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经营职能的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总行论文,职能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营管理体制和业务发展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逐步深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职能作用,同时兼具系统管理和直接经营的双重职能。《商业银行法》的实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体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其总行原有的计划、决策、指挥、调度、协调等系统管理职能。但在前几年就强调要加大总行经营力度、同时各家银行也相继成立了总行营业部的背景下,总行的直接经营职能仍相对处于严重弱势,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是直接经营的业务量小,没有发挥有效的市场导向和有效的市场推动力;二是经营范围窄,仅局限于特定区域,甚至与分支机构由于业务职能不清而产生内耗摩擦;三是业务种类少,主要办理传统的信贷业务,不能提供较为全面的金融服务;四是总行内部机构多头授信,对同一客户的不同性质、不同币种的贷款由多个部门分别经营,效率低、风险大;五是总分行经营联动机制不强,难以发挥整体竞争优势。
因此,着眼于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升级的需要,站在国有商业银行统一法人体制的高度,设计并明确总行直接经营的职能定位以及由此决定的发展战略、经营重点、资金摆布、客户选择等一系列课题,无疑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同时这也是当前总行机制转变和机构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总行经营职能是支持重点的重要手段
由于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全国范围内的资产重组,需要在广阔的市场空间向其提供巨额融资支持的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将不断出现。囿于特定行政区划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对此将难以有所作为,客观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在强化系统调控的同时,面向国内外统一大市场,在广阔的市场空间全方位地为大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巨额融资服务,从事分支机构无力受理的融资活动。这乃是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
所以,总行的直接经营职能不是对分支机构业务的拾遗补缺,而是立足于全行最高层次和最大范围的经营位势,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导向,遵循国家“抓大放小”的战略方针,全力开发与“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这一巨大无形资产相适应的高起点、高层次、高质量的基本客户群体,实行集约化经营。故而,其经营对象只能是中央主管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国家大型企业、行业排头兵等重点企业。这样才能适应经济结构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需要,才能突出其市场定位,真正体现统一法人的优势。
二、总行经营职能是产业层次升级的推动力
当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很多国家的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但有些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却能保持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重要原因之一是其经济整体素质较高,基本完成了产业的升级,正迈入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迫切需要推动国民经济上台阶,创造新的卖方市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更需要借此调整信贷投向,提高信贷质量,寻求新的利润增长源。而带动国民经济上台阶的高新技术产业、朝阳产业在能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风险也很大,银行的分支机构由于层次低、实力弱,既难以识别某具体行业是否为朝阳产业,又难以有效化解风险。作为全系统的领导指挥中心和管理经营中心,总行有分支机构不可比拟的信息、资金以及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协调等方面的优势,能更准确地把握和预测经济结构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更强。因此,总行适当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朝阳产业,既是推动我国经济升级的需要,也能为分支机构培植新的成熟的利润增长点。
三、总行直接经营是引导全系统信贷投向的指示器
总行通过发展战略、综合计划、指挥调度、监督调控等系统管理职能,引导和调节全行资源的流向和流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如果将前者看作是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系统调控的一只“有形的手”的话,那末,其总行经营职能的有效运作,直接体现总行经营决策的战略部署,具有强烈的指向性,便构成了总行系统调控的另外一只“无形的手”。其信贷资金的流向和流量,对某一区域、某一行业的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在某种意义上,更为全面、具体地反映了总行信贷方针、结构调整的政策导向。因此,居于全行最高层次、办理大额批发业务的总行经营的资金运行,客观地成为全行分支机构信贷资金存量调节、增量优化的指示器和基本依据之一,从而增强其信贷管理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并且,通过这种资金运行的先导作用和示范功能,将推动、促进全行贯彻落实总行的信贷战略决策,诱导、粘合有限资金的最优配置。进而克服“大而全、小而全”和盲目重复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总行经营职能是全系统市场营销和金融创新的重要渠道
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和传统的卖方市场,国有银行市场营销和金融创新的意识不强,营销手段落后,产品创新不足。随着国有银行原行业分工的垄断格局被打破,体制外的各类中外金融机构迅速崛起,各种新型融资工具不断涌现,由此形成激烈的竞争势态和严重的资金分流,冲击着国有银行现行运行体制,客观上要求国有银行加强市场营销,推进金融创新。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总行面向大企业办理批发性业务,其本身就是置总行这一层次于市场中所进行的市场细分、确定自身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并以此实施营销组合策略的体现。而充分发挥总行的经营职能,更是突破原有“三级管理、一级经营”旧模式的金融制度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直接面向市场办理较为全面的金融业务,具有人才、信息、层次高的条件,更有新机构、新机制的优势,以及有遍及全国分支机构作为分销渠道,其所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以及由其价格、分销和促销构成的营销组合,既可以有总行软、硬件的支持配合,也易做到上下机构联动,便于迅速推广至全系统。因此,总行实施市场营销和金融创新,有其分支机构所不具备的业务优势和体制优势,既有可能也有必要成为全行市场营销和金融创新的窗口和实验推广基地。其率先实施营销策略和金融创新,走在全行的前列,必将带动全行业务在更高档次上的发展。
五、总行经营职能是分支机构同业竞争的支持后盾
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依据确定的信贷导向,适时向大集团、大企业注入资金,满足其较大的资金需求,以解决当地分支机构囿于自身资金不足的困难,并与分支机构协同监测资金,确保贷款及其派生存款在本系统封闭运行。利用这样的杠杆作用,分支行便可不增加或少增加资金稳住这些大户;同时,也可腾出部分资金,支持当地其它效益好的企业,从竞争者手中争取客户,抽出力量发现和挖掘潜在的客户,培植新的效益增长点;并且依托总行经营职能的信誉、信息等资源作为自身的竞争手段,便可在吸收存款、开展主办行业务、参与企业改制、兼并及拓展中间业务方面,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和提高服务层次,显示系统竞争实力,获得倍数扩张效应。
通过构建这种总分行经营联动机制,则总行的优势便可现实地转化为分支机构的优势,进而增强其在同业竞争中的主动性,以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有效性,实现信息、信誉、资金、人员等各种经营资源在全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总行与分行合理的分工协作,从而发挥全行的整体竞争优势,实现全行的共同发展。
要真正发挥总行的经营职能,构建总行的“管理经营型”运行机制,还必须改革总行现行内设机构的多头授信、经营业绩评价不清、本外币割裂经营等弊端,实行统一机构操作,统一对外授信,统一本外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