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货币看明代银币地位的确立及其意义_白银论文

从世界货币看明代银币地位的确立及其意义_白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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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期白银供求问题,是与白银货币化的过程和明清时期货币制度的整体结构变迁相联系的。本文将从货币选择和货币结构的动因和过程方面,在铜钱纸币和白银的货币整体中的结构变化中,来探讨明清时期的白银供求问题。

       一、关于白银货币化的既有研究

       关于中国白银货币化的研究,由来已久。就明代白银货币化的问题,近年学者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其中,用力最勤者当属中国社会科学院明史研究室万明研究员。一方面她先后发表了系列论文,从明代赋税制度的总体变化上,考察了从实物税到货币税的结构变化。另一方面,她从明代中国与世界的联结,世界历史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视野中,论证了具有世界货币性质的白银货币在明代官方货币地位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在从传统向近代的转换过程中主动地融入一体化的世界历史。

       万明从2003年发表的《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①论文开始这一专题的研究。在这篇论文里,以所见明代徽州地区(主要是祁门、休宁、歙县)土地买卖契约427件为中心,考察了明代民间货币使用结构变化的具体时点,修正了《明史·食货志》等文献白银使用的笼统说法。洪武年间的49件,37例以宝钞成交,6例以白银交易。洪武末年,“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论价”②建文时期的22件,其中11件是以白银支付的。建文元年一例,以银议,以谷支付。三年有7例以银议,注明谷数,以银成交。表明白银充当价值基准。永乐至宣德时期(1403—1435年),共149件契约,从宝钞交易为主转向实物交易为主。永乐及宣德年间以白银来交易的各自只有1例。从宣德三年(1428年)开始,宝钞的使用走向衰亡。这意味着向贵金属白银的过渡。正统至成化时期(1436—1487年),宝钞绝迹于民间流通,白银逐渐成为实际主要货币,向全国展开。正统时期54件,无一例以宝钞交易,表明宝钞在民间已经退出流通领域。以白银来进行的交易共35例,占65%。以实物进行的交易仍然有19例,占35%,在正统三年(1438年)以后仅有2例以谷成交。景泰(1450—1456)与天顺(1457—1464)年间分别有30件和33件,以白银交易为主体,以白银论价并成交的契约,分别占交易总数的90%和94%,只有个别的实物交易。在成化年间(1465—1487)的90件契约中,无一例外地使用白银实现交易。成化、弘治年间的陆容说,“宝钞今惟官府行之,然一贯仅值银三厘,钱二文。民间得之,置之无用武之地耳。”③

       这种民间货币选择趋势与官方推行的货币目标何时调和?何时为官方所认可?交界点在哪里?事实表明,在成化、弘治以后,官方与民间的用银趋势相互吻合,自下而上的趋势与自上而下的展开并行,出现“朝野皆用银”的现象。这是民间趋势促动,而非国家法令推行的结果。

       万明在同年发表的《明代白银货币化与制度变迁》④一文中,针对资本主义萌芽论和商品经济发展论没有足够注意货币经济的存在,很少留意白银在明代的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及其重大影响,通过对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考察,具体探讨和重新诠释了明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明确指出,《明实录》、《明会典》、《万历会计录》等官方文献的记载,田赋始终是以实物粮食的“石”为单位出现,直到明末,赋税仍称“钱粮”,而非银两。全国性的以银为单位计算的财政账目始终是不存在的,朝廷的赋税征收存在着账面定额与实际征收不相符的情况。实际上,赋役折银是明朝弘治、成化以后适应民间的要求从地方到中央赋役改革的主题。白银货币化及其引发的国家财政和税收的货币化,是明代的重要问题,田赋从实物税到货币税,从人丁税到财产税的转变,传统国家赋役征派基本形式和财政税收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明代后期白银完全合法化了,而且成为占主导优势的货币,并成为国家财政税收的主体。与此相应,户籍管理制度、乡村基层组织(里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成为中国历史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象征。

       从此文出发,万明从赋税征收实态的分析,进一步论述了白银为核算单位、结算手段,是白银在民间流通领域占据主导货币地位以后出现在国家财政中的。白银不是贡赋经济的产物,而是经济性流通手段,货币经济的代表,市场的产物。

       在此基础上,她系统地探讨了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⑤,透彻地分析了一条鞭法实施前,各种赋役种类的折银过程。明确指出,明代白银货币化是形成赋役改革折银的必要前提,而且推动了赋役改革发展的进程,成为一条鞭法的前导。明代白银货币化、赋役的白银化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赋役折银与明代白银货币化密切相关,是白银货币化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明代赋役改革而最终使白银确定法定货币地位的白银货币化,赋役折银促成市场化进程、商业化进程与城市化进程合一,使农民与国家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中国社会由此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

       在对明代白银货币化和赋役改革进行一般的制度演进分析的同时,2002年起她与华北电力大学的数学教授徐英凯合作,进行赋税征收结构的量化研究,对迄今留存于世的中国古代唯一的一部国家财政会计总册《万历会计录》进行整理与研究,已经就其中河南、山西等地区进行专题研究,发表相关论文,出版专著⑥,透彻地解读了明代万历年间赋税征课形式和数量结构的变化。

       明代白银货币化,最终是从赋税改革和赋税征收白银实现的。也就是说,从法定货币地位取得的视角来看,明代白银货币化和赋役改革(赋役征银)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那么,从货币供给方面来说,是什么动因导致明代赋税实现了征银,其中的重要因素是什么呢?

       万明在《明代白银货币化:中国与世界连接的新视角》⑦一文中,从明代银课额的变化(明朝每年平均的银课收入大约10万两,明后期,不足10万两)和太仓银库银出入量进行考察,指出经过嘉靖隆庆年间钱与银的最后较量,白银成为主导货币,并进而形成银荒。巨大的白银需求,不得不将目光投向海外。而日本和美洲银矿的开发,正是中国强大的白银需求直接推动的。日本白银的大量开采和出口,是在16世纪40年代以后,亦即晚明嘉靖年间,正值当时中国白银需求正旺之时。而日本白银产量激增的原因,则是它对中国生丝和丝织品的巨大需求。其中,1543年首次到达日本的葡萄牙人也积极参与到中日之间的丝银贸易中来,成为中国白银的重要供给者。美洲方面,西方探寻新航路的首要动机是对黄金的需求。从寻求黄金到寻求白银的转换,也是从16世纪40年代开始的。美洲白银在16世纪下半叶被大量开采出来,与对中国贸易的需求有直接的关系。中国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日本、美洲白银矿产的大开发。中国白银货币化促使白银的世界货币职能得以全面实现,由此,一个首先建立在白银世界性运动基础之上,以白银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世界经济体系雏形产生了。世界白银的流动与中国的关系,主要是中国商品与白银的交换关系。当西方走向世界寻求财富时,他们最早寻求的是黄金而不是白银。当时中国是世界上以白银作为支付手段的最大需求国。世界两大银矿生产地的白银,最终流入了中国。1540—1644年的百余年间,平均每年以75吨计算,从日本流入的白银约7500吨。美洲方面,1570—1644年,美国白银总共约有12620吨流入了中国。白银货币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出现,是中国社会内部蕴藏社会转型趋向的产物;它的奠定,是转型变革中的中国与正在形成中的整体世界相联系的产物,也即中国与世界互动关系的产物。……由于中国社会内部发生的变化,白银货币化初步奠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需求,市场经济萌芽并以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极大地扩展,中国由此主动地走向了世界,而不是如既往所认识的,是西方东来导致被动地与世界衔接起来。”

       关于明代白银货币地位的确立,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院刘光临博士的研究⑧,以独特的视角从货币的结构变化论述了白银代替铜钱的动因和途径。嘉靖时期以前的钱币私铸和流通,是在1500年左右开始的贸易复苏推动货币需求的结果。从通货供给来讲,钱币私铸要比伪造白银更易为市场接受,私铸钱便成为满足民间贸易对交易手段渴求的便利渠道。陆深的《燕闲录》、《重修常熟县志》卷四《食货志》,都谈到了江南地区交易中铜钱流通经历了从规范完好的铜钱向劣币转换的过程。这些材料表明,1500年以前,江南尚未出现私铸钱的泛滥,进入16世纪,则盗铸风行,嘉靖时期在江南一发而不可收拾。上海、常熟等地嘉靖以前钱币流通的数据表明,铜钱和白银不同,容易通过私铸的形式加以补充。在理论上,明代中期货币短缺,更可能是通过盗铸钱来缓和。实践上,私铸遍布全国似乎是正德、嘉靖以后的情形。宪宗登基之时,大明宝钞1贯跌落到铜钱2文。张瑞威认为,明宪宗成化朝的货币危机产生了深远影响,亦即政府对于铜钱流通完全不能驾驭,因而以后的财政货币化趋向于舍钱用银。但是,宋代政府在几乎所有税收场合,都允许而且鼓励农夫和商人纳钱。宋朝财政一年收入大量铜钱,未见私钱泛滥引发财政危机。答案不全在钱币多少本身,而是作为钱币流通重要背景的通货管理体制。宋代管理有效的复合型货币体系,有意识地配合市场的需求来保证通货供应。但是,明朝在一个缺乏政府坚强保证的环境里,通货供应只能依赖民间自发的货币供应,包括银矿的开采和私铸钱。从成化到正德、嘉靖,就政府而言,确实是银进钱退。就民间而言,私铸仍然是方兴未艾。明代旨在稳定规范有序的通货措施都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整个货币管理体制落后。

       私铸对于市场的冲击巨大,结果只能仰赖白银才能彻底解决通货混乱问题。明代银进钱推的真实原因,并非白银作为交易媒介的优越,而是私钱对规范钱的冲击。

       嘉靖朝私铸钱泛滥,直接导致地方市场的零碎化(分割)。董谷《碧里杂存》里记载的浙江嘉兴府海盐县澉浦镇弘治、正德时期钱币流通,劣币流通逐渐肆虐的情况。劣币充斥,政府完全无所不为,形成银、钱的长期相持不下,两个币种服务于不同的流通渠道,必然带来市场的严重分割。《天下郡国利病书》抄录的《漳浦志》记录的福建私铸钱的流通状况。钱币流通的“比劣”游戏,导致不断更换货币,给使用者带来损害和不便,阻碍商品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谢肇浙《五杂俎》的记录表明,各地形成自成一体的用钱规制,出现区域差异性,银进钱退并非彻底。晚明海外白银输入对明清货币经济的展开意义重大,在于明代货币制度缺失。白银未能彻底排除铜钱,而是形成二元结构。盗铸钱对规范钱的排挤,才是白银取代铜钱的真正原因。货币存量而不是金融货币种类,才是货币经济规模的题中之义。明代经济货币化与市场的零碎化并行,构成了自北宋以来中国货币经济史上的一道难见的风景。

       刘光临在2011年发表的《明代通货问题研究》⑨中,通过估算明代经济中流通钱币的数量来考察其经济规模。作者利用日本境内出土中国铜钱的研究重建1580年以前明代市场中的货币流通规模,并进而与北宋货币存量加以比较,发现万历以前的明代货币经济规模极其有限,大约是北宋盛时的1/5—1/3。就白银而言,从宋元前代继承下来的白银不过3000万两,本朝白银的产量1500万—2500万两,在大量白银进口之前,明代国内的白银流通量只有5000万两左右,为宋朝白银储量的1/3。就铜钱而言,从洪武元年(1368)到窿庆六年(1572),明朝铸币机构一共铸造的铜钱为400—600万文,只是北宋元丰年间一年的铸币数量,而在明代国内市场流通的宋钱数量是3200万—4800万文。16世纪明代规范铜钱的流通总量为3600万—5400万文,只有北宋铜钱总量(2.6亿贯)的12%—21%。明代1580年以前的白银流通量和它继承的宋钱总价值相当,货币经济的规模有限,银、钱合计只有1亿两左右。洪武元年(1368)到万历八年(1580)之间222年的明代经济,主要表现为货币的欠缺和市场欠发达。也就是说,1581年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前,“白银经济”的规模是有限的。从万历朝开始,明代经济和社会突然出现井喷,似的繁荣景象。16世纪以来海道大通以后的大量海外白银输入,挽救了明代市场经济。

       邱永志从白银本身的性质变化出发考察了明代货币制度的建立。⑩他对白银在明代之前中国历史上的表现进行了考察,认为那样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中,白银是一种实物货币。其特点是,首先,它属于货币形态演变规律中“实物货币—贱金属货币—贵金属货币—纸币”序列的初始形态,在流通中其货币价值和流通职能是有限度的,主要表现在地域、人群、流通领域及层次的确非普遍性。其次,极易受社会动荡、经济倒退、货币政策变动的影响,而回归其商品和使用价值属性。而到了明代,正是白银货币性质的转变构成了明代货币结构转变的主要内容。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是以钱钞为主的贱金属货币体系向贵金属白银体系的转化。这种转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市场力量的兴起,明代初期的通过结构承受着内部紧缩压力。第二,在东亚经济圈的扩大与全球贸易的形势下,处于主导地位国家的中国,其流通的宝钞和铜钱难以充当世界货币的职能。第三,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使得中国完成了货币结构的转变。

       上述研究,从特定的视角使得白银货币化的相关问题更加清晰明了,厘清了白银货币化过程的许多重要线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一些方面,仍然有拓展的余地。

       第一,已有的研究系统完整地描述了白银货币化和赋税货币化(白银化)的过程。但是,在全国总体上推行赋役折银、统一征银之前,南方各省的分阶段折银的动力究竟来自哪里。这种赋役改革是民间使用白银所推动的。那么民间使用白银的动力来自哪里?为何它对地方赋税征收形式的改变产生如此大的压力?

       第二,已有的研究单纯从明代初年经济形态的落后和货币量的减少来推断出不能支撑白银货币的流通,忽视了开放型经济对一个相对落后经济体的货币形式选择的影响,如同拉美国家的美元化一样。至于论证白银是由于劣质铜钱排斥规范铜钱创造时机偶然的乘虚而入,则是忽视了在中国长期的实体货币流通条件下形成的多种货币并存分层服务于社会的结构环境下,由于白银的世界货币特质,在处于世界一体化的明代重新构建的货币体系中取得基准货币地位的事实。正是这种认识上的偏颇,将海外白银的流入看成偶然的突发的因素。

       第三,已有的研究从白银货币本身的性质变化出发,来论证它的货币地位的成立。然而,决定它的性质变化(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的因素是什么,则未详其情。

       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考查白银在中国历史上的使用历程,从明代所处的世界一体化环境和白银货币从民间使用到形成整个社会调整价值基准的压力,最终使中国古代货币体系的价值基准实现从铜钱向白银的转换,将古代货币历史划分为界限分明的两段,进而对中国此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作为货币价值尺度分水岭的13世纪

       明代白银货币地位的确立是以明代以前特别是元代的白银货币化的实践和元代蒙古帝国跨越国境的统治及其社会经济活动为背景的。

       唐末以后,白银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起来。宋代已经出现白银货币化的趋向,而在金朝末年,白银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已经历多次尝试。但是,只是到了元代,白银作为价值尺度才真正全面确立起来。13世纪既是中国货币价值尺度的分水岭(此前以铜钱为价值尺度),也是世界政治经济活动真正互动和走向一体化的关节点。

       元代初年即以银纳税,从太宗窝阔台时代的1230年起,在华北地区将宋金时期以铜钱或者纸币纳税的专卖税(酒、醋、盐为主),商税改为以银纳税,到1239年课税额提高到220万两。太宗即位前后起,蒙古帝国还实施了“包银”制,一户缴纳4—5两。

       这些银两,除了少部分留在华北地区充当驿站等费用之外,其余部分均上缴中央。而中央的用途,却是支付西亚产商品的货款。

       西亚地区自古以来以黄金和白银作为价值标准。阿拔斯王朝(750—1258年)时期,建立了自身独特的货币制度。就其货币状况来说,在旧萨珊王朝统治下的东部地区,用白银作为货币。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西部地区,以黄金作为主要货币形式。东部的白银使用,促进了银矿的开发和白银价格的波动,10世纪后半期开始,出现了严重的白银短缺。在蒙古帝国内部,除了宫廷用度和赏赐之外,对于西亚出产的马、宝石、绢织物等奢侈品具有强劲的需求。历代大汗力图利用从事东西贸易的西域商人来联结蒙古高原和伊斯兰商圈,建立宫廷的商品供给渠道,而西域商人要求蒙古统治者用白银作为西亚商品的货款。

       而这些白银的供给来源于华北地区的白银征收。而实施以银纳税,除了蒙古与西域商人将白银吸收到蒙古高原、西亚的欲望之外,也是由于金代末年在华北地区白银作为最普遍货币的事实。

       同提举榷货司王三锡请榷油,岁可入银数万两,高琪主之,众以为不便,遂止。

       金朝内部关于实施油专卖的争论,正好反映了以白银缴纳税收的企图。

       元朝在平定中国后,其税收和交易都是在原来金朝既有的货币制度基础上进行的。有史料称,“朝廷初平中夏,是时未有钞法,贸易不过丝、银,科差以是为准。”贸易用丝料或者白银,科差征派也只有以此为准。

       但是,元代正式建立起对中原的统治之后,忽必烈在中统元年(1260)实施全面的“中统钞”纸币制度。为什么没有用银来统一国家的货币呢?首先是白银的不足。大量白银流入西亚,同时,赏赐用银亦多,《元史》决定该年后支付银6万余锭(折合300万两)。其次,白银在农村基层民众之间的普及程度很低。第三,白银是不适合作为一般流通手段的货币。白银价值高,属于每次要称量重量、鉴定成色、切割开来使用的秤量货币,作为日常交易中的流通手段,在使用上是极为不便的。第四,中国历代王朝,铜钱为政府管理价格和物流的手段。正是由于承担着这样的使命,才选择铜这一低贱金属作为钱的原料。政府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故意将铜钱的面额价值与原材料的价值分离开来,恣意决定面额价值,以此运营政策。政府通过征税按其面额接受,来维持其价值。

       而白银的情形是这样的,大部分存在于民间,其本身具有价值的贵金属,仅凭借原材料价值的信用而流通,而其价格纯粹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具有民间主导型的性质。白银发挥不了经济管制的作用。

       但是,元朝没有能力铸造铜钱。而使用纸币,则成本低廉并可迅速大量供给。

       纸币的优点,在当时的省议中举出了下面各点。

       又当时钞法,有甚便数事。艰得,一也。经费省,二也。银本长足不动,三也。伪造者少,四也。视钞重于金银,五也。日实不虚,六也。百货价平,七也。

       比起铜钱,可节省铸造费用,同时可通过印造纸币填补财政亏空减轻税收负担,在流通中一定比例的纸币的损坏,形成发行者的盈利,通过兑换储备金的方式将银储备在官府手中,不会出现私铸泛滥,控制纸币发行量就可以控制物价。

       元代纸币价值的维持,是靠它完备的白银储备制度和兑换制度。只要这个保证出现动摇,它的纸币就难以通行。

       但是,同条文献也表明,忽必烈政权当初只发行纸币,是在特殊动荡局面下的紧急措施,实际上有一个今后铸钱,转移到铜钱纸币并用的货币组合的计划。

       其钱贯显印钞面,将来以钱钞互为表里,此张本也。

       这反映了铜钱和钞票组合的意向。但是,元代自始至终,是以银为价值尺度的。在中统钞的快速推进过程之中,忽必烈政权是以与铜钱并用为前提来发行中统钞的,其面额单位以铜钱的单位贯、文来表示。然而,事实上的货币单位却继续使用锭、两、钱、分等白银的重量单位。这与当时经济交易由于蒙古帝国的跨越国境统治提出的货币形式的国际化直接相关。

       据称,在蒙古帝国时期,华北地区用于标价的白银重量单位,首先被从事东西贸易的维吾尔人接受,而且,他们还在两、钱之外,制定了与锭、分等银的重量单位完全相同的维吾尔语的计算单位。于是,蒙古人也采用这种单位,进而影响到波斯人。所以,从货币单位上我们可以看出,在蒙古帝国时期,创造出了以中国的白银重量单位为出发点的等值的国际货币单位,这是跨国境的帝国内部商品交易和经济联系的需要。

       从金朝末年到蒙古帝国,在白银发挥的各种功能之中,只有作为价值尺度的功能在中统钞发行后继续存在。而正是这个价值尺度的根本转换,为明清时期的货币结构的调整准备了条件。从此,白银货币主导的时代到来了。

       三、明代的货币结构和白银货币化的国际契机

       应当说,白银从世界历史来看,是整个世界的联系切实实施的16世纪才真正在中国获得它的法定货币地位。它在中国地位的确立,与13世纪蒙古势力跨国活动直接关联。

       (一)货币选择和货币结构

       明朝的货币结构,是在既有的历史条件之下确立起来的。在至元年间(1264—1294)后半期以后,元代纸币的价值巨幅贬值。在这种情形下,白银的使用又回复过来。在至大四年(1311)以后,白银的使用全面解禁。此后,白银作为货币使用再次发展,并发挥作为价值尺度的以外的货币职能。这成为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基础。而且,元朝政府在至大三年(1310)到至大四年(1311)一度铸造发行铜钱,并且在至正十年(1350)以后,再次铸造发行铜钱,使之与纸币并行使用。企图据此阻止纸币的贬值,但没有取得任何效果。

       明代曾经尝试实行完全的纸币制度。明代官方依次使用过三种货币:铜钱、纸币和白银。朱元璋在1361年占据应天后,就设置宝源局铸造铜钱“大中通宝”,与历代钱币一起在市场上流通。在明代建国的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政府颁行“洪武通宝”。同时各行省也设有宝泉局和京师的宝源局一起铸钱。由于铜钱的铸造受到铜料不足的限制,而且商贾也习惯于元代的纸钞,因此铜钱的流通并不通畅。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明政府设置宝钞提举司,第二年朱元璋下诏中书省印造大明宝钞,发行民间流通。并规定钞一贯折合钱一千文、或银一两,钞四贯折合金一两。罢宝源局和宝泉局,停止铸造钱币。两年后又铸造小钱,与钞并行。又规定商税钱钞兼收,其中钱占三成,钞占七成。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设置行用库,立“倒钞法”,允许百姓用旧钞兑换新钞,每贯收取工本费三文钱。在这一年,中书省被废止,印造宝钞的事务归户部掌管,铸造铜钱的事务属工部管理。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在户部设置宝钞广源库和广惠库。宝钞的收纳由广源库掌管,宝钞的发行由广惠库掌管。当时各卫所军士的月饷、各盐场的工本,都用宝钞支付。到了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全国官吏的俸禄都用宝钞支付,一石米折算2贯500文钞。明朝纸币的特点,一是没有数量的限制,二是没有兑换的机制。这样一来,它便缺乏价值稳定的基本制度机制。

       就在官府大力推行用钞作货币的同时,两浙、江西、闽、广等地的百姓重钱轻钞,甚至达到一贯钞只能折合160文铜钱的地步,宝钞严重贬值,钞法难以推行。正统元年(1436年),户部尚书黄福在上奏称,“宝钞本与铜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以后,宝钞已经不通行了,不过民间却有钞票在行用。当时银钱出入较多的机构,如当铺、钱庄等所发行的会票,就是一种钞票。

       随着宝钞的贬值和逐渐废止,白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虽然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和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政府都下达了命令禁止使用白银,但是禁令如此反复的出现,也说明了禁而不止的实事。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政府下令南方的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各布政使司的管辖范围内不通舟楫的地方,可以将米麦折算成白银缴纳,同时也放松了民间使用白银的禁令。白银取得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职能。至万历时期推行一条鞭法,要求各种租税都折银征收;民间白银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原来的“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的习惯也逐渐因为铜钱质量的恶化而改变,人们在小额交易中也宁愿使用极为细碎的银子了。

       白银之所以取代了宝钞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一方面是由于宝钞在发行中没有取得人们的信任并出现贬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铜钱质量恶化、已经不适于作价值程度了;最后因为白银的稳定性和大量的供给,使白银在货币地位的竞争中逐渐胜出。白银的来源主要是云南银矿的开采和国外白银的输入。不过到明代末期,社会动荡;白银的供给减少,并被窖藏,银价上涨。于是有人又再次提出废止白银、行用纸钞的主张,比较著名的有天启年间的惠世扬、崇祯年间的何楷、蒋臣、陈子龙和钱秉镫等人。

       白银货币化过程与纸币和铜钱在货币体系中的结构变动直接关联。要弄清楚白银货币化的机制,必须明了明代初年货币体系的设计和努力及其后货币结构体系的变化趋势。

       为什么不能完全供给充足的铜铸币?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私铸盛行,钱法阻滞,大学士徐阶上疏言铸钱五大害处:

       户、工二部每年以二万八千两有用之银,投诸无用之地,一也;中奸猾之计,开私铸之门,二也;朝廷以此钱赏中外之人,彼受赏者得钱无用,不蒙皇上之恩,三也;官府以此钱给与民商,彼领受者有亏抑之怨,四也;局中作弊之人,坐享其利,而朝廷之钱法,因之阻滞,禁治之令,因之不行,亏损国体,五也。

       铜钱的不能充足的铸造,其要害在于中央的财政收支的媒介形式和地方基层对铜钱的需求,是不对称的。从明朝政府的利益出发,铸钱损害了他们的财政收益,铜钱和白银是替代关系。但是,从市场发达的层次结构对流通货币的要求来看,铜钱和白银是互补关系。

       在此情况下,出现了杨成“七+五”的论辩。

       1574、1575年,是明朝万历皇帝统治刚开始的时候。当时的中国苦于铜钱不足,但是,王朝即使想发行也因为经费很高而难以对应。根据负责铸造铜钱的官厅工部尚书(长官,当时是郭朝宾)的话,铸造铜钱5文要耗费银1分的成本,但是,银1分按当时的比价相当于铜钱7文,也就是说,每铸造5文必须分担2文赤子费用。但是,与此相反,江西地方的巡抚(长官)杨成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异议。巡抚举了同样的例子,进行了下面的推理。已经耗费银1分来铸造5文铜钱的事情表明,铜钱五文(增值5/7)值银8厘,作为“天地之间”也就是社会在一分的本金之外增加了8厘的收益。也就是说,不应该认为,为了获得5文朝廷花费7文而损失2文,用7文获得5文对天下来说,保有了12文的财富。

       按照我们的常识来说,对既然有损失就不可能铸造的工部长官的话当然习惯。但是,毫无疑义的是,结果明朝在紧接着这之后的1576年开始大量铸造发行了万历通宝。杨成在同年晋升为工部侍郎(次官)。而且那样流通的当初的万历通宝当时的史料描述称,是十分优质的通货。也就是说,被采纳的是与我们的常识相反的杨成一方的对策。原因在于货币结构层次提出的铜钱服务领域需求的必然性。

       嘉(靖)隆(庆)之际,何良俊提出,两京、十三省以及六盐运司都开局铸钱:“一局每日铸钱三万,易银得五十两,则终岁可得银一万八千两。总计二十一局,每岁几有五十余万矣。”

       他们关注的是以白银形式的中央税入。但是,事实上,货币在存在市场层次和水平不一致的情况下,本身也有层次结构,不仅需要合规格的铜钱来满足流通,在合规格铜钱不足的情况下,就是劣质铜钱或者私铸铜钱也有它的市场。倘若不根据这种情况,实施合理对策,必然导致市场钱币短缺。所以,高拱上疏言:“臣愿陛下特降圣旨,行钱只听从民便,不许再为多议,徒乱小民耳目。如此则人心自定。人心既定,钱法自通,而买卖可行,斯各得以为朝夕矣。”这是尊重市场本身对流通货币在结构上提出的需求。

       在纸币难以推行,铜钱又不能充足供给的情形下,民间自发地创造出新的货币媒介形式白银货币。如同前述万明论文指出的那样,民间契约文书表明,到成化年间民间已经完全用白银来交易了。

       明代的货币结构就形成了白银的世界和铜钱的世界的双重结构,其理论根据是市场层次的不同和使用主体的不同。明代统治者认为,铸钱耗费了白银,是一个得不偿失的做法。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只了解上层对白银货币的需求,不了解基层社会对铜钱的需求。二者是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

       下面的是16世纪中期提倡钱币流通政策的上奏文书所言:

       是以天下省分,有旧钱者则用,无者遂只用银。然用银极不便于小民。且如山陕用银,即隶卒而下,不得食菜,通衢大邑,无卖饼之家。行路者,必自炊爨而后得食,以不行钱故也。

       这里明确指出,在小额零星交易中,白银缺乏流通的便利。

       明代王世贞,解释了当时人为什么乐意接受白银。他说:

       金太贵而不便小用,且耗日多而产日少;米与钱贱而不便大用,钱近实而易伪易杂,米不能久,钞太虚亦复有浥烂。是以白金之为币,长也。

       这里从价值基准的角度,论述了从白银本身的特性出发,它最有利于充当基准货币。

       以上两条材料,尽管讨论的同样是货币形式的选择问题,但是各自的焦点完全不同。一个讨论的是适应小额交易,需要单位价值较小的铜钱,也就是解决相当于今天的小面额货币的问题。一个主要集中在价值问题方面,白银的优势明显。在明代,一方面,纸币流通完全没有基于经济规律和信用机制的相应制度保证来维持其稳定价值。另一方面,不能提供充足的规范铜钱,大量劣质铜钱的存在,各自形成地域限制的流通习惯,尽管满足了基层社会的交易需要,但失去了价值基准的功能。在此情形下,白银货币便作为价值基准,以基准货币的姿态在经济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重构了明代的货币结构。在大额交易和全社会的价值基准方面,由白银充当货币职能,这种情形先由民间推动,再由官方认可,在1581年的一条件鞭法改革中确立起来。在民间日常交易中,则广泛使用铜钱,政府试图供给足够铜钱的政策失败后,则有民间自发地铸造劣质的私铸铜钱来补充。白银地位的确立,是改变原来历史时期以铜钱作为基准价值手段的局面,形成以白银货币作为基准货币,白银与铜钱并行各自分轨的多层货币结构。白银主导货币地位的获得与元代价值尺度的获得、明代万历九年(1581)年以前货币结构动态变化相关,更与国际化的明代环境直接相关。

       但是,这些优缺点在其他时代也存在,为何没有形成白银货币的世界?这就必须从当时白银的供给出发来探讨。

       (二) 白银货币化的国际契机

       到了明代,如上所叙述,明朝政府原来试图在既有的货币形态中寻求解决流通手段的途径,也就是确立起纸币流通或者铜钱流通的体制。但是,纸币固有的特征和价值维持机制,明朝政府难以保证。铜钱的铸造又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对通货的充分需求。民间力量就自发地寻找别的道路。而正是在这个时期,西方国家指向东方的商贸活动增加,这种国际化的活动与国际贵金属的运动一起,支持了明代货币形式的结构调整。白银正式获得货币地位,与西方白银的流入直接相关。

       万明透彻地分析了中国白银成为货币的国际国内在货币供给上的条件。她着重从贸易盈余的角度,论述了白银流向中国的两个渠道:西方和日本。如果只将白银的流入看成贸易的结果,可能夸大当时中外贸易的发达程度。事实上,在套汇上的原因目前没有很好的发掘和研究。

       我们可以看一下两个因素。一个是西方对贵金属的持有。一是中西黄金和白银的比价差异。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激起了西欧各国对于贵金属的掠夺。一位威尼斯商人曾说,贵金属不管其色泽是白还是黄,“都是每个政府的神经,决定政府的脉搏跳动,构成政府的精神和灵魂,赋予政府以存在和生命……它能主宰一切,克服任何困难……有了它,也就有了一切,没有它,一切都变得死气沉沉。”

       美洲大陆接连发现金银矿。1545年,秘鲁玻利维亚境内波托西银矿的发现。此外,墨西哥的萨卡特卡斯,瓜达拉哈拉等银矿和一些著名金矿陆续开采。西班牙与当地政府勾结,获取廉价的劳动力,由此大量低成本的贵金属从16世纪流入欧洲。

       美洲金银到来之前,欧洲贵金属总存量约黄金2000吨,白银20000吨(计为白银价值),欧洲当时人均白银拥有量仅仅600克多,十分少。但1495年之后,西欧新增贵金属中,85%以上来自新大陆的金银矿。

       1521年—1600年期间,秘鲁和墨西哥的矿山就出产1.8万吨白银、200吨黄金,并以合法的渠道进入西班亚。

       巴雷特估算,17世纪和18世纪分别有3.1万吨和5.2万吨的美洲白银流入欧洲。17世纪中叶和18世纪中叶的100年间,世界黄金产量大约增加了2倍,其中大部分也是从美洲输入欧洲的,特别是1680年葡萄牙人在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发现富饶金矿以后。

       这些白银都可能到中国套取黄金。中国黄金的藏量并不少。仅举一例,明正德五年(1510),刘瑾籍没家产中,有黄金1205.78万两。在16—17世纪的158年中,西班牙自美洲输入黄金的总额,约只相当于刘瑾私有黄金的39%。事实上,明代还有大量富人蓄藏黄金。而1798年籍没和珅家产中就有黄金折银10650万两,约占其货币资产的(金+银+钱+洋圆)的85%。

       16世纪初,中国黄金和白银的比价是1∶6,而欧洲是1∶12,波斯为1∶10,印度为1∶8。

       据此,西方各国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中将套取黄金作为一个重要的策略。英国东印度公司等,明确规定贸易的一定比例是用白银购买中国的黄金。

       中国的白银供给的外部来源就在中西不同的货币选择中不断扩大。这种选择并不是平等币种的选择,而是经济结构模式和对外关系的状态决定的中国被动的白银吸纳。

       那么,白银货币的取得完全是基于中国内部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吗?

       明代中前期的私人海上贸易,后来葡萄牙、西班牙东来引发的中西贸易,利用国际货币形态的白银来进行交易,助推了东南沿海的白银使用,进而使民间的价值基准向白银转化,最后迫使在江南率先推进的赋役改革向征收白银转化,不断强化白银作为基准货币的功能。如果说,在明代嘉靖以前,赋役折银是因袭元朝形成的习惯和弥补大明宝钞不设准备的制度缺陷,那么,在1540年代西方势力来到东方以后,白银便以其世界货币的职能推动了中国主导货币的转型。正如马克思在论述世界货币时所说,“在国内流通领域,只能有一种商品充当价值尺度,从而充当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双重价值尺度,即金和银。……金银充当国际购买手段,主要是在各国间通常的物质变换的平衡突然遭到破坏的时候。……金银的流动是二重的。一方面,金银从产地分散到整个世界市场,在那里,在不同程度上为不同国家的流通领域所吸收,以便进入国内流通渠道,补偿磨损了的金银铸币,供给奢侈品的材料,并且凝固为储藏货币。”

       不是单纯的明代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中国作为基准货币的主导货币向白银货币转化,而是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的活跃进而中西贸易的开启,促成了具有国际货币性质的白银货币内化为中国的基准价值尺度。就民间私人海上贸易而言,可以认为中国主动参与了世界贸易的连接,因为中西贸易均非官方开展甚至是禁止的。但对于白银货币成为官方法定货币而言,民间的自发选择推动形成,对于明朝政府而言是被动适应的。从全球贸易对黄金和白银使用的比例分布,马克思所说的在国际市场之所以有双重的价值尺度,其中的白银正是服务于面向东方的国际贸易。

       白银货币地位的确立,不是取代铜钱在基层社会和民间交易中的使用,而是以基准货币的地位重构中国的复合货币结构,使中国的货币体系从此前的以铜钱为价值尺度的多重结构,转化为以白银为基准价值尺度的多重结构(在官方规定里,即明清时代的银钱双重结构)。白银货币的确立,不单决定于国内传统经济规模的大小,更决定于经济社会所处的全球一体化环境。

       白银作为一种物品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曾经作为实物货币和货币形式的尝试性载体,但都不是全体社会的价值尺度。它在明代能从一种贵重的金属物品,发展为货币体系中的基准价值尺度,正是全球贸易时代到来所促成的。所以,在一定程度可以说,所谓白银货币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它服务于全球化时代的经济与社会,推动社会从传统封建时代向近代社会转型。

       在白银的供求方面,还需要考虑它与铜钱的比价和使用范围上的关系。在清代,越是合规格的铜钱大量铸造,铜钱的推广和需求越大,价格升高。这看起来很不合乎逻辑,但是,它反映了白银和铜钱服务的不同领域及两个领域的消长变化。

       四、从观念史的视角看白银货币的选择

       为什么明代选择了白银货币?这个问题一定给当时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明代白银货币化的探讨,离不开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考察。也就是说,当时人们基于自身所遇到的现实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思考,有利于我们认识问题的真相。

       生活在明代嘉靖隆庆年间明朝政府对铜钱铸造作最后的努力,白银的价值尺度功能日益增强的时代,邱浚(1421—1495)在《铜楮之币》中,针对当时货币流通的现实,提出了“以银与钞相权而行”,以白银为价值基准,建立白银、纸钞和铜钱三个层次的货币体系,让它们的交易价值比率确定,在各自特定的领域分轨流通。他指出:

       臣请稽古三币之法。以银为上币,钞为中币,钱为下币,以中下二币为公私通用之具,而一准上币以权之焉。盖自国初以来,有银禁,恐其或阂钱钞也。而钱之用,不出于闽广。宣德、正统以后,钱始用于西北。自天顺、成化以来,钞之用益微矣。必欲如宝钞属镪之形,每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以复初制之旧,非用严刑不可也。然严刑非世所宜有。夫以法治民之形,可行于一时,不若以理服民之心,可施于悠久也。盖本天之理,制事之义,以为民之利,因时立法,随时以处中圣贤制,事之以权也。窃以为今日制用之法,莫若以银与钱钞相权而行,每银一分易钱十文,新制之钞每贯易钱十文四角,完全未中折者每贯易钱五文,中折者三文,昏烂而有一贯字者一文,通诏天下以为定制,而严立擅自加减之罪。虽物生有丰歉,货殖有贵贱,而银与钱钞交易之数一定而末不易,行之百世,通之万方,如此则官籍可稽,而无那移之弊,民志不惑,而无欺诒之患。商出途、贾居市,皆无折阅之亏矣。既定此制之后,钱多则出钞以收钱,钞多则出钱以收钞。银之用非十两以上,禁不需以交易。银之成色,以火试白者为准。宝钞铜钱,通行上下而一权之以银,足国便民之法,改亦庶几焉?臣愚私见如此。盖因其可行不可行之两端,量度以取中而取裁于上,非敢自以为是,而辄变成法也。

       在明代初年实行单一的大明宝钞制度趋于失败的情形下,他提出了基于多层次交易环境的需要,实行复合型货币体系的建议。白银作为整个社会的基准货币,也就是核心价值尺度,宝钞和铜钱以其自身的优势服务于不同的领域,其价值以它们与白银的固定汇率为依归。这种货币体系的制度保证,便是中央政府行之有效的货币管理政策。

       天生物以养人,付利权于人君,俾权其轻重,以便利天下之人,非用之以为一人之私奉也。人君不能权其轻重,致物货之偏废,固已失上天付异之意矣。况设为阴谋潜夺之术,以无用之物而致有用之财,以为私利哉?甚非天意矣。自宋人为交会,而金元承之以为钞。所谓钞者,所费之值不过三五钱,而以售人千钱之物。呜呼!世间之物,虽生于天地,然皆必资以人力而后能成。其用其体有大小精粗,其功力有浅深,其价有多少,值而至于千钱,其体非大,则精必非一日之功所成也。乃以方尺之楮值三五钱者,而售人可乎?不可乎?下之人有以计取,人如是者,上之人不能禁之,固已失上之职矣。况上之人自为之哉。民初受其欺,继而畏其危,不得已而黾勉从之。行之既久,天定人胜,终莫之行。非徒不得千钱之息,并于其所费三五钱之本而失之,且因之以失人心。亏国用而致乱亡之祸如元人者,可鉴也。

       货币价值的稳定,并非专门依赖货币本身的自发调节。货币的真伪和可信度、供给的多少、与商品经济的关联,都必须通过国家的统一政策来维持。明朝的弊端,主要源于对宝钞缺乏合理的价值维持措施,宝钞缺乏可兑换性。铜钱的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基层市场的需要,劣币充斥,失去以前各历史时期价值基准的地位(主要是宋以前)。在此情形之下,民间自发地选择了处于自然特质价值稳定的白银货币,形成社会的基准价值和价值尺度。而这种选择,是在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在西方势力向东方扩展的世界一体化背景下,成为定势。结果在政府不力的情况下,整个社会的价值基准从民间到政府转变为白银,而铜钱服务于基层社会的特有功能则由市场自发调节,劣币充斥。此后,尽管中国的货币体系在明清仍然是铜钱和白银的二元结构,但是,铜钱失去了社会价值基准的地位。白银主导的货币体系使明代在1581年后发生了价值基准的根本转换,从而将中国古代的货币历史划分为前后分明的两大时期。邱浚的论述充分反映了当时货币结构变化的趋势。

       而生活在同时代的谭纶(1520—1577),提出通过加强铜钱供给来排除白银流通的建议。

       通钱法。言足国必先富民;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贱银;欲贱银,必制为钱法,增多其数,以济夫银之不及而后可。今之议钱法者皆曰:铸钱之费,与银相当,朝廷何利焉?臣以为岁铸钱一万金,则国家增一万金之钱流布海内,铸钱愈多,则增银亦愈多,此藏富之术也。又谓钱虽铸,民不可强。夫钱者,泉也,谓其流行而不息也。今之钱惟欲布之于下,而不欲输之于上,故其权恒在市井,而不在朝廷;又识以年号,亦不免有壅而不通之患。臣愚请朝廷岁出工本银一百二十万,分发两京工部,及南北直隶各布政司,所在开局设官,专任其事,其所铸钱,即以备次年官军俸粮、兼支折色之用,以后铸钱益多,则工本当益省(此法极可行,有识者屡言之,而卒不行者,官吏利于轻资也)。钱制必轻重适均,每钱十文,直银一分;不足则稍重其制,钱铸五文,直银一分,其钱俱以大明通宝为识,期可行之万世。从前嘉靖等钱,及先代开元等钱,或行或否,悉听民便。新钱盛行,旧钱当自止,布钱之日,令民得以钱输官。如税粮起运折色,则银六钱四;存留折色、及官军俸粮罪赎纸价,俱从中半收钱。如此则百姓皆以行钱为便,虽欲强其用银而不可得矣。

       这里既提出了供应量的增加及其途径,还提出了增强通用性的改变宋代以来形成的“年号”惯例。然而,明代铜钱的基准价值地位终于被白银排斥,正式在东南海外贸易和西方势力东来的压力之下,无力应对新的世界一体化形式对中国经济的巨大影响(在规模和性质上)的结果。东南沿海在海外贸易中,利用具有国际可信度的白银交易,形成独立的经济圈。而这种货币经济圈,凭借价值稳定的白银货币,在明朝货币体系崩溃的情况下,逐渐向内地推进,影响中国经济的性质和方向。地方官员主动提议用白银征税,正式这种压力促使白银推进的结果。对外贸易超越国境具有世界货币性质的白银货币,向明代中国推进的动力不是去替代铜钱货币服务于基层市场的功能,而是去替代铜钱曾经有过的价值基准的功能,成为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尺度。

       今天我们难以明了15世纪40年代以前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的规模,但是我们大量研究表明在西方殖民主义者在这个时期到来之前,以南海为中心的海上贸易已经成为利益获取的重要渠道。这正是西方的葡萄牙、西班牙以至英国相继来到东方的动力。

       明代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进士靳学颜,隆庆间历任太仆卿、光禄卿、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明史》本传说他“负经济之略”,是明代经济名臣之一。他在《讲求财用疏》中,针对明代白银流通,而又供给不足给民生经济带来危害,提出了排除白银流通和强化铜钱主导流通的政策建议。他明确主张,控制货币发行权,“人主操富贵之权”是实现经济社会稳定的关键。他称:

       臣窃闻,江南富室有积银至数十万两者,今皇上天府之积,亦不过百万两以上,若使银独行而钱遂废焉,是不过数十里富室之积足相拟矣。皇上试一举其权而振之,则彼富室者、智勇豪俊者,将奔走于吾权之不暇。彼敢冒万死而盗铸吾一文者哉?故曰“权”也。权者,立之乎无形,而达之乎无穷,用之,则天下举有求于我而有余,不用,则日扰扰焉以求之于天下而不足,为验甚明也。且夫富贵,其权一也,皇上今出数寸之符,移片纸之檄,以匹夫而拜将相焉,又能使同姓王、异姓侯焉,于公帑未有损也。此驭贵之权若是乎其易也。若乃今日与人以千金焉,明日与人以万金焉,曾不逾年而太仓告匮矣。夫何驭富之权若是乎其不侔!与诚以有其权而不用,与无权等尔。昔汉文帝之宠邓通也,曰“吾能富之”,赐以蜀山之铜,而邓氏之钱满天下。夫邓氏之钱满天下,则天下之货萃于邓氏,明矣。吴王濞擅铸山之利,而辄称兵汉廷与之抗,亦不过窃汉廷之权,明矣。夫以窃一日之权,尚足以得民而抗汉,况以万乘而自振其权,可胜用哉!

       针对铸钱不敷成本(“利不酬本”)和民间不愿使用(“民不愿行”)两个铜钱流通的障碍,他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关于成本问题,他提出“民间之算”和“天府之算”的区别。也就是说,民间考虑成本的角度,是从铜料和制作成本本身考虑成本问题,而对于国家而言,铜钱铸造的许多环节都可以利用国家权力和赋税徭役征纳的强制力达到“不用银可取办者”。关于民间不愿使用的问题,他提出朝廷在铜钱的使用中应当率先垂范,引导社会普遍使用铜钱(“施恩泽者自无告始,行法令者自贵近始,岂惟贵近,自朝廷始可也”)。在税收征缴方面,政府规定明确使用铜钱或者特定的比例。在财政支出方面,百官俸禄为中心的政府支出,则银钱并用。但是,他提出的明朝中央政府集中货币管理权的建议,从明代货币发展的历史和面临的现实困境来看,只能是缘木求鱼。

       上述关于货币问题的论述,除了邱浚看到了货币结构变化的趋势提出了切中要害的意见外,都是漠视现实,在白银货币地位日益增强,成为全国统一货币前企图稳定铜钱价值尺度功能的意见。

       但是,在1581年白银取得法定货币地位之后,由于白银的短缺,一些人士提出的一系列轻视白银,恢复铜钱主导货币的地位的主张,则完全忽视了白银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和流通手段职能的区别和矛盾。

       万历十七年进士郝敬(1558—1693)看到了当时白银广泛流通的景象。“今海内行钱惟北地一隅,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即北地惟民间贸易,而官帑出纳仍用银,则钱之所行无几耳。”有鉴于此,他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实现铜钱的主导货币地位的建立,来缓解白银短缺和财政困难。甚至主张铸造大钱,来应对短时间内铜钱铸造不及的局面。

       钱法始行,于铸造不及,则有权宜变通之法。古者以大钱为母权子,行其费少而利多。今宜另开秘局一所,铸大钱,或一当三十,或一当五十,务极精工,不必太重,但以文为别,曰“大明通宝”,旁注当三十字样,与小钱三七或四六兼行。背铸文曰,私铸者斩,四邻籍没,告者赏银一百两,诬告反坐。

       这是完全不了解明代白银货币选择的特定背景。正是明朝中央政府没有能力建立可以控制的货币体系,缺乏统一的价值基准的情况下,民间在在多种货币并存使用的情况下,选择白银作为核心的价值基准,最后成为整个社会的统一的价值尺度。而铸造大钱的前提条件,是完全否定货币本身的运动规律,试图利用政府强制力来建立虚价铜钱流通体制,改变明间自发组织的货币流通秩序,与中央政府缺乏能力才让位于白银的事实背道而驰。这种建议纯属无的放矢。

       面对明朝末年白银短缺的状况,当时的官僚和士人还提出了“行钞废银”的主张。陈子龙(1608—1647)针对明代钞法败坏的情况,透彻地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指出:

       今民间子钱家多用券,商贾轻赍往来则用会,此即前人用钞之初意也。岂有可以私行、反不可以公行者?患在官出以予民,则命曰钞贯,民持以还官,即弃如败楮。收之,敝于无用;则予之不肯复收耳。故钞不行,上自格之也。

       有鉴于此,他主张行钞的保证在于其可兑换为白银,以及财政收支同时使用。但是,我们知道,明朝政府的问题正在于没有这样的货币管理能力和意愿。这些试图恢复铜钱在流通中的主导地位,重建“钞法”流通纸币的主张,在当时的制度条件和国际环境下,都成为不切实际的空文。国际化的环境迫使明朝选择了白银作为流通货币,只是这种货币的供给和数量的变化,都完全摆脱了明朝政府的控制。明清的经济生活在货币选择上成了自组织的形式。

       其后,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均提出了废银用钱的主张。与同时代的英国思想家提出了自由主义货币理论的培根、洛克、牛顿、休谟比较起来,他们尽管看到了白银货币的使用对百姓造成的伤害,但在货币理论的建设上却仍然处在十分朴素的阶段。白银货币作为价值基准,必然因为数量的限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货币供给,只能据此创造出信用货币缓解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两者的矛盾,而这有赖于维持信用货币的新的系统的社会制度变革。这些都不是王夫之等人视野所及。

       五、结语

       关于白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唐代人与明朝人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唐代人认为铜钱重要,白银一无是处。《唐律》称,“若私铸金银等钱,不通时用者不坐。”《唐会要》的论述称,“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银者无益于生人。”

       而明朝的有关论述,却认为只有白银能够充当货币。我们从前引明代人王世贞关于各种实物货币优劣的论述中,可以看到白银地位的巨大变化。“是以白金之为币长也。”

       事实表明,各个时期以何种物体为币材,采取怎样的实物货币形态,完全取决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当时人们生活环境的变化。

       白银在中国明代中后期货币地位的最终确立,不管它是经历了从民间自发选择(白银货币化)还是通过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官方安排(货币白银化),都脱离不了13世纪中国和外部世界关系的根本转折。这种中国面临的新的形势,不管是元朝的主动或者是明代的被动,使得便于发挥“世界货币”职能的白银终于在中国确立了稳定的货币地位。

       但是,这种依赖于它的自然属性和外部供给的白银货币,在明清社会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

       第一,由于白银在数量上的有限性,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于增加货币的需求。在同时代的西方,与金银货币使用相伴随的,是现代信用货币纸币制度的创立,这就要求建立以法律和监管规则为中心的货币管理制度。而在明清的封建专制时代,社会经济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变革以使白银发展为信用货币建立的“锚”,而是作为流通货币的主体部分。货币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抑制就成为必然,经常表现为白银短缺造成的经济萧条。

       第二,白银的外部供给,使得明清政府失去了对货币供给量的控制权,从而导致在对西方的经济贸易关系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直到1935年的法币改革,才在货币形式上摆脱西方的控制。

       所以,白银货币在中国法定货币地位的确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时代,但在全球化的世界历史中,并不是与西方同等地获取世界经济增长和贸易的福利。

       注释:

       ①《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

       ②《明太祖实录》卷251,洪武三十年三月甲子。

       ③陆容:《菽园杂记》卷10,中华书局,1985年版。

       ④《暨南史学》,2003年12月。

       ⑤万明 《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上),《学术月刊》,2007年第5期。《白银货币化视角下的明代赋役改革》(下),《学术月刊》,2007年第6期。

       ⑥万明、徐英凯《明代白银货币化再探——以<万历会计录>河南田赋资料为中心》,提交2007年“基调与变奏:7-20世纪的中国”学术讨论会论文,发表于中国史学会(日本)、台湾“中央研究院”、台湾政治大学、《新史学》杂志社《基调与变奏:7-20世纪的中国》第二卷,2008年,第105-127页。万明、侯官响《财政视角下的明代田赋折银征收—以<万历会计录>山西田赋资料为中心》,文史哲,2013年第1期。万明、徐英凯著《明代<万历会计录>整理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⑦载《河北学刊》,2004(5)。

       ⑧刘光临:《银进钱出与明代货币流通体制》,载《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⑨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1)。

       ⑩参见邱永志:《明代货币结构的转变及其原因——以白银的货币性质为分析视角》,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3(5)。

       (11)参见《元文类》卷57《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元史》卷2,《太宗本纪》。

       (12)参见安部健夫《元代包银制考究》《元代史研究》,创文社,1972年。

       (13)《金史》卷15《宣宗本纪》,兴定三年四月庚寅条。

       (14)陈文圭:《墙东类稿》卷4,《流民贪吏盐钞法四弊》。

       (15)《中唐事记上》,中统二年二月。

       (16)参见高桥弘臣:《宋金元货币史研究——元朝货币政策之形成过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17)关于13世纪白银的国际流通及其对元朝货币体系的影响,参见[日]黑田明伸著,高聪明译:《欧亚大陆的白银时代(1276-1359年)——可公度性和多样性》,《思想战线》2012年(6)。

       (18)参见《明史》卷81,《食货五》,钱钞条。

       (19)《明英宗实录》卷15,正统元年三月戊子。

       (20)《明经世文编》卷244, 北京,中华书局,1962影印本。

       (21)《皇明经世文编》卷361,与谭二华大司马书。

       (22)参见胡我琨《钱通》卷2,万历年王万祚疏。

       (23)《明世宗实录》卷204,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校勘影印本,1962。

       (24)《明经世文编》卷301。

       (25)参见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2)。

       (26)胡我琨《钱通》卷2,万历年王万祚疏。

       (27)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37,《钞法》。

       (28)参见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中国与世界连接的新视角》,载(《河北学刊》2004(5)

       (29)布罗代尔:《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上卷,第69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0)参见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554页,北京,三联书店,1992。

       (31)参见帕尔伯格:《通货膨胀的历史与分析》,25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年。

       (32)Barrett,Ward,1990,“World Bullion Flows,1450—1800”,in Rise of the Merchant Empire:Long-Distance Trade in the Early Modern World,1350-1750,edited by James D.Tra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p.224-254.

       (33)参见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39页,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

       (34)参见全汉昇:《明中叶后中国黄金的输出贸易》,见《中国近代经济史论丛》,(台北),稻禾出版社,1996。

       (35)参见[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1卷,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

       (3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上),第163-1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7)《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355,邱浚《铜楮之币》。

       (38)《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355,邱浚《铜楮之币》。

       (39)《明经世文编》卷322,《谭襄敏公奏疏·论理财疏》。

       (40)参见晁中辰《明代海禁与海外贸易》,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戴裔煊:《明代嘉隆间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41)参见:[加]卜正民著,刘丽杰译:《塞尔登的中国地图》,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42)《明经世文编》卷299,《靳少宰奏疏》卷1。

       (43)《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358。

       (44)王瑬:《钱币刍言·先正名言》。

       (45)《唐律疏议》卷26.

       (46)《唐会要》卷89,《泉货》。

       (47)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37,《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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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货币看明代银币地位的确立及其意义_白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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