唯独恩典”变成了强调“唯独信心”(sola fide)。信心本应是对上帝恩典的回应,恩典在先信心在后;今则成为先要有信心,上帝的恩典才能生效,信心成为得恩典的必须/先决条件,甚至出现一种倾向,将信心等同于理性上对某些教条的理解与认同。这种对救赎的理解,对信仰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个人化:与不信基本上是个人的事,不能由别人代劳,也不必有教会作为中介。按照基督新教神学家士来马赫(F.D.E.Schleiermacher,1768~1834年)的讲法,在基督新教的信仰类型中,是因为人得救所以成为教会的一员,而不是因为成为了教会的成员所以能够得拯救。(注:参见士来马赫《基督教信仰论》,第24页;载谢扶雅编译《士来马赫:宗教与敬虔》(香港;文艺,1967),第400页。)
(二)他世倾向:虽不否定永生也可以是由现在开始,但更强调的是罪得赦免与死后灵魂得永生。对末世的强调,更易使人感到,世界始终都要过去,信徒最重要的任务是积极救人上天堂,拯救灵魂脱离邪恶的世代,不必花时间和精力去保护环境。
(三)以人为中心:相信只有具有信心的人才能得救,其它生物没有信心,自然不能得救。华人教会流行的和合本圣经,更将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的“上帝爱世界(cosmos)”,译为“上帝爱世人”。此译与原文字义不合,但在神学上则似乎是讲得通,因为下文讲的是“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若假设其它生物是没有(或不可能有)信心的话,则只有世人才可能有信心,才可能得救。依此,将“世界”译为“世人”似乎并无不可,但此一误译,强化了一种神学见解,就是以为只有人类才有可能在上帝的拯救内,而人以外的生物以及其它的“死物”,则只为上帝所创造而不为上帝所拯救。这种将创造与拯救加以分割的思想,容易引向一种被早期基督宗教定为异端的灵知主义(Gnosticism)。
在基督新教后来的神学发展中,这种对大自然的漠视日益加深。自启蒙运动后,传统的自然神学遭到主要由现代科学及哲学而来的攻击,在基督新教的神学发展中,出现一种主体转向,变得越加漠视大自然在信仰中的地位。19世纪自由神学的崛兴,令很多神学家将注意力进一步集中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上,忽视了大自然,忽视了人与环境以及上帝与大自然的关系。(注:Frederick Gregry,Nature Lost?Natural Science and the German Theological Traditions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其中的立敕尔派(Ritschlian)神学,更将一度无限的鸿沟筑起在自然与位格之间,并将耶稣的功能理解为将位格生命从自然的辖制中释放出来。与此相应的是一种将自然投降于自然科学及工业化社会的负面态度,漠视工业革命引起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因此,美国的加尔文主义和清教徒主义,二者可说是立敕尔主义的盟友,因他们都主张要对自然加以科技性的或道德性的控制。(注:Paul Tillich,"Autobiographical Reflections",Theology of Paul Tillich,ed.by C.W.Kegley & .W.Bretall(New York,Macmillan,1961),p.4.)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新教神学家之一的巴特(Karl Barth,1886~1968年),虽对自由神学有很多严厉的批评,但未在这方面予以纠正。与他同时代的神学大师中,相信只有蒂利希(Paul Tillich,1886~1965,另译田立克)才能比较明显和深入地讨论到人与生态环境的问题。(注:赖品超:《田立克论人与自然:一个汉语处境的观点》,《道风汉语神学期刊》7(1997秋),第149~173页。)这种总体上的对生态问题的忽视,使基督新教在20世纪后半期,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时,感到需要有急剧而彻底的改变。
生态神学作为一个神学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才正式崛兴,其中可以薛特拉(Joseph Sittler,1906~1987年)为重要的先驱者之一。他曾在1961年向普世教会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呼吁要正视宇宙性的拯救,神学上更要发展出与大地相关的基督论。(注:详参Joseph Sittler,Evocations of Grace:Writings on Ecology,Theology,and Ethics,ed.by Steven Bouma-Prediger & Peter Bakken(Grand Rapids:Eerdmans,2000).)后来在北美,在全国教会协会(National Councilof Churches)的支持下成立了“信仰—人—大自然小组”(Faith-Man-Nature Group,1963),开始了有组织的对生态神学的研讨。(注:对生态神学崛兴初期的著述的概览,可参Kenneth P.Alpers,"Starting Points for an Ecological Theology:A Bibliographical Survey",New Theology No.8,ed.by Martin E.Marty & Dean G.Peerman(New York:Macmillan,1971),pp.292~312.)发展至今,基督宗教内各个宗派传统/神学流派的人都有参与生态神学的讨论。除了西方神学家外,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学家,以至亚洲及非洲的信徒都有参与;甚至在一般人认为是较为保守的东正教、罗马天主教以及基督新教中的福音派,也不乏对环保问题的讨论。(注:对当代生态神学的概览,参Peter W.Bakken,Joan Gibb Engel,and J.Ronald Engel,Ecology,Justice and Christian Faith:A Critical Guide to the Literature(Westport:Greenwood,1995);also:Dieter T.Hessel:(ed.),Theology for Earth Commnity:AField Guide(Maryknoll:Orbis,1996).简单的可参赖品超《生态神学》,载郭鸿标、堵建伟合编、沈宣仁审订《新世纪的神学议程·下册》(香港:香港基督徒学会,2002年出版中)。)在一些神学家中,生态关怀不仅是某一特定的神学课题或系统神学中的一个部门,而且还主导了整个神学方向,它将很多传统的神学课题,都放在生态关怀的亮光中予以重释。例如中国学界比较熟悉的穆尔特曼(Jürgen Moltmann)(注:参见莫尔特曼著、隗仁莲等译《创造中的上帝》(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9)及莫尔特曼著、邓肇明译《公义创建未来》(香港:基道书楼,1992)。),而一个更为明显的例子是柯布(John B.Cobb,Jr.)(注:详参赖品超《柯布的基督论及生态神学与当代华人处境》,邓绍光编,《柯布、潘能博、候活士与当代华人处境》(香港:信义宗神学院,1999),第1~50页。)。
一些生态神学家曾提出以宗教对话为进路,尝试吸收别的宗教(例如佛教)的思想,去建构基督宗教和生态神学,提出一种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生命为中心的伦理与灵性生活(spirituality)。(注:例如Jay B.McDaniel,With Roots and Wings:Christianity in an Age of Ecology and Dialogue(Maryknoll:Orbis,1995);and,Of God and Pelicans:A Theology of Reverence of Life (Louisville: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1989).)在基督宗教中甚至出现了对传统信仰的相当激烈的批判和反抗,例如霍士(Matthew Fox)的创造灵修(Creation Spirituality),尝试否定奥古士丁的神学传统、尤其是原罪论的核心地位,并又建议以原福(original blessing)为起点去思考创造及本性等教理,强调对情爱与感官上的快乐、甚至对创造的美丽与生生不息(fertility)的颂赞与享受,而教会所应做的是宣告基督的得胜与宽恕,教人停止对大地之母(Mother Earth)的蹂躏。(注:参Matthew Fox,Original Blessing:A Primer in Creation Spirituality(Santa Fe:Bear & Co.,1983);The Coming of the Cosmic Christ(San Francisco:Harper & Row,1988)。)霍士的激进主张受到天主教会的批评,指为混杂了新纪元的思想。他在1993年被逐出道明修会(Dominican),后加入美国圣公会。除了教会界对一些过激的主张提出批判外,也有学者提出,传统上对上帝作为造物者的信仰,本是与生态关注相符,不必太激进地为使基督宗教看来更“绿”而否定传统信仰。(注:参Adrian Hough,God is not`Green':A Reexamination of Eco-Theology(Herefordshire:Gracewing,1997).)
可以说,自20世纪60、70年代初起,基督宗教的神学思想所指向的正是一种生态式的宗教改革(Ecological Reformation)。(注:Dieter T.Hessel and Rosemary Radford Ruether,"Introduction",Christianity and Ecology,ed.by Dieter T.Hessel and Rosemary Radford Ruether(Cambridge,MA:Harvard CSWR,200),xxxvii-xxxix.)这是一种改革多过是一种革命,因为这些对生态的神学性论述,绝大部分并非是一种单纯的对基督宗教的传统的批判与否定,而是伴随着一种努力,尝试在基督宗教的传统中挖掘资源并加以发挥,尤其是其中的生态主题,强调上帝、人类和自然的相互关系,讲述人的灵植根于自然界,渴慕上帝在自然界的临在,追求在大自然中过乐天知命的生活。(注:详参H.Paul Santmire,The Travail of Nature:The Ambiguous Ecological Promise of Christian Theology(Philadelphia:Fortress,1985),pp.9~10.)
基督宗教对环境伦理的关注和讨论,使一教外人士也刮目相看。以佛教为例,台湾佛教界近年对环保问题颇为关注,并已产生了不少的讨论和反省。(注:例如:释圣严,《心灵环保》(台北:正中,1994)。)一些佛教学者积极地提出,佛教思想有很多值得发扬的地方,例如中国佛教中草木皆有佛性的教理,就与深度生态学有颇多相通之处。(注:释恒清:《佛性思想》(台北:东大,1997),第253~283页。)然而,也有佛教学者指出,虽然佛教哲学与西方深度生态学的理念相符,但佛教在生态理论与实践之间却出现重大鸿沟;反观基督宗教在近二十年在环境伦理与生态哲学方面的努力,包括对某传统教义所作之修正,以及在生态灵修结合尊重自然和生态公道的宗教实践上,都取得了可观的成果,值得佛教借镜。(注:林朝成:《生态公道与宗教实践——以佛教森林保育思想为核心的探讨》,《1996年佛学研究论文集(二):当代宗教理论的省思》(台北:佛光,1996),第25~98页,尤参第88~91页。)
深度生态学与宗教
生态危机并非西方社会所独有的问题。虽然中国的宗教传统是强调顺应自然、与天地万物成为一体,但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在历史上中国人就长期地对自然环境进行巨大的改变。(注:参Yi-Fu Tuan,"Discrepancies Between Environmental Attitude and Behavior:Examples from Europe and China",The Canadian Geographer 12(1968),pp.176~191;also;Eugene C.Hargrove,"Foreword",Nature in Asian Tradition of Thought,p.xvii.)当代中国的生态危机,比起西方国家,可能更为严重。这些情况所表明的是,人对环境的理念与人的实际行为之间有着重大的差距,二者的关系是非常松散的甚或是毫无关连的,人对环境的理念并非决定或直接影响人的实际行为。(注:参Yi-Fu Tuan,"Our Trea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in Ideal and Actuality",American Scientist 58(1970),pp.244~249.Also:J.Baird Callicott & Roger T.Ames,"Epilogue:On the Relation of Idea and Action",Nature in Asian Tradition of Thought,p.285.)换言之,生态危机的问题,并非单纯的出于无知或错误的观念,不是单用科学来加以纠正便可解决。
奈斯(Arne Naess)在1972至1973年间,提出了深度生态学(deep ecology)的理念。深度生态学是一种生态哲学(ecosophy),也可以说是一种运动。它一方面企图批判那种以人为中心的生态伦理/环保工作,认为这是肤浅(shallow)的,也就是不够深入和彻底;另一方面又积极提倡一切生命皆具平等之内在价值,不应以人为价值的中心,也不认为其它形式的生命及环境只具有工具性的外在价值。深度生态学认为,生态问题并非单纯是一个自然科学技术的问题,背后更牵涉到社会/政治的意识形态、人的心灵与价值取向以至生活方式等问题。(注:参Arne Naess,Ecology,Community and Lifestyle,translated and revised by David Rothenberg(Cambridge:Cambridge U.P.,1989);及George Sessions(ed.),Deep Ec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Readings on the Philosophy and Practice of the New Environmentalism(Boston & London:Shambhala,1995).)
班晓(David Landis Barnhill)及葛列(Roger S.Gottlieb)曾尝试列出深度生态学的一些特点,其中包括:强调大自然的内在价值,即生命中心主义(biocentrism)或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倾向于平等地看待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即生命中心平等主义(biocentric egalitarianism);肯定人并非与大自然分离,人与自然界之间,并无“本体论上的鸿沟”(ontological gap);强调相互关系(interrelationships);自我与自然界之认同(identification);与大地的直观(intuitive)与感官(sensuous)的沟通;一种灵性的向度视大自然为神圣的;对大自然的谦卑(humility),包括我们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我们对大自然的知识以及我们能负责任地宰制大自然的能力,相信“大自然最能知道什么最好”(nature knows best);采取“任让自然”(letting nature be)的立场等。(注:David Landis Banhill and Roger S.Gottlieb,"Introduction",Deep Ecology and World Religions,ed.by Banhill and Gottlieb(Albany:SUNY,2001),p.6.)由此可见,彻底的深度生态学的观点,是带有一种对大自然近乎宗教性的情怀,以大自然为神圣,对大自然采取尊敬、亲爱与信靠的态度,难怪有人说,深度生态学是“最旧也是最新的宗教”(oldst and newest religion)(注:Barhill and Gottlieb,"Introduction",p.6.)。
在与奈斯提出深度生态学的理念差不多同一时间,罗马俱乐部(Club of Rome)在1972年发表了《增长的极限》(Limits to Growth)。(注:李宝恒译:《增长的极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俱乐部的奥莱里欧·佩切依(Aurelio Peccei)和亚历山大·金(Alexander King)指出,虽然很多极限都是真实的,但这些极限可能是永远达不到的,因为在达到这些极限之前会有很多的阻碍,例如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上,最后还有那住在人性内的限制。(注:参Alexander King's"Preface"to Ervin Laszlo,The Inner Limits of Mankind(London:Oneworld,1989),p.1.)此种观点在生态问题的讨论中一再被提出。例如拿殊(James A.Nash)也指出,那近乎普世的生态问题指出,危机的根源不在神学的信念,而是人类本身的性格。(注:James A.Nash,Loving Nature(Nashville:Abingdon,1991),p.89.)哥连·罗素(Colin A.Russell)更指出,人类的无知、贪婪、侵略和傲慢等,比起科学和技术更为对地球有害。(注:Colin A.Russell,The Earth,Humanity and God(London:UCL Press,1994),p.72.)
著名环境伦理学家保罗·泰勒(Paul W.Taylor)认为,我们简单地以为自然界已提供了可跟从的指引,如维护“自然的平衡”和根据自然内在的设计而过活是不够的。要彻底克服生态危机,必须放弃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价值观,改倡生命中心主义(biocentrism)及生态平等主义(ecological egalitarianism),强调一切生命皆有其绝对平等的内在价值。(注:Paul W.Taylor,Respect for Nature:A Theory of Enviromental Ethics,revised edition(Princeton:Princeton U.P.,1989),esp.pp.8~9.)泰勒认为,“从人类中心转移到生态中心的道德转移,在人类来说在心理学上并非不可能的。”(注:Taylor,Respect for Nature,p.312.)于此,泰勒特别提到了宗教的重要性,他说:
各宗教群体,不论是一神或多神的信仰,皆按其上帝或神明的训令,叫人类爱护并关怀世上的一切野外生物,这在伦理中的理想世界是完全可能的。在一种神秘主义中,把人类理智的最高状态,理解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境界,也与尊重自然的道德态度协调。(注:Taylor,Respect for Nature,p.309.)
换言之,某些宗教可以为彻底的生态关怀,提供所需要的精神素质。
当代的环保论述中指出,今天对大地、也是对人际关系破坏得最厉害的,是“经济主义”(Economism)及其背后的人观及价值观。(注:Herman E.Daly & John B.Cobb,Jr.,For the Common Good:Redirecting the Economy toward Community,Environment,and a Sustainable Future,Updated and Expanded Second Edition(Boston:Beacon Press,1994).)正如麦丹尼尔(Jay McDaniel)说:
宗教是一种安排生活的方式。在我们的时代,在这个星球上的主导宗教是“经济主义”。它的上帝是无尽的经济增长,它的祭司是经济学家,它的传教士是广告商,它的教会是商场。在这宗教中,德性(virtue)中叫做“竞争”("competition"),而罪是叫做“欠缺效率”("inefficiency")。拯救则来自唯独购物(shopping alone)。(注:Jay McDaniel,"The Sacred Whole:An Ecumenical Protestant Approach",The Greening of Faith,ed.by John E.Carroll,Paul Brockelman and Mary Westfall(Hanover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New England,1997),p.105.)
经济主义文化所强调的是消费,它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限的拥有欲。这种无穷的欲望,在拉丁文中可称之为"concupiscentia",意指一种情欲(concupiscence),一种无限的欲望,要将万有都据为己有,不单是对具体事物,更可以是对知识、性以至权力。(注:Paul Tillich,Systematic Theology(London:SCM,1978),2:52,3:53.)这种情欲可说是经济主义的人性根源,而不同的宗教都有不同的方法去对治此种情欲。
在实践彻底的生态关怀中,需要有信心和盼望去接受和支持长远的计划和抗争,更要有广阔的爱心去众生,甚至要预备在有需要的时候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彻底的生态关怀的落实,需要有一种宗教情怀的支持,也就是需要传统宗教上的一些重要的情操或德性(virtue),例如基督宗教所讲的信心、爱心与盼望,又或儒家所讲的仁者与天地万物成为一体等。
结语
由以上的讨论可见,生态关怀的发展,可以诱发不同的宗教在伦理思想上的转化,甚至可以启迪宗教间的对话与合作;而宗教人士对生态问题的讨论,对宗教信念、象征、礼仪、故事以致灵性操练的反省、重新诠释及实践,也可促进生态关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